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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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第一阶段:中央银行成立至一战以前
独立性情况:政府对央行干预较少,央行相对独立 背景: (1)资本主义处于自由竞争阶段,央行没有成为国 家干预和调节的工具; (2)经济思想方面,传统货币主义占据统治地位, 资本主义可以通过“看不见的手”实现充分就业的平衡; (3)货币制度处于金本位制的鼎盛时期,央行的首 要任务是维护金本位制,维持银行券和黄金的自由兑换; (4)除代理国库外,央行作为政府的银行职能有限。

中央银行保持相对独立性应遵循的原则
1、中央银行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及整个业务 操作必须以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为基本出发 点 2、中央银行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及整个业务 操作都必须符合金融活动自身的规律性。

决定央行独立性的主要因素
法律地位 隶属关系 中央银行负责人的产生 决策机构加拿大都实现了较低的通货膨胀率, 其经济增长率并不比通货膨胀率较高的英国、法国、意大利低。这也就意味着, 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并不是以牺牲经济增长速度为代价的。
央行对政府保持一定独立性的原因


1、有利于维护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和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 避免政治性经济波动。 2、可以避免通过增加货币发行或购买国债的方式来弥补 财政赤字。 3、央行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等方面有 较强的专业性。 4、可以使中央银行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政策形成一个 互补和制约的关系,有利于增强政策的综合效力和稳定性, 避免因某项决策或政策失误而造成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性 的损失。 5、央行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可使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全面、 准确、及时地贯彻总行的方针政策,较少受地方政府的干 预,保证货币政策决策与实施的统一,增强央行宏观调控 的实效性和提高央行运作的效率。

中央银行独立性

中央银行独立性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一、定义所谓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其实是指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一国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既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且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和配合。

各个国家的中央银行是在商业银行普遍建立,货币关系和信用关系广泛的的存在于社会经济之中的前提下产生的。

央行独立性的定义是:中央银行拥有不接受来自政府的命令的权力, 在制定或者更改货币政策时,不必与政府交涉。

但事实上, 哪怕是最为独立的中央银行也不可能在完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自行运作,换而言之,就是央行的独立性其实是一种相对的独立,其多多少少都会有受到政府制约的地方,所以,衡量央行的独立性关键在于看央行的活动在多大程度上要受到政府的干涉。

二、衡量标准(一)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标准主要有以下四点:1、组织机构和人事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的设立和主管人员的提名和任免是否由行政机关或政府部门决定。

2、制定和执行政策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在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自主程度。

3、经济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的财政的独立性,即其是否依赖于政府的拨款和财政的支持。

4、业务的独立性。

主要指中央银行是否可以自主决定其业务的实施,办理业务时否受政府机关的干预。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货币政策自主权《人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地方的干涉”,这是中国人民银行成立47年来首次被确认其独立性。

2.相对于财政部的独立性这是衡量各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一个具体标志。

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行政关系上,人民银行与财政部不存在隶属关系,这在组织上保证了人民银行对财政部的独立地位。

②资金关系上,《人行法》第27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这样从法律上基本割断了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直接融资关系。

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第一篇: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央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这一关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独立性;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的分析:独立性比较弱,也有呈现出独立性不断增强的趋势。

本文主要从政府与央行的关系角度来探究独立性问题,同时也会兼顾央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政府的部门的关系的分析,从这几个方面综合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及独立性问题。

我将从(1)法律赋予中央银行的职责及履行职责时的主动性;(2)中央银行的隶属关系;(3)中央银行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长短与权力大小;(4)中央银行与财政部门的资金关系;(5)中央银行的最高决策机关的组成,这几个方面去探究中国人民银行与政府的关系。

(1)法律赋予中央银行的职责及履行职责时的主动性。

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

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由此看出,法律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在重要事项决策方面对政府的独立性比较弱,需要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营,目标独立性不强,法律独立性也不强;但是,法律也对独立性给予了一定范围的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就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施统一领导和管理。

中央银行独立性分析

中央银行独立性分析

中央银行独立性分析一、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含义及其标准中央银行独立性,主要是看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其中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中央银行与政府保持独立性,另外一种是中央银行与政府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独立性本质上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即在制定政策跟实施时能否保持独立,而不受政府干预和影响或是干预跟影响程度较小。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标准有以下四点:1、组织机构和人事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的设立和主管人员的提名和任免是否由行政机关或政府部门决定。

2、制定和执行政策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在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自主程度。

3、经济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的财政的独立性,即其是否依赖于政府的拨款和财政的支持。

