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引入诚实信用原则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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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

论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

论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法律的核心原则之一,体现了法律领域中至关重要的道德价值观和社会规范。

在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民法体系的基石和灵魂,具有广泛的适用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在法律实际应用中,各方当事人必须恪守诚实、守信、信义、公正、诚信等道德标准,遵从普遍认可的商业道德规范,实现诚实交易、公平竞争。

它是现行法律体系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涵盖了法律事务的方方面面,是体现民事法律关系公正平等基础的原则。

在合同中,所有缔约方都应该恪守诚实信用原则,遵从诚实、信用、公诚原则。

合同的基础是相互信任,如果其中一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那么这份合同就会显得毫无约束力。

因此,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受到侵权方可以采取预防措施,如信用担保等。

在保险事务中,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合同的根本原则。

合同各方必须遵循诚实原则,必须按照合同中约定事项来交付保险款项和履行保险义务。

如果有人故意提供假的、虚假的或不完整的资料,以获取不当保险利益,那么保险合同将失去其效力。

3. 债务关系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债务关系中,每一方都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利益。

当债务人不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时,应该及时告诉债权人并达成债务重组计划,以避免损失。

在经济领域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在市场上,竞争产品的质量和价格水平应建立在诚实、公平、独立的基础上,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获取竞争优势。

1. 降低商业、经济风险在实践中,诚实信用原则可以极大地降低商业、经济风险。

如果一个人不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将会受到惩罚,他的名誉和声誉也会受到极大损害,不利于他的前途和事业发展。

2.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诚实信用原则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在市场上,只有所有合法的产生和交易活动都形成在法律体系内,人们才能树立起市场经济秩序,提高市场经济效益。

诚实信用原则将为市场竞争和人民群众的放心用、放心买产生重要积极影响。

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引言在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被视为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它代表了社会对当事人诚实守信行为的期待,也体现了民事诉讼中的道德价值观。

本文将探讨的含义、作用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本着真实和信用的原则进行诉讼行为,包括提供真实的事实、证据和陈述,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及时履行其诉讼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在于维护法律正义和诉讼公平,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1. 维护公正和公平的庭审环境诚实信用原则有助于维持良好的庭审秩序,确保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真实陈述,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

只有在真实情况下,法院才能获得准确的信息,作出公正和公平的判决。

2. 提高民事诉讼效率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诉讼中如实陈述事实和意见,避免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情况,从而节省了法院的时间和资源,提高了民事诉讼的效率。

当事人的真实陈述和信用行为还可以减少争议和审理成本,并有利于案件的速裁。

3. 增强社会道德意识诚实信用原则代表了社会对公民等法律主体的诚实守信行为的期待,鼓励人们在处理争议和冲突时遵守诚实原则。

通过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个人和社会可以不断增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意识,促进社会的良好信用环境和法治建设。

三、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应用1. 真实陈述和提供证据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义务提供真实的陈述和证据,包括个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和证人作证的真实陈述。

当事人应当遵循真实和主动配合的原则,提供与案件有关的真实信息,避免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2. 诚信履行诉讼义务当事人有义务按照法院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诉讼义务,包括出庭参加庭审、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不得拒绝、拖延或妨碍庭审程序。

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3. 受害赔偿和违约责任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故意提供虚假陈述或提供伪造证据,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将面临受害赔偿和违约责任的后果。

关于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

关于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

关于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关于新民事诉讼法的适用问题,以最高人民法院奚小明副院长主编的理解与适用为标准,理解与适用的观点与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讲话和高民智的文章为准。

一、概念。

(一)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为现代民法的“帝王条款”,就是人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诚实信用诉讼原则,我国第一次在诉讼法进行了规定。

新民诉法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二)如何理解法条中的“应当”。

一般来说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性、创导性、鼓励性;二是半活性,即有具体时按具体规定处理,没有具体规定时是规范性、创导性、鼓励性;三是强制性。

本条的应当就是半活性。

当某个不诚信诉讼的行为发生后,有具体规定的,按具体规定办理;当某个不诚信诉讼的行为发生后,没有具体规定的,不能按原则来处理。

(三)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主体。

法官、法院是否适用这个原则?1、诚实信用诉讼原则对当事人的适用(1)禁止滥用诉讼权利。

当事人应当依法善意地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起诉权、管辖异议权、回避权、提出证据等权利,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意图拖延诉讼,或者阻扰诉讼权利的进行。

