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交所诈骗案例
疯狂的石头:中国网贷诈骗第一案 涉案7亿元
疯狂的石头:中国网贷诈骗第一案涉案7亿元[摘要]这家违规的交易所,通过翡翠资产包进行权益交易,对投资者进行吸储、操盘。
最终酿成悲剧。
这是中国网贷诈骗第一案,涉案金额高达7亿元。
温州商人郑旭东在深圳布下一个翡翠投资骗局。
他在香港注册“中华文化产权交易所”,在深圳假借信托公司名义,搭建多个网贷平台大肆吸金。
然后,在春节前,他携巨款潜逃境外。
炒作翡翠赚钱去年9月,家住深圳观澜的胡先生(77岁)听说,“中华文化产权交易所”(下称“中华文交所”)的投资平台很挣钱。
他把房子低价卖了100多万元,全部投入,炒卖该机构推出的翡翠投资产品。
但他根本不了解翡翠市场。
1月23日,曾有投资者代表来到深圳市中瑞隆信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瑞隆),看到了保管在小仓库的翡翠。
30多件,就用矿泉水箱包装,随意堆在地上。
投资者代表曾先生戴着手套摸过,但看不出什么名堂。
中华文交所发售的一组代码为“600004”的翡翠资产包中,8尊翡翠摆件估价高达1.143亿元。
其中一尊名为“福寿如意”的翡翠摆件,被从事玉石生意多年的陈先生评价说,普通豆种,水头差,雕工粗糙,颜色很不正,“在玉石批发市场上满地都是,最多值几万块钱。
”类似这样的翡翠资产包,中华文交所共上市发售了9个,将每个资产包的权益份额按照一元人民币一份进行等额拆分,由投资者申购及交易。
开始,胡先生真挣了一点钱。
其操作模式与股票类似,投资者可在一级市场以一元一股的价格申购原始股,开盘后获取增值,或者在二级市场交易,低买高卖。
最高时,资产包的价格翻了好几倍,翡翠价值被炒至数亿元。
前面8只资产包的运作还比较正常,大多数人能从炒作翡翠中赚钱。
养老钱就这样没了今年1月14日,第9只翡翠资产包上市。
投资者发现异常,中华文交所圈钱苗头显现。
那天,代理商跟胡先生说,第二天“5号资产包”要复盘。
他原本打算从交易账户里取8万元买房,但为抄底,他反而又汇了20万元进去。
这也是中华文交所的最后一笔进账。
艺术品诈骗案例:逮捕后被取保候审最终被判决缓刑
艺术品诈骗案例:逮捕后被取保候审最终被判决缓刑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被告⼈黄XX、吴XX等⼈涉嫌诈骗罪⼀案;某某检察院指控,2018年5⽉以来,经被告⼈黄XX提议,被告⼈黄XX等⼈共同出资,成⽴了XX艺术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物商店的设⽴及拍卖等,⽽该公司实际是以帮助客户⾼价拍卖藏品的⽅式诈骗客户服务费。
公司设置有⽹络部、⼈事部、财务部、业务部等,公司以购买、在本公司官⽹上收集、通过⽹络投放⼴告等⽅式收集客户信息,再将客户信息资源通过⽹络部分配给公司业务⼈员,由业务⼈员按照事先培训的“话术”,先吸引客户带藏品到公司进⾏鉴定,再以虚假的⾼成交价、⾼成交率、⾼市场关注度等“套路”让客户相信XX公司有能⼒帮其以⾼价拍卖出⾃⼰的藏品,以帮助客户在国(境)外⾼价拍卖藏品为由骗取客户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缴纳服务费,客户按照协议缴纳服务费后,XX公司将客户的藏品提交给事先联系合作的拍卖公司,由相关拍卖公司制作出藏品图录以及邀请函,并在国(境)外知名城市的⾼档酒店内举办虚假的拍卖会并录制虚假的藏品流拍视频,XX公司再分别将藏品图录、拍卖会邀请函以及相关虚假流拍视频提交给客户,造成XX公司已经履约但藏品流拍的假象,从⽽达到⾮法占有客户服务费的⽬的。
……律师意见:本律师为本案被告⼈吴XX辩护,吴XX系XX公司的法定代表⼈,⽹络部负责⼈。
但是经过辩护⼈多次与被告⼈吴XX 会见了解到其仅仅是挂名法定代表⼈,参与度极⼩,主观恶性极⼩,有很强的悔过之⼼等等。
在侦查阶段批捕后,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为吴XX争取到取保候审;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检察官沟通,争取到了建议缓刑的量刑建议;在审判阶段,庭审上积极为被告⼈吴XX辩护,把其罪轻的各种理由论述得⾮常充分,得到了法官的认可。
判决结果:本案共三⼗余⼈,作为第七被告⼈的吴XX被判处有期徒刑⼀年⼗个⽉,缓刑⼆年,并处罚⾦⼈民币⼀万元。
艺术品产权交易:新的庞氏骗局
艺术品产权交易:新的庞氏骗局 2012年01月16日15:15 艺术界漫画文化产权交易所成立的初衷是想架构起文化与资本对接服务平台,为文化产业打通更广泛的融资渠道,为各类出资主体进入文化产业提供便捷、规范、有效的服务和支持,并以期用这种区别于传统艺术品市场交易产权的模式吸引艺术品收藏者和投资者参与其中,但从2009年至2011年各家文交所操作实践的效果却与文化产权交易所成立的初衷有点背道而驰。
艺术品类证券化,靠谱吗?2009年6月、9月、11月,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微博)相继成立。
进入2010年,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广州文化产权交易所、广州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也先后挂牌。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经成立和正在筹备成立的文化产权交易所已有20余家,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增长。
目前,国内文化产权交易模式都是建立在将挂牌艺术品资产包进行“权益拆分”基础之上的。
所谓的“权益拆分”就是将一件实物的所有权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各种收益进行拆分,投资人可以通过认购拆分的份数,来获得投资标的物部分所有权和相关权益,从而也就获得了基于这些权益所带来的当期或长远的收益。
投资者可以申请购买被拆分成若干份等值股份,通过购买的份额也就等于获得了该物品相应比例的所有权。
投资者可以通过文交所的平台定期交易手中持有的份额,从而获得资产增值的回报。
一个资产包的上市挂牌交易的流程如下:艺术家作品的发行代理商将一件或多件艺术品组合成一个资产包,向文交所提出产权交易申请,然后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资产包作品进行真伪和价格评估,之后交由文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保险公司承保作品,发行代理商对拟上市交易艺术品进行路演,最终发行代理商在文化产权交易所平台上公开发售产品。
