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守则
消防队管理制度一、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车辆装备处于完好状态,值班人员处于战备状态,队员不得离开消防队,并随时准备出警.二、遵守厂部请假制度,厂区请假半小时,须经班长批准,请假1--2小时,须经队长批准,以上请假必须有书面签字手续方有效;半天及以上,须经厂部消防专职批准,并按厂人劳规定办理正规请假手续.三、严格遵守队部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四、按照每周训练计划,认真完成消防基本功训练,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五、保持内务整齐,卫生达标,环境优美,做到文明整洁,令行禁止,警容严谨.六、按厂部要求,每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消防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落实.七、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准发生不团结、违规违纪现象.八、队长、班长以身作则,了解队员的工作情况,每天做好记录.九、雷厉风行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十、违反以上制度者,按“消防队行政管理考评内容、标准、方法”进行考评.消防队职责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工作的方针,成立厂专职消防队的宗旨是切实抓好钢厂的消防防范工作,同时要做好随时出警救火的准备,具备“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战斗素质,日常的大量工作应该侧重于防范工作.二、根据“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防范的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消防队员自身要学习掌握钢厂防火重点部位的专业知识,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部门执行,杜绝火灾发生.三、监督检查各分厂有关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使厂消防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使消防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五、定期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管理,使设施、器材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六、建立全厂消防档案.七、有计划地开展消防队员灭火基本功训练,其水平应达到上级消防部门所颁布的专职消防队标准,做到防范有内功,救灾有真功.八、制订厂区防火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预案,熟悉厂区水源分布情况,熟悉厂区每个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及性能.九、积极参加火灾的扑救及抢险救灾任务,视保护、抢救公司及职工生命财产为已任.十、及时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消防队长职责一、根据领导布置的具体任务,带领消防队员完成各项本职工作.二、负责消防队的日常行政管理,制订每月的培训计划,组织消防技能训练,安排具体工作、任务.三、带头执行消防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队务会,对消防队员每月开展一次工作考评.每周一召开全队工作布置检查反馈会,并做好记录.四、带领全队进行消防基本功训练,按时完成训练项目,并达到要求.五、组织分工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防火监督检查.六、带领全队完成厂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组织参加各项活动.七、负责对全队每个队员的工作考评,并按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八、负责对消防队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材料的支出检查,以及日常办公用品及材料的领用管理.九、负责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的的消防基本功训练和消防知识学习.十、负责布置消防装备的检查,负责对消防车的管理及安全行车管理,节省油耗,节省车辆维修开支.十一、关心队员生活,掌握思想动态,做好消防队自身队伍的建设,表彰先进、激发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处罚违规行为,严重违规者应汇报上级领导.十二、负责车间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并安排现场动火监护工作.十三、带领全队熟悉公司消防系统、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器材分布情况.十四、组织参加消防比武考核.十五、按公司要求组织公司的安全防火检查,并对查出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监督责任部门落实.消防战斗班长职责一、在队长的指挥下,带领全班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带领全班进行消防灭火基本功的训练,并达到指定的目标和成绩.三、带领全班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四、按队长的布置要示,具体安排、分工落实有关工作任务,以身作则,带领队员积极完成.五、参加厂消防检查监督工作,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抓好消防工作.六、熟悉厂区的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及本班队员管辖区的消防设备及器材分布情况.七、苦练消防基本功,勤学消防相关知识,带头完成训练及学习计划目标.八、管理好全班的消防装备,管理好班里的内务.九、参加队务会,负责对全班队员的各项考评,负责检查本班队员的工作情况,并作好记录.十、出警时,绝对听从队长的指挥,带领全班参加战斗.十一、轮流值班,组织出操,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十二、在执行消防检查监督中,提出考核意见.消防驾驶员职责一、明确本班的执勤任务,坚决执行队长和班长的指挥和命令.二、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保养好车辆,随时处于出车状态.三、每天早晨检查发动车辆一次,发现车辆有异常应及时维修,较大的故障应立即向队长报告,并及时处理.四、熟悉消防车各项功能,以及消防水泵操作方法,掌握消防车出车的基本功.五、计划好消防车的备品备件,并负责保管,订出车辆保修计划.六、节约用油,安全行车,不许擅自动用车辆.七、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听到警铃时,将消防车迅速、安全地驾驶到火灾现场,停放在指定点,并坚守岗位.八、行车中注意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九、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消防队员职责一、认真履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练就过硬的消防基本功,掌握消防基本知识,熟悉钢厂防火要领及扑救各类火灾的技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二、严格遵守消防队军事化的组织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苦练消防基本功,不怕苦和累,为掌握消防知识勤学不懈,为保障公司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具有奉献的精神以及热爱消防事业的高度热情及端正态度.三、熟悉钢厂防火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灭火作战方案,熟悉钢厂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熟悉负责的消防设备器材的分布情况及使用操作性能.四、掌握钢厂防火安全检查及日常消防管理监督的程序,掌握运用消防法规及厂内消防制度,管理好分管辖区的防火工作,防火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评比,隐患整改要及时,并做好记录和提出考核意见.五、指导分管车间的义务消防队训练,监督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并做好隐患的整改监督.