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对赵富强等38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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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深宝法刑初字第1670号案件打击报复全过程

(2013)深宝法刑初字第1670号案件打击报复全过程

(2013)深宝法刑初字第1670号案件打击报复全过程打击报复全过程之一:中外网肖斌发了微博称有两人手执富创集团还我妈妈标语游行,深圳市富创橡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人事部骗石龙警务室找到中外网肖斌开展继续教育,中外网肖斌按深圳公安监察处通用标准发了授权书和报价表,深圳市富创橡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刘英娥修改了软件文档印章并下载给了法人代表刘曼莉,刘曼莉与职工不合便到官田派出所报警,官田派出所罗海含着眼泪把中外网肖斌送进了看守所,检察员姚霞以没有资格证为由批准逮捕了中外网肖斌,法官阮志明以诈骗未遂罪审理承认侵犯知识产权,中外网肖斌取保候审出来法院又通知检察员姚霞仍坚持伪造印章罪成立,中外网肖斌声称法院拖延办案时间不是自已打印的,法院同意赔偿中外网肖斌就申报了国家认证。

二次开庭中外网肖斌拒绝出庭并通过网页设计师认证属国家品牌国际标准,法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中外网肖斌以佛教文化和反分裂国家法发文声称原告刘曼莉、民警罗海、检察员姚霞、法官阮志明破坏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检察员罗剑宜宣布姚霞已认罪!打击报复全过程之二:绵阳市芦溪镇邓小丽过生日得罪了二姐夫李军,邓小丽丈夫肖军声称谁看得起吸毒人员李军,李军不服叫表弟朱家宾抢了肖军摩托车又打了个半死,邓小丽报了警救命恩人成了目击证人,目击证人的女儿又是王辉的学生要求用政法教育方式解决,目击证人的女儿在深圳市富创橡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打工叫中外网肖斌发信息说,一千人死完了怎么办,等中外网肖斌公布了消息就骗深圳市富创橡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台商刘曼莉诬告中外网肖斌,中外网肖斌一出来打邓小丽丈夫肖军的电话,结果是邓小丽二姐和李军接电话,李军又打邓小丽电话,邓小丽受到恐吓出了车祸,中外网肖斌的父亲肖庆金又打了肖斌电话,第二天就得了肺气肿,春节肖庆金又打肖斌电话,中外网肖斌的母亲吴贵琼说,有票子叫回去,叫肖军放大声点找到邓小丽了,民警通知台商刘曼莉告肖军敲诈勒索,第二天肖军就宣布肖庆金安埋了。

三大诉讼法比较图表(民诉,行诉,刑诉)

三大诉讼法比较图表(民诉,行诉,刑诉)
回避理 由
期间
回 避 决 定
行政诉讼法 勘验人
民事诉讼法 审判人员、“书翻鉴”、 检侦人员
刑事诉讼法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是本案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 该法官所任职法院案件的诉 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收到决定后 5 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不是向上级)
回避的 复议
回避效 果
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 对于不属于法定情形,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应当在 3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除需要采取紧急措施
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近亲属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可以做的人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和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司法机关的现职人员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其他法院的可以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法官检察官离任两年后离任后不得在原单位担任配偶子女不得在本单位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其所在单位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不能作的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代表人诉讼中的代表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的人注意
讼人、第三人
第三人、诉讼代表人
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上海四个假警察“抓赌”抢劫近20万元被判刑(精)

上海四个假警察“抓赌”抢劫近20万元被判刑(精)

上海四个假警察“抓赌”抢劫近20万元被判刑一个前警察和三个保安,冒充警察上演了两出“抓赌”闹剧,抢劫财物近20万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抢劫罪判处当过警察的刘庆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三名被告人李志强、张朝欣、苑志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0年不等。