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诉讼时进行宣示,保证自己的陈述真实。

新民事诉讼法第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诉讼权利失效。

当事人一方怠于行使诉讼权利,长期没有行使的意思表示和实施相应的行为,致使对方当事人误认为不会行使,再开始行使权利,并导致对方利益受损的行为,法院不能支持。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一、概述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法律体系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具有深远的意义。

该原则要求所有参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审判人员,在进行诉讼活动的过程中,都应秉持诚实、善意的态度,尊重法律事实,恪守诉讼规则,不得滥用诉讼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旨在维护诉讼的公正性、公平性和效率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事诉讼的良性运作。

其适用范围广泛,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始终,从诉讼的开始到结束,都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丰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要求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应具有善良、诚实的品格,不得故意隐瞒事实,制造虚假证据,欺骗法庭所有参与民事诉讼的人员都应遵守诉讼规则,合理、合法地进行诉讼活动再次,民事诉讼的结果应当具有公平性、公正性,不得因当事人的不诚实行为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法官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指导,自由裁量进行判决。

在我国,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1款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视,也为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效率提供了法律保障。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也面临一些挑战。

例如,如何准确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如何有效制裁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等。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以完善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任务。

只有充分发挥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才能保障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1. 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概念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法律领域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所有参与者,包括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应当秉持诚实、善意和公正的态度进行诉讼活动。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遵守真实、诚信、信用、公正等原则,对诉讼事实和证据应当按照真实情况作出陈述和提供,不得有隐瞒、虚构、变造等不诚信行为。

这一原则是现代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保障诉讼公正、维护法律权益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就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进行简要分析。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这一原则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真实情况提供诉讼事实和证据。

民事诉讼当事人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对诉讼事实和证据应当按照真实情况作出陈述和提供。

也就是说,当事人必须保证自己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与真实情况一致,不能有意隐瞒、虚构、变造事实或证据,这是维护诉讼公正的重要保障之一。

(二)不得拒绝证明。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提供证据并作出披露。

同样地,对方也有权要求提供证据并作出披露。

如当事人不配合对方提供证明,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追求证明,直至达到确证的目的。

(三)诚信原则的重要性。

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十分重要,不诚信行为不仅可能导致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受损,还会严重影响到法律秩序的正常运转。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意义诚实信用是社会文明和道德规范的基础和根本,也是现代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核心原则之一。

这一原则的实施具有以下重要意义:(一)维护诉讼公正原则。

仅有当诉讼当事人按照真实情况作出陈述和提供证据时方能维护诉讼的公正原则。

如果当事人有意隐瞒、虚构事实或证据则会丧失诉讼的公正性,从而影响到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当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与真实情况不符时,就会损害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进而影响到案件的判决和执行结果。

(三)提高司法效率。

如果当事人不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将大大浪费司法资源和时间,给法院工作带来相应的困难,因此,当事人必须遵守诚信信用原则,以便最大限度的提高司法效率。

简析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一般条款的弊端

简析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一般条款的弊端

简析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一般条款的弊端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一般条款的弊端民事诉讼法是指导和规范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体系,其中包含了一般条款和特别条款。

一般条款包括了一些基本原则,如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等。

其中,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这一原则也存在一些弊端。

本文将对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一般条款的弊端进行简析。

一、误导诚实方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真实、不撒谎、不隐瞒,但是这一原则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误导诚实方,导致他们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比如,诚实方在与对方进行诉讼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可能会选择暂时隐藏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或信息。

但是,如果一旦对方提出了相关的质询,诚实方便面临着诚信原则的束缚,需要如实回答,这就使得他们可能受到对方的不公平攻击。

二、缺乏强制力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般条款,其具有的问题是缺乏必要的强制力。

当事人在诉讼中可能选择不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行事,而法院也很难对此进行有效的制裁。

这就给一些不诚实的当事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可以通过伪造证据、捏造事实等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给司法公正和权益保护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三、裁判结果的不确定性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常常以陈述事实的方式表现出来。

而不同的当事人对同一事实的陈述可能会存在差异,这就导致了裁判结果的不确定性。

当事人的主观陈述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记忆偏差、个人态度等,这都可能导致陈述的真实性存在争议。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作出的判断结果可能因为这个原因而带有一定的主观性,给当事人带来了困扰。

四、对胜诉方的便利在诚实信用原则的约束下,败诉方常常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搜集证据、陈述事实。

