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升金湖环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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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在前期准备活动中,我们采集了上湖--联合保护点;中 湖--升金湖大桥及下湖--黄湓闸入口等3处共计6份水样,而 且我们已经对该水样的pH和电导率进行了 相关测定。测定结果如下:
比较专业,简单说结果显示水质优良,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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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现场图片
考察人员在提取水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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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现场
认真分析检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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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图文: 图文:饶先余 审阅: 审阅:阚薇
荆三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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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金湖风光
槐叶蘋群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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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金湖风光
生态珍珠养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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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金湖风光
奇 珍 异 鸟
渔 舟 晚 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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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启动仪式
7月16日启动仪式在升金湖保护区环保局会议室隆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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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
在会上,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领导对我们一行的到来表示 热烈欢迎,并对目前保护区的现状做了详细的介绍。会议中还 强调环保活动是一个需要长期、持久的开展才能见成效的一个 过程,鼓励我们继续并带动周边更多的人参与环保,并对企业 参与环保活动给与予肯定和高度评价,使我们来自合肥太古的 湿地使者大受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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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析
WWF的使命是遏止地球自然环境的恶化,创造 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未来。 致力于: 保护世界生物多样性; 确保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推动降低污染和减少浪费性消费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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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地点介绍
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位于安徽省贵池、东至两县(市)境内,面积33333公顷, 1986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1997年晋升为国家级, 主要保护对象为白头鹤等越冬珍禽及湿地生态系统。升金湖 是长江中下游极少受到污染的浅水湖泊,水质优良,水体稳 定。保护区以升金湖为主体,由长升金湖及周围的滩地组成, 区内水生生物资源极其丰富,生物种类繁多,有水生维管束 植物38科84种、浮游植物22种;浮游动物13种、底栖动物23 种、爬行类21种、鱼类62种。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1.16•【字号】皖自然资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4〕1号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为加强我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1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申报和入库审查第三章项目设计审查第四章资金分配下达第五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六章项目验收与后期管护第七章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附则安徽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10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8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是指省自然资源厅和省财政厅牵头监管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省级资金支持的工程项目。
升金湖湿地保护和修复对策
3升金湖湿地保护和修 复的工程措施
为提 高升 金 湖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的 生产 力 和 自我维 持 能力 ,升金 湖湿地 的保护和 修复 可采
取 以下 的工程 措施 :
3 1 污工程 .治
农 田施用化肥农药, 以及畜禽养殖和生活污水
排放 使水 质受 到污 染 、水体 富营 养化 ,对 升金 湖水质 和 生态 系统 的影 响。
( )现 状森 林 植被 生态 效能低 下 。升 金 6
湖 现 状 森 林 植 被 以生态 效 能低 下 的 马尾 松 林 为主 , 中连 片 的低 效 马尾 松林致 使森 林涵 养 集 水源 、保 持水 土等 的诸 多生态功 能减弱 ,给升
金湖 湿地 水质 带来 不利 的影响 。 ( )湿 地保 护 意识 不强 。政府 决 策 、群 7 众 意识 是湿 地 与水鸟保 护 的重 要保 障环节 , 多
中图 分类 号 : 7 8 5 文献 标识 码 : S 1. 5 B 文章 编 号 : 0 4 7 4 ( 0 0 0 — 0 1 0 10— 7 3 2 1 ) 30 6— 4
湿 地与 森林 、海 洋 并称 为全 球三 大 重要 生
态 系统 ,被 称 为 “ 生命 的摇 篮 ” 地球 之 肾” 、“ 和 “ 鸟类 的乐 园 ” 。升金 湖 湿地 位 于 安徽 省 池 州市 境 内,濒 临长 江 ,为通 江湖 泊 ,与 长江 只 有 黄 湓 闸 相 隔 , 地 理 坐 标 为 N 0 1 ~ 3。 5
生态 环境 。
( )水 利工 程影 响 。升金 湖 为通江 湖 泊 , 3
建有 通 江 水 闸一 湓 闸,一 般 冬 季开 闸放 水 , 黄 滩 涂 显 露 , 于水 鸟栖 息 , 利 夏季 开 始 闭 闸蓄水 , 缓解 长 江水势 , 种 人 为造 成 的水 位变 化 对水 这 鸟栖 息 地 的湿 地 环境 影 响较 大 。
升金湖简介
升金湖简介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经116°55′~117°15′,北纬30°15′~30°30′)位于安徽省池州市境内,跨东至、贵池两县,属长江中下游,是东亚-澳大利亚迁徙路线上重要的水鸟越冬地和中途停歇地。
升金湖保护区于1986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1997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86年被列为国家重点水禽自然保护区,1988年又被编入《亚洲重要湿地名录》,受到亚洲湿地局和世界湿地水禽调查局等国际保护管理机构的关注。
2000年池州市政府成立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副县级事业单位,编制40人。
1995年加入中国人与生物圈自然保护区网络,2002年加入东北亚鹤类网络保护区,2005年加入东亚-澳大利西亚涉禽保护区网络,2007年成为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区网络成员。
保护区内发现浮游动物13 种,底栖动物23 种,两栖爬行类25 种,鱼类62 种。
脊椎动物260种,其中兽类17 种,鸟类145 种,其中各种水鸟有80 余种,其中符合国际重要湿地1%种群标准的物种数有10种,分别为豆雁、白额雁、罗纹鸭(全球近危种)、凤* 、大白鹭、白头鹤*、反嘴鹬(*代表全球受胁物种)。
虽未达到1%标准,但是全球受胁种或全球近危种有6种,分别是:白鹤、鸿雁、小白额雁、红胸黑雁、黑尾塍鹬、白腰杓鹬。
最大数量未达到1%标准,也不是全球受胁物种或全球近危种,但最大数量超过1000的有红嘴鸥、黑腹滨鹬、斑嘴鸭、苍鹭、赤颈鸭5个物种。
保护区内栖息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白鹤(Grus leucogeranus)、白头鹤(Grus monacha)、黑鹳(Ciconia nigra)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小天鹅(Cygnus columbianus)、白琵鹭(Platalea leucorodia)、白额雁(Anser albifrons)、灰鹤(Anser anser)等。
升金湖管理规定
