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优质结构评价标准
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评比办法
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评比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等有关规定,鼓励工程参建各方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促进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A市建设工程"AA杯”(结构优质奖)(以下简称”结构优质奖”)是我市建设工程市级奖,也是推荐参加市"AA杯"及省级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基础,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我市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结构优质奖"评比标准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和其配套使用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四条"结构优质奖"在企业自愿参加和分片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比,每年分上、下半年评比两次。
第二章"AA杯"(结构优质奖)评比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结构优质奖”的评比范围为AA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出杭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六条申报"结构优质奖"评比的工程,由企业向AA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质安协会")申报。
第七条参评"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的证明文件齐全,主体结构经各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形成结构质量自评意见。
第八条参评工程应有”结构优质奖”创建计划。
未申报”结构优质奖” 创建计划的工程不得参评。
创建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报市质安协会和该工程所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结构优质奖"参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参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建筑类:1、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2、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其他各类专业结构工程;市政公用类:1、桥梁(含地下结构)、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
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结构优质工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结构工程的评审。
三、申报参评省结构优质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
四、结构优质工程为四川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
五、评审标准总分为100分(各检查项目分值见下表),经专家对工程复查,总得分85以上可推荐至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
结构优质工程评价项目权重值分配表第二章结构工程质量评价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项目1、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1)现场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2)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和抽样检验制度;(3)岗位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
2、施工现场应配制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配制;(2)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配置。
3、施工前应制定较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施工前应制定质量目标及措施。
(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方法1、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很好落实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落实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有主要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能基本落实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2、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配置。
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一半及其以上主要工序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主要项目有相应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齐全、可操作性好、针对性强,并认真落实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齐全,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好,并落实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齐全,并基本落实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和评价要求
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和评价要求一、一般规定1、优质结构工程的评价包括对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价。
2、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中原材料复验及砂浆、混凝土试块的检验数量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3、墙体材料:框架结构及高层建筑墙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内墙填充墙禁止使用孔洞率低于35%的非承重空心砖;各类建筑±0.00以上墙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作为砌体。
4、禁止使用氯盐类、高碱类混凝土外加剂。
二、质量指标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等,回填分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地基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查数量和结果符合规范规定,并有试验报告。
2、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并有桩位测量记录图。
3、地下防水工程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无明显裂缝,裂缝宽度不大于0.2mm,且不渗水。
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每500㎡裂缝数量不多于一条,满足抗渗和混凝土耐久性要求;Ⅰ级防水等级的地下工程,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4、混凝土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砂浆试块的强度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5、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钢结构一、二级焊缝应进行相关检测,结果合格。
7、高强度螺栓施工质量检查不得缺项或不合格。
三、抽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多层建筑不少于3层,高层建筑不少于4层,各层检测不少于5点。
2、检测位置:在检测前由检查人员在施工图上随机确定,其中底层和顶层必须有检测点。
3、混凝土强度:在检查小组检查的楼层中任选一层,对其中的五个构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应用回弹法进行检测,回弹结果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砖混结构砌体砂浆饱满度:在检查组指定的三个楼层上,毎个楼层随机抽取一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为优质结构工程1、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内容或项目有缺项、漏项、无法弥补,或弄虚作假不能反映工程真实情况。
2、混凝土标养试块强度、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砂浆强度评定不合格。
3、单桩承载力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
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办法为促进山东省建筑工程的优质发展,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评价办法,对建筑工程结构的质量进行评估。
以下是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评价体系的建立1.形成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建筑工程结构的特点和建设需求,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结构安全性、结构稳定性、结构耐久性、结构经济性、结构施工性等方面的指标。
