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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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单选题 【本题型共41道题】1. 根据《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规定,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的门站、 调压站(器)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附属设施的定期检验参照( )有关要求执行。

正确答案:[B]用户答案:[B] 得分:2.402. 对于检验和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关措施,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 使用单位应当对全面检验、合于使用评价过程中要求进行处理的缺陷,采取修复或者降压运行的措施I_______!_一B.检验机构、评价机构可以在岀具全面检验报告、使用评价报告前将需要处理缺陷通知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对需处理的缺陷进行确认,必要时,可委托其它机构进行再次评估: ___ C.使用单位处理完成并且经检验机构、评价机构确认后,检验机构、评价机构再岀具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并且重新对风险预评估结果进行修正(即风险再评估)。

风险评估的结果应当纳入管 道使用登记中I_______rD.缺陷修复前,使用单位应当制订修复方案,缺陷的修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相关文件记录应当存档 正确答案:[B]用户答案:[B] 得分:2.403.根据《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一 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规定,以PE 管或者铸铁管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年。

CI ----- A. 15I ------------ 1B. 8IA. 工业管道B. 工业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C. 长输油气管道检验规则D. 公用管道检验规则)。

广C. 12D 6I ---------正确答案:[A ]用户答案:[A ] 得分:2.404.公用管道年度检查项目与要求中,关于安全保护装置检验叙述正确的是()A. 参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I_I _______,R I B .参照长输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执行I _______ _!_—C.参照使用单位内部技术规范执行IcD. 参照工业管道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特殊的安全保护装置参照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正确答案:[D ]用户答案:[D ] 得分:2.405. 根据《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公用管道》(TSGD7004--2010 )规定,()燃气管道,除出具全面 检验报告外,还应当由合于使用评价人员根据全面检验报告和所进行的合于使用评价项目,及时出具合于 使用评价报告。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_D7004-2009[1]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_D7004-2009[1]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
第三条按照定期检验方式和要求,GB1级管道依据设计压力(P,单位为MPa)划分为以下级别:
(一)GB1-Ⅰ级 、GB1-Ⅱ级 高压燃气管道;
(二)GB1-Ⅲ级 、GB1-Ⅳ级 次高压燃气管道;
(三)GB1-Ⅴ级 、GB1-Ⅵ级 中压燃气管道。
第四条GB1管道定期检验的基本方式和要求如下:
(一)GB1-I级、GB1-II级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要求(包括报告格式)参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TSG D7003),其地区级别按照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执行;
第七条全面检验,是指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对在用管道进行的基于风险的检验。新建管道的首次全面检验时间不能超过本规则第二十九条表1的规定,首次全面检验之后的检验周期按照本规则第三十条确定。
承担管道全面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其中高压燃气管道的全面检验应当由具有长输(油气)管道全面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六)风险评估发现风险值较高的;
(七)年度检查中发现除本条前几项以外的严重问题的;
第八条合于使用评价,在全面检验之后进行。合于使用评价包括对管道进行的应力分析计算,对危害管道结构完整性的缺陷进行的剩余强度评估与超标缺陷安全评定,对危害管道安全的主要潜在危险因素进行的管道剩余寿命预测,以及在一定条件下开展的材料适用性评价。
承担管道合于使用评价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
第五条GB2级管道,如果为管沟敷设或者架空敷设,管道本身、附属设施与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参照工业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如果为直埋敷设,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中压燃气管道的要求进行。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一、综合知识二、年度检查三、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四、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与问题处理五、附录A 公用管道年度检查项目及要求六、附录B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项目及要求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条阐明了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

本条规定了该规则的适用范围。

公用管道定义: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目前,公用管道中燃气管道占较大比例。

高压天然气管道一般与长输管道的设计标准是一致的,但中、低压市政管网建设和运行中执行标准与长输管道有很大的区别,管道的通过能力和清管维护的标准也不一致。

燃气管道有以下特点:(1)城市燃气管道多为环状、枝状,阀门、三通及凝液缸等管件密布,管道变径较普遍;(2)城市燃气管道则随着城市建设的进展逐步形成,且不断拓展。

由于投资来源复杂,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往往参差内的房屋建筑密集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