索引号:RA120010700200806001 内容分类:业务公开文号:升保字[2005]19号发文日期: 2008-06-04名称: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关键词:升金湖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管理,保护水禽资源及湿地生态环境,充分发挥保护区在物种保护、环境教育、社会发展、国际交流等多方面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函[1997]109号、国办发[2004]50号、省政府办公厅政办[1986]8号文件的规定,结合保护区管理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称保护区,是指经省政府批准划定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包括升金湖及周围的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的陆地和水域。
保护区属国家级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位于东至县与贵池区交界区域,东经116°55′—117°15′,北纬30°15′—30°30′。
总面积33340公顷,包括升金湖湖面13300公顷(丰水期面积)及沿岸2.5公里区域。
第三条根据保护区建设的性质、保护对象以及保护区内自然环境、生物资源分布状况、生态系统重要程度等因素,将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
保护区管理机构对核心区、缓冲区予以严格管理。
核心区:位于保护区的中心区域,由上、中、下三个紧相连的湖面和湖滩组成,即升金湖。
范围为,东自高桥湖圩堤,沿湖堤、山脚向南经沙山、唐田、毕家咀、杨峨头、杨家咀,向西至烂稻陈,再向北沿湖岸线,经横洲、小路咀、裕丰圩南堤,向东经燕窝至起点。
面积为10150公顷。
缓冲区:位于核心区的外围,面积为10300公顷。
由四部分组成,东片:自高桥湖西侧湖岸经外排、神山、沙山,由沙山向南直线至毛咀,经坦埠、汪村、唐田、徐家、窑山、枫墩、人渡接高桥湖西侧湖岸线;南片:包括白联圩、复兴圩、楂刺墩圩、白密圩、王坝圩、东湖圩、五星圩;西片:包括瓦垅乡东侧的新胜圩、横洲;北片:自章家村路口向东经坝塘、姜坝、张村、刘家、曹家坝至南闸,由南闸向南经周家咀至尤家咀,然后由湖岸线经东咀至起点。
安徽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安徽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0.07.17•【字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6号•【施行日期】1990.07.1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安徽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6号1990年7月17日)第一条为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建立保护区:(一)典型的暖温带落叶阔叶林,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林和其他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林区;(二)植物或动物物种集中分布或栖息繁殖地域;(三)珍贵稀有或有特殊保护价值的野生动物植物物种的主要栖息、繁殖地区。
第四条建立保护区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保证保护对象系统、完整;(二)保证保护对象所必需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范围;(三)避开山林权属争议区和森林采伐区,实在无法避开的,应事先妥善调处解决;(四)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当地经济建设以及群众生产生活。
第五条保护区分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或县(市)级。
国家级保护区,由省人民政府提出设立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林业部或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省级保护区,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市人民政府(行署)提出设立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林业部备案。
省林业主管部门或市(行署)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市级或县(市)级保护区,由地、市或县(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设立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地、市级保护区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县(市)级保护区由所在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在业务上予以指导。
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介
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介袁西进【期刊名称】《安徽林业科技》【年(卷),期】2004(000)001【摘要】升金湖是安徽省第一个以保护水禽为主的湿地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濒临长江南岸,地处池州市境内,东经116°55′至117°15′,北纬30°5′至30°30′,总面积33340公顷。
保护区始建于1986年7月,1997年12月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亚洲重要湿地、中国40个具有国际意义的自然保护区之一,中国人与生物圈自然保护区网络成员、东北亚鹤类网络保护区成员。
保护区内水质良好,生态系统较为完整稳定,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有浮游植物27种、水生维管束植物84种、浮游动物13种、底栖动物23种、鱼类62种、两栖爬行动物21种、鸟类145种、兽类52种。
其中,有34种动物被列入《国际野生动植物种贸易公约》;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7种,即白鹳、黑鹳、白鹤、白头鹤、大鸨、白肩雕、黑麂,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1种,即白琵鹭、小天鹅、白额雁、白枕鹤、灰鹤等。
升金湖素有'鹤湖'之称。
世界上15种鹤,升金湖就有白鹤等4种。
升金湖还是世界上白头鹤最大的越冬地,每年有350到500只白头鹤在此越冬,占世界总数的1/20。
在该湖越冬的东方白鹳每年约250只。
【总页数】1页(P45)【作者】袁西进【作者单位】无【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759.9【相关文献】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徽升金湖的保护价值刍议 [J], 储小感2.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生植物区系研究 [J], 程元启;吴建勋;邵建章3.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鸟生境适宜性变化 [J], 杨李;董斌;汪庆;盛书薇;韩文妍;赵俊;程明伟;杨少文4.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泊沉积物重金属分布及污染评价 [J], 张明真;周军;葛方;许子夫;王小芳;黄涛5.人类活动对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观格局的影响 [J], 潘晨;周立志;王晓辉;徐文彬;宋昀微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办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30•【字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十二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十二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办法》已经2024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30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办法(2024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利用、修复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湿地,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沼泽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和沟渠等湿地。
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
河流、湖泊等的湿地保护、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还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湿地保护与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湿地保护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湿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范围内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
升金湖之行——我之随想
升金湖之行——我之随想升金湖在安徽长江两岸,对岸是安庆。
升金湖横跨池州市境内的东至、贵池两县。
在暑期实践活动之前,我们通过查阅资料,对升金湖有了大概的了解。
升金湖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见其巨大的价值。
首先从其名称我们能看出其富庶之意,“升金湖”三字,取“日产升金”之意,升金湖下湖有天然水到直通长江,过去长江洪水时,为其带来了丰富的渔产,素有“日产升金”之说,湖名亦由此而来,就是50年代的升金湖的水产量能达300多万公斤,“日产升金”名不虚传。
升金湖是典型的湿地,升金湖被称为“中国鹤都”,是中国主要的鹤类越冬地之一。
然而百闻不如一见,2011年7月5日我们的实践团队亲自踏上了升金湖之行,在炎炎的烈日之下,我们艰苦的前行,在路边我们有耐心的观察了各类植物,然而这些植物对我们并不陌生看,这些植物同我家乡基本一样,有些我们还能叫上他们的名字,在随行的路途最激起我们兴趣的是路的两边不时有鸟儿飞过,此刻我们以千钧一发之势拿出相机,抓拍这美的一瞬间。
艰苦的前行,我们来到联合村村委员会,然后介绍我们的来意,他们很欣然接受我们来此地调研及问卷调查,随后我们继续前行来到了路的尽头,这儿就是我们今天的目的地!这儿我们受到站长及相关人员的热情接待,首先通过他们提供各类图片资料,我们知道了各类鸟的生活习性,然后他们提供望远镜给我们观察湖中间的鸟。