现年32岁的刘庆峰原是一名警察,在工作期间屡次违反纪律,经教育、离岗培训限期整改始终未见效,去年6月被公安部门辞退。

同年10月,担任保安工作的李志强、苑志刚、张朝欣等人预谋敲诈翁某的钱财,并拉拢刘庆峰加入。

在刘庆峰的组织和安排下,4人伪造了公安局工作证,准备了警灯、警报器、手铐、车辆,伪造了警用牌照等作案工具。

同年10月17日晚,按照约定,李志强与翁某、夏某等人一起来到上海闵行区一住宅小区内进行赌博。

刘庆峰、苑志刚、张朝欣则驾驶两辆悬挂伪造的公安牌照的轿车,冒充上海市公安局刑警,以抓赌为名进入小区。

当翁某、夏某赌博完毕下楼后,守候在楼下的刘庆峰、张朝欣等人冒充警察强行将两人戴上手铐押入轿车离开小区。

四人以殴打及言语威胁的方法搜尽翁、夏两人身上携带的财物后,刘庆峰又以杀害翁进行恐吓,迫使其打电话通知朋友送来钱款。

翁、夏两人被劫走15万元及手机等物。

同年12月18日晚,他们又在上海松江区同三高速公路泖港段出口拦截郭某等4人乘坐的轿车。

刘庆峰、苑志刚、张朝欣等人再次冒充上海市公安局刑警,以抓赌为名强行给郭某等人戴上手铐,带至闵行区七宝镇,威胁并从4名被害人处劫得现金2.4万元、港币1500元、手机等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庆峰、李志强、苑志刚、张朝欣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鉴于苑志刚具有立功表现,李志强在第二次抢劫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张朝欣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3名被告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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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7 三、对外投资信息 .................................................................................................................................................7 四、企业年报 .........................................................................................................................................................7 五、重点关注 .........................................................................................................................................................8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10 5.11 股权冻结..................................................................................................................................................10 5.12 清算信息..................................................................................................................................................10 5.13 公示催告..................................................................................................................................................10 六、知识产权 .......................................................................................................................................................10 6.1 商标信息 ....................................................................................................................................................10 6.2 专利信息 ....................................................................................................................................................10 6.3 软件著作权................................................................................................................................................11 6.4 作品著作权................................................................................................................................................11 6.5 网站备案 ....................................................................................................................................................11 七、企业发展 .......................................................................................................................................................11 7.1 融资信息 ....................................................................................................................................................11 7.2 核心成员 ....................................................................................................................................................11 7.3 竞品信息 ....................................................................................................................................................11 7.4 企业品牌项目............................................................................................................................................12 八、经营状况 .......................................................................................................................................................12 8.1 招投标 ........................................................................................................................................................12 8.2 税务评级 ....................................................................................................................................................12 8.3 资质证书 ....................................................................................................................................................12 8.4 抽查检查 ....................................................................................................................................................12 8.5 进出口信用................................................................................................................................................12 8.6 行政许可 ....................................................................................................................................................12

上海法院2021年度执行失信联合惩戒五大典型案例

上海法院2021年度执行失信联合惩戒五大典型案例

上海法院2021年度执行失信联合惩戒五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分类】其他正文上海法院2021年度执行失信联合惩戒五大典型案例案例1邱某申请执行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黄牛入罪”切实从源头打击老赖违反限高令基本案情邱某与赵某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邱某于2019年8月将赵某诉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法院)。

经审理,法院判决赵某需归还邱某借款4.1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由于赵某未能履行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暂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且拒不到庭提供财产报告令。

上海宝山法院在将被执行人赵某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

经查,被执行人赵某在被限制高消费后仍多次通过“特殊渠道”订购高铁票,频繁往返徐州、诸暨等地。

2021年2月5日,宝山法院针对被执行人赵某上述规避执行、违反限制消费令的举措,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并处以罚款,并将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宝山法院根据与宝山区公安分局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最终一举将以董某为首的黄牛公司成功打掉。

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伙同他人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应依法惩处。

“枪挑一条线,棒打一大片”,宝山法院决定坚决打断了这条“黄牛”与“老赖“建立的违法链条。

诚信是人民群众敢于创造、乐享收获的压舱石。

诚信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限制高消费令等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更是实现国家诚信体系和法院执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黄牛”堂而皇之地向“老赖”兜售高铁、飞机票,把破坏法院执行当做敛财之道,这无疑是对诚信体系与司法权威的严重挑战。

面对严峻形势,单纯在个案中对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只能是杯水车薪、治标不治本。

