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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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网改造项目规章制度模板

农网改造项目规章制度模板

农网改造项目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网改造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网改造项目是指为了提高农村电网的运行效率和供电质量,改造和升级农村电力配电设施的项目。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农网改造项目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四条各级电力主管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农网改造项目管理,落实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五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明确项目管理责任,合理分配项目资源,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立项、编制、实施、验收和结算等整个过程。

第七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管理档案,记录项目进度、质量、资料等信息,确保项目管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八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项目管理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项目实施第九条项目实施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

第十条项目实施应当根据项目计划,合理组织施工队伍,保证施工进度。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应当加强现场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材料使用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项目管理机构,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第四章项目验收第十三条项目验收应当由相关部门或专家组进行,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项目验收应当按照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进行结算和移交。

第五章项目结算第十六条项目结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

第十七条项目结算应当认真核实工程量和工程质量,避免超标超额。

第十八条项目结算应当及时支付施工单位款项,保证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项目保修第十九条项目完成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修,确保工程质量和设施持续运行。

第二十条项目保修期内如遇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保修工作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维修工作及时有效。

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即将全面启动,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组织,规范农网工程安全管理,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强化农网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结合我县农村电网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严格执行局工程管理各项规定,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强化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确保现场施工安全无事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农网新建与改造工程建设的局属各单位,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第二章参建单位安全职责第四条安全监察部安全职责(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网、省、市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农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二)局安全监察部为农网工程安全管理牵头部门,负责工程全面安全管理,监督与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组织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安全问题。

(三)负责组织农网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参建单位开展农网工程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具体使用。

(四)对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特种机械的使用情况、生产现场消防工程和设备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加农网工程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督促既定方案的落实,在移交生产时,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移交生产。

(六)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农网工程施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及时用快报、通报、录像等手段向生产单位反馈安全信息。

(七)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规定贯彻落实本局的保卫、消防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为农网工程建设施工创造安全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

第五条工程管理办公室安全职责(一)负责组织应用农网工程建设的“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和标准化工艺”(“三通一标”)。

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6

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6

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6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6一、概述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是指用于农村地区的电力输配电网,常规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

为了提高农村电力供应质量和可靠性,需要对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进行建设和改造。

本文档旨在规范农村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建设与改造技术要求1.10KV配电网线路:线路选用硬导线导体,导线直径符合规定,线路跨越、穿越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确保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线路的电缆和导线的绝缘层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且绝缘电阻达到相应要求。

2.配电变压器:配电变压器应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包括额定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

变压器的接地和绝缘保护应符合国家电器安全标准。

3.配电开关设备:配电开关设备包括断路器、负荷开关等,应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如额定电流、短路开断能力等。

开关设备的操作应方便、灵活,并且具有可靠的电气和机械性能。

4.配电自动化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应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包括监测、控制、保护等功能。

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远程控制、故障检测和智能化管理等特性。

5.通信设备:为了实现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远程监控和控制功能,需要安装相应的通信设备。

通信设备的选型和布置应符合技术要求,确保通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实施细则1.建设与改造前的调查与设计:在进行配电网建设和改造之前,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设计工作。

调查包括线路勘测、变压器容量计算、电流负荷测量等。

设计要满足电力需求、经济合理和安全可靠的要求。

2.施工工序与工艺:施工包括土建、线路、变压器、开关设备、自动化系统、通信设备等工程。

每个工序都有相应的工艺要求,施工人员要熟悉工艺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3.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包括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控制。

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工程细节应符合设计要求。

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能力,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分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

第六条施工单位是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是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向业主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业主单位是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建设管理机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经济支持,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制定安全施工组织措施,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包括施工现场的围挡、警示标志、安全帽、安全带等。

(三)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如消防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等。

(四)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综合管理原则,即在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全面、统一、协调的管理。

(二)预防为主原则,即在施工前,要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估,确定潜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三)风险控制原则,即在施工过程中,要不断了解、调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农网改造项目规章制度

农网改造项目规章制度

农网改造项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质量和稳定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村电网改造项目的实施管理,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农村电网改造项目的目标是提高农村电力供应水平,尽快实现电网智能化、数字化、高效化。

第四条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先进技术、高质量、绿色环保”的指导思想。

第五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购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技术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技术攻关和创新工作,为农村电网改造项目的成功实施奠定基础。

第七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进度控制机制,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合理、进度符合要求。