评价指标体系要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较性。
2.确定权重分配方法:根据评价指标的重要性,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可以采取专家评分法、层次分析法等方法进行权重的确定。
3.制定评价等级标准:根据评价指标的得分情况,划分为不同的评价等级,如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等。
评价等级标准要具体明确,便于评价结果的判断和使用。
二、评价方法和程序1.数据收集:收集建筑工程结构的相关数据,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
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2.评价模型建立: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权重,建立评价模型,对各个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3.评估结果分析:将建筑工程结构的评估结果与评价等级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得出评估结果。
对分析结果进行解读,指出建筑工程结构的优势和不足之处。
4.评估报告编制:根据评估结果和分析,编制评估报告。
报告要包括评价方法、数据分析、评估结果、问题分析和改进措施等内容,为建筑工程结构的改进提供依据。
三、质量改进措施的落实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建筑工程结构的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机制,确保质量目标的达成。
2.加强技术培训:提升建筑工程结构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增强他们对优质结构的认识和理解。
3.制定标准规范:完善建筑工程结构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明确结构设计、施工和验收的要求和方法。
4.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建筑工程结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和纠正工程结构中存在的问题。
5.加强科技创新: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推动建筑工程结构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
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创建评价标准
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评价标准(建筑结构)评价说明1.评价人员应为市级具备监督资格人员,且不少于2人。
2.工程涉及的评价项目按照标准评分,在□内选划“√”,计入应得分值;不涉及的项在□或实得分内划“/”,不计入应得分值。
3.带“*”的评价项为涉及结构安全重要评价项,当该项评价得分为0分时,该工程不得评价为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
4.当工程包含两种及以上结构类型时,权重可按不同结构类型的造价或面积所占比例进行分配,用百分数表示计入表5中,权重合计100%。
不同结构类型所涉及评价表具体按以下执行:序号结构类型涉及表格1钢筋混凝土结构表1、表2-1、表3-1、表4、表52钢结构表1、表2-1、表2-2、表3-1、表3-2、表4、表53砌体结构表1、表2-1、表2-3、表3-1、表3-3、表4、表54钢筋混凝土-型钢结构表1、表2-1、表2-2、表3-1、表3-2、表4、表55.创新工艺应用应留存能够反映项目实际施工情况的影像资料。
质量保证条件评分表表1工程名称:序号评价项目标准检查方法及数量应得分值实得分值1质量管理制度□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测量仪器定期鉴定□设计变更□技术交底□质量检查和验收□质量问题处理□1.制度齐全,取满分;□2.缺少12项,取应得分值70%;□3.缺少3项及以上,取0分检查方法:核查资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02质量控制措施制定混凝土结构□柱、墙水平、竖向钢筋定位措施□1.工程涉及的质量控制措施齐全,取满分;□2.总计缺少12项,取应得分值70%;□3.总计缺少3项及以上或其中一种结构缺少2项及以上,取0分检查方法:核查《结构优质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0□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板类构件上部钢筋支撑措施□梁类构件二排筋位置控制措施□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竖向钢筋连接质量控制措施□模板承载力、刚度、整体稳固性控制措施□模板拼缝严密性措施□后浇带模板支设及浇筑措施□门窗洞口模板支撑加固措施□梁柱节点混凝土强度相差超过两个等级及以上时分隔措施□楼板厚度、裂缝控制措施□楼梯(休息平台)等施工缝控制措施□墙、柱楼层间接茬错台控制措施□混凝土孔洞、蜂窝、夹渣、疏松、烂根等控制措施□楼板、墙体预留洞口尺寸控制措施□混凝土构件养护措施砌体结构□马牙槎质量控制措施□水平、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质量控制措施□砌体间断处质量控制措施□填充墙砌体排版设计图□构造柱或芯柱平面布置图□表箱一体化预制砌块措施钢结构□钢结构梁柱拼接与变形控制措施□钢结构焊接缺陷控制措施□高强螺栓连接控制措施□钢结构涂装缺陷控制措施序号评价项目标准检查方法及数量应得分值实得分值3现场标准养护室(箱)管理温度控制20℃±2℃,相对湿度95%以上□1.符合要求,取满分;□2.存在1项不符合要求,取应得分值70%;□3.存在2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或未设置标准养护室(箱),取0分检查方法:现场核查相关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0温度记录每天记录两次试块制作规范、标识清晰、准确4样板展示区关键工序、关键节点制作样板□1.按要求设置,取满分;□2.未设置,取0分检查方法:现场核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0合计100分值5分质量保证条件评价得分=(实得分值/应得分值)×5=评价人员签字:年月日工程技术资料评分表(混凝土结构)表2-1工程名称:序号评价项目标准检查方法及数量应得分值实得分值1*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钢筋原材1.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齐全且所有批次产品进场复检结果符合要求,取满分;2.缺少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或产品进场复检结果不符合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复试检验报告检查数量:抽查82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53预应力钢绞线、锚具、夹具、连接器、灌浆料24水泥3 5成品砂浆3 6预制桩5 7砖、砌块5 8预制构件及灌浆料4 9防水材料410*施工试验素土、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压实系数1.一次检测符合要求,取满分;2.一次检测不符合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试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11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接头检验1.所有批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取满分;2.未检验或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检验报告、计算书等资料检查数量:抽查412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接头工艺检验21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筋连接型式检验514混凝土标养试块强度5 15灌浆料试块强度2 16砌筑砂浆试块强度317混凝土中氯离子和碱总含量检验218植筋抗拔承载力219*质量验收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1.验收资料齐全,签字完整,取满分;2.资料不齐全,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抽查220地基验槽记录2 21隐蔽工程验收2序号评价项目标准检查方法及数量应得分值实得分值22*结构性能地基承载力1.一次检测符合要求,取满分;2.经过处理后符合要求,取应得分值70%;3.不符合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承载力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23复合地基承载力4 24单桩承载力425桩身质量1.一次检测结果为90%及以上达到Ⅰ类桩,其余达到Ⅱ类桩时,取满分;2.一次检测结果为80%及以上,但不足90%达到Ⅰ类桩,其余达到Ⅱ类桩时,取应得分值70%;3.不满足上述标准或不符合设计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桩身完整性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26沉降观测1.施工期间按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记录完整,观测频率、观测点沉降值符合要求,取满分;2.观测频率或沉降值不符合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观测点设置及沉降观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27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1.经检验符合要求,取满分;2.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符合要求时,采用回弹-取芯法检验符合要求,取应得分值70%;3.经检验不符合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核查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资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28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1.一次检测合格率达到95%及以上时,取满分;2.一次检测合格率达到90%及以上,但不足95%,取应得分值70%;3.