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章 保险
冷柏军《国际贸易实务》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国际运输保险)【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5.1 复习笔记一、保险概述保险通常特指商业保险。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
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
1.保险的特征(1)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2)商品性保险体现了一种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也就是商品经济关系。
(3)互助性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
(4)契约性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契约行为。
2.保险的种类按照保险标的,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四大类。
(1)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2)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3)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4)信用保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是以各种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3.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是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履行各自义务,以及办理索赔和理赔工作所必须遵守的原则。
(1)可保利益原则可保利益原则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否则无权获得赔偿。
(2)最大诚信原则对被保险人来说,最大诚信原则意味着他必须如实告知、正确陈述和遵守保证。
(3)补偿原则保险的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履行赔偿责任。
(4)代位追偿原则代位追偿是指当保险标的物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的责任后,有权在其已赔付的金额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索赔的权利。
国际贸易实务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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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IF或CIP贸易条件下的保险条款
如果按CIF或CIP贸易条件签订买卖合同, 由卖方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和支付保险费, 此时保险涉及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因此 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应该订得具体、 明确。具体保险条款包括:投保责任、 保险金额、投保险别、适用条款等方面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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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货物的投保手续
备齐货物确定装载出运 按规定格式填制投保单 向当地所在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 保险公司凭以出立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如要更改应提出修改申请
2.进口货物的投保手续
按预约保险合同规定办理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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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单证
保险单证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 订立保险合同的证明文件,是保险公司 出具的承保证明,也是被保险人凭以向 保险公司索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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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手续
保险用于保障被保险货物在遭受风险时获得补 偿,所以投保人应当在风险可能出现之前办理 投保。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一般是按照“仓至 仓”条款承保。因此,在CIF条件下的出口货 物应在运离装运地仓库进入码头准备装船之前 办理投保;CFR或FOB条件下的出口货物是由 买方办理投保的,但货物在装运港装船之前这 一段的保险仍需卖方自行安排;进口货物的投 保,应在风险转移给买方承担之前办理为宜。
第四节 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进 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一、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二、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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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国际贸易实务》5保险条款[1]
《国际贸易实务》5保险条款国际贸易实务:5保险条款引言在国际贸易中,由于货物需要长途运输,往往会面临各种风险,如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等。
为了保护贸易双方的利益,保险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保险条款有很多,其中最常见的五种保险条款是CIF、FOB、CIP、EXW和DDP。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五种保险条款的含义以及其适用场景。
1. CIF(成本、保险和运费)CIF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的保险条款之一。
在CIF条款下,卖方需要承担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口岸,并负责购买货物的海上运输保险,包括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丢失、损坏和延误等风险。
一旦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的责任即告完成。
CIF是一种相对较安全的保险条款,因为卖方已经负责了货物的运输和保险,买方无需过多担心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这种条款适用于买卖双方信任度较高、交易货物价值较高的场景。
2. FOB(离岸价)FOB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保险条款之一。
在FOB条款下,卖方的责任是将货物交付给装运货物的船只,并负责将货物通过海上运输到指定口岸。
一旦货物通过船上交付点交由运输承运人,责任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FOB适用于买卖双方信任度较高、交易的货物较容易在船上交付的情况。
在FOB条款下,买方需要自行购买货物的运输保险,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 CIP(运费、保险和运输费用)CIP是国际贸易中另一种常见的保险条款。
在CIP条款下,卖方需要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的目的地,并为货物购买适当的运输保险。
卖方的责任一直持续到货物交付给运输承运人。
与CIF类似,CIP也是一种相对较安全的保险条款。
但与CIF 不同的是,CIP条款下的运输保险范围更广,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该条款适用于买卖双方信任度较高、交易的货物价值较高的情况。
4. EXW(工厂交货价)EXW是国际贸易中一种较为简单的保险条款。
在EXW条款下,卖方只需要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或代理商,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
