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的最新口径
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
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
一、工资、薪金所得
(一)养老保险费:根据职工或者缴费人的工资收入水平,按职工所在地的养老保险规定,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为前者按双方协定或按法律规定,最低限额不低于8%;
(四)生育保险费:按职工所在地的生育保险规定,每月缴纳生育保险费,比例最低限额不低于0.5%;
二、其他收入
(一)租赁收入:对租赁物所收取的租金,减去本期相关的修缮费用、管理费用、税金、折旧及摊销部分作减除;
(二)财产转让收入:减去所售财产获得的实际费用,或者按国家规定办理财产转让税税前费用;
(四)个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减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缴纳的个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部分;
(五)家庭维修[改造]费用:减去家庭维修[改造]费用,由企业登记的费用,以及由企业支付的家庭维修[改造]服务费;
(六)住房租金:减去为自己或者家庭成员缴纳的住房租金,其中金额每月应当不超过1.8万元;
(八)子女教育:减去支付子女教育费用、子女抚养费,以及支付给子女书本费、活动费、一般医疗保健费等相关费用,金额每月应当不超过2.2万元。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一、工资、薪金支出我们了解一下企业准则中的职工薪酬概念及核算范围,以便于我们更好的理解税法中的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五险一金”,税法中的这些扣除支出是建立在企业按会计准则基础之上的,如果企业发生的费用不在会计准则中的职工薪酬中列支,那也就不会在企业的所得税扣除项目中。
职工薪酬: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主要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本条的规定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一)必须是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税前扣除项目的工资薪金支出,应该是企业已经实际支付给其职工的那部分工资薪金支出,对尚未支付的资薪金支出,不得在未支付的这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只有实际发生后,才准予税前扣除。
(二)工资薪金的发放对象是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三)工资薪金的标准应该限于合理的范围和幅度。
(四)工资薪金的表现形式包括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
(五)工资薪金的范围。
实际上企业职工薪酬的(一)狭义的工资,(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支出。
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扣除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
员工福利费扣除比例以及员工福利费是否要缴税
员工福利费扣除比例以及员工福利费是否要缴税拥有很多精彩的文章,为迷茫的你指引方向,接下来介绍员工福利费扣除比例员工福利费是否要缴税,让你不再为生活和工作中阅读和查找资料而烦恼。
✅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福利费扣除标准是百分之十四、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一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允许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更具我国有关法律可得,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福利费扣除标准2023福利费扣除标准是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允许扣除。
部分,不能扣除,根据法律规定,超过的部分,也不得在下一年度进行扣除。
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困难所支出的补助费、职工个人的福利补贴、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等。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职工福利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14%;工会经费是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法律分析:福利费扣除标准是百分之十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大全
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大全费用一▶项目名称: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扣除比例:100%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费用二▶项目名称: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比例:14%也就是: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三▶项目名称: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比例:8%也就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费用四▶项目名称:工会经费支出▶扣除比例:2%也就是: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五▶项目名称:研发费用支出▶加计扣除比例:75%也就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费用六▶项目名称: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扣除比例:5%也就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费用七▶项目名称:业务招待费支出▶扣除比例:60%、5‰也就是: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费用八▶项目名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比例:15%、30%也就是:一般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如下: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标准、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等)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任职或受雇,合理政策依据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职工工资据实扣除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工资薪金总额职工福利费 14%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8% 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2.5%职工工会经费 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必须补充提供有效凭证。
此外,对于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可以根据合理政策依据进行扣除。
对于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根据工资薪金总额的14%和2.5%进行扣除。
对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则可以全额扣除。
最后,对于职工工会经费,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扣除,但必须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企业在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时,应将实际发生的费用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对于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部分,可以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并作为计算其他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同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签订分摊协议的情况下,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范围内进行扣除。
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大全
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大全1、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劳动保护支出据实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3、职工福利费14%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4、职工工会经费2%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5、职工教育经费8%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点击查看“所得税税前扣除业务指南”】6、职工教育经费部分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据实扣除①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动漫企业):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②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据实扣除。
③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作员培训费用,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并单独核算的,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据实扣除。
7、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五险一金)据实扣除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8、补充养老保险5%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5%,准予扣除。
9、业务招待费60%,5‰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
职⼯福利费⽀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企业产⽣的⼯资、福利待遇⽀出,税前扣除的规定是不⼀样的。
⼯资薪⾦可以全额扣除,⽽福利待遇,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才能扣除。