由于现在是夏季,这个季节的鸟类比较少,可是经过望远镜,我们还是能够看到好多鸟类在湖中尽情的飞翔和捕食。
我们同保护站的工作人员谈了很多,从他那里了解到国家对升金湖的保护是非常重视的,像这样的保护站点有很多都是分布在升金湖的周围。
这儿每年有好多的科研人员在这里调查,其中有中科院的人员会定期在这里进行观测和调查;当然每年也会有个学校学生在这里搞实践活动或实习。
在这路地尽头只有一栋房,这儿没有繁华的街市,只有工作人员每天默默的守在这里。
同站长的交谈中我们知道这位站长已经在这工作了几十年了,这儿已经成为他的家了,升金湖已经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从老站长的言语中无处不表达着他对升金湖的深深地热爱,他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认识到保护升金湖的重要作用,希望更多人为保护升金湖做出一份贡献。
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及发展的研究
一
续 发 展 的战 略 。
33 制定 清晰可行的工作条例 ,使 管理者 .
与 参 与者 有 共 同遵守 的准 则 ,保持 旺盛 的 战 斗 力 ,发 挥各 方 面 的力量 ,特 别 是社 区 和本 地 居 民积 极参 与 实施 自然 保护 区管理 ,并 邀
系列 的变 化 ,明显 地表 现 在从 堡 垒式 的孤
岛状 单 纯 的保 护模 式 ,经 过 把保 护 与发 展结 合 、拥 有 多 功能作 用 的生 物 圈保 护 区管 理模 式 ,发 展 到要 广 交伙 伴 、共 同管 理 ,利 益公
平分亨的生物区域规划和管理新方向,即所
谓 网络 式 管理 模式 。 自然 保 护 区不仅 具有 社 会 、生 态 和 文化 的价 值 ,必 须 同时要 使 资源 拥 护者 和管 理者 得 到应有 的经济 利益 。新世 纪 自然 保 护 区 的发展 方 向 ,是保 护 区走 向完 善 ,既是 生 物 多样 性 就地 保 护 的关 健 场 所 , 又 能 发挥 其 资源 优 势 ,满 足 社会 的要 求 ,实 现 可持 续 发 展 战略 的基本 系 统 。要达 到 这样
按保护级别 划分 ,国家级 自然保 护区 5处 ,
面积 l57 .h , 占 省 国 土 面 积 08 % : 2097m2 .9 省级 自然 保 护 区 l 8处 ,面 积 335m , 占 09h 2
基于GIS的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ZHU la c10一 h n I ZHU a og Ch o— pI i l
,
C ntut no I ae nMa ae n fr t n ,锄 f 蛐 萄- L k aua eev o s c o f SB sdO n gmetnoma o s r i G I i t o r m aeN trl sre R
江 中下 区域 水 鸟重要 越冬 地 。升金 湖 以其 生态环 境 的 典 型性 、 原始 性 、 物 多 样 性 和稀 有 性 于 19 生 92年被 国 家林 业部 和 世界 自然 基 金 会 ( WWF  ̄ 为 中 国 4 )J 0个 具
自然保护区管理信息系统 , 它对该 区生物多样性和湿 地生境 的保 护与 管理 具有 重要 意义 。
p l gMi o i l a c 0a I cv pO j sD tl l ep i xl t nm d ,a bs a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a m tn f e ap i c sfVsa Bs . dGSA teX Ma bet. e id xlndteepoao oe dt a dm i f coso t y n o r t u i6 n i c aey ae h it i a en nl i h
Ke od :a rl e em ngm n f tnss m; I; a b c yw rsnt a ms v ; aae etn mm o t G SM p0 j t u r io i y e es
升金湖 国家 级 自然保 护 区位 于安徽 省南 部池 州市 境 内 , 临 长 江 , 处 165 171 、0 1 0 濒 地 1。5一 1。5E 3。5一3。 3 既是我 国最 大 的 白头鹤 越冬 群 的栖息 地 ( 0N, 占世界 东 方 白鹳越 冬群 的 18 和是 众 多 白枕 鹤 、 /) 白鹤 、 鹤 、 灰 大 鸨 和小 天 鹅等 国家 重 点保 护 鸟 类 的栖 息地 , 又是 长
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30•【字号】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 8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2016年12月30日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保持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然保护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以升金湖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鸟类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
第三条在自然保护区开展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自然保护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合理利用、科学恢复、损害担责、永续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建立自然保护区管理统筹领导协调机制,负责协调、指导和决定有关自然保护区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依法履行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的职责。
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自然保护区的规划控制、利用管理,科学利用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三)负责管理、调查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组织环境监测并建立档案,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的防控;(四)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科普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参与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五)负责自然保护区的执法巡查,组织、协调和实施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工作;(六)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依法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七)其他依法应履行的职责。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徽升金湖的保护价值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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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u rv c lIstt o oetn et yadPann , ee2 00 , hn ) A h i oi i tu f rs Ivno n ln i H f 30 1 C ia P na nie F r g i AbtatA h i hnj k ao a ntr sre e adt eidvrfr bo g a rsuc eyr h w i a src: nu egi l en tn l auer ev tn p i som,i oi leorei vr i , h hh s S na i e w l y s ei l c s c c
12 3
安徽农学通报 , nu . c. u1 0 2 1 ( 9 A hi A SiB l 2 1 ,8 0 ) .
国家 级 自然 保 护 区— — 安 徽 升 金 湖 的保 护 价 值 刍 议
储 小 感
( 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 安徽 合肥 2 00 ) 30 1
摘
要: 安徽 升金 湖 国家级 自然保护 区的湿地类型 多样 , 生物 资源丰富, 在全 国具有一 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保 护 区
s r ai n v l e e to a u . v
Ke r s A h i h n j k ; a r r ev ; o sr t n vle ywo d : n u s e g n l e N t e e r C n e ai au i a u s e v o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21.03.03•【字号】林法〔2021〕24号•【施行日期】2021.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林业局: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湿地自然公园健康发展,规范湿地自然公园建设和管理,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安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林业局2021年3月3日安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湿地自然公园建设和管理,促进我省湿地自然公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及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的设立、建设和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湿地自然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利用和管理的特定区域。
湿地自然公园是自然保护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湿地自然公园保护和建设属社会公益事业。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湿地自然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
第三条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报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第五条新建省级湿地自然公园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其他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不得重叠或者交叉。
