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细则建议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综合素质测评是一种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方法,旨在客观、准确地评估学生的学业水平、学科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本文旨在制定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细则,以确保测评的公平、公正、科学和有效性。
二、测评内容1. 学业水平测评:- 考察学生在各学科的知识掌握程度、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 考试形式可以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
2. 学科能力测评:- 考察学生在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通过实际操作、实验、设计等方式进行评估;- 评价标准包括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等。
3. 思维能力测评:- 考察学生的逻辑思维、分析思维、创造思维等能力;- 采用题目形式进行评估,包括推理题、分析题、创新题等;- 评价标准包括思维的灵活性、逻辑性、创新性等。
4. 创新能力测评:- 考察学生的创造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通过项目设计、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评估;- 评价标准包括创新思维的独特性、实践操作的能力等。
5. 实践能力测评:- 考察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通过实际操作、实验、实习等方式进行评估;- 评价标准包括实际操作的熟练程度、实践经验的丰富性等。
三、测评流程1. 测评组织:- 成立专门的综合素质测评组织机构,负责测评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测评团队负责具体的测评任务。
2. 测评时间:- 测评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确保学生有充足的准备时间;- 可以分阶段进行测评,以减轻学生的压力。
3. 测评方式:- 采用组织考试、实际操作、实践项目等方式进行测评;- 考试形式可以包括笔试、机试、口试等,实践项目可以包括设计、实验、调研等。
4. 测评评分:-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设定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确保评分的公正和客观性;- 可以采用多位评委进行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最终成绩。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方案及细则xx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方案及细则一、指引思想学生评价制度日勺改革是基本教育课程改革日勺重要构成部分,是基本教育课程改革健康、进一步发展日勺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
初中这生综合素质日勺评价是增进学生全面发展日勺重要举措,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日勺手段。
评价成果是衡量学生与否达到毕业原则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日勺重要根据之一。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日勺评价要以党和国家日勺教育方针为指引,以实现学生日勺自我结识、自我教育为目日勺,增进学生全面发展,增进学校、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渐形成科学日勺学生成长发展观。
二、评价原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项非常严肃认真日勺工作,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关注限度高。
评价时需坚持如下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学生自评、互评、班级评估小组、学校评审工作委员会日勺评价、审定都必须以翔实日勺事实为根据,实事求是,客观、公道、公正,既不可捕风捉影、凭印象、凭个人好恶评价学生,也不能稀里糊涂,千人一面,没有区别,缺少特点。
通过评价培养学生尊重客观、公正诚信日勺品质。
2、鼓励为主,增进发展原则。
评价日勺功能在于教育,评价日勺目日勺在于鼓励进步,增进发展。
对学生评价既要持严肃认真态度,一丝不苟地看待评价工作,又要用发展日勺眼光,广阔日勺胸怀看待学生,评价一种学生以看全面、看体现、看进步为主,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
3、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原则。
评价时,必须坚持原则,为学生日勺成长负责,严禁一味强调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随意减少或变化评价原则,变化评价方向。
要客观公正,保证评价工作日勺公正、公开、公平。
三、组织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波及面广,为了保证考核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地实行,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县局领导,学校负责实行。
1、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组长:副校长副组长:政教副主任成员: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田雨航(七年级学生代表)田思雨(八年级学生代表)张昊男(九年级学生代表)2、班级评价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各班科任教师四、评价内容与原则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伙、运动与健康、审美与体现。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两个方面。
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表现。
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特长性的素质。
A.基本素质测评基本素质测评主要包括品德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身心测评。
每个方面的测评,总分可以累加到100分以上,综合测评总名次排名时按照实际测评分数记;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时,超过100分按100分记。
一.品德测评(总分100分,得分用J1表示)品德测评分数由基础分和各项加减分两部分组成。
基础分又包括辅导员测评分和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办法为:班级学生采取匿名评分方式,对班级每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每个方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不合格=50分。
学生若无故不参加测评,该项测评得分记为零分。
基础分满分为80分或70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测算后确定。
若确定为8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40分,最高为60分;若确定为7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35分,最高为55分。