2010年7月,中国第一个基于权益拆分模式的艺术品资产包—深圳文交所1号资产包正式推出,该资产包将画家杨培江的12件作品打包作价200万元上市,资产包被拆分成1000份,每份价格2000元,挂牌认购。
再问广西日报利用广西文交所诈骗案件
再问广西日报利用广西文交所诈骗案件之前一篇文章《果然,用政府信用诈骗是一种低成本高收益少后患的生意》,对广西日报利用广西文交平台贱卖政府信用疯狂诈骗全国数万名老百姓十几亿元人民币的事件进行了揭露,其手段之卑劣,案发后显示出无耻无赖的嘴脸,实在让人难以想象更无法接受,这个事件造成全国数万名被害人家庭的动荡,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父子反目,三年间,仅沈阳地区已有20几人因为此事病故,国内其他地方情况还未统计。
在工商注册国有控股、行政批文、广西日报社头版头条宣传、当地政府红头文件支持,广西日报高层亲自担任法人,各个事实如房间里的大象一般不可忽视,案发后广西日报居然矢口否认与此案件有关!!!各地受害人代表到广西日报社门前讨要说法,被当地警方被威胁、盯梢、驱赶,并将其中的7人员关押5日,在广西的那段经历,人身安全无法保证,一旦住宿就被查,公权力被一些人用来对付老百姓,真称得上倒行逆施,维权群众之后去当地政府部门上访多次,一直不闻不问,对中央转发的信访信件敷衍回应。
光天化日无法无天,行事猖獗至此,难以想象,如此执政实在不利于社会稳定,关于广西文交所案件折射出的现象,笔者有几点想问。
一、广西日报作为广西自治区党委的机关报、正厅级单位,如此罔顾法纪,倒行逆施,整个单位在这个事件中嘴脸如此丑恶,如何能当党政喉舌?二、本次案件牵涉全国数万人,其中涉及资金十几亿,究竟是什么人把这些钱拿了,资金究竟流向何处?如果不涉贪腐,什么人能操作这样的盘子,又能撑起这么大的保护伞?三、在案件发生后,全国群情激奋,报案、上访不断,却一直没有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实质性的处置,睁着眼睛都看不见,是什么人能有这么大的能量能够掩盖如此重大的群体事件?其中种种不敢深思感谢这个时代,在有冤屈的时候还有自媒体这样的手段,还有可能让如此恶行公之于众,广西日报你们的恶行已经严重的激起了民愤,希望你们正视问题,以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打消用行政力量把事件压下去的幻想。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9.06•【分类】其他正文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目录一、被告人易扬锋、连志仁等三十八人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偷越国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二、被告人罗欢、郑坦星等二十一人诈骗案三、被告人施德善等十二人诈骗案四、被告人吴健成等五人诈骗案五、被告人黄浩等三人诈骗案六、被告人赵明云等九人诈骗案七、被告人邓强辉等六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八、被告人陈凌等五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九、被告人隆玖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十、被告人薛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被告人易扬锋、连志仁等三十八人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偷越国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易扬锋在缅甸创建“远峰集团”,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编写话术剧本,开展业务培训,配备作案工具,制定奖惩制度,形成组织严密、结构完整的犯罪集团。
易扬锋作为诈骗犯罪集团的“老板”,组织、领导该集团实施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纠集被告人连志仁加入该集团并逐步成为负责人,二人系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
被告人林炎兴担任主管,负责管理组长,进行业务培训指导;被告人闫斌、伏培杰、秦榛、黄仁权等人担任代理或组长,招募管理组员并督促、指导组员实施诈骗;被告人易肖锋为实施诈骗提供技术支持。
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该集团先后招募、拉拢多名中国公民频繁偷越国境,往返我国和缅甸之间,用网络社交软件海量添加好友后,通过“杀猪盘”诈骗手段诈骗81名被害人钱财共计1820余万元。
(二)裁判结果本案由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以被告人易扬锋、连志仁为首的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上海金堂拍卖公司4年诈骗4600万
上海金堂拍卖公司4年诈骗4600万作者:唐碧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41期2017年6月13日上午,上海市虹口区一家五星级大酒店内,正在举行一场大型文物藏品拍卖会。
蹊跷的是,截至11点,拍卖会进行了两个多小时,654组拍品一件都没有成交,不少文物藏家都很着急。
半个多小时后,数百名警员冲入拍卖会场,将56名拍卖会组织人员以涉嫌拍卖诈骗为由带走。
到了当天下午,其中53人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另外3人则办理了取保候审。
警方初步查明,这是一起新型文物诈骗案,一家名为“上海金堂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堂拍卖公司”)的企业涉嫌诈骗4 600万元资金,全国各地被骗的文物藏家有9 000多人。
餐饮店女服务员扮演“富婆”参加拍卖会6月13日上午8点多,上海虹口一家大酒店的大会议厅内,金堂拍卖公司举办的一场大型文物藏品拍卖会即将开始,穿戴光鲜的男男女女陆续进场。
47岁的朱丽叶特意穿了一件宝蓝色连衣裙,搭配一条润泽的珍珠项链,看上去气质十分典雅。
她熟练地在会场门口礼宾台签到,拿好拍卖牌,工作人员快速地在她手心里塞了一张小纸条。
朱丽叶若无其事地转身离开,到一个小角落翻看小纸条,上面印着“257/2”。
这是要她在第257号藏品拍卖时举两次牌参与“竞拍”。
在拍卖前,朱丽叶其实已与金堂拍卖公司员工小吕多次联系,知道第257号藏品是一只清朝龙珠杯,拍卖公司对该文物藏家吹嘘的保底价是300万元。