第六条申请设立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显著或特殊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湿地景观,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二)规划面积不低于60公顷,湿地率不低于30%,能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周围风貌;(三)规划区域内的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
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王晓辉;刘慧;葛菁【摘要】自然保护区是现有条件下人类保护自然资源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最有效手段,已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研究的重要基地.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已有三十年历史,建设了一批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为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文中在重点分析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对策,为安徽省自然保护区的良性发展进行有益探索.%Under the existing conditions, nature reserve is the most effective measure to protect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and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base of biodiversity protection and research. Nature reserves in Anhui Province have already been built for 30 years of history. A number of different levels and different types of nature reserves had been built in Anhui Province, and has made a major contribution to the regional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This dissertation, based on analyzing the current status and questions existed in establis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nature reserves in Anhui Province, puts forward a few countermeasures to strengthen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of nature reserves, and undertakes beneficial exploration for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nature reserves in Anhui Province.【期刊名称】《安徽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年(卷),期】2011(035)004【总页数】5页(P92-96)【关键词】安徽省;自然保护区;问题;对策建议【作者】王晓辉;刘慧;葛菁【作者单位】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所,安徽合肥230061;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徽合肥230009;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所,安徽合肥23006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O151.21自然保护区是近代人类为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面对生态破坏而进行挑战的一大创举,是人类进步文明的象征.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最重要、最有效的措施,是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重要保障[1].根据调查统计,截止2010年9月,安徽省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6个,总面积约4.39×106h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11%左右.经过近三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安徽省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有效地保护了全省野生生物种群中80%以上的物种,并有效保护了安徽省内许多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森林生态和湿地生态系统[2].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中,发挥了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在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各样原因,还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发展道路上不断去克服和解决.1.1 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历史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1982年11月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告》,使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初步走上法制轨道.20世纪80年代是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建设的起步阶段,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重点地区进行保护区布点,抢救性建设一批自然保护区,主要以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动物自然保护区为主,为全省自然保护区下一步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基础.20世纪90年代,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有所加快,保护区类型也趋多样化.这一时期是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发展阶段,自然保护区数量得到了快速增长,保护区类型得到了优化,皖西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密度加大,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地区、重要生境和水源涵养地区被纳入自然保护区范围.进入21世纪以来,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建设速度明显加快,特别是2001年底国家开始启动“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全面提速[3].这一时期是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建设的飞跃阶段,保护区建设逐渐向纵深发展,在自然保护区数量规模快速增加的同时,基础设施和管护能力建设也大为加强.在安徽省江淮两岸、大别山区、皖南山区初步建立了合理布局的自然保护区体系[2].1.2 自然保护区划分按自然类型划分,安徽省现有36处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中,属于森林生态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1个,面积121 792.2 hm2,占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的24.06%;属于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4处,面积54 516 hm2,占全省保护区面积的10.77%;属于湿地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10处,面积252 937.7 hm2,占全省保护区面积的49.97%;属种质资源保护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处,面积9 800 hm2,占全省保护区面积的1.94%.按保护区级别划分,安徽省现有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其中有6个是由省级自然保护区晋级而来),面积120 905.2 hm2,占全省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23.89%;省级自然保护区26个,面积295 770.7 hm2,占全省保护区总面积的58.43%;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面积22 370 hm2,占全省保护区总面积的4.42%.可见,省级自然保护区是安徽省自然保护区的基础.按主管部门划分,安徽省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31处,面积388 197.7 hm2,占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的76.69%,其中国家级5处,省级23处,市级3处;农业委员会管理的保护区1处,面积10 666.7 hm2,为省级保护区;环保部门管理的保护区4处,面积40 181.5 hm2,占全省保护区面积的7.94%,其中国家级2处,省级2处.因此,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是安徽省自然保护区的主体.2.1 自然保护区管理现状安徽省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谁建谁管”、“谁管谁建”的状况,在已建的36个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分属林业部门和环保部门管理,因此造成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划,都将自己部门的利益放在首位,这就造成各部门间的冲突和摩擦.