(参评得分)/(参评总人数)×(基础满分-辅导员测评分)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100品德测评得分J1 = 辅导员测评分 +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各项加减分各项加减分细则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1.凡在本学年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1分。
2.在班级、团支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非干部学生)加1—3分;助人为乐表现突出者,依据表现情况加1—3分。
3.参加校、院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讲座每次加1分,在讲座中作主题发言加1分。
4.凡在本学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政治理论类课程成绩在90分及以上加2分,80—89分加1分,60分以下扣2分。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一、背景综合素质评定是对学生在课内外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全面评估,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成长。
为了促进小学学生的全面发展,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制定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综合素质水平。
二、目标1. 建立科学公正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全面评估小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业能力、素质发展等方面。
2. 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3. 引导教师以科学、客观的评价方式指导学生的学习,注重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需求。
三、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学业特长、身心健康、品德发展等五个方面。
1. 学习成绩:评估学生在各学科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成绩、作业成绩等。
采用百分制评分,具体评分标准由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并向学生和家长公示。
2. 学习能力: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包括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通过考试、作业以及其他形式的评价来综合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
3. 学业特长:评估学生在学业方面的特长和兴趣,包括科学实验、数学建模、英语演讲等。
通过竞赛、展示、作品评比等形式来评估学生的学业特长。
4. 身心健康:评估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包括身体素质、体育活动参与情况、心理调适等。
通过体测、体育活动记录、心理测评等方式来评估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
5. 品德发展:评估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
通过班级评议、社会实践记录、学生自评等方式来评估学生的品德发展情况。
四、评价方式与权重分配1. 学习成绩的权重占30%,包括各学科成绩的百分比、考试完成情况等。
2. 学习能力的权重占20%,包括学生的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3. 学业特长的权重占20%,包括学生在学科竞赛、学术科研、课外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是指为了对被测评项目进行全面评价而制定的评分规则。
在综合测评中,评分细则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确保评分的公平、准确和一致性。
评分细则需要具体而明确,并且要能够量化评价指标,以便进行评分操作和结果的比较和分析。
评分细则的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测评指标:评分细则需要确定测评项目的关键指标,这些指标应该能够全面反映项目的质量和特点。
例如,在对一个产品进行综合测评时,可以考虑外观设计、性能表现、用户体验等方面的指标。
2.评分标准:评分细则需要明确每个指标的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具体描述了每个分数段的特征和要求。
例如,对于外观设计指标可以分为5个等级: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一般(70-79分)、较差(60-69分)和差(0-59分)。
3.评分方法:评分细则需要明确测评的具体方法。
评分可以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两种方法进行。
定量分析是通过量化指标进行评分,例如对于性能指标可以通过实验数据进行评价。
定性分析是通过主观判断进行评分,例如对于用户体验指标可以通过用户调查和反馈进行评价。
评分方法要具备客观性和可重复性。
4.评分流程:评分细则需要明确评分的流程和操作。
评分流程应该包括评分人员的选择和培训、评分材料的准备和分发、评分标准的解释和说明、评分结果的统计和分析等环节。
评分流程要保证评分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5.评分结果的汇总和报告:评分细则需要明确评分结果的汇总和报告方法。
评分结果可以通过统计分析得出综合得分,也可以通过生成报告进行展示。
评分报告要简明扼要,突出项目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值确定办法<一>、测评的基本要素测评的基本要素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综合加分三个部分,各项权重分别为20%、60%、20%。
1、德育素质评分标准(100分)①思想道德(60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上与党中央、学校党委、学院总支保持高度一致,给予基础分60分。
②日常表现分(0—25)具体评分标准各系自定。
积极参加学院、系、班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集体活动指升旗仪式、班会、学工部团委要求参加的各类活动),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教学活动者,给予日常表现分25分。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没有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活动者,辅导员或学生管理部门可通过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减分。
每次旷课的减分权限为3分以内(含3分),减分直至日常表现分为0分止,此项由辅导员进行打分。
③德育素质加分(0—15分)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残助困及参加校内外有影响的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有政府部门、学院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统一下发表彰通报的予以加分。
大学生在行为养成等方面表现突出,所在寝室被评为“卫生寝室”、“文明寝室”等称号的,寝室成员每人加5--10分(以学院通报为准)。
④本学年基本素质平均分达不到80分者和本学年度受纪录处分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学年各种奖项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2、学习成绩(100分)①学生学年度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A= ×60%Σ课程学分三、综合加分标准(100分)1、学生干部职务加分:学生干部必须任职满一学期才能进行加分,按照学生干部考核办法由学工部、团委对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进行打分,各系学工办对系学生分会、团总支学生干部进行打分,各辅导员注:①学生干部兼职的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职务加分。