一次检测合格率小于90%或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时,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合计分值15分工程技术资料评价得分=(实得分值/应得分值)×15=评价人员签字:年月日工程技术资料评分表(钢结构)表2-2工程名称:序号评价项目标准检查方法及数量应得分值实得分值1*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钢板、型材、管材、铸钢件1.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齐全且所有批次产品进场复检结果符合要求,取满分;2.缺少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或产品进场复检结果不符合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复试检验报告检查数量:抽查102拉索、拉杆、锚具6 3焊接材料8 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8 5防腐、防火材料86*施工试验钢网架、网壳结构挠度值1.符合要求,取满分;2.检验结果或检测比例不符合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试验记录、试验报告等检查数量:抽查47普通螺栓最小拉力荷载48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含涂层摩擦面)抗滑移系数69焊接工艺评定410金属屋面系统抗风能力试验411*质量验收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 1.验收资料齐全,签字完整,取满分;2.资料缺项,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抽查612隐蔽工程验收613*结构性能焊缝内部质量1.符合要求,取满分;2.不符合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01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紧固质量检查方法:检查检测报告或涂层厚度检测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15钢结构涂装质量8合计分值15分工程技术资料评价得分=(实得分值/应得分值)×15=评价人员签字:年月日工程技术资料评分表(砌体结构)表2-3工程名称:序号评价项目标准检查方法及数量应得分值实得分值1*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钢筋原材1.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齐全且所有批次产品进场复检结果符合要求,取满分;2.缺少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或产品进场复检结果不符合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复试检验报告检查数量:抽查62水泥6 3砖、砌块8 4成品砂浆8 5外加剂、掺合料6 6防水材料57*施工试验混凝土标养试块强度1.所有批次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取满分;2.未检验或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检验报告、计算书等资料检查数量:抽查68砌筑砂浆试块强度69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接头检验310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接头工艺检验311混凝土中氯离子和碱总含量检验312素土、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压实系数1.一次检测符合要求,取满分;2.一次检测不符合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试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13*质量验收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 1.验收资料齐全,签字完整,取满分;2.资料不齐全,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抽查414隐蔽工程验收215*结构性能地基承载力 1.一次检测符合要求,取满分;2.经过处理后符合要求,取应得分值70%;3.不符合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承载力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16复合地基承载力6 17单桩承载力618桩身完整性1.一次检测结果为90%及以上达到Ⅰ类桩,其余达到Ⅱ类桩时,取满分;2.一次检测结果为80%及以上,但不足90%达到Ⅰ类桩,其余达到Ⅱ类桩时,取应得分值70%;3.不满足上述标准或不符合设计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桩身完整性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19沉降观测1.施工期间按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记录完整,观测频率、观测点沉降值符合要求,取满分;2.观测频率或沉降值不符合要求,取0分检查方法:检查观测点设置及沉降观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合计分值15分工程技术资料评价得分=(实得分值/应得分值)×15=评价人员签字:年月日工程实体质量评分表(混凝土结构)表3-1工程名称:序号评价项目标准检查方法应得分值实得分值1外观质量*露筋□1.无露筋缺陷,取满分;□2.非主筋外露,数量为1-5处(根),取应得分值70%;□3.非主筋外露,数量为6处(根)及以上或受力主筋外露1处(根)及以上的,取0分1.目测检查并测量;2.裂缝宽度应查验工程实体检测报告。
山西省优质结构评定办法
山西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按照“质量兴业”和“精品工程”战略的实施要求,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西省优质结构工程(以下简称“省优质结构工程”)是我省建设结构工程质量最高荣誉。
申报省级以上质量奖项的工程应是省优质结构工程。
第三条省优质结构工程的评价工作由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价委)负责,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价办)负责具体日常评价组织工作。
省评价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第四条省优质结构工程由申报单位按项目属地及行业管理的原则申报,实行逐级申报、过程控制、择优选取、专家审定。
第五条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程序分为:申报、初评、核验审查、终评、发布五个步骤。
第六条省优质结构工程名单每半年发布一次,总数一般不超过150项。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申报条件申报省优质结构工程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保证地基基础稳定,主体结构安全,确保抗震设防和耐火等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观感达到内坚外美;(三)有明确的质量目标、切合实际的创优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
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技术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五)科技含量较高,积极推广“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第三章申报范围第八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列建设工程,均可申报省优质结构工程:(一)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二)工程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建筑;(三)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小区组团和单体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1、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2、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含)以上小区组团;3、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单体住宅;(四)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和交通建设项目;(五)规模未达到上列(一)至(四)项要求,但具备新型结构体系、质量突出、具有影响性的工程。
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一、概述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旨在推动工程质量提升和技术创新,表彰在建设领域具有卓越成就的结构工程项目。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科学,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二、评审组织1. 评审委员会建立由专家、学者、业界精英等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在建设工程领域具有深厚造诣和丰富经验,以确保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 评审组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设立多个评审组,每个评审组负责评审一定数量的结构工程项目。
评审组由评委会成员中选派,也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加入。
三、评审标准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估:1. 结构安全性评价项目的结构设计、材料选用和施工工艺是否具备良好的安全性,是否能够经受住自然灾害和外部冲击的考验。
2. 技术创新性评估项目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包括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以及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方案创新等。