4、业务的独立性。

主要指中央银行是否可以自主决定其业务的实施,办理业务时否受政府机关的干预。

从中央银行的职能上来看,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主要由制定和执行政策跟业务的独立性来体现。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所以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的一个与财政部有相同等级的政府机构,在人员人面上跟经济上明显不可能做到具体的独立,所以衡量我国的中央银行独立性只能从两个方面的考虑,即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与业务的独立性。

外国学者在对发达国家战后长期高通胀现象进行大量分析之后发现,一方面,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指数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存在着负相关关系,而另一方面,中央银行独立性指数与实际经济增长率之间则不存在相关关系。

这也就是说,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越小,通货膨胀率就越高;反之,中央银行独立性越大,通货膨胀率就越低;但是,无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大小与否,其对于经济增长率的高低则无明确影响。

因此,为了实现物价和宏观经济的稳定,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运营的独立性至关重要,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尤显突出。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浅论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金融091 任媚 0923100226㈠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现状:⑴目标独立性不强。

《银行法》第十二条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

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我国当前的货币政策目标为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其中经济增长是最终目标。

而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保持增长这个目标又被放到更高的高度。

然而稳定币值只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种手段。

稳定币值和促进经济增长这两个政策目标是不协调的。

⑵决策工具独立性不强。

中国央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效果与财政部、建设部等部委的经济产业政策密切相关。

而现阶段我国有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业务和公开市场操作这三项货币政策工具,然而中央银行相对于国务院而言,只享有一般货币政策事项的决策权,对于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等重大货币政策事项只有制定和执行权,最终决策权却在国务院手中,所以工具的运用打了折扣。

⑶组织、人事任免独立性不强。

《人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由于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的与部委平级的机构,其重大货币政策的制定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因此独立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且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其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其任期与总理一致,这种体制的设定很难回避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左右。

除此之外,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官员的任职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金融机关人事渗透过多,使中国人民银行在人事上产生两方面的弊病:高度的行政依附性和欠缺广泛的代表性。

⑷经济独立性不强。

《人行法》第28、29条分别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但是中国人民银行每年的贷款有相当部分投向财政支出负担的项目,如对国有企业亏损的补贴、建设公共基础设施。

我国央行独立性分析

我国央行独立性分析

我国央行独立性分析我国央行独立性分析一)独立性的表现我国央行在法律和组织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独立性在不断加强。

1983 年国务院授予了央行履行其职责所必须的权利和相对独立性。

1995 年在法律上确立了央行的地位、权限和职责,明确规定了央行独立于财政和地方政府,并且不允许对财政透支,直接认购和包销政府债券和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1998 年国务院对央行实行管理体制改革,撤销省级分行,改按经济区设置九大分行,以上措施从法律及组织上逐步加强了我国央行的独立性。

2003 年4 月,十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成立银监会的决议。

银监会的职责是分担了原来由央行承担的金从与政府的关系上看,它既不像美国、德国的中央银行完全独立于政府,也不像法国,韩国等完全受政府领导。

其总行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实施货币政策、发挥职能,这种状况决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拥有“独立而又不独立”的法律地位,从而导致了我国的中央银行在职能、组织、人事、经济等方面欠缺独立性。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独立性不足。

央行的法律地位低,在组织上隶属于国务院,仅“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相对独立”。

所以在很多时期,央行仍需服从国务院的指导,不能完全随经济形势而履行其应有的职能。

2.人事独立性不足。

政府部门、金融机关在央行政策机构的人事渗透过多,使其产生行政的依赖性和缺少广泛的代表性。

人事的渗透问题导致了中央银行在许多方面的决定带有了强烈的主观色彩。

3.职能独立性不足。

货币政策的决策权集中于国务院,央行缺乏应有的决策自主权,所以只有执行权。

这些原因产生了央行维护币值稳定和政府的刺激有效需求而导致的通货膨胀之间的问题。

4.经济独立性不足。

人行法规定央行的财务和资金是独立分开的,不对财政,政府部门进行融资,不受地方政府的干预,但却没有具体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不可能切断央行与政府部门的资金关系,所以其独立性经常受到来自财政、地方政府甚至商业银行的干涉和影响,迫切需要尽快加强央行的独立性。

如何理解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如何理解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如何理解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一般认为,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能够免受政府和其它政治力量的干预;享有确定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及选取恰当的货币政策工具来达到所选目标的自由。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具体体现是:必须独享货币发行权;发行货币根据经济的客观需要而不受政府财政透支的干扰;能独自解决严重的通货膨胀而无须向财政部报告自己的工作;重大决策不由某一部门或个人决定。

