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1
《中国法律思想史》课件
五,传统法律思想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其形成与传统文 化息息相关。中国传统文化根植在大陆的、农业的、宗 法的土壤里,世代延续,形成了与希腊、罗马等海洋的、 商业的、宗教的古代文化不同的民族特色。它以儒家思 想为主体,儒法结合,儒道互补,经历了经学、玄学、 道学、理学诸阶段,成为中华民族的象征和凝聚力的来 源。在其影响之下,传统法律思想与传统文化连为一体, 本身始终未能独立,而且其原则原理与价值取向也都以 传统文化的基本宗旨为依据。因此,二者是同体同质, 表现为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欲探求传统法律思想的奥秘, 必须把握传统文化的真髓。
《礼记·丧记》记载:“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 而远之”,这是周人的世界观、认识论。在司法 审判中也随着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确立了重人事 的审判思想。
二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历史形态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形成演变具体表现为从“礼 治”到“ 法治”再到“礼法合治”三个形态。 也就是说,传统法律思想以“礼治”发端,以 “法治”定型,最后以“礼法合治”构成完备的 体系。
第一,“礼治”形态
作为一种思想,礼治开始于殷商,盛行于西周, 衰落于春秋。它建立在土地的“王有”的基础上, 是“王权天授”的神权政治和“家国一体”的宗法制 度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是贵族统治集团的道德 和法律统一体。它对于维护殷周奴隶主的统治和 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在春秋 时期,它又成了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而不断分崩 离析。
第二,“法治”形态
这一思想起源于春秋,兴盛于战国,定鼎于秦代, 破产于汉初。作为法家的口号和学说,它由李悝 开端,商鞅奠基,韩非总其成,李斯推向极端。
法治是封建制取代奴隶制的产物,自形成之日便与君主 专制联系在一起,并以刑罚的运用作为主要内容。在这 个意义上,它是礼治的对立面,其内容、形式、性质以 及理论基础都与礼治有明显的不同。同时,作为传统法 律文化的表现形式,它的形成和发展又与礼治存在着因 果关系,是以礼治文化的存在与衰落为前提的。如它否 定礼治的宗法性,又肯定其等级性;他的“以法治国”, “奉法者强”的结论,是在剖析“为政以德”、“教以 人伦”的无效中得出的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笔记)第一编奴隶社会夏、商、西周的法律思想第一章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神权法思想的发展变化过程:形成于夏代,极盛于商代,动摇于西周。
夏禹“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有夏服天命”,夏启讨伐扈氏时宣称“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商代“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奴隶主是上帝的子孙,从血缘上找到了充当上帝代理人的合法依据。
违抗王命等于违抗神命,就要受到“天罚”。
西周发生重大变化,表现为对“天命”说作了修正,“昊天有成命,二后而受之”,提出“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
“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天命并不是固定的,只属于有德之人。
一、夏代的神权法思想1、奴隶主的“天命”、“天罚”思想2、产生的根源:是由自然宗教迷信思想发展而来的。
A、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对自然界现象缺乏正确认识,人们无法控制自然力量。
认为周围世界存在着一种支配人类和自然的超人类、超自然的力量。
此是只是一种自然宗教,不具有阶级压迫社会属性。
B、进入阶级社会后,当人们不理解其社会根源时,便产生祸福命运由神操纵的观念;而统治阶级都极力扶持和利用宗教来麻痹人们的反抗的斗争意志。
二、神权法思想在商代的发展1、“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2、奴隶主宣称其祖先是至上神??“上帝”或“帝”的子孙。
3、利用“占卜”或“卜筮”,以“敬鬼神”而使民“畏法令”。
神权法思想的表现:夏:夏禹“有夏服天命”,夏启讨伐扈氏时宣称“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三、西周“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1、神权法思想在西周的变化??由“天命”转向周公提出“以德配天”说:天命是有的,但并非固定不变,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
(1)至高无上的上帝??“天”;(2)“惟命不于常”(天不是固定不变的),“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其目的在于论证周灭商的合理性。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章夏、商、西周的神权法的思想1、神权法思想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即天命、天罚思想。
