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观审慎政策工具有效性研究_梁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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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科学・2015年第2期
中国宏观审慎政策工具有效性研究*
梁琪李政卜林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天津300071)
摘要:本文将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和可变的LTV上限作为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代表,利用中国商业银行2003-2012年的微观数据,采用系统GMM方法实证检验了这两大工具在抑制商业银行信贷扩张、杠杆率变动及其顺周期性中的作用,评估了中国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有效性。研究显示,这两大工具能够显著影响中国商业银行的信贷增长和杠杆率变动,而且通过其逆周期调节,能够有效降低银行信贷扩张和杠杆率放大的顺周期性,中国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调控是有效的。由于其传导机制的不同,准备金率的调控效率在不同类型银行间的差异相对较小,可变的LTV上限对五大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效力则要高于城商行和农商行。研究结果为构建中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科学有效地实施宏观审慎政策提供了经验证据支撑。
关键词:宏观审慎政策工具有效性系统性风险顺周期
一、引言
2007-2009年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范围和破坏程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危机引发了各界人士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注,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都希望通过宏观审慎政策来化解系统性风险,以实现金融稳定。目前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已成为全球共识,但是学术界对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中的许多问题还未形成共识,不同的国家对其理解也不完全相同。在宏观审慎政策理论研究不断完善的同时,宏观审慎工具的操作实践已经走在了理论发展之前。
宏观审慎工具的引入主要是应对时间维度和跨部门横截面维度的系统性风险。现阶段我国存在时间维度和截面维度的潜在系统性风险,前者表现为信贷和以房地产为代表的资产价格的快速增长,后者则表现为银行之间、银行部门与非正规融资及地方融资平台之间日益增加的关联性(Wang和Sun,2013)。在本次国际金融危机之前,我国已经使用一系列的宏观审慎工具,包括房地产调控政策,如可变的贷款价值比率(Loan-to-Value,LTV)上限以抑制呈泡沫化的抵押贷款增长和房地产市场风险;差别存款准备金的动态调整机制来调控信贷增速,抑制信贷扩张和杠杆率变动的顺周期性,平滑信贷周期。危机后,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我国进一步提高了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比如资本和流动性缓冲、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等等。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金融风险度量的新理论与新方法及其在中国金融机构的应用研究”(批准号:14ZDB124)和“中国金融监管制度优化设计研究”(批准号:09&ZD037)的阶段性成果。作者梁琪同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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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术界对宏观审慎工具有效性的经验研究还非常有限(张健华和贾彦东,2012;Galati和Moessne,2013),而且偏重于跨国研究,针对单个国家的分析相对较少。不同国家金融特征上的差异会影响宏观审慎工具的选择及其实施效果,跨国分析得到的结论在单个国家的适用性有待进一步验证。其次,已有的研究主要偏重于宏观层面的分析,采用银行微观数据的研究还非常有限。最后,部分研究未能考虑到宏观审慎政策变量所存在的内生性问题,直接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分析,研究结论可能存在一定偏误。有鉴于此,本文采用中国商业银行的微观数据,将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和可变的LTV上限作为宏观审慎工具的代表,采用系统GMM方法分析这两大工具在抑制银行信贷增长、杠杆率变动及其顺周期性中的作用,评估其有效性,研究审慎工具在不同类型银行之间工具效力的差异性,并对政策的使用空间和改进方向进行了探讨,以期为中国宏观审慎政策制度安排的设计和实施提供经验证据的支持。
二、文献回顾
(一)宏观审慎工具的定义与操作实践
在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前,已有一些国家进行了宏观审慎工具的操作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本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则促使越来越多的国家使用宏观审慎政策,且频率越来越高,各国尤其是欧美发达经济体均提出了金融监管改革方案,成立专门的机构,加强宏观审慎政策的框架建设和实践操作,而且宏观审慎政策成为本次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内容,体现在巴塞尔Ⅲ资本协议中。
从实践来看,各国的监管当局运用多种政策工具来解决金融部门的系统性风险,这些政策工具主要包含审慎工具,但也包括一些通常被认为属于其他公共政策的工具,比如财政、货币、汇率,甚至行政措施(IMF,2011;Lim等,2011)。因此,笔者认为宏观审慎工具并非一种新的政策工具,而是将宏观审慎视角引入到原有的工具当中,一切维护金融稳定、降低系统性风险的政策工具都可以纳入到宏观审慎政策的工具箱中。①IMF(2011)通过对49个国家调查统计,识别出最常用的10种宏观审慎工具。这些工具可分为三类:②第一类是信贷相关的,如贷款价值比率LTV上限,债务收入比率(debt-to-income,DTI)上限,外汇贷款上限、信贷量或者信贷增长上限;第二类是资本相关的,比如逆周期动态资本要求,动态拨备以及对利润分配进行限制;第三类是流动性相关的,包括限制净外汇头寸敞口(Net Open Position in Foreign Currency,NOP)或者货币错配,限制期限错配以及准备金。里姆(Lim等,2011)指出这些工具一般用于应对四种不同的风险来源:一是,信贷过度扩张及其推动的资产价格泡沫而引起的金融风险;二是,过度杠杆化以及后续去杠杆化带来的系统风险;三是,系统流动性风险;四是,国际资本大幅流动及其波动引起的金融风险。各国监管当局使用上述审慎工具从时间和截面两个维
①《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0)》也指明,“宏观审慎工具并非一种特殊的、独立的政策工具,而是服务
于防范系统性风险目标,为实施宏观审慎政策对已有宏观审慎工具、微观审慎工具、财税会计工具的功能叠加、调整或组合。”
②每种工具都可能具有多种属性并产生多种效果(张健华和贾彦东,2012),因此这里的分类并不绝对,
例如,准备金可以作为信贷工具,通过准备金率调整间接降低信贷增速,也可以作为资本工具,建立资本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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