国际贸易实务 第05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一、风险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又称海难,一般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 过程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包括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一、风险
(二)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原因所造成的风
救助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 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为而向其支付的 报酬费用。
第二节
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 险别
一、我国海运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险别是指保险人对风险和损失的承保责任范围, 又是承保人责任义务大小及被保险人缴付保费数额的 依据。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 (一)基本险
1. 平安险的承保范围 2. 水渍险的承保范围 3. 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一、我国海运货物运输保险
(一)基本险 4. 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5.基本险的责任起讫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按照目前国际惯例对保险责任的
起讫,采用“仓至仓” 条款规定的办法处理,即 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 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时开始, 直至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时 为止。但最长不超过被保险货物卸离海轮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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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贮存
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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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在装卸时落海或跌落造成任何整件的全损
√ 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的故意行为所致被保险货物的灭失和损失、海盗行为
√ 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要
2)推定全损——又称商业全损。 当保险标的因实际全损不可避免而被放 弃,或者为了避免实际全损而花费的费 用将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就会构 成推定全损。 第一、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不可避免 第二、被保险人丧失对保险标的的实际 占有(或者收回标的的费用要大于标的 回收后的价值,就构成推定全损) 第三、保险货物严重受损。其修理、恢 复和续运费用总和大于货物本身价值。
共同海损发生后,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 人索赔,保险人按此处理:
推定全损是介于实际全损和部分损失之间 的一种损失。 发生了推定全损,可以将其视为部分损失, 也可以将其视为全部损失。 一是保留保险标的,按部分损失索赔;二 是放弃保险标的,按推定全损索赔。
(2)部分损失
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 1)共同海损 载货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 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 货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 识的、合理地采取措施,作出了某些特殊牺牲或 作出了某些额外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叫共同海 损。
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
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3、其他风险
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 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 但在海运保险业务中,它并不是 泛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害,而是仅指恶劣气候、雷电、 地震、海啸或火山爆发等人力不 可抗拒的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
3、其他风险
发生在海上但既不属于自然灾害又不属 于意外事故的风险。 (1)海盗——为个人目的而无区别地对 保险标的进行劫掠所造成的损失,区别 于为了政治目的而合法或非法地抢劫某 一特定国家的财产的行为。 (2)抛弃——人为地、合理地抛弃。不 含因其内在缺陷、或因不合理地存放。
《国际贸易实务》5保险条款
《国际贸易实务》5保险条款国际贸易实务5保险条款1. CIF条款CIF条款是一个常见的国际贸易保险条款,它包括了货物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和货物的成本。
根据CIF条款,卖方必须购买保险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一旦货物交付给买方,并且符合目的地的要求,卖方的责任就算履行完毕。
2. FOB条款FOB条款是另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保险条款。
在FOB条款下,卖方的责任是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装运口岸,并对货物的损失或损坏负责,直到货物通过船舶的船边。
一旦货物通过船边,责任就转移给买方。
3. CFR条款CFR条款是CIF条款的一种变体。
它也包括货物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但不包括货物的成本。
根据CFR条款,卖方需要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目的地港口,并负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一旦货物交付给买方,并到达目的地港口,卖方的责任就算履行完毕。
4. EXW条款EXW条款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保险条款之一。
在EXW条款下,卖方的责任仅限于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地点。
一旦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的责任就终止了。
买方需要自行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和保险费用。
5. DDP条款DDP条款是另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保险条款。
根据DDP条款,卖方需要负责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对货物的损失或损坏负责,直到货物到达目的地。
卖方需要负责货物的运输、报关和交付等所有费用和责任。
,CIF、FOB、CFR、EXW和DDP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保险条款。
根据不同的条款,卖方和买方之间的责任和风险分配有所不同。
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双方需要明确约定保险条款,以保护各自的权益。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损失。对于任何人的恶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予以赔偿。 • 国保险公司也可酌情接受。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合同的准据法适用英国的法律与惯例。
是泛指的海上意外事故。 • 3.其他风险 • 海上保险传统上还承保一些发生在海上但既不属于自然灾害又不属于意外事故的风险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
• (二)海上损失与费用 • 海上损失与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中因遭受海上风险而引起的损失与费