注:在多单元住宅建筑物内,每个独立住宅单元按一个供人居住的独立建筑物计算。

2.地区等级的划分:1)一级地区:有12个或12个以下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

2)二级地区:有12个以上,80个以下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

3)三级地区:介于二级和四级之间的中间地区。

有80个和80个以上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或距人员聚集的室外场所90m内铺设管线的区域。

4)四级地区:地上4层或4层以上建筑物(不计地下室层数)普遍且占多数、交通频繁、地下设施多的城市中心城区(或镇的中心区域等)。

第五条 GB2级管道,如果为管沟敷设或者架空敷设,管道本身、附属设施与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参照工业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如果为直埋敷设,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中压燃气管道的要求进行。

TSGD新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TSGD新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TSG D7004-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for City Gas Pressure Pipeline and Thermal Pressure Pipelin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年8月30日前言2007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则》起草任务。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起草组,在总结近几年开展管道检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研讨,形成了本规则草案。

2008年1月,在江苏常州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就本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8年5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37号文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

2009年6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并改名为《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其间,特种设备局多次组织起草组人员与燃气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交换意见,并且采纳了合理的建议。

2010年8月3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充分考虑了我国公用管道的使用现状和检验水平,并积极吸收国外发达国家关于公用管道检验的最新成果,提出了公用管道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合于使用评价的基本要求,以指导和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何仁洋刘长征杨永肖勇西南油气田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罗文华涂强周方勤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续理中国石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门建新金虹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杨惠谷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缪春生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沈建强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徐成裕新疆三叶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杨自力陈军宋红旭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陈秋雄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一一公用管道一、综合知识二、年度检查三、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四、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与问题处理五、附录A公用管道年度检查项目及要求六、附录B公用管道全面检验项目及要求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条阐明了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一公用管道》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

本条规定了该规则的适用范围。

公用管道定义: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目前,公用管道中燃气管道占较大比例。

高压天然气管道一般与长输管道的设计标准是一致的,但中、低压市政管网建设和运行中执行标准与长输管道有很大的区别,管道的通过能力和清管维护的标准也不一致。

燃气管道有以下特点:(1 )城市燃气管道多为环状、枝状,阀门、三通及凝液缸等管件密布,管道变径较普遍;(2)城市燃气管道则随着城市建设的进展逐步形成,且不断拓展。

由于投资来源复杂,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往往参差不齐,质量缺陷相对较多。

(3)城市燃气管道周边环境复杂,环境的改变有时为突变,另外,城市杂散电流干扰很普遍且严重。

(4)国内城市燃气管道管理相对薄弱,日常管理侧重于巡线检漏,即使发现问题,由于涉及市政管理诸多方面,处理手续较为繁杂,隐患往往无法及时消除。

(5)燃气管道周边人员活动复杂,施工开挖等活动频繁,造成第三方破坏的可能性大。

且燃气管道通常位于人口密集区,一旦发生泄漏爆炸事故,同样的爆炸威力,造成的后果比长输管道严重。

第三条按照定期检验方式和要求,GB1级管道依据设计压力(P, MPa划分为以下级别:(1)GB1-I 级(2.5 V P< 4.0 )、GB1-U 级高压燃气管道(1.6 < P< 2.5 );(2)GB1-山级(0.8 < P< 1.6 )、GB1-W级次高压燃气管道(0.4 < P< 0.8 );(3)GB1-»级(0.2 < P< 0.4 )、GB1-W级中压燃气管道(0.1 < P< 0.2 )。

TSGD7004-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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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D7004-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for City Gas Pressure Pipeline and Thermal Pressure Pipelin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年8月30日前言2007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则》起草任务。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起草组,在总结近几年开展管道检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研讨,形成了本规则草案。

2008年1月,在江苏常州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就本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8年5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37号文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

2009年6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并改名为《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其间,特种设备局多次组织起草组人员与燃气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交换意见,并且采纳了合理的建议。

2010年8月3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充分考虑了我国公用管道的使用现状和检验水平,并积极吸收国外发达国家关于公用管道检验的最新成果,提出了公用管道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合于使用评价的基本要求,以指导和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何仁洋刘长征杨永肖勇西南油气田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罗文华涂强周方勤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续理中国石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门建新金虹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杨惠谷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缪春生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沈建强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徐成裕新疆三叶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杨自力陈军宋红旭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陈秋雄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tsgd7004-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复习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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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S G D7004-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for City Gas Pressure Pipeline and Thermal Pressure Pipelin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年8月30日前言2007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则》起草任务。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起草组,在总结近几年开展管道检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研讨,形成了本规则草案。

