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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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说明
辽宁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七月
《农业产业化差不多情形统计表》
填报说明
为了解、把握和反映辽宁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的差不多情形,为政府制定政策和打算,实施有效治理、调控、指导、服务提供决策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和农业部关于进展农业产业化和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监督治理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本报表制度属于部门统计调查,是对辽宁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差不多情形的统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畴、运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填报。
本报表制度由辽宁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说明。
1、统计时段
《农业产业化差不多情形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中的所有数据,分别按以下四个时段填报:2007年1月1日~6月30日;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6月30日;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估量数)。
2、起报单位
《统计表》以县(市、区)为起报单位,基础数据由各类产业化组织填报,由各市汇总报我办。
3、属地填报
中央、省、市直属单位均由所在县(市、区)组织填报;各类开发区统一由原属地填报。
4、统计对象
包括与农民结成带动与被带动关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龙头企业以2007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年交易额3000万元以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有组织章程,登记在册会员5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为统计对象。也称规模以上龙头企业。
5、流通企业收入
《统计表》中的流通型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填写“交易额”。
6、现价填报
《统计表》中有关数据均按现价进行填报。
7、数据符号
有小数点的数据,一律保留两位小数。除小数点外,数字间不加任何符号。如1000000,不能写成1,000,000。
8、计量单位
严格按照《统计表》中的计量单位进行统计。不得随意采纳其它计量单位;不能在数字后加汉字(如将10000填写成1万)。
9、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系指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并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行一体化经营的企业。企业中农产品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70%以上。
10、企业名称
指经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核准后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以报告期末的企业名称为准,不能填写企业简称。
1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类型
按企业从事的要紧经营活动划分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市场)、其它四种类型。每个企业只能填写一种类型。
农产品生产型龙头企业
系指与农民结成一定带动关系的农产品生产企业。
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系指与农民结成一定带动关系的加工企业。
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
系指从事农产品批发、商品零售或批发零售兼营的,与农户结成紧密合作关系的企业。
其它龙头企业
系指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相关服务,对农户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
1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属行业类别
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消耗的要紧农产品原料或经营的要紧产品所属农业类别。农产品加工企业填写要紧农产品原料类别,农产品流通企业填写要紧经营农产品类别,农产品生产企业填写要紧产品类别,农业科技及其他类型企业填写要紧服务农业类别。产业类别选择要遵从适应,如:植桑养蚕的,从“桑”;种草养牛的,从“牛”。企业内部从事一条龙生产的,还要突出关键环节,如:养鸡宰杀加工一条龙的,选择“鸡”;以饲料加工为主兼营养殖加工的,选择“粮食类(玉米)”。原料类别分为以下13类,具体包括:(1)粮食类:小麦、稻米、玉米、杂粮、马铃薯、红
薯、其它;
(2)油料类:油菜、花生、大豆、向日葵籽、其它;
(3)棉麻丝类:棉花、亚麻、丝绸、其它;
(4)糖类:甘蔗、甜菜、其它;
(5)水果类:苹果、梨、葡萄、桃、草莓、树莓、蓝莓、其它;
(6)瓜菜类:蕃茄、胡萝卜、辣椒、莲藕、时令鲜蔬,食用菌,瓜,其它;
(7)林特产品类:干果、花卉、苗木、茶叶、中草药、山野菜、蜂产品、木材、草柳编、其它;
(8)肉类:猪肉、牛肉、羊肉、兔肉、鸡肉、鸭肉、其它;
(9)蛋类:鸡蛋、鸭蛋、鹅蛋、其它;
(10)乳类:牛乳、其它;
(11)皮及皮毛制品类:毛、皮革、羽绒、其它;
(12)水产品类:鱼、虾、贝、藻、其它;
(13)其它农产品:种子、其它。
填表时尽可能不填“其它”,如填“其它”类,均应标明具体品种。
13、农产品加工企业所属行业类别
指加工企业要紧经营活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具体包括:
(1)农副食品加工: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制糖,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其它农副食品加工。
(2)食品制造:焙烤食品制造,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罐头制造,调
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其它食品制造。
(3)饮料制造:酒、酒精制造,软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其它饮料制造。
(4)烟草制品制造:烟叶复烤,卷烟制造,其它烟草制品。
(5)纺织品制造: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和染精加工,麻纺织,丝绢纺织及精加工,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其它纺织品制造。
(6)纺织服装、鞋、帽制造:纺织服装制造,纺织面料鞋制造,制帽。
(7)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制造:皮革鞣制加工,皮革制品制造,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羽毛(绒)加工及制品。
(8)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制造:锯材、木片加工,人造板制造,木制品制造,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9)家具制造: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它家具制造。
(10)造纸及纸制品制造。
(11)其它行业:农产品生产、运销,农业科技等。
14、销售总收入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累计销售产品的收入、提供劳务等要紧经营业务的收入总额。
15、主营产品销售收入
指农产品及其制成品的销售收入总额。非农产品销售收入不计入。
16、出口创汇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