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作的检验规程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内容
1 总则1.0.1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特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1.0.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园林绿化工程绿地中种植工程、园林建筑和小品工程、安装工程的总称。
2.0.2 种植工程园林绿化种植中有关植物种植的工程。
2.0.3 小品工程指绿地中体量小、具有一定功能的构筑物。
2.0.4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定。
2.0.5 见证取样检测在施工现场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人员现场见证监督下,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现场取样,并一同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的过程。
2.0.6 主控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以及对植物生长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种植土理化性质良好,不存在主要障碍因子,能适宜植物生长的土壤。
2.0.9 有效土层深度能提供植物根系生长发育所需的基本土壤厚度,单位为厘米(cm)。
2.0.10 PH值用于表示土壤酸碱度的指标,通常以PH值表示。
PH值幅度在6.5—7.5以时为中性,小于6.5时为酸性,大于7.5时为碱性。
2.0.11 落叶树是指寒冷或干旱季节到来时,叶同时枯死脱落的树种。
2.0.12 常绿树是指春、夏季时,新叶发生后老叶才逐渐脱落,终年常绿的树种。
2.0.13 胸径指树木主干离地面1.3m处的直径,单位为厘米(cm)。
2.0.14 树穴为满足树木种植所需的地穴。
2.0.15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的成为种植穴,长条形的成为种植槽。
2.0.16树桩支撑树木的构件。
DB11T212-201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 212—2017 4 基本规定
4.1 施工前准备 4.1.1 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施工单位应建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施工和检测需要的设备和工具。 4.1.2 施工单位应熟悉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参加设计交底,并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单位对施工图中出现的偏差、疑问,应提出书面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
ICS 65.020.40 P 53 备案号:57455-2017
北
京
市
地
方标准
DB11/T 212—2017
代替 DB11/T 212—2009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2017-11-24 发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园林绿化工程 landscape engineering 建设风景园林绿地的工程,包括绿化种植工程、园林景观构筑物及其他造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 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等。 3.2 整理绿化用地 prepare the planting spaces 对施工范围内不利于植物生长的杂草、垃圾、渣土等进行清理,以及对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在 30cm 以内的地坪整理。
II
DB11/T 212—2017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规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景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景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总则景观绿化工程是城市建设中重要的一环,不仅能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还能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
为了保证景观绿化工程的质量,确保景观绿化工程达到预期效果,建立景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此制度适用于各类景观绿化工程的质量验收,旨在规范验收程序,维护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实现预期效果。
二、验收范围1. 景观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2.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3. 植物种植的符合性和健康性;4. 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实用性;5. 绿地的维护保养计划。
三、验收程序1. 预验收准备阶段(1)验收方案的制定:由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标准和验收要求。
(2)验收人员的确定:确定验收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等。
(3)准备验收工具:准备验收工具,包括测量工具、检测仪器等。
2. 验收实施阶段(1)召开验收会议:由验收人员召开验收会议,明确验收目标和验收原则。
(2)现场查看:验收人员实地查看景观绿化工程,对照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技术规范等进行验收。
(3)检测验收:利用检测仪器对植物成活率、土壤质量等进行检测,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4)记录验收结果: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形成验收报告。
3. 验收结果处理阶段(1)验收成果评定:验收人员对景观绿化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形成验收结论。
(2)验收结果通知:验收人员向相关单位通知验收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3)整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分,相关单位需进行整改,并再次进行验收。
(4)最终验收:经过整改后,相关单位再次进行最终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四、验收标准1. 设计标准:景观设计需符合环境规划和城市规划要求,设计合理、美观。
2. 施工标准:施工过程中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
3. 植物标准:植物种植需符合景观设计要求,植株健康、成活率高。
4. 设施标准:设施设备需完好、实用、安全,符合使用要求。
福建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程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Accepting specification of quality for landscape project in city(征求意见稿)福建省建设厅2007年福州前言本规程是根据省建设厅闽建科[2006]38号文要求,由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实践经验,借鉴了其他省市的做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最后经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有5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小品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收集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函告省建设厅科技处(福州市北大路242号,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参编单位:福建省聚珍园花卉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厦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园创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吴尚凌黄伟林游向阳郑钟芳陈志阳黄灵俞秀珠张清燕黄警民主审人员:审定人员:1 总则1.0.1 为加强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改善城市绿化景观,确保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我省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小品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应由专业队伍施工,施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质量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1.0.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2术语2.0.1 绿化工程 Plant Engineering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2.0.2 园林建筑小品 Garden furnitures园林中供游人休息、欣赏以及点缀环境的小型建筑物或装饰设施。
