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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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区别

注册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区别很多人创业注册深圳公司,但看到市面上有各种类型的公司名称.如xxx厂、xxx酒楼、xx 股份公司等林林总总.那自己应该选择注册一个什么样的企业呢?他们之间又有何利弊?今天,深圳大业的企业顾问就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法律资格、条件、优缺点来与大家分享。

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承认它有一定的独立的能力。

我国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

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在立法上采取了准则主义,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企业即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个人独资的企业的投资人。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不能使用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等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法律没有限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金额,由投资人在设立时予以申报。

投资人的申报金额原则上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可以是个人资产出资,也可以是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

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2、个人独资企业的限制条件(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手续简单,经营灵活,所以,从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发展出发,法律上除作必要的限制外,条件规定得比较宽松。

创业者该如何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

创业者该如何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

创业者该如何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一、企业组织形式优劣分析:1、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最大的优势在于股东的有限责任,即使企业日后出现运营困难,无法偿还所有债务,债权人通常情况下也不能向股东要求偿还。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创办费用较低;第三,合伙人人数没有限制,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第四,合伙人对企业盈亏负有完全责任,有助于提高企业信誉。

合伙企业的劣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普通合伙人都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第二,权力分散,决策效率低,合伙人之间容易发生矛盾;第三外部筹资比较困难。

3、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创立容易,结构简单;第二,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者只需按照盈余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劣势主要表现在:第一,投资者需要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第二,企业年限受限于投资者的寿命;第三,规模较小,很难从外部获得资金。

二、实务指南:创业者如何选择企业组织形式?创业伊始,创业者不但需要了解我国现有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哪些,更应当了解每一种组织形式的优劣,从而选择一种最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

通常来说,选择组织形式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拟投资的行业。

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法律规定只能采用特殊的组织形式,如律师事务所只能采用合伙形式而不能采用公司形式。

对于银行、保险等行业只能采用公司制。

因此,根据拟投资的行业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对于法律强制性规定了的行业,只能按照法律的要求选择组织形式。

近来非常热门的.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只允许选择公司制和合伙制,越来越多的私募股权基金选择了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

2、创业者的风险承担能力。

创业者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是创业者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企业组织形式与创业者日后承担的风险息息相关。

公司制企业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制企业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都要承担无限责任。

如果要创业的话,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呢

如果要创业的话,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呢
任何一种企业的组织形式的存在必定都有其弊端和优势,分析如下,看自己的资本额有多少,资本形式是什么,的经营目的是什么,等等独资企业:可以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去工商部门登记个体工商户,两者都不是法人,以个人的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好处是只交付个人所得税,不缴企业所得税。这两者的区别则是相关的法律渊源不同,前者是《个人独资企业法》,后者是《民法通则》,以前缴的税不同,不过现在已经相同了。合伙企业:也有两种,跟上面差不多,分为合伙企业和个人合伙,法律来源与上面一样,跟独资企业的区别当然就在于出资的人数咯,现在还有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当中部分出资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比较复杂,需要再发邮件给讲。总的来说,以上几种形式的对而言有用的区别在于,前面两种都只缴个人所得税,成立公司的话,公司还要缴企业所得税,因为它是法人。还有就是承担的责任不同,前面两个都是无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借钱还不了的时候怎么办的问题。最后一个区别就在于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最低的是个体工商户,最高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可能需要知道个体工商户的,这个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个人独资企业要求1万,有限责任公司要求3万。嗯,差不多了~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普通合伙企业,个人合伙,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哪种组织风险小,好赚钱,好管理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普通合伙企业,个人合伙,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哪种组织风险小,好赚钱,好管理
2.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个人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由出资人本人自办理或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1.个体工商户: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设立,一个人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由出资人本人自办理或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2人(含2人)以上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合伙人之一。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提交书面合伙协议及出资权属证明。这种经济性质的企业,其出资人之间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多适用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2个(含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都可以作股东),50个(含50个)以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如果是一人单独出资的公司(即: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万元。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自然人股东之一或法人股东的职工。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必须有“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将设立登记申请书中《投资者名录》、《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情况》表的内容另打印一份,打印公司章程2份(章程应由全体股东签字)