要想标本兼治,我们必须调整思路,要与有关部门一道形成诚信合力的闭环,补齐监管漏洞,持续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本案正是利用执行联动机制,对于这些故意规避法院执行的违法行为,追查到底决不放弃,坚决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本市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 老大藏强五罪并罚被判死缓

本市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 老大藏强五罪并罚被判死缓

首版尾版本市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老大”藏强五罪并罚被判死缓□记者 刘海 本报讯 一个以藏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5年前起为害一方,不仅贩卖2000余克海洛因,还在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中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近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这起社会关注的案件作出一审宣判。

经查,被告人藏强于2004年7月起,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本案其他12名被告人,在本市闸北区长安西路地区贩卖海洛因,后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首的具有一定规模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为独占长安西路非法毒品市场,藏强及其主要骨干多次纠集团伙成员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危害一方。

藏强共贩卖海洛因2000余克,在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中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据此,市二中院认定藏强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其以组织领导上述5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其他被告人分别以上述5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无期徒刑不等。

据此前媒体报道,该组织长期以贩卖海洛因为生。

藏强等人多次从他人处购得海洛因2000余克,后加价分包贩卖。

该组织为了贩卖毒品专门购置了电子秤、搅拌机、包装袋等物品,并组织安排团伙成员每天不间断地分三班在闸北长安西路地区销售。

藏强等人贩卖毒品非法赢利160多万元人民币。

藏强等人用这些赃款支付团伙成员工资、医药费,还购买马自达轿车一辆,房屋一套。

作为 “老大”的藏强为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和约束团伙成员,还制定了多条组织 “规矩”,其中包括 “不准以下犯上;不准贪污毒品、毒资,不能丢毒品,丢毒品要赔钱;不干活没有工资,不准发私货;打架时要一起帮忙,不准女人碰钱”等多条 “规定”。

环保专家跌进“钱眼”里市环保局前副局长严舜钧因受贿被判刑11年跌进 “钱眼”里的严舜钧。

反腐月报

反腐月报

反腐月报作者:暂无来源:《廉政瞭望》 2020年第19期履新8个月的厅长,免职2天后被查9月24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书记、厅长肖铮被免去厅长职务。

两天后,甘肃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肖铮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肖铮落马,距其履新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厅长一职仅相隔8个月。

肖铮1968年3月出生,长期在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局工作,今年1月出任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并继续兼任甘肃省核安全局局长。

今年5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了对甘肃的督察通报。

督察指出,该省生态环境总体脆弱、保护任务依然繁重,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差距。

为“黑老大”通风报信,政法委书记领刑17 年月24日,上海杨浦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因受贿,贪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被判有期徒刑17年。

受他指使包庇“黑老大”赵富强的杨浦法院原院长任湧飞同日获刑7年半。

卢焱1967年9月出生,长期在上海市杨浦区工作,2016年11月,他担任杨浦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副局级)。

去年7月,卢焱被查,次月被双开。

经上海二中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9年间,卢焱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79万余元。

2017年10月,卢焱获悉,以赵富强为首的相关公司和个人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存在故意利用案外的公司非法收取并转移巨额房屋租金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下半年,卢焱接受赵富强的请托,向时任杨浦法院院长任湧飞打招呼,使得赵富强的公司得以存续。

2019年上半年,卢焱得知杨浦公安分局已对赵富强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向其通风报信。

同年5月,卢焱得知公安机关即将抓捕赵富强后,于15日上午在自己的办公室内约见赵富强,劝其尽快离沪。

当晚,赵富强等人逃离上海。

次日,公安机关在江苏省泰兴市将赵富强等人抓捕归案。

山西国企两原高管同日落马10月12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山西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创民和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重集团”)原党委常委、董事范卫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昕等肖像权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昕等肖像权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昕等肖像权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肖像权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07【案件字号】(2020)沪01民终415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建韩朝炜潘俊秀【审理法官】何建韩朝炜潘俊秀【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昕;上海聚点广告有限公司【当事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昕上海聚点广告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陈昕【当事人-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聚点广告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吴毅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程华平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万洛民上海市华亭律师事务所;孙佩君上海市华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吴毅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程华平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万洛民上海市华亭律师事务所孙佩君上海市华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吴毅程华平万洛民孙佩君【代理律所】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华亭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聚点广告有限公司【被告】陈昕【本院观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上汽集团公司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过错第三人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证据保全【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本院审理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无误,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现上汽集团公司上诉认为一审判决有误,双方之间不存在使用期限约定,应当向第三人主张,一审判决赔偿金额缺乏依据。