3. 施工效果评价项目的施工质量,包括结构的准确性、稳定性和美观性等方面的表现。
4. 环境友好性评估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低碳、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表现。
5. 社会效益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包括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公共利益满足、城市形象提升等方面的贡献。
四、评审流程1. 提名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业界推荐和自主申报两种方式,提名符合条件的结构工程项目。
2. 审核阶段评审组对提名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并组织现场考察和技术交流。
3. 评审阶段评审组综合各项评审标准,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深入评审,评选出优秀工程进入决选环节。
4. 决选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组的评审结果,选定具有卓越成就的结构工程项目,并进行公示和颁奖。
五、奖项设立按照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评审结果,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以表彰获得荣誉的结构工程项目。
六、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评选结束后,在建筑行业权威媒体、相关网站和报纸上进行公示,以确保评审的公开透明。
山东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
⼭东省优质结构⼯程评审标准⼭东省优质建筑结构⼯程评审标准1 总则1.0.1为了贯彻落实《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施⼯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励争创优质⼯程,促进全省建筑⼯程质量的提⾼,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依据现⾏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
优质建筑结构⼯程的评审除执⾏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3⼭东省建设⼯程质量监督总站和⼭东省建设⼯程质量监督检测协会组成省优质建筑结构⼯程评审办公室(以下称省评审办),负责组织实施省优质建筑结构⼯程的评审⼯作。
各市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省优质建筑结构⼯程的初审和汇总上报⼯作。
2基本规定2.0.1申报⼯程范围在本省⾏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的⽣产和使⽤功能的下列建筑⼯程,均可依照本标准申报省优质建筑结构⼯程评审:1. 建筑⾯积在8000m2及其以上的单位公共建筑⼯程;2. 建筑⾯积在5000m2及其以上的单位住宅建筑⼯程;3. 不具备上述评选条件的个别⼯程,质量突出,具有影响性,经审核同意,也可参加省优质建筑结构⼯程评审。
2.0.2申报⼯程条件申报评审省优质建筑结构⼯程的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符合国家和⼭东省有关⼯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规、规定;2. ⼯程有科学合理的施⼯组织设计及施⼯⽅案、结构⼯程创优计划和可⾏的质量保证措施;3. 从开⼯到主体结构完成,在建设过程中未发⽣重⼤质量事故;4. 施⼯⼯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2.0.3申报程序1.施⼯单位应在⼯程开⼯前,到相应市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市优质建筑结构⼯程申报⼿续。
施⼯单位持填写好的《⼭东省优质建筑结构⼯程评审申报表》(见附表⼀),以及⼯程规划许可证、施⼯图审查批准书、施⼯组织设计及施⼯⽅案、结构⼯程创优计划⽬标和质量保证措施⽂件,⼀并报市质量监督机构,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后,列⼊市优质建筑结构⼯程评审计划。
DGJ32 T J04-2004 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TJ0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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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建筑工程质量 评价标准
Evaluating criterions for High Qualit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在《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编写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 查研究,总结了省内外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广泛征求工程施工、监理、科研、 设计、管理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集中讨论、修改完成,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 5 章,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优质结构 工程;5 优质单位工程。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建设部 抄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厅有关处室、站。
前言
为了能够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准确评价,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计(2003) 第 268 号《关于下达 2003 年建设系统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组织专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GB50300—2001)及配套验收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写了《优质建筑 工程质量评价标准》。该标准主要内容是对优质结构工程和优质单位工程的评价, 是我省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发布《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省有关厅、局(总公司):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等单位编制的《优质建筑
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 号为 DGJ32/TJ04—2004,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标准
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标准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山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37/T5000-2013 J12471-2013 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High Quality ofConstruction Engineering2013-10-17发布 2014-01-01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发布目次Contents1 总则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鼓励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建筑工程项目优质结构的评价工作。
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术语建筑工程优质结构是指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在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并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经过评价在其内在质量、外表实物质量及质量控制资料等方面,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的建筑工程。
质量保证条件 Quality Assurance Conditions为确保施工过程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和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所需要的控制准则和方法,使每个过程符合规定的要求和过程标准,以达到每个过程期望的结果或为实现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持续改进实施必要措施的文件、物资及环境。
现场实测 Site Measurement对一些主要的允许偏差项目及有关尺寸限值项目进行尺量等量测,并将量测结果与规范规定值进行比较,以表明每项偏差值是否满足规定,以及满足规定的程度所进行的活动。
仪器检测 Instruction Test结构施工完成后,采用经校验合格的钢筋探测仪、混凝土强度回弹仪等设备,由有资格的人员对钢筋保护层、混凝土强度等结构内在质量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与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值进行比较,以表明其是否符合要求所进行的活动。
观感质量 Impresstion Quality对一些不便用数据表示的布局、表面、色泽、整体协调性、局部做法及使用的方便性等质量项目由有资格的人员通过目测、体验或辅以必要的量测,根据检查项目的总体情况,综合对其质量项目给出的评价。
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试行)
