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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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项目发展

监管协议

宗地编号/用地方案号:

准入产业:

项目名称: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

项目单位:

土地出让合同编号:深地合字(2017)号

签约须知

一、为确保《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项目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发展监管要求严格落实,竞买申请人须在深土交告〔2017〕号土地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公告”)期内向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以下简称“龙岗区重点区域署”)申请“履约能力预审”,即:龙岗区重点区域署就竞买申请人是否有能力履行本协议进行预先审查。竞买申请人须向龙岗区重点区域署提交材料,证明其同时符合以下三项履约预审条件:(一)竞买申请人须取得不少于3家世界500强企业(以2017年度《福布斯(Forbes)》“全球企业2000强”的前500名或2017年度美国《财富(FORTUNE)》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为准)签署的,在本项目进驻该企业或其区域性总部的合作意向文件。

(二)竞买申请人须取得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运营主体签署的,在本项目开办国际学校的合作意向文件:

1.该运营主体须为HMC(the Headmasters’and Headmistresses’Conference,世界顶尖私立学校联盟)成员学校中具有百年历史的国际名校或其授权的办学机构;

2.该运营主体须在中国内地或香港地区至少开办过1所国际学校,且该国际学校已正式运营5年以上。

(三)竞买申请人须取得世界排名前列的酒店集团(以2017年度《福布斯(Forbes)》“全球企业2000强”的前500名或2017年度美国《财富(FORTUNE)》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为准)或其中国总部签署的,在本项目内引进该酒店集团旗下高端品牌酒店的合作意向文件。

二、竞买申请人在符合并通过竞买人“主体资格审查”(详见土地出让公告)以及项目监管“履约能力预审”(详见本签约须知)后,由龙岗区重点区域署出具符合资格条件的审查意见,再向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三、竞买申请人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相关主体已签署的意向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意向书、商务函原件等;

2.相关主体的主体资格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和股权结构文件(若涉及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还需提供股权结构图和相关持股证明文件);

3.申请人应提交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尽职审查意见;

4.龙岗区重点区域署要求的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以上各项材料可以使用中文之外的其它语言,但必须附经中国公证部门翻译公证的中文译本,所有材料的解释应以

中文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能力预审不予受理:

1.竞买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者明显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

2.竞买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龙岗区重点区域署提出履约能力预审的。

五、因竞买申请人自身原因,致使龙岗区重点区域署未能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完成预审,最终导致竞买申请人无法完成向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或竞买资格被取消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根据土地出让公告的要求,竞买申请人如竞得本项目宗地,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龙岗区重点区域署签署《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项目发展监管协议》。根据土地出让公告要求,竞买申请人如竞得本项目宗地,其在龙岗区依法注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前,须与龙岗区重点区域署签署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土地竞得者与其全资子公司均受本协议约束。

本公司在土地出让公告期间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以上签约须知的全部内容,同意严格遵照执行。

签署:

日期:

目录

一、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6)

二、地块规划基本情况 (7)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7)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8)

五、违约责任 (14)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7)

七、协议效力 (17)

一、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龙岗区人民政府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

乙方(土地竞得者):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

鉴于乙方于2017 年月日取得深圳市龙岗区宗地号为号的土地使用权,为加强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产业发展的建设、移交、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切实履行《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和《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17] 号)相应条件要求,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龙岗区[大运新城地区]商务总部功能区09-01-01、09-01-02、09-04-01、09-04-02地块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等有关规定,甲方受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委托,与乙方订立此协议。

二、地块规划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用地方案号:

土地位置:龙岗区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黄阁中路与如意路交汇处西侧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教育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总用地面积:约32公顷

总建筑面积:约136(其中计容127)万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期:40年

用地指标: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出让土地面积321945.68㎡,其中,建设用地196155.35㎡,绿地面积98185.72㎡,广场用地10284.8㎡;道路用地17319.81㎡。总建筑面积1364500㎡(其中90000㎡地下商业不计容积率,4500㎡变电站不计容积率),其中办公627960㎡,商业310000㎡(其中90000㎡地下商业不计容积率),酒店50000㎡,商务公寓297000㎡(其中人才公寓20000㎡,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配套设施79540㎡。以上指标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最终批复为准。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根据深圳市和龙岗区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以及大运新城产业规划需求,为用地项目提供指导性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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