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三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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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通风管理制度
1、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2、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3、巷道贯通制度
4、风量分配和风量测定制度
5、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6、盲巷管理制度
7、双风机双电源管理制度
二、综合防尘
1、防尘管理制度
2、煤层注水管理制度
3、预防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4、测尘制度
5、采掘工作面防尘洒水管理制度
三、瓦斯管理
1、瓦斯检查员管理制度
2、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3、瓦检员请示汇报制度
4、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制度
5、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6、停风停电瓦斯检查制度
7、“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8、通风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四、防灭火管理
1、防火制度
2、灭火制度
3、防止自燃发火管理制度
五、通风区各类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保管制度
2、使用管理制度
3、维修管理
六、“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1、“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分级及分类
2、“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分级责任划分
3、“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程序
4、“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
七、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八、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一、通风管理
一、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要扇风机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同时必须有备用主扇和备用电机,并保证备用主扇能在10分钟内启动。
2、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和回采工作面利用局扇或局扇群通风。
3、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根据井下生产实际情况合理调配,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风速要符合《规程》规定,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
4、矿井主要扇风机必须配备反风设施,反风设施要由矿长组织机电、通风等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矿长组织通风、机电等单位,矿山救护队配合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5、矿井的主要扇风机装置外部漏风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并建立外部漏风检查记录,根据测定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漏风。
6、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7、矿井在投产前,必须进行全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
8、通风部门要根据矿井产量、瓦斯涌出量、采掘部署等情况,制定年度、月度通风计划。年度通风计划要报集团公司通风处备查,保证通风能力
要大于生产能力,否则必须以风定产。
9、井下所有采区必须配置专用回风巷。严禁将一条巷道分为两段,其中一段进风,另一段回风,采区与采区的采掘工作面和回风巷之间严禁贯通。
10、回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进行“一通三防”专项验收,通风、防尘、瓦斯抽采、防灭火、瓦斯监测等系统必须完备,通风人员配备符合规定,风量达到计划指标,由矿通风部门提交验收报告,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每一个掘进(开拓)工作面施工前,都必须按要求编写作业规程,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安装局扇,局扇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
2、局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防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局扇应定期检修和更换,保持完好。
3、局扇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扇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不得小于0.3米,距轨道大于0.5米,且周围要清理干净,无杂物堆积、吸风口前5米内无障碍物和明显断面变化。
4、掘进(开拓)工作面局扇由当班带班长负责管理,其它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且每次开启局扇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瓦斯经允许后方可开启。对每一次局扇无计划停风,都要由安监部门组织分析追查,严肃处理。因检修、检查等原因需停局扇时,须提前向通风部门申请,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5、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风量,只有当全风压供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
6、局扇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吸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5.5千瓦以上的局扇要安装消音器。
7、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施工地点、施工队组、局扇型号、局扇功率、风筒长度、吸风量、出口风量等,并注明填写时间、负责人。
8、一台局扇只能向一个掘进或开拓工作面供风,不允许一台局扇多头供风,一个掘进工作面一般只允许一台局扇供风。当一个掘进工作面用一台局扇仍不能满足通风要求时,必须在制定措施后方允许用两台局扇并联供风,严禁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局扇串联运转共同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9、开启局扇前,由瓦检员检查局扇风机及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若沼气浓度低于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否则,严禁开启。
10、对局扇的供电要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
11、风筒吊挂平直,拐弯处设弯头,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异径风筒要先大后小,不准花接,且必须使用过渡节。
12、队组工作人员要爱护风筒,如有损坏要及时汇报通风调度进行处理。
13、局扇运转过程中,瓦检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局扇运转状况,发现局扇循环风,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并汇报通风区,进行处理;同时瓦检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若风机处气体超过0.5%,必须切断电源,停止风机运转。
14、严格风筒管理,发现破口要及时更换或修补,风筒吊挂要平直,风筒出口风量要满足工作面用风需求,保证瓦斯不超限;压入式通风,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距离都不得超过8米。
15、在地质构造复杂的残采区或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的地方,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掘掘、采掘串联必须有经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采采串联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被串联工作面局扇前5米处必须安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切断被串联工作面内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同时其它有害气体浓度都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16、临时停工的工作面或其它地点,一律不得停风,临时停电或因更换局扇停风的地点,必须断电撤人,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施工队组明确专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设警戒,警戒人员现场交接班。停风时间超过24小时的,必须进行临时封闭。
三、巷道贯通制度
1、巷道贯通必须由生产技术科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内容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透水以及明确现场指挥人员,参加人员岗位分工、职责、应急措施等内容。
2、掘进巷道距贯通巷道20米(综掘巷道相距50米)前,地质部门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向有关单位下发贯通通知单,通风部门接到通知单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编制贯通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措施,并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