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课时核算标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课时)核算标准
为了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劳好多得,客观公正地衡量教师的工作量,使教师工作量基本趋于合理,本着客观性、可行性和可比性的原则,对我校全体教师的工作量做出定量指标与定量标准。 一、学科标准系数(A ):
根据各学科的难易程度,把学科的完整教学过程看成备、教、改、考、辅、
二、班容量标准系数(B ):
由于班容量不同,工作量大小也不同,以45人为标准,各班参照得出班容量标准系数(表二):
三、周课时
(C ):
C =∑A ×B ×实际任课节数
四、学校分管工作和兼职工作周标准课时数(D ):
根据各职能工作的特点,分别赋予相当的周标准课时数(表三):
五、周工作课时总量(E):
E=C+D
六、人均周标准课时:
人均周标准课时=全校在编教师周工作课时总量÷全校在编教师总人数七、本方案自2010年5月1日开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