竞拍开始后,拍卖师报出100万元的起拍价。
但买家们觉得这只龙珠杯根本不值100万元,举牌竞价者寥寥无几。
期间,小吕和朱丽叶互换眼色,朱丽叶两次报价以抬高行情,但龙珠杯价格始终无法超过300万元。
最终,全场对龙珠杯的最高报价是朱丽叶喊出的180万元。
由于朱丽叶的这一报价低于龙珠杯的保底价300万元,按相关规定,买卖不能成交,龙珠杯最终“流拍”。
不过,朱丽叶仍然算是圆满完成了“任务”。
她在拍卖结束后前往酒店一小房间里,从金堂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处领到200元劳务费和50元饭贴。
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典型案例
案例一:乱象丛生的场外股票配资活动随着今年股票市场行情回暖,大量场外配资公司及平台成立,参与场外配资的客户数量和资金规模都迅速增长,由于部分配资公司经营不规范,存在向投资者提供荐股服务、采用“虚拟盘”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很多参与高杠杆配资的投资者遭受了重大的资金损失。
2019年4月11日晚,媒体曝光海南贝格富跑路,4月18日晚,媒体曝光郑州忆融速配跑路,4月20日晚,媒体曝光广州长红配资跑路。
跑路的配资平台很可能采用“虚拟盘”交易,就是非实盘交易,即所有的股票配资交易都没有对接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所,仅仅是投资者和配资公司之间互为对手盘、进行对赌交易,投资者赚得越多,配资公司就亏得越多。
风险警示: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活动,有的甚至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场外配资活动杠杆高、风险大,多有不实宣传,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如因参与场外配资被骗,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案例二:场外个股期权的诈骗陷阱某日,张先生接到一个自称A公司员工的电话,邀请其加入微信群,免费提供讲解股票知识、投资技术以及股票走势等服务。
群管理员每天都发布一些盈利较好的交易清单,并组织活动交流,经过一段时间的“感情培养”,初步取得了大家的信任,转而开始推荐参加个股期权交易,宣称“低风险,高回报,以小搏大,亏损有限,盈利无限”,只需要5万元就可以购买价值100万元的股票,无爆仓强平风险,短时间就可以获取高额收益。
张先生经不住诱惑,决定小试一下,于是根据对方发送的链接下载了APP交易软件,注册并通过个人网上银行转账完成入金。
一个月后行权时,标的股票并没有涨,几万元权利金一下子全没了,账号中的余额也无法出金。
风险警示:非法经营股票期权的平台有3大特征:一是投资者无须去正规证券或期货公司开通账户,也不必进行视频认证,仅请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账户即可完注册;二是这些平台没有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内控合规机制不健全,权利金要求过高,缺乏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存在明显风险隐患;三是这些平台往往使用“高杠杆”、“亏损有限而盈利无限”、“亏损无需补仓”、“老师指导保证赚钱”等误导性宣传术语,片面强调甚至夸大个股期权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个股期权风险。
浙江公检法发布6起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浙江公检法发布6起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分类】其他正文浙江公检法发布6起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案例一:金华“12·30”特大杀猪盘案件【基本案情】2021年,省公安厅、金华市公安局联合侦办一起特大投资理财类“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境外回流诈骗犯罪嫌疑人共452名,查获涉案金额1.57亿元。
【作案手段剖析】犯罪分子通过交友或以某某证券公司名义,以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布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寻找受害人并获取信任,然后引诱受害人前往自己搭建的虚假平台进行投资、赌博,最终骗取钱财。
第一步:取得信任(圈猪)。
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平台(抖音、珍爱网等交友平台)锁定受害人,并将自己包装成单身的成功人士进行交友,添加好友后,通过嘘寒问暖来博取受害人信任;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各类投资类公众号、微博等吸引受害人加入,通过投资直播授课、发布内部消息等方式,将自己装成一个投资导师,获取受害人信任。
第二步:怂恿投资(养猪)。
犯罪嫌疑人拉近与受害人的距离后,开始向受害人介绍某投资(赌博)平台,引导受害人在平台上注册并投钱(充值),犯罪嫌疑人会通过后台操作,让受害人小赚几笔。
当受害人获取小利、信以为真时,犯罪嫌疑人会声称自己掌握了投资(赌博)平台的规律或者漏洞,要求受害人加大投入。
第三步:无法提现(杀猪)。
当受害人以为自己大量获利并要从平台提款时,嫌疑人则要求受害人继续充值,并称充值能送大额现金,若受害人仍然相信则在该平台里越陷越深直至发现被骗。
【警方提醒】1.网络交友无法确认对方真实身份,需要提高警惕,切勿轻易相信对方说辞,对身份不明的网友不能随意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2.投资需谨慎,要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进行投资;3.保持平常心,高额回报是陷阱;4.你看中的是盈利,诈骗犯罪嫌疑人看中的是你的本金。
案例二:杭州“2·28”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案【基本案情】2021年2月,杭州发生一起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案件,被骗1000余万元。
藏品拍卖被骗的案例
藏品拍卖被骗的案例藏品拍卖市场是一个充满风险的领域,骗局层出不穷。
以下是十个以藏品拍卖被骗的案例。