用。按照海运保险业务的一般习惯,海上损失还包括与海运相连接的陆上或内河运 输中所发生的损失与费用。 • 1.海上损失 • (1)全部损失(total loss)。又可分为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和推定全损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 (2)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在部分 损失中,包括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和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两种。
第一节 概 述
•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它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 的,被保险人(买方或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 保险费。保险人承保以后,如果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应按 照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上的补偿。
•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很多,它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 空货物运输保险和邮包运输保险,其中以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起源输保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尽管各 种不同货物运输保险的具体责任有所不同,但它们的基本原则、险别设计等基本一 致。因此,本章以介绍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为主,对其他货物运输保险仅作简要介绍和 说明。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章
Fortuitous Accidents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偶然、非意料的原 因所造成的事故。并不是泛指海上所有的意外事故,而仅指 运输工具搁浅(stranding)、触礁(on the rocks)、沉没 (sunk)、船舶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collision)以及失踪 (missing)、失火(fire)、爆炸(explosion)等。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章
Chapter Five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教学目的和要求:
Risks, losses , expenses and insurance coverage 掌握海上风险、损失、费用和保险承保范围
1
基础 知识
Insurance policy and premium 掌握保险单的填制、保险费的计算
载货船舶在海运上遇难时,为了船货双方共同的安全,以使同一航程中的船 货脱离危险,有意识的、人为地、合理地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这 些损失和费用被称为共同海损。
《国际贸易实务》5保险条款
国际贸易实务:5保险条款1. 介绍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过程中往往面临各种风险,如货物丢失、损坏或被盗等。
为了保障贸易双方的利益,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经常选择购买货物保险。
在购买货物保险时,有5个重要的保险条款需要注意。
2. CIF条款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缩写,中文为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
这个条款下,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输到目的港口的成本、运费和保险费用。
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口之前,卖方有义务购买适当的保险来保障货物的安全。
一旦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的责任就结束了。
3. CFR条款CFR即Cost and Freight的缩写,中文为成本加运费。
这个条款下,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输到目的港口的成本和运费,但不需要支付保险费用。
一旦货物抵达目的港口,卖方的责任就结束了,此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4. FOB条款FOB即Free on Board的缩写,中文为离岸价。
这个条款下,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交付到指定的装运港口的费用和风险,尽管卖方已经支付了运费,但不包括保险费用。
一旦货物通过船上的舷梯装运到船上,卖方的责任就结束了。
5. EXW条款EXW即Ex Works的缩写,中文为工厂交货价。
这个条款下,卖方只需要将货物准备好交付给买方,不需要负责安排货物的运输或支付任何费用。
买方需要自行安排货物的运输,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
6. 选择合适的保险条款在国际贸易中选择合适的保险条款非常重要,这将直接影响到贸易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卖方希望能够尽量减少自己的风险和责任,而买方则需要确保自己的货物在运输中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在选择保险条款时,双方应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达到互利互惠的目的。
7.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货物保险是保障贸易双方权益的重要工具。
了解不同的保险条款及其责任和义务对于贸易双方来说至关重要,能够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决策。
通过选择合适的保险条款,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货物的安全,并减少贸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国际贸易实务第5章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章课后习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1-5.ABADD 6-10.CADCB二、多项选择题:1.ABCDE2.ABCDE3.ABCD4.ABC5.ABC6.CD三、简答题:1.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平安险的责任范围有哪些?答案要点:(1)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什么是自然灾害?其包括哪些风险?答案要点: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难,如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洪水等。
3.什么是意外事故?海上风险中意外事故包括哪些?答案要点:意外事故是指人或物体遭受到外来的突然的、非意料中的事故,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以及火灾、爆炸等。
4.什么是一般外来风险?其包括哪些风险?答案要点:一般外来风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偷窃、淡水雨林、渗漏、短量、钩损、玷污、串味、碰损、雨林、受潮受热、生锈以及短少和提货不着等。
《国际贸易实务》5保险条款
《国际贸易实务》5保险条款《国际贸易实务》5保险条款本文档为《国际贸易实务》中的第5章内容,主要涵盖了贸易中的保险条款相关知识。
以下为详细内容:第1节进口贸易保险条款1.1 进口保险的概念和作用1.2 进口货物保险责任的承担1.3 进口货物保险的范围和责任限制1.4 进口货物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5 进口货物保险索赔的程序和补偿标准第2节出口贸易保险条款2.1 出口保险的概念和作用2.2 出口货物保险责任的承担2.3 出口货物保险的范围和责任限制2.4 出口货物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5 出口货物保险索赔的程序和补偿标准第3节运输保险条款3.1 国内运输保险的概念和作用3.2 国内运输保险责任的承担3.3 国内运输保险的范围和责任限制3.4 国内运输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3.5 国内运输保险索赔的程序和补偿标准第4节污染责任保险条款4.1 污染责任保险的概念和作用4.2 污染责任保险责任的承担4.3 污染责任保险的范围和责任限制4.4 污染责任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5 污染责任保险索赔的程序和补偿标准第5节其他保险条款5.1 人身保险条款5.2 财产保险条款5.3 赔偿保险条款5.4 意外事故保险条款5.5 其他类型保险条款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相关保险合同范本、索赔申请模板、保险费计算表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 进口保险:指进口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责任承担和索赔程序的规定。