2、周公强调统治者必须有德,“以德配天”,其目的在于求得上天的保佑,使周王朝的统治永久延续下去;同时“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意味着神权的动摇,而且从对立面的角度反映了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及其对历史的推动作用。
第二章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的思想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
嫡长继承制使宗法等级制的核心内容。
商朝末年确立了嫡长继承制,即“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西周的宗法制和分封制是紧密结合的。
世袭制后发展成世卿世禄制。
西周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所实行的是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的礼治。
一、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
其中“亲亲”和“尊尊”是他的基本原则。
实际上是要维护王权和族权的统治。
二、礼治的基本特征:周公倡导礼治。
礼和刑都是奴隶贵族的统治手段,但它们适用的对象各有所侧重,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上》。
周公提出明德慎罚的思想。
明德:即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的意思。
慎罚:区别对待,罪止一身。
主要内容:1、要求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2、反对族诛连坐,主张罪止一人;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4、刑罚适中。
第三章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春秋时期的法律思想,最具时代特点的是主张在政治、经济、军事上进行变革的革新思想。
管仲:在法律思想方面主张“天道”与法律相结合,改革旧礼与创立新法并举,以法统政、礼法并用,以法律手段推行军事、行政以及商业政策,促进富国强兵。
管仲的法制改良思想:一、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
对过去的法制不能简单地废弃或否定,而要选择其好的方面加以创造性的运用。
即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
对周礼进行了四方面的改造:1、挟天子以令诸侯,以尊王攘夷和维护周礼为名,建立齐国的君主集权制和霸主地位;2、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强调“万物待礼而后定”,用礼来教育和引导民众,同时用削夺封邑的方法打击分封制贵族,加强诸侯的权势;3、打破了“亲亲”的宗法原则,任用贤能;4、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旧传统,主张依法令作为人们言行的准则,已公开的法律作为标准。
中国法律思想史1
A. 邓析B. 孔子C. 子产D. 荀子A. 黄宗羲B. 墨翟C. 老子D. 柳宗元A. [天命B. [以德配天C. [明德慎罚D. [仁.义A. 儒法合一B. 道家C. 黄老学派D. 法家A. 王弼B. 鲍敬言C. 嵇康D. 韩愈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对A. 夫为妻纲B. 父为子纲C. 君为臣纲D. 礼为刑纲A. 申不害B. 慎到C. 商鞅D. 韩非A. 儒法合一B.C. 黄老学派D. 法家A. 战国B. 秦汉C. 春秋D. 魏晋A. <老子B. <论语C. <春秋D. <庄子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错【答案解析】A.儒法合一B.道家C.黄老学派D.法家A.李斯B.陆贾C.贾谊D.董仲舒A.B. 黄宗羲C. 顾炎武D. 王夫之A. 黄帝B. 周公C. 管仲D. 尧A. 墨翟B. 黄宗羲C. 老子D. 柳宗元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错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对错【参考答案】对第10题(已答). 唐初“安人宁国”方针在司法方面表现为()。
A.慎刑恤狱B.谨防冤滥C.宽猛结合D.务求其实【参考答案】ABD第1题(已答). 早期改革派中,关于变法的方式方法,()主张“仿古法而行之”。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讲 当制度遭遇思想共20页
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讲 当制 度遭遇思想
11、战争满足了,或曾经满足过人的 好斗的 本能, 但它同 时还满 足了人 对掠夺 ,破坏 以及残 酷的纪 律和专 制力的 欲望。 ——查·埃利奥 特 12、不应把纪律仅仅看成教育的手段 。纪律 是教育 过程的 结果, 首先是 学生集 体表现 在一切 生活领 域—— 生产、 日常生 活、学 校、文 化等领 域中努 力的结 果。— —马卡 连柯(名 言网)
中国法律思想史笔记
中国法律思想史笔记夏代的神权法思想形成于夏代“天命”、“天罚”思想夏朝统治者把国家的建立看成是遵“天命”,政治生活中敬重鬼神,征战讨伐也说成是代天行罚。