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突出测评工作导向性、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我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测评内容及标准学生综合测评按各占总成绩的60%、10%、10%、10%、10%的比例从学习分、学纪分、宿舍分、文体分、素质分等方面进行定量考核,并测算总评成绩。
即:综合测评总成绩=学习分+学纪分+宿舍分+文体分+素质分(一)学习成绩分1、学习成绩分为学生学期平均成绩×60%2、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若考核成绩按五个等级记载,则优秀按90分记,良好按80分记,中等按70分记,及格按60分记,不及格按50分记;若考核成绩按两个等级记载,则合格按75分记,不合格按50分记。
3、所有成绩均以正考成绩计算。
(二)学纪学风分1、学纪学风分=上课出勤率考勤得分+晚自习出勤率考勤得分+ 早操出勤率考勤得分+奖惩分。
2、上课出勤率考勤得分=出勤率×4(无早操任务年级×5)。
3、晚自习出勤率考勤得分=出勤率×4(无早操任务年级×5)。
4、早操出勤率考勤得分=出勤率×2。
5、奖惩分:每旷课一节计-0.15分(全天旷课按6节计),迟到早退、无故旷早操、旷晚自习一次计-0.1分。
(三)宿舍分(1)宿舍分=全学期本宿舍卫生检查平均得分×10%+奖惩分。
(2)全学期本宿舍卫生检查平均得分由团学办按照宿舍卫生检查分/检查次数计分。
(3)奖惩分1、一个月内宿舍得分在本年级前三名或被学生处通报表扬的宿舍,每次该宿舍成员在综合测评中计0.5分。
2、一月内本年级后三名或被学校通报批评的宿舍,每次该宿舍成员在综合测评中计-0.5分。
3、本学期内宿舍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或被评为“党员示范寝室”的,宿舍成员分别计2分。
4、故意损坏宿舍设施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视具体情况计-5至-10分。
(四)文体分(1)文体分=班级分+奖惩分(2)班级分=参加主题班会或班级集体活动出勤率*5(3)奖惩分1、积极报名参加全国、省级(校级)、院级各类学生活动者,每人每次分别记3、2、0.5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评是为了正确评价学生在校间的德才表现和综合素质,为评优评奖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实现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造就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文体测评和能力测评四个方面。
德育测评主要评价学生的政治、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表现。
智育测试主要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
文体表现测评主要评价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表现和成绩。
能力测评主要评价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技能、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遵循的原则方向性原则:有利于引导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能全面发展。
科学性原则: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可比性原则:适用于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进行量化测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公开性原则:测评的过程必须做到民主、公开,测评的结果必须向全体学生公示。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综合素质测评总分(S)=德育测评成绩(D)×20%+智育测评成绩(Z)×60%+文体测评成绩(T)×10%+能力测评成绩(N)×10%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程序:动员:班班主任召开班会,安排部署综合测评工作,根据要求选举产生班级测评小组成员。
个人总结:每位学生按照素质测评的四个方面实事求是的写出一学期的书面总结,并在班会上汇报;评分:在听取个人汇报的基础上,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结合每位同学平时的表现逐项进行评议打分,并计算出平均分,在基本分合成过程中班主任评分和综合测评小组平均分所占比例分别为60%和40%。
审核汇总:班级测评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全班每位同学各项测评的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进行审核,无误后合成总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一、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实践与创新分三项内容。
二、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测评。
三、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总积分=智育分×50﹪(考试科成绩60%+考察科40%)+德育分×25﹪+拓展性素质分×25﹪。
德育、智育、实践与创新分均以100分计,连同附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四、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德育素质1、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品质、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和协作精神六个方面进行测评,重点测评学生的现实表现。
2、德育积分=基本分(60)+测评分(40)+加分-减分。
3、测评分侧重考察学生的现实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对照以下六项指标评分后得出。
(1)政治思想。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敢于同错误思想做斗争。
(2)道德品质。
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尊老爱幼;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男女交往,举止得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维护公德,见义勇为;关心集体,无私奉献。
(3)诚信品质。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恶意欠费或拖欠国家助学贷款及贷息行为。
(4)学习态度。
主要包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积极创新。
(5)组织纪律。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协作精神。
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兴趣广泛,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拥有健康的合作竞争意识。
4、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损害安定团结及危害社会秩序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定为不合格。
