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椒小竹笋企业标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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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笋操作基准书

竹笋操作基准书

工艺解释:1.原料验收:按1~3%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颜色、杂质、老杆;2.浸泡:分三次浸泡,第一次浸泡是脱硫,去异味,第二次浸泡是调味浸泡,泡椒竹笋经第三次浸泡后进行脱水再调味,山椒竹笋浸泡完后可以直接包装;3.调味:将浸泡入基础味的竹笋再进行调味,按规定添加炒制调料;4.包装:按产品的规定的要求进行计量、装袋、封口真空包装;5.杀菌:根据产品特性的要求选择杀菌温度和时间;6.装箱:按产品的规格及装箱的要求装箱;7.入库:按叠码的要求整理入库;8.出厂:经检验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按销售订单出厂发给客户;竹笋操作流程1.浸泡:1.1在浸泡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1.2根据原料先进到先生产的原则,将解开竹笋袋,不准用刀片将编织袋划开,那样会导致编织袋残留碎片落入原料内,增加产品的杂质,1.3浸泡时竹笋和水的比例是3∶7,浸泡时间常规为3天,第一天浸泡,第二天换水加温继续浸泡,第三天换水加温,再将浸泡好的竹笋,舀入需要浸泡入味汤里,(泡椒竹笋舀入盐水汤中,山椒竹笋舀入山椒汤中),浸泡入味的竹笋时间为10小时以上,1.3.1泡椒竹笋的入味浸泡,入味的盐水是泡菜坛的盐水,泡菜盐水需要一个星期以上方可使用,1.3.2山椒竹笋的浸泡,用熬制的山椒汤浸泡,(山椒汤的熬制,按配方量放水,加入山椒,熬制25分钟加入固体粉料,再加入乳酸、醋酸、黄酒,熬汤的时间为30分钟,熬制过程中经常搅动汤料,让山椒全部掩盖在汤泡下,熬制好的汤一锅分两桶,根据竹笋浸泡的数量计划熬制山椒汤的数量,)1.4泡椒竹笋基础入味后,重新装入编织袋中脱水,脱水水分的把控在于压榨,泡椒竹笋的水分控制在80%,山椒竹笋浸泡好后装入盆运入包装班进行包装,包装参照泡椒竹笋的包装流程操作,2.调味2.1拌料前准备好卫生工作及工器具、不锈钢盆、推车、调味料,检查搅拌机的运转,2.2将浸泡好的竹笋(泡椒竹笋)进行计量,每一次搅拌为65斤,加入油辣椒搅拌,搅拌机将物料正反搅拌均匀倒入不锈钢盆中,2.3将搅拌好的产品推入包装班进行包装3.装袋:3.1用干净的毛巾把操作台擦拭干净,在用消毒毛巾擦,再将拌好的金针菇倒入台面,台面的两端摆放电子称,3.2拿包装袋时确认好打印的日期,日期的排列顺序为“年、月、日、班组编号”3.3在装袋之前将电子称校准为“0”后,按产品的规格的要求进行计量,并将不合格的原料或异物挑出,3.4包装袋放在物料斗的下方,袋口对准物料斗口,袋口不能沾油(否则会影响封口),装好产品的袋整齐放入塑料框中转入下一个环节,3.5装好产品的袋子换放在拍包台,用手拍打包装袋,将里面的产品拍散、拍平、物料拍散到袋子的克重处,3.6将拍好包的产品转入封口机处进行抽真空、封口,封口的同时控制好温度,加热温度常规控制在中档,如果机台是冷机将先预热,预热为3个回合,再单包试机,真空封口后用手撕袋口,不能直接撕开视封口较好,3.7需要封口的产品平衡的放在真空机的加热条上,再用钢丝或橡筋压住袋口,3.8包装完后,对操作台进行清洗干净,消毒,3.9包装好的产品收进塑料筐内;待下一个环节,4杀菌:4.1采用水杀菌的产品(蔬菜产品),其杀菌方式是,不锈钢桶内装满清水,将气管放入桶内,倒入产品,水沸腾后计时4分钟,4.2在水煮杀菌时,放入150ml稀释的洗洁液,去掉外表的油脂,4.3把冷却好的产品分类,进入脱水机脱水,再输送到包装间,将产品分散在各个凉床,5.装箱:5.1凉床上的产品按正面层叠,每手每层10包,整齐有序装入箱中,5.2捡袋时要将产品中有异物、漏油、漏气等不合格的产品隔离分开,按不合格处理,5.3把箱整齐放在垫板,每个垫板叠码为10层。

