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33538
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教师队伍建设为基础,以课程改革为动力,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要注重内涵发展,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教科研工作的实效性。
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条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成立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等为成员。
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科研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的教科研工作。
教科研室主任由校长提名,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任命。
第七条教研组是学校教科研工作的基层组织,负责本学科的教科研活动。
教研组长由教导主任提名,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任命。
第八条学校教科研工作要充分发挥教师个人的主观能动性,鼓励教师参加各类教科研团队和项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教科研活动第九条学校教科研活动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教学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学术交流等。
第十条课题研究要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选题要具有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课题申报,对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十一条教学改革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实效,积极推广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学校定期组织教学改革研讨会,交流教学改革经验。
第十二条教学竞赛要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定期举办课堂教学比赛、说课比赛、课件制作比赛等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论文撰写要注重质量,反映教师教育教学成果。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评选,对获奖论文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规定是为了规范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高老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的连续发展。
二、管理标准1. 教学管理1.1 教学计划订立与执行—学校应依照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订立实在教学计划,并确保老师依据计划进行教学。
—老师应定时完成教学任务,对课程进度进行有效掌控。
1.2 教学方法与手段—老师应采用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的思维发展和创新本领培养。
—老师应精心准备教学料子,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1.3 教学质量评估与改进—学校应定期对老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并供应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培训机会。
—老师应依据评估结果不绝反思和改进本身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2. 科研管理2.1 科研项目申报与批准—老师或教研组应依据学校和国家的科研项目申报要求,乐观参加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学校应审核科研项目的申报料子,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批准。
2.2 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学校应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与监督。
—老师或教研组应依照科研经费使用规定进行经费申请和使用,并及时进行报销和结算。
2.3 科研成绩评价与推广—学校应设立科研成绩评价机构,对科研成绩进行评价与嘉奖。
—学校应乐观推广优秀科研成绩,提高学校的科研影响力和学术声誉。
三、考核标准1. 教学考核1.1 课堂教学效果—考核对象:老师—考核指标:教学准备充分程度、授课方式和手段选择的合理性、教学内容的清楚性和科学性、学生参加度和学习反馈等。
—考核标准: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学生学习兴趣高,学习效果明显。
1.2 教学成绩与评价—考核对象:老师—考核指标: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的评价,包含学生的考试成绩、评语、教学反思等。
—考核标准:教学成绩显著,学生整体学习水平和本领提高。
2. 科研考核2.1 科研项目申报与完成情况—考核对象:老师或教研组—考核指标:科研项目的申报数量、质量和完成情况。
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3篇)
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一、学校教科研工作由(教学副校长)教研室统一管理。
二、教师可以课题组或个人形式申报课题,申报时须提交《教科研项目申请表》及《课题研究方案》。
三、校级课题由学校教研室审核立项,市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研室审核,经校长批准后向上级教科研部门推荐。
四、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
课题申请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学期工作总结、理论学习资料、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等。
五、课题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组每月____活动一次,由课题组负责人____开展,及时填写“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
六、课题组成员平时备课上课要体现课题精神,每位课题组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研究课。
七、课题组要注重经验总结,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经验论文,进行一次书面工作总结。
八、课题组成员变动,由本人提出申请,课题组长同意,校级课题报教研室批准,市级以上课题经教研室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九、教研室按学期对课题组及成员进行考核,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终止该课题研究,不能履行课题研究义务的成员,不得享受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待遇。
十、课题结题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校级课题由学校鉴定,学校成立由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领导组成的鉴定小组,对课题进行鉴定。
吴中区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室邀请上级教科研部门鉴定。
结题的课题组学校按规定发放结题奖。
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规范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育科研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起来的一套制度和管理方法。
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管理:明确科研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建立科研工作管理机构和科研团队,制定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
2. 项目管理:确立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执行、验收等程序,规定项目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明确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和绩效评估机制。
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3篇)
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教科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教科处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学校教科研工作的____第四条制定本校科研工作规划。
第五条搞好本校教科研课题管理。
第六条学校教科处应大力营造浓厚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
同时,通过教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三章学校科研课题工作管理第七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及时申报补报国家、省、市级教科研课题。
第八条每学期(年)初,各学科组要根据学科教学活动,确定本学科的学期(年)教科研课题,并详细填写《____市新郑计算机学校教科研课题立项登记表》。
第九条市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工作由教科处负责____实施,每学期末要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向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第十条各学科组开展的校级课题,在教科处指导下,由各课题主持人具体负责____实施。
每学期进行一次中期汇报,学期末以教研论坛形式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教科处负责教科研课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四章科研队伍建设第十二条教科处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
第十三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