企业信用报告_宁夏天弘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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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6 三、对外投资信息 .................................................................................................................................................7 四、企业年报 .........................................................................................................................................................7 五、重点关注 .........................................................................................................................................................8
5.1 被执行人 ......................................................................................................................................................8 5.2 失信信息 ......................................................................................................................................................8 5.3 裁判文书 ......................................................................................................................................................8 5.4 法院公告 ......................................................................................................................................................8 5.5 行政处罚 ......................................................................................................................................................8 5.6 严重违法 ......................................................................................................................................................9 5.7 股权出质 ......................................................................................................................................................9 5.8 动产抵押 ......................................................................................................................................................9 5.9 开庭公告 ......................................................................................................................................................9

11.1社会发展的规律(2015)

11.1社会发展的规律(2015)

三、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
1、社会发展的实现形式
(1)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发
展的过程是曲折的。
(2)实现方式:社会发展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
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在社
会基本矛盾的不断解决中实现的。
2、阶级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
(1)阶级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 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2)实现方式:在阶级社会里,基本矛盾的解决主要 是通过阶级斗争实现的。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3、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新闻背景:10月29日, 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 指出:促进人口均衡 发展。坚持计划生育 的基本国策,完善人 口发展战略。全面实 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 朋友圈被二胎 个孩子政策。 刷屏了说明了
什么?
社会存在
社会意识Βιβλιοθήκη 四单元认识社会与价值选择第十一课
寻觅社会的真谛
第四单元
认识社会和价值选择
辩证唯物论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联系、发展、全面)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辩证唯物 主义
(整个世界)
唯物辩证法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实践与认识
的辩证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
(人类社会)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二)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 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及规律) (三)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实现方式
(二)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上层建筑 决定 决定 生产力 反作用
意识形态 制度和设施 反作用
生产关系 · 经济基础
3、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和基本规律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 层建筑的矛盾,是贯穿人类社会始终的基本矛 盾。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是 在任何社会中都起作用的普遍规律。

赵国堂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治安行政处罚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赵国堂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治安行政处罚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赵国堂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治安行政处罚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18【案件字号】(2020)沪03行终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丁晓华程黎鲍浩【审理法官】丁晓华程黎鲍浩【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国堂;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韩琦;赵振坤【当事人】赵国堂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韩琦赵振坤【当事人-个人】赵国堂韩琦赵振坤【当事人-公司】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赵国堂;韩琦;赵振坤【被告】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本院观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以及《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上诉人徐汇公安分局具有作出本案被诉处罚决定的职权。

上诉人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发生在行驶中的车辆上,尔后车辆停靠在徐汇区枫林路派出所,故被上诉人有权作出被诉处罚决定。

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上诉人拒绝陈述其伤害原审第三人的事实,但其实施的违法行为,有被侵害人陈述、照片、验伤单及证人证言等证据为证,上诉人认为上述证据不可采信,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予以证实。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行政拘留拘留管辖第三人证人证言反证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以及《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上诉人徐汇公安分局具有作出本案被诉处罚决定的职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上诉人赵国堂故意伤害原审第三人的事实有被侵害人的指认、照片、验伤通知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足以证明上诉人存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且已造成受害人外伤的事实。

青浦区法院对失信自然人冯玮执行处理公告

青浦区法院对失信自然人冯玮执行处理公告

标题:深度解读青浦区法院对失信自然人冯玮执行处理公告在当今社会,信用是最基本的社会规范之一,而失信行为对社会和个人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近日青浦区法院发布了对失信自然人冯玮的执行处理公告,引起了广泛关注。

通过对这一公告的深度解读,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失信行为对社会和个人的影响,以及法院对失信行为的处理方式,从而引起更多对信用的重视和对失信行为的警惕。

