制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制氧站、输氧管道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制氧站、输氧管道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包括制氧站的设备、设施、管道等的防火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灭火器材的配置和使用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应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类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依法依规开展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健全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管理制度,确保防火设施完好,运行安全、正常。
第五条本制度由制氧站、输氧管道的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并对其执行结果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负有全面负责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六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管理部门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工作,并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齐全、有效。
第七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意识,确保员工掌握防火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第九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管理部门应组织或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管理部门应建立并保持防火设施、器材的完好性,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包括灭火器材、报警设备、应急疏散通道等。
第十三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消防设施应配备合格的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高压氧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高压氧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按强电不进舱的原则,严禁在舱内使用强电。
舱内的电气设备,其工作电压不得大于24V。
舱内必须敷设的电缆、电线均应经过高压绝缘试验,接头必须按规定焊接并相互错开,线路必须按规定穿金属管固定敷设。
舱内除通讯及信号传感元件外,不得设置任何电器。
严禁在舱内装设熔断器、继电器、转换开关、镇流器、电气及动力控制器好有感应线圈的电铃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气元件。
若因治疗确需进舱的电器,必须能够承受舱压,并应在舱外配备电流过载保护装置。
纯氧氧舱进舱电气设备总功率不应大于0.5W。
所有电气开关应一律设在舱外。
除婴儿舱外,舱内必须设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严禁任何电路和设备的接地线与高压氧舱系统相连或共用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
氧舱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二、应采用舱外照明方式照明,在舱外观察窗部位设置光源解决舱内照明问题。
同时必须在舱外配置应急照明系统。
氧舱供电中断时,应急照明系统必须自动投入,持续照明时间一般不应小于____分钟。
严禁在舱内采用普通日光灯或其他普通照明灯具。
三、严禁在舱内安装普通家用空调,舱内空调装置的电机及控制装置必须是设置舱外。
家用空调的电气装置按普通环境设计,在舱内工作压力下启动或停机时,极易产生火花。
目前安全性能较高的空调方式有两种,一时采用管道式空调系统,将空调的制冷好制热装置直接连接在通风管道上,在通风换气的同时实施温度调控;二时将空调的电动机风轮改为气动风轮,利用储气罐中的净化压缩空气(0.3~0.4MPa)为动力驱动风轮,空调主机的遥控板设在舱外操作台上。
这两种方式均勿需在氧舱内敷设电气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四、监控摄像头应安装在舱外观察窗口处。
传输信号的导线应敷设在舱外。
五、通常氧舱的工作压力为0.2~0.25MPa,故多数氧舱将工作压力上限设定为0.25MPa。
安全阀的启跳和回座压力值应在设备本体安全限度之内,并处于该阀的最佳性能区间。
多人医用氧舱舱体上的安全阀应选用带扳手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
制氧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制氧厂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制氧厂的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制氧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四条制氧厂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员工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制氧厂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制氧厂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九条制氧厂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条制氧厂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制氧厂应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制氧厂应禁止在厂区内吸烟、使用明火等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第十三条制氧厂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制氧厂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疏散、灭火等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制氧厂应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储存和使用。
第十六条制氧厂应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通道畅通。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七条制氧厂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五章消防安全奖惩第二十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制氧机房安全防火制度(5篇)
制氧机房安全防火制度一、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管理中心制订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保卫科认真做好机电设施、设备的保卫工作。
二、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三、未经主管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设备机房。
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班组长或值班人员负责执行。
四、禁止医院和管理中心无关人员进入各设备机房,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并自觉接受检查;严禁带火种或易燃物品进入制氧机房、锅炉房、制冷机房、新风机房、配电室、中控室、热力站以及各个设备机房;严禁在汽罐及油罐区内进行明火作业。
五、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班组长、主管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六、各机房钥匙不得随意配置,各机房、工作间、仓库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好;开水池盖时,必须争得班组长同意批准。
七、各班组工具、材料必须由班组长保管、携带公用工具、材料外时必须经主管同意登记。
八、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九、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半妥动火证后方能施工,施工前要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时方能离开。
十、维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班组不得存放易燃油料1Kg以上。
十一、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操作损坏或泄漏时应及时报告消防科。
十二、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总务科、电工室供水、供电,保证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进行,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疏散工作。
制氧机房安全防火制度(2)制氧机房是医疗设备中常见的一种,其主要功能是为呼吸困难或缺氧的患者提供纯净的氧气。
然而,由于氧气是一种易燃气体,制氧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就制氧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目标是: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危害,确保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制氧车间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同时加强现场巡查和隐患排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针是:全员参与,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不断提高。
第二章组织第六条制氧车间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制氧车间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岗位,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九条制氧车间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任务,并向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章消防设施第十条制氧车间应当按照工艺特点和消防安全要求,合理布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制氧车间应当设立消防水源,确保消防设施的供水和消防水带的通畅。
第十二条制氧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制氧车间应当设立疏散通道和应急照明设备,并保持通畅。
第十四条制氧车间应当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独立型烟感报警器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制氧车间应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泡沫灭火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等灭火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制氧车间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七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消防安全知识、火灾逃生和自救技能、消防设施使用方法等。
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制氧车间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应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一致。
第四条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单位为制氧车间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制氧车间负责人应当负责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制氧车间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障消防安全。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制氧车间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共同享有。
