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一、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工业产品年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 50%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当年累计应纳税额与上年同期应纳税额进行比较,有增量部分允许抵扣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如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高于同期应纳税额增量,可于下年进行抵扣。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可在现行规定的折旧年限基础上,按不高于 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
对工业企业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可在现行规定的摊销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摊销年限。
三、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新办的服务型和商贸企业,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占职工总数 30%以上,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占职工总数不足30%的,3年减征企业所得税。
四、支持和发展第三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咨询企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2年。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第一年免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商业、物资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公用事业、卫生教育文化事业、对外贸易业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五、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或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5年。
六、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税,第 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国产设备,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
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一、土地政策(一)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用地服务1、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在用地报批阶段,政府主管部门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耕地占补平衡和征地补偿安置是否落实。
报批资料可以根据审查的内容相应简化。
征地补偿安置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2、对经国家批准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控制性工程,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后,可以先行用地。
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转型改造项目,优先办理用地;对于重要的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可以作为单独批次报批用地。
属单独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涉及补充耕地的可以依据经审查批准的补充耕地方案边占边补。
(二)加大土地利用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1、国有企业依法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企业改革前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改革后的企业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仍保留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根据产业性质、企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经批准,可采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合理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资产。
2、企业需要改变所使用的原划拨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改变后的用途符《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
(三)实行稳定的土地政策,促进生态建设将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作为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重要内容,促进"生态省"建设。
鼓励利用宜林宜草荒山、荒地造林种草,改善生态环境,实行谁造林种草、谁经营、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林草所有权。
国有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依法出让给单位和个人进行造林、种草等生态建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期为50年;在土地使用年期内,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可以依法申请续期。
利用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进行造林、种草等生态建设的,可以依法通过承包、拍卖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年期内,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租)、抵押;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应当及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方案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方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中国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
东北地区曾经是中国最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但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东北老工业基地逐渐衰落。
为了实现东北地区经济的转型升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政策支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市场开放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一、政策支持:1. 制定鼓励政策,吸引投资。
政府应制定一系列鼓励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土地出让优惠等,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东北老工业基地。
2.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金融支持,包括发放低息贷款、提供担保等,帮助企业渡过困难时期,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
3. 建立产业发展基金。
政府可以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
4. 支持企业并购重组。
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鼓励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提高企业的规模和竞争力。
二、技术创新:1. 建立技术创新体系。
政府可以出台政策,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建立技术创新体系,通过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 加强产学研合作。
政府可以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开展科研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步伐。
3. 提供创业支持和培训。
政府可以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支持,帮助创业者了解市场需求,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人才培养:1.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政府可以出台政策,提供各种优惠条件,吸引优秀人才到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和创业,为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2. 加强技能培训。
政府可以与企业合作,建立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各类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3. 打造人才创新创业平台。