DB11T212-201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架空绿地 overhead green spaces 在建(构)筑物上建造的园林绿地,包括:屋顶绿化、桥梁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等形式的绿地。 3.19 验收 acceptance 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 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20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21 检验 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 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3.22 见证取样检测 evidential testing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 进行的检测。 3.23 交接检验 handing over inspection 经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共同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3.24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园林绿化工程中对安全、成活、美观、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3.25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3.26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园林绿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 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3.27 抽样方案 sampling scheme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3.28 观感质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园林工程专项检查制度
园林工程专项检查制度为加强园林工程管理,确保园林工程质量,提高园林绿化水平,建立完善的园林工程专项检查制度至关重要。
下文将从专项检查的目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频次、检查程序等方面详细介绍园林工程专项检查制度。
一、专项检查的目的1. 提高园林绿化水平。
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园林工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园林绿化质量。
2. 加强园林工程管理。
专项检查有助于规范园林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对园林工程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园林工程顺利进行。
3. 保障园林工程安全。
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并排除园林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确保园林工程施工和维护过程中的安全。
二、检查对象1. 园林工程施工单位。
主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计划有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 园林工程监理单位。
主要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3. 园林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检查工程现场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作业。
三、检查内容1. 园林工程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计划进行施工,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2. 园林工程施工质量。
检查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标准。
3. 园林工程安全管理。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4. 园林工程监理情况。
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对工程进行监理,是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5. 园林工程验收情况。
检查园林工程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及时验收,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四、检查频次1. 日常检查。
每周进行一次日常检查,主要检查施工现场环境和工程质量情况。
2. 重点检查。
每月定期进行一次重点检查,主要对前期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
3. 特别检查。
遇到特殊情况时,要进行特别检查,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检查程序1. 制定检查计划。
根据工程情况和检查要求,制定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地点、人员等。
园林工程专项检查制度
园林工程专项检查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园林工程的检查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园林工程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制定。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1. 检查范围:涵盖所有在建或已竣工的公园、绿地、景观道路等园林工程项目。
2.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材料使用、植物种植、水土保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方面。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园林工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2. 设立专门的检查团队,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现场检查工作。
3. 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确保检查工作的落实。
四、检查程序与方法
1. 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对象、内容和方法。
2. 采用现场勘查、资料审查、抽样检测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检查。
3.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整改。
五、结果处理与反馈
1. 根据检查结果,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出整改要求,并设定合理的整改期限。
2. 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检查确认,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 将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法律责任与处罚
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园林工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订。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编制人:审核人:编制时间:一.验收规范:1.专业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Ø表示。
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
P(大写)一般用于乔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 ;p(小写)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桐,简写:海桐p35。
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
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h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2.1规格要求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
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胸径(地径、头径)冠幅苗木高度净干高(棕榈类)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10±0.5 cm<2m±20 cm<3m±30 cm<1m±10 cm cm10~20±1 cm2~4m±30 cm3~5m±50 cm1~3m±15 cm cm>20±2 cm>4m±50 cm>5m±80 cm>3m±30 cm cm2.2苗木外观要求2.2.1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外形要求。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施工前准备、分步分项工程施工及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各类植物的种植、移栽和绿化施工要求及绿化工程验收等.本规范合用于指导青岛市辖区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者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标准.GBJ 301—1988 建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3702/T 067—2005 青岛市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3702/T 072—2005 青岛市垂直绿化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 。