各类创业主体的比较

各类创业主体的比较

各类创业主体的比较
1、个体工商户定义: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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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独资企业定义: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3、非公司企业法人定义:是指具有企业名称、注册资金、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的法人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4、有限责任公司定义: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6、合伙企业定义: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精选可编辑)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精选可编辑)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精选可编辑)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都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的经济组织形式,它们在许多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也有一些显著的区别。

以下是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一些比较:1.法律形式: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以自然人为主体的经济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

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签订合伙协议而组成的经济组织。

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负有有限责任。

2.投资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规模通常较小,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一般为个人储蓄或家庭财产。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规模可能较大,因为合伙企业可以汇集多人的资金和资源。

但每个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同,所承担的风险也不同。

3.管理方式: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通常由投资者本人或雇佣少数员工进行。

投资者对企业的决策具有绝对的控制权。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管理通常由各合伙人共同参与,共同制定和执行企业决策。

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在合伙协议中规定。

4.运营风险: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运营风险主要集中在投资者身上。

如果企业破产或发生其他损失,投资者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运营风险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

每个合伙人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不同,承担的风险也相应不同。

5.税收优惠: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一些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实行较低的税率或税收优惠政策。

合伙企业:在税收方面,合伙企业与公司型企业类似,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符合相关规定)。

但在某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可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6.企业存续期: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存续期通常没有明确限制,但受到自然人寿命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

一般来说,投资者可以在其生前自由经营和管理企业。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通常在合伙协议中规定。

一般而言,合伙企业的存续期较个人独资企业更长,因为可以有多位合伙人共同经营和管理。

试比较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特征及优缺点。 简答题 (10 分)

试比较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特征及优缺点。 简答题 (10 分)

试比较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特征及优缺点。

简答题
(10 分)
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特征及优缺点比较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
(1)特征: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责任。

(2)优点:创立和解散程序简单,运营灵活,决策迅速。

(3)缺点:企业规模有限,缺乏稳定性,难以筹集大量资金。

2.合伙企业:
(1)特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签订合伙协议组成,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
风险。

(2)优点:相对稳定,可以集合多个人的财力和智慧,共同应对风险。

(3)缺点:合伙人之间容易产生意见分歧,决策效率较低。

3.公司制企业:
(1)特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依法出资设立,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
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优点: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产权明晰,责任明确,能够筹集大量资金。

(3)缺点:创立和解散程序相对复杂,决策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

4.集体企业:
(1)特征:由职工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

(2)优点:灵活性较高,能够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3)缺点: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确,容易产生内部矛盾。

5.股份合作制企业:
(1)特征:兼具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特点,既体现合作又体现股份。

(2)优点:灵活性较高,可以集合多人的财力和智慧,同时也可以通过股份的形式分散风险。

(3)缺点:产权关系复杂,容易产生纠纷。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异同点(精选可编辑)DOCX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异同点(精选可编辑)DOCX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异同点(精选可编辑).DOCX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三种不同的企业形式,它们在组织结构、投资者责任、运营灵活性等方面存在一些异同点。

一、组织结构公司企业是一种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通常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组成。

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监督公司的运营。

公司企业通常具有较为复杂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人出资经营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也没有股东会等组织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运营相对较为灵活,合伙人可以根据需要协商制定企业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投资者责任公司企业的投资者通常只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除非个人资产被用于抵押或担保公司的债务。

在公司破产时,投资者的损失通常只限于其在公司的投资金额。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如果企业破产,所有者的个人财产可能会被用来偿还企业的债务。

合伙企业的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意味着即使某个合伙人的出资已经全部偿还,他仍然需要对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承担责任。

三、运营灵活性公司企业在运营上较为灵活,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调整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

公司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扩大规模和调整组织结构。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运营相对较为简单,通常没有复杂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但是,由于所有者或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些企业在运营上可能会受到较大的个人风险和财务压力。

四、税收待遇公司企业通常具有较好的税收待遇,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税收来降低税负。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则相对较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所有者或合伙人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缴纳税款。

不过,在一些特定行业和地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从字面上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似乎非常相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上的一人公司不仅包括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也包括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只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持有最低股份的挂名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1)比普通有限公司更高的最低资本额标准(10万)和更严格的出资缴纳要求;2)设立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也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法律规定了特别的公司透明要求;4)法律规定了更简易的管理方式;5)强调了会计审计的要求;6)规定了财产独立、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则。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这类企业,由一个自然人独自出资,一般资本数额较少,企业规模较小,承受风险能力较差.其在组织上的设立、终止条件和程序比较简易,经营管理上出资人依法享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所得利润归出资人独立享有,同时出资人要独立的承担无限责任。