而由中央银行理事会决定;享有充分的权力对金融系统进行监督和管理;拥有资金来源与运用的支配权而不依赖财政拨款。

支持独立性的理由:第一,中央银行听命于政府会使货币政策带有通货膨胀的偏向。

第二,把中央银行置于政府的控制下,使之更多地受财政部的影响,也是非常危险。

因为这样做为财政部利用中央银行筹资或直接从中央银行融资以弥补财政赤字提供了便利。

第三,货币政策非常重要又非常复杂,因此不能把它交给一群政治家去控制或由政治集团所操纵。

反对独立性的理由:第一,把影响社会经济中几乎每个人的货币政策交给一个不对任何人负责的少数精英集团控制是不民主的。

第二,为了协调经济政策,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应当互相配合。

第三,独立的中央银行并非总是成功地运用其自由决定政策的权利。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浅析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一方面是指中央银行在履行通货管理职能,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时的自主性,另一方面是指金融监管上的独立性,即监管者在操作上的独立性即贯彻其决定的能力。

一般来说,主要从三个方面衡量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从组织上衡量,央行是否隶属于政府,其领导人的任免程序和任期;从决策上衡量,能否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从经济上,是否依赖与财政拨款,有无可独立支配的财源。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成立于1948年2月。

以下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衡量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一、组织机构上,《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条第2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这就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国务院,是国务院的一个职能部门,与财政部平级,不受财政部节制。

在组织机构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二、职能决策上,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的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

其他的有关货币政策事项做出决定后,即予执行,需报国务院备案。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法》将货币政策委员会这一在国外习惯的决策机构定性为咨询议事机构,其成员除金融专家外,其余代表主要是政府官员,货币政策委员会通过货币政策议案时采取一人一票主义,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委员表决通过。

这样的政策议案显然体现了极强的政府意志。

三、经济财务上,中国人民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来自发行的货币,同时也接受商业银行的存款,不代表任何私人利益,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预算制度,依法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国家,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另外,人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

「谈谈中国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谈谈中国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谈谈中国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这一关系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其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在政府的干预和指导下,根据国家的总体经济发展目标,独立地履行中央银行的职责,独立地完成中央银行的任务。

它主要包括:独立地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独立地发行货币;独立地管理金融市场、调控宏观经济。

加强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既是避免政治性经济波动产生的可能,也是避免财政赤字货币化的需要。

中央银行既是社会利益的代表者和捍卫者,是金融监督与管理的制定者,因此搞好央行的相对独立性至关重要。

中国人民银行自1984年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其独立性是在不断加强、不断完善的。

这一演进轨迹和世界性的中央银行独立性加强的潮流是相吻合的。

尤其是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人行法》)更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法律地位及独立性。

主要表现在:1.中央银行相对于财政部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人民银行与财政部是各自独立、互无隶属关系的。

表现为:(1)《人行法》第28条规定人民银行不得对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从而在立法上防止财政透支;(2)第23条规定由人民银行代理国库,从而排除了财政部利用国库收支来控制人民银行的可能性;(3)第37条规定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助于避免财政通过控制人行经费从而干预人民银行的可能。

这些规定与过去我国“大财政小银行”、人民银行成为财政的出纳与保管有显著的不同。

2.中央银行相对于各级政府部门有较大的独立性。

表现为:(1)明确规定人民银行不得向政府部门提供贷款或担保;(2)明确规定人民银行行使对全国金融机构及其业务的监督管理权;(3)人民银行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各政府部门干涉。