团体标准《腌渍辣椒制品》编制说明

团体标准《腌渍辣椒制品》编制说明

团体标准《腌渍辣椒制品》编制说明一、团体标准制定的背景《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发酵辣椒制品》DBS52/012-2016(代替DB52/457-2004)的发布实施,得到了全省辣椒制品生产企业的广泛应用。

但是,近期由于我省辣椒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小米辣泡椒”产品在使用贵州地方标准“发酵辣椒制品”时,发生同一产品由于各地监管部门和检测机构对执行标准归类的理解不同,使得检测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的完全相反结论,造成监管部门监抽这类产品时把握的标尺不统一,如此将会对我省几十家类似生产企业生产的泡椒、糟辣椒等产品行业造成巨大的损害。

“泡椒、糟辣椒”产品的在工业化生产时,大多须要加防腐剂,才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稳定性和产品货架期。

我省DBS52/ 012-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发酵辣椒制品》,由于标准名称上有“发酵”二字,有的检测机构就按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发酵蔬菜制品要求,不得检出防腐剂。

为了贵州省辣椒制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原贵州省卫计委为此发布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发酵辣椒制品》(DBS52/012-2016)第1号修改单(2018年5月3日第1号公告)。

修改内容为:将原DBS52/012-2016中5.6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相关规定”修改为“5.6.1产品分类为4.1.1–4.1.4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GB 2760中腌渍的蔬菜的规定;5.6.2产品分类为4.1.5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GB 2760中酱及酱制品规定。

”修改单明确了“糟辣椒(剁辣椒)、风味油酸辣、泡椒、辣椒酱”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GB 2760中腌渍的蔬菜的规定。

根据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术语和定义中2.1酱腌菜“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腌渍和酱渍加工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如酱渍菜、盐渍菜、酱油渍菜、糖渍菜、醋渍菜、糖醋渍菜、虾油渍菜、发酵酸菜和糟渍菜等”。

食品辣椒的企标

食品辣椒的企标

QC/INT 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C/INT001-2008辣椒制品2008-11-20发布2008-12-01实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的客户提出的要求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辣椒制品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辣椒制品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干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辣椒制品。

2 规范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729.1 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T 12729.1—2008,ISO676:1995,NEQ)GB/T 12729.2 香辛料和调味品取样方法(GB/T 12729.2—2008,ISO948:1980,NEQ)GB/T 5009.3—200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干燥法)GB/T 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GB/T 12729.7—2008,ISO928:1997,NEQ) GB/T 12729.9 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GB/T 12729.9—2008,ISO930:1997,MOD)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第75号令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外观质量指辣椒制品的形状、色泽和清洁度。

3.2 色泽指产品的正常颜色和清洁度。

3.3 清洁度指产品外表的光洁度和灰尘等附着物的污染程度。

3.4 气味指辣椒制品特有的刺鼻味,会引起打喷嚏,但不令人不愉快的气味。

3.5 滋味指辣椒制品正常的带刺鼻性的辛辣味。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泡椒蔬菜制品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泡椒蔬菜制品

3.7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DBS50/ 005—2011 3.8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方法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
4 检验规则
4.1 组批 以同一班次、同一配方、同一批原料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同一批产品。

DBS50/ 005—201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泡椒蔬菜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泡椒蔬菜制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蔬菜为主要原料,辅以泡椒,经整理、煮制、泡制、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泡椒蔬 菜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要求
3.1 原辅料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DBS50/ 005—2011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色泽 气味及滋味 组织形态 杂质
要求
检验方法
具有该产品固有色泽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将样品置于洁净白色容器中,在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t12457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形基本规则