但是以上两者在法律实质上却存在很大的差别,两者的区别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法律形态不同在法律形式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虽然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在法律形式上不具有法人的资格。

(2)主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人公司等)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人公司等)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人公司等)
一、个人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法律主体形式不同
非法人企业,不具有公司形式
公司法人
责任承担不同
无限责任制
有限责任制
财产所有制不同
私有制企业,财产归个人所有
国有制
财产权归属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与投资人财产无明显区分
法人财产制度,股东是国家授权的投资公司或部门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退伙后债务承担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事务执行
①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②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事务人。执行合伙事务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合伙人的变化
①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未经一致同意的,该合伙人退伙。
②合伙人自然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
①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条例补充:
《合伙企业法》8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企业如何分类-企业可分为哪几类

企业如何分类-企业可分为哪几类

企业如何分类|企业可分为哪几类企业如何分类|企业可分为哪几类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通常体现为由多个自然人按一定的规则组合而成的有机体。

它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在法律上具有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企业是一定人员和一定财产的组合,不管有多少从业人员或雇佣人员,即使无雇员的个体经营组织也是企业,即个人独资企业。

那么,企业如何分类,企业可分为哪几类?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企业的具体分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以企业的法律地位为标准,即依据企业在法律关系中是否具有独立的资格和能力,企业可分为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

法人企业是指依法享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企业,如国有企业、公司企业等。

非法人企业则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不能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投资者要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以企业法律形式为标准,即依据产权形式、责任承当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不同,企业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三种典型的企业法律形式。

(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它是迄今为止古老、简单的企业形式。

其主要特点是企业投资主体单一,投资者对企业同时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企业不能获得法人资格,投资者对企业债务必须承当无限责任。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是基于合伙协议而成立的,我国《合伙企业法》要求合伙协议必须采纳书面形式,合伙企业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

由于合伙人对企业债务必须承当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合伙企业法》要求合伙人只限于自然人。

法人不能成为合伙人。

合伙企业不得享有法人资格。

(3)公司企业。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共同投资组建,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当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三种企业组织形式: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优点:创立容易:不需要与他人协商取得一致,注册资本少。

维持个人独资企业的固定成本较低:政府监管少,规模没限制,企业内部协调容易。

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税还是要缴的。

缺点: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损失超过企业初始投资时,需要用个人其他资产偿债,有倾家荡产的可能。

企业存在年限受到业主的寿命影响:人死了企业就没了。

大量融资困难: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本用于经营。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人是两人或以上,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优点缺点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需要注意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无法偿债或跑路了,其他合伙人需要分担债务,每个人都可能倾家荡产。

股权转让时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还有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需要在公司名称中有“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一个合伙人或多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线连带责任或无线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谁的锅谁背,其他人有限责任。

3、公司制企业依据公司法登记的机构被称为公司,经政府注册的营利性法人组织,并独立与所有者和管理者。

由于公司是独立法人有如下优缺点:优点:1、无线存续:即使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依然可以存续。

2、股权便于转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被分成若干股,每个份额可以单独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3、有限责任:所有者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因为公司债务为法人的债务,不是所有者的债务。

正式由于以上优点,使得公司容易在资本市场获得资本,有限债务责任和无线存续,让投资者投资风险降低,股权便于转让,提高流动性。

企业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企业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企业组织形式有哪几种企业是一个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营利性的经济组织,这种经济组织用不同的形式在呈现。

下面来介绍几个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公司制企业,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比较熟悉的。

典型的企业组织的形式主要有: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三、公司制企业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其主要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同。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或3个以上发起人,多者不限。

(2)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人所拥有的比例来表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份来表示的。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

合伙企业的优缺点优点:1、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充分体现了合伙企业的自治性,突出了合伙协议的作用,大部门除了协议没有约定的才适用规则,体现了协议——“小宪法”作用。

2、合伙人之间是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关系,因此,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要分散一些。

3、合伙企业的资本来源比独资企业广泛,它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的力量,这样可以增强企业经营实力,使得其规模相对扩大。