浅论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

浅论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

济任 务是促进经 济增长和繁荣 , 中央银行 的货币政策却应 当 而
以稳定货币为基本 目标 。目前我国的货 币政策 目标 为保持货币 币值的稳定 , 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 , 并 当保持 增长这个 目标被放到 更高 的高度时 , 稳定 币值和 促进 经济增长 这两个政策 目标就 显得非常不协调。当中央政府 因投 资行为而 出现大量财政赤字时 , 不可避 免地要求 中央银行加快 生产货币 速度 , 周而复始 , 中央银行稳定货币的政策 目标就更难实现了 。
弊病 : 高度的行政依附性和欠缺广泛的代表性。
2、 重 目标 的 冲 突 双
手段 的独立性主要体现 在它拥有 自主运用政 策手段来 实现货
币政策 目标 的权力。
中央银行 要与政府 、 与政府 各部门 、 商业 银行等 金融机 与
构相对独立 , 尤其是要与政府相对独立 。这 个问题提出的最初
缺乏独 立性 的 中央银 行在运行 货币政 策时掺杂 了太 多的
政治因素。政府为了使通货膨胀的货币政 策起到促进经济增长 的作用 , 就得降低 公众的通 货膨 胀预期 , 后施 行高于通 货膨 然 胀预期的实际通货膨 胀率 , 因为这个偏 差可以意味着政府债务
的萎缩 , 能扩大就业和增加产 出。当这 个理 论扩 张到货 币政 策
的机构 , 其重大货币政策的制定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 因此独
立 陛受到一定的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 负责制 , 其行长 由国务院总理提名 , 国人大决定 , 由全 其任期与总理一致 , 这种 体制的设定很难回避 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左右 。除 此之 外 , 中国 人民银行其他官 员的任职 缺乏 明确的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 、 金 融机关人事渗透过多 , 中国人民银行在人事上产生两方面的 使

中央银行独立性

中央银行独立性

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内涵中央银行独立性,实际上是指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的具体形态,而独立的中央银行一般来说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既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的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且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和配合。

二、中央银行独立的重要性最早提出要保持中央银行与政府的相对独立性,是在1920年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召开的国际金融会议上提出的,这次会议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大多数交战国因增发钞票而引发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的经济背景下召开的。

目前许多学者研究认为一个相对独立性较强的中央银行,有利于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从而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并且这种观点已经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的共识。

1.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来看,中央银行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为实现货币稳定和政策调节目标、改进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提高社会经济福利的制度安排,是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并对金融业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政府则被认为是有特定利益和目标的集团来看待,中央银行与政府考虑的侧重点不同,政府更加关注就业、社会稳定,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偏重于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来刺激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而中央银行更加关注币值稳定、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持正常的金融状况和秩序,抑制过高的通货膨胀。

而宏观经济政策的四大目标,稳定货币与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之间拥有内在矛盾,所以政府一般会选择一两个目标作为主要目标。

并且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是经常变化的,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政治需要在不同时期使某一目标占据政策的主导地位。

当政府选择的主要目标与稳定货币不一致时,如果中央银行不具有独立性,必须服从政府的指令,那么稳定货币的目标便会落空,在政府目标与货币稳定目标相矛盾的情况下常常会引起对货币稳定的反向作用。

中央银行独立性

中央银行独立性
4.相对于地方政府的独立性
这也就是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人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不受地方政府和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人民银行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管,各地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三、保持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的必要性
4.央行经济独立性不够。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在对资金的运用上的法律规范缺乏可操作性。
五、如何增强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我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还未能达到其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程度,需要通过多方面的途径予以健全和完善。
1.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是隶属于国务院的,法律地位较低,应当改变这种隶属状况,使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保证央行能够独立的开展活动制定政策。
第三,中央银行的收入来源、决策机构的组成,以及谁来监督中央银行等都会对央行的独立性产生影响。除此之外,国家历史、经济发展阶段、政治是否稳定、国民如何看待通货膨胀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等也会影响央行的独立性。
五、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现状
虽然我国央行独立性在增强,但是仍存在很多问题。
1.央行职能方面独立性不够。一方面对于不合理的融资要求国家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来保障央行的权益,另一方面央行还不能完全独立的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而这些都有可能给央行保持货币币值的目的造成困难,从而阻碍经济发展。
4.目前关于央行的一些惩罚机制尚不成熟,处罚措施流于形式,尤其是对后果严重的财政投资行为欠缺严厉的管制,立法上面的缺漏凸显,应当增强关于人民银行资金运用法律法规的可操作行性,切实做到对不法行为的惩罚。
2.央行组织方面独立性不够。具体来说,中国人民银行取法科学的机够设置,法律地位不高,因而造成其组织没有保障。

浅析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浅析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浅析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摘要:中央银行作为一国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作为整个金融运行的中心和国家最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部门之一,其制定的政策以及银行自身的体制都对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所以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问题一直是各国金融理论的热点之一。

而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在人事任命、政策决策、财务预算管理等方面都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还是有所加强的,这样更好的发挥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关键词:中央银行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及分析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极为突出,它不但是全社会货币、信用的调节者,也已成为经济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主要组织者和保证着。

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影响着一个国家整体宏观经济的运行,从而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水平。

但是为了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发挥得更加完美,其独立性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独立性的强弱会影响中央银行发挥其职能作用。