附件2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试行)1 总则1.1为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鼓励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及现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
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以下简称“省优质结构”)的评价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3评选“省优质结构”的工程,除按照《评审办法》规定的评价条件、内容、方法和程序进行外,其工程初评和评审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2 基本规定2.1申报省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2. 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3. 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要求;4. 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技术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5. 科技含量较高,应用三项以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6. 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2.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的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列建筑工程,均可依照《评审办法》申报省优质结构:1.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2. 建筑面积在8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3. 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小区组团和单体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1)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2)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小区组团;(3)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
4. 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 规模不满足上列一至四项要求,但具备新型结构体系,质量突出,具有影响性的工程。
省优质结构评价标准
附件2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试行)1 总则1.1为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鼓励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及现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
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以下简称“省优质结构”)的评价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3评选“省优质结构”的工程,除按照《评审办法》规定的评价条件、内容、方法和程序进行外,其工程初评和评审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2 基本规定2.1申报省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2. 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3. 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要求;4. 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技术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5. 科技含量较高,应用三项以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6. 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2.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的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列建筑工程,均可依照《评审办法》申报省优质结构:1.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2. 建筑面积在8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3. 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小区组团和单体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1)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2)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小区组团;(3)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
4. 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 规模不满足上列一至四项要求,但具备新型结构体系,质量突出,具有影响性的工程。
优质结构工程质量的评审要求和标准
优质结构工程质量的评审要求和标准一、桩基工程质量评审要求1、桩基工程质量检查应包括:现场预制或灌注桩的原材料、混凝土级配、搅拌、运输、浇注、振捣、脱模、养护以及钢筋工程、预应力施加、桩的就位、打(压)、清孔等全过程的施工质量;成品桩包括产品合格证、成品桩复检、运输、堆放、就位、打(压)、按桩以及原材料等过程的施工质量。
2、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的,不应少于2根。
承载力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应达到以下要求:①灌注桩应全数检测;②桩身完整性检测评价结果应达到全部为一类和二类桩,且一类桩应达到90%以上。
4、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桩-1表的规定。
5、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桩-2表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应达到规范的要求。
每浇注50m3混凝土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6、各种桩的施工质量(包括成品桩、打(压)桩、接桩、焊缝、钢筋笼、混凝土充盈系数等)均应达到规范的要求,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预制桩(钢桩)桩位允许偏差(mm)检查表桩-1表工程名称:第次检查建筑面积 m2层数检查组组长检查日期年月日灌注桩平面位置和垂直度允许偏差检查表桩-2表工程名称:第次检查建筑面积 m2层数检查组组长检查日期年月日二、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评定要求1、混凝土工程质量应包括混凝土原材料、搅拌、运输、浇注、振捣至结构工程脱模养护的全过程施工质量,同时检查模板、钢筋工程质量及相关的预应力结构、钢结构和砌体结构质量。
并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的要求。
2、钢筋原材料应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具备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现场复试报告。
3、预埋铁件加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结构优质工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结构工程的评审。
申报参评省结构优质工程,遵循企业自愿原则,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
结构优质工程是四川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
评审标准总分为100分,各检查项目分值见下表。
经专家对工程复查,总得分85以上可推荐至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
序号评价项目权重值分配1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 102 性能检测 153 质量记录 154 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205 观感质量 40第二章结构工程质量评价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项目1.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1)现场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2)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和抽样检验制度;3)岗位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
2.施工现场应配制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配制;2)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配置。
3.施工前应制定较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施工前应制定质量目标及措施。
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方法1.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很好落实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落实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有主要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能基本落实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2.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配置。