其次,夏朝特别是夏初继承了原始社会的审判传统神权法思想在商代的发展,· “天命”、“天罚”的神权法思想进一步加强·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 占卜神权法思想在西周的变化动摇于西周·产生了“以德配天”说:仅有神权是不足以维系其统治的,还必须“有德”,即统治者要重视人民的力量,重视人心向背,只有这样才会“祈天永命”,长久地统治下去,西周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政治和文化的的变革时代,“旧制度废,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
”表现在政治上由奴隶制神权政治转折到奴隶制宗法政治,认识上由重神鬼转折到重人事,司法审判上由重审判转折到重人判。
以德配天说的意义这是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
是说周公的权力是“天”授予的,这是“天命”。
但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
它的提出,意味着神权思想的动摇,由固定的受命于天变成了以德配天,统治者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了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但靠神权思想已不足以维持其同志,重视民心向背,才能使天命不再转移。
是历史的一个进步,不仅意味着神权思想的动摇也反映了劳动人民的强大和对历史的推动作用。
西周的礼治,·礼:盛放祭祀贡品的器具·宗教祭典上的仪式·调整政治、经济、军事、教育、婚姻家庭、伦理道德方面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亲亲: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宗法原则,旨在维护家长制·尊尊:要求奴隶和平民要服从奴隶主贵族,不得违抗;下级上级贵族,所有贵族服从周天子,不许犯上不得僭越。
等级制原则,旨在维护君主制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
中国法律思想史讲义(全)
中国法律思想史讲义徐海涛授课计划导论第一章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奴隶社会的法律思想第一节神权法思想的产生、发展与演变第二节维护宗法等级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思想第二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的法律思想第一节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管仲、子产、邓析)第二节儒家的法律思想(孔子、孟子、荀子)第三节墨家的法律思想(墨子)第四节道家的法律思想(《老子》、《庄子》)第五节法家的法律思想(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管子》、韩非)第三章秦汉以后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封建社会的法律思想第一节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和酝酿一、秦王朝的迅速灭亡与法家思想的破产二、从黄老到以儒为主的儒法合流、礼法统一第二节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形成过程、内容和基本特点)第三节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局部深化(基本理论、刑事制度、婚姻家庭方面)自学辩论:“春秋决狱”利大于弊VS“春秋决狱”弊大于利第四节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哲理化理学的兴起、一代理学宗师朱熹以“存天理,灭人欲”为核心的法律思想第五节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的法律思想了解早期启蒙思想家的共同特点、重点讲述以黄宗羲为主的启蒙思想第四章中国近代的法律思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法律思想第一节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法律思想(龚自珍、魏源)第二节太平天国领导人的法律思想(洪秀全、洪仁玕)第三节洋务派与早期改良派的法律思想(王韬、薛福成、郑观应)第四节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法律思想(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第五节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法律思想(孙中山、章太炎)第六节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及沈家本的法律思想学习教材:《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张国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年3月第1版参考教材:1.《中国法律思想史》武树臣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2.《中国法律思想史》杨鹤皋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阅读书目与网络资源:1.《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范忠信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年1月第1版2.《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3.