一、失信自然人冯玮执行处理公告浅析1. 公告概述在青浦区法院发布的失信自然人冯玮执行处理公告中,详细列出了冯玮的失信行为和相关的处理方式。

冯玮因拖欠债务并且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导致债权人无法正常行使权益,最终被列入失信名单,并受到了法院的强制执行处理。

2. 失信行为影响失信行为会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个人在失信行为受到处理后,将面临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

而社会也会因为失信行为而导致经济秩序混乱,降低整体信用水平,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二、深入解读失信自然人冯玮执行处理公告1. 失信行为的危害失信行为的严重危害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不仅对债权人造成损失,还会对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不良影响。

法院对失信行为的处理也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2. 法院处理方式的意义青浦区法院对失信自然人冯玮进行强制执行处理,不仅是对冯玮个人的警示和处理,更是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和经济秩序。

只有借助法院这样的权力机构,才能有效地制止失信行为的蔓延,并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三、回顾与总结通过对失信自然人冯玮执行处理公告的深度解读,我们不仅更好地了解了失信行为的危害和影响,也明白了法院对失信行为的处理方式及其意义。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妥善处理自己的信用,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因为失信行为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社会也需要不断加强对信用建设和法律执行的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环境。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失信行为,我认为法律和法规的约束力是非常重要的。

袁诚家凭什么申请37亿巨额国家赔偿?

袁诚家凭什么申请37亿巨额国家赔偿?

袁诚家凭什么申请37亿巨额国家赔偿?作者:徐豪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48期近日,对于袁诚家、谢艳敏申请国家赔偿37.3亿元案的复议申请,公安部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这一备受关注的“黑老大”申请巨额国家赔偿案原本预计2017年11月出结果,现在看来还要再等一等。

“我们正在根据程序补充材料。

”该案代理律师、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对于舆论对袁诚家“黑老大”身份的关注,王殿学显得很淡然,“这都是依法提出的要求,申请国家赔偿和当事人是不是‘黑老大’其实没有多大关系,而且这几年来中央在产权保护领域也不断出台了新政策,只要是应该偿还的,就应该依法偿还。

”提起37亿国家赔偿始末根据公安机关通报和央视报道,2010年11月11日,袁诚家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2014年1月24日,袁诚家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被营口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他的妻子谢艳敏也获刑3年5个月。

法院还判决追缴、没收该组织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包括20多家企业,企业账户内的存款和企业车辆30台。

检方公诉书显示,自2002年以来,袁诚家、杜德福等人采取“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非法手段将触角伸向辽宁本溪、鞍山和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的矿山开采、选矿加工、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等经济领域,疯狂敛财、扩张资本,至案发前,总资产累计达20亿元。

该团伙共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起严重暴力犯罪,致2人死亡,10人重伤,14人轻伤,2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2015年11月,辽宁省高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判决,终审维持袁诚家等人的量刑不变,同时判决对袁诚家被查扣的部分财产予以返还。

终审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袁诚家的17家企业及其企业账户资金等,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及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关联性,将这些企业及企业账户资金、车辆及冻结资金、其他资金部分予以追缴、没收不当,判决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依法返还。