5、加减分条件和标准:(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损害安定团结及社会秩序的言行,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非法活动,视情节减20-40分。
(2)凡违反校纪校规(含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理或处分者,每次分别减8分、10分、20分、30分、40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减5分。
个人对本次综合考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
个人对本次综合考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1.引言1.1 概述在本次综合考评结束后,我对考评结果进行了仔细的观察和分析,并结合个人的实际表现情况,提出了一些对考评结果的评价和建议。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并在结尾部分总结了改进结果的建议。
首先,对于本次综合考评结果的概述,整体而言,我认为该考评系统在评估个人各项能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过各个维度的评判指标,考评结果可以客观地反映出个人的综合素质和潜力,为个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其次,在综合考评结果的分析过程中,我发现考评体系在评价个人学术水平、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都相对全面。
无论是在学术成绩的评定还是在各项能力的测评中,考评指标都相对科学合理,能较为准确地体现出个人的优劣势。
这使得本次综合考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信度和公正性。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综合考评结果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考评指标的设定上可能存在局限性,不能全面地衡量个人的能力和表现。
其次,在考评过程中,个人的特殊情况和背景因素未被充分考虑,导致结果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偏差。
为了进一步提高综合考评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我认为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可以考虑增加一些更具代表性和实践性的评判指标,以更全面地评估个人的能力和潜力。
其次,在考评过程中,应根据个人的特殊情况和背景,给予合理的权重和调整,以确保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综上所述,本次综合考评结果在评估个人能力和潜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通过对考评结果的评价和建议,希望能够为今后的改进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方向。
最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更全面、更准确、更公正的综合考评体系,从而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本文主要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概述了本文的主题和目的。
首先,对本次综合考评结果进行概述,提出本文关注的主要问题。
然后,介绍文章的结构,说明各个部分的内容和安排。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标题: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引言概述:综合素质测评是评价个体综合素质的一种方法,通过多方面的评价来全面了解个体的能力、品德和潜力。
为了确保综合素质测评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一、测评内容
1.1 知识水平评价:包括学科知识掌握程度、专业技能等。
1.2 能力素质评价:包括思维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1.3 品德评价:包括诚信、责任感、团队合作等。
二、测评方式
2.1 笔试:通过书面考试评估学科知识水平。
2.2 面试:通过面对面交流评估个体的能力素质。
2.3 综合评价:将笔试和面试成绩结合,综合评定个体的综合素质。
三、测评标准
3.1 知识水平标准:根据学科知识难度和范围确定评分标准。
3.2 能力素质标准:根据不同能力的表现情况确定评分标准。
3.3 品德标准:根据品德行为的具体表现确定评分标准。
四、测评工具
4.1 评分表:记录个体在各项评价指标上的得分情况。
4.2 评价问卷:采集他人对个体综合素质的评价意见。
4.3 观察记录:记录个体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表现。
五、测评结果运用
5.1 个体发展指导:根据测评结果为个体提供个性化的发展建议。
5.2 教育决策依据:作为教育机构和组织制定教育方针的依据。
5.3 社会评价参考:作为个体在就业、升学等方面的评价参考。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促进个体全面发展和提高社会整体素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的测评方法和细则,可以更准确地评价个体的综合素质,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发展指导和机会。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说明
一、评分细则:
德育素质中“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基础文明”三项均分为优(30分)、良(26分)、中(22分)、差(18分)四个等级,基础分为24分。
附表一:
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参考标准
附表二:
附表三:
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参考标准
注:科技类活动是指科技创新、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
文化类活动指除科技类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类文化活动(包括社会实践论文评奖情况)等。
附表四:
参加体育竞赛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参考标准
二、评分说明
1、本次综合测评工作每班由班长、团支书、考勤员组成综合测评委员会。
下设
综合测评计算小组和评分小组。
评分小组由每个宿舍推荐一名代表组成,参与班级所有同学的德育评分工作、统计本宿舍成员的加分情形、负责向本宿舍成员另外三名同学解释相关的评分工作并监督测评委员会及计算小组的工作。
计算小组由班委推荐班级精通EXCEL办公软件的同学组成。
2、班委及舍长评分由综合测评委员委员会综合平时表现打基础分,班主任酌情
加减。
3、所有打分工作均需秉持公平、合理、有据、协商原则。
所有加分、减分情形
均需提供书面证明。
4、遇有综合测评评分小组成员不能解释之疑问,由综合测评委员会或班主任负
责解释。
5、每位同学均对综合测评评分及制表过程具有监督权,如遇加分不全或有失公
平可向班主任提出。
