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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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职称资格条件贵州(精)

工程职称资格条件贵州(精)

工程职称资格条件贵州(精)背景介绍工程职称是指国家或省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或职称制度的一种评价标准,是衡量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能力、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

在贵州省,工程职称评定条件是由贵州省人社厅规定的。

工程职称资格条件工程师职称•具有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大专学历加具有省级及以上职称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工程技术,参加过项目设计、研究、调试、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拥有3年以上本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在项目相关技术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或者主持完成了有影响的技术创新成果。

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大专学历加具有省级及以上职称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深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践水平,能够独立进行复杂的技术管理与应用,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拥有本专业相关工作经验满12年,其中必须在高级工程师职务(职称)和技术方面工作满6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内发表过有较高影响的技术论文或发明专利,并取得了明显的技术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独立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满12年以上的资格;•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深刻的理论和实践水平,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能够担任本专业相关的重要管理职务;•拥有本专业相关工作经验满18年,其中必须在高级工程师职务(职称)工作满8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了重要技术发明或者技术成果,或者创造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贵州省工程职称评审机构贵州省工程职称评审机构是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立的。

这个机构主要负责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包括职称申报、评审、公示等。

该机构由贵州省学会、工程协会等相关单位组成,专业分工明确,人员组成不断优化。

工程职称评审是考核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是衡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关于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关于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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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务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出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 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群众文化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 条件(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实验技术人员评聘高、中级职务推荐条件(试 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思想政治工作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 行)的通知 关于企业申请富余人员转岗培训费补贴及审核程序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推进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以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 题的通知 关于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意 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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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黔劳社厅发〔2006〕11号和黔劳社厅函〔2006〕110号 文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播音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档案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翻译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学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 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 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技工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 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律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体育教练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学教师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 条件(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的通知 关于推进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 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伤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费用限定标准的通知

贵州副高职称评审条件解读

贵州副高职称评审条件解读

贵州副高职称评审条件解读贵州副高职称评审条件解读1. 评审标准的背景与重要性随着社会发展和职业需求的增加,职称评审成为了衡量职业水平和职业发展的重要标准之一。

贵州副高职称评审条件作为贵州省内相关评聘体系的一部分,对于贵州省内副高职称人才的选拔和推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评审条件的解读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这一评审体系,从而提高个人职称评审的成功率和职业发展的机会。

2. 贵州副高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为了获得贵州副高职称的评定,个人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按照规定,申请人需要在具备高级职称、硕士学位或者其他同等学历的基础上,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或者以上。

(2)具备在相关领域的学术或者专业研究成果:申请人需要在学术或者专业研究方面有一定的突出成果,例如在重要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参与过科研项目或者完成过相关的专利等。

(3)具备在相关领域的职称聘任条件:申请人需要符合贵州副高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者相关聘任机构对副高职称的聘任条件,包括学历要求、职称聘任要求等。

3. 深度解读贵州副高职称评审条件(1)从简入繁探讨相关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在贵州副高职称评审中,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时间要求,这是评定副高职称的基本条件之一。

然而,这一要求并不仅仅是对时间的简单累积,更重要的是要求申请人在工作时间内具备对专业领域的熟悉和深刻理解。

只有通过对相关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实践,申请人才能够具备在副高职称评审中的竞争力和优势。

(2)广度与深度兼顾的学术或者专业研究成果:贵州副高职称评审对于学术或者专业研究成果的要求体现了对申请人综合素质的考量。

具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参与或者专利完成等成果,表明申请人在相关领域具备广度和深度的学术或者专业研究能力。

这种广度与深度的结合是确保申请人在评审中具备一定竞争优势的关键。

(3)聘任条件的解读与应用:贵州副高职称评审的聘任条件旨在规范评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要求是指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申报中,关于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成果业绩等的硬性要求,为了让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够获得相应的职称,各地都纷纷开设了职称申报通道,帮助广大技术人员在当地申请相应的职称。

但由于政策各地情况不同,因此没有统一的标准。

在贵州,高级职称评审也分很多种类别,根据不同的类别,参加评审的条件也会有所区别。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一)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四)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五)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六)同时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两年以上; 2、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3、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4、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5、符合上述相应条件的人员,如在学历、资历、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方面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均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详见附件2)第十六条破格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畜牧)师、高级实验师、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须符合《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价办法》规定的条件。

符合条件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评聘高一级职务时,其任职年限和任职资历条件可放宽1年。

破格人员的考核,按照我省工程系列破格申报条件的规定执行。

省直系统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按照《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价办法》及《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系列建筑类职称评审专业类职业资格参考表