而胜诉方则可以更加轻松地依赖于他们的诚实信用来赢得诉讼。

这样一来,胜诉方往往能够获得更多的便利,而败诉方则相对处于不利的地位。

这就导致了诚实信用原则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

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引言: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维护诉讼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从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作用以及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进行讨论,并重点阐述其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保持真实、诚信、守信和诚实合作的原则。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真实性原则: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得制造虚假证据。

2. 诚信性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守诉讼规则和法院的裁判,不得恶意抵赖义务,不得干扰诉讼程序的进行。

3. 守信性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约或失信。

4. 诚实合作原则:当事人应当积极协助法院进行案件调查和审理,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不得故意阻碍或拒绝配合。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诉讼秩序: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诉讼规则,保持对法院的尊重和合作,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干扰、阻挠或推迟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从而维护诉讼秩序的稳定和公平。

2.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提供真实、清晰的证据和信息,以便法院做出正确的裁判。

当事人通过诚实、守信的行为,能够获得法院的信任和认可,从而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 促进社会信用建设: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不仅在案件审理中起到重要作用,也对社会信用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诚实行为,有助于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促进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诚实信用原则的运用方式诚实信用原则的运用方式在民事诉讼中有多种方式:1. 诚实提交材料:当事人应当诚实、详细地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在提交材料时准确陈述事实,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2. 诚信履行法律义务: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自己在合同、法律文件中所承担的义务,不得违约或失信。

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探讨

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探讨
国家 的制 度构 建受挫 。其 具体表 现形 式如 下 : 官应根 据不 同情 况对案 件进 行审 理 , 避 免“ 霸王 司法” 。 例 如: ( 1 )
( 一) 感情 司法
明确相 关法律 法规 的条文 , 对 合适 的案件进行 适 当的依照条 例处
感情 司法 , 即法 官根据 自己的感情 、 情 绪用 事来对 民事诉讼 理 。( 2 ) 没有 明确 的成文 法规 时 , 法 官应根 据类似 案件 的处 理情
向标 , 具有 高度 的抽象 性与模 糊性 , 其 本身 并不 直接涉 及 民事主 法 的双 向问题 , 有 的人触犯 了法 律也 损害 了道德 利益 , 按 照相 关 体 的权力 利益 。 因此 , 导致 了其 界定 的层 面 、 外 延 的范围 及 内涵 的法律 规定 , 这 类 的行为应 予 以重判 。例如 : 现今 风靡一 时 的李 的程 度也 有所 不 同。 现今 的 民事诉讼 法 已呈现 出了 公法 、 私法不 某某 案件 。李 某某 由于 自己 的行为 严重违 法 了法律 也损 害 了道 分, 程 序法 与实体 法混淆 的由高层 次人个人 意愿所 独行 的“ 帝王 ” 德 的利 益, 一般情 况下 , 对 于此类 的审 判, 一般 不超过 两个月 且应
使 法律法 规真 正可 以按 照公 正 、 公 平 的原则来 进行 的案件进 行评 判 。 感情 虽然是 一种 内心 的活动 , 但并 不表 示是 不 况进 行处理 。
可 预见 的 , 因其会 导致一 些行 为的发 生与 变化 。 在现今 的司法 实 审判 。
践中, 因为感情司法而导致的“ 误判断” 现象频频发生, 例如: 在无 法律依据 对司法情绪化放大, 无法进行严谨的思维处理, 是 阐述 。 ( 2 ) 阻止权 力滥用 。 ( 3 ) 对一 些不可 及 的要求进 行 限定 的 对依法为本最大的冲击。其实, 无论司法权力的范围有多大, 司 三种作用。 也因诚实信用具备以上的几点技能, 也导致当事人不

论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

论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

论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

首先从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入手,介绍了其在民法中的法律依据,然后详细分析了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具体体现,包括在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中的应用。

通过分析和探讨,可以看出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重要性和作用,对于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促进合同履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总结了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是一种法律原则和伦理准则,有利于规范各类法律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民法、概念、法律依据、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体现、结论1. 引言1.1 论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中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它是指在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应当在交往过程中相互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保持言行一致,讲信修睦。

在现代社会,诚实信用原则已经被广泛认可并应用于各种法律关系当中。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民法的基本原则中有所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规定的“守诚信、谦和友善、公平合理、公共利益”的宗旨;二是在各具体法律规定中有所体现,如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都有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规定和适用。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不仅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实守信的风气,还可以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应当积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做到言行一致,信守承诺,共同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和谐。