《情理法与中国人》范忠信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武树臣,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5.《中国法律传统与近代转型》张晋藩,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6.《瞿同祖法学论著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7.法律思想网8.法史网9.中国法律文化网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办default1.asp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10、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网络课堂第三部分讲稿正文导论一、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中国自古以来各种法律观点、学说和理论的内容、本质、作用、特点及其产生、发展、演变和相互斗争、相互吸收、相互影响的过程与规律,以及它们与当时的立法、司法活动的关系。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11、以德配天这是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
意思是说周公的权力是“天”授予的,这是“天命”。
但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
▲2、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
3、周公制礼即在周公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补充、整理,制定出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
4、明德慎罚这是西周统治者汲取殷商灭亡的教训而提出的思想。
“明德”就是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政。
“慎罚”主张谨慎用刑,反对滥杀无辜。
5、律学即法律注释学。
它原是经学的一个学支,用儒家经书中的经义研究、解释法律,属于正统儒学。
律学始于汉,晋代达到鼎盛。
6、理学产生于宋,完成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哲理化的官方学术。
它以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为主流。
认为“理”是世界万物的本源,是先天地而生,忠孝仁义、三纲五常千古不变。
理学弥补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理论形式上粗浅直观的缺欠。
▲7、铸刑书这是春秋失去子产的一项法律改革。
即将刑法铸造在金属器物上,予以公布。
它开创了世界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打破;“刑不上大夫”的传统。
▲8、《春秋》决狱就是以《春秋》的精神和实例作为审判的法律根据,从而把儒家经典法律化。
这是董仲舒最先提出的。
其实质是一种“原心论罪”说。
▲9、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是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的主张。
即以儒家思想统治其他各家,使儒家的仁义礼乐作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封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
10、神权法这是夏、商、西周三个历史时期的法律指导思想,它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夏、商时期神权法的主要内容是“天命”、“天罚”,到了西周就演变成“以德配天”的君权神受说。
▲11、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特点之一,。
所谓“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受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
中国法律思想史名词解释1
《中国法律思想史》名词解释1.不党父兄、不偏富贵:这是春秋战国时期墨家学派的思想命题。
墨家反对儒家的宗法制和礼治。
表现为用人上反对任人唯亲,主张任人唯贤。
该命题是反对以父兄为党,以富贵为偏,对儒家“亲亲”、“尊尊”给予了彻底否定。
2.原心论罪:是指在审理案件中,要根据犯罪者的动机来酌定刑罚。
只要有动机、不管是否已经作出了行为,都要加以惩罚;如果没有犯罪动机,即使有犯罪行为,也应当从轻发落。
“原心论罪”实际上是一种动机论,着重行为者的动机而不是效果。
它是西汉时期董仲舒的司法主张,有“本其事”的一面,但因过于强调“原心论罪”,对司法实践的指导有一定弊端,容易导致执法者主观定罪,徇情枉法。
3.有治法而后有治人:黄宗羲认为,从为民除害兴利的作用上比较,“法”的作用要大于“人”的作用,更应重视“法治”的订立与实行。
因此要先有好的法律,“治法”不但决定着社会的治乱,而且能够充分发挥“能治之人”的才智能力,约束贪婪残忍的人。
黄宗羲的“法治”论具有近代资产阶级的“法治”理论的特征。
4.“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这是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派代表人物梁启超的思想命题。