六、管理好消防装备,爱护集体公物.七、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关心集体生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八、搞好消防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公共卫生.九、严格遵守24小时执勤值班制度,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电话值班员职责一、火警值班员每天做好交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持岗位,不得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报告班长安排其他队员代替后方可离开.二、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室的卫生.对配备的电脑、对讲机等物品负责保管.三、值班室要保持肃静,,其他人员除工作需要以外不得在值班室内聊天、玩耍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四、负责接受火警电话报警,发出出警信号,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火警情况及地点.五、值班员要做好“一级”、“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登记及值班室内部的有关记录.六、维护保养通讯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上报给班长,由班长联系维修,确保通讯设备联络畅通.七、值班员在接电话时要文明用语,对无关人员进入消防队应做好盘查和接待工作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消防队检查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一、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管理规定及检查方法1、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作为专用安全工具,只能用于专用场所,平时不准乱动,保管人要妥善保管.2、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用于控制室、电缆夹层、电缆竖井、配电盘柜发生火灾产生较浓毒性气体的场所及加氯间等可能发生有毒或有刺激性气体泄漏的场所.3、上述场所工作的每个人都必须会正确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4、消防队每月应按下述检查方法对全厂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进行检查一次.5、检查使用后发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压低于10Mpa时,必须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气瓶冲气.6、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或不能使用,将按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考核.7、检查时打开气瓶开关,会听到警报器发出的短暂声响,气瓶开关完全开启后,检查气瓶压力,一般30Mpa.应为28~8、关闭气瓶开关,在5分钟内,压力下降不大于2Mpa,表明供气系统气密完好.9、轻轻按动供给阀漠片,当压力降至46Mpa时,警报器应发出气笛声.~10、充满气的气瓶应存放在不被曝晒,距离取暖设备不小于是1.5米的场所.11、空气呼吸器要保持卫生清洁,防止沾染灰尘和油污,保管场所室温宜在530摄氏度,相对湿度~宜在40—80%,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气体,当检查到气瓶压力低于10Mpa时应重新充气.12、每次检查要按要求对各部件进行擦拭、整洁,检查发现故障要及进排除,保证完整好用.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佩戴方法1、把呼吸器背在身后,调节肩、腰带以合身.2、全面罩镜片保持明亮,使用前跨在胸前,以便佩戴使用.3、打开气瓶开关两圈以上,检查气瓶压力正常,供给阀关闭,将快速插头插好插牢.4、佩戴好全面罩,进行深呼吸2—3次,感觉舒畅,用手压检查供给阀的转换开关的启闭状态,一切正常后,将全面罩的系带收紧保证有良好的气密性并使面部没有明显的压迫感和头痛,此时转换开关自动开启.5、使用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的读数,当压力下降到4~6Mpa时,低压警报器报警,此时应撤离现场.6、使用后,将全面罩摘下,同时将供给阀关闭,卸下呼吸器并关闭气瓶开关.附:正压式呼吸器一般故障及排除方法见表三、消防车检查管理规定二位驾驶员每天早上负责对消防车进行盘车或试转10分钟,每周五分别对车辆泵浦试转一次,试车一般不超出本厂范围,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与保养,其主要内容如下:1检查发动机和泵辅系统是否正常;2油箱内是否有油,少于油管总量2/3时须及时补充;3发动机曲轴箱内的油面高度是否正常;4散热器水箱冷却水是否充足,有无漏水现象;5蓄电池电量是否充足,电解液面高度是否符合要求;6转向盘、制动器、离合器和变速杆是否好用;7灯光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各仪表工作是事正常;8各轮胎所压是否正常;9水罐和泡沫罐内的贮水量和泡沫液是否充足;10随车吸水管、滤水器是否定好、垫圈是否齐全有效.四、室内消火栓检查管理规定1.专职消防队每月负责对全厂室内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2.室内消火栓箱,专职消防队员每季度打开一次,对水龙带、水枪进行清洁整理后,标明检查日期. 3.平时检查通过室内消火栓玻璃察看,发现消火栓有漏水、滴水的现象或水龙带破损、水枪、水龙带接扣生锈则打开消火栓箱进行处理.4.平时检查还应包括室内消火栓箱玻璃上的标志、编号是否完整和清晰,不完整或不清晰的应重新喷上.五、室外消火栓检查管理规定1.专职消防队每月负责对全厂室外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2.平时检查室外消火栓有无漏水、生锈现象以及编号是否清晰、出水口的盖子是否便于开启,有问题及时处理.3.每年对室外消火栓进行上漆、润滑一次.六、移动灭火器材检查管理规定1.专职消防队每月负责对全厂移动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2.平时检查移动灭火器材定置标签,并对灭火机箱外表进行整洁.3.专职消防队员每月对灭火机箱里面的灭火器材进行全面清洁和检查,发现有过期、压力无效、皮管老化、无标签的灭火器材,及时更换和补上,并做好登记.七、消防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查管理规定1.专职消防队每月负责对全厂室外消防阀门进行一次检查.2.平时检查阀门井是否积水、阀门盘根是否滴水、阀门是否生锈、井盖编号是否清晰.3.发现室外消防阀门存在问题通知维护检修人员处理.4.消防水系统维护人员负责对水消防系统其它设施及泡沫灭火系统的每天检查,并按消防部门提供的表格对消防有关压力表参数每天记录一次.九、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检查管理规定1.火灾报警系统维护人员每周负责对火灾报警控制台进行检查,对监视到的异常、故障进行处理,平时接到消防队的消缺通知也应及时进行处理.2.维护人员每两个月应对所有火灾探测器、报警设施进行检测一次,专职消防队配合.。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的灭火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专职消防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专职消防队全体队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专职消防队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强化训练,提高素质”的原则,确保专职消防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本专职消防队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队部:负责专职消防队的全面工作,领导、指挥、协调、监督各分队的工作。
2. 分队: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分队,负责日常训练、灭火救援等具体工作。
3. 支部:负责专职消防队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三、人员管理第五条专职消防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
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 通过消防业务培训,具备一定的灭火救援技能。