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应列人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学期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
第十四条加强教科研理论学习,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
第五章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总结第十五条每学年初,教科处根据本校学年中心工作提出本校本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对本学年度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等作统一安排,并按计划将科研工作落实在实处。
每学年末,教科处应对全校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教科研管理制度
教科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
第三条教育科研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创新、实效的原则,以教育教学实践为基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评估。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导主任、科研主任、教研组长等。
第五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1、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指导和协调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解决教育科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组织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结题等工作;4、评估教育科研成果,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5、组织教育科研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育科研室,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日常管理。
教育科研室设主任一名,由具有较高教育科研能力和丰富经验的教师担任。
第七条教育科研室的职责包括:1、落实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组织教师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3、收集、整理、保存教育科研资料,建立教育科研档案;4、组织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和推荐工作;5、完成教育科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第八条教育科研课题的来源包括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课题、学校自主设立的课题和教师个人申报的课题。
第九条课题申报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教师根据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和需求,确定研究课题;2、填写课题申报表,阐述课题的研究背景、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和预期成果等;3、课题申报表经所在教研组初审后,提交教育科研室;4、教育科研室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5、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意见,确定立项课题。
第十条立项课题应当签订课题研究任务书,明确课题研究的任务、目标、要求和时间等。
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一、学校教科研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的科研课题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学中的作用,强化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意识,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课题管理选择课题:1.教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日常教学工作,选择适当的课题。
2.学校科研根据教育改革的需要,每学期列出部分课题指南,可供教师选择。
课题立项:1.本校教职工均有资格向学校提出课题申报意向,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教科室。
原则上每学年组织一次课题立项活动。
2.学校根据立项原则确定部分课题为校级课题,在校级课题中推荐部分课题申报区级、市级、省级及国家级课题。
3.立项原则鼓励性原则:鼓励全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并通过科研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
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深入开展研究的精力。
能制定出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案。
实用性原则:强调教育科研对本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指导作用,强调教育科研对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有切实的促进作用。
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正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根据充分。
4.各立项课题必须填写申报表,并制定课题研究计划,一份交教科室保管。
过程管理:1.学校管理的课题范围是校级课题和以我校名义申报的各级各类课题。
2.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
3.周期较长的课题每学期必须制定阶段性课题研究计划,应按时写出阶段性研究总结。
4.课题负责人要组织教师研讨,收集资料,及时记录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研究体会,按月向教科室汇报。
5.学校科研活动坚持“全员参与,重点突破”的原则,每位教师要做到四个一工程,即:每年必须精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必须承担本学科一项科研课题研究任务,必须写出至少一篇教育科研论文,每学期讲一节课题研讨课。
6.课题主持人制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措施,组织对课题研究过程中的材料、数据进行科学地分析,写出阶段科研分析报告。
每周的集体备课、双周四下午为集体活动的时间,其他时间为个人活动时间,定期进行教科研活动总结。
学校_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创新为动力,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努力提高学校教育科研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各学科组长等组成。
第六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明确研究方向和重点。
(二)组织、协调、指导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确保科研任务的完成。
(三)对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进行鉴定、评选和推广。
(四)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
(五)协调学校与其他教育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第七条教科室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八条教科室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二)组织开展课题申报、立项、研究、结题等工作。
(三)对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推广。
(四)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章课题管理第九条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分为校级课题和院级课题。
第十条校级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实施、结题等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院级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实施、结题等程序,按照院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课题研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教科室报告研究进展情况,并接受教科室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成果管理与奖励第十三条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分为优秀成果、良好成果和一般成果。
第十四条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对获得优秀成果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教育科研培训与交流第十六条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
第十七条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教育科研学术交流活动,拓展学术视野。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的教科研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教研处,负责教科研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三、教研人员的岗位设置1. 教研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教研员若干名,科研秘书若干名。
2. 教研员分设教研组长、科组长等职位。
3. 教研部门根据需要可设置教研助理、科研助理等职位。
四、教研工作制度1. 教研处负责制订学校教研计划和年度教研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评估。
2. 教研员定期召开教研组会议,研讨教学方法、教材选用、课程设置等问题。
3. 教研处负责审核教学计划、教材选用、教学方法等。
4. 各教研组负责做好科研工作的相关准备,如开展实验、编写教材、设计实习等。
五、科研工作制度1. 学校设立科研处,负责学校科研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 科研处定期组织科研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并邀请外部专家进行学术讲座。
