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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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划分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碰撞或涉及车辆的意外事件。

当事故发生时,确定责任并划分责任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划分的标准和原则。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1. 法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中违反交通法规的一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例如,如果有驾驶员违反红灯信号造成了事故,该驾驶员应承担主要责任。

2. 直接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基于直接原因和结果。

当事故中一方的违规行为与产生事故的结果直接相关时,该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例如,某车辆酒后驾驶与撞车直接相关,该驾驶员应承担主要责任。

3. 推定责任:根据常识和经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推定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例如,在同车道发生追尾事故时,追尾的一方往往承担主要责任,因为驾驶员应保持足够的距离以预防碰撞。

4. 共同责任:某些情况下,两个或多个当事方都存在责任,共同导致事故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责任大小进行责任划分。

例如,在交叉路口发生碰撞事故时,如果一方闯红灯而另一方超速行驶,责任可能被划分为六、四或五、五。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1. 驾驶员违法行为:如果一方驾驶员在事故中存在违法行为,如酒驾、超速或闯红灯等,该驾驶员通常承担主要责任。

2. 事故发生地点:在某些情况下,事故发生的地点也会影响责任划分。

如果一方在无保护设施的非机动车道行驶,而与之发生碰撞的机动车在正常道路行驶,责任可能会更多地归咎于非机动车驾驶员。

3. 车辆类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也可能与车辆类型有关。

例如,当电动自行车撞击非机动车时,因为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较快且具有车辆属性,其驾驶员通常承担主要责任。

4. 驾驶员安全意识: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措施也会影响责任的划分。

如果一方驾驶员在事故前没有采取适当的避让动作,而另一方驾驶员采取了适当的避让动作,责任可能更多地归于未采取避让措施的驾驶员。

在实际生活中,除了以上几个标准和原则,交通事故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等。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分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交管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他方无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责任确定的细则和具体标准,可有省级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则制定。

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1、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2、当事人驾驶车辆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事故的;3、当事人驾驶车辆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4、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5、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6、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7、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8、当事人驾驶车辆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9、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1、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通事故怎样界定责任

交通事故怎样界定责任

交通事故怎样界定责任交通事故都是由于某一方违反交规则的造成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是要承担责任,支付赔偿或者接受处罚,于是怎样知道谁的责任重谁的责任轻就成了一个非常有争议的话题,经常有双方当事人觉得自己不应当承受这么重的责任从而拒绝进行对应的赔偿,今天我就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怎样界定责任的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怎样界定责任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三个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三个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三个原则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本文为大家介绍了交通事故认定责任的方法。

一般来说,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主要有三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

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

(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2)违反让行规定的;(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交管部门是会对事故作出一个责任认定的,很显然这个责任认定并不是胡乱作出,而是有一定的认定规则,也就是认定标准。

接下来,小编带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一、出了事故司机负多少责任,主要看以下几点: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因他人原因引起的事故,因不可预料,不可抗拒的山崩等意外事件引起的事故,紧急避险且避险得当引起的事故等等,当事人均不负事故责任。

▲二、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司机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因果关系,这时驾驶员就该负事故责任。

没有因果关系,即使有多项违章行为或有较严重的违章行为,驾驶员也不该负事故责任。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当事人就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责任:1、交通事故完全由一方违章行为造成;2、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3、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却没有报案或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如果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则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应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如果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同,或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却没有报案或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均应负同等责任。

如果三方以上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则应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划分责任。

▲四、交通事故责任的计算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给对方人员造成严重恶果,机动车一方即使无过错,也应分担对方10%。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详解步骤帮你了解认定的全过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详解步骤帮你了解认定的全过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详解步骤帮你了解认定的全过程交通事故是在道路上发生的因交通参与者之间的行为产生直接经济损失、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的事件。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确立事故责任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赔偿责任的承担以及事后的处理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步骤,帮助你全面了解认定过程。

一、事故现场勘察当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且等待交警的到来。

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勘察,包括对车辆、人员以及现场进行详细的勘查,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