安徽省已建的自然保护区,绝大多数成立了相当于科、处级的管理机构.但是根据调查平均每个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5人,许多小型自然保护区缺少编制,尤其缺少专职管护人员,而一些面积较大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则出现超编现象(由于从林场转变而来),这就直接影响了保护区各项管护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得有些自然保护区处于建而不管、管而不力的状态.另外,管理人员的选拔和考核机制也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执业标准,导致管理人员素质偏低,使自然保护区无法得到真正科学有效的管理[4].安徽省自然保护区采取松散型管理方式,即尽量限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和生产经营,对主要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采取宣传教育、科学引导,制止不合理利用和掠夺性开发自然资源的活动,对参观、旅游活动予以一定程度的限制.另外,由于当地群众法律观念和保护意识较为淡薄,而保护区管理机构又缺乏系统细致的宣传和引导,不合理利用和掠夺性开发自然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方式仍维持在简单的看护水平上,科研工作开展较少,生物多样性丰富度以及保护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2.2 存在问题2.2.1 管理责任不明确虽然安徽省的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但在实际分级管理的过程中,主管部门没有尽到自己的管理责任,如国家级保护区实际上是由地方来管理的,而省级保护区也可能是地方县或乡镇来管理等.目前,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实行业务与行政分离的管理体制,存在着业务指导与实际管理权的严重分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环保部门和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同样对保护区具有监督管理职能.就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具体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之间由于受到部门体制的制约,缺少沟通和协调,环保部门很难在宏观决策与监督检查方面对自然保护区有所作为,这就影响了自然保护区的统一管理.2.2.2 保护区机构定位不明确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应属于行政执法机构,由保护区的主管政府部门派出.目前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机构有3种机制,即行政单位、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其中,以事业单位性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达46个(其中包括2个自收自支型),占保护区总数的92%;以行政机关性质管理的保护区2个;以参公性质管理的保护区2个.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除鹞落坪保护区为行政机关和升金湖保护区为参照行政机关管理外均为事业单位性质;省级自然保护区中除颍州西湖参照行政机关管理外均为事业单位性质.可见,安徽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以事业单位为主,而几乎所有的自然保护区都建立起了保护与经营混为一体的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模式与自然保护区的性质和功能严重背离,影响了对保护区的管护.这就使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往往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执行国家相关法规来管理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资源;另一方面,他们对自然保护区的资源加以利用和经营.这种体制上的混乱势必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影响自然保护区的建设.2.2.3 缺少资金和投入目前,从中央到地方财政皆未单设“自然保护区资金”,也未设立“自然保护区专项基金”.各级自然保护区事业费均无专项资金来源.全省自然保护区的事业经费数量为1 082.28万元,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事业经费为380.38万元,省级自然保护区为642.9万元,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分别为23万元和36万元,平均每个自然保护区的事业经费为21.65万元,这个数额用来维持人员工资都非常困难,更不用说要支撑自然保护区日常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而且,地方政府对保护区的投入非常有限,造成保护区管护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日常的保护、管理和运行维护费用都难以落实,严重影响了保护区的管理.2.2.4 保护意识欠佳目前,安徽省各级政府对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存在着重经济开发而忽视自然保护区的现象.某些地方政府将自然保护区变为风景旅游区,进行过度开发;甚至会为了经济开发,对自然保护区进行功能区划调整.不合理的资源开发造成了自然保护区生境破碎,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安徽省现在正处于经济加速发展阶段,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已获得国务院批复,“十二五”期间必将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地区.而示范区范围内分布有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1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安徽省内许多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环境如不加强保护管理,一旦遭到破坏就将会造成巨大损失.2.2.5 保护区空间结构需要优化虽然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分布已较为广泛,但还有一些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分布区域和重要自然遗迹所在地没有划建自然保护区或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如宁国市的西南部山区胡乐镇,分布有极为珍贵的大面积多年生野生南方红豆杉林,为国家Ⅰ级保护植物,无论是种群密度还是分布范围均达到了令人惊讶的程度,当地却没有能划建为自然保护区,只是在当地居民自发保护下,才得以很好地保存;在宁国市的南部山区万家乡分布有国家Ⅰ级保护动物梅花鹿,经现场调查虽然没有目视发现个体,但已获得如蹄印、粪便等诸多直接证据,完全应该在进一步科学考察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划建自然保护区;此外,五河县龙潭湖是我国急需保护的农作物大豆野生亲缘种残存点之一,具有极高的保护价值;两淮地区晚元古代地层剖面地质遗迹的保护,将有助于我国上元古界有关问题的研究以及震旦系的确定,无疑具有国际保护意义.2.2.6 管理者力量薄弱安徽省的诸多保护区都不怎么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与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外,由于自然保护区经济来源不稳、生活条件差,自然保护区的现有管理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普遍很低,平均占21.26%左右,有的自然保护区甚至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这就造成保护区的管理保护工作难度加剧.科技人员因科研经费紧缺而无法开展工作,基层工作人员因待遇差而缺乏工作积极性[5].安徽省现有工作人员889人,平均每个保护区工作人员近18人.即便这样,还存在人员分布严重不均的情况,以皇甫山和皇藏峪两个保护区的人员超编情况最为严重,分别超编176人和157人,而石臼湖、安庆沿江湿地省级保护区人员编制竟只有5个.3.1 明确管理职责,实行主管部门的直接管理明确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职责,由保护区的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将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作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的管理.要从根本上改变当前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责任不明确,大批县市级自然保护区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的状态.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应由其相应的主管部门直接任命保护区的主管领导,其经费预算与拨款也由主管部门给予,改变目前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由地方代为管理的模式.3.2 将保护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预算计划,实行管理人员公务员制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经费应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逐年安排,国家和地方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负责解决专项经费和必要的业务补助资金[6].根据保护区的特点对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定编定额,公开招考,以提高保护区管理人员的素质.