1. 伪造藏品:某拍卖公司宣称有一件珍贵的古代瓷器,吸引了众多藏家的关注。
然而,最终发现该瓷器是由伪造者制作的,价值远低于拍卖公司所宣称的价格。
2. 藏品换货:一位藏家将自己的珠宝藏品送到拍卖行,结果在拍卖后却收到了一些低价值的仿制品。
拍卖行声称是藏家的藏品被盗,但实际上是拍卖行将真品藏下,换上了仿制品。
3. 虚假证书:某藏家购买了一幅被宣称为名家作品的书画,附带了一份证书。
然而,后来发现证书是伪造的,藏家花费了巨额资金购买了一件价值连城的伪作。
4. 藏品瑕疵掩盖:在拍卖预展中,一件珍稀的玉器被众人瞩目。
然而,在拍卖过程中,拍卖行故意掩盖了玉器的瑕疵,并以高价卖出。
藏家购买后才发现玉器存在严重的瑕疵问题。
5. 夸大藏品价值:拍卖行宣称某件藏品是一位名家的杰作,价值连城。
然而,事后发现该藏品并非名家作品,其价值被夸大了数倍。
6. 藏品被替换:藏家将一件珍贵的字画交给拍卖行,但在拍卖过程中,拍卖行将藏品替换为一件低价值的仿制品,藏家最终损失惨重。
7. 藏品来源不明:某拍卖行宣称有一批稀有的古董出售,但其真实来源却不明。
藏家购买后发现,这些藏品很可能是非法出土的文物,被追缴并受到处罚。
8. 拍卖行失踪:一家拍卖行宣布举办一场大规模的藏品拍卖活动,吸引了众多藏家的关注。
然而,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行突然失踪,所收取的藏品和款项也无法追回。
9. 藏品估价失实:某藏家将自己的藏品交给拍卖行,但在拍卖时发现,拍卖行对藏品的估价远低于实际价值,导致藏家损失惨重。
10. 藏品易主:一位藏家将自己的珍贵藏品寄存在拍卖行,结果在取回时却发现藏品已经被拍卖行非法出售。
拍卖行声称藏品是被盗,但实际上是拍卖行将藏品私自出售,藏家无法追回损失。
以上是十个以藏品拍卖被骗的案例。
这些案例提醒我们在参与藏品拍卖时要保持警惕,仔细核实拍卖行的信誉和藏品的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新形势下艺术品金融化欺诈的研究与思考——以广西文交所为例
新形势下艺术品金融化欺诈的研究与思考——以广西文交所为例祁玉良郭华黄世国(山东女子学院经济学院,山东济南250300)摘要:目前新形势下,我国的金融业不断得到创新和发展,创新形式多种多样,特别是“互联网+”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也得到较大发展,而把艺术品再融入其中可谓又是一大创新,然而,诈骗集团正是利用这种创新,不断地玩出新花样,给老百姓造成财产损失。
本文以广西文交所为例,对艺术品金融化现象进行简要分析,进而对艺术品金融化欺诈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金融诈骗;文交所;投资1引言近年来,各种各样的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投资案件不断发生,身边许多亲朋好友竟然在无意之中受骗,在这里面,除了高额的利润诱惑外,各种各样的玩法及手法让普通老百姓无法判别和判断,有的诈骗者打着政府和国有企业的旗号,大张旗鼓地进行骗钱敛钱,不仅给政府和人民抹黑,而且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社会上影响很大。
本文以广西文交所为例,进行分析和研究。
2艺术品金融化现象分析文交所就是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或文化产权交易所的简称,是为文化产权转让提供条件和综合配套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平台。
文化产权所有者将其拥有的文化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及相关权力或者部分有偿转让的一种经济活动。
广西文交所是广西首家注册成立的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为新型文化产权和艺术品投资专业服务的平台。
广西文交所将艺术品与金融相结合,可谓是金融与艺术品的创新。
就是把艺术品金融化,做成类似股票大盘的形式,让投资者在大盘上进行资金的炒作。
只有投入资金才能进行买卖。
这种方式给人感觉是一种艺术品与金融的创新,其实质上也就是一种股票大盘形式,无非是把股票换成了艺术品,换汤不换药。
广西文交所交易品种主要以墨翠、水沫玉、天珠、高古玉等为主,其承诺的回报率很高,10个月的回报金额可以达到30%,甚至是高达3倍以上的收益。
然而就这样一个创新的平台却掩盖着欺诈的本质。
2015年12月广西文交所崩盘,至今仍然处于停盘状态,并且一直处于无人交易中,已经成为死盘。
合肥收藏品诈骗案件
合肥收藏品诈骗案件一些名画、古玩、邮票等收藏品的价格不断上涨,吸引了大量市民参与投资。
然而,有不法分子也瞅准了这点,伺机行骗,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合肥收藏品诈骗案件,希望对您有用。
合肥收藏品诈骗案件1合肥两文化公司用收藏品诈骗290多人2000余万以价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收藏品”为诱饵,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高价回购,引诱市民购买。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民警从一条普通的信息入手侦查,捣毁了以刘某翔为首的利用收藏品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5名团伙成员悉数落网。
在一年多时间里,该团伙共计骗取290多名收藏爱好者近2000万元。
2015年10月5日,庐阳分局安庆路派出所社区民警着便装在辖区内走访时,正值位于高档写字楼中的合肥瀚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举行“国庆送礼活动”,电话通知市民来免费领取免费礼品。
便衣民警发现,该公司装潢考究,很有“文化氛围”。
公司员工带领市民参观时,热情推介该公司展柜里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并声称这些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升值空间可观。
社区民警随即将此信息通报给庐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侦大队通过信息研判,分析该公司的行为极有可能涉嫌诈骗。
当日,庐阳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与另一家“合肥富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同一伙人注册经营。