2. 出口保险:指出口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责任承担和索赔程序的规定。
3. 国内运输保险:指国内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责任承担和索赔程序的规定。
4. 污染责任保险:指因环境污染引起的责任承担和索赔程序的规定。
5. 人身保险:指与人的健康和生命相关的保险条款。
6. 财产保险:指与财产损失相关的保险条款。
7. 赔偿保险:指对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条款。
8. 意外事故保险:指对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进行保险赔偿的条款。
附件:1. [保险合同范本]()2. [索赔申请模板]()3. [保险费计算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进口保险:在进口货物运输过程中,由进口方购买的保险。
《国际贸易实务》5保险条款
《国际贸易实务》5保险条款国际贸易实务《5保险条款》第一章保险概述1. 保险目的:________本章介绍国际贸易中使用保险的目的,包括货物的保护、风险分担等。
2. 保险类型:________本节详细介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保险类型,如海洋保险、航空保险等。
第二章保险合同1. 合同形式:________本节介绍保险合同的形式,如书面合同、电子合同等。
2. 合同要素:________本节详细介绍保险合同的要素,如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
3. 合同解除:________本节介绍保险合同解除的情况和程序,包括解除原因、解除通知等。
第三章保险责任1. 保险责任范围:________本节详细介绍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保险事故的标准、责任限制等。
2. 免除保险责任:________本节介绍保险责任可以被免除的情况,如保险标的的自然损耗、特殊情况等。
第四章保险赔偿1. 保险赔偿程序:________本节介绍保险赔偿的程序,包括索赔申请、鉴定程序、赔偿金额的确定等。
2. 保险赔偿的限制:________本节介绍保险赔偿金额的限制,如保险金额的上限、免赔额等。
第五章保险索赔1. 索赔资料:________本节介绍保险索赔所需的资料,如提单、发票、索赔申请书等。
2. 索赔处理:________本节详细介绍保险索赔的处理程序,包括保险公司的审核、索赔方式和期限等。
附件:________附件一:________国际贸易实务保险合同样本附件二:________国际贸易实务保险索赔申请书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保险标的:________保险合同中所确保的财产或利益,是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对象。
2.保险金额:________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保险赔偿金额。
3.保险费率:________保险费的计算标准,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费率进行计算。
4.保险事故:________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损失发生的情况,是保险责任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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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国际海洋运输的保险 的承保范围;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以及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了解我国进出口货物保 险的基本做法。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 货物运输保险就是投保人对某一特定的运输货物,按一定 的险别和规定的费率,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并缴纳保险 费,保险公司依约承保并发给投保人保险单做为凭证,保险公 司对所承保的风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 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遭到 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从而使货物遭受损失。国际货物运 输保险的作用就是对在货物运输中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 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于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其具 体作用体现在转移风险、均摊损失、实施补偿三个方面。
第四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二、ICC主要险别的承保风险和除外责任 1.ICC(A) (1)承保风险,基本险中承保责任范围最大的险别。根据伦敦保险协会新 条款的规定,对ICC(A)是采用“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的办法。 (2)除外责任,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一般除外责任。 2)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 3)战争除外责任。 4)罢工除外责任。
3.ICC(C) 承保风险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只承保“重大意外事故”(Major Casualties)的风险。 1)火灾、爆炸。 2)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 3)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 4)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除水之外的外界物体碰撞。 5)在避难港卸货。 6)共同海损牺牲。 7)抛货。 (2)除外责任 ICC(C)的除外责任与ICC(B)保险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物运输保险失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础上发展起 来的。在国际贸易中,货物除了采用海洋运输方式之外,还采用陆上运 输、航空和邮包运输等方式,对于不同运输方式,保险公司都订有专门的 保险条款。 一、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1.基本险别: (1)陆运险(水渍险) (2)陆运一切险(一切险) 2.保险期限:与海运相同 3.货运战争险期限:自被保险货物装上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的火车时 开始到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卸离火车时为止。如果被保险货物不卸离火 车,则以火车到达目的地的当日起算满48小时为止;如在运输中途转车, 以火车到达该中途站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0天为止。
三、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 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洋运输 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基本险保险责任起讫期限一般采用“仓至仓条 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W/W Clause),即保险 责 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点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 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 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最后仓库或储存 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 止。