第六条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
2. 组织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3. 进行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
第七条专职消防队员培训:1. 新队员入职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前培训,包括政治思想教育、业务技能培训、体能训练等。
2. 定期组织队员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队员的业务水平。
3. 对优秀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队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工作制度第八条专职消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应对各类火灾事故。
第九条值班队员应做到:1. 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2. 掌握火场情况,熟练操作消防装备,确保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报告火场情况。
第十条灭火救援工作程序:1. 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
2. 分析火场情况,制定灭火救援方案。
专职消防大队规章制度大全
专职消防大队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职消防大队的管理,保障队员和设施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专职消防大队全体队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专职消防大队的任务是防火救援、灭火、救援、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等。
第四条队员应当同心协力,团结一致,积极完成消防救援任务,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条队员应当严格遵守消防纪律,不得有擅自离队、私自使用装备等违规行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专职消防大队设立队长、副队长和班长等管理职务。
第七条队长负责全队的指挥和管理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班长负责具体队员的管理。
第八条队员应当服从队长、副队长和班长的指挥,听从命令,密切配合工作。
第九条队员应当定期参加消防培训,提高自身技能和专业水平。
第十条队员应当保持队伍的团结和统一,遵守消防纪律,不得有个人作风和关系。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队员应当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勤,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报备。
第十二条队员应当做好消防装备的保养和整理工作,确保装备完好并随时使用。
第十三条队员在执行消防任务时,应当遵守指挥,保持纪律,不得擅自行动或离队。
第十四条队员应当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时处置火灾应急情况。
第十五条队员应当注重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十六条队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消极敷衍、严重失职等行为,将被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纪律处分包括严重警告、记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开除队籍等。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需经过严格审查和报备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需经过全体队员讨论通过。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专职消防大队全体队员所有。
以上就是专职消防大队的规章制度,希望全体队员严格遵守,并不断提升自身消防能力,为维护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特殊行业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等应当根据其实际情况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专职消防员构成的队伍,主要负责日常消防执勤、灭火救援等工作。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是指由群众自愿报名组成的队伍,主要负责火灾防控宣传、火灾预警、初期扑救等工作。
第六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对外可以称为“XX某地专职/义务消防队”。
第七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建立、重组、撤销等事项,应当按照消防法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申请、备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均应设立队长、副队长和组员。
第九条专职消防队的队长、副队长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并取得消防员资格证书。
第十条专职消防队的队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常识和技能,并取得消防员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的队长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常识和组织能力,并参加过消防培训。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的组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常识,通过消防知识培训。
第十三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十四条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灾害事故救援、火灾调查等工作。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宣传火灾防控知识、组织火灾演练、监督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
第十六条专职消防队队长有权安排队员的工作任务,并对消防工作的完成负责。
第十七条义务消防队队长有权组织队员参加火灾防控宣传、火灾演练等活动,并对消防工作的推行负责。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八条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参与火灾扑救、救援等任务的实施。
第十九条义务消防队应当按照防灭火安全工作的需要,定期开展火灾防控宣传、火灾演练等活动。
第二十条专职消防队有义务定期进行灭火器械、消防器材等装备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设备完好。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 引言专职和义务消防队是社会力量参与的重要消防力量,其组织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包括成立程序、组织结构、职责分工、队员招募及培训等方面的内容,以促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规范化管理。
2. 成立程序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成立应根据实际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具体成立程序如下:•申请:申请人需向消防部门提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成立申请,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
•审批:消防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审查。
•批准:消防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的成立。