第二章消防安全制度第八条制氧车间应当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防火毯等,且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九条制氧车间应当设置合适的疏散通道,保证员工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快速疏散。
第十条制氧车间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熟悉消防逃生路线和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
第十一条制氧车间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测试,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制氧车间应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制氧车间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器材进行库存清点,保证其完好并及时更换。
第三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十四条制氧车间负责人是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组织实施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指导和监督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三)组织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四)定期对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氧车间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二)开展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组织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四)协助制氧车间负责人制定应急预案和应对突发事件。
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岗位。
第三章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1.制定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各区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2.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和报告。
3.建立消防隐患的上报制度,员工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置。
第四章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配置1.根据制氧车间的特点,合理配置各类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确保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数量、种类、位置符合国家标准。
2.定期对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能力。
第五章火灾报警与应急通道1.制定火灾报警制度,明确火灾报警的程序,及时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应急通道的设置和使用原则,确保通道畅通。
3.制定火灾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标准,确保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和撤离。
第六章员工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1.制定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开展消防演练。
3.加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七章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
2.明确处置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和各部门的职责。
3.定期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章火灾事故调查与分析1.制定火灾事故调查制度,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2.定期对火灾事故调查与分析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持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章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制度的执行。
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篇)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制氧站、输氧管道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工作应依法进行,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有严格依法遵守的义务。
第五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工作应坚持科学、规范、制度化,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防火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章规章制度第一节制氧站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制氧站应选址合理,周围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并确保易燃易爆物离制氧站安全距离,防止火灾蔓延。
第七条制氧站应建立消防设施完备的灭火系统,并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其有效、可靠。
第八条制氧站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充装和维修。
第九条制氧站应建立健全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氧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
第十条制氧站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防火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节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输氧管道应经过严格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输氧管道应定期进行巡检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发生泄漏、爆裂等事故。
第十三条输氧管道的周围应设置防爆防火设施,禁止烟火、明火等其他火源进入。
第十四条输氧管道的入口和出口应设置防爆防火门、防火挡板等防火设施,确保火灾不蔓延到输氧管道。
第十五条输氧管道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报警装置,一旦发生泄漏、火灾等情况,能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第三节组织领导第十六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工作由制氧站、输氧管道的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管理单位应设立防火安全管理部门,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6篇)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氧站、输氧管道属于重点防火保卫部位,为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禁火区的安全生产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重点防火部位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均为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
第三条严禁在制氧站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收留一切进入生产区人员携带的火种。
第五条严禁任何机动车辆进站。
第六条制氧站消防道路、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其堵塞。
第七条输送压缩、液化气体和液体的管道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第八条严格执行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第九条加强值班、巡检工作,严守岗位,不脱岗、漏岗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用电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及保险装置。
第十一条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要做到定时、定期、定人检查,对用电方面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制氧站内严禁用明火或电加热器采暖。
第十三条在禁火区内检修,凡能拆卸下来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物应事先拆下,拿到非禁火区去动火,凡能用其他方法切割连接的尽可能用其他方法代替,避免动火。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动火证办理审批、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制氧站职工当班必须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易产生静电的化纤织品严禁穿着入站。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教育,职工应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熟悉所从事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十七条新工人要经过防火知识教育后才能正式上岗作业,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要进行消防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制氧站、输氧管道要划分放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十九条除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外,制氧管线、工艺管道任何检修不能搭接接地回路,乱搭乱割。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篇)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确保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安全责任1. 制氧站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
2. 制氧站负责人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职责,并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 所有员工都有安全责任,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设施管理1. 制氧站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包括消防设施、防火隔离设施等。
2. 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可用。
3. 库房内的易燃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堆放不得过高,严禁临时堆放。
四、安全防护1. 制氧站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标明禁火、禁烟、易燃易爆等警示标识。
2. 制氧站内禁止使用明火,必须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3. 制氧站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易燃气体等危险物品。
五、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熟悉操作规程,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识。
2. 禁止擅自更改、调整设备的工作参数,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和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集中注意力,禁止操作时聊天、打电话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六、应急措施1. 制氧站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
2.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警、疏散人员,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
