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质量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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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质量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总包合同约定质量等级及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按公司于2015年5月1日组织的项目巡查情况,结合公司会议精神,公司内部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责任书,以明确工程项目管理者的责任。
1、项目经理(或现场项目负责人,下同)受公司委托是工程施工项目的代表人,是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经理必须全面贯彻和执行质量管理的各项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落实各项质量保证措施,并对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事故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对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及相应经济损失负连带责任。
3、项目经理必须加强项目目标控制和组织协调工作,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成本控制,做好项目劳务、信息化平台及各级合同和后勤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使责任落实至相应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
4、工程质量目标管理及责任:4.1、工程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保证达到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4.2、全年无重大质量事故。
4.3、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做好施工技术交底,严格实行“三检和“样板引路制度,根据项目承包范围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高支模方案须经
专家论证)。
4.4、确保工程施工各分部、分项、检验批一次交验合格,做好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和记录。
施工过程中不得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做好施工质量的预控,严防质量通病(或非质量通病的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施工中重复发生。
4.5、抓好原材料质量管理,建立好材料进出场管理台账,严格控制进出场材料数量。
4.6、按工程资料归档要求健全工程施工资料,做好施工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复试工作,特别做好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
5、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5.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或一般质量事故),应及时返修。
如该项质量缺陷在本项目施工中重复发生,除及时返修至合格外,自第2次起的该质量缺陷所属施工班组承担返工引起的相应材料费用及工期损失,公司对项目经理及相应项目管理人员(如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或幢号工长等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每次500-1000元/人。
因工程质量原因监理工程师(或建设方)下发监理通知单,每次处罚项目经理、质量员(幢号工长或相应责任人)500元/人。
施工过程控制中未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未能发现或未及时终止并改正的,造成返工引起的材料费用由施工责任人承担,相应管理人员承担管理责任并给予适当处罚(500-1000元/次)。
5.2、工程承包范围内的防水工程施工,出现渗漏,由防水施工责任人负责返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无法划分渗漏责任致使防水施工责任人不返修的,或因项目管理上的疏忽,由该项目项目经理及相应管理人员分担修复渗漏所造成的相应费用。
5.3 、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初装工程,如出现空鼓、裂缝或其它质量问题需返工的,由初装施工责任人负责返修并承担相应费用(材料费、人工费等),如因无法划分质量责任致使施工责任人不返修的,或因项目管理上的疏忽,由该项目项目经理及相应管理人员分担修复所造成的相应费用。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责任人签名):2015 年5 月9 日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目标责任书2017-06-05 17:46 | #2 楼为加强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及质量达到合同及有关规范要求,根据公司内部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责任书,以明确项目工程管理者的责任。
一、公司项目经理是受公司委托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施工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公司项目经理必须全面贯彻和执行各种安全劳保及有关质量的政策、法规、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质量保障措施,并对施工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出现的安全、质量事故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对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负无限连带责任。
三、工程质量的目标管理及奖罚:1、工程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要求。
2、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优良者不予奖罚;获市样板工程者,给予50000 元的奖励;获省样板工程者,给予100000 元的奖励;获部优工程者,给予200000元奖励;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项称号者,以最高获得的奖项予以奖励。
3、工程竣工质量被评定为合格,经建设单位验收通过者,不予奖罚;若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则除按要求负责补救处理外,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经济责任;公司将按工程造价0.5% 给予罚款。
4、在市质量大检查中给予通报表扬者,给予50000元奖励,通报批评者,给予50000 元的处罚。
5、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或保修期内出现质量事故,经核实属施工方责任的,该工程项目经理除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外,公司将根据实际影响情况,按工程造价0.5%〜2.0%合予罚款。
四、安全工作的目标管理与奖罚:1、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健全,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合理、规范。
2、进场施工人员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要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者达100%。
3、机械设备损坏率控制在1%以内。
4、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达标合格以上,工程竣工评价合格以上。
5、年负伤率控制在30%。以内。
6、杜绝死亡事故发生。
7、在市安全检查评比中,受到通报表扬者,合予50000元奖励,获区“文明工地及市“示
范文明工地或省“双优工地者分别合予10000 元、50000 元及100000 元奖励,同一项目获得多项称号者,以最高获得的奖项予以奖励。
8、在市安全检查评比中被点名通报批评的,除采取措施组织整改外,给予一次性罚款50000 元。
9、如发生伤亡事故,除必须承担一切理陪费用外,公司将根据实际影响情况,按工程造价0.5%〜2%合予处罚。
10、安全工作达不到本条款1、2、3、4项标准者,给予罚款5000〜20000元;因管理不善、指挥不当或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而发生工程安全事故者,该项目经理必须负直接领导责任及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由公司依照情况轻重处以10000元〜50000元的罚款。
五、项目经理的质量管理职责:1、确保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公司的质量体系标准能有效运行。
2、坚持按图纸施工,按要求用料,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保证施工质量,争创样板工程
3、加强质量检查和动态控制,落实专人跟班管理,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处理。
4、科学安排工程进度计划,加强工效管理,不因追赶工期而降低施工质量。
5、积极配合公司及各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落实质量保障措施。
六、项目经理的安全管理职责:1、负责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的主持、召集工作。
带领项目部全体职工认真遵守公司的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护措施及防火、防暴、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及自然灾害的安全防范工作。
2、加强施工场地人员、车辆出入的安全管理。
3、科学合理安排现场施工作业,不违章指挥和盲目管理。
4、经常组织内部安全自查自检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坚持每天组织
一次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小结,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5、坚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切实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
6、严禁酒后上岗及疲劳作业,禁止带有可能影响安全工作的情绪或有关疾病、禁忌症的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7、严格执行各种项目的安全审批、验收制度和安全交底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及安全工作档案。
8、组织开展安全劳动竞赛和达标活动,创造良好安全作业氛围。
9、发生伤亡事故要组织抢救、立即上报及保护好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
10、维护安全人员行使职责权利,大力支持安全人员工作。
七、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广东省、深圳市有关建筑工程安
全、质量管理法规、条例执行。
八、本责任书由工程项目经理向公司主管安全、质量的副总经理(责任书发出人)签字负
责。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除非发出单位要求重新签
订或同意解除外,其他任何情况下本责任书均视为有效。责任书发出人:项目经理签字: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