因此,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研究讨论,发现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所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利、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而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国家行政当局)的关系上,所以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问题实质上是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经过学术界多年的争论和研究,目前对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或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已逐步达成了共识,即: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但这种独立性只能是相对的。

(二)独立性双层含义的分析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由于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中处于特殊的地位,承担着特殊的职责,要真正发挥中央银行的作用,必须是中央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首先,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必须符合金融运行的客观规律和自身业务的特点,从这一点来看,中央银行只有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才可以更好的实行其业务活动;其次,中央银行制定和实行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和保持金融稳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虽然中央银行需要按照政府的确定的目标和意图行事,但是由于其作用的对象是货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调控的手段是经济手段,具有较强的技术性,而政府人员并是不很了解,所以应该给予中央银行一定的独立性;再者,中央银行与政府两者所处的地位、行为目的、利益需求及制约因素都有所不同,如果中央银行完全按照政府的指示行事而缺少独立性,那么就有可能导致不良的情况出现,如:用货币发行弥补财政赤字可能导致通货膨胀的出现,降低了货币政策的稳定性从而导致金融运行的波动。

中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刘舒宁11232007经济1102本文对近几年来我国中央银行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从不同的方面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就央行的独立性,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职能独立性欠缺中国人民银行只享有一般货币政策的决定权,对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及汇率等重大货币政策只有制定和执行权,却无最终决策权。

从法律地位方面看,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国务院,只是国务院的一个职能部门,而从世界范围看,凡是把稳定币值作为中央银行首要的或唯一的目标并取得较佳绩效的国家,其央行的法律地位都比较高,独立性都很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直接对政府总理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的重大决策必须经总理批准,即在决策上没有完全独立性。

这种状况的负面效应在中央银行的政府的宏观经济目标一致的情况下尚不明显,但在央行和政府的目标不一致甚至存在严重冲突的情况下,就会产生问题。

因为央行的制衡作用无法通过合法的程序发挥,原本已割断的中央银行受制于财政、地方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联系都有可能通过中央政府再变相地联结起来,最终造成货币的超量供应。

还有,由于中央银行不能独立决定货币政策取向,因此,货币政策从谋划到出台往往时滞过长,容易错过最佳时机。

(二)组织独立性欠缺《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5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时,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是国家的中银行”。

由此可见,中央银行是被立法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的行列的,是我国中央政府的组成部门。

在《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1993年12月25日)中提出的金融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国人民银行的预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中央预算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监督。

探讨央行独立性问题

探讨央行独立性问题

探讨央行独立性问题一、央行的独立性内涵1、央行独立性的含义所谓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其实是指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一国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既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且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和配合。

2、中央银行独立性具体表现几个方面(1)货币发也属货币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讲,商业银行也分享了一部分货币发行权。

因此,确切地说,中央银行在货币发行上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基础货币的独立性。

(2)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自主决定货币政策目标、自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3)人事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决策者的任免程序、任职期限等不受政府干预。

(4)经济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不必依赖财政拨款。

二、为什么说央行既要有一定的独立性,其独立性又是相对的1、央行要有一定的独立性①央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其业务必须符合金融规律。

②央行的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③央行相对于政府的地位、目标、利益诉求及制约因素不同。

④央行与政府形成制约和互补关系,有利于减少全局性失误。

⑤保证货币政策的贯彻实施,减少地方政府对其分支机构的行政干预,提高央行的调控效率。

2、央行的独立性是相对的a.金融子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关系使然b.央行的宏观调控仅为国家对经济调控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与总调控目标相一致c.央行履行职责时除采用经济手段外,也需要一些行政手手段,需要政府其他部门的配合,需要政府来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d.在战争和特大灾害等特殊情况下,央行则必须完全服从政府的领导和指挥。

因此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影响力是现实存在的,中央银行根本不可能彻底摆脱政府的影响。

毕竟是政府赋予了中央银行一定程度的独立性,政府当然也可以剥夺其独立性。

所以说央行既要有一定的独立性,其独立性又是相对的。

论述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论述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一、概述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产生于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那时的英国是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地方。

在此之前,世界经济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战争、饥荒和疾病等方面。

但是当工业革命首次在英国蓬勃发展时,它也为英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由于新兴工厂需要大量资金,银行将个人的储蓄贷给工厂,使得银行没有准备金来支付日常的取款,银行不得不提高利息吸引存款,以至于存贷款息差缩小;另外由于工厂经营的好坏会给银行的资金链带来很大影响,当还款困难时,银行缺少现金,导致了倒闭的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应运而生。