2. 正文2.1 论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主体之间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采取欺诈、隐瞒、虚假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利益,应当根据合法的目的和方式进行行为。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交易的公平与正常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是诚实和信用。

诚实是指在行为过程中不得采取欺诈、虚假等不正当手段,应当按照事实真相进行表达和交流;信用是指在交易和合作关系中应当遵守承诺,信守合同约定,信赖他人并履行自己的义务。

浅议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浅议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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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毕 赓 ( 南 师 范 大 学增 城 学院 法律 系 5 1 6 ) 华 1 3 3

【 摘
要】 着我 国 民事审判 方式 改革 的不 断深 入 , 随 将诚 实信 用原 则 引
决 的诚 信 问题 必须要 有所作 为 , 并且 针 对我 国 目前 现状 提 出了一 些建
议 , 求 使 某些 重 要 的诚 信 义 务 率 先 得 到 落 实 。 力
【 关键词】 实信 用原 则; 诚 诚信 原则 ; 民事诉讼
任 ; 事人 申请 诉 讼 保 全 和 先 予 执行 有 错 误 的 , 当赔 偿 对 方 当事 当 应 人 的损 失 等 。然 而 我 国 民事 诉 讼 法 对 于 如 何将 诚 信 原 则 进 一 步 具 体 化 , 别 是 对 违 背 诚 信 原 则 的 法律 责 任 问题 存 在 着 很 大 的 缺 失 , 特 导 致 司 法 实 践 中存 在很 大 的 问题 。 例 如 , 诉 讼 过 程 中 , 些 当事 人 故 意 将 与 案件 并 无 直 接 利 害 在 有 关 系 的人 诉 至 法 院 , 与 案 件 具 有 直 接 利 害 关 系 的 人 追 加 为 共 同 将 被告 , 案件 受 理 后 撤 回对 无 直 接利 害关 系人 的诉 讼 , 以达 到 由其 期
竞 技 场 , 论 主 义 与 处 分 权 主义 被 奉 为 圭 臬 。 在 这 样 的诉 讼 观 念 辩 下, 当事 人 主 义 被 发 挥 到 了极 至 , 家 干预 的成 分 被 剔 除 殆 尽 。而 国 民事 诉 讼 之 精髓 的辩 论 主 义 和 处 分 权 主 义虽 然 确 保 了 当事 人 在 诉

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思考

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思考

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思考一、问题的提出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

作为民事诉讼法中一个补充性原则,立法者希望通过该原则的有效实施实现对民事诉讼活动公正与效益的追求,控制民事诉讼活动中滥用诉讼权利,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利的现象。

[1]那么何谓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有学者认为是指导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诉讼行为的准则,它要求法院公正而迅速地实施审判行为,要求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诚实善意地实施诉讼行为。

还有的学者将诚实信用原则分为行为意义上的与实质意义上的,前者指受诚实信用原则规范的主体在做出诉讼行为时主观上应诚实善意,后者指这些主体之间应维持一种公正与衡平。

无论是哪种表述,我们都能够从中看出,诚实信用原则一方面强调当事人的诚实善意,一方面强调法官应依该原则自由裁量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那么,如何看待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质疑?又如何理解引入诚实信用原则的必要性?在实践中如何完善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对于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究竟应该如何对待呢?二、引入诚实信用原则之质疑1.诚实信用原则是私法原则。

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罗马私法最早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它体现的是对制定法的补充,是为了补充大陆法无法适合多变现实的不足,实现在追求法律稳定性的同时,不忽视法律灵活性的目的。

所以,在私法领域要求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已获得广泛认可。

从20世纪30年代诚实信用原则开始从私法领域向公法领域扩张,学者们就对是否能够将使用于实体私法领域的诚实信用原则引入民事诉讼中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绝大多数反对者认为,民事诉讼法作为公法,毕竟与私法有诸多不同特性,而诚实信用原则是补充确定性规范的不足,这会动摇公法规范的严格性和稳定性,破坏公法赖以存有的基础。

2.诚实信用原则体现的是道德义务。

德国学者巴哈认为真实义务不能够成为法律上的义务。

法律上不能要求当事人在明知对已不利的情况下仍履行真实陈述的义务,这是有违诉讼对抗本质的。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法学专业学生邢丹丹指导教师永军摘要:诚实信用原则是作为一个私法原则而引起人们关注的,现今在民法领域,其已上升至“帝王条款”的地位。