泡菜企业标准

泡菜企业标准

公司企业标准人参泡菜有限公司发布我公司生产的泡菜是以白菜、白萝卜等新鲜蔬菜以及人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梨、苹果等水果及虾露、鱼露等),经食盐或食盐水泡渍发酵,调味或不调味等加工而制成的泡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

特制定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质量检验、贸易及仲裁的依据。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泡菜的分类、术语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蔬菜和人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食盐或食盐水泡渍发酵,调味或不调味等加工而制成的泡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木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木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4酱腌菜卫生标准GB 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的测定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 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 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4789.2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T 5009.3 贪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GB/T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T 12457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QB/T 1007罐头食品净晕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GB/T 22536 生晒参分等质量DB51/T975-2009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7]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泡菜根据生产加工工艺分为:泡渍类,调味类,其他类。

腌渍辣椒类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腌渍辣椒类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腌渍辣椒类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发酵辣椒类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分选、清洗后的鲜辣椒为主料,先添加食盐、乳酸菌发酵剂、食品添加剂(冰乙酸、柠檬酸),发酵腌渍;再经脱盐、挑选、切分,或辅以生姜、大蒜、菊芋等,经切分、打碎、混合、添加白酒发酵至后熟;最后添加大豆-菜籽油、豆豉、芝麻、香辛料、白砂糖、酿造酱油、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脱氢乙酸钠)等,再经调配、灌装(或灌装并灭菌)、包装而成的即食腌渍辣椒类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535 大豆油GB/T 1536 菜籽油GB 1886.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又名冰醋酸)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 27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物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1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 11761 芝麻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186 酿造酱油GB/T 20822 固液法白酒GB 255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83 生姜NY/T 655 绿色食品茄果类蔬菜NY/T 744 绿色食品葱蒜类蔬菜NY/T 1049 绿色食品薯芋类蔬菜QB/T 4575 食品加工用乳酸菌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本标按照工艺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产品:3.1 泡椒:以分选、清洗后的新鲜辣椒为主料,添加食盐、乳酸菌发酵剂、冰乙酸、柠檬酸,经发酵腌渍,之后脱盐、切分、挑选,再添加香辛料、白砂糖、白酒、脱氢乙酸钠,最后经调配、灌装、包装而成的即食泡椒产品。

泡菜企业GMP、SSOP、HACCP三方面相关内容

泡菜企业GMP、SSOP、HACCP三方面相关内容

泡菜企业GMP、SSOP、HACCP三个体系相关内容一、良好操作规范GMP(加工厂设计与设施)1 公司选址与总体设计1.1 公司(青岛美樱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二○○二年四月,位于即墨北部工业园内,总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加工车间面积 0.8 万平方米,冷库面积 0.4万平方米;四周无污染的工厂,与外界有围墙隔开并且周围有大面积的绿化带,远离居民区,厂内不生产与食品无关的商品。

1.2 厂区地面为水泥铺设,周围有大面积的绿化带,无裸露地面,地势由北向南呈缓坡状,平坦无积水。

厂内有原辅料贮存库、包装物料库、成品库、五金库,库内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并设有防虫、防鼠设施及废弃物暂存处,与外界相对隔离。

1.3生活区远离生产区,食堂、宿舍及厂区每天由专人负责打扫,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2.车间设计和布局2.1按工艺流程布局,即“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存储”,各操作间有效隔离,设有传送口。

2.2 车间地面为防滑、坚固、耐磨的水泥地面,平坦、无积水,并有 1.5%的斜坡度便于排水。

2.3 车间墙壁瓷砖到顶,天花板为铝塑板、PVC扣板(腌渍间),墙角、地角、顶角具有适当弧度,便于清洗和排水。

2.4 车间门窗采用铝合金制成,密封性良好,易于清洗消毒,并配有保温层遮光和纱窗,窗台与水平面呈45°角。

2.5车间各入口挂有塑料黄胶帘,配有灭蚊蝇灯和挡鼠板,下水道配有防护罩和挡鼠箅子,排气扇全部安装防虫网,随时注意检查,防止虫鼠进入。

2.6 固定装置、管道、电线安装于天花板之上,防止水滴及冷凝水滴落到产品上。

2.7车间内各个工序间设有不锈钢传送口及不锈钢冷库门,保证温度的控制。

3. 设备、器具3.1车间内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留有至少60cm的通道或工作空间,便于工作人员进行清洗消毒。