这两家公司均劝说市民购买“收藏品”,并承诺一旦购买了“中国梦邮票小型张”、“北京民居整版邮票”等收藏品后,购买者每月能获取数百元的现金分红。
购买“外币连体钞”,两年到期后给予收益5%的保本保利回购。
同时,两家公司还对收藏者称,他们公司所销售的“收藏品”,可以参与网上交易。
据介绍,这两家公司所售“收藏品”价格不菲,像“外币连体钞”少则一两万元,多则十来万元。
但经过鉴定,这些藏品毫无收藏价值,更没有所谓的升值空间。
12月9日,庐阳警方对两家公司展开统一清查行动,并将两家公司的店长孔某俊、崔某佳及数十名员工控制。
后经缜密侦查,团伙核心人物刘某翔落网,刘某、高某文投案自首。
杨某等43人虚构收藏品拍卖诈骗案
杨某等43人虚构收藏品拍卖诈骗案文章属性•【案由】诈骗罪•【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时间】2019.11.29裁判规则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委托拍卖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虚构具有海外拍卖实力、向被害人夸大所出售字画等物品的价值,向被害人提供虚假的国际航班机票和伪造的拍卖视频等诸多诈骗手段,最终目的是为了向被害人高价售卖字画等物品,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正文杨某等43人虚构收藏品拍卖诈骗案【基本案情】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间,被告人杨某伙同他人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城区等地先后成立多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杨某安排公司业务员以固定的话术每天拨打电话,对被害人谎称粮票、油票等物品是“收藏品”,公司能将这些物品在境外免费高价拍卖,并以免费进行鉴定和包装为由,诱骗被害人携带“收藏品”到公司面谈。
公司的“设计师”会对被害人带来的“收藏品”进行拍照,设计拍卖品图册;“鉴定师”会现场鉴定和评估价格,谎称被害人的“收藏品”极具市场价值,保守估价为几十万元;业务员虚构公司曾在美国、新加坡等地成功高价拍卖的事实,诱骗被害人与公司签订《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
签订合同后,又要求被害人购买价值5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公司“藏品”成为会员,才能够享受境外免费拍卖服务。
通过划分会员等级,以公司对不同等级的会员所提供服务内容不同以及拍卖成功后收取的佣金不同为由,逐步诱骗被害人购买更多的公司“藏品”。
期间,公司不断更换名称、经营地点和法定代表人。
经查,被害人高价购买的公司“藏品”仅价值几百元或几十元,系成批购进,公司亦未曾在境外举办过拍卖会。
被害人460余名主要为老年人,共计被骗人民币3000余万元。
2018年12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杨某等28人犯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9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28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四年不等,并处罚金。
牛信文案件
牛信文案件
牛信文案件是一起特大购房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1.7亿元。
案件经过如下:
2022年7月,建国在网上看到有人出售保利天悦“工抵房”,价格远低于市场价。
建国联系到信息发布者,来到邦房金泰怡景花园店。
门店老板阎某称可以帮忙操作包括金泰旗下所有楼盘在内的工抵房,并称提供房源的是金泰母公司陕投的“领导”牛某,购房单价为2.2万左右。
建国看中一套142平的房子,总价340万,并与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了30万定金。
等到2023年5月,房子终于网签了。
建国又向邦房门店交了三笔累计160万元。
但等到7月仍迟迟不能过户。
建国联系邦房门店,得知过户事项要和国企领导牛某面谈。
牛某称房子没有问题,可以尽快过户,并出具了保证书。
建国付了房子尾款180万后,牛某就失联了。
多名受害者报案后,公安机关向报案人出具了《立案告知书》。
收藏品诈骗案判刑案例
收藏品诈骗案判刑案例
一起收藏品诈骗案件,2016年,被告人吴某在厦门市贩卖贩卖有问题的收藏品 (古董)给不认识的人,诈骗赃款达5万余元,厦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厦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在收藏品买卖中,明知收藏品有问题,而故意隐瞒客户,以收藏品推销非正宗文物诈骗,其行为构成了犯罪诈骗,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应当依法判处。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吴某经历受害人的控告,以及证人的证词,法庭认为,勒索赃款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的犯罪。
由于被告人吴某向法院认罪,曾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拿出部分赃款作为赔偿。
法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且被告人吴某已经向法院认罪,配合裁判机关作出积极认罪,且认罪诚实,因此,准许被告人吴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拍卖公司诈骗宣判案例
拍卖公司诈骗宣判案例以帮拍藏品为由骗取老年人高额保证金沈阳一被告犯诈骗罪获刑六年半将贪婪的目光盯在老年人身上,以高价拍卖藏品变现、藏品由被害人保管的手段,诈骗15名老年人43万余元,年龄最大受害人82岁。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该市首例养老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安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xx年6月,为实施诈骗,景某某(另案处理)成立了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沈阳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被告人安某某在该公司担任业务员,通过公司发放的被害人信息,使用帮助拍卖藏品变现、拍卖成功后退还保证金等统一话术与被害人联系,虚假介绍公司实力,获取信任。