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就以法律的明文规定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法中的地位。

但该原则在民事诉讼领域的适用在我国还存在一些争议。

本文将从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涵、诚信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得以确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适用诚实信用原则的构想等方面,论述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民事诉讼法;自由裁量权Research on the civil procedure law of the principle of goodfaithStudent majoring in Law XING DandanT utor SUN YongjunAbstract: As a private law principle cause of concern,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has risen to "the emperor clause" status present in the area of civil law. The content of Article 4 of China's "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is that civil activities should follow the principle of the voluntary, fair, equivalent compensation, and good faith. It is established obviously that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is high status in China's civil law.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some controversies when the principles applied in the field of civil litigation in our country. This paper will be for the opinion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establish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in China's civil procedure law. The content of the paper is that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legal connotation,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in civil law to establish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China's Civil Procedural Law and so on.Key words: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Civil procedure law; Discretion right作为道德规概念的诚实信用,被引入法律领域始于罗马法。

浅谈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浅谈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浅谈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摘要:2012年,我国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其中许多法律规定发生了一定的变动,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已成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其有效实施将有利于追求民事诉讼的目标和公正。

但是,程序法的内容和特征与实体法不同。

本文从诚信原则的内涵入手,探讨了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异同。

此外,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探讨了民事诉讼中诚信原则的合理性。

通过这些分析和思考,我们希望可以充分了解,学习和总结关于民事诉讼中诚信原则适用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司法适用1.诚实信用原则概述1.1诚信原则的含义提及“诚信”二字,一般人最先想到的是其道德领之中的含义。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它现在不仅被引入法律领域,而且逐渐从私法领域扩展到公法范畴。

这与法律和道德之间千丝万缕的必然关系相关,主要表现为“道德规范法律化”与“法律规范深层次的道德追求”两方面。

虽然善意原则的适用范围在不断扩大,但影响最深远的是其“皇帝条款”作为民法。

因此,笔者认为,在思考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之前,有必要探讨民法中的诚信原则。

民法中诚信原则的含义的定义主要来自其本质。

梁彗星教授认为,诚信原则的实质是赋予法院自由裁量权 ;徐国栋教授认为,诚信原则不仅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平衡双方的利益,还要求各方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取得平衡。

从这些学术界对民法诚信原则含义的主流观点可以看出,诚信原则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行为时应以诚实为基础;另一方面,当法官审理案件时,可以根据诚信原则帝王条款的权威行使自由裁量权。

不同的学者对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的含义也有不同的看法。

笔者探究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后发现,不同观点之间具有相同之处,在民事诉讼中诚信原则的内涵界定上并不存在本质分歧,只是不同的学者研究了不同的角度并专注于不同的方向。

其中,作者比较赞同张卫平教授的观点,即诚信原则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及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都要做到诚实、公平和善意。

解读新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解读新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解读新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新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不得提出虚假证据,不得捏造事实,不得隐瞒真相,不得滥用诉讼权利,不得扰乱法庭秩序,不得恶意阻碍诉讼活动。

诚实信用原则体现了法治精神,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诉讼秩序的基本要求。

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是维护诚实守信、诚信守法的社会秩序。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应当以诚信为本,保持真实、客观、合法的行为,在诉讼中不得采取欺诈、虚假、不正当手段。

这有利于建立健康的司法环境,促进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实践。

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一是不得提出虚假证据。

当事人不得伪造、篡改证据,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不得以虚假证据欺骗法庭,否则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二是不得捏造事实。

当事人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的案情,不得通过编造、渲染事实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从而误导法庭、误导公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不得隐瞒真相。

当事人在诉讼中必须全面、真实地陈述案情,不得隐瞒重要事实,不得故意隐匿关键性证据,不得刻意回避承担法律责任。

四是不得滥用诉讼权利。

当事人不得滥用诉讼权利,不得提出毫无根据的主张,不得恶意起诉、恶意阻碍诉讼程序,不得通过滥诉达到诉讼目的。

五是不得扰乱法庭秩序。

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遵守法庭规则,不得干扰法庭秩序,不得对法官、律师、证人等进行辱骂、攻击等行为。

六是不得恶意阻碍诉讼活动。

当事人不得恶意阻碍对方的正当诉讼权利,不得制造妨碍、阻挠诉讼进程的行为。

诚实信用原则对当事人的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地约束和规范了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行为,使其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保障司法公正和诉讼秩序的维护。