3. 通过应急演练和事故分析,不断改进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七、监督和检查1. 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2. 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八、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法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责。
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员工的消防培训、火灾预防、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制氧车间应设置消防安全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制氧车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查第四条制氧车间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五条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自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
第六条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查由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执行,具体工作如下:(一)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根据检查结果,及时修复和更换消防设施中出现的问题。
(三)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演练和试验,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三章员工的消防培训第七条制氧车间的员工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第八条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识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火灾预防知识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四)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九条制氧车间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及时更新培训内容,确保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得到提升。
第四章火灾预防第十条制氧车间应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域的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一条制氧车间应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其储存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制氧车间应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制氧车间应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
第五章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制氧车间应制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第十五条制氧车间应制定并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计划,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制氧车间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制氧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车间的正常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制氧车间的全体员工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以防范为主,隐患排查为基础,救援为重点,预防事故,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消防安全要实施全员参与、依法依规、科学管理、系统运作、守法用火、文明施工的管理方针。
第五条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第六条部门责任制:制氧车间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保护员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第八条制氧车间要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及时对损坏的消防设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九条制氧车间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系统、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消防标识等。
第十条制氧车间要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如有损坏或失效的情况要及时报修或更换。
第十一条制氧车间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演练和检验,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制氧车间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三条制氧车间要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制氧车间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检验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发现和纠正漏洞和不足。
第四章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制氧车间要加强对危险源的管理,做到分类、标识、隔离、储存、保管、监测等工作,确保危险源的安全。
第十六条制氧车间要加强对用电安全的管理,确保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用电引发火灾。
第十七条制氧车间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做到分类存放、适时清理、定期检查等工作,防止火灾的发生。
第十八条制氧车间要建立消防安全台账,定期检查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制氧车间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救自护能力。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版(四篇)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制氧站、输氧管道的运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医院、实验室等。
第三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管理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科学管理。
第四条防火安全管理责任:1. 主管领导负责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检查;2. 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火安全管理工作;3. 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自身防火安全意识,积极参与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生产环境。
第二章制氧站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制氧站的安全管理机构应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经验。
第七条制氧站应建立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制氧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确保运行正常可靠。
第九条制氧站应建立健全灭火设备和应急预案,保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十条制氧站应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一条制氧站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二条制氧站应做好火灾事故的记录和调查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输氧管道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输氧管道应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输氧管道应建立防火墙和防火隔离设施,防止火灾蔓延。
第十六条输氧管道应设有防火监控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并报警火灾。
第十七条输氧管道周围应保持清洁整齐,防止可燃物堆放和火源存在。
第十八条输氧管道的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单位负责,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
第四章防火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九条制氧站、输氧管道应设置明确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人员疏散通畅。
制氧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制氧厂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制氧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各车间、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2)消防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并定期检查、更换。
3.消防安全巡查(1)每日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火灾应急预案(1)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疏散、灭火、救援等程序。
(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5.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醒目标志。
6.电气安全管理(1)加强电气线路、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2)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用火、用电管理(1)禁止在车间、仓库等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2)严格控制用火、用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四、奖惩制度1.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等处罚。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制氧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制氧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制氧站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1. 制氧站消防安全责任人:由站内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制氧站消防安全工作。
2. 各岗位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负责各自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组织1. 成立制氧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2. 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组织消防演练。
四、消防安全设施1. 制氧站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池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取用,并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消防设施设备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五、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设备、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