在现场勘察中,交警会绘制勘查图,并对行车路段进行测量。

同时,交警还会采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录音等,以便后续的责任认定和调查。

二、事故责任认定及书面报告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后,会结合事故现场情况、车辆损坏情况、事故参与者的陈述、证人证言等,初步确定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当依法正确划定责任主体,对肇事者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责任认定过程中,交警会制作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向当事人出具。

该书一般包括事故的基本信息、参与者的情况、事故责任认定、证据材料等内容。

当事人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对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异议申请。

三、事故责任认定复议程序当事故参与者对交警的责任认定有异议时,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在进行复议申请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复议机关会重新审查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评估。

如果复议机关认为交警的责任认定存在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

复议机关会出具一份复议意见书,作为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四、司法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将争议提交给法院进行裁决。

在司法诉讼程序中,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现场勘察报告、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意见书等。

法院将基于证据进行审理,并对事故责任进行最终的判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
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范畴中,当事人要是觉得责任明明不在自己,却需要自己承担比较多的责任,面对这种情况时可以可以走行政复议。

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也要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这时可以来找律师帮忙。

最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详细规则

最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详细规则

最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详细规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程序。

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一、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车辆驾驶员、车辆所有人和道路管理者。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明确事故责任主体的身份,以便进行责任的认定与赔偿。

二、事故责任的划分根据交通事故的性质和情况,事故责任可以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全责指的是事故中的一方完全负有责任;主要责任指的是事故中的一方主要负有责任,但与其他方也有一定的责任;次要责任指的是事故中的一方虽然造成事故,但责任较轻。

三、事故责任的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现场勘察: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等执法人员会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察。

他们会根据现场的情况,如车辆的停放状况、车辆的受损程度、事发地点的交通标志等,综合判断事故责任的承担。

2.证人证言:当事人和目击者对事故的经过有不同的记忆和观点,因此,为了了解事故的真实情况,需要听取当事人和目击者的证言。

根据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连贯性和可信度,可以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3.交通事故责任调查书:交警在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会根据勘察结果填写《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这份书中会明确标明事故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划分。

四、责任认定的原则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过错原则:对于交通事故发生的一方,如果其存在违反交通规则和法律的过错行为,那么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2.证据原则:事故责任的认定应该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不能根据推测或主观臆断进行判定。

3.事故数额原则:在事故中,造成较大损失的一方通常应承担较重的责任。

4.道法原则: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最基本的责任认定准则。

五、事故责任认定的后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后果主要体现在保险理赔、道路交通违法处罚和法律纠纷解决上。

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认定结果进行相应的索赔和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大全(图文并茂)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大全(图文并茂)

1、车辆正常行驶中,如发生追尾,如图所示:A车负全责。

2、变更车道时,未让行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强行并线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如图所示:A车负全责。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如图所示:A车负全责。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如未让有方道路的车辆先行而造成事故的,如图所示:A 车负全责。

5、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如遇对向来车,左转弯车辆未让行直行车辆的,如图所示:A车负全责6、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或者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未让行左转弯车辆的,如图所示,A车负全责。

7、绿灯亮起时,专网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发生交通事故后,由A 车负全责。

8、在红灯亮时,有转弯车辆没有让行被放行的车先行的,如图所示:A车负全责。

9、在没有中心线或者没有中心隔离设施的道路上会车时,遇到障碍物的,有障碍的一方应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经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一方先行的,如图所示:A车负全责10、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辆未给上坡车辆让行的;但下坡车已经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如图所示:均由A车负全责。

1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另一方向行驶车辆先行的,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图所示:A车负全责。

12、进入转盘道(环形路口)的车没有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由A车负全责。

13、逆向行驶的车辆,如图所示,A车负全责。

14、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辆时,如图所示:A车负全责。

15、超越前方正在调头的车辆时发生事故的,如图所示,A车负全责。

16、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时发生事故的,A车负全责。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十字路口认定交通事故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十字路口认定交通事故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十字路口认定交通事故一、十字路口发生车祸责任划分一、十字路口发生车祸责任划分(一)追尾交通事故: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二)特殊交通事故:1、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自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故意逃逸的,逃逸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赔偿?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较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较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处责任认定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责任认定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责任认定规定很多的⼈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很多的事故的发⽣以及很多的⽣命的逝世,所以任何时候我们都是需要按照交通规则进⾏办事,交通事故的发⽣也是需要进⾏责任的认定,以下就由店铺⼩编对于该⽅⾯的知识进⾏介绍。