一旦签字确认则为终稿,不再更改。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综合素质测评是一种全面评估个体综合素质的方法,旨在客观、全面地了解个体在学业、品德、体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为了规范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制定本细则,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测评目的1. 了解学生在学业、品德、体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为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依据;2. 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发现和培养学生的优势和潜力;3.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三、测评内容1. 学业测评:(1) 学科知识掌握情况:通过考试、作业等方式评估学生对各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2) 学科能力发展:通过项目作业、实验、课堂表现等方式评估学生在学科能力方面的发展情况;(3) 综合能力:通过综合测试、综合作业等方式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包括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 品德测评:(1) 遵纪守法:评估学生在校园生活中是否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2) 社会责任感:评估学生对社会问题的关注程度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3) 品德修养:评估学生在人际交往、待人接物、自律等方面的品德修养情况。
3. 体质测评:(1) 体能测试:评估学生的身体素质,包括耐力、力量、速度、灵敏度等方面;(2) 健康习惯:评估学生的饮食习惯、作息规律、运动量等方面的健康习惯。
4. 创新能力测评:(1) 创新思维:评估学生的创造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意识;(2) 创新实践:评估学生在科学实验、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四、测评方法1. 组织考试:通过统一的考试方式,评估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情况;2. 项目作业:布置特定的项目作业,评估学生在学科能力发展和创新能力方面的表现;3. 实地考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实验考察等,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4. 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健康习惯。
五、测评结果1. 综合评价报告:根据学业、品德、体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测评结果,编制学生的综合评价报告;2. 个性化发展建议:根据学生的测评结果,提供个性化的发展建议,帮助学生发现和培养自己的优势和潜力;3. 学校评估:学校根据学生的综合评价报告,进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的决策。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表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得分(20%)+智育得分(70%)+文体得分(10%)一、德育得分=(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附加分)×20%1、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1)由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与能力、劳动卫生五个考核项目组成,每个考核项目20分,总分为100分。
(2)各个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如下:优(16-18);良(14-16);中(12-14);一般(10-12);差(10分以下)注: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90分以上为优秀)。
2、德育附加分(1)凡获以下荣誉称号者均可加分A、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4B、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3C、校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2(主要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D、先进个人荣誉:(主要有:省级:“大学生综合测评A级证书”+4;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军训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杰出青年、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2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干部+1)E、受学校通报表扬者+2F、受院系通报表扬者+1(2)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按下列情况加分(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A、校、系各组织主席团成员+3B、校、系各组织正、副部长+2C、广播站站长、国旗班班长、记者团团长、协会会长+1D、班委+2E、院、系各干事+1F、寝室室长+0.5(3)凡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扣分(注:同时受多种处罚者,取最高分,不累扣):A、院、系通报批评-0.5B、学校通告批评-1C、警告处分-3D、严重警告处分-5E、记过处分-7F、留校察看处分-9G、受治安处罚者-12H、有不文明言行,被纪检纠察处理一次-1I、无故不参加军训-2二、智育得分=(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附加分)×70%1、智育附加分(1)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A、国家级+15B、省部级+8C、市级+6D、校级+4(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A、核心期刊+6B、一般期刊+3C、全国性报纸+3D、地方部门办的报纸+1.5(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12 二等+8 三等+4A、省部级:一等+8 二等+5 三等+3B、市级:一等+6 二等+4 三等+2C、校级:一等+4 二等+2 三等+1(4)在学习、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8 二等+6 三等+4(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国家励志奖学金+6)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3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2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主要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若企业奖学金没有评等级的,则统一按二等奖+2)D、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注: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取最高分,不累加,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加分。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综合素质测评是一种全面评价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发展的方法,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了确保综合素质测评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制定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细则。
一、测评内容1.1 学科知识能力学科知识能力是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包括学生对各学科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应该明确各学科的考察要点,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1.2 实践能力实践能力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份。