2008年1月,在江苏常州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就本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8年5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37号文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

2009年6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并改名为《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其间,特种设备局多次组织起草组人员与燃气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交换意见,并且采纳了合理的建议。

2010年8月3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充分考虑了我国公用管道的使用现状和检验水平,并积极吸收国外发达国家关于公用管道检验的最新成果,提出了公用管道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合于使用评价的基本要求,以指导和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何仁洋刘长征杨永肖勇西南油气田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罗文华涂强周方勤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续理中国石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门建新金虹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杨惠谷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缪春生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沈建强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徐成裕新疆三叶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杨自力陈军宋红旭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陈秋雄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TSGD700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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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TSG D7004-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for City Gas Pressure Pipeline andThermal Pressure Pipelin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年8月30日前言2007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则》起草任务。

xx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起草组,在总结近几年开展管道检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研讨,形成了本规则草案。

2008年1月,在xxxx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就本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8年5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37号文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

2009年6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并改名为《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其间,特种设备局多次组织起草组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

人员与燃气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交换意见,并且采纳了合理的建议。

2010年8月3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充分考虑了我国公用管道的使用现状和检验水平,并积极吸收国外发达国家关于公用管道检验的最新成果,提出了公用管道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合于使用评价的基本要求,以指导和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xx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xx 刘长征 xx xx xx 勇xx油气田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罗文华涂强 xxxx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续理xx石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门建新 xx xxxx质量技术监督局xxxx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xxxx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xx春生xx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xx分院 xxxx石化xx炼化分公司徐成xxxx三叶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xx自力 xx 军 xx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xx页25 共页2 第TSGD7004-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一、综合知识二、年度检查三、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四、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与问题处理五、附录A 公用管道年度检查项目及要求六、附录B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项目及要求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条阐明了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

本条规定了该规则的适用范围。

公用管道定义: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目前,公用管道中燃气管道占较大比例。

高压天然气管道一般与长输管道的设计标准是一致的,但中、低压市政管网建设和运行中执行标准与长输管道有很大的区别,管道的通过能力和清管维护的标准也不一致。

燃气管道有以下特点:(1)城市燃气管道多为环状、枝状,阀门、三通及凝液缸等管件密布,管道变径较普遍;(2)城市燃气管道则随着城市建设的进展逐步形成,且不断拓展。

由于投资来源复杂,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往往参差不齐,质量缺陷相对较多。

(3)城市燃气管道周边环境复杂,环境的改变有时为突变,另外,城市杂散电流干扰很普遍且严重。

(4)国内城市燃气管道管理相对薄弱,日常管理侧重于巡线检漏,即使发现问题,由于涉及市政管理诸多方面,处理手计规范》划分;(二)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要求按照本规则执行;(三)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GB1-Ⅴ级和GB1-Ⅵ级中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定期检验要求按照本规则执行;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的门站、调压站(器)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附属设施的定期检验参照工业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

TSG D7004-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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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4-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forCity Gas Pressure Pipeline and Thermal Pressure Pipelin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年8月30日前 言2007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则》起草任务。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起草组,在总结近几年开展管道检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研讨,形成了本规则草案。

2008年1月,在江苏常州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就本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8年5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37号文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

2009年6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并改名为《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其间,特种设备局多次组织起草组人员与燃气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交换意见,并且采纳了合理的建议。

2010年8月3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充分考虑了我国公用管道的使用现状和检验水平,并积极吸收国外发达国家关于公用管道检验的最新成果,提出了公用管道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合于使用评价的基本要求,以指导和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何仁洋 刘长征 杨 永肖 勇西南油气田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 罗文华 涂 强 周方勤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续 理中国石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门建新 金 虹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王善江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杨惠谷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缪春生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 沈建强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 徐成裕新疆三叶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杨自力 陈 军 宋红旭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陈秋雄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年度检查 (3)第三章 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 (4)第四章 附则 (8)附件 A 公用管道年度检查项目与要求 (9)附件 B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项目与要求 (11)附件 C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16)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一、综合知识二、年度检查三、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四、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与问题处理五、附录A 公用管道年度检查项目及要求六、附录B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项目及要求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条阐明了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