1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3 。
2 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 。
3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3.4 种植穴 (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者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 。
5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3.6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 。
7 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 。
8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者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 。
9 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暂时性填埋的措施。
3.10 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3.11 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者疏枝。
3.12 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 。
13 分枝点高(定干高度)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绿化检查规程
绿化检查规程引言概述:绿化是城市建设中重要的一环,它不仅美化了城市环境,还提供了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
然而,为了确保绿化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绿化检查成为必要的手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绿化检查规程的内容,以确保绿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正文内容:1. 绿化项目检查1.1 绿化设计方案检查- 检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 检查设计方案中植物的选择是否合理,是否能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 检查设计方案中的绿化设施是否满足人们的需求,如休闲设施、景观亮化等1.2 施工进度检查- 检查绿化施工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 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乱挖乱砍、乱倒垃圾等- 检查施工质量,如树木的种植是否规范、绿化设施的安装是否坚固等1.3 绿化养护检查- 检查绿化工程竣工后的养护情况,如浇水、施肥、修剪等- 检查养护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乱倒污水、使用有毒农药等- 检查植物的生长情况,如是否浮现病虫害、是否需要及时修剪等2. 绿化管理检查2.1 绿化设施管理检查- 检查绿化设施的完好程度,如长椅、路灯、喷泉等是否正常运行- 检查绿化设施的清洁情况,如是否存在垃圾、污渍等- 检查绿化设施的安全性,如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情况2.2 绿地管理检查- 检查绿地的整洁度,如是否存在杂草、落叶等- 检查绿地的病虫害情况,如是否需要进行防治- 检查绿地的景观效果,如是否需要进行修剪、改善等2.3 绿化宣传教育检查- 检查绿化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如是否有宣传标语、展板等- 检查绿化宣传教育材料的制作和发放情况- 检查绿化宣传教育活动的效果,如是否能够提高市民的绿化意识总结:绿化检查规程的实施对于确保绿化工作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绿化项目和绿化管理的全面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正。
同时,绿化宣传教育的开展也能够提高市民的绿化意识,共同参预绿化工作。
通过不断完善绿化检查规程,我们可以建设更漂亮、更宜居的城市环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 212-2009
DB11/T 212—2009
施工现在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DB11/T 212—2009
质量验收分部(子分部)分项名录划分表
检验批量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DB11/T 212—2009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苗木选样送审表
工程物资选样送审表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苗木、种子进场报验表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预检记录表
交接检查记录
参考文献
1.《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
2.DB13 (J) 62-2006 《河北省园林绿化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3.园林建设工程(中卷、主编梁伊任)中国城市出版社
4.DB11/366-2006 《种植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绿化养护工作检查制度模版
一、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绿化养护工作的检查程序和内容,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促进绿化环境的改善和提升。
1.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人员,包括绿化养护工作的负责人、督查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定义和缩略语
2.1 绿化养护工作
指对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绿化进行定期养护、修剪、管理等维护工作的活动。
6.2 改进
根据检查情况和审核结果,及时提出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绿化养护工作的提质增效。
七、责任和追责
7.1 负责人责任
绿化养护工作的负责人应负责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人员,跟踪检查情况,并及时整改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7.2 检查人员责任
负责检查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及时记录和反馈检查情况,确保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5.2 检查反馈
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反馈,要求其进行整改和改进,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5.3 检查报告
定期或不定期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审核和改进
6.1 审核
定期对绿化养护工作的检查情况进行审核,包括检查记录、反馈情况和整改情况等,确保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2 检查
指对绿化养护工作场所进行巡查、评估、记录和反馈,以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质量。
三、检查程序
3.1 定期检查
根据绿化养护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定期检查计划,并通知相关责任人执行。定期检查应包括对工作进展、工作质量和工作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3.2 不定期检查
绿化工程验收接管规程
绿化工程验收接管规程0 基本信息1 目的为规范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接管工作,确保绿化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接管的工作过程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物管中心(处)对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接管工作。
3 规范性引用文件4 过程与方法4.1 绿化工程验收4.1.1 监理(监督)部门负责对绿化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监督)。
4.1.2 植物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阶段检测、验收。
4.1.3 工程中间验收项目4.1.3.1 种植植物的定点、放线验收应在挖种植穴、种植槽前进行。
4.1.3.2 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重点交通道路和重点地区应在当天清理完毕,保持场地整洁。
4.1.3.3 工程中间验收,应由监理(监督)部门和施工单位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4.1.4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于一周前向绿化主管和监理(监督)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a)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相关指标及完成工作量都应齐全);b)竣工图和工程决算;c)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文件;d)土壤和水质化验报告;e)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检疫报告;f)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试验报告;g)苗木清单;h)施工(含养护)合同。