将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的职能从经营转到保护上来,将保护区的保护管理与开发完全分开,从根本上提高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能力.3.3 经济快速发展地区的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开展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加强对周边资源开发活动的监控和引导;尽快开始沿江生物多样性现状调查工作,摸清家底,科学核查资源分布情况,为下一步对皖江的合理、科学开发打下基础;皖江示范区产业布局和集聚发展区域应设置在自然保护区范围以外,同时还应密切关注区域开发建设可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的影响.皖江示范区城市的扩张,以及工业集中区的建设,需密切关注其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和扰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好铜陵淡水豚类、池州升金湖、宣城扬子鳄、安庆沿江湿地和池州十八索等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3.4 开展调查,优化自然保护区空间结构应结合安徽省自然资源的保护需求来决定自然保护区的规模,同时保护区的规模还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调查安徽省自然保护区状况,对早期建立的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分区进行全面核查;在生物多样性集中分布区和重要的自然遗迹所在地,科学规划建设新的自然保护区;对已建成的自然保护区进行系统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将相对集中分布却又无法合并的保护区通过建立生态廊道的方式连接起来;调整功能分区不科学和范围过大的保护区.同时,随着保护对象分布范围的改变,要及时调整保护区的边界和面积,实现保护区范围优化,提高保护效率.3.5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统筹自然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就应当结合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将二者割裂或对立看待,应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制定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7],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所在地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要保证不会因自然保护区的建立而影响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对经批准在实验区进行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征收相应的生态补偿费,以便用这笔经费来进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3.6 加强政策研究,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针对安徽省自然保护区现状,研究制订具体的保护区土地管理政策,采取划拨、征用、租赁、协议等形式,解决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归属问题,减少保护区管理同当地利益之间的矛盾.针对管理责任不明确的现状,应将自然保护区统一由环保部门主管,对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级别、人员数量和组成、人事关系和任免、内部机构设置进行规范,将保护区管理同经营开发区分开来.【相关文献】[1]黄建兰.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几点思考[J].福建林业科技,2006,33(1):176-180. [2]何山春,顾长明,胡乾柱,等.安徽省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9(4):412 -416.[3]唐小平.中国自然保护区网络现状分析与优化设想[J].生物多样性,2005,13(1):81-88. [4]夏少敏,闫献伟,茜坤,等.中国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探析[J].浙江林学院学报,2009,26(1):127-131.[5]余久华,吴丽芳.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生态学杂志,2003,22(4):111-115.[6]冯晓东,刘欣.中国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现状[J].林业资源管理,2007(1):21-24.[7]权佳,欧阳志云,徐卫华,等.中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效性的现状评价与对策[J].应用生态学报,2009,20(7):1739-1746.。
升金湖介绍
升金湖位于东至县和贵池交界处的滨江地区。
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北纬30°15′至30°30′,东经116°55′至117°15′。
北衔长江,与安庆市隔江相望;东南傍山地丘陵,距池州市60公里。
因湖中日产鱼货价值“升金”而得名。
1986年被列为国家重点水禽自然保护区,1988年被编入《亚洲重要湿地名录》,受到国家有关机构得关注。
升金湖湖区面积达132.8平方公里,气候温和,水体无污染,周围自然植被繁茂,是珍稀候鸟越冬栖息的理想处所。
横跨池州市贵池区和东至县,面积33333公顷,1986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1997年晋升为国家级,主要保护对象为白头鹤等越冬珍禽及湿地生态系统。
升金湖是长江中下游极少受到污染的浅水湖泊,水质优良,水体稳定。
保护区以升金湖为主体,由长升金湖及周围的滩地组成,区内水生生物资源极其丰富,生物种类繁多,有水生维管束植物38科84种、浮游植物22种;浮游动物13种、底栖动物23种、爬行类21种、鱼类62种。
丰富的生物资源为鸟类提供了充足的饵料,使保护区成为我国东部大型水禽重要的越冬地和迁徙停歇地,也是白头鹤和东方白鹳等珍禽在我国的主要越冬地之。
据调查,本区共有鸟类142种,其中越冬候鸟66种。
属于国家一级保护的鸟类有白头鹤、白鹤、黑鹳等5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的鸟类有白枕鹤、小天鹅等16种。
升金湖自然保护区已被原林业部卉界自然基金会联合列为中国40个有国际意义的保护区之一,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升金湖,因湖中日产鱼货价值“升金”而得名,曾称生金湖,亦名深泥湖,位于东至、贵池境内,湖面总面积3421公顷,湖水清澈如镜,沿湖烟树迷蒙,一派江南水乡好风光。
升金湖自然保护区内气候温和,无霜期长,人口密度低,环境污染小。
湖里有鱼类66种,软体动物18 种,水、湿生植物62种,大量越冬候鸟排出的粪便补充了湖区的肥力,使植物生长更为繁茂,又促进了鱼类及软体动物的生长,湿地生态系统呈现良性循环。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自然保护区内6宗探矿权拟注销公告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自然保护区内6宗探矿权拟注销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09.29•【字号】皖自然资公告〔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自然保护区内6宗探矿权拟注销公告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矿业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0条)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的有关规定,经核实,安徽省东至县张溪铜多金属矿详查等6宗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已过有效期,属于过期探矿权。
目前,我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精神,《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民法典》《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77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2020〕118号)等文件规定,正在开展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退出工作,该6宗探矿权均位于我省自然保护区内,其中安徽省东至县张溪铜多金属矿详查等3宗探矿权人主动申请放弃,安徽省青阳县鲍家冲铅锌多金属矿普查等3宗探矿权人无法取得联系,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无法开展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退出工作,现予以公告请上述矿业权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工作日)前,如有异议,请向我厅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原因等非矿业权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有效期内提出矿业权延续(保留)申请的证明材料;如无异议,我厅直接注销其勘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升金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
升金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
叶小华;李铁松;夏训峰;陈林;李剑
【期刊名称】《三峡环境与生态》
【年(卷),期】2009(002)004
【摘要】安徽升金湖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本研究将升金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了分类,并在此基础上依照资源经济学和生态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分别对各项功能进行货币化.研究结果:截止2007年底,升金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18.22亿元/a.结果显示环境价值最高,占65.8%;其次是资源价值,占28.65%;人文价值最低.本研究结果有利于升金湖湿地的开发和管理,有助于该湿地的可持续发展.
【总页数】4页(P1-4)