(1)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T.P.N.D.); (2)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and/or Rain Damage,F.W.R.D.); (3)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 (4)混杂、沾污险(Risk of lntermixture & Contamination); (5)渗漏险(Risk of Leakage); (6)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 Breakage); (7)串味险(Risk of Odour); (8)受热、受潮险(Damage Caused by Heating & Sweating); (9)钩损险(Hook Damage); (10)包装破裂险(Loss or Damage Caused by Breakage of Packing); (11)锈损险(Risk of Rust)
2.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风险。货物运 输中所指的外来风险必须是意外的、事先难以预料的,而不是必然发生 的。外来风险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两类。 (1)一般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包括偷窃、雨淋、短量、沾污、渗漏、破碎、串味、 受潮、受热、钩损、锈损等一般外来原因所引起的风险。 (2)特殊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包括战争、罢工、拒收、交货不到、拒收货物等。
三、海上费用 保险公司对为抢救受损货物,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而形成的费 用也进行赔偿,这部分费用就是海上费用。它包括施救费用和救助 费用。 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ur Expenses) 是指保险标的在遭遇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为防止或减少 货损的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对这种施救费用负责赔偿。 2.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是指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 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救助 措施并获得成功而向其支付的报酬。保险人对这种费用也负责赔 偿。
2.ICC(B) 承保风险,ICC(B)的承保是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 1)火灾、爆炸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害。 2)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 3)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 4)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除水以外的外界物体碰撞。 5)在避难港卸货。 6)地震、火山爆发或雷电。 7)共同海损牺牲。 8)抛货。 9)浪击落海。 10)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 或贮存 处所。 11)货物在装卸时落海或摔落造成整件的全损。 12)除外责任,对“海盗行为”和恶意损害险的责任不负责赔偿。
第四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一、ICC条款的种类 伦敦保险协会的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主要有六种: 1.协会货物条款(A)[lnstitute Cargo Clauses(A),ICC(A)],大体相当于 CIC的一切险; 2.协会货物条款(B)[Institute Cargo Clauses(B),ICC(B)],大体相当于 CIC的水渍险; 3.协会货物条款(C)[Institute Cargo Clauses(C),ICC(C)],仅承保重大 以外事故的风险; 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War Clauses一Cargo]; 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Cargo]; 6.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s)。 在这六种险别中,ICC(A) 、ICC(B)、ICC(C)三种为主险,可以单独投 保;战争险和罢工险也可以单独投保,只有恶意损害险不能单独投保。
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 (特定情况下的部分损失)
对成 外的 来损 风失 险免 造责
平安险
水渍险 一切险
+ 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 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二、附加险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种类繁多,归纳起来,可分为一般附加险 和特殊附加险两类。附加险是不能单独投保的,只有在投保某一种基本险 的基础上才能加保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要素
保险人 投保人 主体 被保险人 受益人 客体 —— 保险利益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包括海上风险、海上损失和海上费用三方面。 一、海上风险(Perils of Sea) 海上风险(Perils of Sea)也称海难,是指保险人承保的在海上或与海相通水 域、陆地、驳船等相连接的地方所发生的风险。海上风险可以分为一般海上风险和 外来风险。 1.一般海上风险 一般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 自然灾害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按照我国《海洋 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自然灾害包括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 造成的损失。 (2)意外事故(Accidents) 意外事故指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 故。按照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以外事故包括运输工具搁浅、触 礁、沉没、互撞与流水或者其他物体碰撞、火灾、爆炸等事故。
二、海上损失(Marine Losses) 海上损失是指被保险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和外来风 险的产生而造成的损失。海上损失包括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1.全部损失(Total Loss)是指整批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被保险货 物在运输途中遭受全部损失。按损失的情况不同,全部损失又可分为实 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两种。 2.部分损失(Partial Loss)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 失的程度。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同,又可以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 损。
第三节 我国的海运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保险险别是保险人对风险和损失的承保责任范围,它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履行权利与义务 的基础,也是保险人承保责任大小和被保险人缴付保险费多少的依据。 我国现行的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1年1月1日修订实施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 款》,可分为基本险、附加险和专门险三大类。 一、基本险 根据我国现行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包括三种基本险别,即平安险、水渍 险、一切险三种。
三、协会战争险、罢工险和恶意损害除条款 协会新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与中国保险条款内容相比差别不大,采用 “仓至仓”责任,与我国海运保险期限大体相同,但规定更为详细,其区 别 是协会新战争险和罢工险在需要投保时也可以作为独立的险别进行投保。 恶意损害险是新增加的附加险别,承保除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船 长、船员)的故意破坏行为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但出于政治 动机的人的行为则除外,而应属于罢工险的承保范围。恶意损害的风险在 ICC(A)中列为承保责任,但在ICC(B)和ICC(C)中均列为除外责任。因此, 在投保ICC(B)或ICC(C)时,如欲取得这种风险的保障,应另行加保恶意损 害险。
第五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物运输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