关于职⼯福利费⽀出可以税前扣除有哪些条件的问题,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职⼯福利费⽀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有哪些1、企业向员⼯⽀付⼯资和福利待遇时,福利待遇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四条企业发⽣的合理的⼯资薪⾦⽀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资薪⾦,是指企业每⼀纳税年度⽀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的所有现⾦形式或者⾮现⾦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资、奖⾦、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资,以及与员⼯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出。
第四⼗条企业发⽣的职⼯福利费⽀出,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给予员⼯的福利待遇有哪些1、社会保障养⽼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
除员⼯⽉⼯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约⽀付相当于⼯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提供了⽛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伤残保险等。
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
2、住房津贴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的最⼤⼀项福利。
随着国家推⾏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随⼯资发放,建⽴住房公积⾦,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
3、交通费主要指企业为员⼯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种:企业提供交通⼯具接送员⼯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发放⼀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
4、⼯作午餐是指企业为员⼯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
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作午餐,但提供⼀定数额的⼯作午餐补助费。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2023版)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
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号)第八十六条
1.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投资方利息收
发行永续债利息支出
入免税,发行方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2.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发行方利
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 表”第42行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
的利息支出不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
向关联企业借款
2.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 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
表”第18行次
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3.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
扶贫捐赠
门和直属机构对“目标脱贫地区”进行捐赠可据实扣除 2.“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 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填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 整明细表”第7行至第11行、附列 资料相关栏次
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 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 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 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第 九条
非金融企业 向金融企业借款
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 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 构
员工福利费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员工福利费所得税前扣除标准对于福利费用,一般会有一些税前扣除标准:一、养老保险:1、企业用于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的,税前扣除 6.5%。
2、个人自行缴纳养老保险的,税前扣除8%。
二、医疗保险:1、企业用于支付劳动者医疗保险费的,税前扣除2.5%。
2、个人自行缴纳医疗保险的,税前扣除3%~5.5%。
三、失业保险:1、企业用于支付劳动者失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 0.8%~2.2%。
2、个人自行缴纳失业保险的,税前扣除1%~2.4%。
四、住房公积金:1、企业用于支付劳动者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5%~7%。
2、个人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5%~7%。
五、工伤保险:企业用于支付劳动者工伤保险的,税前扣除0.2%~0.4%。
六、死亡伤残保险:企业用于支付劳动者死亡伤残保险的,税前扣除0.2%~0.4%。
七、免税津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和残疾人可以得到免税津贴,税前扣除额不设上限。
八、技能鉴定费:企业用于支付劳动者技能鉴定费的,税前扣除100元。
九、子女教育救济金:企业用于支付劳动者子女教育救济金的,税前扣除500元。
十、住房贷款利息:企业支付劳动者住房贷款利息的,税前扣除1000元/月。
十一、住房租金:企业支付劳动者住房租金的,税前扣除2000元/月。
十二、职业资格证书:企业支付劳动者职业资格证书费用的,税前扣除200元/种。
十三、职工病伤治疗费:企业用于支付劳动者职工病伤的治疗费的,税前扣除800元/月。
十四、职工购买技术书籍费:企业用于支付劳动者购买技术书籍费用的,税前扣除200元/月。
十五、职工培训费:企业用于支付劳动者培训费用的,税前扣除800元/月。
十六、食堂补助费:企业用于支付劳动者企业食堂的补助费的,税前扣除200元/月。
个税扣除标准2023最新
个税扣除标准2023最新个税扣除标准2023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应发税前工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2、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__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二、新个税税率表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个人所得税的新个税计算是根据职工的收入多少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的,一般收入比较高的时候那么所需要缴纳的税款就比较多了。
为什么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个人所得税退税并非所有人都有,通常情况下,出现退税主要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
比如,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或者是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主要的几种常见的具体情形。
【1】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如果说我们当年收入波动很大,比如其中某一月份,收入是1万元,所以在当月扣缴了税,但全年收入加起来不足六万元,那么前面交的税就可以申请退回来。
【2】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但预缴税款时没有及时或没有申报扣除的。
12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9项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罚金;
4.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6.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需要符合哪些条件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2]3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⑴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⑵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⑶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⑷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⑸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准予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2022年1月发放2022年12月计提的职工工资以及年终奖,这部分跨年度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是否可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答:企业在汇算清缴期限内发放且属于汇算清缴年度应负担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认定为纳税年度实际发生,在工资薪金支出所属纳税年度可以税前扣除。
在汇算清缴期限终了后补发上年或者以前纳税年度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的,应在工资薪金支出实际发放年度税前扣除。
3、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若企业依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27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新准则新税法下工资与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新准则新税法下工资与福利费的列支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规定,“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不仅包括过去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内容,而且还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不论是新会计准则还是新所得税法对于工资、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均沿用了过去的相关规定,因此有必要对工资与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介绍如下:(一)工资总额范围工资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90年国家统计局重新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函[1989]65号),93年国家统计局又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统制字[1990]1号)对企业工资总额的组成范围作出了规定。