在实践中,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当事人应当遵守的基本要求,也是法院裁判的重要标准。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将对当事人的诚实守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诚实守信的当事人给予更多的倾斜,而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当事人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浅论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确立

浅论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确立
我 国民事诉讼 法中得以确立既具 必然也有必要性。诚 实信 用原 则不仅能规范程序推进 、 降低 司法成本 , 而且还能
促 进 我 国 司法 改革 , 实现 司 法为 民的 价 值 目标 。
【 关键词 】诚实信 用; 法院 ; 当事人 ; 用限制 适 【 中图分类号 】 D 2 . 【 9 04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10 — 0 6 2 1 )3 0 0 — 3 0 9 3 3 ( 0 2 0 — 13 0
必要确立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在我 国民事诉讼法 中确立的基础
作为道德规范法律化的诚实信用原则 , 在我 国未来 的
民事诉讼法 的确立则是必然 , 对此笔 者认为这不仅符合 时
代 发展的要求 ,也 是民事诉讼 法本身 体系不 断完善 的结 果, 具体有如下原 因:
( ) 三 民事 实体法的 实施 离不开民事程序法的保障
适用的余地 。随着 2 0世纪初 期社会化运动 的发展 , 以个人
为 中心的诉讼观念逐 渐转 变 , 诉讼观 的变 化为诚实信用原 则在 民事诉讼领域 的确 立提供 了契机 。最直接 的表现 为 德、 日两国民事诉讼法 的变化 。那么 在法治现代化 的中国 如何实现诉讼理念的转变 , 以及对诉讼不 诚信行为 的如何 规制 , 则值得我们进行探 讨。
的价值 , 体现在程序法 即法律程序 的设 定不能对滥用和 E 规避法律者给予利益 , 这也是一般 法理 的基本要求。
们 向善 , 而诚实信用原则其是 自然理性对人性要求的最好 承载体 , 其朴素的 自然属性 , 应为所有法律所确立 。
( ) 二 实体 法正 义与 程序 法 的制 度 稳 定 的要 求
【 摘

论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

论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

论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西北政法大学姚廷廷710063【摘要】诚实信用原则最初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被称为民法中的“帝王条款”因此,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与青睐。

此次新民诉法修改将“诚实信用原则”明确列入总则,补充了民事诉讼法的欠缺,与国际上大多数较完善的民事诉讼法国家接轨。

因此,本文试图在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论基础上,探讨我国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内涵、必要性以及功能,希望有助于提高人们对此原则的认识,以期促进此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更好的运用。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诚实信用原则一、诚实信用原则基本内涵将诚实信用这样一个原本属于道德领域中的基本概念引入到法律领域,并且从适用于私法领域逐渐扩展到适用于诉讼这样一个公法领域,使之被认可为一项法律基本原则和法律规范,这不仅是一个“道德规范法律化”的过程,并且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外在的规范社会及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制度寻求内在于社会及人的深层次的合理的道德支持的必然结果①。

作为民事实体法中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语义是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时应当讲究信用、严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然而,随着诉讼实践中当事人滥用诉权行为的不断出现与增多,因此,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诚实信用这一基本原则。

即通过调整法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保证诉讼可以在诚实、协同的氛围中进行,进而维持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确保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价值的实现,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

由此可以看出,民事诉讼法上的诚实信用来源于民事实体法上的诚实信用,这是源于二者都是对民事行为的调整上。

但是诚实信用原则在二者中又是有所差别的。

民事诉讼领域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和进行民事诉讼时必须公正、诚实和善意②。

其包含两个方面:其一,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其二,在法律无明文规定时,法官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行使审判权,自由裁量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适用非常重要。

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
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它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平性,
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诉讼的顺利进行。

首先,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真实、准确的事实和证据。

当事人
在起诉、答辩等诉讼行为中应当如实陈述有关事实和提供有效证据,不得编造事实、
偷换概念,以保证诉讼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其次,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恪守诺言,遵守法律规定和法庭的
规则。

当事人应当履行法定的诉讼义务,如按照法定期限提交诉讼材料、出庭应诉等。

此外,当事人还应当尊重裁判机关的权威,不得干扰、阻挠诉讼的进行。

最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秉承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公正审判。

法官应当根据诉讼原则和法律规定,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不偏不倚地对待当事人
陈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

总之,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适用非常重要。

它不仅对当事人的行为有一
定的要求,也对法官的审判行为有一定的要求,旨在维护诉讼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保
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论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