3. 科研人员应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争取科研成果。
4. 学校设立科研基金,用于支持教师的科研活动。
六、教科研管理的监督和考核1. 学校设立教科研管理考核制度,对教研处和科研处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2. 教研处和科研处定期对教研员和科研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3.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教研员和科研人员,给予奖励。
4. 对于工作表现不佳的教研员和科研人员,采取相应的激励或制裁措施。
七、教科研管理的信息化建设1. 学校建立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教科研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
2. 教研处和科研处定期进行系统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
3. 教研处和科研处对信息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以提高工作效率。
八、其他1. 学校鼓励教研员和科研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扩大学术影响。
2. 学校鼓励教研员和科研人员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成果,并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3. 学校鼓励教研员和科研人员参与教师培训和学校教学改革工作。
以上是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学校将认真执行,确保教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成果的取得。
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管理,提高教科研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1. 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1)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组织、协调、指导全校教科研工作;(3)对教科研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和表彰;(4)定期召开教科研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 教科研办公室:(1)负责教科研工作的具体实施;(2)组织教科研课题申报、立项、结题等工作;(3)组织开展各类教科研活动;(4)收集、整理、分析教科研成果;(5)负责教科研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3. 教师个人:(1)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提出教科研课题;(2)按时完成教科研任务,保证教科研成果的质量;(3)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分享教科研经验。
四、教科研工作流程1. 课题申报:(1)教师根据自身教学实际,提出教科研课题;(2)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对课题进行审核,确定立项;(3)立项课题进入实施阶段。
2. 课题实施:(1)教师按照课题研究方案,开展教科研活动;(2)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检查;(3)教师按时提交阶段性成果。
3. 课题结题:(1)教师提交结题报告;(2)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结题报告进行评审;(3)对评审合格的课题进行结题。
五、考核与评价1. 学校对教科研工作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环节。
2. 对教科研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教科研工作不力的教师,进行约谈和整改。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3篇)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所(简称教科所)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科所工作宗旨。
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____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五条学校教科所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
学校教科所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____管理能力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
以学科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学科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全员参加。
第六条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院、教科所、区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
学校教科所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
教科所聘请校内外具有科研专长的老师作为教科所的“科研指导小组”成员,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科所的主要职能包括: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2.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
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____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3篇)
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教科研工作,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产出效益,本制度制定。
二、教科研工作目标1. 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2. 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3. 提升学校的整体学术实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教科研工作组织机构1. 学校教科研委员会:负责制定教科研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推动教科研工作的开展;2. 教科研项目组:负责具体教科研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和成果评估。
四、教科研工作流程1. 立项:教科研项目组收集教师的研究意向和项目建议,并进行评审筛选,确定立项项目;2. 实施:教科研项目组根据立项项目的具体要求,组织教师进行科研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3. 完成:教师按要求完成科研项目,并提交相应的研究成果报告;4. 评估:教科研项目组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估,确定其质量和价值,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五、教科研工作奖励和激励1. 奖励:对于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如提升职称、发放奖金等;2. 激励:对于在教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励学金、学术交流机会等特殊待遇。
六、教科研工作资源保障1. 经费支持:学校将根据教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2. 人力支持:学校将提供专业的科研指导和支持,确保教师能够顺利开展科研工作;3. 设备支持:学校将提供必要的科研设备和实验室条件,满足教师的科研需求。
七、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监督1. 学校将成立教科研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度的落实和监督;2. 教师需要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教科研工作,并定期向教科研项目组和学校汇报工作进展;3. 学校将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八、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的改进和完善1. 学校将根据教师和学生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2. 学校将注重与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借鉴其先进经验,提升管理水平。
九、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必要修改,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科室主任、各教研组长为成员,负责全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教科室负责具体的教育科研工作,包括课题申报、研究、成果推广等。
三、工作原则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践探索,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2.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形成共识。
3.坚持分层管理,充分发挥各教研组、备课组的作用。
4.坚持成果导向,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教科研工作内容1.课题研究:包括校级课题、市级课题、省级课题等,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类课题研究。
2.教学研究: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促进教师教学技能的提升。
3.课程改革:推进课程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
4.教师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5.成果推广:对优秀教科研成果进行推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教科研工作流程1.课题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教学实际,提出课题申报,经教研组、教科室审核后,报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课题研究:批准立项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组织研究团队开展研究工作。