2.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存放于指定区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3. 严禁在制氧站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站内。
4.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报警、疏散、灭火、救援等流程。
六、火灾应急处置1. 发现火灾时,立即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 按照火灾应急预案,有序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 灭火时,使用正确的灭火器材,避免误操作。
4. 火灾扑灭后,及时上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制氧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制氧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制氧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制氧站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氧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氧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第一篇:氧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氧气供应站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一、专人负责管理,严禁火种入内。
二、门口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的警告标志,配足适用的灭火器材。
三、禁止沾有油污的手套、衣服等接触氧气瓶。
四、房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油脂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五、室内地坪采用不燃或不易发生火花的材料,地面要平整,通风良好。
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器。
六、氧气瓶直立整齐存放,空、满瓶分开,妥善固定。
七、周围十米范围内禁止明火作业或高温热源。
乙炔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一、专人负责管理,严禁火种入内。
二、门口应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警告标志,周围十米范围内,禁止明火作业,配足适用的消防器材。
三、乙炔气瓶应直立整齐存放,空、满瓶分开,妥善固定。
乙炔瓶严禁横卧地面或在地上滚动。
四、一律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气瓶入库,搬运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
五、必须有良好的自然通风,保持间内阴凉,不得有热源,间内温度超过300C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
六、库内地坪采用不燃或不易发生火花的材料,地面要平整,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七、乙炔间内严禁存放氧气瓶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严禁铜、银、汞等其制品接触乙炔气。
交底人:责任人:第二篇:医院安全、氧气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3.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4.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5.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2024年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篇)
2024年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氧站、输氧管道属于重点防火保卫部位,为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禁火区的安全生产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重点防火部位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均为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
第三条严禁在制氧站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收留一切进入生产区人员携带的火种。
第五条严禁任何机动车辆进站。
第六条制氧站消防道路、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其堵塞。
第七条输送压缩、液化气体和液体的管道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第八条严格执行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第九条加强值班、巡检工作,严守岗位,不脱岗、漏岗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用电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及保险装置。
第十一条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要做到定时、定期、定人检查,对用电方面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制氧站内严禁用明火或电加热器采暖。
第十三条在禁火区内检修,凡能拆卸下来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物应事先拆下,拿到非禁火区去动火,凡能用其他方法切割连接的尽可能用其他方法代替,避免动火。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动火证办理审批、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制氧站职工当班必须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易产生静电的化纤织品严禁穿着入站。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教育,职工应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熟悉所从事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十七条新工人要经过防火知识教育后才能正式上岗作业,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要进行消防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制氧站、输氧管道要划分放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十九条除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外,制氧管线、工艺管道任何检修不能搭接接地回路,乱搭乱割。
制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消防工作制度DL/ZY/XF-01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工作方针和原则,消除隐患,防止火灾发生,保障车间及全体员工的财产及生命安全,使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结合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车间消防工作在车间主任领导下,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度。
2.车间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车间主任任组长,安全管理人员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班组长。
3.领导小组要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要把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布置检查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在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总结评比消防安全工作。
4.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消防责任:1)贯彻消防工作的方针、法令、政策、规章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2)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布置总结消防工作;3)研究重大火险隐患的整改;4)组织监督、检查车间各班组、岗位的消防、防火工作,研究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一时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5)领导与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6)负责车间所配置的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奖惩办法,把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进行考核和奖惩,并对违反消防法规行为的班组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7)负责对车间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防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DL/ZY/XF-02为加强消防监控中心交接班管理,做好值班员工的前后交接,以便更好的进行消防监控工作,特制定此制度: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良好。
3.检查岗位的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视检查、执机注意事项。
4.当班人员必须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巡检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5.将消防应急工具,相关资料如数按规定摆放整齐。
6.做好监控室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机器、地面、墙面洁净。
氧气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氧气消防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氧气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氧气消防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氧气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氧气消防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氧气消防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氧气消防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氧气消防管理办公室,负责氧气消防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氧气消防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氧气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氧气消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四)定期检查氧气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消防安全状况;(五)处理氧气消防事故,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六)开展氧气消防宣传,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严格遵守氧气消防管理制度,确保氧气消防安全;(二)配合氧气消防管理办公室开展氧气消防检查和培训工作;(三)发现氧气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整改措施;(四)定期对氧气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进行自查,确保消防安全。
第三章氧气储存管理第八条氧气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泄漏等条件。
第九条氧气储存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条氧气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十一条氧气储存区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
第十二条氧气储存场所应设置专人负责管理,负责氧气储存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