道路交通事故处责任认定第⼀,《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调解。

⽽没有也不可能有对犯罪嫌疑⼈的刑事责任作出认定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了具体的⾏政处罚标准,如对造成重⼤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或者造成⼀般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处⼗⽇以下拘留或者五⼗元以上⼀百五⼗元以下罚款。

该办法第⼆⼗⼆条也规定:当事⼈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五⽇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即对该具体⾏政⾏为不服者,可依该条之规定,向上级⾏政机关寻得⾏政救济。

因此,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政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之间或者责任⼈与受害⼈之间的⾏政违法⾏为所作出的⾏政责任认定书。

依据它,公安机关对责任⼈予以⾏政处罚,对道路交通民事侵权案进⾏⾏政调解。

⽽且,刑事诉讼法第⼗⼆条明确规定:未经⼈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都不能确定有罪。

即说明,对刑事责任的认定,只能由⼈民法院决定,这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体现。

所以,公安机关不能依据⾏政法规对犯罪嫌疑⼈(被告⼈)刑事责任作出认定,法院也不能依据⾏政机关作出的⾏政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的刑事责任。

第⼆,责任认定不是证据问题,⽽是法律问题对法律问题,只能由法官通过庭审以裁判的形式获得解决。

从另外⼀个⾓度讲,如把责任认定书当作证据使⽤,在实践中,作出该责任认定的警察,通常都是对该案进⾏刑事侦查的警察,本案也是这样,即该认定书的承办⼈(鉴定⼈)和本案的侦查⼈员都是相同的两位警察。

这就有违刑事诉讼法第⼆⼗⼋条,担任过本案的证⼈、鉴定⼈的,不得作为侦查⼈员的规定。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一、道路交通事故基本规定(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1.以事实为依据: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应以事实为依据,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查等方式来确定事故的发生经过。

2.确定主次责任:依法确定事故中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其中主要责任应由违法行为方承担,次要责任应由过失方承担。

3.尊重公正: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和合法利益,确保公正、公平地对待各方当事人。

4.快速处理:依法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认定和处理,及时追究责任,使受害人得到及时赔偿。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1.定义: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由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交通参与人员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2.责任认定:根据事故的发生经过,判断事故责任的主要依据是交通规则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

如果一方存在交通规则违法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则该方应负主要责任;如果多方都存在违法行为,并且都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则各方之间应负担相应的责任。

3.交通规则的作用: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应根据交通规则的具体内容来确定各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责任承担。

4.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不仅仅是针对事故责任的划分,还包括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的责任划分。

(三)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1.全责:一方完全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全部责任。

2.主要责任:一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较大过失,但不完全违反交通规则,应承担主要责任。

3.同等责任:双方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相同程度的过错,应共同承担责任。

4.次要责任:一方在事故中存在一定过错,但责任相对较轻。

5.无责任:无违法事实和责任发生。

二、道路交通事故证据的收集和处理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证据的收集和处理非常重要。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对证据的收集和处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现场勘查: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勘查,记录现场的真实情况,并采集相关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怎么划分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车辆,但是,就是因为车辆的增多,或者驾驶员的一个不小心就会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而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就会在勘察事故现场的时候依照相关的规定来判定事故双方的责任多少。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的说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是怎么划分的。

一、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种类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二、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三、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的定量、定性的结论;所谓定性,是指当事人有无责任;所谓定量,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应承担哪一种责任。