4.1.5 工程竣工后,主管部门应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一个月内按工程验收文件要求组织验收,并于施工方养护期满,移交物业前进行复检,填写《绿化工程验收表》(表31034-29)或业主方提供的验收表格。
4.1.6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4.1.6.1 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
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4.1.6.2 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4.1.6.3 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
4.1.6.4 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园林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园林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园林工程质量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园林工程的各项质量检验工作,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检验工作。
三、质量检验机构1. 建立专门的质量检验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2. 负责制定园林工程的质量检验方案,并进行组织实施;3. 负责园林工程各项检验记录的保存和归档。
四、质量检验内容1.材料检验(1)检查所使用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2)检查材料的数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对有问题的材料及时进行整改或更换。
2.施工过程检验(1)对施工现场进行检验,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2)检查施工人员的操作方法和使用工具是否符合标准;(3)检查是否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并及时整改。
3.成品检验(1)对园林工程竣工后的成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2)对竣工成品的各个部分进行检查,包括植物、景观石材、设备等。
五、检验方法1. 目视检查通过目视检查来判断材料、施工工艺和成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2. 抽样检验对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整体质量水平。
3. 特殊检验对特殊材料或工艺进行专门的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4. 功能性检验对成品进行功能性测试,以验证其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六、质量检验要求1. 严格执行检验计划,按照程序开展检验工作;2. 检验结果要客观、公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 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得以解决;4. 对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追究,并做好记录备查。
七、质量检验记录1. 按照要求做好各项检验记录,包括检验计划、检验结果、整改情况等;2. 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便于查阅和追溯。
八、质量检验结果处理1. 根据检验结果,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要求整改;2.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复核,确保问题得以彻底解决;3. 对合格的项目予以认可,对不合格的项目要进行追溯处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试行)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前言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
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修改说明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
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5。
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xx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方法,促进施工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绿化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第三条: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等级及程序第一节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第一条:绿化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和评定。
第二条:分项工程的名称为栽植土工程、植物材料工程、和栽植工程。
第三条: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绿化工程,均为一个单位工程。
第二节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第四条:本标准的分项、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优良”、“合格”和“整改合格”三个等级。
第五条: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1、合格(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2)基本项目抽检的点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7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2)基本项目抽检的点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点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的50%及其以上;(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1、合格(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2、优良(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优良;(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标准1 总则1。
0。
1 为促进和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工作方法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特别制定本标准.1。
0。
2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园林建筑及小品和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
1.0。
3 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和要求依据国家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确定。
1.0。
4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除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
1 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的划分2.1.1 本标准所指的园林绿化工程包含绿化、园林建筑、园林构筑、园林小品、假山叠石工程等范围。
2。
1.2 绿化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绿化工程应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子单位) 工程划分,按工程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三级或分项、单位(子单位)工程二级检查评定和验收;2 分项工程:按主要施工工序和材料划分;3 分部工程:按工程主要内容和分布部位(平面和竖向位置)划分;4 单位工程: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绿化工程通常为一个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大型绿化工程应以一个或若干个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
2.1。
3 绿化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名称应符合本标准表2.1。
3的规定.表2.1.3绿化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名称2.11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子单位) 工程划分进行检查评定和验收;2 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划分。
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等;3 分部工程:按园林建筑及小品的主要部位划分;4 单位工程:以一个单位(一组)的建筑物或一个(一组)独立的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 2。
1.5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的名称应符合本标准表2。
1。
5 的规定。
2。
1。
6 假山叠石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和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查评定和验收;2 分项工程:按主要项目划分为假山叠石基础及土方、假山叠石主体、水电工程等;3 单位工程:以一座或一组假山叠石为一个单位(子单位) 工程。