梁启超借用西方“三权分立”原则,创造了他自已的“三权分立”说,即由国会行使立法权、由国务大臣行使行政权、由独立审判厅行使司法权。
他把统一“三权”的统治权称为“体”,“体”是不可分的。
国会、国务大臣、独立审判厅分别行使的三权,是“用”,“用”可分。
用君主的统治权来统一“三权”,这就是梁启超的“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
5.嫡长继承制:我国古代实行的一种继承制度,它是宗法等级制的一项核心内容。
我国古代社会实行一夫多妻制,其中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长子称为嫡长子。
我国从商朝末年就开始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王位继承人。
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这种制度,与宗法制相结合巩固西周奴隶主贵族的统治。
这种制度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所继承,并长期沿用。
春秋决狱:是西汉时期董仲舒的思想主张。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讲导言
杨鸿烈曾将其分为四个时代:
第一、萌芽时代(殷周) 第二、儒墨道法诸家对立时代(春秋战国)
第三、儒家独霸时代(汉至清)
第四、欧美法系侵入时代(1902年——)(杨鸿烈:
《中国法律思想史》)
吴经熊:大致唐以前的法律思想可分作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礼治时期——法律和道德混合时期 (公元前五世纪以前);第二时期——法治思想— —法律和道德分离时期(公元前四世纪至前三世纪 末叶);第三时期——礼法调和之思想——法律和 道德重合时期(前二世纪至后七世纪)(吴经熊: 《唐以前法律思想底发展》,《法律哲学研究》)
本课程知识内容把握之关键
1.熟知中国历史上所出现的各个学派及思潮的代表人物, 掌握他们的基本法律观点与主张,并了解其所产生的 影响。 2.在熟知史实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了解中国法律思想 的特色,抓住正统法律思想形成、发展、定型、僵化 及其衰败的全过程这条线索。掌握社会转型期春秋战 国与近代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中国历史上不同阶级、阶层、社会集团及代表
人物的法律思想的内容、本质、特点、作用、 演变的过程和发展规律。(即个人思想与时代 思想) 夏商周——奴隶社会法律思想 春秋战国——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过渡阶段 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封建社会由初期 到逐步成熟 宋元、明清——封建社会的衰退时期 鸦片战争——中国近代法律思想的发展
经:收录儒家“十五经”及相关著作,包括易、书、
诗、礼、春秋、孝经、五经总义、四书、乐、小学 等10个大类 史:收录史书,包括正史、编年、纪事本末、杂史、 别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 职官、政书、目录、史评等15个大类 子:收录诸子百家著作和类书,包括儒家、兵家、 法家、农家、医家、天文算法、术数、艺术、谱录、 杂家、类书、小说家、释家、道家等14大类
侯欣一《中国法律思想史》复习笔记(第一章夏、商、西周——中国法律思想的产生)【圣才出品】
侯欣一《中国法律思想史》复习笔记(第一章夏、商、西周——中国法律思想的产生)【圣才出品】第一章夏、商、西周——中国法律思想的产生【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甲骨文、金文中所反映的古代先民的法律观念1.中国早期法律观念之源“祀”与“戎”,可以视为中国古代法律形成的两条殊途同归之路,也是中国古代法律观念的源泉。
古代社会最重要的日常活动就是祭祀与战争。
(1)由祭祀活动,产生神权与宗法观念,后来发展成为宗法制;从祭祀活动的一系列礼仪中产生出“礼”观念,逐渐形成一套礼制,并影响到战国时期儒家的“礼治”理论。
(2)从战争征伐,导出“刑”观念,由此产生军法、刑法、刑罚,并对战国时期法家的“法治”理论与方法产生直接影响。
中国早期法律观念之源刑中国古代的法律观念法古代先民的法律观念律礼中国古代法律观念的特征直观性与单一性功利主义与义务本位神权法思想的产生、发展和演变从天命、天罚到“以德配天”的神权法思想夏商的天命、天罚思想西周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德、德观念、德思想的兴起“周公治礼”与礼制“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礼治与“明德慎罚”思想“礼治”的基本特征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周公“明德慎罚”的思想关于《吕刑》《尚书·吕刑》中的法律思想《尚书·吕刑》所体现的法律思想“惟良折狱”的人治思想“有德惟刑”的“礼治”思想夏、商、西周——中国法律思想的产生2.中国古代“刑”、“法”、“律”、“礼”字及其所反映的法律观念(1)“刑”字的演变及其含义“刑”字的演变,反映出商周人对“刑”这种社会现象的认识:征伐战争中血腥屠杀之“刑”与法律上之“刑”混同,战争征伐、戮杀之血腥,渗透到刑罚之中。
从而使“刑”在古人心目中成了一种非常可怕的东西,以至于人们一谈起法律,就先想到刑罚,刀锯、斧钺。
由此,人们产生了对法律的惧怕心理和法律是一种坏东西的观念。
(2)“法”字的演变及其含义金文有“法”字,写作“瀵”,这是“法”的古体,关于“瀵”字的解释,以《说文解字》的最为著名:“瀵,刑也。
中国法律思想史