政府可以提供支持,建立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为有创业意向的人才提供资源和服务,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四、市场开放:1. 推动外贸发展。
政府可以加大对外贸易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政策研究
措 施 进行 了全 面 分析 , 而 为转 变政 府职 能 创 造 一 个 良好 经 济环 境 。 从
【 关键 词 】 振 兴
1 振 兴 东 北 老 兴 东北 老 工 业基 地 问题 的提 出 1
东 北 地 区 资 源 开 采 衰 竭 期 的 矿 山 以 及 低 丰 度 油 田 开 发 , 地 方 具 备 在
承 受 能 力 的 条 件 下 , 当 降 低 资 源 税 税 额 标 准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员 适
东 北 老 工 业 基 地 的 调 整 改 造 是 国 民 经 济 均 衡 发 展 的 需 要 . 可 会 官 员 日 前 透 露 . 改 委 能 源 局 将 对 全 国 1 它 发 3个 煤 炭 基 地 安 排 资 金 ,
水 平 ; 北 三 省 的 技 术 工 人 资 源 丰 富 , 业 大 军 超 过 3 0 万 人 , 些 北 老 工 业 基 地 长 期 形 成 的 历 史 包 袱 , 央 将 从 增 强 企 业 发 展 后 劲 方 东 产 0 这 中
技 术 工 人 既 有 扎 实 的 理 论 基 础 , 有 丰 富 的 实 践 经 验 , 为 经 济 工 又 成 作 中珍 贵 的 稀缺 人 才 资 源 。
( 2) 老 工 业 基 地 的 现 状 分 析
起 . 龙 江 、 林 、 宁 省 和 大 连 市 实 行 扩 大 增 值 税 抵 扣 范 围 、 整 新 机 制 、 方 式 . 出 加 快 老 工 业 基 地 振 兴 的 新 路 子 ” 这 与 党 的 “ 黑 吉 辽 调 新 走 , 十
振兴东北主要政策措施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主要政策措施对现行国家援助政策的基本评价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2003年12月2日,国家决定成立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温家宝总理亲自担任组长,黄菊、曾培炎两位副总理担任副组长,国务院25个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成员。
2004年4月,国务院正式成立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办公室,全面启动了振兴战略。
同时,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还制定实施了一些系列的相关政策。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投资为支持东北地区经济振兴,国家发改委已经实施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国债资金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
其中,2003年推出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国债资金第一批100个项目,总投资61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17亿元,企业自筹293亿元。
这些项目的国债资金补贴将执行统一政策,即按照项目贷款额年息6%贴息3年。
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但如果企业在3年内提前完工,提前时期段的国债贴息资金将返给企业。
2004年,国家又进一步实施了国债资金第二批197个项目,加上2003年改造的100个项目,总投资达1089亿元。
同时,2003年国家还启动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60个项目,总投资56亿元。
截止2004年底,国家共下达国债项目贴息资金8亿元,安排东北高新技术项目118项。
2005年初,国家发改委又下达了2005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专项(第一批)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
在下达的63个项目中,东北地区有40个项目,其中辽宁省19项,吉林省8项,黑龙江省9项,大连市3项,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1项。
63个项目总投资规模达68.97亿元,国债资金5.8亿元,其中东北地区投资规模44.07亿元,占总投资的63.9%;安排国债资金4.29亿元,占国债资金总额的73.8%。
2.财税政策从2004年7月1日起,国家对东北地区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和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等所含进项税金,准予用当年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抵扣。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支持(1)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支持引言东北地区是中国老工业基地,曾经是我国工业化的发源地。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结构调整,该地区的老工业基地面临着发展困境。
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政策作为一种重要的支持手段被广泛采用。
本文将主要介绍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支持,并分析其对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1. 东北老工业基地面临的挑战东北地区的老工业基地面临着以下几个主要挑战:1.1 产能过剩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资源禀赋,东北地区曾经是我国工业的重要支撑区域。
然而,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些工业部门产能过剩的问题逐渐凸显。
这不仅导致了资源浪费,还造成了环境污染和经济效益低下的问题。
1.2 缺乏技术创新能力传统的老工业基地通常依赖于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但缺乏技术创新能力。
随着科技进步的加速和全球竞争的加剧,这使得东北地区的老工业基地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失去优势。
1.3 人口流失与人才外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东北地区出现了严重的人口流失和人才外流问题。
许多年轻人选择外出谋生,导致该地区的劳动力供给不足。
这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振兴老工业基地造成了困难。
2. 税收政策支持的重要性税收政策作为一种经济调节手段,可以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以下是税收政策支持的重要性:2.1 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通过税收政策的调节,可以降低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企业的税负。
这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其产品的竞争力。
同时,税收政策还可以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
2.2 吸引投资,促进产业升级税收政策可以通过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方式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进入东北老工业基地。
这些投资可以用于技术创新、设备更新和产业升级,从而提升地区的产业竞争力。
2.3 促进就业,稳定社会通过税收政策的支持,可以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提供更多的用工需求。
这有助于增加就业机会,减少人口流失和人才外流,稳定社会局势。
2.4 推动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税收政策可以通过奖励环境友好型企业和惩罚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转型升级,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 基地战略和政策
20 世纪50 年代,东北三省曾以占全国8% 左右的人口和地域面 积创造了全国25% 以上的工业产值。以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 吉林和齐齐哈尔等重工业城市为代表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全国经济发 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新中国经济的发展曾做出过重大贡献。 1980 年,东北三省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产值的比重仍高达16. 2%。 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实践,东北地区仍然没能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变,企 业性质和类型单一,国有经济仍占绝对主导地位,而民营经济与中小 企业发展严重不足。2000 年,东北三省的工业总产值在全国总产值 中的比重下降到了9. 6%,下降幅度高达6. 6%,从而成为改革开放20 年以来经济地位下降幅度最大、最明显的地区。 在这样的形势下,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发 展的对策,不仅对振兴老工业基地经济,而且对实现全国经济改革和 发展的总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东北老工业基地仍然具有与我国其他地区相比的优势 与其他地区比,东北老工业基地仍然具有很多优势,包括农林资源及 生态优势、工业基础优势、人才优势等.农林资源、工业产品、人才都可 以通过贸易获得,而一个地区却不能通过贸易获得生态优势,而由生态 优势衍生出来的优势也是其他地区无从得到的. 所以在此将详述东北的 生态优势. 东北地区绝大部分属于大陆性温带季风气候,具有相对较好的生态 环境(见表1).
