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任前公示制度,是指将经过镇党委会讨论确定的拟提拔或调整的镇管领导干部人选的有关情况,通过相应媒体,在一定的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再正式实施任用的制度。
一、公示对象
⒈各机关单位副职提任正职的领导干部;
⒉各机关单位新提任的副职领导干部;
⒊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4.非领导职务改任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
5.镇党委认为需要其他公示的领导干部。
二、公示方式
⒈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将公示干部的现任职务、拟任职务、自然情况等在镇政府、各机关单位、各村进行公示,为了便于受理群众意见,设立公开电话。
⒉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以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或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口头、书面或通过监督电话等形式反映或举报。
⒊公示期间,镇政府要对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反映的情况,进行不失原意的归纳整理。对其中构成影响任职的情况派专人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部门联合调查,并将调查核实结论作为能否正式任职的重要依据。
⒋举报单位或个人有权要求为其保守秘密,对泄漏来信、来访、来电者姓名及反映情况内容的,要追究其责任。
⒌任职公示的干部对举报人有打击报复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做严肃处理。
三、公示结果使用
公示期满后,如果群众意见较多,经过组织考察确有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如果未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将正式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