4、法律对于合伙企业不作为一个统一的纳税单位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将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一次所得税即可——减少开支5、由于法律对合伙关系的干预和限制较少,因此,合伙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这点与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利不同6、出资方式多样,劳务(有限公司无),评估作价都可以合伙人协商。

缺点1、相对于会司而言,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合伙人的责任比公司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

个人独资企业优点1.创立容易。

例如,不需要与他人协商并取得一致,只需要很少的注册资本等。

2.维持个人独资企业的固定成本较低。

例如,政府对其监管较少,对其规模也没有什么限制,企业内部协调比较容易。

3.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缺点1.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时企业的损失会超过业主最初对企业的投资,需要用个人其他财产偿债;2.企业的存续年限受制于业主的寿命;3.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金用于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优缺点优点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降低了投资的风险其最能吸引投资人之处就是使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

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在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公司的债权人不得请求公司的股东承担超出其出资义的责任,公司也不得将其债务转让到其股东身上(前提是股东能够说明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分裂)。

个体与企业与合伙公司的优劣对比

个体与企业与合伙公司的优劣对比

一、个体和企业有什么区别:1)雇员限制不同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数有限制,包括经营者本人、请帮手和带学徒等的雇工人员不得超过八人;企业没有从业人数限制。

2)民事责任不同个体工商户没有注册资本或最低出资限额要求,也不用验资,是以家庭或本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公司(企业)有最低出资限额,并以注册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但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户这点是一样的。

3)登记辖区不同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个体工商户不行。

分支机构可以与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也可不是。

4)转让与变更不同企业可以转让经营,个体工商户不能转让,如果转给他人只能注销后由接收人重新登记。

企业可以随意变更投资人(股东)与法人,个体工商户只能在家庭成员中进行上述变更。

5)纳税个体工商户一般实行定额税(固定税额),企业一般实行比率税。

二、企业与公司有什么区别:总体上讲企业与公司没有本质区别,都是按照公司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只是公司的概念的范畴要小于企业。

企业不仅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等,而且还包括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等。

如果这里的企业仅指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区别主要是前者为无限责任,后者为有限责任;前者规模小些,后者规模大些。

三、个体户与个体合伙有什么区别:1)出资人数不同个体工商户是一个人出资或家庭以一个人名义出资;合伙企业(合伙人)是两个人以上出资。

2)承担民事责任不同个体工商户是一个人承担民事责任与风险;合伙企业是合伙人分担民事责任与风险,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

3)转让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而个体工商户不允许转让。

在广州注册公司和注册个体工商户有什么区别?分别都有什么限制和要求的,以下几点详细说明两者的区别: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股东应当一次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也可认缴注册资本,无需要在成立公司的时候实缴注册资本;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出资人申报出资即可。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哪种方式好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哪种方式好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哪种方式好在创业开始阶段,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对于创业的成功至关重要。

目前来看,在我们国家主要有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等形式可供选择,而且每种组织形式都有明确的法律予以规定。

笼统地讲合伙企业好还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公司好,并没有多大意义,每个投资者应当结合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下面列明一些组织形式的特点以供参考:合伙企业优点:一是资本来源广泛,出资方式多样,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之间优势互补、荣辱与共,大家“拧成一股绳”;二是管理方式灵活,法律的干预和限制较少,每个合伙人都可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容易调动积极性,自主性较强,效率也较高;三是从纳税角度讲,合伙企业并不是纳税的主体,而是采用“先分后税”的方法,在计算出应纳税所得后分配到各合伙人缴纳。

缺点:一是相对于公司而言,资金来源渠道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造成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二是合伙人多的情况下造成“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局面,容易产生内耗和分歧,而且一旦有合伙人破产、死亡等情况往往导致合伙无法进行下,所以合伙企业存续的时间一般不会很长。

三是各合伙人之间是连带责任,一旦一个合伙人经营失误,所有合伙人都被连累,而且彼此之间约定的按份责任不能对抗外部的债权人,加重了经营的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优点:一是创立容易,不需要与他人协商自己决定就可以成立一家属于自己的企业;二是注册手续简单,注册费用低,但是在我国逐渐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度后,这个优势将不再存在了;三是决策自主,凡事一个人说了算,所谓“船小好调头”,经营灵活多变,容易适应复杂的市场竞争。