【作者】叶小华;李铁松;夏训峰;陈林;李剑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国土资源学院,四川,南充,637009;西华师范大学,国土资源学院,四川,南充,637009;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12;西华师范大学,国土资源学院,四川,南充,637009;西华师范大学,国土资源学院,四川,南充,63700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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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升金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分析 [J], 韩松;何太蓉;班荣舶
2.济西国家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 [J], 王帅帅;商书芹;徐铭谦
3.神农架大九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 [J], 周文昌;张曼胤;张志麒;史玉虎;崔鸿侠
4.秦皇岛市内陆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 [J], 郝英君;柏祥;赵忠宝;伊丽丽;褚明菁
5.呼伦湖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 [J], 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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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湿地公园的整合优化的研究
安徽农学通报,Anhui Agri,Sci,Bull,2021,27(22)安徽省湿地公园的整合优化的研究杨光道(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安徽合肥230088)摘要:安徽省地跨长江、淮河、新安江三大流域,湿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共包括4类8型: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4类,以及永久性河流、洪泛平原湿地、永久性淡水湖泊、草本沼泽、灌丛沼泽、库塘、水产养殖场、运河(输水河)8型,总面积达104.18万hm2,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7.47%。
由于历史问题,安徽省湿地公园存在划建范围不科学、功能分区不合理等现象,导致保护地内矛盾问题日渐突出。
科学有效地解决各类矛盾冲突,对自然保护地良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该文总结了安徽省湿地公园的现状和目前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安徽省的湿地公园的整合优化预案,分析了影响和效益,并对安徽省的湿地公园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安徽省;湿地公园;优化整合中图分类号X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31(2021)22-0164-03The Integration and Optimization of Wetland Park in Anhui ProvinceYANG Guangdao(Anhui Provincial Forestry Investigation and Planning Institute,Hefei230088,China)Abstract:Anhui Province straddles the Yangtze River,Huaihe River and Xin'an River,among which the Yangtze River and Huaihe River rank among the seven major river systems in the country.The rivers crisscross the territory, lakes are dotted,and the wetland resources are rich and diverse.Wetlands in Anhui include4kinds(river wetlands, lake wetlands,marsh wetlands,and constructed wetlands)and8types(permanent rivers,floodplain wetlands,per⁃manent freshwater lakes,herbaceous swamps,shrub swamps,reservoirs and ponds,and aquaculture,canals or water delivery rivers)respectively,with a total area of1.0418million hm2,accounting for7.47%of the province's total land area.Due to historical problems,there are phenomena such as unscientific planning scope and unreasonable functional zoning of wetland parks in Anhui Province,which has led to increasingly prominent contradictions in pro⁃tected areas.The scientific and effective resolution of various contradictions and conflicts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nature reserves.The article summari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wetland parks in Anhui Province,and reviews the causes of existing problems.The article also briefly introduces the integration optimization plan of the province′s wetland parks,analyzes the impact and benefit evaluation,and looks forward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vince′s wetland parks.Key words:Anhui Province;Wetland Park;Optimization and integration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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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开发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功能已成为世界旅游发展的一个新方向。
我国不少自然保护区也已发展了生态旅游产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下文是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保持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然保护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以升金湖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鸟类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
第三条在自然保护区开展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自然保护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合理利用、科学恢复、损害担责、永续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建立自然保护区管理统筹领导协调机制,负责协调、指导和决定有关自然保护区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依法履行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的职责。
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自然保护区的规划控制、利用管理,科学利用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三)负责管理、调查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组织环境监测并建立档案,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的防控;(四)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科普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参与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五)负责自然保护区的执法巡查,组织、协调和实施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工作;(六)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依法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七)其他依法应履行的职责。
市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林业、农业、水务、旅游、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港航管理(地方海事)、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做好自然保护区有关工作。
第七条贵池区、东至县人民政府依法承担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责任,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依法履行职责及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应当提供支持。
环升金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做好保护工作,指导环升金湖村(居)民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保护公约,鼓励村(居)民参与保护工作。
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行为。