当银行出现危机时,英格兰银行就会贷款给处在危机中的银行。

由于大家相信英格兰银行不会倒闭,因此,它的贷款会帮助商业银行渡过难关。

这种贷款制度带来的结果是:低利率、高资产价格以及银行倒闭数量迅速减少。

货币本位制的确定和二战后各国经济的发展,使得货币政策日益显示其重要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相应的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中央银行能否有效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保持货币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这一关系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其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二、独立性的介绍权力方面中央银行本身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

理事会的主要成员一般由政府任命,有王室任命的仅有英国和瑞典。

一般来说,独立性较大的总银行理事会,政府不另派政府代表参加,如英国、美国、德国、格兰和瑞典等,在这里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代理人,直接对国会负责。

独立性不大的总银行理事会,如法国、日本、意大利和加拿大等国,政府还要派代表参加。

这些国家的中央银行多半是听命财政部,尤其是意大利,近似于隶属财政部。

理事会的任期不等,美国最长,为14年,瑞典最短,为3年,一般为5至6年。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总结
一、从立法看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较弱 1.《中国人民银行法 》 的相关规定 , 在重要事项决 《 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相关规定, 货币政策操作、各项业务活动等不同方面规 策、货币政策操作、各项业务活动等不同方面规 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2.在人事任免方面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 , 根 在人事任免方面, 在人事任免方面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 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三、中央银行与财政部门的关系
1、行政隶属关系: 、行政隶属关系: (1)中央银行直接隶属于财政部门 )中央银行直接隶属于财政部门,中央银行独 立性较弱。如意大利银行和韩国银行。 (2)中央银行在法律上隶属于财政部门 )中央银行在法律上隶属于财政部门,实际上 有一定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独立性居中。如英 格兰银行、日本银行等。 (3)中央银行与财政部门完全相互独立 )中央银行与财政部门完全相互独立,中央银 行独立性较强。如德国联邦银行、美国联邦储 备体系、瑞典银行等。
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分支机构
1. 2003年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3 条规定,中国 年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 条规定, 年修订的 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 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 , 作为中 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 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 。 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 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 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授 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 权,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 2.《 中国人民银行法 》 第 30条规定 ,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 条规定, 《 中国人民银行法》 条规定 向地方政府提供贷款。 向地方政府提供贷款 。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设置的改革, 其目的: 减少地方政府的干预, 设置的改革 , 其目的 : 减少地方政府的干预 , 推动区 域经济合作,加强人民银行宏观调控的独立性。 域经济合作,加强人民银行宏观调控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独立性分析

中央银行独立性分析

摘要中央银行已成为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公共权力机构之一,但中央银行在国家公共权力体系和金融体系中所处的地位是一个争论较多的问题。

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中央银行能否持续有效保持货币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关键词:中央银行独立性货币政策通货膨胀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背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中央银行拥有较强的独立性,较少受到政府干预。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一些参战国的政府开始通过中央银行增发纸币以满足军费开支。

战争结束后,一些国家继续沿袭战时做法,通过增发货币来推动本国经济增长,结果造成恶性通货膨胀。

因此于1920年在布鲁塞尔和1922年日内瓦召开的两次国际经济会议上,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提出了减少政府干预、实行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的主张。

这是中央银行发展史上第一出次比较集中地提出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

20世纪30年代由于金融危机的发生,政府对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明显加强。

到70年代,国际货币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问题再次被提出。

二、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衡量标准及理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衡量标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①组织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是否属于政府,其领导人的任免程序与任期是否受到政府的影响;②职能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能否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能否抵制财政透支及其他不合理的融资要求;③经济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是否依赖于财政拨款,有无可供独立支配的财源。

应指出的是,无论在上述三个标准上有何差异,中央银行一般拥有技术上的独立性,即技术上的垄断性和信息上的垄断性。

关于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争论:1.支持独立性的理由,中央银行听命于政府会使货币政策带有通货膨胀的偏向。

从美联储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经历可以发现,中央银行直接购买财政部债券会使货币供应量增大,导致通货膨胀现象的发生。

2.反对独立性的理由,金融是经济社会大系统的子系统,中央银行作为金融系统的核心,应服从于国家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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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产生于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那时的英国是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地方。