论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

论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它强调在法律关系中的各方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遵循事实真相,履行约定的义务,相互信任,维护法律秩序。

它是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石,是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原则。

第一,合同义务的履行。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按照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不得虚假陈述或者隐瞒重要事实,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履行。

如有不可抗力或者重大变故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二,民事证据的举证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诉讼当事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证据,一方在提供证据时应当如实陈述,不得伪造证据。

法庭也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酌情采纳、排除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证据。

损害赔偿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侵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有恶意破坏他人权益的行为。

一旦侵权或者违约,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诚实信用原则在市场交易中的体现。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之间进行交易时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故意误导对方或者误导市场。

市场监管机构也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法律诚信的维护。

法律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诚实信用原则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法律诚信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法律,遵纪守法,不得以违法手段谋取利益。

国家也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法律诚信的保护,提高违法成本,促进社会诚信价值观的形成。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中的重要原则,它体现在合同义务的履行、民事证据的举证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市场交易中的体现以及对法律诚信的维护等方面。

诚实信用原则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法律权威,进一步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解读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解读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解读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它对维护法庭的公正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诚实信用原则的概述、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以及应用诚实信用原则的措施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人们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应该秉持诚实、善意、公正和合理的态度,以达到公平正义的社会效果。

这一原则强调在法律关系中尊重他人的利益和权利,以及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在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保障法庭的公正性。

当事人应该真实陈述事实,不进行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证据。

如果当事人没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可能会影响法庭的公正裁判,导致法庭的判决不公。

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应该依据法律规定和法庭的要求,合理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如果当事人没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可能会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导致法庭的判决无效。

诚实信用原则可以提高法庭的效率。

当事人应该按时提交证据和法律文件,不进行无意义的拖延或故意制造障碍。

如果当事人没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可能会导致法庭审理过程的不必要的延误和浪费司法资源。

为了在民事诉讼中更好地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公众的法律教育,提高公民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法律知识,使人们更加了解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和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遵守这一原则。

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行为的处罚力度,让不遵守法律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那些故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人,应该依法予以严惩,让他们明白法律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庭的监督和审查。

通过对法庭裁判过程和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确保法庭的公正性和判决的合法性。

加强法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教育,使他们具备更高的法律素养和判断能力。

法官应该依据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不受任何不当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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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引入诚实信用原则浅议
诚实信用原则源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精神。

在我国法治日趋成熟的今日,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予以确认。

民事诉讼法和民法不同,作为程序法其更注重于效率。

因此,怎样具体实施诚实信用这一原则才能保证效率,怎样去权衡保证法院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利和约束其行为等问题都是值得探讨与思索的。

法律原则作为一种高度抽象的法律存在,如何在现实中具体操作,对法官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诚实信用原则概述
“诚信”一词最早出现在《商君书》,其乃是修身立命之本,强调操守和自律,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道德范畴。

如今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不断修订,诚实信用原则由一开始的饱受争议到现今已逐渐融入其中,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原则。

(一)中西方诉讼文化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中国自古就被誉为礼仪之邦,其中诚实信用作为一项古老的伦理道德标准,对人们平时的生产生活无一不起着警示作用。

然而在古代,官府作为诉讼中立的一方往往为了达到维护统治、稳定社会的目的而使用欺诈等手段来解决民事纠纷,失了诚信。

西方的程序法发展相较于中国要早上许多,早在罗马法时期诚实信用原则就初见雏形。

罗马法将当事人的诉讼违法行为分为三种:(1)诉讼的主张虚假;(2)有意的违法诉讼;(3)扰乱或拖延等有目的的诉讼。

不管是中国还是西方的诉讼法,不难看出诚实信用作为一种道德要求,单纯靠人的自律性来解决问题是有局限的,其亦需要外在的约束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我国民事诉讼引入诚实信用原则的发展进程
早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前,我国近代就有所记载。

1922年的《民事诉讼条例》中就参考了西方国家的民事诉讼立法体系,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故意陈述虚伪之事实,或对他造提出之事实或证据故意妄为争执者,法院得科以300元以下之罚款。

”到了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出台,许多条款也涵盖了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但都缺乏具体和体系化的规定。

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新修订,诚实信用原则明确纳入法律条文之中,诚实信用原则不仅要求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所遵循的真实义务,伴随着时代的变化同时对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有了更高的要求。