•登记: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成立后,应按规定向消防部门进行登记。
3. 组织结构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结构应清晰合理,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
一般包括指挥部、分队和支队等组织。
具体组织结构如下:3.1 指挥部指挥部是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一协调队伍的工作。
指挥部的职责包括: - 制定消防队的发展战略和目标; - 组织和协调各级组织的工作; - 负责应急指挥和决策。
3.2 分队分队是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基本工作单位,分队的职责包括: - 实施火灾和其他灾害的救援工作; - 组织消防宣传和培训; - 配合指挥部的工作。
3.3 支队支队是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各级分队的工作,支队的职责包括: - 制定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 监督分队的组织和工作执行情况; - 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4. 职责分工为了确保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需要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分工。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4.1 指挥部的职责分工•制定消防队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确定灾害救援的优先级和调度方案;•组织和协调各级组织的工作;•负责应急指挥和决策。
4.2 分队的职责分工•实施火灾和其他灾害的救援工作;•履行日常勤务任务;•组织消防宣传和培训;•配合指挥部的工作。
消防大队专职队管理制度
消防大队专职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防大队专职队的管理,保障队伍的效能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消防大队专职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防大队专职队应严格遵守政策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命令,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消防大队专职队设立消防队长,副队长,中队长等职务,对专职队的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消防队长是消防大队专职队的首要负责人,直接领导消防队全体成员的日常工作。
消防队长应当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领导才能,负责制定和执行消防队的工作计划。
第六条消防队副队长协助队长处理与队伍相关的日常事务,负责消防队在队长不在时的领导工作。
第七条消防队中队长对中队的消防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协助队长做好整个专职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大队专职队设有消防安全员,医护人员,战斗员等职务,实行职能部门或者职能小组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消防队成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命令,细心负责,勤勉尽责。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第十条消防大队专职队应当严格遵守消防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一条消防队成员应当按规定佩戴消防服装和佩戴消防装备,坚守岗位,执行好各项任务。
第十二条消防队成员应当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提高自身的防范和救援能力。
第四章工作管理第十三条消防大队专职队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器材和设施的完好性,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第十四条消防大队专职队要坚持严格的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巡查系统的运行和安全。
第十五条消防大队专职队要加强对火灾防控工作,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十六条消防大队专职队要做好队伍的日常训练和演练,提高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七条消防队成员应当严格遵守队纪队规,不得有严重违纪行为,不得损害队伍的形象。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大唐福建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发电公司)专职消防队管理,提高战斗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中国大唐福建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大唐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承担宁德发电公司内部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与现场监护等工作的专业化队伍。
第三条专职消防队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所在企业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应接受宁德发电公司的监督、检查、管理,同时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业务指导。
安全监察部是宁德发电公司消防主管部门。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宁德发电公司专职消防队的管理。
第二章专职消防队的设立与职责第六条专职消防队的设立与建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确定专职消防站的规模和专职消防队的编制,报中国大唐安全环保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宁德发电公司根据消防工作需求,组建一支26人的专职消防队。
第八条消防站分为标准型消防站和普通型消防站二种。
宁德发电公司设立为标准型消防站。
第九条消防站配备车辆数量、标准及技术性能见附件。
第十条宁德发电公司消防主管部门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负责专职消防队的监督、管理、考核。
(二)依据公安部《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条令》和《消防战士基本功训练规定》,监督专职消防队的执勤、防火巡查、灭火救援、业务训练。
(三)将专职消防队管理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建设、经营等活动统筹安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消防设施、器材维护、检修、检测提出配置标准和购置计划。
(五)监督制定专职消防队防火检查方案。
(六)监督专职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的灭火救援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依法建立的专业扑救火灾的消防组织。
3. 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规范的原则。
二、职责1. 专职消防队应履行下列职责:(1)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2)建立执勤备战制度,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装备;(3)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5)承担火灾扑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6)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 专职消防队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2)熟练掌握消防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器材完好有效;(4)发现火灾隐患时,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5)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6)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管理1. 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负责全面工作,成员分工明确。