综合素质测评应该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包括实验操作、实地考察、实际问题解决等方面的能力评价。
1.3 综合能力综合能力是学生在跨学科和综合性活动中展现的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应该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以全面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
二、评价方式2.1 定性评价综合素质测评可以采用定性评价方式,通过描述学生的表现、观察学生的动作和行为,评价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发展情况。
定性评价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但需要评价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2 定量评价综合素质测评也可以采用定量评价方式,通过量化指标和评分标准,对学生的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价。
定量评价可以更客观地比较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但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分标准。
2.3 综合评价综合素质测评应该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评价方式,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综合评价可以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差异和多样化的发展路径,更准确地评价学生的素质水平。
三、评价标准3.1 统一标准综合素质测评应该建立统一的评价标准,确保评价的公平性和可比性。
评价标准应该明确各项评价指标的要求和分值,以便评价者能够准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3.2 多元评价综合素质测评应该采用多元评价的方式,综合考察学生的各项能力和素质。
评价标准应该包括学科知识能力、实践能力、综合能力等多个方面的指标,以全面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学⽣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总则综合素质测评全⾯反映和评价学⽣在上⼀学年度中所取得的成绩,旨在帮助学⽣找出差距,激励学⽣不断进取。
测评结果作为学⽣各类奖励、资助项⽬及个⼈、集体荣誉等评选的主要依据,并记载《学⽣教育管理电⼦档案》,作为择业推荐,学位授予或专升本的主要参考。
根据重庆⼤学城市科技学院学⽣处⽂件[2018] 33号⽂件精神,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单项评分:综合素质测评对学⽣⼀学年德智体美等⽅⾯逐项评分,其中包含品⾏素质、学业成绩、⽂体素质、拓展性素质4个⼀级指标,每个指标不得超过该项最⾼分值。
(⼀)品⾏素质单项分:由思想政治基础分、操⾏考评成绩和诚信分,3个⼆级指标组成,最⾼分值13分;1、思想政治基础分(3分)党员不超过3分,预备党员不超过2分,⼊党积极分⼦不超过1分,其它学⽣不超过0.5分。
2、操⾏考评成绩(8分)根据操⾏考评成绩扣分量表进⾏扣分,直到扣完,⽆扣分依据不得扣分。
3、诚信分(2分)考试中有不诚信⾏为扣2分;.在学校活动和⽇常⾏为规范中有不诚信⾏为酌情扣分,最⾼扣分不超过2分;⽆前述两项情况给满分。
(⼆)学业成绩分:该项由⼀学年教务⽹上的平均学分绩点⽽定,最⾼分值为60分,计算⽅式为: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0(三)⽂体素质单项分:该项由体育成绩、⽂体类加分2个⼆级指标构成,最⾼分值10分;⽂体类加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体育成绩计算⽅式如下:该⽣学年度两学期体育课成绩之和×0.025,⼤三⼤四学⽣按最⾼分5分计算。
(四)拓展性素质:该项由担任学⽣⼯作,竞赛获奖,公益活动,3个⼆级指标构成,最⾼分值17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
三、奖惩分奖惩分指综测加分、扣分两项的分值,具体分值见奖惩量表。
所有加、减分项⽬只针对上⼀学年度(截⽌当年8⽉31⽇)所获得的奖惩情况,最⾼分值5分。
四、综合测评加、减分量表1。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范文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范文一、评价目的和原则评价目的: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小学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发展指导,促进小学教育质量的提高。
评价原则:公正、公平、科学、有效原则是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应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注重过程性评价,和能力、态度、知识的有机结合。
二、评价内容和方法评价内容:1. 学业水平评价:评价学生的学科学习水平,包括各学科的知识掌握程度、思维方法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实践能力评价:评价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包括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实际问题解决能力。
3. 艺术素养评价:评价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包括音乐、美术、舞蹈和体育等方面的素养。
4. 劳动技能评价:评价学生的实际劳动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
评价方法:1. 阶段性评价:通过阶段性测试、作业、调研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业水平、实践能力、艺术素养和劳动技能进行评价。
2. 综合素质评价:通过观察、记录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包括学习态度、合作能力、创新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3. 个性化评价: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兴趣特长,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特长和潜力。
三、评价标准和分级规则评价标准:根据学科教学大纲和素质教育要求,确定学业水平、实践能力、艺术素养和劳动技能的评价标准,包括基本达标、进步、优秀、杰出等。
分级规则:根据学生的评价结果,进行等级划分。
具体分级规则如下:1. 学业水平评价:- 基本达标:掌握了基本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完成教学要求的学习任务。
- 进步:在学科学习中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能够独立解决一些简单的问题。
- 优秀:在学科学习中表现突出,能够独立解决较复杂的问题,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创新思维。
- 杰出:在学科学习中表现卓越,能够独立解决复杂的问题,具有较高的分析能力和创新思维。
2. 综合素质评价:- 学习态度: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认真完成作业,有强烈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综合测评是对个人、团体或事物的各种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在大多数情况下,综合测评往往是为了评价个人或组织在特定领域的综合能力和表现水平。