在此之前,世界经济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战争、饥荒和疾病等方面。

但是当工业革命首次在英国蓬勃发展时,它也为英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由于新兴工厂需要大量资金,银行将个人的储蓄贷给工厂,使得银行没有准备金来支付日常的取款,银行不得不提高利息吸引存款,以至于存贷款息差缩小;另外由于工厂经营的好坏会给银行的资金链带来很大影响,当还款困难时,银行缺少现金,导致了倒闭的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应运而生。

当银行出现危机时,英格兰银行就会贷款给处在危机中的银行。

由于大家相信英格兰银行不会倒闭,因此,它的贷款会帮助商业银行渡过难关。

这种贷款制度带来的结果是:低利率、高资产价格以及银行倒闭数量迅速减少。

货币本位制的确定和二战后各国经济的发展,使得货币政策日益显示其重要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相应的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中央银行能否有效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保持货币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这一关系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其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二、独立性的介绍权力方面中央银行本身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

理事会的主要成员一般由政府任命,有王室任命的仅有英国和瑞典。

一般来说,独立性较大的总银行理事会,政府不另派政府代表参加,如英国、美国、德国、格兰和瑞典等,在这里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代理人,直接对国会负责。

独立性不大的总银行理事会,如法国、日本、意大利和加拿大等国,政府还要派代表参加。

这些国家的中央银行多半是听命财政部,尤其是意大利,近似于隶属财政部。

理事会的任期不等,美国最长,为14年,瑞典最短,为3年,一般为5至6年。

理事会主席一般是中央银行总裁。

政策方面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还表现在制定政策的方面。

除了美国、德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大、有权制定货币政策外,其他中央银行处于政策参谋咨询地位,帮助政府制定货币政策,提供情报与建议,参与讨论并予以贯彻执行。

在政府与中央银行意见不一致时,政府对中央银行有权干预。

如法国和意大利,若中央银行与政府意见不一致;还需要重新进行讨论,另行提出意见。

不过各国中央银行应力求与政府(特别是财政部)保持密切合作,因为国家的经济政策(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不可分割的。

过分的强调独立性,容易与政府关系不协调。

但丧失独立性,又会使政府过多的依赖银行,造成过度财政发行。

因此,如何保持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中央银行独立性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不论是某家大商业银行逐步发展演变成为中央银行,比如英国,还是政府出面直接组建成立中央银行,比如美联储,都具有“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三个特性。

各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的产生是为了解决商业银行所不能解决的问题。

中央银行独立性,一般就是指中央银行在履行制定与实施货币职能时的自主性。

费雪(Fischer)把中央银行独立性划分为目标的独立性与手段的独立性两个方面。

四种央行独立性模式美国模式,直接对国会负责,较强的独立性。

美国1913年《联邦储备法》建立的联邦储备系统行使制定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管的双重职能。

美联储(FED)实际拥有不受国会约束的自由裁量权,成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部门”;英国模式,名义上隶属财政部,相对独立性。

尽管法律上英格兰银行隶属于财政部,但实践中财政部一般尊重英格兰银行的决定,英格兰银行也主动寻求财政部支持而相互配合。

1997年格兰银行事实上的独立地位向第一种模式转化;日本模式,隶属财政部,独立性较小。

大藏大臣对日本银行享有业务指令权、监督命令权、官员任命权以及具体业务操作监督权,但是1998年4月日本国会通过了修正《日本银行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实现向第一种模式转化;中国模式,隶属于政府,与财政部并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即“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1。

这些规定确立了其具有相对独立性。

1、目标独立性不强。

《银行法》第十二条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

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

2、决策独立性不强。

中国央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效果与财政部、建设部等部委的经济产业政策密切相关。

中国人民银行只享有一般货币政策事项的决定权,对于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及汇率等重大政策事项只有制定权和执行权,但是最终决策权属于国务院。

3、法律独立性不强。

从世界范围来看,凡是把稳定币值作为中央银行首要的或唯一的目标并取得较佳效果的国家,其央行的法律地位却比较高。

中国银行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是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管理金融业的行政职权;另一方面它拥有资本,可以依法经营某种业务。

中国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即“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1。

这些规定确立了其具有相对独立性。

1、目标独立性不强。

《银行法》第十二条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

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

2、决策独立性不强。

中国央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效果与财政部、建设部等部委的经济产业政策密切相关。

中国人民银行只享有一般货币政策事项的决定权,对于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及汇率等重大政策事项只有制定权和执行权,但是最终决策权属于国务院。

3、法律独立性不强。

从世界范围来看,凡是把稳定币值作为中央银行首要的或唯一的目标并取得较佳效果的国家,其央行的法律地位却比较高。

中国银行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是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管理金融业的行政职权;另一方面它拥有资本,可以依法经营某种业务。