3.2 车间设备均用不锈钢制成,表面光滑、易清洗。

菜板为PET材料,周转箱为无毒塑料制品。

3.3设备器具排列有序,器具专物专用,由专人负责,不同工序不得混用,以免造成交叉污染。

腌酸笋加工操作规程

腌酸笋加工操作规程

腌酸笋加工操作规程为保证产品质量,控制和规范生产过程,依据以下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云南新平何礼酱菜厂绿色食品腌酸笋的生产。

NY/T1048--2006 绿色食品 笋及笋制品NY/T658-2002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1 产品执行标准NY/T1048--2006 绿色食品 笋及笋制品2 原料及质量要求原料为新鲜上乘经去壳、蒸煮、漂洗的竹笋。

色泽鲜嫩,无虫眼,无霉变、无污垢,无腐烂。

3 生产工艺经清洗、发酵、整理、调味、包装加工而成、工艺流程为:4、主要生产设备原料清洗池、腌制池、分选台、真空包装机、度盘秤、打码机、打包机、消毒池、更衣室、脚踏控制洗手器、紫外杀菌灯、空气净化器 。

5 工艺要求5.1 原料处理5.1.1原料:竹笋应进行严格的选择,对于不易消除污染的原料应坚决废弃,不得使用。

适用原料在生产前用清水清洗干净,除尽表面污泥,去除腐烂变质竹笋。

5.1.2 水:公司使用符合GB5749—85标准的自来水。

自来水水质卫生可靠,不易被微生物和化学物质污染。

生产用水应定期送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水质检验。

5.2.2.1食盐的比例:10%5.2.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严格按GB2760-2003标准执行,在调味环节加入。

5.2.2.2 辣椒的比例:5%5.3 发酵5.3.1腌制时间不少于3个月,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检查产品是否腐烂,变质,严格控制发酵条件,以防止亚硝酸盐超标。

5.4灭菌处理5.4.1.1包装车间的洁净:每天工作前半小时,启动包装车间的空气净化器对包装车间进行空气净化,正常工作时开启空气净化系统,保证包装车间的净化空气换气量为2次/h。

5.4.1.2每天工作结束,人员离开时,开启包装车间内的紫外杀菌灯,次日正常上班前关闭,对包装车间进行紫外杀菌。

5.4.2包装机械及用具的洁净5.4.2.1每天工作结束,将包装机械设备表面用水进行冲洗,用配制好的洗洁精溶液仔细刷洗机械设备,将残留物及积垢彻底洗净。

笋制品执行标准

笋制品执行标准

笋制品执行标准
笋制品的执行标准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在中国可能适用的笋制品执行标准的例子:
1.GB 7100-1986 笋品:
•该标准规定了笋的分类、质量要求、包装、运输、储存等方面的内容。