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常常有加分或减分的情况发生。
下面是一些综合测评加减分的细则。
一、加分细则:1.表现突出:如果在一些特定领域表现突出,能够超过一般水平,可以给予加分。
这通常要求有明确的标准,以便进行客观评估。
2.创新能力:如果被评估的个人或团体能够表现出创新能力,能够提出独特并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给予加分。
这也要求对创新能力有明确的标准和评判标准。
3.协作能力:如果能够良好地与他人合作,能够有效地在团体中发挥作用,可以给予加分。
这通常要求有明确的合作评估标准和准则。
4.践行价值观:如果能够积极践行一定的价值观,如诚实、守时、尊重他人等,可以给予加分。
5.优异成果:如果能够取得优异成果,如在学术、体育或艺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可以给予加分。
6.公益贡献:如果能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可以给予加分。
二、减分细则:1.违反规定:如果个人或团体违反了相关规定或道德准则,可以给予减分。
这可以包括违反校规、违反法律等。
2.低效能力:如果个人或团体在一些特定领域表现低下,没有达到预期的水平,可以给予减分。
3.不作为:如果个人或团体在一些任务或项目中没有展现积极主动性,可以给予减分。
4.合作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在合作中存在问题,如不配合、争吵等,可以给予减分。
5.隐私保护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泄露了他人的隐私,可以给予减分。
6.品德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的品德受到质疑,如偷窃、作弊等,可以给予减分。
以上是综合测评加减分的一些细则,这些细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应用和调整。
综合测评加减分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评估个人或团体的能力和表现,促进其全面发展和进步。
同时,综合测评也要尽可能地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偏见和不公正的评价。
因此,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应该建立明确的评估标准和准则,并确保评估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评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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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细则建议 重大土木院综合测评总分(100分)=智育成绩(75)+德育成绩(11)+文体成绩(5)+学术及学科竞赛成绩(4)+社会工作表现成绩(3)+集体活动参与成绩(1)+其他(1)1.智育成绩(75) 计算方法智育成绩=∑∑⨯学分学分考试成绩*75%,任选课成绩不计入;重修课成绩不纳入排序计算;补考合格的成绩按照60分计算。
“具备评奖资格”条件:上学期登录所有成绩全部及格(每学期评奖一次)。
2.德育成绩(11)=德育基本分(8分)+德育加分(最高3分)若本学期该生没有受到纪律处分,即可获得德育基本分满分(8分) 若本学期该生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纪律处分,即取消当期评奖资格 若本学期该生受到记过以下纪律处分,德育基本分予以扣分,同时取消评奖资格时限见下表:纪律处分 扣分(/次) 取消评奖资格时限 通报批评 1 1个月 警告 2 3个月 严重警告34个月(注:多次受到以上处分的进行累计扣除直至基本分扣完。
若评奖时该生仍在取消 评奖资格时限内,则不得参与评奖。
本规定的时限期间,自处分决定行文之日起计算) 德育加分用于表彰在学校学院“争先创优”活动中获得荣誉的同学,分为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具体加分办法见下表: 个人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 国家级评选项目 3 省市级评选项目 2 校级评选项目 1 院级评选项目 0.5集体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人均) 国家级评选项目 1.5 省市级评选项目 1 校级评选项目 0.6 院级评选项目0.3加分项目: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常规评优项目)、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3.文体成绩(5分)=基本分(2分)+加分(最高3分) 体育成绩及格即获得基本分,不及格者扣除基本分2分。
文体加分用于表彰在文体活动中为学院做出贡献的同学,分为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具体加分办法见下表: 个人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 国家级1~3省市级 1~2 校级 0.5~1 集体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人均) 国家级 1~1.5 省市级 0.8~1.2 校级0.5~0.8参与运动会开幕式和歌咏比赛的同学,参与活动未获奖起评分为0.3,组织者、领唱人员酌情考虑加分0.1~0.2文体成绩前三名分别加分,四名以后按照一个档次加分4、学术及学科竞赛成绩(满分4分)用于表彰在学术研究和学科竞赛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同学。
属于加分,无基本分。
学科竞赛活动(只取三等奖以上) 个人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 国家级 1~3 省市级 1~1.5 校级 0.5~1集体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人均) 国家级 1~1.5 省市级 0.8~1.2 校级0.5~0.8 科研训练计划活动(集体项目) 国家级 评审成绩 加分(人均) 评审为“优秀” 1~3 评审为“良好” 1~1.5 评审为“合格” 0.7~1 校级 评审成绩 加分(人均) 评审为“优秀” 0.8~1 评审为“良好” 0.7 评审为“合格” 0.5学术论文 学术及学科竞赛成绩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5、社会工作成绩(满分3分)发表论文加分标准 刊物级别: 一般期刊 CSCD EI 及其以上 第一作者 0.7 1 1.5 第二作者 0.5 0.7 1 第三作者 0.3 0.4 0.7 第四作者0.20.30.4用于表彰担当责任为学校学院工作做出贡献的同学。
属于加分,无基本分。
本项目不进行累计加分,担任多项职务的只加最高分。
在校学生会、其它各类学校认可的学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都必须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由社团负责人签字并报学院综合素质评审小组审核后,参照本规定执行。
5、集活动参与成绩(最高1分)用于表彰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的同学。
属于加分,无基本分。
参加学院认可或组织的各类活动每次加0.1分,特别重大的活动可以酌情调整加分。
活动参与加分可以累计,但总分不可超过1分。
其他未经学院认可的协会、社团活动,不予加分。
学院提倡和鼓励同学们为了兴趣和集体荣誉感参与活动,而不只是为了加分。
6、其他加分(最高1分)项目 加分 英语六级0.3 普通话等级考试二级甲等以上 0.2 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二级以上 0.3 献血0.2献血必须附上献血证(仅限当学期献血)的复印件。
英语六级、普通话等级考试成绩,学院可以直接通过教务查询,不用附证书的复印件,但计算机等级考试学院不能查询,必须由本人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才可加分。
特别提醒:所有证书类加分只能在获得证书的下学期评比中使用,不要提前填写和重复填写。