以能帮助被害人高价拍卖藏品为由,引诱被害人将藏品带到公司,由安某某或其他业务员接待,向被害人出具提前制作好的虚假意向买家,使被害人相信其藏品价值高,能够成功高价拍卖。
又因安某某所在的某文化公司租用城市繁华地段办公区,使被害人放松警惕,相信该公司为正规拍卖公司。
被害人有委托拍卖意向后,被告人引诱被害人签订委托合同及附加合同,交纳高额保证金,并承诺交易成功后,将全额退还保证金。
被告人收取保证金后,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拍卖进度,直至被害人无法联络被告人,才发现该文化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安某某伙同他人共骗取15名被害人拍卖保证金共计43万余元,受害人绝大多数为60岁以上老年人,最大年龄82岁,被诈骗数额不等,最多的一位被害人被骗1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安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因其具有如实供述、从犯等从轻处罚情节和多次诈骗、诈骗老年人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赃款。
文交所诈骗案例
无锡虚假文交所诈骗1600万2016年03月21日08:21来源:中国经济网以“文化产权股票”交易为名,诈骗上百名投资者1600余万元。
最近,一个虚假“文交所”被无锡滨湖警方摧毁,四名诈骗嫌疑人全部到案。
主要嫌疑人郭某、朱某、顾某、吴某等平均年龄30多岁,熟练掌握网络知识,且都有过文交所的从业经历。
2014年7月,四人合伙在无锡市滨湖区成立了江苏泓艺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文化产权股票”交易实施集资诈骗。
要办一个具有国家资质的文交所需严格的审批程序,但四人采取香港注册、内地代理的方式,轻松绕开一系列程序。
他们先在香港注册成立东方国际文化产业交易中心,然后将泓艺公司定义为“内地唯一总代理”“总服务商”。
四人还在互联网上建立了“香港东方文交中心”这样一个交易平台,同样将服务器托管到香港。
为了让这个面向投资者的“门户”更具欺骗性,网站制作高端大气,内容全都显示为繁体中文。
“这个交易平台实质是‘单机版游戏’,盘面完全被他们掌控。
”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管枫介绍,通过收买开发者,犯罪嫌疑人设计并获得了交易平台的后台控制程序,可随意增加“股票”账户和金额,制造不同账户大量买进卖出的假象,控制“股票”涨跌万丰国际艺术品投资骗局起底10亿投资款被私自冻结2016年02月02日 09:17:54 来源:北京商报继2015年6月广东琮尚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琮尚文化”)在澳门制造了“4亿港元美人枕”假拍事件后,琮尚文化背后的大老板万丰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万丰国际”)又出问题。
据多名投资者反映,万丰国际违法买卖艺术品份额,并私自冻结投资者账户资金或超过10亿元,涉及投资者数万人。
至此,万丰国际利用艺术品的圈钱骗局也浮出水面。
或10亿元投资款被私自冻结目前,在万丰国际平台上,大量投资者的资金被冻结,涉及深圳、重庆、厦门、杭州、义乌、东阳、大连、昆明、温州、郑州、南宁等十多个省市的投资者。
原始股骗局案例
原始股骗局案例篇一:原始股案例原始股案件上诉人胡晟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20)延民初字第407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胡晟及其委托代理人甘琳,被上诉人郑奋、王夏莲的委托代理人邓长昌、戴玲玲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查明,20年7月31日,胡晟与郑奋自愿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一份,主要内容为,胡晟自愿委托郑奋作为自己对福建海川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民币50万元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郑奋愿意接受胡晟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并订立了委托权限、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持股费用等事项。
同日,胡晟按《股权代持协议》在农业银行汇款45万元给郑奋指定的王夏莲户头,郑奋收到胡晟的投资款45万元。
郑奋分别于20年6月12日汇款1万元,20年7月20日汇款2万元,20年11月1日汇款15万元,20年8月10日汇款45600元给胡晟,以上合计225600元。
20年3月30日,胡晟向郑奋出具声明一张,内容为,本人于20年7月31日与郑奋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声明作废,自本声明之日起该协议的所有条款均归无效,双方的义务均不须履行。
庭审中,胡晟经一审法院释明后,仍坚持其诉讼请求。
原判认为,胡晟要求郑奋依约将代持的福建海川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5万股权过户至其名下及王夏莲配合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系基于双方曾存在的委托代持股权的合同关系,该合同关系因胡晟于20年3月30日已声明:《股权代持协议》作废,胡晟与郑奋已解除了《股权代持协议》;郑奋并先后返还胡晟225600元。
现胡晟仍依照原协议提出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胡晟提出借贷是郑奋欺诈所为的意见,胡晟未提交相应证据,郑奋有异议,原审法院不予采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一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驳回胡晟的诉讼请求。
深圳最新古玩套路拍诈骗案:5年时间成立2家皮包古玩拍卖公司,诈骗5900万元!