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一半及其以上主要工序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主要项目有相应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标准
山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37/T5000-2013 J12471-2013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High Quality ofConstruction Engineering2013-10-17发布 2014-01-01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发布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 (2)2.2 符号 (4)3 基本规定 (5)3.1 申报条件 (5)3.2 质量评价 (6)4 质量保证条件评价 (9)4.1 质量保证条件要求 (9)4.2 评价和得分 (12)5 模板工程评价 (13)5.1质量要求 (13)5.2 评价和得分 (15)6 钢结构制作工程评价 (16)6.1 质量要求 (16)6.2 评价和得分 (17)7 钢筋工程评价 (19)7.1 质量要求 (19)7.2 评价和得分 (22)8 钢结构安装工程评价 (24)8.1质量要求 (24)8.2 评价与得分 (24)9 现场实测评价 (26)9.1 实测项目和检验方法 (26)9.2 评价和得分 (27)10 仪器检测评价 (29)10.1 检测项目 (29)10.2 砌体砂浆强度检测 (29)10.3 混凝土强度检测 (30)10.4 钢筋保护层及现浇板厚度的检测 (31)10.5 评价和得分 (31)11 观感质量评价 (33)11.1 砌体结构工程 (33)11.2 混凝土结构工程 (34)11.3 钢结构工程 (36)11.4 评价和得分 (36)12 安装工程预留预埋评价 (38)12.1 安装要求 (38)12.2 评价和得分 (39)13 质量控制资料评价 (40)13.1 质量控制资料 (40)13.2 评价和得分 (42)附录A 质量综合评审表 (44)附录B 质量保证条件评价打分表 (48)附录C 模板工程评价打分表 (50)附录D 钢结构制作工程评价打分表 (51)附录E 钢筋工程评价打分表 (52)附录F 钢结构安装工程评价打分表 (53)附录G 现场实测评价打分表 (54)附录H 仪器检测评价打分表 (55)附录J 观感质量评价打分表 (56)附录K 安装工程预留预埋评价打分表 (59)附录L 质量控制资料评价打分表 (60)本规程用词说明 (62)引用标准名录 (63)条文说明 (64)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and Symbols (2)2.1 Terms (2)2.2 Symbols (4)3 General Requirments (5)3.1 Declaring Conditions (5)3.2 Quality Evaluation (6)4 Evaluation of Quality Assurance Conditions (9)4.1 Requirement of Quality Assurance Conditions (9)4.2 Evaluation and Scores (12)5 Evaluation of Formwork Engneering (13)5.1 Quality Requirement (13)5.2 Evaluation and Scores (15)6 Evaluation of (16)6.1 Quality Requirement (16)6.2 Evaluation and Scores (17)7 Evaluation of Reinforcement Engineering (19)7.1 Quality Requirement (19)7.2 Evaluation and Scores (22)8 Evaluation of Steel Structure Fabrication and installation (24)8.1 Quality Requirement (24)8.2 Evaluation and Scores (24)9 Evaluation of Site Measurement (26)9.1 Measured Projects and Test Method (26)9.2 Evaluation and Scores (27)10 Evaluation of Instruction Test (29)10.1 Test items (29)10.2 Test of Masonry Mortar Strength (29)10.3 Test of Concrete Strength (30)10.4 Test of cover of reinforcement and thickness ofcast-in-place slab (31)10.5 Evaluation and Scores (31)11 Evaluation of Impressions Quality (33)11.1 Masonry Structure (33)11.2 Concrete Structure (34)11.3 Steel Structure (36)11.4 Evaluation and Scores (36)12 Evaluation of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38)12.1 Installation Requirement (38)12.2 Evaluation and Scores (39)13 Evaluation of Quality Control Data (40)13.1 Quality Control Data (40)13.2 Evaluation and Scores (42)Appendix A Table of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Quality (44)Appendix B Table of Evaluation and score for QualityAssurance Conditions (48)Appendix C Table of Evaluation and score forFormwork Engneering (50)Appendix D Table of Evaluation and score forSteel Structure Fabrication and installation (51)Appendix E Table of Evaluation and score forReinforcement Engineering (52)Appendix F Table of Evaluation and score forSteel Structure Fabrication and installation (53)Appendix G Table of Evaluation and score forSite Measurement (54)Appendix H Table of Evaluation and score forInstruction Test (55)Appendix J Table of Evaluation and score forImpressions Quality (56)Appendix K Table of Evaluation and score for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59)Appendix L Table of Evaluation and score forQuality Control Data (60)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62)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63)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 (64)1 总则1.0.1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鼓励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制定本标准。
优质结构评分标准资料
优质结构工程评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科学地评审我市优质结构工程,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实现检查评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优质结构评审部门对结构工程的检查和评审。
第1.0.3条本标准主要采用质量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质量通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第二章检查分类及评分办法第2.0.1条对建筑工程结构进行质量检查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质量保证条件、工程质量记录、质量特色及文明施工、(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共七张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地基基础结构工程检查项目为(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检查全部项目。
第2.0.2条在质量保证条件、工程质量记录、(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共六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是质量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第2.0.3条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
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
每张检查评分表总得分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第2.0.4条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
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之和不得超过该项目应得分数。
第2.0.5条 在检查评分中,当主控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主控项目小计得分不足主控项目应得分值的80%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得分,同时取消该工程评审资格。
第2.0.6条 汇总表满分为100分。
地基基础结构工程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分别为:(配筋)砌体工程及填充墙砌体工程共50分、混凝土工程50分;主体结构工程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分别为:质量保证条件10分、质量记录10分、质量特色及文明施工10分、(配筋)砌体工程及填充墙砌体工程共35分、混凝土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35分。