第八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明确各个环节的任务和要求。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九条农村电网改造项目的立项应当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经过论证、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项目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必须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立项工作,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规划设计第十二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第十三条项目规划设计应当综合考虑当地的电力需求、资源情况、技术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设备配置、线路布置、施工方案等内容。

第十四条项目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

第十五条项目规划设计的编制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设计质量,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

第四章施工建设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建设,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关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技术和管理能力,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

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运行,保护工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恰当的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运行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应由工程责任单位统一组织和实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

第五条工程责任单位应配齐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责任单位应对工程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工程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工程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施工计划、安全责任书、安全检查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

第八条工程责任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二章工程设计第九条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安全性,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工程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第十条工程设计应对工程所处的地质、气候等环境因素进行评估和分析,做好防灾减灾措施的设计。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应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工程设计应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施工提供安全保障。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三条工程责任单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程施工的流程和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工程责任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责任单位应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每个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工程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确保所有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七条工程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八条工程责任单位应制定施工过程中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十九条工程责任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

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方案范本(二篇)

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方案范本(二篇)

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方案范本为加强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农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人身安全,促进升级工程顺利实施,根据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总体策划方案,制定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方案(以下称升级工程)。

一、安全管理目标紧紧围绕实现三个不发生(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重特大设备损坏事故)的安全目标,动员各级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人员,营造良好的基建安全氛围,明确落实安全责任,巩固安全工作基础,有效控制安全风险,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顺利实施。

二、安全管理职责为确保升级工程安全顺利地进行,实现升级工程中的安全目标,成立升级工程安全领导小组,升级工程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安全稽查组,负责升级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坚持巡回检查现场施工安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管升级工程的领导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升级工程设计、任务安排、施工现场、工程验收等环节的安全工作负责。

如发生事故,将逐级追究责任人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渎职责任。

凡涉及升级工程设计变更的,必须经过升级工程项目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随意变动。

三、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及要求1、升级工程要按照五制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和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按规定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界面、奖惩规定等内容。

2、升级工程实行工程监理时,必须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责任主体、管控环节、违规处理等内容,确保对安全全过程监理。

3、升级工程发包程序应符合要求,要严格___承包单位的资质,严禁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承包或变相承包工程,特别是严防采取___等方式参与工程承包。

4、项目建设单位要将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督查的重点,重点检查落实保证安全的___措施、技术措施的情况。

坚决杜绝不办票、不交底、不监护、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等行为。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公司关于印发《农村电⽹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电⼒集团公司,各省、⾃治区、直辖市电⼒公司:为了进⼀步做好农村电⽹建设改造⼯作,保证农村电⽹建设改造⼯程的顺利实施,加强⼯程质量和⼯程投资的监督管理,达到国务院办公厅134号⽂关于“两改⼀同价”的要求和⽬标,国家电⼒公司制定的《农村电⽹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执⾏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国家电⼒公司。

⼀九九⼋年⼗⼆⽉⼋⽇附件:农村电⽹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农村电⽹(以下简称为农⽹)建设与改造⼯程的管理,提⾼⼯程管理⽔平,保证⼯程顺利进⾏,达到安全、优质、⾼效、低耗的⽬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国家电⼒公司系统各⽹省公司的农村电⽹建设改造,其他项⽬法⼈依法从事农村电⽹建设和改造的,参照本办法执⾏。

第三条农⽹建设与改造⼯程在国家城乡电⽹建设与改造领导⼩组领导下,由国家电⼒公司负责农⽹规划、⽴项审查、协调平衡和监督实施。

第四条农⽹建设与改造项⽬实⾏项⽬法⼈责任制、资本⾦制、招投标制、⼯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各⽹、省(市、区)电⼒公司或具有法⼈资格的省级电⼒企业为⼯程项⽬法⼈,负责农⽹建设与改造⼯程的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农⽹建设与改造⼯程应与农电管理体制改⾰和城乡⽤电同⽹同价⼯程同步进⾏。

第⼆章计划管理第六条各⽹、省(市、区)电⼒公司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及电⽹发展规划,根据国家计委批准的农电“两改⼀同价”⽅案编制本地区农⽹建设与改造项⽬年度计划,经国家电⼒公司审核,报国家计委批准后下达执⾏。