2. 专职消防队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学习、训练、工作、生活等制度,确保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
3. 专职消防队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4. 专职消防队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和灭火救援能力。
5. 专职消防队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确保队伍的正常运转。
四、保障1. 专职消防队的事业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2. 专职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确保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专职消防队应建立与公安消防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和协作。
4. 专职消防队应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赞助,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其组织管理制度也有所不同。
下面将分别阐述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专职消防队是由专门的消防机构组成的队伍,其成员为全职消防人员,主要职责为防火、救灾和抢险等工作。
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结构: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结构一般包括队长、副队长和消防员等岗位。
队长负责指挥和管理队伍,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工作,消防员根据任务执行具体工作。
2.职责分工:专职消防队根据不同的工作需求,将任务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分配。
例如,队长负责指挥调度,副队长负责协助队长完成工作,消防员负责现场扑救、救援等任务。
3.岗位培训:专职消防队的成员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质才能上岗。
培训内容包括消防理论知识、灭火、救援技能等,保证队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4.工作制度:专职消防队的工作制度非常重要,它包括队员值班制度、任务交接制度、勤务值班制度等。
这些制度旨在明确队员工作职责和要求,保证队伍的高效运转。
5.人员考核和奖惩制度:专职消防队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对队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奖励,同时对失职失责的队员进行相应的惩罚,以激发队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义务消防队是由志愿者组成的队伍,其成员为自愿参与的公民,他们以无私奉献的精神为社会提供消防服务。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招募和入队:义务消防队的成员是自愿加入的,其招募和入队一般通过报名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录取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资格认证。
2.管理层和义务队员:义务消防队一般由队长和副队长等管理层负责组织和管理工作。
队长负责指挥队伍,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工作,义务队员根据任务执行具体工作。
3.培训和训练:义务消防队的成员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训练,提升消防技能和专业知识。
培训和训练内容一般包括火灾知识、扑灭火灾技巧等。
4.值班和任务分配:义务消防队的成员根据队伍的需要进行任务分配,需要进行值班和轮班工作。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消防队是为了防止和扑灭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组织起来的专门队伍。
根据不同的组织形式,消防队划分为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是由专门招募的消防员组成并从事消防工作的队伍,而义务消防队则是由志愿者组成的队伍。
为了保证消防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进行,专职和义务消防队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2.1 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结构一般包括队长、副队长、中队长、消防员等职位。
#### 2.1.1 队长队长是专职消防队的负责人,负责消防队全面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其职责包括:- 制定队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 指挥和协调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 组织、安排和监督队员的培训和训练; - 指挥和处置火灾事故等紧急情况。
2.1.2 副队长副队长是队长的助手,协助队长开展工作。
其职责包括:- 协助队长制定队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 监督和协调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 协助队长组织和安排队员的培训和训练;- 在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
2.1.3 中队长中队长是专职消防队的具体单位(中队)的负责人,负责指挥和管理中队的工作。
其职责包括: - 组织和协调中队的日常工作; - 确保中队的装备和设施完好; - 指挥和处置中队所辖区域的火灾事故等紧急情况。
2.1.4 消防员消防员是专职消防队的基层单位(班组)的核心人员,负责扑灭火灾和救援被困人员。
其职责包括: - 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实际操作训练; - 组织和参加火灾扑救和救援工作;- 维护和保养扑灭火灾的装备和设施。
2.2 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并且由志愿者组成。
一般包括队长、副队长和义务消防员等职位,其中队长是负责全队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的核心人员。
三、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3.1 专职消防队3.1.1 任务分工•队长: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安排队伍的任务;•中队长:负责安排和指挥中队的灭火和救援任务,协助队长完成任务;•消防员:根据指挥员的指示参与火灾扑灭和救援工作。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完整版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由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组建的专职消防队。
第三条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应当将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专职消防队的基础建设、营房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管理。