2.GB 7098-2006 笋干:
•该标准规定了笋干的分类、质量要求、包装、运输等方面的内容。

3.GB 7099-2006 笋尖、笋片:
•该标准规定了笋尖、笋片的分类、质量要求、包装、运输等方面的内容。

4.GB/T 18406.1-2015 野生笋类产品第1部分:通用规定:
•该标准是关于野生笋类产品的通用规定,包括定义、分类、质量和安全要求等。

5.GB/T 1840
6.2-2015 野生笋类产品第2部分:野生竹笋:
•该标准是关于野生竹笋产品的具体规定,包括质量、检验方法等。

这只是一些可能与笋制品相关的中国国家标准的例子。

实际上,笋制品的执行标准可能因产品类型、制作工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标准文档,建议查阅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的官方网站或相关行业协会的资源,以获取最新和准确的标
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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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食品公司(竹笋、蕨菜)质量手册(含生产制度)(75页)来自(word版).doc某市南川区某食品有限公司质量手册目录0.企业概况1.职责及制度1.1组织领导1.1.1治理结构图1.1.2任命书1.1.3关于设立质管科的决定1.1.4管理手册发布令1.2质量目标1.3管理职责1.3.1质量管理制度1.3.2各部门质量职责和权限1.3.3不合格的控制管理办法1.4人员要求1.4.1员工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1.4.2人员培训制度1.4.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1.4.4人员健康卫生控制管理制度1.5技术标准1.5.1标准清单1.6工艺文件1.6.1工艺流程图1.6.2作业指导书1.6.3食品添加剂管理管理制度1.6.4档案管理制度1.7采购管理制度1.7.1采购管理制度1.8采购文件1.8.1采购原材料的管理办法1.9采购验证制度1.9.1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验证制度1.10过程管理1.10.1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1.11质量控制1.11.1生产过程关键质量控制点1.11.2生产过程关键质量控制点控制程序1.12产品防护1.12.1产品防护管理办法1.12.2防止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1.12.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储藏运输管理制度1.13检验管理1.13.1检验员任职资格1.13.2产品质量检验制度1.13.3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13.4产品过程检验管理制度1.14产品销台帐管理制度2生产场所2.1车间要求2.1.1防尘、防鼠、防蝇控制管理办法2.1.2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2.2生产设备2.2.1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2.2.2设备、设施、容器、工具清洗消毒制度2.2.3设备和容器清洁控制程序2.2.4消毒药品的管理及清洗消毒规程3食品质量安全3.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收集制度和评估信息管理制度3.2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3.3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3.4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0企业概况某市南川区某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南川区金山镇某下,是南川方竹笋主产区,厂区周边环境优美,占地6233平方米,厂房面积5500平方米,生产的产品品种有风味竹笋、酱腌菜系列产品。

长宁竹笋技术标准

长宁竹笋技术标准

长宁竹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长宁竹笋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长宁鲜笋或原料笋为原料,辅以或不辅以泡椒、莲藕、海带、木耳、马铃薯等蔬菜或蔬菜制品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食糖、食醋、酱油、香辛料、柠檬酸、乳酸、谷氨酸钠、山梨酸钾、柠檬酸钠、苯甲酸钠、脱氢乙酸钠、焦亚硫酸钠、D-异抗坏血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低亚硫酸钠、安赛蜜(乙酰磺胺酸钾)、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糖精钠、食用香精、食用香料等中的一种或多种,经过或不经过切分、预煮、调味、包装、杀菌、冷却等工艺在长宁县行政区域内制成的竹笋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GB 1886.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糖精钠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GB 1886.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188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886.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低亚硫酸钠GB 1886.1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GB 1886.17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1886.30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谷氨酸钠GB 27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 27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 27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10 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55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GB 255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料通则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第33号公告《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燕潮酩酒等24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3 术语和定义3.1长宁竹笋长宁县现辖行政区域内生长或生产的竹笋及其制品,包括但不限于:长宁鲜笋、笋干、清水笋、调味笋。

泡辣椒检验规程

泡辣椒检验规程

1目的规范泡辣椒进料的检验流程,明确泡辣椒进料的抽样方法、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确保泡辣椒检验结果的准确。

2适用范围适用于泡辣椒进料检验和在储存、使用过程中抽查检验。

3定义:3.1泡辣椒:是一种以湿态发酵方式加工而成的浸渍品,是四川泡菜的一种。

一般需要腌制一个月左右。

3.2固形物含量:沥干物重(含油脂)占标明净重的百分比。

4职责4.1品保部:负责对泡辣椒的进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判定;参与物料评审。