深圳最新古玩套路拍诈骗案:5年时间成立2家皮包古玩拍卖公司,诈骗5900万元!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8月9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解树森)近期,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宗养老诈骗案,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黄某涛、皮某森、焦某、姜某、程某、陈某龙提起公诉。
该案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以来,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收藏品”养老诈骗案。
“您好,鉴定师说您的藏品很值钱,我们可帮您拿到海外拍出高价,绝对真实,还有现场拍卖视频为证。
”有鉴定师、现场视频、海外合作背景,还有预期到来的巨额收益,一切都看起来相当真实。
2017年11月,被告人黄某涛与阚某波成立某拍卖公司,声称与国际知名拍卖公司有合作,可帮持有收藏品的客户通过海外拍卖等途径拍卖出巨额价格,且成交率高。
当被害人留言与业务员联系后,业务员根据统一话术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被害人携带收藏品至该公司,由公司鉴定师对藏品做出虚假认定,让被害人认为本人所持有的收藏品价值不菲,相信藏品可以高价通过展览或拍卖成功出售。
随后,业务员诱骗被害人签订委托拍卖或出售合同,收取被害人服务费或保证金。
2019年12月,被告人黄某涛与被告人皮某森又另外成立某艺术品收藏公司,由黄某涛担任幕后老板,被告人程某担任业务总监带领被告人陈某龙、姜某、焦某等人以上述方式对他人实施诈骗。
截至2022年7月案发,上述被告人以两公司名义共骗取被害人吴某、钟某等356人共计人民币7878700元。
其中,六十周岁以上老年被害人71人,年纪最大的被害人已达80周岁。
据介绍,该犯罪团伙聘请华豫之门及华山论剑鉴宝栏目鉴宝专家杨某、崔某、徐某为被害人的收藏品作虚假鉴定,每月举办多次鉴宝活动,不管被害人的收藏品有无拍卖价值,均评估为一个虚高的价格,并通过统一话术让被害人相信自己所持有的收藏品价值不菲,进而诱导被害人与公司签订委托拍卖或销售合同,骗取被害人服务费或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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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虚假文交所诈骗1600万
2016年03月21日08:2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以“文化产权股票”交易为名,诈骗上百名投资者1600余万元。
最近,一个虚假“文交所”被无锡滨湖警方摧毁,四名诈骗嫌疑人全部到案。
主要嫌疑人郭某、朱某、顾某、吴某等平均年龄30多岁,熟练掌握网络知识,且都有过文交所的从业经历。
2014年7月,四人合伙在无锡市滨湖区成立了江苏泓艺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文化产权股票”交易实施集资诈骗。
要办一个具有国家资质的文交所需严格的审批程序,但四人采取香港注册、内地代理的方式,轻松绕开一系列程序。
他们先在香港注册成立东方国际文化产业交易中心,然后将泓艺公司定义为“内地唯一总代理”“总服务商”。
四人还在互联网上建立了“香港东方文交中心”这样一个交易平台,同样将服务器托管到香港。
为了让这个面向投资者的“门户”更具欺骗性,网站制作高端大气,内容全都显示为繁体中文。
“这个交易平台实质是‘单机版游戏’,盘面完全被他们掌控。
”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管枫介绍,通过收买开发者,犯罪嫌疑人设计并获得了交易平台的后台控制程序,可随意增加“股票”账户和金额,制造不同账户大量买进卖出的假象,控制“股票”涨跌
万丰国际艺术品投资骗局起底10亿投资款被私自冻结
2016年02月02日 09:17:54 来源:北京商报
继2015年6月广东琮尚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琮尚文化”)在澳门制造了“4亿港元美人枕”假拍事件后,琮尚文化背后的大老板万丰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万丰国际”)又出问题。
据多名投资者反映,万丰国际违法买卖艺术品份额,并私自冻结投资者账户资金或超过10亿元,涉及投资者数万人。
至此,万丰国际利用艺术品的圈钱骗局也浮出水面。
或10亿元投资款被私自冻结
目前,在万丰国际平台上,大量投资者的资金被冻结,涉及深圳、重庆、厦门、杭州、义乌、东阳、大连、昆明、温州、郑州、南宁等十多个省市的投资者。
有多位投资者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全国投资者有几万人,涉及金额至少五六亿元,或者已经超过10亿元。
作为事件发生的集中地云南,日前已经有多位投资者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汉政已经作为投资者律师对万丰国际发出律师函,“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和云南法制报社法律服务中心近日接到多位公民集中反
映网络平台万丰国际违法买卖艺术品份额事宜”。
而且王汉政表示,“我目前已经接到有云南、四川、杭州、辽宁等大量投资者的咨询电话。
要求委托我维权的投资者也很多”。
2015年12月14日,万丰国际曾发布公告称,将于2016年元旦后推出新板块,昆明投资者王女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准备推出新板块开始,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就被冻结,账户不能出金”。
随后,2016年1月4日,“企业板块”
上线运营,恢复交易。
但“企业板块”上线后账户仍不能自由出金,“这一公告只是一个假象,万丰国际的官网平台做的非常严谨,但事实是,2015年12月3日开始,万丰国际就开始停止出金,随后连可取资金都被清零了”。