主体结构工程同时包括砌体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时,各部分所占分值比重根据工程实际比例情况具体考虑。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结构优质工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结构工程的评审。
三、申报参评省结构优质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
四、结构优质工程为四川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
五、评审标准总分为100分(各检查项目分值见下表),经专家对工程复查,总得分85以上可推荐至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
结构优质工程评价项目权重值分配表第二章结构工程质量评价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项目1、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1)现场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2)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和抽样检验制度;(3)岗位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
2、施工现场应配制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配制;(2)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配置。
3、施工前应制定较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施工前应制定质量目标及措施。
(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方法1、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很好落实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落实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有主要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能基本落实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2、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配置。
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一半及其以上主要工序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主要项目有相应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齐全、可操作性好、针对性强,并认真落实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齐全,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好,并落实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齐全,并基本落实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
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建筑工程类)(征求意见稿)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本省优质结构工程的质量评审标准和评价方法,规范评审工作行为,依据《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现行规范、标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钢结构工程,组织评审省优质结构工程质量奖项。
1.0.3申报参评的建筑结构工程,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1.0.4评审省优质结构工程,应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内容方法和程序,组织初评小组对申报工程在正常施工过程进行随机初评检查评价和推荐,是评审建筑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的基本程序和主要依据。
1.0.5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是我省的结构精品工程。
应按照设计要求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耐久,确保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
1.0.6本标准未纳入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经国家、省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且有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者,经省优质结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可纳入评审。
2基本规定2.0.1参加评审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是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为前提:其申报的结构工程项目,应有明确的质量计划目标和有效的质量保证预控措施;有与工程规模、结构技术专业特点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的过程控制。
2.0.2评审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的结构类别和范围如下:1. 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预制装配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其附属的钢结构、砌体结构工程;2.砌体结构工程,包括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结构、多孔砖砌体结构或其它具备评审条件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3.钢结构工程,包括钢结构构件制作、钢结构安装工程,防腐、防火涂装质量和钢结构工程附属的其它专业结构工程;。
4上述评审范围结构工程附属的地下结构防水工程、回填土工程和隔墙、围护结构、填充墙砌体工程及其它与结构工程质量相关的分部、分项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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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试行)1 总则1.1为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鼓励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及现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
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以下简称“省优质结构”)的评价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3评选“省优质结构”的工程,除按照《评审办法》规定的评价条件、内容、方法和程序进行外,其工程初评和评审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2 基本规定2.1申报省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2. 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3. 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要求;4. 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技术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5. 科技含量较高,应用三项以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6. 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2.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的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列建筑工程,均可依照《评审办法》申报省优质结构:1.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2. 建筑面积在8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3. 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小区组团和单体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1)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2)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小区组团;(3)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
4. 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 规模不满足上列一至四项要求,但具备新型结构体系,质量突出,具有影响性的工程。
2.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1. 原有建筑物改建工程;2. 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3. 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工程;4. 在申报、评审、公示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属实的工程;5. 不符合《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试行)的工程。
2.4 省优质结构的质量评价内容,依据《评审办法》的规定,结合设计功能要求和工程规模、专业技术特点,主要评价分为八个评价部分:质量保证条件、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现场实测、仪器检测、质量控制资料、观感质量、安装工程。
