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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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几点建议
童声龙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重要保障,以科技进步为重要支撑,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1.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数;建筑施工特、一级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覆盖到企业的所有项目,并建立检查情况记录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公司委派制度,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均由施工企业直接支付。要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2.领导带班和项目负责人在岗制度的落实。要强化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气候条件下,施工企业要实行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每人每个月要带队一次到所属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记录归档。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上岗打
卡制度;在重要工程、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到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对未能执行带班和打卡制度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记有关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凡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在现场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切实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制止和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积极推行安全评价和风险评估制度。全面推动利用风险识别技术,积极开展安全评价和风险评估管理,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数据监测台账,实行分类监控,分级管理,有效落实重大隐患的预控、预警机制。
4.树立“零伤亡”安全理念。把人的生命作为核心价值目标,以此为基点设计安全制度、机制、措施和方法,纠正安全事故不可预测、难以防控的工作认识,广泛开展“零伤亡”施工现场、“零死亡”企业和“零死亡”区域活动。
5.深入推进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012年底前,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合格率”要达到100%;
6.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评价和监控信息平台。要把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评价和监控信息平台作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挂钩
7.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和职业健康活动,大力弘扬以安全和健康为第一价值观,以人的安全素质为核心,以自觉的安全行为和高标准的安全生产环境及作业条件为表征的安全文化建设。
8.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管理。现场管理的监控点很多,我们认为管理资料是关键点,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培训、处罚、规范文本)根除资料中的假、编、造现象。有些资料的错误显而易见,充分反映了企业不重视此项工作,也反映了我们监管力度不够。凡进行监督检查均应把检查核对资料与现场检查更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对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可保证执行标准、强化责任制管理,对现场安全管理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9.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负责人和所有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培训。严格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凡发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将作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处理。逐步推行农民工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
10.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科学开展事故救援。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以文件形式或在承包合同中赋予施工现场班组长(施工队长)在遇到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与监管部门的应急预案保持有效衔接。项目部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事故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11.加大安全科技研发和创新力度。注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加大政府和企业投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技和管理课题的科研工作,在地下暗挖、新型模板支撑、悬挑脚手架、安全保险装置、设备安全性能检测等方面重点突破,依托科技进步提升建筑安全技术水平。
12.改进安全检查方式,切实清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完善“巡查制度”,将不定期抽查与定期拉网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常抓不懈。在检查内容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自保体系和施工现场安全自保体系的建立、运转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在检查手段上,采用先进仪器设备改变眼观目测的落后现状,使检查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不留死角。
13.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建筑事故统计表明,建筑施工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坍塌被称为建筑业五大伤亡事故。因此,在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有目的和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防施工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物体打击和防机械伤害等为重点内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以及对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等情况的专项整治,从而使安全监管工作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最终达到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和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