第二章规划与保护第十条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应与国家、省、市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并符合我市生态红线规划。
生态旅游规划、流域规划应当遵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目标和原则。
第十一条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生态旅游规划和流域规划,应当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编制,并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意见,依法报经批准后公布实施。
经批准的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生态旅游规划和流域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更改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二条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总体规划、生态旅游规划和流域规划,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自然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所涉及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当与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生态环境相协调。
建设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候鸟越冬期。
第十四条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并接受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十五条自然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原有居民外迁、渔民上岸的,依法给予补偿或者安置。
第三章管理与利用第十六条自然保护区实行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分区管理,其具体范围、面积、界线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总体规划为准,依照有关规定设置界碑、界桩和网栏等界标。
第十七条核心区除依法经批准的科学考察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缓冲区内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经依法批准可以进入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等活动,活动结束后应当将活动成果副本提交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经依法批准可以进入实验区从事参观考察、旅游、摄影、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第十八条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接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外国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自然保护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贵池区、东至县人民政府应当严格遵循生态红线规划,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
坚持以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采取退耕还湿、退田还湖、退圩还湖、移民搬迁、植被恢复等措施,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扩大湿地面积。
第二十条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水位调控机制,统筹安排自然保护区内的水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具体水位调控机制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建立。
除防汛抗旱和经依法批准的工程维修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内擅自设置阻水障碍物。
防汛、抗洪、河道治理等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兼顾湿地生态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采用影响湿地生态功能的工程措施。
在自然保护区及其外围建设生产设施和其他项目,应当维系自然保护区水系与外围水系的贯通。
第二十一条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会同贵池区、东至县人民政府建立候鸟等野生动物对农作物造成损害的补偿机制。
因保护越冬候鸟等野生动物对自然保护区内农作物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一定补偿。
第二十二条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在自然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擅自开垦、围垦、填埋等改变湿地用途或者占用湿地;(二)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三)擅自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四)擅自排放湿地水资源或者修建阻水、排水设施;(五)排放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或者排放未达标的废水;(六)涂改、破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碑、界桩和网栏等自然保护区界标;(七)猎捕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八)擅自采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执法监督第二十三条贵池区、东至县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务、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农业、水产、林业、交通、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查处违反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依据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建立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查处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
第二十六条贵池区、东至县人民政府建立环升金湖巡查机制,组织开展集中联合执法活动。
环升金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规划、建设、环保、旅游等方面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现场依法予以制止,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送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罚。
第二十七条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立包片执法巡查机制,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工作。
发现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行为的,应当现场制止,依法予以处理、处罚;发现应由其他相关执法部门处理的违法行为,应现场予以制止,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送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建立联合执法考核机制,与贵池区、东至县人民政府签订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恢复,并处非法所得的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擅自占用湿地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或者恢复,并处非法占用湿地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设施,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处罚的以外,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三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排放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处理措施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排放未达标的废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六项规定,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一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七项规定,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八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八项规定,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一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的;(二)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从事参观、旅游等活动不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统一管理的;(三)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不向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