本条规定了该规则的适用范围。

公用管道定义: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目前,公用管道中燃气管道占较大比例。

高压天然气管道一般与长输管道的设计标准是一致的,但中、低压市政管网建设和运行中执行标准与长输管道有很大的区别,管道的通过能力和清管维护的标准也不一致。

燃气管道有以下特点:(1)城市燃气管道多为环状、枝状,阀门、三通及凝液缸等管件密布,管道变径较普遍;(2)城市燃气管道则随着城市建设的进展逐步形成,且不断拓展。

由于投资来源复杂,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往往参差不齐,质量缺陷相对较多。

(3)城市燃气管道周边环境复杂,环境的改变有时为突变,另外,城市杂散电流干扰很普遍且严重。

本规则不适用于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

入户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管道及其设施由经营者负责检验。

第四条 GB1管道定期检验的基本方式和要求如下:(一)GB1-I级、GB1-II级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要求(包括报告格式)参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TSG D7003),其地区级别按照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划分;(二)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要求按照本规则执行;(三)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GB1-Ⅴ级和GB1-Ⅵ级中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定期检验要求按照本规则执行;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的门站、调压站(器)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附属设施的定期检验参照工业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压⼒管道定期检验规则10 压⼒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管道⼀、综合知识⼆、年度检查三、全⾯检验与合于使⽤评价四、全⾯检验报告、合于使⽤评价报告与问题处理五、附录A 公⽤管道年度检查项⽬及要求六、附录B 公⽤管道全⾯检验项⽬及要求第⼀条为了规范公⽤管道检验⼯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政审批项⽬设定⾏政许可的决定》和《压⼒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条阐明了制定《压⼒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管道》的⽬的和依据。

第⼆条本规则适⽤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

本条规定了该规则的适⽤范围。

公⽤管道定义:公⽤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于公⽤事业或民⽤的燃⽓管道和热⼒管道。

⽬前,公⽤管道中燃⽓管道占较⼤⽐例。

⾼压天然⽓管道⼀般与长输管道的设计标准是⼀致的,但中、低压市政管⽹建设和运⾏中执⾏标准与长输管道有很⼤的区别,管道的通过能⼒和清管维护的标准也不⼀致。

燃⽓管道有以下特点:(1)城市燃⽓管道多为环状、枝状,阀门、三通及凝液缸等管件密布,管道变径较普遍;(2)城市燃⽓管道则随着城市建设的进展逐步形成,且不断拓展。

由于投资来源复杂,设计、施⼯和验收标准往往参差不齐,质量缺陷相对较多。

(3)城市燃⽓管道周边环境复杂,环境的改变有时为突变,另外,城市杂散电流⼲扰很普遍且严重。

本规则不适⽤于⼊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道阀门之后的⽣活⽤燃⽓管道及热⼒点(不含热⼒点)之后的热⼒管道。

⼊户前的最后⼀道阀门之后的管道及其设施由经营者负责检验。

第四条 GB1管道定期检验的基本⽅式和要求如下:(⼀)GB1-I级、GB1-II级⾼压燃⽓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检验与合于使⽤评价,定期检验要求(包括报告格式)参照《压⼒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管道》(TSG D7003),其地区级别按照GB 50028-2006《城镇燃⽓设计规范》划分;(⼆)GB1-Ⅲ级次⾼压燃⽓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检验与合于使⽤评价,定期检验要求按照本规则执⾏;(三)GB1-Ⅳ级次⾼压燃⽓管道、GB1-Ⅴ级和GB1-Ⅵ级中压燃⽓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和全⾯检验,定期检验要求按照本规则执⾏;城镇燃⽓输配系统中的门站、调压站(器)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附属设施的定期检验参照⼯业管道、压⼒容器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pagepage1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一综合知识二年度检查三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四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与问题处理五附录a公用管道年度检查项目及要求六附录b公用管道全面检验项目及要求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条规定了燃气管道定期检验的基本方式和要求,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主要是1.6MPa的管道,这些管道多数为出门站后的管道,管道口径大、压力高,除了进行全面检验外,还应当进行合于使用评价。
不适用范围:门站、调压站(器)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附属设施;CNG加气站内管道。
GB50028中地区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本条将GB1级公用管道分为6个等级。本规则压力等级划分和GB 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基本一致。
表6.16城镇燃气设计压力(表压)分级
名称
压力(Mpa)
高压燃气管道
A
2.5<P≤4.0
B
1.6<P≤2.5
次高压燃气管道
A
0.8<P≤1.6
B
0.4<P≤0.8
中压燃气管道
A
0.2<P≤0.4
B
0.01<P≤0.2
事故后果严重区指如果管道发生泄漏会对人口健康、安全、环境等造成较大破坏的区域。随着人口和环境资源的变化,后果严重区的地理位置和范围也会随着改变,管道运营公司应采取特别措施来确保管道的完整性,定期重新分析,避免后果严重区泄漏的影响从而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以及环境的安全。后果严重区内的管段是实施完整性评价的重点管段。
第四条GB1管道定期检验的基本方式和要求如下:
(一)GB1-I级、GB1-II级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要求(包括报告格式)参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TSG D7003),其地区级别按照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划分;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那么——公用管道一、综合知识二、年度检查三、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四、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与问题处理五、附录A 公用管道年度检查工程及要求六、附录B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工程及要求第一条为了标准公用管道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工程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平安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那么。