具体政策与效果评价
一、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优化经济结构,
(一)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要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进一步打破 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 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 (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平等保护各类产 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做优做强支柱产业。 (三)做优做强支柱产业。贯彻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加快淘汰落后,防止重复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用现代信息手段改 造传统产业,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积极培育潜力型产业。 (四)积极培育潜力型产业。依托装备制造业整机制造能力强的优势,发展基础 配套零部件、加工辅具和特殊原材料等。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继续支持中外金融机构在东北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 办事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进行金融改革创新,积极稳妥地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推动设立汽车金融公司,拓宽汽车消费融资渠道。 扶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 (六)扶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哈大 齐工业走廊、长吉图经济区加快发展,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产业基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4.26•【文号】•【施行日期】2016.04.26•【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振兴东北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2016年4月26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
为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实现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
本意见主要针对东北地区,全国其他老工业基地参照执行。
一、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一)面临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对东北地区发展历来高度重视,2003年作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采取一系列支持、帮助、推动振兴发展的专门措施。
10多年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国有企业竞争力增强,重大装备研制走在全国前列,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民生有了明显改善。
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重大决策是正确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的前景是广阔的。
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纷繁复杂,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和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发展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市场化程度不高,国有企业活力仍然不足,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科技与经济发展融合不够,偏资源型、传统型、重化工型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变化,新兴产业发展偏慢;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结构单一地区(城市)转型面临较多困难,社会保障和民生压力较大;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基层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适应引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4.08.08•【文号】国发[2014]28号•【施行日期】2014.08.0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但目前也面临新的挑战,去年以来经济增速持续回落,部分行业生产经营困难,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凸显。
为巩固扩大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成果、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依靠内生发展推动东北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现就近期支持东北振兴提出以下意见。
一、着力激发市场活力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竞相迸发发展活力。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
对已下放地方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按照“同级审批”原则,依法将用地预审等相关前置审批事项下放地方负责。
将列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大连长兴岛石化产业基地等相关项目核准及用地预审等前置审批委托省级政府负责。
鼓励辽宁省开展投资领域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对属于省级审批的投资项目,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前置审批事项。
将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的境外并购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拓展至东北地区重点装备制造企业。
(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
在东北地区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创新扶持模式与政策,壮大一批民营企业集团,开展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探索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有效途径。
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抓紧实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国家级重大投资示范项目,同时,要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等领域推出一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地方重大项目。
在东北地区试点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
鼓励民间资本、外资以及各类新型社会资本,以出资入股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财税支持政策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财税支持政策引言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竞争的加剧,中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面临着严峻的发展挑战。
为了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实现全面振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
本文将介绍这些政策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以及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影响。
1. 财税支持政策的背景和目标1.1 背景东北地区曾是我国最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然而,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全球竞争的加剧,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面临着严峻的发展压力。
为了实现东北地区经济的转型升级和振兴,政府不断加大对该地区的财税支持力度。
1.2 目标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财税支持政策旨在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升级。
具体目标包括:•加大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财政投入,提供资金支持;•减免税费,降低企业负担,增强竞争力;•推动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资进入东北地区。
2. 主要财税支持政策2.1 资金支持政府将加大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财政投入,提供资金支持。
具体措施包括:•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东北地区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担保和贷款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加大对科研机构和高校的资金支持,推动科技创新。
2.2 减免税费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减免税费的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所得税;•减免地方各项税费,如房地产税、车船税等;•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
2.3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政府鼓励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以提升竞争力和降低生产成本。
具体措施包括:•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含量;•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4 改善投资环境政府积极改善东北地区的投资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该地区。
具体措施包括:•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能源和通讯等基础设施水平;•简化审批程序,减少行政许可和审批时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法治环境。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方案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利于推动 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兴产 业和现代服务业,提高地区经济 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03