二、“作内政而寄军令” 管仲主张以法理政,以法统军,以法治民,并在制度 上将这三者结合起来。 三、“令顺民心”“与民分货” 管仲认为,法令的制定必须适合民众好胜争利的习性, 以建立和保障新的封建经济制度。认为“政之所兴, 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心”就是 “好利恶害”,这种欲利的力量,决定着法律的实行。 同时还认为:只有使法令顺应追求利益的民心,法令 的实行才能像源源不断的流水那样通行无阻。P22 他认为:物质利益不仅是人性所求,而且是人们遵守 礼义法度的前提。 总之,管仲对周礼的改良,为后来的儒家所肯定;他 的“富国强兵”、“令顺民心”、“与民分货”以法 统政等主张成为后来法家思想的先声,也为其他各派 不同程度地采纳。
第二节 西周“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
一、神权法思想在西周的变化 取代殷商的西周奴隶主贵族像殷商一样, 在思想上的利用神权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 武器。周灭商是上天的意志,周人统治天 下也是上天给予的权力。 周公认为:天命是有的,它不是固定不变 的,只有德者才可随天命。“皇天无亲, 唯德是辅”。
二、“以德配天”说的意义 周朝统治者也主张“天罚”论,但“以德 配天”思想的提出,意味着神权的某种动 摇,在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劳动人民的反 抗力量是强大的,不可忽视的,必须顺民 意,以德治人。
第四章 儒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儒家学少及其法律思想概述 先秦儒家是一个宗师孔子、信奉孔子学说的学派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死后,儒分八派, 但只有孟氏一派(即思孟学派)和孙氏一派(孙 氏即孙卿也就是荀子)得以传承。 虽然孔孟荀同属一派,但因其生活的时代各不相 同,他们的思想主张也有很大的差异。P39 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是:
中国法律思想史笔记1
3. 各级贵族享有特权,不受刑罚制裁,而是道义上的声讨;但 严峻破坏宗法等级制度的贵族也会被处以刑罚,甚至酷刑,于此同时,他 们受刑会得到照管
第二章 春秋战国
第一节 儒家 一.两个进展时期 先秦儒家和秦汉以后的儒家;秦汉以后的儒家不是纯粹的儒家, 而是以儒为主,儒法并用,以礼为主,礼法合一,并吸取其他各家思想
要紧内容:授命于天,恭行天罚(1)有利于使统治合法化(2) 有利于加大统治权威
第二节 西周时期的变化
一. 概述
1. 天不可信,天命靡常
2.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3. 以德配天,解决天命和人事的矛盾,表明神权法思想在西周 差不多发生坚决
4. 在此基础上,周公提出“明德慎罚”思想,反映劳动人民力 量的壮大和神权政治的坚决
(2)“仁”的差不多原则(差不多涵义) :“爱人”
1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2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3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反不欲勿施于人(同辈)
4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 人
(3)“爱人”具有宗法性和等级性,由亲及疏,由己及人,由孝 悌而尽忠,所谓“求忠臣于孝子之门”
② 主张“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庶人不宜” ,反对分裂割踞,主张 政权的集中统一
3主张“父子相隐”,父子之间应该相互隐瞒犯罪, 符合周礼“亲 亲”的原则,合理而屈法,扩展为“臣为君讳” (隐瞒包庇)——“为亲者 讳”
4反对铸刑鼎,并非是反对成文法公布那个事件本身,而是反 对乱立法、立乱法:臣下无权公布成文法(立法者) ;法律内容不符合礼的 要求
中国法律思想史笔记
前言
对象
方法
1. 联系各个时期社会状况来研究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讲 当制度遭遇思想PPT共20页
பைடு நூலகம்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讲 当制度遭遇思 想
46、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47、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 爱。— —英国
48、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 勒 49、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 罚才能 使犯罪 得到偿 还。— —达雷 尔
50、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 威·厄尔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中国法律思想史笔记1
