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等截面及等强度代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钢筋等截面及等强度代换
钢筋等截面及等强度代换
钢筋理论重量:
理论重量=0.00617*d^2(kg/m)
强度系数(设计强度):
Ⅰ级钢 2.4
Ⅱ级钢 3.4
Ⅲ级钢 3.8
(1)等截面代换:一般指原设计钢筋和代换钢筋的材质(设计强度)相同,但直径不同时的代换,其计算公式为:
代换钢筋间距=(代换钢筋理论重量/原设计钢筋理论重量)*原设计间距
[例]某设计采用了圆10钢筋,间距180mm配筋,因圆10钢筋无货,拟用圆8代换,代换钢筋的间距应是多少?
代换钢筋间距=0.395/0.617*180=115(mm).........
当施工中遇有钢筋的品种或规格与设计要求不符是,可按钢筋等强度代换、等面积代换原则代换:
1、等强度代换:当构件受强度控制时,钢筋可按强度相等原则进行代换;即不同钢号的钢筋按强度相等的原则代换。即代换后的钢筋强度应大于或等于代换前的钢筋强度;
2、等面积代换: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钢筋可按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即同钢号的钢筋按钢筋面积相等的原则代换;
3、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代换后进行雷锋宽度或挠度验算;
4、代换后的钢筋应满足构造要求和设计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钢筋代换时,必须要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代换材料性能,并严格遵守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各项规定;凡重要结构中的钢筋代换,要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1)、对某些重要的构件,如吊车梁、薄腹梁、桁架弦等,不宜用一级光圆钢筋代替二级带肋钢筋;
(2)、钢筋替换后,应满足配筋构造规定,如钢筋的最小直径、间距、根数、锚固长度等;
(3)、同一截面内,可同时配有不同种类和直径的代换钢筋,但每根钢筋的拉力不应过大,以免构件受力不匀;
(4)、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代换,以保证正截面与斜截面的强度;
(5)、偏心受压构件分别代换;
(6)、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控制时,如以小直径钢筋代换大直径钢筋,强度等级低的钢筋代换强度等级高的钢筋,则可不作裂缝宽度验算;
【质量验收要求】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相关规范要求】
①《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11.2.2 结构构件中的普通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HRB400、HRB335级钢筋;箍筋宜选用HRB335、HRB400、HPB235级钢筋。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代替
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抗震构造措施的要求。
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3.9.4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抗震构造措施的要求。
【施工工艺与技术】
(一)钢筋代换原则
当施工中遇有钢筋的品种或规格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钢筋代换:
(1)等强度代换:当构件受强度控制时,钢筋可按强度相等原则进行代换。
(2)等面积代换: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钢筋可按面积相等原则进行代换。
(3)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代换后应进行裂缝宽度或挠度验算。
(二)钢筋代换方法
钢筋代换的方法有以下3种:
(三)代换注意事项
钢筋代换时,必须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代换材料性能,并严格遵守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各项规定;凡重要结构中的钢筋代换,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1)对某些重要构件,如吊车梁、薄腹梁、桁架下弦等,不宜用HPB235级光圆钢筋代替HRB335和HRB400级带肋钢筋。
(2)钢筋代换后,应满足配筋构造规定,如钢筋的最小直径、间距、根数、锚固长度等。
(3)同一截面内,可同时配有不同种类和直径的代换钢筋,但每根钢筋的拉力差不应过大(如同品种钢筋的直径差值一般不大于5mm),以免构件受力不匀。
(4)粱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代换,以保证正截面与斜截面强度。
(5)偏心受压构件(如框架柱、有吊车厂房柱、桁架上弦等)或偏心受拉构件作钢筋代换时,不取整个截面配筋量计算,应按受力面(受压或受拉)分别代换。
(6)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控制时,如以小直径钢筋代换大直径钢筋,强度等级低的钢筋代替强度等级高的钢筋,则可不作裂缝宽度验算。
【质量通病与防治】
(一)柱子受力筋代换后截面不足
1.现象
绑扎柱子钢筋骨架时,发现受力面钢筋不足。
钢筋代换
【质量验收要求】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相关规范要求】
①《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11.2.2 结构构件中的普通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HRB400、HRB335级钢筋;箍筋宜选用HRB335、HRB400、HPB235级钢筋。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代替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抗震构造措施的要求。
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3.9.4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抗震构造措施的要求。
【施工工艺与技术】
(一)钢筋代换原则
当施工中遇有钢筋的品种或规格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钢筋代换:
(1)等强度代换:当构件受强度控制时,钢筋可按强度相等原则进行代换。
(2)等面积代换: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钢筋可按面积相等原则进行代换。
(3)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代换后应进行裂缝宽度或挠度验算。
(二)钢筋代换方法
钢筋代换的方法有以下3种:
1、当结构构件是按强度控制时,采用等强度代换原则;
A2×f2≥A1×f1
其中,A、f分别代表钢筋的面积和设计强度
角标1、2代表原钢筋设计和代换后的状态
2、当结构构件采用最小配筋率控制时,采用等面积代换原则;
A2=A1
其中,A代表钢筋的面积
角标1、2代表原钢筋设计和代换后的状态
3、当结构构件按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钢筋的代换采需进行裂缝宽度或挠度验算。
(三)代换注意事项
钢筋代换时,必须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代换材料性能,并严格遵守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各项规定;凡重要结构中的钢筋代换,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1)对某些重要构件,如吊车梁、薄腹梁、桁架下弦等,不宜用HPB235级光圆钢筋代替HRB335和HRB400级带肋钢筋。
(2)钢筋代换后,应满足配筋构造规定,如钢筋的最小直径、间距、根数、锚固长度等。
(3)同一截面内,可同时配有不同种类和直径的代换钢筋,但每根钢筋的拉力差不应过大(如同品种钢筋的直径差值一般不大于5mm),以免构件受力不匀。
(4)粱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代换,以保证正截面与斜截面强度。
(5)偏心受压构件(如框架柱、有吊车厂房柱、桁架上弦等)或偏心受拉构件作钢筋代换时,不取整个截面配筋量计算,应按受力面(受压或受拉)分别代换。
(6)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控制时,如以小直径钢筋代换大直径钢筋,强度等级低的钢筋代替强度等级高的钢筋,则可不作裂缝宽度验算。
一、对设计图纸的会审不到位
施工单位的职责是按图施工,但施工单位也有责任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图进行工艺性会审,对出现在设计图纸中不完善、不明确或不适合施工、不符合规范的方面提出来(特别是对强制性条文)以期与设计单位商讨修改。如果不将发现的问题提出来,那么工程在施工过程和验收方面就带来困难,施工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造成隐患。
我们检查工程质量中,发现设计图纸中经常出现以下一些问题:
第一、设计图纸应用规范不齐全、不正确。
如有的设计说明使用了过时的、已经废止的标准;有的材料牌号、等级不全、高强螺栓、普通螺栓和焊接连接点的标记不明确或未显示。对各类高强螺栓、普通螺栓、栓钉、拉铆钉及其垫圈的规格、型号、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