3.中期检查:课题研究过程中,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课题研究进行中期检查,确保研究进度和质量。
4.结题验收:课题研究结束后,由教科室组织结题验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
5.成果推广:对优秀教科研成果,通过校内、校外渠道进行推广。
六、保障措施1.加强教科研经费保障,为教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2.完善教科研激励机制,对在教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提高教科研队伍的整体素质。
4.加强教科研信息交流,促进教科研成果的共享和推广。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教科研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教科研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各级职责,确保教科研工作有序开展。
2. 提高教师教科研素养,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教科研能力的骨干教师。
3. 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及各学科组长为成员。
2. 设立教科室,负责教科研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3. 各教研组成立教科研小组,负责本组教科研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四、教科研工作职责1. 教研领导小组:(1)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2)审核、批准教科研项目;(3)组织教科研成果的评审、推广和应用;(4)协调解决教科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教科室:(1)制定教科研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各类教科研活动,提高教师教科研能力;(3)收集、整理教科研资料,为教师提供信息支持;(4)对教科研成果进行评审、推广和应用。
3. 教研组:(1)制定本组教科研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3)总结经验,推广优秀教科研成果;(4)配合学校教科室开展教科研工作。
五、教科研项目管理1. 教科研项目申报:(1)教师根据自身教学实际,结合学校教科研工作规划,提出教科研项目;(2)教研组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提出推荐意见;(3)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2. 教科研项目实施:(1)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研究内容、进度、方法等;(2)项目组成员按照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定期汇报进展情况;(3)教科室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
3. 教科研项目结题:(1)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结题报告;(2)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确定结题等级;(3)对优秀教科研成果进行推广和应用。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5篇)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保证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正常、有序的进行,充分调动学校各层次教育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如期地按计划实施预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于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制度按照“规范管理、关注过程、分层要求、追求实效”的要求,对校承担的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的选题、报审、评审、管理、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宣传推广和评奖等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章组织1、健全校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1)、由校长、科室主任、课题组长组成课题研究的领导小组。
(2)、建立分工合理,落实到人的资料管理方式,做好日常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健全学校科研课题管理网络科研领导小组(一级)、科研小组(二级)、校长室、继教处、教导处、少先队(三级)、县骨干、市骨干、优秀教师、学年组长、班主任(四级)3、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根据科研发展的总方针,遵照课题有关科研规划和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规划本校的科研工作;负责本校的科研发动工作;组织科研课题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组织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对科研工作进行充实、评估和检查;负责实施科研的奖惩。
4、校继教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以学校继续教育发展为纲,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章科研课题管理1、本条例规范的主要是本校承担的省、市、县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
本校承担的省、市、县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在全国范围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要探究的重大问题;校级一般课题原则上是学校各级教研组或各学科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学校 教科研管理制度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科研工作,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教科研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教科研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教科研部下设教研组、课题组、实验室等部门,分别负责教研活动的组织管理、学科研究的课题研究、实验室的运行及管理。
三、教科研人员管理1. 教师招聘:学校对于聘用教师,要求必须具备相关的学历、资格和教学经验,同时要求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2. 教师考核:学校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主要评估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表现,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将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3. 教师培训: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四、教研活动管理1. 教研活动组织:学校每学期设立教研活动日程表,确定教研活动的主题和内容,组织教师参加相关教研讨论和研讨会。
2. 教研成果评选:学校每学年组织评选“优秀教师”、“优秀课题”、“优秀教案”等奖项,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3. 教研成果分享:学校鼓励教师将教研成果分享给全校师生,促进教学经验的交流和共享。
五、课题研究管理1. 课题设置:学校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课题,涵盖教学、学科建设、教师发展等方面,鼓励教师积极申报研究。
2. 课题经费:学校设立专门的经费用于支持课题研究,对于优秀的课题将予以奖励。
3. 课题进展:学校要求教师根据课题研究计划,定期提交进度报告,并进行评审,对进展不顺利的课题进行指导和支持。
六、实验室管理1. 实验室建设:学校设立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负责实验室的建设、装备采购和维护等工作。
2. 实验室使用:教师必须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实验室设备,保护实验室设备和安全。
3. 实验室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七、教科研评估学校每年组织对教科研工作进行评估,主要评估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和管理效果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发挥教师主体作用;(二)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三)强化过程管理,注重实效,提高教科研工作质量;(四)鼓励创新,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科室主任、各教研组长为成员。
第五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发展规划;(二)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教科研工作;(三)对教科研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四)处理教科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教科室是学校教科研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组织实施学校教科研工作;(二)负责教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和结题;(三)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四)收集、整理、推广教科研成果。
第三章教科研项目管理第七条学校教科研项目管理遵循以下程序:(一)选题:教师根据教育教学实际,提出教科研项目申请;(二)评审:教科室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三)立项:对评审合格的项目,经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立项;(四)实施: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教科研项目;(五)结题: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研究,提交结题报告;(六)评价:教科室组织专家对结题报告进行评价。