绿化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绿化工程质量检查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绿化工程的质量管理,提高绿化工程质量,确保绿化工程达到预期目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包括栽植、园林景观等各类绿化工程。
三、质量检查的内容1. 栽植质量检查:包括苗木的质量检查、栽植的技术要求等。
2. 园林景观质量检查:包括景观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工艺等。
3. 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包括养护期工作的管理和维护。
四、检查人员1. 质量监督员: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对绿化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 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负责对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管理。
五、检查程序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材料准备、施工方案制定等。
2. 施工过程中的检查:检查进度、施工技术、质量要求等。
3. 施工结束后的验收工作:包括绿化工程的验收和监理单位审核等。
六、检查方法1. 目测检查:检查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完工情况。
2. 抽样检验:根据抽检比例,对苗木、园林景观等进行检验。
3. 实地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确保质量达标。
七、检查标准1. 栽植苗木质量标准:苗木的种类、规格、健康状态等符合相关标准。
2. 园林景观施工标准:景观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材料选用符合标准。
3. 绿化工程养护标准:养护工作的管理和维护要达到要求。
八、检查记录1. 检查报告:质量监督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检查报告上,并提交相关部门。
2. 整改通知书: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3. 检查备案:检查记录应及时进行备案,形成档案资料。
九、检查结果处理1. 合格:如绿化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发放绿化工程合格证书。
2. 不合格:如绿化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应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重新进行检查。
3. 严重不合格:如绿化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可暂停施工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十、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绿化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涉及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处罚。
绿化工程试验检验方案
绿化工程试验检验方案1. 引言绿化工程试验是指对绿地、植被、土壤等相关指标进行检验,以评估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效果。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绿化工程试验检验方案,以确保试验过程规范、可靠。
2. 试验目的绿化工程试验的目的是评估绿化工程建设的效果和质量,包括植被生长状态、土壤肥力等指标的检验。
试验结果可以为工程建设人员提供参考,从而及时调整绿化工程的施工及管理方法。
3. 试验内容绿化工程试验检验包括以下内容: - 植被监测:检测植物的种植质量、生长状态、死亡率等指标。
- 土壤检测:测试土壤水分、有机质、pH值、养分含量等参数。
- 环境监测:测量环境因子如温度、湿度、光照等。
4. 试验方法4.1 植被监测方法对于植被监测,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 样方法:随机选择若干个样方,并记录每个样方内的植被种类、覆盖度等信息。
- 固定样地法:选取几个固定样地,定期进行观测和记录。
- 测行法:沿绿化工程区域设置一条或多条测行,记录沿线的植物种类、数量等信息。
4.2 土壤检测方法对于土壤检测,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 土壤取样:从绿化工程区域中随机采集土壤样品,并尽量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 土壤水分测试:使用土壤含水量计或称重法,测试土壤的含水量。
- 土壤养分测试:通过化学分析等方法,测试土壤中的氮、磷、钾等养分含量。
- 土壤pH值测试:采用酸碱试剂或pH计等工具,测量土壤的pH值。
4.3 环境监测方法对于环境监测,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 温湿度测量仪:使用温湿度测量仪,定期记录绿化工程区域的温度和湿度。
- 光照测量仪:使用光照测量仪,测量绿化工程区域的光照强度。
- 雨量计:安装雨量计,记录降雨情况。
5. 数据分析与报告根据试验结果,对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撰写试验报告。
报告应包括试验目的、方法、结果以及对结果的解释和建议。
6. 质量控制为确保试验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需进行质量控制,并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
绿化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制度
绿化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对绿化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绿化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制定本检查验收制度,以规范和明确绿化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程序和要求。
1.2 本检查验收制度适用于各类绿化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绿化、园区绿化等。
1.3 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绿化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验收机构2.1 绿化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机构由相关部门指定,主要包括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等。
2.2 检查验收机构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确保对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科学、全面、客观的检查验收。
2.3 检查验收机构应明确检查验收的责任分工,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的高效进行。
三、检查验收内容3.1 绿化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对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施工过程的监督:对绿化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工程完成情况的验收:对绿化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达到验收标准。
3.2 检查验收内容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四、检查验收程序4.1 绿化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提交验收申请:项目实施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向检查验收机构提交验收申请。
(2)验收准备:检查验收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包括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3)现场验收:检查验收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4)验收报告:检查验收机构根据现场验收情况编制验收报告,并向项目实施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验收结果。
4.2 验收结果将对绿化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产生重要影响,项目实施单位需按照验收结果做出相应的整改和改进。
五、检查验收标准5.1 绿化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设计标准: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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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作的检验规程
园林绿化工作的检验规程提要: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负责对绿化管理进行不定期巡查。
物业服务中心绿化主管主任负责对绿化日常养护进行日检
更多精品:总结
园林绿化工作的检验规程
目的:确保公司绿化管理服务井然有序。
适用范围:公司绿化管理工作。
职责:
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负责对绿化管理进行不定期巡查。
物业服务中心绿化主管主任负责对绿化日常养护进行日检。
公司质量检查组负责对绿化管理进行月检,并做好记录并保存。
绿化管理过程包括:
植物养护
植物造型和修剪
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植物的浇水与施肥。
相关记录
《绿化工作日检表》PR/wy-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