2.5 计分方法每个部分采用100分制,各部分权重值分配见表2-1,八个部分的实得分总和即为工程总评得分。
2.6 申报省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应在工程初评和评审检查时,依照本标准进行评价,其总评得分应达到90分及其以上。
见附表1。
3 质量保证条件评价标准3.1 现场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1. 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应齐全、到位,与项目的规模、结构专业特点相适应,并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质量保证体系应有效运行。
2. 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制度、进场验收制度、抽样检验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3. 具有健全的工序自检制度、工序之间交接检制度、施工过程的抽查制度、重点部位的检查制度以及完工后的质量检验制度等。
4. 岗位责任制度、质量例会制度、奖罚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3.2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测量工、起重、塔吊等垂直运输司机,钢筋、机械、混凝土、焊接、瓦工、防水等主要工种的工人应具有相应的操作上岗证书,人员配备应满足施工的需要。
3.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程序、内容和编制依据应符合有关规定,直接涉及结构工程的内容应符合实际,对结构工程施工具有合理的指导性。
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进度、资源配置、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技术经济指标、施工现场平面图等内容应与工程性质、规模、特点和施工条件具有针对性。
2. 施工方案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针对分部、分项重点工程、关键施工工艺或季节性施工等均有方案和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对项目任务、施工部署、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和材料、质量等具体内容,均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订完成后,首先应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然后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并应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需作较大的变动,应重新报审。
3.4 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施工现场应具有该工程施工涉及到的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标准图集等。
3.5 施工现场物料存放条件情况1. 水泥:水泥在贮存时应保持干燥,贮存水泥仓库的屋顶、外墙不得漏水,地面垫板要离地30cm,四周要离墙30cm,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且不同品种、标号的水泥应分别贮存,不得混杂。
水泥存放期过长,由于空气中的水汽、二氧化碳的作用而降低水泥强度,在一般条件下,三个月后的强度约降低10-20%,时间越长降低越多,因此工地使用的水泥应坚持先到先用的原则。
2. 钢筋:建筑工程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使用合格钢筋。
钢筋原材料进场时,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进行进场复验,核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检查钢筋外观质量和重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钢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的要求。
钢筋原材料进场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加工。
钢筋加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进行。
盘条钢筋调直加工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禁止采用冷拔方法。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应严格按要求控制冷拉率,对HPB235级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4%,对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1%。
钢筋加工应在施工现场进行。
确需委托外加工的,施工单位要与钢筋加工企业签订书面合同,钢筋加工企业要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加工,并对加工后的钢筋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要实行外加工钢筋检测制度,建立外加工钢筋进场台账,并按进场批次再次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钢筋运至施工现场后,必须按批分不同等级、牌号、直径、长度分别挂牌堆放,并注明生产厂家、等级、规格、批号、数量等,不得混淆,且在存放时应保留标牌。
钢筋应尽量堆入仓库或料棚内,在条件不具备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地质坚实的场地堆放,并做好必要的遮挡措施。
堆放时钢筋下面要填以垫木、砖砌台等,使钢筋离地不少于20cm,以防钢筋锈蚀和污染。
钢筋成品要按工程名称和构件名称,按号码顺序堆放,同一项工程与同一构件的钢筋要放在一起,按号挂牌排列,牌上应注明构件名称、部位、钢筋尺寸、钢号、根数、直径等,不得将几项工程的钢筋叠放在一起。
3. 石骨料:砂、石骨料应堆放在底部经硬化好的料池内,在堆放过程中应防止离析和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挂牌堆放。
石子堆放高度不宜超过5m,但对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堆放高度可以增加到10m。
3.6 检查工具施工现场应具有砂浆稠度仪、混凝土坍落度筒、靠尺等检查工具,并应有效运行。
3.7 现场标养室及试块的标注1. 标养室温、湿度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混凝土和水泥砂浆试块标养条件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的环境或水中的标准条件。
水泥混合砂浆试块标养条件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的标准条件。
2. 混凝土和砂浆试块应标注的内容为:工程名称、强度等级、试件代表的详细工程部位(楼层、轴线)、制作日期、养护方式等。
3.8 搅拌站、计量设置、配比标志1. 严格控制混凝土、砂浆的各种材料配合比,在搅拌机旁挂牌公布,并应设专人进行计量,计量均应采用重量比,计量误差不得超过规范的规定。
2. 混凝土搅拌的投料顺序为:石子——水泥——砂子。
水泥砂浆采用机械搅拌时,应先向已转动的搅拌机内注入适量的水,再按配比将水泥和砂子先后投入,视其稠度再加入其余的水量;水泥混合砂浆采用机械搅拌时,应先向已转动的搅拌机内注入适量的水,将砂子和石灰膏倒入搅拌机内,拌合约1分钟左右,再按配比加入水泥和其余的水,搅拌均匀,达到要求稠度。
3. 混凝土和砂浆的搅拌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3.9 创优规划及措施创优规划目标明确,相应措施完善,应有专人负责创优目标管理,实施结果良好。
3.10 现场质量保证条件的评价和得分全数检查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资料,抽查其实施情况,并对每个检查项目进行评价:1. 制度健全,实施结果良好的,评价为“好”,其实得分为应得分的100%;2. 制度基本健全,实施结果基本符合要求的,评价为“一般”,其实得分为应得分的80%;3. 制度不健全,或实施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评价为“差”,其实得分为应得分的0%。
各检查项目的实得分总和除以应得分总和,再乘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的权重值(5分),即为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得分。
质量保证条件评价打分表采用附表2。
4 模板工程评价标准4.1 模板工程的基本要求根据混凝土成型工艺的要求,模板工程宜优选采用传力直接可靠、装拆快速、周转使用次数多的工具化模板和支架体系。
模板应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可周转使用,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并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遇的风荷载和其他荷载。
模板工程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防止施工作业人员坠落和支架失稳坍塌等风险源控制措施,并应充分考虑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要求。
4.2 模板的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基础类别、支承工况、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设计模板的选型、选材和制作量,应力求资金投入合理,兼顾后续工程适用性。
模板规格尺寸宜多标准型、少异型,多通用,多周转次数。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和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4.3 模板制作质量新制作的模板,应进行检查验收和试组装,并按规格类型编号标识,钢模板及其支架、零部件应有防锈蚀措施。
4.4 模板安装质量模板安装,应根据施工方案确保模板的位置线、轴线、标高、垂直度、结构构件尺寸、门窗洞口位置等符合设计要求。
跨度大于等于4m的梁板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至3/1000,起拱线要顺直,不得有折线。
梁、板后浇带处的模板及支架宜与其两侧的模板及支架分开支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