2010年6月份大要案摘报

2010年6月份大要案摘报
庭 宣布此 案将择 期 宣判 。
裕 牟 取不 正 当利益 。 为此 , 靳红 利 收受 黄光 裕及 其 委托 许钟 民 给予 的银行 卡及 现金共 1 0 元 。靳红利 称 10万元 是黄光 裕 5万 5 交 给他 用来 打 点其 他人 的 , 否 认在 吃饭 过程 中请相 关税 务 人 还 员 照顾 国美 电器 。但 检 察机 关查 明 , 红利 将 两笔 共计 10万 靳 5
际 付款 4 元 。此外 , 万 田风 德另有 人 民币 10 万元 及 3 3 美 8余 83
元 的财产 , 不能 说明合 法来 源 。
告人 陈益浪先 后 l 次非 法收受 王某 、 3 肖某 、 雷某等人所 送现金 共
计 14万元人民币。 4
由宁夏 石 嘴 山市检 察院 立案 查处 的 田风 德 受贿 罪 、 巨额 财
决 定 由天津 经 济技 术 开 发 区投 资有 限 公 司 出资 购买 无 实 际 资
科 长梁 丛林 、 作人员 凌伟 。 工 分别 与黄 光裕见 面 。并 要求上 述税
务 人 员在 对 国美进 行税 务 检查过 程 中给 予关 照 , 国美 及 黄光 为
产 的天 津星运 集 团有 限公 司股权 ,造成 国有资 产人 民 币 2 亿 . 2 元 的损失 , 以受贿 罪 、 用职 权罪追 究皮 黔生 的刑事 责任 。法 应 滥
原 常委 、天津 滨海 新 区管理 委 员会原 主任皮 黔 生涉 嫌 受贿 、 滥
用职 权一案 。 沈 阳市 人 民检察 院起 诉 指控 :9 5年 至 2 0 19 0 5年 间 . 皮黔 生
利用 担任 天津 经济 技术 开发 区管理委 员 会主 任 、 天津 滨海 新 区
管理 委员 会主 任 的职务 便利 , 为他 人牟 取利 益 , 法索 取 、 受 非 收

赵强生与万培根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赵强生与万培根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赵强生与万培根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9【案件字号】(2020)沪02民终392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邬梅张志煜易苏苏【审理法官】邬梅张志煜易苏苏【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赵强生;万培根【当事人】赵强生万培根【当事人-个人】赵强生万培根【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赵强生【被告】万培根【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赵强生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法官助理严姚萍【更新时间】2022-08-24 00:09:19赵强生与万培根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沪02民终3926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赵强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万培根。

审理经过上诉人赵强生因与被上诉人万培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9)沪0101民初209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赵强生未缴纳上诉费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赵强生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法官助理严姚萍落款审判长邬梅审判员张志煜审判员易苏苏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书记员严姚萍附法律依据附:相关法律条文附:相关的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一审宣判时或者判决书、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

中山市多美化工有限公司与赵元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中山市多美化工有限公司与赵元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中山市多美化工有限公司与赵元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08【案件字号】(2020)粤20民终741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雪燕胡怡静张荣【审理法官】杨雪燕胡怡静张荣【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山市多美化工有限公司;赵元强【当事人】中山市多美化工有限公司赵元强【当事人-个人】赵元强【当事人-公司】中山市多美化工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徐涤栩广东载信律师事务所;宋永进辽宁同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涤栩广东载信律师事务所宋永进辽宁同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涤栩宋永进【代理律所】广东载信律师事务所辽宁同振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中山市多美化工有限公司【被告】赵元强【本院观点】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争议焦点为赵元强是否应向多美公司返还借款360333.62元及相应利息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争议焦点为赵元强是否应向多美公司返还借款360333.62元及相应利息的问题。

从已查明的事实可知,赵元强是作为多美公司的区域经理,为了该司业务拓展的需要才填写借支单向该司支取涉案款项,所以,一审法院认定赵元强与多美公司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是正确的,本院予以维持。

因此,一审法院在多美公司坚持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主张权利的情况下驳回该司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综上所述,上诉人多美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916元(上诉人中山市多美化工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中山市多美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马姚某某、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等行政案

马姚某某、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等行政案

马姚某某、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等行政案文章属性•【案由】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号】(2023)最高法知行终42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23.09.22正文马姚某某、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等行政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最高法知行终42号上诉人(一审原告、无效宣告请求人):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工业园××镇××路。

法定代表人:LeeCheeKong,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宇航,北京市万慧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立喆,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申长雨,该局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佳,该局审查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可,该局审查员。

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专利权人):马姚某某,男,1987年11月24日出生,回族,住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镇××村委××组××号。

上诉人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一审第三人马姚某某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涉及专利权人为马姚某某、名称为“啤酒罐”的外观设计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

针对嘉士伯公司就本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4675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维持本专利权有效;嘉士伯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于2022年6月28日作出(2021)京73行初2743号行政判决,判决驳回嘉士伯公司的诉讼请求;嘉士伯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陆涛赌博案(建公(梅)行罚决字[2021]01212号)

陆涛赌博案(建公(梅)行罚决字[2021]01212号)