本条说明了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那么—公用管道?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本规那么适用于?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平安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

本条规定了该规那么的适用范围。

公用管道定义: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目前,公用管道中燃气管道占较大比例。

高压天然气管道一般与长输管道的设计标准是一致的,但中、低压市政管网建设和运行中执行标准与长输管道有很大的区别,管道的通过能力和清管维护的标准也不一致。

燃气管道有以下特点:〔1〕城市燃气管道多为环状、枝状,阀门、三通及凝液缸等管件密布,管道变径较普遍;〔2〕城市燃气管道那么随着城市建设的进展逐步形成,且不断拓展。

由于投资来源复杂,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往往参差不齐,质量缺陷相对较多。

〔3〕城市燃气管道周边环境复杂,环境的改变有时为突变,另外,城市杂散电流干扰很普遍且严重。

本规那么不适用于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

入户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管道及其设施由经营者负责检验。

第四条 GB1管道定期检验的根本方式和要求如下:〔一〕GB1-I级、GB1-II级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要求〔包括报告格式〕参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那么—长输〔油气〕管道?〔TSG D7003〕,其地区级别按照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标准?划分;〔二〕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要求按照本规那么执行;〔三〕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GB1-Ⅴ级和GB1-Ⅵ级中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定期检验要求按照本规那么执行;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的门站、调压站〔器〕管道及其平安保护装置、附属设施的定期检验参照工业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

TSGD7004-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TSGD7004-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TSG D7004-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for City Gas Pressure Pipeline and Thermal Pressure Pipelin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____年8月30日前言____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则》起草任务。

xx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起草组,在总结近几年开展管道检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研讨,形成了本规则草案。

____年1月,在xxxx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就本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____年5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37号文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

____年6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并改名为《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其间,特种设备局多次组织起草组人员与燃气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交换意见,并且采纳了合理的建议。

____年8月3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充分考虑了我国公用管道的使用现状和检验水平,并积极吸收国外发达国家关于公用管道检验的最新成果,提出了公用管道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合于使用评价的基本要求,以指导和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xx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xx 刘长征xx xx xx 勇xx油气田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罗文华涂强xxxx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续理xx石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门建新xx xxxx质量技术监督局xxxx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xxxx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xx春生xx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xx分院xxxx石化xx炼化分公司徐成xxxx三叶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xx自力xx 军xx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xx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tsgd7004-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复习课程

tsgd7004-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复习课程

T S G D7004-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for City Gas Pressure Pipeline and Thermal Pressure Pipelin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年8月30日前言2007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规则》起草任务。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起草组,在总结近几年开展管道检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研讨,形成了本规则草案。

2008年1月,在江苏常州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就本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8年5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37号文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

2009年6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并改名为《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其间,特种设备局多次组织起草组人员与燃气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交换意见,并且采纳了合理的建议。

2010年8月3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充分考虑了我国公用管道的使用现状和检验水平,并积极吸收国外发达国家关于公用管道检验的最新成果,提出了公用管道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合于使用评价的基本要求,以指导和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何仁洋刘长征杨永肖勇西南油气田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罗文华涂强周方勤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续理中国石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门建新金虹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杨惠谷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缪春生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沈建强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徐成裕新疆三叶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杨自力陈军宋红旭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陈秋雄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用管道检验细则