一、认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二、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关系原则外,还发挥了衡量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所谓“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或者难以认定过错场合,确定事故损害的一个标准;原因力的研究和运用,在我国目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实践中涉及较少;《实施条例》的上述规定,实际上为通过“原因力”来分配责任提供了法律空间;2、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过错的场合,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而被撞的行人又闯红灯,便面临一个对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比较过错又称为过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一项重要的责任确定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和《交通安全法》都明确了这种确定责任、分担损失的制度;但是,在对当事人的过错比例进行比较时,存在着技术上的障碍需要克服,主要表现为如何认定不同过错对促成事故作用力的大小,也就是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过错系数”问题;例如,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确定记分分值所依据的原则也是考虑到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因此,在这方面也具有了一定的基础;三、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交通事故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4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反映了当事人行为对在形成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时,交通管理机关将对负有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据其责任情况给予违法处罚和肇事处罚;现行处罚方式包括: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有关交通安全法律对其违法行为给予拘留或罚款、吊扣和吊销驾驶执照处罚;四、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方法1、根据因果关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造成事故损害后果与涉及违法的事故原因之间的直接关系,即事故的直接原因;引起事故的其他因素如道路、气候等,不应作为加重或减轻当事人责任的原因;交通事故中的因果关系,主要有独立、综合和参与因果关系3种形式;独立因果关系是指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只有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因此,全部责任均由一方当事人承担;这种因果关系有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形式;一因一果是一个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多因一果,是当事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综合因果关系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都有违法行为,而且这些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即事故是由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共同造成的;这种因果关系又分为重复综合和相互综合两种;如果任何一方的违法行为都可以单独地造成该起事故,则称为重复的综合关系;如果其中某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单独存在时,事故不一定发生,而在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下才能发生事故,则为相互综合的因果关系;一般负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都属相互综合的因果关系;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着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而其他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不过这种关系是间接的、偶然的,与其它因素发生关系后才起作用,这种因果关系就称为参与因果关系;在责任认定中,承担次要责任的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行为,基本上也属于参与因果关系;2、根据路权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1)路权路权是指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在道路的一定空间范围和时间内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路权包括通行权与先行权,“路权”规定充分体现了公民在道路交通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交通法规中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在事故责任认定工作中,须根据不同的道路条件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路权;通行权的确定:通行权是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在道路某一空间范围内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交通参与者在自己通行的区域内享有通行权利的同时,不得侵犯其他享有通行权者的权利;先行权的确定:先行权是指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所享有的优先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先行权建立在通行权的基础之上;有通行权的交通参与者在实现自己的通行权利时可能会遇到时间顺序方面的障碍,这就涉及到谁有优先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有先行权的交通参与者在规定范围内允许优先通行,而其他交通参与者,应保证有先行权者的权利得到实现;(2)根据路权认定责任大小按照路权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①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违反通行权的过错行为,另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不是违反通行权的行为,则由违反通行权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负相对应的责任;②双方当事人都有通行权时,则由违反先行权的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负相对应的责任;③双方当事人都违反了通行权与先行权规定,如没有其他过错行为存在,则双方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④双方都没有违反路权规定或都有违反路权规定以外的过错行为,应通过分析安全因素,再认定事故责任的大小;(3)根据安全因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中明确体现了交通活动要确保安全的原则;特别是根据因果关系和路权规定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时,则应根据交通法规中有关“确保安全”的规定,区分事故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及其程度,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因此,在当事人都违反路权规定时,一方当事人违反确保安全规定,另一方未违反,则前者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后者的行为是次要原因;在当事人都违反路权规定和确保安全的规定时,一方违法情节严重,另一方情节相对较轻,则前者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后者的行为则是次要原因;在无法区分情节轻重时,则说明双方的过错行为均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等效原因;(4)特别情况下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实施条例》的这些规定,是在特别情况下认定事故责任的原则规定;事故逃逸是一种恶劣的行为,须严格予以禁止和惩治;刑法和《交通安全法》对于事故逃逸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但是,《交通安全法》对于事故逃逸场合当事人民事责任的问题并未涉及;《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必要补充;《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一款的规定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逃逸情况下,事故责任认定确立的原则;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①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场合,无论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实际过错如何,均推定逃逸方负全部责任;②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而对于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③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违法行为或者驾驶错误,他方没有过错,由逃逸方负全部责任;④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均有过错,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这里有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在事故处理的过程中,勘察、检验的结果是逃逸方对于事故的形成没有过错,但是因担心责任而逃逸,而其他当事人应当负全部责任却没有逃逸,这种情况是否仍然要逃逸方承担责任﹖对于这个问题,条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只要逃逸行为对于事故的发生或者损害的扩大没有因果关系,而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也没有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就不应当让逃逸方承担事故责任;至于因逃逸而应承担的行政处罚责任,是另外一回事,这不涉及事故责任;《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对上述承担责任的原则的理解,也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一方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该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②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是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的共同行为场合,应当由各方当事人均分责任;如果当事人的主观意图是为了图谋骗取保险等,则还须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或者责任;对于一方当事人虽然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行为,但并没有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在这种场合,应当如何认定责任的问题,对此《实施条例》没有明确;目前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行为是属于有恶意的故意行为,即使对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也应当让该方当事人承担责任;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应当加重该方当事人责任的比例,而不应当让该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5)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规则根据以上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方法,可以归纳成以下几条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则:当事人有过错行为,其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过错行为或者虽有过错行为,但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过错行为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史上最全,33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