第七条为保证项⽬的还贷能⼒,项⽬法⼈应取得省政府关于项⽬还贷政策的承诺。

第⼋条农⽹建设与改造的年度计划,纳⼊电⼒基本建设项⽬计划管理。

各⽹、省(市、区)电⼒公司为农⽹建设与改造⼯程项⽬法⼈的,适⽤《国家电⼒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第九条农⽹建设与改造项⽬计划⼀经下达,必须严格执⾏,不得随意变更。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农村电网(以下简称农网)建设与改造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结合农网建设与改造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标准、规程、规定,结合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农网建设与改造所涉及的35KV—110KV输变电工程和农村中、低压配电工程。

凡是参与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本办法.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与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同时进行,使施工安全工作逐渐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第五条负责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建设项目单位(包括各级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下同)应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树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观念。

第六条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

通过不断完善完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科学预测,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加以控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农网建设与改造(含发包项目和自营项目)安全施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电力公司为全系统施工安全归口管理单位,各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并负责指导各级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地(市)、县(市)供电企业)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第八条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行建设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队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对于符合国家电力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要求的工程项目,要成立以各建设项目单位为主,参建单位参加的安全委员会,执行相关的安全工作任务。

农网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农网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农网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农网工程项目的管理,保障项目进度,保障项目质量,充分发挥农网工程项目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网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的管理,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公司农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牵头,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四条农网工程项目的立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项目建议书,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启动项目立项程序。

第五条项目建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投资、建设期限等内容,并附上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明确各方的责任,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组织结构。

第七条项目立项程序包括项目核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等环节,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完成立项手续。

第三章项目设计第八条项目设计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设计方案,确定工程量,明确工程性质,保证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项目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向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委托设计,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设计任务。

第十条项目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多个环节,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编制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设计计算书等内容,设计单位应做好设计文件的备份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项目施工第十二条项目施工阶段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保证工程进度和施工周期。

第十三条项目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力量,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如有需要应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有需要对设计文件做出变更,应报请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并报请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项目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工程验收手续,保证工程质量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电网(含县城电网,以下简称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农网建设与改造.第三条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各网、省(市、区)电力公司为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按照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原则安排.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五条农网建设与改造必须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统一规划,纳入电力发展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第六条农网建设与改造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指导规划编制与计划立项审查、协调平衡和监督实施。

各网、省(市、区)电力公司结合农网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条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实行逐级上报、分级审核、分级管理。

第八条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要编制单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0千伏及以下工程以县为单位制定规划,编制项目计划。

第九条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项目确需调整时,应按原申报渠道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条建立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报表统计制度,跟踪农网项目的执行情况并按规定时间报国家电网公司。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由项目法人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负责还本付息。

第十二条各网、省(市、区)电力公司要建立严格的农网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并认真监督实施.第十三条国债资金项目,要实行农网改造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第十四条根据工程计划和工程进度编制资金配置计划,保证资金及时准确拨付。

第十五条加强工程审计监督,定期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严禁截留、滞留和挪用工程资金。

第十六条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项目,要停工整顿,暂停拨付工程款;对连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项目单位,要核减下年度投资,并暂停上报新项目。

农网电力工程制度规定

农网电力工程制度规定

农网电力工程制度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电力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农村电网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

2. 农网电力工程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本规定适用于农村地区的电力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改造升级等活动。

二、规划与设计1. 农网电力工程规划应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用电需求。

2. 设计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确保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用电负荷等因素,选择适宜的线路走向和设备配置。

三、施工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3. 施工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不得使用劣质或不合格产品。

四、运行维护1. 农网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3. 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反应,确保电力供应的及时恢复。

五、改造升级1. 根据农网电力设施的使用情况和技术发展,定期进行改造升级。

2. 改造升级计划应结合实际需求和技术可行性,优先考虑提高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

3. 改造升级工程应遵循节约资源和环保原则,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

六、监督管理1. 建立农网电力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维护农网电力工程的正常秩序。

3.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农网电力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七、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规定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补充。

农网改造有什么规定

农网改造有什么规定

农网改造有什么规定农村电网改造是农村电力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造提高农村电力的供应能力,提升供电质量,创造更好的农村生活环境。

我国农村电网改造有以下几项规定。

首先,要加强电网规划。

农村电力改造要进行全面规划,根据农村用电需求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布局供电设施。

要考虑到各地农村电力消费的特点,区别对待。

在规划中要充分考虑电网的承载能力,确保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其次,要加强电网设备升级。

农村电网改造要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升级。

主要包括变电站、配电站、配电变压器等设备的更新换代。

对于一些已经过时的设备要及时更换,以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同时,要加大对农村电力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力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再次,要加强电网安全管理。