第八条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一)学校设立教科研项目经费,用于支持教科研项目的开展;(二)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制经费预算,经教科室审核后报学校批准;(三)项目负责人按照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四)教科室定期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教师教科研工作第九条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教师教科研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参与教科研项目研究;(二)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等;(三)参加教科研培训、研讨等活动;(四)推广应用教科研成果。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一)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健康快速发展,切实提高学校教育科研管理的实效性,最大程度实现教育科研的生产力功能,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校级及其以上课题都列入课题管理对象,由学校教科室进行具体管理。
(三)课题申报:课题申报实行限时申报,每学期一次,课题申报必须填写《课题申报表》及《课题研究方案》。
(四)课题立项:校级课题立项,由学校教科室审核立项,奉化市级以上课题在校级课题立项的基础上,由学校教科室审核,择优申报,经过经校长批准后,向上级教科研部门推荐。
省市级课题,由省市科研部门负责评审,课题立项后一周内由教科室在网上进行公布。
(五)课题论证:列入省市立项课题的有教科室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课题论证会;校市立项课题如需论证的,由课题组长提出书面申请,教科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论证。
(六)课题管理:课题立项后,由教科室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组长目标责任书》,奉化市级以上立项课题还应签订相应的《课题协议书》,由教科室负责管理。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组长必须制定课题实施阶段性计划,填写《课题研究记录册》,详细记载课题实施的过程,积累其他研究过程材料。
(七)课题经费:科研部门保障相应的研究经费,根据上级科研部门、学校课题研究奖励制度给予研究经费。
(八)课题结题:凡立项课题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教科室上报课题结题报告和有关成果一份,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形式有:研究报告、论文、音像制品等。
(九)课题档案: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请书、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学期工作总结、理论学习资料、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等。
(十)奖励表彰:对确有价值的成果,学校推荐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课题及论文评选,在市级及以上获一、二、三等奖的,将对照《**中学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学校教研科研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学校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教研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科研主任担任副组长,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为成员。
2. 教研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教研科研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各部门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定期检查和评估教研科研工作成效。
三、教研工作1. 教研活动:学校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包括集体备课、教学观摩、教学研讨、教学反思等,旨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2. 教研组建设:各教研组应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明确教研目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3. 教学研究: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撰写教学论文,参加教学竞赛,提高教学研究能力。
4. 教学成果:对在教学研究和教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科研工作1. 科研项目:学校设立科研基金,支持教师开展科研活动,鼓励教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2. 科研团队:组建科研团队,发挥团队协作优势,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工作。
3. 科研成果:对在科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4. 科研交流:定期举办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教师培训1. 新教师培训:对新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2. 在职教师培训:定期组织在职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3. 教师考核:建立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教研科研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研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2. 对教研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教研科研工作取得实效。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研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为准。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2. 设立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三、职责分工1. 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领导小组:(1)负责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组织协调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活动;(3)对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和奖励;(4)对教育教学科研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教育教学科研办公室:(1)负责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日常管理;(2)组织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3)收集、整理教育教学科研成果;(4)负责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宣传和推广。
3. 教师个人:(1)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活动;(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科研任务;(3)将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应用于实际教学。
四、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内容1. 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2. 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和创新;3. 教育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监控;4. 教师专业成长和职业素养提升;5. 学生学习方法和学习策略研究。
五、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流程1. 教师个人提出教育教学科研选题,经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办公室审核后,确定研究课题;2. 教师根据研究课题制定研究方案,报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审批;3. 教师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定期向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办公室汇报研究进展;4. 教师撰写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报告,经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评审;5. 教师根据评审结果,对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
六、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1. 对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表彰;2. 对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在学校内部进行推广和交流;3. 对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科研评比活动。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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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所(简称教科所)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科所工作宗旨。
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科所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
学校教科所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
以学科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学科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全员参加。