北京商报记者从王女士提供的万丰国际个人账户截图中发现,2015年12月中旬,王女士的账户资金金额、可用金额、可取金额都还显示有10.36万元,但到12月31日,王女士账户里资金金额、可用金额、可取金额都已显示为零,只有资产总值、冻结资金显示有10.36万元。
对此,一位大连投资者张女士也表示,“万丰国际想冻结就冻结,完全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行事,现在只能入金不能出金,估计主要负责人在计划跑路”。
北京商报记者经查阅公开信息发现,万丰国际的运营模式类似文交所,交易品种主要以墨翠、水沫玉、天珠、高古玉等为主,投资者表示,万丰国际承诺的回报率很高,10个月的回报金额可以达到30%,甚至是高达3倍以上的收益。
对于万丰国际单方面改变规则、随意冻结投资者资金一事,位于深圳罗湖总部的深圳前海会丰嘉誉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马先生则表示,万丰
集团面临困难在转型中,导致整个业务在调整。
但对于万丰国际为什么要冻结个人投资资金以及什么时候能自由出金等问题,马先生则表示均不知情。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仍在正常运转的万丰国际平台,除了冻结以前老会员资金外,还在吸纳新会员。
艺术品份额化成“定时炸弹”
万丰国际的运作并不新奇,是内地文交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翻版。
但因艺术品份额化从认购伊始,包括定价、切分份额及交易方式、退市机制等多重环节都存在人为做局的空间和乱象。
因此,“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这一模式在2011年国务院发布“38号文”以及2012年“37号文”正式下发后被取缔,至今并未解禁。
尽管“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在内地被取缔,“但很多从事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公司借与内地法律的差异,跑到香港、澳门注册了交易中心,利用香港、澳门公司的名义在内地开展艺术品份额交易业务,而且大肆在内地拓展了代理商,这种操作方式实际上就是非法集资”。
艺术批评家江因风表示。
万丰国际官网上在“会员开户”中也明确提到公司有“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在进行文化艺术品产权份额交易时,您可能会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但是,万丰国际平台上所谓的交易品种几乎都是被高估的,爆炒下暗藏崩盘风险。
在万丰国际不允许投资者出金后,开出了账户可用资金的办法,其中,可以提取1万元/件的墨翠、1万元/件的天珠之类,但知情人士李先生表示,“可用资金的方案没有一条能解决实际问题,可提货的产品标价都高得离谱,真实价值只有提货价的5%-20%左右,而且提货也相当于帮对方洗黑钱。
但不提货,又一分钱也拿不到”。
也有投资者指出,不让出金很大原因是背后负责人已经在跑路,因为已经有厦门代理商在跑路,而且万丰国际的关联公司广西会丰背后的实体产业,包括旅游、酒店等都是在亏钱的。
一位杭州投资者补充道,目前投资者的状况就类似于,拿100元进商场,啥也没有买想出去的时候,却被告知不让出,还被强制要求买商场内的产品,但这些产品都是虚标高价,10元或者更低廉的产品标价100元。
有知情人士透露,在香港注册的文交所中,香港万丰国际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中心是规模比较大的一家,主营业务都是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创办人都来自内地,投资人也主要来自内地,直接打钱或汇款给香港的文交所,政府也难以监管。
而且,万丰国际内地代理商的扩张速度很快,万丰国际官网显示,在全国的代理商已超过70家。
其中,曾经在澳门制造了“4亿港元美人枕”事件的琮尚文化就是内地最大的代理商。
仅琮尚文化一家公司在内地各省市就已经成立了22家子公司。
圈钱跑路案例屡禁不止
利用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制造骗局的交易模式不在少数,2013年7月在香港注册的中华文交所,在2014年1月出现不能提现、平台资金链出现问题,最终老板郑旭东卷走近7亿元,之后中华文化产权交易所及其网贷平台崩盘。
随后,同一模式的天德文交所也完全照搬中华文交所。
这类文交所的模式通常都会将某个艺术藏品打包成一定估值的“原始股”,价值几十万元的艺术品发包后就是几百万、几千万元,艺术品价值被过高估值上市,实际上是典型的投机性交易事件。
在江因风看来,“这些标的原本不值钱,在盘面上把交易价格不断抬高,高出实物价几十倍,最终发行资产包的人把钱捞走了,投资者的钱就被骗走了,10元产品翻高100倍,就形成间接诈骗行为。
而且,这类跨境电商很难控制”。
最终,被爆炒到离谱的艺术品资产包就成了“定时炸弹”,无人接盘的后果就会直接导致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
“没有相关机构的监督是造成艺术品非法集资事件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研究员季涛表示,文化公司推行艺术品产品理财,不在证监会的监管范围内,而工商局也只是负责公司营业执照的管理。
究竟是非法发行股票,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甚至是集资诈骗,还需要公安机关最终定性。
艺术品交易市场内部评估定价机制不完善、过程不透明,势必给地下黑幕交易提供方便,引发金融安全隐患。
对此,王汉政认为,“因地方监管缺失和不作为,有部分艺术品份额交易公司重新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吸引了大量投资者。
如今万丰在网络平台继续进行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已经涉嫌非法经营、非法集资
及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随意更改交易规则、冻结投资者资金,同时也涉嫌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卢扬陈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