第四章氧气使用管理第十三条氧气使用前,操作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氧气使用安全知识。
第十四条氧气使用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氧气浓度过高。
第十五条氧气使用过程中,严禁将氧气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合使用。
第十六条氧气使用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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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制度DL/ZY/XF-01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工作方针和原则,消除隐患,防止火灾发生,保障车间及全体员工的财产及生命安全,使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结合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车间消防工作在车间主任领导下,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度。
2.车间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车间主任任组长,安全管理人员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班组长。
3.领导小组要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要把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布置检查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在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总结评比消防安全工作。
4.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消防责任:1)贯彻消防工作的方针、法令、政策、规章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2)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布置总结消防工作;3)研究重大火险隐患的整改;4)组织监督、检查车间各班组、岗位的消防、防火工作,研究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一时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5)领导与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6)负责车间所配置的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奖惩办法,把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进行考核和奖惩,并对违反消防法规行为的班组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7)负责对车间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防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DL/ZY/XF-02为加强消防监控中心交接班管理,做好值班员工的前后交接,以便更好的进行消防监控工作,特制定此制度: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良好。
3.检查岗位的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视检查、执机注意事项。
4.当班人员必须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巡检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5.将消防应急工具,相关资料如数按规定摆放整齐。
6.做好监控室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机器、地面、墙面洁净。
7.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8.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9.如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接班者协助交班者对事件进行处理,待事件处理告一段落,经交上级领导批准,再进行交接班10.接班人酒醉、情绪不稳、意识不清、不得交接班,应上报请示处理办11.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12.消防中控室双人执机,不得单人交接执机,不得电话信誉交接,应有文字体现。
消防监控中心工作制度DL/ZY/XF-03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了解和掌握消防报警控制设备设施各项性能指标及操作方法,熟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2.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监视火灾报警控制和监控设备设施,严格按程序操作,认真处理当班发生的事件,并如实记录;3.经常性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维护等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运行状况良好;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设施设备无污渍、无尘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墙面、地面洁净;妥善保管和使用控制室内相关设备设施和各种公用物品,杜绝丢失和损坏,并做好领用借用登记;5.当火警发生时,正确及时地操作使用消防报警控制设备设施,并按规定的报警程序及时的通知有关部门及负责人;火灾确认后,按要求正确的启动和关停有关消防设备设施,配合组织灭火工作;6.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时,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和停用设备设施。
主动配合相关人员进行设备设施检修和维护并如实登记;7.充分发挥监控系统优势,密切关注车间内各种情况,注意发现可疑人或可疑物。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按照操作程序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不得麻痹大意、延误战机;8.做好监控中心的保密工作。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控制室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的,需经车间主任同意后方可进入,当班值班员应做好记录;9.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10.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制度DL/ZY/XF-041.值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按规定准时接岗、巡视,认真执行岗位职责,除楼层巡视和处警以外,值班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2.值机员不得不得无故缺勤和私自换班,因特殊情况急需换班时,值机员必须提前三天向消防领班申请并填写“换班申请表”,上报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
换班过程中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当班者要负主要责任;3.积极配合保安员做好日常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若值机员无法处理或超出职权范围时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公司领导,值机员不得擅自做主;4.建立完善的工作记录制度,值机员应将本人姓名、日期、班次、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值班情况及需跟进事项详细记录在案,并认真做好交接;5.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中控室,如有公司领导批准的,中控人员应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6.值班员应主动承担中控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将工具用品摆放整齐,每日对地板、地面、室内设备设施、器材、桌椅和门窗玻璃进行清洁,室内设备不可有积尘土和污渍;7.在岗工作期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玩游戏、看书报杂志、吸烟、喝酒、睡觉。
严禁在中控室吃东西;8.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按规定着装和携带执勤用品。
9.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消防巡查工作制度DL/ZY/XF-05为保护员工生命、集体财产和职工财产安全,确保车间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2、本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与定期防火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
即:专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天工作时间至少每两小时对本单位、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周至少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消防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5、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6、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7、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每周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8、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
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9、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DL/ZY/XF-06为了保证生产的安全,充分发挥消防器材的作用,消灭初期火灾,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标志及用具等均应消防专业。
各部门不得将消防器材随便用于非消防工作上,对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的,视情节予以必要处理。
对于在消防工作和器材管理中有成绩和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
2.消防水池应保持充满,保证有足够的消防用水。
并应保持池内水的清洁,防止杂物堵塞水泵和阀门。
3.定期检查消防水泵及其附属机件。
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保证随时可以正常运转。
4.定期启动消防水泵,防止长期不运行发生故障。
5.消防水泵房内不准住人和存放其他物品。
6.定期检查消火栓的完好情况,注意有无土埋、漏水、打不开等情况,并随时排除故障。
7.消火栓三米范围内不准堆物,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8.消火栓钥匙应保证完好,并放置于消火栓附近明显处,不准随意动用。
9.地下消防栓必须有明显的地上标志。
10.冬季应做好消火栓的保温措施,以防冻坏。
11.水枪、水带应装置在消火栓附近的防雨箱内,并经常检查保证质量。
12.车间各部位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补充。
13.消防器材应置于便于取用的指定地点,不准随意挪动。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检查、充药装粉,以备急用。
14.消防工具应具有固定存放位置,不许乱动,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15.设专职人员负责全面的消防器材管理、检查、维修、保养。
做到不丢失、不随意挪动,对器材存放问题要及时上报解决。
消防设备管理制度DL/ZY/XF-07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DL/ZY/XF-08一、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三、标识名称及作用1、公共设施的标识(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进出口,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各层通道及楼梯口,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烟标识,在进车间大门、车间内醒目位置及人员集聚处安装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不许吸烟,防止火灾发生。
(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