农村电网改造要重点加强电网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力设备的巡检和检修制度。

加强对电力设备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问题,避免电力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电线杆、电缆、开关等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另外,要加强电网建设资金的保障。

农村电网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了保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强资金的保障。

政府要加大财政对农村电网改造的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其中,通过多方合作筹集资金,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要加强电网改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农村电网改造的工作要有统一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建立健全农村电网改造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改造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要加强对改造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改造工作的质量。

综上所述,农村电网改造有一系列的规定,包括加强电网规划、设备升级、安全管理、建设资金保障以及组织和管理等方面。

这些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农村电力的发展,提升农村电力供应的能力和质量,建设美丽宜居的农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试行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国电农[2000]599号各网省电力公司:为了加强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国家电力公司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000年十月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农村电网(以下简称农网)建设与改造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结合农网建设与改造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标准、规程、规定、结合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农网建设与改造所涉及的35千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农村中、低压配电工程。

凡是参与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本办法。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与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使施工安全工作逐渐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五条负责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包括各级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下同)应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树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观念。

第六条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通过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科学预测,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加以控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含发包项目和自营项目)安全施工实行分级管理。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办法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办法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提升我市农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总体要求,落实“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统筹城乡电网协调发展,逐步建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技术适用、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的新型农村电网,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监理等参与工程的各单位。

第二章工程设计与监理第三条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由网公司统一组织设计招投标,中标后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四条工程设计要保证贯彻和执行国家及行业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设计精益求精,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管理要求。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审阅,并交工程档案部门保存。

第六条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由网公司统一组织监理招投标,中标后由监理单位进行全程监理。

第七条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包括电气设备和施工材料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工程组织实施第八条农网升级工程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中标单位组织施工。

第九条施工单位中标后,应将资质材料复印件交建设单位备案。

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质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量、双方权利和义务、质量要求、安全管理责任、工期、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等。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协助施工单位做好进场前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进场前应成立施工组织机构,明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构成和职责。

第十三条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后,由项目总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人员对施工图等设计文件结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认真审阅。

审阅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及时汇总整理成书面材料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设计交底时逐一解决。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审核通过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和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规定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规定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9.04.20•【文号】计基础[1999]383号•【施行日期】1999.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规定的通知(1999年4月20日计基础[1999]3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计经委)、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为了保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工程质量,确保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按期投入运行,充分发挥效益,我委制定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工程的质量,确保项目按期投入运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农网改造工程实行分级、分批验收。

项目法人负责对其实施的农网改造单项工程进行验收;各省(区、市)计委(计经委)会同经贸委、物价局(委员会)、水利(水电)厅(局)、项目法人负责对其省(区、市)内各县农网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国家计委会同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对各省(区、市)农网改造工程进行验收。

第三条各省(区、市)计委(计经委)、物价局(委员会)负责对单项工程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国家计委负责对各县农网改造工程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农网改造工程及项目要在完成后1个月内报请验收,不能按期报请验收的,要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写出报告,说明理由,明确推迟验收的时间,但推迟期不得超过3个月。

第二章验收条件第五条各省(区、市)农网改造工程按国家计委批复的“两改一同价”方案全部完成后,可以报请国家验收。

第六条各县农网改造工程达到以下条件后,可报请省级验收。

1.省(区、市)计委(计经委)批复的农网改造方案全部完成;2.乡镇电管站的改革全部完成;3.实现县内城乡生活用电同价。

农网改造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农网改造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农网改造现场施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施工单位应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和改进。

三、施工前的安全准备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内容、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3. 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场地、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2.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3. 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防雷、防暑降温、防中毒等安全工作。

五、施工现场安全防护1.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栏等。

2. 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损坏。

六、施工现场应急处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措施等。

2. 施工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七、监督检查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施工单位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其开展工作。

八、奖惩1. 对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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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5937(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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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顺利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质量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组织管理规定(一)各单位应成立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监督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各基层单位必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并把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纳入单位和干部的年度考核内容。

(二)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范》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责任,并落实到位。

对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过程严格按照日常生产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章行为执行有关处罚和连带处罚规定。

(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规程的规定切实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搞好对外包施工队伍的管理,减少发、承包工作中的人身伤亡事故。

除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外,还应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责任。

既要防止以包代管,又要防止职责不清。

二、外包队伍和临时工管理规定(一)进入施工的任何单位和施工队伍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劳动保护和工业卫生的法律、法规。