第五条专职消防队受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业务竞赛、培训和考核,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第六条专职消防队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政治思想素质高,无违法记录,自愿从事消防管理和灭火救援辅助性工作;(二)身体健康,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七条专职消防队员执行任务时应当统一佩戴明显的标志,穿戴专职消防队员制式服装。
第八条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建立健全学习、训练、会议、执勤、巡查、检查评比、奖惩等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队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第九条专职消防队实行昼夜执勤、请假销假、值班交接等制度,按照规定对消防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执勤车辆、器材、通信、人员时刻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
执勤消防器材装备不得用于非消防工作。
第十条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一)每年对辖区内各类场所和单位开展巡查,排查、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或无力查处的,应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汇报并抄告消防大队或派出所;(二)在巡查过程中对各类场所和单位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三)建立、完善消防检查工作台账和档案;(四)自觉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加强消防知识学习;(五)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消防队的管理制度
消防队的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消防队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队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消防队的管理制度1(一)义务消防队是群众性组织,是由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教职工组成,受学院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领导,搞好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义务消防队员要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三)学院防火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领导、管理教育,组织他们学习消防法规和各种制度,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四)专(兼)职消防干部要认真搞好对义务消防队一年一度的整组和业务训练,消防知识学习,要求每个队员做到“三懂”、“三会”。
(五)消防队员在预防火灾中工作积极,成绩显着;在灭火战斗中英勇机智,表现突出,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应予表彰奖励。
(六)违反本管理制度,对防火、灭火工作不起消防队员作用,玩忽职守,引起火灾,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者,应分别情节给予处理。
消防队的管理制度2加强义务消防队的管理,使义务消防队在火灾发生时具有充分的战斗力,保护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成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义务消防队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队长由保卫科长担任,副队长由学生科长担任,成员由学校三十岁以下的教职工担任。
2、定期召开消防会议,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安全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性能,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补充。
3、义务消防队员平时要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公安消防队到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4、每位义务消防队队员都要熟悉掌握校内重点防火部位情况,熟悉火灾易发部位的基本情况(配置消防器材的种类、数量、确定火灾事故的危险点和控制点)。
专职消防十不准规章制度
专职消防十不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专职消防队的管理,确保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单位特制定《专职消防十不准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在消防工作中十项绝对不允许出现的情况。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如有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理。
一、不得疲劳驾驶消防车辆。
消防车辆驾驶员在接到紧急出警任务时,必须保证精神状态良好,不得疲劳驾驶,确保安全抵达现场。
二、不得擅自更改消防设备或消防器材。
专职消防队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私自更改、拆卸或损坏。
三、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禁烟区域吸烟、不得私自烹饪或使用明火等违规行为。
四、不得擅自私用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是为应对紧急情况而准备的,不得被用于私人用途或他用,必须保持器材完好,随时待命。
五、不得违反消防演练规定。
在进行消防演练过程中,所有员工必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或离开演练区域,否则将被认定为违规行为。
六、不得私自接受非法指令。
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指挥部的指令,不得接受任何非法或与任务无关的指令,保持清醒头脑,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七、不得故意破坏消防设施。
所有员工必须珍惜公共财产,不得故意破坏或污染消防设施,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维护设施的完好。
八、不得对消防装备失职失责。
专职消防队员必须对所持有的消防装备负责,不得因个人原因造成装备丢失或损坏,必须保持设备整洁、完好。
九、不得拒绝执行消防任务。
在接到消防任务时,所有员工必须积极响应,不得拒绝执行,否则将影响整个工作队的正常运转,严重时将受到处理。
十、不得私自放弃工作职责。
专职消防队员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不得擅自放弃或逃避工作职责,必须保持敬业精神,时刻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以上就是我单位制定的《专职消防十不准规章制度》,希望所有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消防专职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专职队的管理,提高消防专职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确保消防专职队伍在灭火救援工作中能够高效、有序地完成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专职队的全体成员,包括消防员、指挥员、驾驶员、文员等。
第三条消防专职队应遵循“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提高消防专职队伍的战斗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消防专职队设立队长、副队长、各中队队长、副队长以及各岗位负责人。
第五条队长负责全面领导消防专职队的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对消防专职队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消防专职队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中队之间的关系。
