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现状(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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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论文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两岸经贸关系是关乎国家统一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至今,在我们党对台方针政策的推动下,经过各方面的努力,两岸经贸关系进展良好。应运而生的ECFA的签订,更是打通了两岸经济合作的脉络,开启了两岸全方位合作新时代。,但与此同时,各类问题和障碍也有所暴露,情况依旧不容乐观。然而,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大陆、台湾、国际三管齐下,两岸经贸关系必将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迈出历史性的一步。

【关键词】两岸经贸关系;ECFA;政策;全方位合作

“两岸”是指台湾海峡两边所对峙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效统治的“中国大陆”以及由台湾当局政府有效统治的“台澎金马”。

中国大陆自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两岸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仍始终坚持不以政治分歧影响和干扰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方针,努力推动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但由于李登辉、陈水扁当局长期对两岸经贸采取限制性政策,使两岸经贸关系一度呈现出单向、民间、极不平衡的发展格局。台商来中国大陆投资主要以间接方式进行,即投资必须经第三地注册公司转投资于大陆,只有10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案可直接以台湾公司的名义投资,但是资金仍要经过第三地汇入中国大陆[1]。由于台湾当局拒绝两岸直接通商,两岸贸易也只能经过第三地间接进行。由于台湾当局严格禁止中国大陆的资金进入岛内从事任何投资活动,这就形成了单向性的不正常局面,同时也造成两岸贸易不平衡。

直至2008年,国民党在岛内重新获得执政权,开放和发展两岸经贸关系成为民意主流和执政者的政策导向。在这样的新形势下,以两岸和平双赢取代民进党的“台独”对抗思维,两岸在“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的倡议下,经贸关系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两岸经贸互动将由民间主导转变为政府主导。从政策和法律两个层面,积极创造台商投资中国大陆的有利环境。中断近十年的海协会(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海基会(海峡交流基金会)恢复协商,“两会”协商机制的确立,开启了两岸准官方的制度性协商渠道。今后,两岸间可在制度层面解决两岸经贸交往中的部分问题,为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两会”先后达成六项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协议,两岸直接、双向“三通”基本实现。

2008年后半年至2009年,两岸经贸合作热潮不断。截至2009年底,两岸贸易额累计超过9600亿美元。但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与影响,两岸贸易与台商对大陆投资双双出现历史上少有的大幅衰退局面。

按照台湾方面统计,台湾来自大陆的外销接单在2008年上半年呈现两位数高增长,下半年形势急转直下,7月仅增长1.7%, 8月开始呈现负增长8.9%, 9月份负增长10.8%, 10月负增长22.8%,创历史最大衰退。台湾对大陆出口也从上半年的两位数增长转变为9月份开始的负增长16.3%,10月份衰退19.9%,11月份进一步衰退38.5%。

与此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台湾对大陆(包括香港)市场的依存度也相应下降,从近两年的近40%降为11月份的33.6%。台商对大陆投资,持续维持投资项目减少与投资金额低增长或负增长态势。依商务部统计,2008年1至9月,大陆批准台商投资项目1692个,同比减少31.8%。实际使用台资金额14.6亿美元,年增长7.3%,而合同投资金额持续负增长。依台湾方面统计,2008年1至10月,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为83亿美元,年增长仅9%,增长速度较前几年有较大幅度下降[2]。

2010年,国际经济形势逐步回升,台湾经济开始好转。中国大陆继续实施宽松的货币与财政政策,继续实施刺激消费与扩大投资政策,总体经济将保持8% 以上增长,维持较高增长速度。加上两岸经济合作效果逐步显现,两岸贸易将出现较高的恢复性增长,台商对大陆投资也将会出现新的发展,并且在投资方式、投资地区与产业布局等方面出现新的调整。2010年,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最大看点或两岸经济合作的重中之重是协商与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ECFA——两岸经贸关系里程碑

2010年6月29日,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与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在重庆举行了恢复协商以来,两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正式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9月12日,两岸两会确认ECFA正式生效。

ECFA包括序言和5章16条及5个附件,基本涵盖了两岸间的主要经济活动,包括对现有机制的补充与完善,对未来合作的展望与开拓,以及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的防范和争端解决。据此次ECFA的早期收获清单,两岸共计有800多项产品将在两年内分3步实现零关税。据台湾方面测算,这项条款将为台湾方面节省大约200万美元的关税。其中,在货物贸易早期收获方面,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等10类,基本上涵盖台湾各个产业,金额超过120亿美元。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石化产品、机械产品、纺织产品及其他产品等4类,金额约30亿美元[3]。在服务贸易早期收获方面,大陆将对会计、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研究和开发、会议、专业设计、进口电影片配额、医院、民用航空器维修,以及银行、证券、保险

等11个服务行业扩大开放。台湾将对研究与发展、会议、展览、特制品设计、进口电影片配额、经纪商、运动及其他娱乐、航空电脑订位系统以及银行等9个服务行业进一步放开[4]。

ECFA的签署可谓酝酿已久。2005年4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在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中,明确提出“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2008年底,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明确提出“两岸可以签订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2009年12月,海协会、海基会领导人在台中举行第四次会谈,同意将这份协议纳入第五次“两会”协商重点推进议题。2010年1月,关于ECFA的海协会、海基会首次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举行。此后的五个月,海协会、海基会都分别在台湾桃园和北京举行了两次专家工作商谈,逐渐敲定协议文本组成、早期收获计划等重要内容。可以说,ECFA是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达成的,它的正式签署,给两岸为时两年的艰苦谈判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CFA的签订是两岸共同采取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举措,是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的关键性一步,是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的一个里程碑,是继“三通”之后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中的又一个具有历史性转折意义的事件。

最近10年,两岸经贸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ECFA的签订正是迎合了这一变化。

台湾经济一度长期依赖欧美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然而,随着台湾的外向型产业大量到大陆投资,拉动台湾对大陆的出口贸易。同时,台湾向大陆的进口贸易,尤其是农工原料和半成品,也呈现增加态势。投资与贸易活动已使两岸产业分工越趋紧密,两岸双边贸易规模扩大,相互投资也更为频繁,中国大陆自1992年起便取代美国成为台湾第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两岸贸易额自2001年突破300亿美元后,连年攀高,中国大陆继续是台湾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最大的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目前两岸贸易,特别是中国大陆对台湾的贸易逆差,已成为支撑台湾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柱,台湾对大陆的经济依赖程度由此提高。从两岸进出口商品结构来看,中国大陆从台湾进口的前几大类产品主要为机电类产品、塑料橡胶制品、纺织及其制品以及金属制品等。同时,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占两岸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不断提高。从中国大陆对台湾贸易的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特别是沿海四省(市),即广东、江苏、福建、上海是最大集中地。上述四省(市)自台湾进口额都明显大于对台湾出口额,对台湾贸易逆差额占中国大陆对台湾贸易逆差总额的4/5以上。

两岸贸易逐渐由产业间贸易向产业内贸易转变。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台湾仍以工业原料和机器设备出口中国大陆,中国大陆则出口农业原料到台湾,两岸以互补方式进行贸易,属于产业间贸易。到了80年代末期至现在,中国大陆出口台湾货物中,半制成品、制成品、化学产品等精加工制成品的比重增加,两岸产业内贸易趋势明显。然而与此同时,两岸服务贸易却远远落后于两岸货物贸易的发展。

作为外向型经济,2008年,台湾对外贸易受到国际金融危机重创。第四季出现台湾有贸易统计以来的最严重衰退,衰退领域几乎遍及所有出口产品和出口地区。据台湾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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