史上最全,33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

史上最全,33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今天,我们来谈一谈“事故责任认定”!很多车主在路上发生事故后一脸迷茫,不熟悉交规总是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划分。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判定责任呢?看完下面的图解知识,马上知晓!相当实用,建议收藏起来慢慢看,有备无患!让自己不吃哑巴亏!1.追撞前车尾部的,图中所示均为A车负全责。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的车现行的,图中所示为A 车负全责。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志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 车负全责。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5.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6.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图中所示均为A车负全责。

7.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 车负全责。

8.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9.情景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情景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在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一方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10.情景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情景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1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会车时,在两车难于同时通过的情况下,靠近山体的一方未做减速或停车等避让措施让对方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常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详细图解

常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详细图解

常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详细图解1、追尾事故追尾事故追尾事故:A车全责。

在相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要负全部责任2、倒车溜车倒车溜车倒车溜车:A车全责。

在正常行驶状态下,前方车辆无故倒车造成事故的,责任全部要由前车承担。

3、越线超车越线超车越线超车:A车全责。

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 一旦车辆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要负责全部责任。

黄色虚线可以并线,调换车道,但一旦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将负全部责任。

4、开关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负事故全部责任5、掉头未让行掉头未让行掉头未让行:A车全责。

掉头车辆未让对面直行车,造成事故要由掉头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6、驶入专用车道驶入专用车道驶入专用车道:A车全责。

未按规定时间驶入专用车道,造成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

7、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变更车道:A车全责。

变更车道与正常车道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要负全部责任8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行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行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

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遇到障碍的车,造成事故要由未遇到障碍的车承担全部责任。

9、会车时超车会车时超车:A车全责。

会车时超车,与对面车辆造成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10、叉路口超车交叉路口超车交叉路口超车:A车全责。

交叉路口超车造成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11、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A车全责。

进出或穿越道路时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12、进环岛车辆未让行进环岛车辆未让行进环岛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

进出或穿越环岛车辆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13、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A车全责。

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14、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A车全责。

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15、无信号灯路口未让右侧的车辆无信号灯路口未让右侧的车辆:A车全责。

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于双方当事人的影响都是相对比较大的,这种情况下要注意一下责任认定的方法和标准,一般由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之后做出责任的认定,那么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不确定责任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常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详细图解

常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详细图解

常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详细图解1、追尾事故追尾事故追尾事故:A车全责。

在相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要负全部责任。

2、倒车溜车倒车溜车倒车溜车:A车全责。

在正常行驶状态下,前方车辆无故倒车造成事故的,责任全部要由前车承担。

3、越线超车越线超车越线超车:A车全责。

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者压线行驶, 一旦车辆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要负责全部责任。

黄色虚线可以并线,调换车道,但一旦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将负全部责任。

4、开关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开关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开关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A车全责。

打开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开车门一方要负事故全部责任。

5、掉头未让行掉头未让行掉头未让行:A车全责。

掉头车辆未让对面直行车,造成事故要由掉头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6、驶入专用车道驶入专用车道驶入专用车道:A车全责。

未按规定时间驶入专用车道,造成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

7、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变更车道:A车全责。

变更车道与正常车道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要负全部责任。

8、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行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行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