实施策略
产业结构调整
优化产业结构
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发展新兴产业,形成多元化产业格局。
淘汰落后产能
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推动 东北地区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产 业集群和产业链条。
对社会就业的促进效应
增加就业岗位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从而增 加就业岗位,缓解当地就业压力。
提高就业质量
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就业岗位的技术含量和工资水平,提升 就业质量。
促进人才流动与培养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吸引更多的人才到东北地区就业和创业, 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为解决东北地区面临的问题,国家提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 地的战略,旨在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技术创新、深化体 制改革等措施,推动东北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目的和意义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实现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有助于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增强国家整体竞争力 。
通过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可以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结构调 整和产业升级,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东北地区 人民带来更多福祉。同时,也有助于推动东北地区与其他 地区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全国经济的协同发展。
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 的沟通协调,争取政 策支持和资金倾斜。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 分工,确保各项工作 有序推进。
强化政策协调与落实
01
梳理现有政策,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确保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 可操作性。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支持.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支持[ 06-08-10 14:39:00 ] 作者:未知编辑:studa20内容提要: 市场经济下,东北老工业基地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如传统产业占主导地位、国有经济比重较大、资源型产业面临资源枯竭、财力缺口较大等问题都阻碍了老工业基地的经济发展。
为此,有必要对目前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以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有效的支持。
[关键词]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政策;国有经济;资源优势;税收优惠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需要税收政策的支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关系到我国工业现代化的进程,关系到未来二十年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也关系到今后东北国有大中型企业如何发展,以及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技术装备来源与经济发展后劲问题。
因此,加快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尽快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使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潜力与优势尽快、充分发挥出来,是我国经济全面发展进程中应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加速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需要在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方面采取适度的倾斜政策,使东北老工业基地在改造、改制和振兴中能借助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并通过税收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外部力量参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财税支持作为国家政策援助的重要内容,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必将占据重要地位和发挥重要作用。
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的三步走战略中充分运用了财政、税收等经济杠杆的作用,收到了牵动经济增长的明显效果。
如第一步是率先开放东部沿海地区,在此期间,国家财政曾对东部沿海地区给予极大的支持。
第二步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又举全国之力支持西部的基础设施建设。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党中央做出的第三步战略决策。
党和政府为加快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
特别是国家正式确立了启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10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达到650亿元,旨在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牵动力。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就及其应对措施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就及其应对措施
东北老工业基地指的是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等城市,这些城市都曾经是中国的重要工业中心,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它们的经济地位逐渐下降。
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来鼓励外商投资。
例如,政府扩大了外资准入的范围,降低了外商投资的门槛,为外商提供了更多的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吸引了大量的外商前来投资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其次,中国政府加大了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投资力度。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政策,例如,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的工业园区。
这些措施使得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经济实力得到显著提升。
第三,政府加强了对就业市场的引导。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就业的政策,例如,开展职业培训、推出购房补贴等措施,以鼓励人们到东北老工业基地就业创业。
同时,政府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扶持,为这些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的发展。
最后,政府加大了对环境治理的力度。
东北老工业基地曾经是中国最大的重工业集中地,工厂排放的废气和废水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闭锁、搬迁等措施,同时扶持环保产业的发展,加强生态保护。
总结来说,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力度,通过加强投资、扩大外商准入、促进就业、治理环境等措施,实现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未来,政府还需要继续加强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支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方案
2024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方案引言东北老工业基地是中国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经历了多年的发展,但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难。
为了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本文将提出2024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新一轮发展。
一、产业升级与转型1. 提升制造业水平(1)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加强研发投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制造企业。
(2)推动工业互联网和数字化转型,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
(3)支持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的转型,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2. 加强创新创业(1)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提供创新创业的资源和政策支持。
(2)鼓励创新创业人才返乡创业,提供税收优惠和人才奖励。
(3)加大科技创新基金的投入,支持科技研究和技术转移。
3. 发展现代服务业(1)培育金融、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发展。
(2)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供便捷的服务体验。
(3)支持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附加值。
二、基础设施建设1. 加强交通网络建设(1)加快高速公路、铁路和航空等交通网络建设,提高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交通能力,缩短与其他地区的交通距离。
(2)推动智慧交通建设,提升交通系统的智能化水平,提高交通效率和安全性。
2. 建设智慧城市(1)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3. 发展绿色能源(1)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投资,加快发展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2)推动能源生产、传输和利用的节能技术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