4.2生产部:负责对泡辣椒进料通知取样和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和储存。

负责泡辣椒使用过程进行抽查;参与物料评审。

4.3采购部:负责泡辣椒进料检验异常时与供应商进行反馈;主导进行物料评审。

4.4技术研发部:负责制定泡辣椒质量标准;参与物料评审。

5内容5.1抽样方法泡辣椒进料到厂后,生产部仓管员开《进料请验单》发品保部,品保部进料检验员按每一次交货的泡辣椒为一个检验批,每20箱抽取一箱。

取样完成后对泡辣椒包装袋进行封合和标识。

5.2检验方法5.2.1感官检验5.2.1.1包装:包装袋外面应注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和规格,观察其是否清晰、完整、洁净和规范,并附有固形物含量。

5.2.1.2感官:具有泡椒本身的色泽、气味、无其他异味。

5.3检验结果判定5.3.1将检验结果记录在《原辅料及包材验收报告》中,并对照《泡辣椒质量标准》对每一项检验结果进行检验结果判定。

5.3.2如检验结果合格,品保部进料检验员则回复生产部仓管员在《进料请验单》上签批检验合格,仓管员办理正常入库。

5.3.3 如第一次检验结果不合格,品保部进料检验员重新加倍抽样,复检不合格项目,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在《进料请验单》上签批检验不合格,并即时反馈给采购部,由采购部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物料评审。

5.4 物料评审5.4.1 采购部因生产急用或其它原因,需要对检验不合格的进料提出物料评审,则填写《物料评审表》,写明物料评审原因和不合格描述,组织生产部、技术研发部、品保部进行物料评审,各部门出具物料评审意见,汇总达成物料评审结果,必要时物料评审结果需要汇报给总经理签批。

腌制海产品企业标准

腌制海产品企业标准

腌制海产品企业标准Q/RSC 102-2009腌制海产品企业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腌制海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泥螺、辣螺、蛏子、贝壳类、虾子、新鲜海蟹和幼活沙带鱼为原料,采用食用盐盐渍或黄酒浸泡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腌制海产品。

本标准也适用于以鲜梭子蟹为原料,经水洗净,去蟹壳、鳃条和蟹脚末端,加盐粉碎而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海产品加工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 2717 酱油卫生标准GB 2720 味精卫生标准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789.2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水产食品检验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无机汞的测定GB/T 5009.26 食品中N-亚硝胺类的测定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190 海产食品中多氯联苯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瓦楞纸箱1Q/RSC 102-2009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T 13662 黄酒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3 分类3.1 产品分类腌制海产品根据原料的不同分为泥螺、辣螺、炝蟹、咸蛏、虾子酱、鱼生等。

桃健食品有限公司竹笋标准与法规

桃健食品有限公司竹笋标准与法规

Q/YZS湖北桃健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ZS 001—2012竹笋制品2012-03-10发布2012-3-10实施前言为确保“竹笋”系列产品出厂成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达到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目的,本着“有标可依”原则,于2012年3月10日发布了湖北桃健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ZS001-2012《竹笋制品》,现决定从2012年3月10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湖北桃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桃健食品有限公司品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湖北桃健食品有限公司品保部发布。

本标准修改权属湖北桃健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刘刚竹笋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竹笋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竹笋原料,经蒸煮,消毒,包装的食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 317 白砂糖SB/T 10348-2002竹笋GB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14881-19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JJF 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02号令《食品标志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3.1 根据工艺将产品分为两类3.1.1 Ⅰ类清水笋:竹笋经分选,除杂,蒸煮,消毒,包装而制成的产品。

竹笋生产技术标准

竹笋生产技术标准

竹笋生产技术标准发布时间: 2008-10-27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毛竹、雷竹、哺鸡竹、高节竹等是我市优良笋用林竹种,在全市已形成规模经营,竹笋及其加工产品也是我市重要的出口创汇农产品。

为保证竹笋产品的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提高我市竹笋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市竹林可持续发展,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各项指标以国家标准为基础,并参照了有关浙江省无公害竹笋等相关标准和多项竹笋培育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科技成果。

DB3302/T039《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竹笋》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产地环境;——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范;——第3部分:商品笋。

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宁波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市林业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志敏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竹笋第1部分:产地环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卫生优质竹笋的定义、产地环境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及其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卫生优质竹笋产地的选择和建立。

