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师工作考核量化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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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里学区教师工作考核量化实施细则

(讨论稿)

为全面落实市局《关于实施〈关于深化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试行意见》,在教职工中引入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学区全体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全面考核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重点考核德、能、勤、绩。

三、具体考核办法:

(一)一线教师

1、常规教学管理(20分)

(1)师德(10分)

遵照《滕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滕教字<2010>6号)(见附件二)。计分办法: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按5:5的比例分别计10分和9.5分。

(2)考勤(10分)

具体按照《西岗镇教委教职工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

说明:考勤扣分按镇教委规定执行,全勤一律记10分,其它按实际扣分的40%累计。个人考勤分=10-总扣分(扣分满10分止)的40%。注:请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得分不超过5分;累计超过3个月的,考勤分计0分。

2、教学实绩(60分)

两学期教学实绩得分分别折60%计入。(考核办法见附件一)

3、业务能力(4分)

(1)、教材研究(2分)

每学年组织一次限时备课,(或其他基本功考核)内容均为当学期任教年级,根据教师对教学目标的把握,重点难点的确立,教学策略的实施和教学手段的运用等情况,由评委打分,根据得分按6:4(一类按去尾法)的比例分为两类,分别记2分,1.5分。

(2)、理论考试(2分)

每学年组织一次业务理论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所教学科知识、教研室组织的专题辅导、下发的学习材料等。根据考试

成绩,按(80分及以上80分及以下)两个等级分别记2分、1.5分。

4、学习提高(6分)

(1)听评课记录(2.5分)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0节。从听课评课撰写的质和量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每少1次扣0.2分。

(2)业务学习(2.5分)根据所教年级的特点,从自身实际出发,定期阅读教育名著、教学刊物,借助网络开展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整理好所学资料。每学期末组织一次考核,根据数量和质量打分。每学期学习次数至少20次。每少1次扣0.2分。

(3)发表博文(反思)(1分)每位教师每学期在本校教师博客上发表原创博文(反思)不少于十篇(原则上每篇不少于300字),可以讨论教学困惑、交流学习心得、探求教学经验,也可以抒情言志。每篇加记0.1分,被推荐发表在西岗教育信息网上的,每篇加记0.15分,本项计满1分止。每少一篇扣0.1分,不是原创的不计分。

5、教育教学资源考核(5分)(见附件三)

6、工作量(5分)

根据实际情况设岗,凡是竞得的岗位均为满工作量。

7、奖励(2+2分)

新闻报道(依据镇教委办通报):凡在各级教育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本校及学区教育教学有关信息的,按镇、滕州市、枣庄市、省、国家级分别加记0.05、0.1、0.5、1、2分;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报道按相应级别加倍加分。本项满2分止。

非教学辅导奖:代表学区、学校参加各类活动的,按镇、滕州市、枣庄市、省、国家级分别加记0.05、0.1、0.5、1、2分。同一类活动就高不就低,不累加计分,不同类活动可以累加计分。本项满2分止。

(二)中层干部实绩考核

从师德(10分)、考勤(10分)、教学成绩(40分)、分管工作(30分)、教学评优(5分)、工作效率(5分)、奖励七个方面进行考核。

师德、考勤、奖励同科任教师;教学成绩计算方法同科任教师(低于学校教师平均分的以平均计入);分管工作,在镇教委组织的评比检查中,所分管工作学区排名第一名计30,第二名29分,依次类推,若多次检查,分别计算后取平均值;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分管工作计5分,每有一次因拖延工作受通报或对整体工作造成影响

的扣0.5分。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此考核结以两学期总积分相加排名,作为教师一学年评优、晋级、年度考核竞争上岗以及绩效工资发放等的依据。

2、科任教师、中层干部分别进行考核。科任教师以各校为单位划分年度考核等次,优秀等级比例人数按上级文件精神计算。中层干部以学区为单位统一考核,按校级干部和一般中层分别划分年度考核等次。

3、镇优以学校为单位按教委要求的比例确定,县优推荐依据《柴里学区〈滕州市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五、几项规定

1、长期病假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凡在镇或学区统一组织的每次考试中,有下列现象之一者,按镇统考有关规定扣个人量化积分1——3分。

①监考时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倒装、漏装试卷者;

②改卷时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错改、漏改试题者;

③其他出现错误现象。

3、科任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核,情况属实,当事人教学实绩为D级,师德考核直接确定为学区最后一名。(举报、反馈时间截止到该学年末7月5日前)

①在统考或抽考中,有意替换学生,找分时交换试卷,阅卷时弄虚作假;

②考试中无故不让学生考试,教给学生作弊方法;

③为取得高成绩而采取的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学年内,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取消直接责任人本年度的一切评优。

5、年龄超过50周岁者,理论考试、限时备课可不参加,计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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