公用管道检验细则

公用压力管道(燃气、热力)定期检验细则1总则1.1 为了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TSG D7004-2010的规定,确保本中心在用公用管道定期检验质量,特制定本程序。

1.2 本规定适用于《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中规定的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1.3检验人员条件:承担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的压力管道检验员、检验师证。

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地做好检验工作。

2检验依据本工艺引用标准未注年号的,应使用最新版本。

2.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2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2.3 TSG D7004-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2.4 GB50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2.5 GB50251《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2.6 SY6186《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2.7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2.8 CJJ/T81《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2.9 CJJ34《城市热力管网设计规范》2.10 技术条件、设计图样和合同2.11 质量体系文件2.12 其他有关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及规定。

3 GB1级管道分级(依据设计压力)及定期检验的基本方式和要求1)GB1-I级(2.5<P≤4.0MPa)、GB1-II级(1.6<P≤2.5MPa)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要求(包括报告格式)参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TSG D7003),该级别管道不在本中心检验业务范围内;2)GB1-III级(0.8<P≤1.6MPa)次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要求按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及本细则执行;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GB1-III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在全面检验后应建议使用单位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对其进行和与使用评价。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宣贯材料规则特点:1) 采用了风险检验的理念,先评估再检验;2) 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企业是安全责任的主体;3) 积极吸纳各方面合理的建议与意见,与北京燃气、港华燃气、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广州市燃气协会、中华煤气公司进行了广泛的沟通。

4)与相关规范标准的衔接较好,《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公用管道》、《压力管道完整性管理规程》、《埋地钢质管道风险评估标准》、《埋地钢质管道直接检测方法标准》、埋地钢质管道腐蚀防护系统检测与评价软件、管道防腐层检测评价软件、剩余强度评估与缺陷评定软件。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检查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条规定了该规则的适用范围公用管道定义: 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目前,公用管道中燃气管道占较大比例。

高压天然气管道一般与长输管道的设计标准是一致的,但中、低压市政管网建设和运行中执行标准与长输管道有很大的区别,管道的通过能力和清管维护的标准也不一致。

长输管道与燃气管道有以下明显差别:(I)长输管道通常为单管,阀门和变径管很少。

城市燃气管道多为环状、枝状,阀门、三通及凝液缸等管件密布,管道变径较普遍;(2)长输管道通常为一次同期建成,有完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程序,质量相对均衡且缺陷较少。

城市燃气管道则随着城市建设的进展逐步形成,且不断拓展。

由于投资来源复杂,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往往参差不齐,质量缺陷相对较多。

(3)长输管道通常铺设在野外,周边环境的改变通常为平滑过渡,容易把握,且杂散电流影响较小。

城市燃气管道周边环境复杂,环境的改变有时为突变,另外,城市杂散电流干扰很普遍且严重。

(4)长输管道和国外燃气管道有完备的管理体系,其日常管理侧重于阴极保护位异常时即开始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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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4.1(表B-1)
增加:“注:腐蚀防护系统质量等级计算方法参照GB/T 19285-2014”。
管道合于使用评价,即管道完整性评价,属于管道全面检验的内容。包括对管道进行的应力分析计算,对危害管道结构完整性的缺陷进行的剩余强度评价与超标缺陷安全评定,对危害管道安全的主要潜在危险因素进行的管道剩余寿命预测,以及在一定条件下开展的材料适用性评价。
二、附件修改内容
附件B的修改内容
修改条款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D7004-2010)
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一、正文修改内容
修改条款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章
第七条第二款
承担管道全面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其中高压燃气管道的全面检验应当由具有长输(油气)管道全面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管道全面检验,应当约请具有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公用管道或者长输(ຫໍສະໝຸດ 气)管道定期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
第一章第八条
合于使用评价,在全面检验之后进行。合于使用评价包括对管道进行的应力分析计算;对危害管道结构完整性的缺陷进行的剩余强度评估与超标缺陷安全评定;对危害管道安全的主要潜在危险因素进行的管道剩余寿命预测;以及在一定条件下开展的材料适用性评价。
承担管道合于使用评价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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