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遇到障碍的车,造成事故要由未遇到障碍的车承担全部责任。

9、会车时超车会车时超车会车时超车:A车全责。

会车时超车,与对面车辆造成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

10、叉路口超车交叉路口超车交叉路口超车:A车全责。

交叉路口超车造成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

11、进出或者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进出或者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进出或者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A车全责。

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时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12、进环岛车辆未让行进环岛车辆未让行进环岛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

进出或者穿越环岛车辆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13、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A 车全责。

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 部责任。

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A 车全责。

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 要承担全 部责任。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生活中经常能够遇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这对于当事人的生活其实是有很大区别的,请要及时的报警,有交通管理部门对于现场进行勘查,做出合理的处理方式。

那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

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四种情况1、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2、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无责任: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4、他方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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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当事人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 • 如果当事人不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就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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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则及意义
• 2.当事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这一点也是最为重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与道路交通事故之间有因
果关系的,要负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道路交通违法 行为或者虽有,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与道路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 不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 3.根据当事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认 定当事人应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 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有违法行为的一方负事 故的全部责任。
第4章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 4. 1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则及意义 • 4. 2交通违法行为概述 • 4. 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 4. 4常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 4. 5涉外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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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则及意义
• 4.1.1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因
•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会有一定的损害结果发生,比如人被撞伤、车辆 损坏、财物损失等,如果没有损害后果,一般不能称为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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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则及意义
• 4. 1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则
•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 度,将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 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种。
• 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原则是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在我国,目前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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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交通违法行为概述
• 4. 2. 1交通违法行为的概念
• 所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指参与道路交通活动或进行与道路交通有 关活动的个人或单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侵犯了他人或公 共的合法道路交通权益,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尚不构成刑事处罚, 依法应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很大程度地妨碍了交通的 有序畅通,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给国家、集体、个人的 财产和生命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与伤害,因此,必须正确地认识道路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依法予以打击。
• 车辆在静止不动的状态下发生的损坏一般也不属于交通事故,如货 车到目的地,在停车卸货过程中,由于货物坠落将搬运工人的脚砸伤, 这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 而将车停在路边,而被其他行驶中的车辆剐蹭、碰擦造成车辆损坏的, 就属于交通事故。因为,即使其中一辆车处于停车的静止状态,但另 一辆车处于运动状态,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比较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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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交通违法行为概述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7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 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第2款规 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 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 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本条是对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般性规定。 本条款中依据的“事实”,是指应当有合法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同 时,对于当事人的处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恰当,程 序合法,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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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则及意义
• 两方当事人都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且共同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其违法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 要责任;违法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 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共同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根据各自的违法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事故当 事人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的,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各方 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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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4. 1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则及意义
• 制定路权原则的先后程序如下: • 1)违反“各行其道”的规定; • 2)违反“禁行”类交通信号; • 3)违反“让行”类交通信号及规定的; • 4)违法停、放车辆,违反堆物、施工作业及其他规定的; • 5)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 • 6)违法载物的; • 7)其他违法行为; • 8)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原则的。
在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 (2)因果关系的时序性 • 作为原因的现象应当先于作为结果的现象而出现。 • (3)因果关系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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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则及意义
• 一般来说,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因果关系应当是两者之间的内在的、 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原因对于结果来说是唯一的。
• 4. 1.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意义
• 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最关心的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问题, 都不希望是己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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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则及意义
•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事关社会稳定,极易引起公众的关注。如果认 定不当,程序违法,不但会损害公安交管部门的公信力,还会诱发群 体性事件,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平、公正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有利于赔偿问题的迅速解决,减少社会矛盾。
• (4)因果关系的直接性 • 作为原因的现象是损害后果的直接原因,而不是经过很多因果关系链
后的某个原因。 • 2.比较当事人行为过错的标准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大
小的判定,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
•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一般应综合考虑四个方面的因素: • 1)交通事故的事实及证据; • 2)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 3)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 • 4)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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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则及意义
• 4. 1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标准
• 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标准如下: • 1.确定当事人的行为与道路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标准 • (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 • 当事人的过错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应当是客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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