2 引用标准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DB3302/T039.2 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竹笋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范DB3302/T039.3 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竹笋第3部分:商品笋3 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安全卫生优质竹笋指产地环境达到DB3302/T039.1 要求,按照DB3302/T039.2生产,其农药残留、重金属、硝酸盐、有害病原微生物等各项指标符合DB3302/T039.3的商品笋。

3.2安全卫生优质竹笋产地环境质量指安全卫生优质竹笋产地的土壤环境、水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

4 环境质量要求:4.1 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规定的Ⅱ类标准的要求。

4.2 大气环境质量应符合GB3095规定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4.3 灌溉水质量按表1。

5 监测方法5.1土壤环境质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根据GB15618中的5.1、5.2规定执行。

竹笋工厂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竹笋工厂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竹笋产品品质,规范生产流程,提高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与竹笋生产相关的部门和个人,包括原料采购、加工、包装、仓储、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原则1.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2. 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3. 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确保生产全过程质量受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1. 成立质量管理体系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 设立质量管理部,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设立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职责1. 质量管理体系委员会职责:a. 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b. 审批重大质量事故处理;c. 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和评审活动。

2. 质量管理部职责:a. 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b. 组织编制和修订质量标准;c. 监督检查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d. 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3. 各部门质量管理人员职责:a. 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工作;b. 组织实施质量标准;c. 监督本部门员工执行质量管理制度;d. 定期向上级汇报质量状况。

第三章原料采购与检验第六条原料采购1.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采购竹笋原料。

2. 优先选择信誉好、质量稳定的供应商。

3. 采购过程中,对原料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原料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原料检验1. 对原料进行外观、尺寸、水分、杂质等指标的检验。

2. 检验不合格的原料,不得进入生产环节。

第四章生产过程控制第八条生产过程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2.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九条检验与控制1. 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 发现不合格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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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YS
江西广雅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YS 2773S-2015
泡椒小竹笋
2015-06-16发布 2015-07-16实施
江西广雅食品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定义 (2)
4要求 (3)
5试验方法 (5)
6检验规则 (6)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则》和GB/T1.2-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二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求内容确定方法》要求,编制的产品企业标准,作为生产、检验、销售该产品的主要依据。

本标准由江西广雅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江西广雅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光华
泡椒小竹笋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泡椒小竹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竹笋,淹渍辣椒为原料,分别经预处理,装袋,密封、杀菌而制成的泡椒小竹笋。

2 :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
2.1: DB33/039.2-2002 竹笋.
2.3: DB46T53-2006 泡椒.
2.4: GB11765-2003 茶油.
2.5: GB1534 花生油.
2.6: GB1535 大豆油.
2.7: GB1536 菜籽油.
2.8: GB5461-2000 食用盐.
2.9: GB/T8967-2007 谷氨酸钠.
2.10: GB1987-2007 柠檬酸.
2.11: GB13737-2008 苹果酸.
2.12: GB8273-87 异VC.
2.13: GB/T21725-2008 天然香辛料。

2.14:QB/T2845-2007 I+G。

2.15:GB/13736-2008 山梨酸钾
2.16:GB/25547-2010 脱氢乙酸钠
2.17:GB/10734-2008 乙二胺四乙酸
2.18:GB/T30391-2013 花椒
2.19:GB/T22254-2008 阿斯巴甜
2.20:GB/T16345-1996 安赛蜜
2.21: GB190 包装储运图文标志.
2.22: GB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2.23: GB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方法。

2.24: GB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2.25: GB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2.26: GB5009.16 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

2.27: GB5009.3 食品中水份含量的测定。

2.28:GB11671 果蔬罐头卫生标准。

2.29: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2.30:GB/T12457 食品中氧化纳测定方法。

2.31: QB/T3599 食品的感观检验。

2.32: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定.
2.33:QB1006 食品检测规则.
2.34:QB1007 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2.35:QB/T3600 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2.36:《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 术语:
3.1; 竹笋析出物:
3.1.1:在加工贮存过程中析出的笋本身所含氨基酸,析出在汤汁中。