三、人才培养与引进1. 加大高等教育投入(1)增加高等教育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
(2)加强产学研合作,提供更多的实习和就业机会,吸引优秀人才留在东北地区。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税收政策
东北⽼⼯业基地振兴税收政策2019-10-17⼀、问题的提出在东北⽼⼯业基地振兴和税收制度改⾰的双重背景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规定⾃2004年7⽉1⽇起,在⿊龙江、吉林、辽宁省和⼤连市实⾏扩⼤增值税抵扣范围、调整资源税税额标准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
第⼀,东北⽼⼯业基地⽣产型增值税有条件的调整为消费型增值税。
扩⼤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对东北地区从事装备制造业、⽯油化⼯业、冶⾦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业产品⽣产为主的增值税⼀般纳税⼈,购进固定资产、⽤于⾃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和为固定资产所⽀付的运输费⽤等所含进项税⾦,准予⽤当年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抵扣。
当年没有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加的增值税税额不⾜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抵扣。
第⼆,东北⽼⼯业基地部分不可再⽣资源的税收优惠措施。
调整资源税税额标准,具体内容包括:对东北地区的低丰度油⽥和衰竭期矿⼭,经东北省份的省级⼈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税额标准。
第三,扩⼤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东北地区⼯业企业舶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在现⾏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于40%的⽐例缩短折旧年限;受让或投资的⽆形资产,可在现⾏规定摊销年限的基础上,按不⾼于40%的⽐例缩短摊销年限。
东北地区企业的计税⼯资税前扣除标准提⾼到⽉均1200元,具体扣除标准由各省级⼈民政府根据当地平均⼯资⽔平,在不超过上述限额内确定。
这次针对东北振兴⽽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从总体上看,是⾃1994年以来我国税收制度⼜⼀次重⼤变迁的序幕,同时也是推动东北⽼⼯业基地调整改造的举措之⼀,因此,从酝酿之初就被罩上⼀层良好的预期。
但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在振兴东北⽼⼯业基地过程中实现效果如何,⽬前定论为时尚早。
在当前我国國有企业改⾰、⼤⼒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的关键时期,对税收进⾏制度调整,从总体上把握税收制度的效果和作⽤,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制度性功能,合理把握税收调整尺度,⽆疑具有⽐较重⼤的战略意义。
2024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方案
2024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方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中国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部分,旨在重振东北地区的经济活力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
____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方案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制定的一套政策和措施。
下面将从经济、产业、人才、环保等方面详细阐述该方案。
一、经济方面1. 加大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投资力度。
通过增加中央财政对东北地区的资金支持,加大对老工业基地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
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来东北投资。
2. 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合作。
通过加强与俄罗斯、蒙古等邻国的经济合作,促进东北地区与外部市场的对接,拓宽销售渠道和扩大市场份额。
3. 加快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数字化转型。
通过推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提升老工业基地的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二、产业方面1. 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
鼓励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高科技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2. 发挥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传统优势产业。
继续加大对石油化工、钢铁、电力、煤炭等传统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强技术改造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
3. 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农业现代化。
发挥东北地区丰富的农业资源优势,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科技创新,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三、人才方面1. 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鼓励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开设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课程,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2. 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
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通过资助和优惠政策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发展,为东北地区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3. 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吸引更多的人才留在东北发展。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财税支持政策_1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财税支持政策摘要:一年多来,振兴东北老基地政策初见成效,东北三省运行状况良好。
但同时,当前东北老工业基地依然存在着诸多。
文章从这一角度出发,了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财税政策所能发挥的导向和调节作用。
;关键词:东北老工业基地东北三省财税政策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区域、全面建设小康、加快推进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
一年多来,在国家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推动下,东北三省经济体制改革力度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增长的速度迅速,经济效益提高明显,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取得了良好的开端。
2004年,东北三省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133.9亿元,同比增长12.3%,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东北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共完成增加值4869.6亿元,比上年增长19.7%,是连续多年来增长速度最快的一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328亿元,同比增长35.5%.东北三省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7231万吨,增长了15.3%,粮食产量和肉类产量的增幅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6个百分点,为保障全国粮食供应稳定和稳定粮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省农民年均纯收入首次超过3100元,增长16.7%,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扣除价格因素外,增幅仍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基础地位得以加强,农民收入大幅提高。
2004年东北三省失业比率比2003年有所下降,同时扩大再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进一步完善。
在扩大开放、引进外资的过程中,东北三省实际利用外资59.4亿美元,同比增长83.6%.虽其绝对值仍低于沿海地区,但增幅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际利用外资超过全国平均水平62百分点左右,东北三省国有投资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4.5%、41.4%和55.8%,增幅分别高于各省固定资产投资增幅7个以上百分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民营经济发展迅猛。
毕业论文一、东北老工业基地存在的突出问题1.经济结构不合理,国有企业缺少发展活力。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关政策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关政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一、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一)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进一步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东北地区企业联合重组涉及“债转股”资产处置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试行新的处置方式,合理处置“债转股”股权。
支持中央大型企业集团和地方企业相互联合重组。
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老工业基地企业改革重组。
优先支持实现兼并重组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
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