三、各国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的比较中央银行独立性大的国家多设单一的监管机构,中央银行就是金融业的主管部门。

在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如德国和美国,或在中央银行独立性较小的国家,如意大利、法国、日本、加拿大和瑞士等,对金融业的监管机构是多头的。

1.从立法方面看:很多西方国家的中央银行法都明确赋予中央银行以法定职责。

或赋予中央银行在制定或执行货币政策方面享有相当的独立性。

如西德联邦银行法中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为了完成本身使命。

必须支持政府的一般经济政策,在执行本法授予的权势,不受政府指示的干涉。

”①联邦银行发福语系的中央银行的权力是非常广泛的。

再贴现,准备金政策,公开市场政策等方面,联邦银行都可以独立的做出决定。

日本银行法中,曾多次提到日本银行要受主管大臣(只大藏大臣)的监督。

并规定,“主管大臣认为日本银行在完成任务上有特殊必要时,可以命令日本银行办理必要业务或变更条款或其他必要事项。

”②这些规定与前述日本银行的隶属关系是一致的。

在独立性方面,日本银行小于德意志联邦银行。

2.从中央银行的资本所有权来看它的发展趋势是趋于归政府所有。

目前很多西方国家的中央银行资本归国家所有,其中主要是英国,法国(以上两国的中央银行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收归国有的)、联邦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挪威、印度等国。

有些国家中央银行的股本是公私合有的,如日本、比利时、奥地利、墨西哥和土耳其等国。

另外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虽然归政府管辖,但资本仍归个人所有,如美国和意大利等国。

凡允许私人持有中央银行股份的,一般都对私人股权规定一些限制。

例如日本银行的私人持股者只领取一定的红利,不享有其他的劝。

意大利只允许某些银行和机关持有意大利银行的股票,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股票只能有会员银行持有。

中央银行资本逐渐趋于国有化或对私人股份加以严格的限制主要是出于以下的考虑,即中央银行主要是为国家政策服务的,不能允许私人利益在中央银行中占有任何特殊的地位。

3.从任命中央银行的历史和总裁来看政府作为中央银行的唯一的或主要的股东,或甚至在私人全部持有中央银行股票的情况下,政府一般都拥有任命理事或总裁的权力。

至于在中央银行理事会中政府是否派有代表参加或政府代表的全县有多大,各国则有较大的差异。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1 在中央银行中设有政府代表,对中央银行政策的制定不过问,如英国、美国、荷兰、奥地利等国;2 在中央银行中政府派有代表,大这些代表的发言权,投票权、否决权以及暂缓执行权,则各有不同。

在意大利银行中,政府代表的权力较大。

在德国联邦银行和日本银行中,政府代表只有发言权,而无表决权。

4.从中央银行与财政部资金关系上看很多国家严格限制中央银行直接向政府提供长期贷款,但又要通过某些方式对政府融资予以支持。

如美国财政部筹款只能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也就是用发行公债的办法。

如果财政部筹款遇到困难,也只是向联邦储备银行短期借款,有的其下只有几天,而且是以财政部发出的特别库券作为担保。

意大利银行可以向财政部提供短期贷款,但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支出的14%。

法兰西银行可以向政府提供无息透支,但有上限而且实际透支很少。

中央银行与财政的资金往来关系,是衡量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大小的一个重要尺度。

5.从中央银行的利润分配与税收管理上看中央银行有着保持相对独立性的财务基础。

中央银行不是企业,但它有盈利,不但能够维持自己的营业支出和股票分红,还有一部分剩余上交财政。

中央银行不需要财政拨款,因此减少了政府的制约,这是中央银行不同于其它政府部门的地方。

但是中央银行不以盈利为目标,它的收入扣除必要分配外,全部要上交。

这又是它作为政府部门性质的体现。

各国中央银行盈利上交的比例都是相当高的,如美国高达80%左右,日本也超过了80%。

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是有效执行货币政策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是它的充分条件。

也就是说中央银行有了相对独立性,货币政策也不一定能够成功。

日本银行隶属财政部,但它的货币政策被证明是比较成功的,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日本的货币政策既促进了经济增长,其通货膨胀率也是较低的。

货币政策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许多因素,仅有中央银行的愿望和努力是不够的。

我国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应当承认,中国人民银行自1984年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其独立性是在不断加强、不断完善的。

这一演进轨迹和世界性的中央银行独立性加强的潮流是相吻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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