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必须自觉服从工程发包方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

(二)参与施工的外来单位及施工队伍,必须由各电业局资质审查小组或安监部门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并形成“资质审查报告”办理湖南省电力公司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安全入网许可证(或办理入网施工临时证明)。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承包单位,严禁录用,各单位应通过资质审查、招标,择优选用承包队伍。

(三)公司所属各单位应认真执行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合同。

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同意。

(四)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承包单位(含包工队,下同)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严禁承包方将所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

(五)承包单位安全资质和条件审查内容:1.有关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2.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法人授权证明书;4.由劳动部门(或建设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5.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6.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7.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8.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六)发包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1.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条件。

2.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4.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七)发包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定期组织其职工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老、弱、病、残者及童工严禁录用,发包单位必须保留其体检报告的复印件(承包单位必须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上岗前必须向发包单位提供体检报告。

(八)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必须将受教育人员的考试成绩汇总册和试卷的复印件报发包单位备案,并根据需要由发包方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单位备案。

(九)涉及停、送电及进入运行设备等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将确定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的名单及安规考试成绩(试卷的复印件)等资料,报发包单位安监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

发包单位安监部门在开始施工前,必须将批准同意作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的名单送达本单位所辖的发电厂、变电站、开闭所、操作队及调度室。

(十)承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发包单位应给承包单位职工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进入施工现场和上岗作业时必须佩戴,“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十一)承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盖公章,报发包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大型独立施工项目承包单位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审核和总工程师批准,并加盖公章,报发包单位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十二)承包单位的法人(含委托人、授权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

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应佩戴明显标志,承包单位按工作需要和安全施工需要划分的班(组),其班(组)长名单应报发包单位安监部门备案。

班(组)长是各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十三)发包单位的安监部门应组织承包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承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十四)承包单位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应予制止,直至停止承包单位的工作。

(十五)凡由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事故,应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发生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发生重伤、死亡等人身伤亡事故的承包单位在向发包单位上报的同时,必须于24小时内直接报告省公司安全监察部。

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经核实注销其入网资格,没收安全保证金,取消施工作业资格。

(十六)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承包方人身事故,不对发包方进行考核,但发包方与承包方有资产关系或有管理关系者除外。

(十七)基层供电所、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

(十八)承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发包单位安监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

(十九)承包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含临时用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十)各单位招聘的临时工原则上应相对固定,有条件的应聘请法人组织里的有经验的农电技术人员。

临时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或佩带标志上岗。

(二十一)临时工分散到供电所、班组参加施工作业时,由所在的供电所、班组负责人领导。

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

临时工进入高压带电场所时,还必须在工作现场设立围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开工前监护人应将带电区域和部位、警告标志的含义向临时工交代清楚并要求临时工复述,复述正确签字后方可开工。

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二十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与农电职工等同对待。

临时工从事生产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与农电职工相同。

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一)无论是生产系统人员,还是农电系统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二)各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安全培训,使他们能熟练掌握新技术、新设备和安全知识,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三)进入施工作业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配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夜间施工还应配备有足够亮度的照明灯具。

施工人员应具备《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3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各项目的施工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经有关人员审核、县级供电企业主管副局长批准后执行。

(五)每天作业前,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开好班前会,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施工安全措施规定(一)停、送电1.改造任务凡涉及到对10KV及以上线路停电的,都必须向管辖调度报送停电计划和申请,按《调度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2.本单位人员(含农村供电所人员)承担改造施工任务的,停、送电手续及安全管理要求按《调度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外包项目施工,本单位(含农村供电所)派出停送电联系人,负责施工项目的停、送电工作(含白天施工、晚上送电等情况),并负责做好所有安全措施。

4.项目施工涉及到交叉、跨越带电设备的情况时,施工负责人和带电设备的运行负责人必须共同进行现场查勘,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执行审核、批准手续。

5.10KV分支线路供电时,分支刀闸或跌落保险由停送电联系人负责操作,并在刀闸操作把手或电杆上较高的位置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取下的跌落保险由其负责保管。

6.线路改造竣工复电或改造中需送电前,除做好相关的验收工作外,停送电联系人应先确认所有施工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安全措施己拆除,然后才能向管辖调度汇报申请送电。

7.低压400V线路改造工作,由农村供电所所长担任工作许可人,停送电联系人操作停、送电工作,并负责布置和撤除所有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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