二、我国民事诉讼中引入诚实信用原则的必要性分析
(一)为防止滥用诉讼权利
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在现有提倡保护私有权利的大环境下,也出现了许多滥用权利的现象,但目前民事诉讼中许多的滥用权利都并无法律的规制措施,因此有必要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予以确立,针对一些常见的行为来制定更为详尽的相关约束性法律。

(二)保证事实的真实可靠性
诉讼过程是通过当事人之间的陈述以及证据来还原事实,只有当事人各方能够如实的阐述和提交证据才能实现审判结果的公正。

在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最基本的含义就是善意的和真诚的心来进行诉讼,在诉讼中任何一方都负有真实阐述的义务和遵循程序的义务。

民事诉讼法中引入诚实信用原则既是保证了这一基本原则的地位能够得以体现,也是作为诉讼参与的各方当事人最基本的要求。

(三)提高司法效率
公平正义是司法活动的灵魂,那么高效的司法活动则是其最基础的前提。

诉讼活动是法院在运用法定的审判权来寻找事实、解决纠纷的过程,良好的诉讼程序则是如何提高司法实践中诉讼效率的关键所在。

程序的效率是通过各方遵循既定的程序规则和遵循内心的诚信来
进行诉讼活动,诉权的滥用、诉讼过程的矛盾言行等行为都可能影响到正常诉讼活动,导致诉讼效率的低下。

三、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引入诚实信用原则的思考
“诚实信用”作为法律原则,是一种具有指导性质的思想。

一般的法律条文都是由基本原则的思想指导下所产生的,只有基本原则与法律概念以及一般条文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的体现基本原则所贯穿于法律本身的始终。

如何把原则具體化成为当前我国民事诉讼中让“诚实信用原则”变成强而有力的指导性原则的关键,同样具体化的约束措施也能警示那些企图破坏诉讼规则的人。

(一)对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主体范围的界定
我国在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主体目前还存在争议,有部分人认为诚实信用原则是不适用于法院和其他的诉讼参与人。

在没有法律依据的现阶段,我认为无论是法院或者是其他诉讼参与人都是整个民事诉讼活动组成的部分,既然存在与民事诉讼活动之中就理应受到民事诉讼法的约束。

既然诚实信用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其必然贯穿于整个诉讼法之中,同时其他条文中的规定并非是一种简单的重复,而是法律精神存在于法律的各部分的体现,是民事诉讼法灵魂在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相对于其他诉讼参与人更是如此。

(二)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基本守则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规定,可视为禁止诉讼权利滥用的直接依据。

但这一规定也正是现行民事诉讼法不足的体现之一,该规定下没有规定具体的规制手段。

如何将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化,具体上可以从引入真实义务人手。

当事人的真实义务通常是指在事实主张上的真实,但却又并不是局限于事实上的主张,在申请、举证同样也是存在的,但事实却是主要考虑的问题。

真实义务与如实陈述不尽相同,只是单纯的要求当事人不得作虚假的陈述而已,伴随着中国凸显的道德危机这一同时也是
道德要求的法律义务也就面临更为突出的挑战。

虽然制度在不断健全,但某些方面仍然缺乏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的各种滥用诉讼权利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有效应对措施,致使各种现象有仍有蔓延的趋势,故健全这一制度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三)法院中间地位的确立
对于法院如何权衡其处于民事诉讼中地位,各方均有自己立场,我认为法院身处于整个民事诉讼过程之中,其不应该脱离诉讼规则之中,对当事人的要求同样适用于法院。

法院既然居于当事人之间,更应当对其有着更为严苛的规范,只有法院能够严守诚实信用原则才能要求当事人同样去遵循这一原则。

一方面,保证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在一定范围之内。

如果法官能够意识到诚实信用原则的谦抑性特点,就可以有效的避免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被泛化,不至于把非诚信的诉讼行为都评价为违反诉讼诚信。

另一方面,禁止突袭裁判。

突袭性裁判主要是指案件事实陈述和证明上的突袭、诉讼过程中的突袭及法律具体适用的突袭,防止突袭裁判的核心是对法院诉讼活动的规范。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只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正当的适用法律,充分给予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陈述、表达意见以及做出合理解释,才能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禁止突袭裁判既是充分辩论的体现同时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

四、结语
诚实信用的诉讼机制是实现实体正义的有效保证,引入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减少诉讼当中的道德风险,协调司法实践当中的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具有重大意义。

但诚实信用原则绝非孤立的,它需要将基本原则和具体条文有效的结合,通过程序的正义来实现实体的正义才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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