中国法律思想史笔记1前言对象方法1.联系各个时期社会状况来研究2.重视阶级分析的方法3.实事求是,历史地看咨询题研究状况4.按照朝代的更替来研究5.按照政治演进来研究6.按照进展时期来研究:三个进展时期——礼治;法治;礼法调和7.以咨询题为中心进行研究第一章夏、商、西周第一节夏商一.《尚书》——中国最早的历史书籍;内容:典,谟,诰,誓二.神权法思想要紧内容:授命于天,恭行天罚(1)有利于使统治合法化(2)有利于加大统治权威第二节西周时期的变化一.概述1.天不可信,天命靡常2.皇天无亲,惟德是辅3.以德配天,解决天命和人事的矛盾,表明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差不多发生坚决4.在此基础上,周公提出“明德慎罚”思想,反映劳动人民力量的壮大和神权政治的坚决5.笃信上帝→天不可信;专事鬼神→注重人事;专讲刑杀→德刑结合6.君子无逸二.德政内容1.勤政2.保民爱惜民利3.任贤三.明德慎罚1.慎重断案,刑当其罪——中罚2.区分有意过失;累犯偶犯3.反对族诛连坐4.重教化,反对滥杀无辜不是有意地削弱或舍弃刑罚,而是如何更有效地使用刑罚四.以“亲亲”,“尊尊”的宗法等级原则为指导的礼治思想(一)礼的含义1.宗法: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庭内部关系,爱护家长、族长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2.兄终弟及→父死子继→嫡长继承:立子以贵(母亲的地位)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3.礼起源于祭奠,指的是祭奠的仪式:“礼,履也,因此事神致福也。
”4.礼到西周时进展为礼制(二)礼治的差不多原则——“亲亲”、“尊尊”1.亲亲:宗法原则,以父为首,旨在爱护家长制2.尊尊:等级原则,君为首,旨在爱护君主制,不得僭越,不得犯上坐乱3.在宗法制度下,二者相互结合,为爱护宗法等级制度服务4.周礼专门强调“孝”、“忠”,这既是伦理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三)礼治的特点——“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1.礼要紧调整奴隶主(贵族)内部关系;刑则每指向平民。
体现西周礼和刑的特权性和阶级性,表明西周实行的是公布不平等的特权法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指导西周立法、司法的重要原则3.各级贵族享有特权,不受刑罚制裁,而是道义上的声讨;但严峻破坏宗法等级制度的贵族也会被处以刑罚,甚至酷刑,于此同时,他们受刑会得到照管第二章春秋战国第一节儒家一.两个进展时期先秦儒家和秦汉以后的儒家;秦汉以后的儒家不是纯粹的儒家,而是以儒为主,儒法并用,以礼为主,礼法合一,并吸取其他各家思想(一)孔子(严格声讨违反周礼的行为,通过改良缓和阶级矛盾)1.以仁(仁者爱人)为核心,以克己为手段,以复礼为目的的礼仁相结合的法律思想(“克己复礼”)(1)“仁”的含义:孝、悌、忠、信、恭、宽、敏、惠、刚毅、木讷、温、良、俭、让、忠恕、中庸、博学、爱人“仁,亲也,从人从二”——处理人与人之间差不多关系的准则(2)“仁”的差不多原则(差不多涵义):“爱人”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②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反不欲勿施于人(同辈)④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3)“爱人”具有宗法性和等级性,由亲及疏,由己及人,由孝悌而尽忠,所谓“求忠臣于孝子之门”①“爱人”从“亲亲”开始,首要的是爱父兄②“仁者爱人”有等级,等级不同,爱的要求也不同,卑幼无条件服从尊贵③“爱人”具有一定的强制力,违抗“仁”的要求不仅要受到良心的声讨,还要受武力的征讨和刑罚的制裁,孔子直截了当给予伦理规范法律性质,使忠孝具有法律性质礼是仁的形式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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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第五编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地主阶级改革派的法律思想 太平天国的法律思想 洋务派的法律思想 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法律思想 清末立法两派在法律思想上的斗争 资产阶级革命派
2、在具体的学习每一位思想家的思想时,与中国历史 背景结合起来,与人物的阶级立场结合起来。 不管是法律思想还是法律制度他都是一定时期人们 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所处的社会状态的一种反映, 一种折射,了解一定时期的历史背景,有助于我们 加深对他们的思想的理解。 法律思想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都具有鲜明的 阶级性,不同的法律思想体现着不同阶级和社会集 团的利益和要求。
4、如何学习法制史课程中的文言文。学生 在学习中国法制史时,经常反映古文字的理 解、记忆比较困难。如何克服这一困难: 首先,学生应明白,古文字在课程中的 出现频率并不高,其出现的目的也是告诉学 生某些制度、思想的材料来源、背景知识, 是为了方便学生学习。 其次,考试考查的是学生对学习点的掌 握情况,并不需要学生照背原文,所以,古 文字不应成为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难点。
统治阶级的出现 从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到尧、舜、禹,到夏启即 位时,首领的统治权在不断加强。社会组织中 的等级分化越来越明显,以血缘为纽带组织在 一起的部落首领阶层终于发展到了可以有权打 击本部落、联盟中的反对派,将自身意志强加 于整个部落的地步,统治阶级就这样形成了。
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为法 礼最初是祭祀鬼神的器具,供原始的人类崇拜 自然神之用。到后来凡是进行祭祀的一切活动 都叫做礼。在人的思想意识方面,对自然神的 信仰和对祖先的崇拜,特别是对祖先崇拜逐渐 定型化、仪式化,成为一种具有宗教色彩的普 遍信奉。随着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在这种祭 祀仪式中逐渐产生出萌芽状态中政治权利,其 中区别血缘关系、亲疏尊卑的部分,开始成为 确定人们在国家组织中等级地位的法。