根据这个二个规定,工资总额具体有以下六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这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也包括新参加工作的实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2)计件工资 (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工资,包括按包干办法支付给个人工资和提成工资。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具体包括:生产奖(包括年终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因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的内容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从事特殊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主要指工龄工资)以及其他津贴。
如企业免费午餐,或发现金和餐票给职工,不属于津贴的范围;企业报销书报的,不属于津贴的范围;但如每月发给书报费,就属于津贴的范围了。
补贴主要是指物价补贴,目前这个项目基本上没有了。
(5)加班加点工资(6)其他支付的工资这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休假等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的区别及税前扣除问题处理
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的区别及税前扣除问题处理福利性补贴的税前扣除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铂略财务培训认为,虽然这项规定并没有太大的突破性,只是对前期散见于不同文件中的规定做了一个总结,但是在实践中,这样一个简洁的总结对税务机关的执行、企业的申报都有明确的好处。
利好:一些福利性补贴可以并入工资薪金,不挤占福利费的限额。
实践中,企业在申报时把一部分费用放入福利费,而税务机关认为这部分费用属于工资薪金的收入,要求并到工资薪金里。
这给企业带来一种很不利的局面,某些费用既挤占了福利费14%的限额,同时员工又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这一规定明确,如果福利性补贴并入了工资薪金所得,可以不挤占14%的福利费限额。
利空:在实践中一些应计入福利费,不缴纳个税的补贴,也被并入工资薪金征收个税。
由于这个规定的存在,可能税务机关要求将某些福利性补贴并入工资薪金征收个税,增加了员工的个税负担。
其实工资薪金和福利费这两部分费用的区别,本身就非常微小。
在实践中,很多费用很难清晰地辨识。
工资薪金和福利费区分一.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税法定义税法对工资薪金的定义非常宽泛,铂略认为在理论上,所有职工福利费的支出都可以认为是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所以很难从定义上清楚地区分工资薪金和福利费。
二.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的特点工资薪金的特点(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如果企业发放给员工的货币性或非货币性支出符合这五个特点,该部分支出应该属于工资薪金。
这是把握企业发放给员工的支出究竟是工资薪金所得,还是福利费所得的一个重要方面。
职工福利费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企业或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务部有关规定,在支付给员工职工福利费用时,根据实际
支出情况,可以在除去福利支出金额基础上,按一定比例扣除的费用,以
减少缴纳的所得税。
具体而言,职工福利费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
以实际支出金额的20%为限,扣除离职福利金(离职补偿金)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费用;以实际支出
金额的50%为限,扣除企业年金专项账户(基金)投资保本型产品支出;以实际支出金额的30%为限,扣除公积金提缴额;以实际支出金额的30%为限,扣除职工福利费用中部分企业购买的商业保险支出。
最后,要注意的是,职工福利费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应当不于100元,否则,企业或事业单位则不能够申请税前扣除,也就无法减轻本单位
的税收负担。
2023年工资扣税标准2023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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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资扣税标准2023整理工资(Wages,Salary)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依据与员工之间的商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酬劳。
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工资扣税标准2023,盼望能够帮到你哟!工资扣税标准2023工资扣除标准5000元/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工资交税计算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__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基本工资有哪些第1页/共3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1、基本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别状况下支付的工资。
2、基本工资是依据员工所在职位、力量、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平安感的保证。
同一职位,可以依据其力量进行工资分不同等级。
3、劳动者基本工资是依据(劳动合同)商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
在一般状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酬劳的主要部分。
单位拖欠工资应如何赔偿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酬劳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酬劳25%的经济补偿金。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酬劳、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酬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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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的最新口径
2015年5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34号公告”),对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改变了之前有关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的税前扣除规则。
尤其,34号公告有关劳务派遣费的扣除新规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本期资讯概述了34号公告的主要变化及其影响。
一、固定与工资一起发放的福利性支出,符合条件的可作为工资薪金扣除并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的基数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全额扣除,但企业发生的三项经费支出(职工福利费、职工公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却只能在规定的比例内限额扣除,如职工福利支出只能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限额内扣除。
作为计算三项经费扣除限额基础的”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确定,将直接影响三项经费的扣除限额。
在企业实际经营中,有一些福利性补贴,是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
34号公告之前,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的执法尺度较为严格,要求纳税人将与工资一起发放的福利补贴从工资总额中剔除,并作为福利支出限额扣除。
这可能缩减纳税人税前可扣除的福利费,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34号公告明确,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3号)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予以税前扣除。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仍按职工福利费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34号公告并没有对何谓”固定”做进一步的解释。
我们理解,既然这种福利性补贴,要求满足国税函〔2009〕3号有关合理工资薪金的界定,应是指具有工资薪金性质的福利支出。
换句话而言,这种福利性支出应与工资薪金一样满足每月固定、没人固定、标准固定。
如,公司按一定级别给每人每月100元至500元不等的通讯补助应属于34号公告所指的可按工资薪金扣除的福利性支出。
二、汇算清缴前发放的上年度已预提的”工资和年终奖”可在汇算清缴年度扣除实际经营中,很多企业每年12月份的工资薪金都是在当年预提出来,次年1月份发放。
34号公告之前,各地对于1月份发放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如何扣除执行不一:如福建地税坚持只有在当月发放才能在当月扣除,天津地税则认为只要在次年2月1日之前发放,就可以在汇算清缴年度扣除,还有的将其放宽到第二年的汇算清缴之前(即5月31日)扣除。
如果严格要求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结束前支付的工资薪金才能计入本年度,则企业每年都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
34公告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这意味着,不仅每年1月份发放的上年12月份的工资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而且汇算清缴前发放的上年度的奖金如果在当年已经预提,也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三、劳务派遣费扣除新规的影响与争议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5号公告,”15号公告”)曾规定,企业接受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由接受劳务派遣的一方按规定扣除。
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致。
按照15号公告的规定,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