推动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资经济的融合,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允许职工在企业改制中持有一定比例股份。
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服务,继续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扩展业务。
(三)做优做强支柱产业。
提高对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比例。
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优势产业、骨干企业、重要品牌扩大市场份额。
大力发展东北地区具有优势的大型铸锻件、核电设备、风电机组、盾构机械、先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大型农业机械、高速动车组、大功率机车、高档数控机床等市场急需产品及关键配套件。
鼓励采购国产设备和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进出口银行每年安排一定的信贷额度用于支持东北地区重大技术装备出口,人民银行和外汇局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努力促进东北地区汽车产业调整结构,重点发展自主品牌汽车、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
继续调整钢铁工业产品结构,加强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大资源勘探开发和对外合作辽宁红沿河二期工程、徐大堡和吉林核电项目的前期工作。
加强东北地区电网建设,大力推进既有电网改造,提升骨干电网送电能力。
加大农村电网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和林区的电网改造力度。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支持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支持引言东北老工业基地是指中国东北三省(辽宁、吉林、黑龙江)的一些曾经兴盛的重工业区域。
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这些地区的工业产能开始下降,经济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为了促进东北地区的经济复苏和振兴,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支持措施。
本文将探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支持的特点、目标和主要内容。
1.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背景东北老工业基地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早期曾经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地区的工业结构逐渐过时,导致其经济增长乏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促进东北地区的经济复苏和振兴。
税收政策支持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2.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支持特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支持具有以下特点:2.1 灵活性和针对性税收政策支持措施被设计为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以满足不同企业和行业的需求。
政府根据东北地区特殊的经济情况和产业结构,制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确保其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支持更加有效。
2.2 多元化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免征或减免地方税费、提供财政补贴等。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企业负担,增加投资回报率,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源流入东北地区。
2.3 长期稳定性为了鼓励企业长期投资和发展,税收政策支持具有长期稳定性。
政府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提供税收优惠,并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给企业带来可预测的经营环境。
3.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支持目标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支持旨在实现以下目标:3.1 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税收政策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率,政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竞争力,推动东北地区产业升级。
3.2 吸引外资和培育新兴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东北地区,促进跨国公司在该地区投资设厂。
同时,政府还鼓励培育新兴产业,通过减免企业所得税和提供财政补贴等措施,为新兴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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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一)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用地服务
1、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在用地报批阶段,政府主
管部门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耕地占补平衡和征地补偿安置是否落实。
报批资料可以根据审查的内容相应简化。
征地补偿安置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2、对经国家批准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控制性工程,经省级国
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后,可以先行用地。
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转型改造项目,优先办理用地;对于重要的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可以作为单独批次报批用地。
属单独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涉及补充耕地的可以依据经审查批准的补充耕地方案边占边补。
(二)加大土地利用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1、国有企业依法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企业改革前可
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改革后的企业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仍保留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根据产业性质、企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经批准,可采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合理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资产。
2、企业需要改变所使用的原划拨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
理批准手续。
改变后的用途符《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
(三)实行稳定的土地政策,促进生态建设将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作为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重要内容,促进"生态省"建设。
鼓励利用宜林宜草荒山、荒地造林种草,改善生态环境,实行谁造林种草、谁经营、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林草所有权。
国有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依法出让给单位和个人进行造林、种草等生态建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期为50年;在土地使用年期内,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可以依法申请续期。
利用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进行造林、种草等生态建设的,可以依法通过承包、拍卖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年期内,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租)、抵押;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应当及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二、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优惠政策
1、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
东北地区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
外),可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
2、缩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东北地区工业企业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可在现行规定摊销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摊销年限,但协议或合同约定有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应按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
1、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①购进固定资产;
②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的固定资产;
③用于自制(含改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不再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④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⑤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本规定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所规定的固定资产。
纳税人外购和自制的不动产不属于本规定的扣除范围。
纳税人必须凭取得的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开具的固定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为自制固定资产领用的2004年6月30日之前购进的货物,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再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