第七条各中队队长负责本中队的工作,组织实施各项训练、学习和工作任务,确保中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各岗位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完成。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九条消防专职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条消防专职队实行统一的作息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为早8:00至晚20:00,休息日上班时间为早9:00至晚21:00。
第十一条消防专职队实行着装规定,队员在执行任务或参加集体活动时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保持仪容整洁。
第十二条消防专职队实行考勤制度,队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三条消防专职队实行请销假制度,队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提前向队长或副队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第十四条消防专职队实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队务会议、中队会议、班务会等,研究工作、布置任务、总结经验。
第十五条消防专职队实行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队员进行业务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第四章训练管理第十六条消防专职队实行军事化训练制度,定期组织队员进行体能、技能、战术等方面的训练。
第十七条消防专职队实行实战化训练制度,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模拟火灾现场、交通事故等实战演练。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防队的管理,保障消防队队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消防队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包括消防队队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消防队的任务是为保障消防安全,预防和扑救火灾,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应急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
第四条消防队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消防队队员的招聘第五条消防队队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招聘消防队队员应当进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第七条招聘消防队队员应当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合格后进行面试或笔试。
第八条招聘消防队队员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和薪酬待遇。
第三章消防队队员的培训第九条消防队队员应当接受专业的消防培训,掌握灭火救援的基本技能和方法。
第十条消防队队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消防队队员应当接受心理素质的培训,增强应急处置和危机处理的能力。
第十二条消防队队员的培训由消防队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消防队队员的考核第十三条消防队队员应当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考核。
第十四条消防队队员的岗位业绩应当定期进行考核,评定绩效并进行奖惩。
第十五条消防队队员的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聘任、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消防队队员的奖惩第十六条消防队队员应当遵守消防队的纪律规定,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和制度。
第十七条消防队队员应当对消防设备和器材负责,不得私自挪用、损坏。
第十八条消防队队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九条对于表现出色的消防队队员,应当根据其业绩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消防队队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并视情况给予警告、降职、解聘等处理。
第二十一条消防队队员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渎职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单位消防组织管理,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专职、义务消防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由生产车间、班组的职工组成。
义务消防队员比例不低于本部位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
义务消防队的任务:1、带领群众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以及本单位颁布的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2、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3、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4、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6、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资)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7、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专职消防队的防火职责:1、根据本单位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防火工作规划并贯彻执行;2、定期或不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消防工作情况;3、定期分析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形势,找出问题,拿出办法,指导工作;4、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交办的日常工作;5、根据消防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选防火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检查督促本单位所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6、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参加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负责训练本单位义务消防队。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
专职消防队的执勤备战职责:1、熟悉本单位的平面布置、储存物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及其火2、灾危险性、建筑结构和交通道路、水源设施;3、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计划,组织实施演练,充分做好灭火准备;4、认真贯彻执行内务、纪律、执勤、灭火战斗条令规定;5、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消防业务学习,进行灭火技术、战术训练和体育锻炼;6、管理和保养好消防车辆和器材,保持清洁、完整好用;7、发现火警或接到火警,迅速出动,积极扑救,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8、根据公安消防机构的命令或应援参加期单位的火灾扑救。
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