社会工作加分 职务起评分考核成绩 加分 备注院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2 优秀3 学院公开考核 良好 2.5 合格 2 协会、社团组织会长或主席 1.8优秀2.5 学院公开考核 良好 2 合格1.8 学生会各部部长、年级长、学生支部书记1.5优秀 2 学院公开考核 良好 1.8 合格 1.5 班长1.5特别优秀2.5学院公开考核优秀 2 良好 1.8 合格1.5 班干部、支部干部、协会、社团组织及年级学生会的一般干部、干事、学(团)代表0.5-1优秀 1 各单位考核 良好 0.7 合格0.5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成绩由六部分组成,功课学习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和身心素质测评成绩、科技创新测评成绩、表彰奖励测评成绩、社会工作测评成绩和违纪违规测评成绩。
计算公式为:G= 0.8G1+0.1G2+0.1(G3+G4+G5)+G61.功课学习测评成绩G1G1等于学生本学年平均学分积,其计算公式为:2.思想道德素质和身心素质测评成绩G2(详见附件1表1)3.科技创新测评成绩G3(详见附件1表2)4.表彰奖励测评成绩G4(详见附件1表3)5.社会工作测评成绩G5(详见附件1表4)6.违纪违规测评成绩G6(详见附件1表5)附则1.为便于在不同学院、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各学院在进行测评时,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拟定的标准执行,确保全校标准一致。
有特殊情况,须书面征求学生工作部意见后,根据学生工作部的书面答复或解释执行。
附件1:表1 思想道德素质和身心素质测评成绩G2评分说明:G2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占50分,身心素质占50分,均以小班评议的形式给出,具体如下:思想道德素质(G2)得分用公式表示为:G2=班级测评小组打分×50%+班级同学互评议成绩×50%(注:1.各项打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40%;2.若学生有违纪现象发生,则该生在对应的测评项中加分为零。
)参考标准项目等级内容分值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素养(A)优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维护国家利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分辩是非能力强,坚持原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和形势政策课,其成绩优良9-10 良维护国家利益,能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政治上有进步要求,对自己要求严格,同学中影响较好;参加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和形势政策课的学习态度较认真,其成绩较好8-9 中无不符合四项基本原则和有损祖国尊严荣誉的言行,政治上要求进步不迫切,偶尔有不参加政治活动的现象,对时事政治关心一般;参加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和形势政策课的学习有缺勤,成绩及格以上6-8集体观念优集体荣誉感强,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积极参加或组织各类集体活动,并在活动中愿为集体出谋划策9-10 良有集体荣誉感,有时计较个人得失,经教育能服从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8-9(B)中能关心集体,有时计较个人得失,经教育能服从集体利益,能够参加部分集体活动6-8诚信和责任意识(C)优对社会、家庭和自己有很强的责任意识,能够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9-10 良对社会、家庭和自己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够完成承担的工作和任务8-9 中对社会、家庭和自己有一定的责任意识,有时不能完成承担的工作和任务6-8道德修养(D) 优诚实正直,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讲究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校园秩序,热爱公物。
礼貌待人,尊敬师长,举止得体,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9-10 良诚实正直,作风正派,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遵守公共秩序和校园秩序,无粗鲁、不雅举止,有识别不良行为的能力8-9 中诚实,不说谎话,能进行自我批评,但不能开展批评,道德修养缺乏高要求,基本能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偶尔有违反校园秩序的行为,对不良行为认识不清6-8遵纪守法(E) 优法纪观念强,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上课认真听讲,无迟到、早退和旷课、旷早自习现象,遵守学习纪律,独立完成作业9-10 良法纪观念较强,无违法现象,基本能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学习纪律,较好地完成作业,偶尔旷课、旷早自习,偶尔有早退和迟到现象8-9 中法纪观念不强,偶尔有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的现象,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和实验报告,有迟到、早退和旷课、旷早自习现象6-8身心素质生活适应能力(F)优自信,勇于迎接挑战;有较强的耐挫抗诱能力,成败反应适度;在困难面前能勇敢面对现实,并顽强克服,取得显著成绩。
9-10 良具有一定的耐抗挫折能力和克服困难的意志,生活适应能力较强8-9中偶尔在挫折面前表现软弱,会对生活造成影响6-8团队精神(G)优集体协作和团队意识强,善于与他人合作共事,能积极参加各种群体活动,并献计献策,所在宿舍为文明宿舍9-10 良具有较好的协作精神,能积极参加各种群体活动,乐于与他人合作共事,所在宿舍为文明宿舍。
8-9 中能参加群体活动,有时不能与他人合作共事,经教育能注意改正。
6-8 人际关系(H)优具有一定的心理学知识,能与同学、师长、他人友好相处,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在学习与生活中能包容他人9-10 良具有一定的心理卫生意识,能尊重他人、关心他人、与同学和睦相处。
8-9 中偶尔与同学发生口角和隔阂,不善于帮助他人6-8体育锻炼(I) 优积极参加早操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具有某一运动爱好,在校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奖。
9-10 良积极参加早操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具有某一运动爱好或院(部)以上体育竞赛奖励。
8-9 中能够参加早操锻炼,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但积极性不高。
6-8健康状况(J) 优生理机能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紧张的学习生活,一学年内基本无病假。
9-10 良身体偶有小病,不影响学习生活,一学年内病假在一周内。
8-9 中体质较差或心理偶有障碍,一学年病假在一周以上二周以下。
6-8表2 科技创新测评成绩G3评分说明:G3是反映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进行科技发明制作的成绩和水平的测评成绩,分为科技成果、科技竞赛、课题研究和素质拓展四个子项,四个子项独立加分,互不影响。
(1)科技成果科技发明包括学生在本学年发表学术论文和获得专利等,加分标准如下:类别加分依据加分值(分/篇、个)备注发表学术论文国际重要刊物150 有录用通知(附文章)即可,加分计算在投稿日期所在学年或见刊日期所在学年均可,但不能累计;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学生单位为西北工业大学的,方可加分;被三大索引检索的文章额外加分:SCI/SSCI30分、EI 20分、ISTP 10分,多次检索仅加最高分同学年内发表多篇论文可累加,无分值上限(公开发表刊物最多累加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