3.2: 粗纤维:
3.2.1:竹笋的集束粗纤维物,食之有渣的感觉。

4: 要求:
4.1: 原辅材料竹笋:采用新鲜质嫩,较少粗纤维,无霉烂的竹笋。

泡椒采用淹渍过鲜质嫩,酸辣味. 无霉烂的辣椒..
4.2:清洗:用无污染的清水清洗及浸泡.
5: 技术要求;
5.1:产品代号:
5.1.1:泡椒小竹笋的产品代号为131
6.
5.2原辅材料
5.2.1:竹笋:应符合DB33/039.2-2002的要求.
5.2.2:植物油:应符合GB1534,GB1535,GB1536,GB1537的要求
5.2.3:泡椒:应符合DB46T53-2006
5.2.4:谷氨酸钠:应符合GB/T8967-2007.
5.2.5:食用盐:应符合GB5461-2000.
5.2.6: 苹果酸: 应符合GB13737-2008.
5.2.7: 异VC:应符合GB8273-87
5.2.9: 天然香辛料: 应符合GB/T21725-2008。

5.2.10: I+G: 应符合QB/T2845-2007。

5.2.11:山梨酸钾:应符合GB/13736-2008
5.2.12:脱氢乙酸钠:应符合GB/25547-2010
5.2.13:乙二胺四乙酸:应符合GB/10734-2008
5.2.14:花椒:应符合GB/T30391-2013
5.2.15:阿斯巴甜:应符合GB/T22254-2008
5.2.16:安赛蜜:应符合GB/T16345-1996
5.3 感官要求:
5.3.1: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色泽竹笋肉呈乳白色或金黄色,泡椒肉色正常呈红色或绿色.
滋味、气味具有本品种应有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竹笋切成丝状, 丝形均匀, 允许有少量碎屑, 笋丝细嫩, 软硬适度, 泡椒脆嫩.保特整只, 允许少量断角或片形
5.4;氯化钠含量:
5.4.1: 泡椒中0.5%-1.0%
5.5:重金属含量:
5.5.1: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重金属含量单位: mg/kg 项目锡(Sn)铜(Cu)铅(Pb)砷(As)汞(Hg)指标≤200.0 ≤5.0 ≤1.0 ≤0.5 ≤0.1 5.6 理化指标
5.6.1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净重的要求
袋号标明重量g 允许公差%
1020 60 ±0.3
1125 80 ±03
1532 120 ±04
1840 500 ±5
5.7: 微生物指标:
5.7.1: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5.8:缺陷:
5.8.1:样品的感官要求和物理指标不符技术要求,应计作缺陷,缺陷按表4分类.
表4样品缺陷分类
类别缺陷
严重缺陷有明显异味
硫化铁明显污染内容物
有有害杂质,如:碎玻璃, 头发, 外来昆虫,
一般缺陷有一般杂质,如棉线,碎砂
净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
感官要求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有数量限制的超标.
6: 检验方法:
6.1:感官要求:
按QB/T3599规定的方法检验。

6.2 ;净重
按QB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

6.3;微生物指标:
按GB/T4789.26规定方法检验。

6.4:水份测定:
按GB/T5009.3规定方法检验。

6.5:氯化钠含量:
按GB/T12457规定的方法检验。

6.6:重金属含量。

分别按GB/T5009.11、GB/T5009.12、GB/T5009.16,GB5009.17,GB5009.13规定的方法检验。

6.7:农残含量:
按GB/T5009.19-2008规定的方法检验.
6.8:检验规则:
按QB1006执行。

6.9: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按QB/T3600的规定进行.
6.10:组批:
以同品种、同原料、同配方、同工艺、每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次。

6.11:抽样:
按GB/T8302-2002的规定执行.
7:产品保质期及生产工艺流程:
7.1.1产品保质期: 符合本标准规定项目的产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曰起,本产品保质期为18个月.:
7.1.2生产工艺:
原料收购→清诜→预煮→漂洗→切成丝→配料→搅拌→装袋→加汤→封囗→常温杀菌→烘干→包装
→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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