陆涛赌博案(建公(梅)行罚决字[2021]01212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建公(梅)行罚决字[2021]01212号
【处罚日期】2021.05.27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浙江省建德市公安局梅城派出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杭州市
【处罚对象】陆涛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8:21:59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4月22日晚上,陆涛伙同骆**、曾**、邵**等人在邵**位于建德市梅城镇总府街的“**酒铺”店内,由邵**提供场地、赌具,骆**、唐**、曾**等人轮流坐庄,以“筒子功”每次下次100元至数千元不等的方式进行赌博。

经查陆涛的行为属情节严重。

陆涛属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违法治安管理的,对其从重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陆涛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德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行政拘留送建德市拘留所执行。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赵某与姜某柏、上海鹏某(集团)有限公司、高某中及美国M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纠纷案

赵某与姜某柏、上海鹏某(集团)有限公司、高某中及美国M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纠纷案

赵某与姜某柏、上海鹏某(集团)有限公司、高某中及美国M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股东出资纠纷•【案号】(2006)沪高民四(商)终字第19号•【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正文赵某与姜某柏、上海鹏某(集团)有限公司、高某中及美国M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纠纷案【基本案情】M公司是根据美国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姜某柏、高某中系M公司股东,高某中任公司总裁。

赵某与姜某柏、高某中及上海鹏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M公司向赵某增发价值400万美元的新股,姜某柏、高某中应保证收到增资款后两个月内完成以赵某名义对M公司的增资,确保赵某成为M公司新股东及董事、享有股东权利与董事职权。

上海鹏某公司为姜某柏、高某中履行合同提供担保。

合同约定关于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随后,赵某依约将人民币3304万元汇款至指定账户。

2002年4月9日赵某获得M公司股权证明一份,高某中在“总裁”处签名。

2002年4月18日、5月22日,高某中召集电话会议分别通过增资提案、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2002年5月23日,M公司召开特别股东会议,决定选举赵某为公司董事会成员。

截至2002年4月5日的M公司股东名册上,赵某被列为“已缔约,但尚未签发股票”的股东。

后各方就赵某是否具有M公司股东身份产生争议,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姜某柏、上海鹏某公司、高某中返还人民币3304万元、支付利息及相应罚息。

【裁判结果】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赵某出资后是否已成为M公司股东、董事,即姜某柏、高某中是否履行了以赵某名义增资并确保其成为M公司股东、董事的义务。

由于公司股东、董事身份的认定应受法人的属人法支配,故应适用美国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及相关判例。

首先,就股东身份而言,根据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第158条规定,公司股份应当由凭证加以证明,除非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规定公司股份中的一部分、全部或者某一类的股份属于无需取得凭证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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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中院对赵富强等38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赵富强等3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组织卖淫、诈骗、强迫交易、受贿、行贿等罪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

上海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起,赵富强纠集其他被告人,并在其统一组织、领导下,在从事商铺租赁过程中通过欺诈手段霸占垄断房源、暴力威逼解决租赁纠纷扩充经济实力,还通过长期行贿、吃请、提供嫖宿等手段,拉拢、腐蚀其所在地国家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有关工作人员。

赵富强等人还创设了“套路租赁”等手法,从2014年6月至案发,该组织共涉及诈骗罪84起、强迫交易罪15起、敲诈勒索罪6起、寻衅滋事罪7起等,严重破坏了所在区域的生产、生活秩序。

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赵富强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先后对被害人姜某某等5人多次实施奸淫。

2014年10月起,赵富强组织还多次诈骗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5400余万元。

自2010年至案发,被告人赵富强伙同他人招募、管理、控制多名女性为其组织从事卖淫活动。

2014年3月,被告人赵富强指使他人盗窃价值7.9万余元物品。

自2007年至案发,被告人赵富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由其本人或者通过他人向9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近200万元等。

上海二中院据此认定赵富强等38名被告人的行为共同或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组织卖淫、诈骗、强迫交易、受贿、行贿等十一项罪名。

上海二中院依法对赵富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淫乱罪、行贿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赵富强限制减刑。

上海二中院对其他37名被告人分别在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之间量刑。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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