3、与中国法制史结合起来。 相邻学科,关系密切。 中国法制史研究的是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 具体来说,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制度,研究 它们的产生,内容、特点等等。 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的则是在立法、司法、执 法方面体现出的思想。 历史上某一种法律制度的形成,总有一定的法 律思想为指导的,同时,统治阶级代表人物提 出的法律思想也往往体现在一定的法律制度中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一、介绍课程概况 二、明确学习目的 三、学习方法介绍
一、课程概况 (一)研究对象
以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各个学派及代表人物的 法律理论与观点为研究对象,力求用历史唯 物主义的观点,科学的方法揭示中国传统法 律观念的发展规律,总结传统法律思想的优 劣,贯彻“古为今用”的方针,正确地解决 传统与现实的关系。
中国法的起源与夏、商的法律制度 一、中国法的起源 国家文明与法律文明的发展是同步的。中国 国家文明起源于公元前二十一世纪的夏朝, 中国古代法律也发端于这一时期。中国古代 法律的起源主要源于以下几种因素:
社会结构 以血缘关系联接起来进行生产与生活,是 人类早期的组织形式。中国在进入国家文 明后,由于生产力和农业文明的因素,血 缘纽带非但没有松弛,反而愈加紧密。氏 族、部落、部落联盟联结纽带的血缘关系、 婚姻关系,使得中国早期国家在组织结构 方面具有家国相通、家国一体的特征。
三、学习方法
1、掌握学习线索 针对教材内容,按照历史发展的线索来是分 成四个时期:
第一讲 奴隶社会时期 神权法思想 西周的礼治思想 第二讲 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 春秋时期革新家、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的法律思想
第三讲 封建社会时期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占据官方统治地位。封建正统法 律思想的形成发展过程: 转型期 形成期 发展期 成熟期 新发展 衰落期
第一编 奴隶社会夏、商、西周 (先秦)时期法律思想
概论
中国奴隶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时期,当时作 为统治者的奴隶主贵族,在意识形态领域 中,主要是利用“受命于天”的神权法思 想和以“亲亲”、“尊尊”为指导原则的 宗法思想来进行统治。当时占统治地位的 法律思想,也受这二者的支配。
在这个时期中,最为突出的代表人物是西 周初期的政治家周公。他吸取商末统治者 残酷压榨人民因而被推翻的教训,比较重 视民心的向背,要求西周贵族以殷为鉴, 主张“明德慎罚”,德刑并用,反对“罪 人以族”,要求在判罪量刑时必须区别过 失(“眚”)和故意(“非眚”)、偶犯 (“非终”)和累犯(“惟终”),以缩小
(二)课程内容 本课程旨在介绍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各种 法律理论和观点,揭示这些理论和观点的内 容、本质、作用和特点,阐明他们形成、发 展、演变以及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相互吸 收的过程和规律。其中包括:
(1)奴隶社会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 (2)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战国时 期的法律思想 (3)封建社会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思想 (4)封建社会宋至鸦片战争前期的法律思想 (5)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鸦片战争至辛亥革命 时期的法律思想
打击面。这在当时整个世界的刑法史上, 是难能可贵的。他又修正了殷商的神权法 思想,提出了“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 由纯重神权走向兼重人事,为法律思想初 步摆脱神权的羁绊提供了有利条件。他还 “制礼作乐”,以“亲亲”、“尊尊”原 则为指导,健全了西周的礼制,为巩固西 周王朝的统治打下了基础。
第一章 夏商西周时期的神权法思想
二、学习目的: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 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我们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目的就 是要我们正确认识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正 确的区分其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历史 是一面镜子,我们要重视历史,自觉地吸取 历史上的教训,为现实服务。
中国法律思想史导论
历史发展 中国法律思想从其开始产生到中华人民 共和国成立,曾经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这 3种社会中由于部 分质变所形成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它的发 展约可分为 4个时期: 夏、商、西周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 秦、汉到鸦片战争时期; 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