第六条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院、教科所、区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
学校教科所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
教科所聘请校内外具有科研专长的老师作为教科所的“科研指导小组”成员,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科所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2.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
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4.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
负责或协助区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
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5.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区、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6.加强与市、区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7.负责学校教科研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
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
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
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9.加强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
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全上海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学校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
依托高校举办各类不同档期的专业进修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考察学习。
10.高质量办好校刊《教育创新研究》。
第三章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市、区有关科研动态。
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文来中学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教研组组长处,审定后交学校教科所。
第九条校级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时间为一个月。
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的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
区级课题的申报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至8月份,教师可根据自己校级课题研究的情况申报区级课题。
市级课题的申报原则从区级课题中产生,国家级课题的产生原则上从市级课题中产生。
第十条教科所聘请由校内外教育专家、高级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申请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研究价值进行审查,合格者予以立项,纳入校教
科研计划并根据课题的性质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
同时,推荐优秀的课题申报区、市、国家级课题。
第十一条学校教科所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
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科所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科所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
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
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对课题立项后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完成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并提交新的课题研究方案。
对课题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校教科所有权向学校提出中止或撤销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第四章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第十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
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分类登记的类型主要有:
(1)已经立项的校、区、市、国家级教科研课题;
(2)已经在省市、国家级等级别的正式刊物、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3)已经在具有省市、全国等级的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发表的论著(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立项自编教材、讲义;
(4)学校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获奖者;
(5)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第十三条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有关资料袋;
(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登记在电脑中。
第五章关于教科研基金
第十四条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或社会捐助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
基金主要用作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和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第十五条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制度:
1.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立项、评审、奖励和推广等,由教科所统一管理使用。
课题研究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科研的实际情况,向学校科研所提出申请,教科所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室审定同意,提出资助意见。
课题研究开始预拨批复金额30%—50%,课题完成并经评估合格补足剩余部分。
外出学习调研,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成行,回校后凭有关正规票据报销。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经费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拨发,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对学校已经申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助。
校级课题由学校统一按标准拨发。
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科研项目。
教科所负责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课题无故终止或未履行规定的任务则追回所发费用。
第六章关于教科研工作成绩评定和成果奖励
第十六条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学校在政策上采取措施,依据教育发展需要不断修订《文来中学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规定》,对教职工的教科研年度成果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申报国家、市、区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原则上从获得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项目中产生。
第十八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为鼓励各部门或组室重视教育科研,从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效益,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由学校予以奖励。
具体标准参见“文来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在校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老师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在校内宣传推广。
第二十二条对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科研成果结集出版。
第七章关于教科研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营造全校实事求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乐于实践、全员参与的科研风气。
行政领导、教科所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
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二十四条学校教科所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意识强、科研能力强、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骨干梯队。
第二十五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
每学期应由科研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
校级培训由教科所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
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科研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