缺点:一是个人能力、资源有限,决定了个人独资企业的信誉低,抗风险能力差。

二是个人承担无限责任,一旦出现亏损,除了企业本身的财产外,个人财产也要用于清偿债务,加大了投资风险。

三是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个人的决策往往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造成企业存在的持续性差。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一.分析三者异同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均为自然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人格、具有独立的财产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有限责任,只需承担认缴的部分。

1.投资人人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数仅为一人,合伙企业为二人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人数5人以上。

2.财产归属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公司的财产按占股份比例分配。

3.责任承担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有限责任,只需承担认缴的部分。

4.与二者的不同的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我们分开来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有公司章程、名称、住所等。

一人有限公司:除需要具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外还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人数5人以上,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等。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二.分析公司的优缺点1、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股东承担的风险小,股东若履行了出资义务,即使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也不能株连股东,所以有利于聚集社会游资,扩大企业规模;(2)公司寿命长,只要公司不依章程规定解散或破产,公司一直存在,不受股东死亡或经理人员辞职的影响;(3)公司资本稳定,因《公司法》规定股东不能抽回出资,所以有利于企业实行战略管理;(4)管理专门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

论述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优势与不足

论述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优势与不足

论述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优势与不足一、引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常见的两种企业形式,它们各有优劣。

本文将从多方面分析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优势与不足,以帮助创业者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形式。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1. 简单易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一个自然人作为所有者,不需要其他股东或合伙人。

这使得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非常简单,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即可。

2. 灵活性高个人独资企业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归属权都掌握在一个人手中,决策速度快,灵活性高。

同时,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随时调整经营策略。

3. 责任有限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享有责任有限的优势。

如果发生经济纠纷或债务问题,只需要承担公司负债金额以内的责任。

4. 税收优惠相比其他公司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上享受较多优惠政策。

例如,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政策,个人所得税率也比较低。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不足1. 资金有限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只有一个人,因此资金来源相对有限。

如果需要大量投入资金,很难满足需求。

2. 信誉度低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公司法定的身份和形象,信誉度相对较低。

这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3. 经营风险高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承担着全部经营风险。

如果经营不善或市场波动,将会影响到所有者本人的收益和利益。

4. 责任不清晰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其他股东或合伙人,责任归属不够明确。

如果出现纠纷或问题,很难确定责任方。

四、合伙企业的优势1. 资金充足合伙企业可以有多名股东或合伙人共同出资,因此可以获得更多的投入资金。

这使得企业在发展初期就能够拥有更强大的实力。

2. 分工协作合伙企业可以将不同的任务和职责分配给不同的合伙人,使得工作更高效。

同时,合伙人之间可以互相协作,共同解决问题。

3. 责任明确合伙企业的所有股东或合伙人都有责任承担。

如果发生问题或纠纷,责任归属比较清晰。

4. 税收优惠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合伙企业在税收上也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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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标明合伙企业的类型,如“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字样
名称后要加“公司”字样
出资方式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以及劳务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责任类型
无限责任
事务管理
1.自行管理企业事务
2.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公司设股东会(决议)、董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按照法定职权和公司章程的商定管理公司事务。
公司具体事务一般由董事长或者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处理。
纳税种类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财产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企业债务。
不能清偿企业债务的,由投资人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1.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
3.所欠税款;
4.企业债务。
不能清偿企业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无限连带责任(普伙)
有限责任
部分有限责任(有伙)
责任方式
出资人独自承担无限责任
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普伙)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责任(有伙)
投资人与企业的财产关系
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混同,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人的财产与合伙企业的财产相对分离,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普通合伙人以其投入合伙企业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即无限责任
法人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法
合伙企业法
公司法
投资人
自然人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法人
组建方式
1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2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普伙)
1~50个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50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有伙)
2~200个发起人,公司成立后股东人数上不封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的财产彻底分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有限责任
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
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离:均由出资人控制
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离∕部分分离:财产所有权由全体合伙人控制,经营权由全体∕部分合伙人控制
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财产所有权由公司控制,经营权由股东控制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比较
一、相同点
1. 都受到法律保护。
2. 都属于企业的范畴。
3. 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营利性组织。
4. 都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5. 都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场所。
6. 都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方式。
二、不同点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公司企业
主体资格
非法人
非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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