XX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的建设和管理,提升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救援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单位专职消防救援队。
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是指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以外,由各级人民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救援队。
单位专职消防救援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专职消防救援队。
志愿消防救援队是指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建立的自愿、无偿从事灭火救援和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的消防救援组织。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依法建设专职消防救援队,落实保障措施,确保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鼓励单位和个人捐助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的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和政府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转型,逐步组建地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第七条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及其队员在消防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显著成绩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队站建设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数量和布局达不到国家标准和消防规划要求的城市;(二)不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保护半径范围内的省级以上重点镇、中心镇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建成区面积超过二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一万人的乡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一、明确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责任部门, 责任人和职责。
二、明确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例会、教育培训、考核要求等要点。
三、灭火人员,定期组织消防训练。
发生火灾时, 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扑救初起火灾。
四、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门、方法、火灾隐患认定报告程序和情况记录等。
二、防火巡查和检查时间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 并记录存档。
三、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岗位应每天一次, 部门应每周一次, 单位应每月一次。
六、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等。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一、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三、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通风措施,使其低于爆炸极限。
(2)严禁烟火, 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
(3)采取配合防爆型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
(4)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贮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要完整无损, 如发生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6)不准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施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由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组建的专职消防队。
第三条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应当将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专职消防队的基础建设、营房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管理。
第五条专职消防队受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业务竞赛、培训和考核,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第六条专职消防队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无违法记录,自愿从事消防管理和灭火救援辅助性工作;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七条专职消防队员执行任务时应当统一佩戴明显的标志,穿
戴专职消防队员制式服装。
第八条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建立健全学习、训练、会议、执勤、巡查、检查评比、奖惩等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队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第九条专职消防队实行昼夜执勤、请假销假、值班交接等制度,按照规定对消防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执勤车辆、器材、通信、人员时刻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
执勤消防器材装备不得用于非消防工作。
第十条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每年对辖区内各类场所和单位开展巡查,排查、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或无力查处的,应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汇报并抄告消防大队或派出所;
(二)在巡查过程中对各类场所和单位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建立、完善消防检查工作台账和档案;
(四)自觉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加强消防知识学习;
(五)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一条专职消防队要结合实际制定训练计划,进一步熟悉辖区内水源、道路和重点单位(部位)的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和技术、战术、体能训练,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第十二条专职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员在灭火救援和消防安全
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当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对辖区专职消防队建设不力,致使发生火灾后得不到有效扑救,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
(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出动迟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专职消防队不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