工程系列建筑类职称评审专业类职业资格参考表

黔人社通[2022]118号
人社部发[2012]56号 人社部发[2019]16号
人发[2002]87号 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国人部
发[2007]121号 应急[2019]8号 人社部发[2019]16号 国人部发[2005]87号 人社部发[2019]16号
人社部规[2017]6号 人社部发[2019]16号
15 省级人社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其他工程类职业资格
人发[2003]24号 人社部发[2019]16号
人发[2003]25号 人社部发[2019]16号
人发[2002]111号 人社部发[2019]16号
建人[2018]67号 人社部发[2019]16号
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 人社部发[2019]16号
国人部发[2007]18号 人社部发[2019]16号
附件5
贵州省工程系列建筑类高级职称评审专业技术类职业资1 注册城乡规划师
执业资格名称
2 一级注册建筑师
3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5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6 注册电气工程师 7 一级建造师 8 一级造价工程师
9 监理工程师
10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1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2
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 全)
13 注册机械工程师 14 注册测绘师
二、其他
文件号
人社部规[2017]6号 人社部发[2019]16号
国务院令第184号 人社部发[2019]16号
建设[1997]222号 人社部发[2019]16号
人发[2002]35号 人社部发[2019]16号

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贵州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贵州省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推动贵州省人才队伍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规定和指导。

首先,新规定在职称评审的资格条件上做了一些调整。

根据职称评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贵州省调整了职称申报者的学历要求,增加了相应职称申报者必须具备的学术背景和实践经验,以确保评审工作更加贴近实际和科学可行。

其次,新规定明确了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根据职称评审的各个环节,贵州省规定了具体的申报和评审流程,包括职称申报的时间节点、申报材料的要求、评审专家的组成和评审标准等。

同时,还加强了对职称评审结果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准确。

此外,新规定还在职称评审的奖励机制上进行了创新。

贵州省鼓励职称申报者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推动职称评审工作朝着更加科学和规范的方向发展。

同时,还加强了对优秀职称评审人员的奖励和激励,提高了职称评审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效益。

通过新规定,贵州省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能够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的核心作用,为贵州省人才队伍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新规定也为职称评审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优化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方向。

总体而言,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在保持原有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职称评审的管理和操作要求,提高了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有力地推动了贵州省职称评审工作的发展和完善。

希望新规定能够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为贵州省人才队伍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

贵州省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社厅通〔2015〕153号各市(州)⼈⼒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才队伍建设,2013年7⽉,省委组织部、省⼈⼒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社厅通〔2013〕334号),决定在基层事业单位开展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作(以下简称基层副⾼评审认定)。

⼀年来,在各地⼈社部门的积极努⼒下,⼀批长期扎根基层的专业技术⼈员通过评审认定取得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极⼤地调动了⼴⼤基层专业技术⼈员积极性。

基层副⾼评审认定⼯作政策性强,涉及基层专业技术⼈才队伍建设⼤局和⼴⼤基层专业技术⼈员切⾝利益。

去年,各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政策把握过宽、认定标准不统⼀等问题。

为进⼀步规范全省基层副⾼评审认定⼯作,在总结去年各地好的做法基础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评审认定的含义 (⼀)基层是指我省除县(市、区)⼈民政府所在地城关镇(街道)以外的乡镇。

(⼆)基层副⾼评审认定是指对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社会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员,在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可申报本专业基层评审认定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层⾼级评审认定委员会参照现⾏相关系列职称评价标准,开展基层评审认定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认定⼯作。

(三)开展基层副⾼评审认定⼯作,是对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员的⼀项职称倾斜政策。

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员申报基层评审认定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实⾏适当降低评审标准、降低任职年限、降低学历要求的优惠政策,为基层社会事业发展留住和引进各类优秀专业技术⼈才。

(四)申报⼈员取得的基层审认定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区别于通过社会化职称评审取得的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为了促进贵州省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以下是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领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第二条及第三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2、取得国家承认、认可的学位,学位有关认证文件;3、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经历须来自于学术研究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4、具有重大突破性科技成果,突出贡献的工作经历;5、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全国、地方科技技术竞赛,取得省级以上奖励;6、本科和研究生毕业不超过10年,参加征集项目不超过8年;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个人品质良好;二、申报文件1、填写《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申请表》;2、提交全复印件的学历证书;3、提交有关职称评审材料:个人简历、本专业工作总结、学术研究成果、技术创新成果、学术思想成果等;4、邀请与申请职称有关领域的专家(组)对申请人作必要的考核;5、录取申报时确保服从公务纪律,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所在单位职责;6、如有其他情况,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另行规定。

三、评审实施1、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组成;2、评审委员会按照“专家评定、复核确认、审议决定”的原则,实施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的审核和评定;3、评审委员会组织由业内资深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申报者的工作能力、知识技术水平、科学创新性以及业绩进行全面的考核;4、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申报者获得高级职称的条件;5、评审委员会将拟任职申请人报贵州省科技厅和省发改委应征审查;6、贵州省科技厅和省发改委按照有关规定审查申请材料,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并上报贵州省政府。

四、申报人员管理1、贵州省科技厅和省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工作;2、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审查结果,组织专家学者考察,确定获得高级职称的申请人;3、贵州省科技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制定申报工作实施细则,对申报者作出评定;4、对获得职称的申报人员,应当签订职称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5、对获评的申报人员,贵州省科技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协同颁发贵州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证书。

中高级职称聘任条件解读

中高级职称聘任条件解读

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一、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2、任现职以来,工作成绩明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3、具备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

说明:教师资格证(达标)、普通话等级证(达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审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审核)。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等第。

二、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一)、直接聘用条件在七级岗位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受任职业年限限制,由七级岗位直接聘入六级专业技术岗位。

1、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等同奖项)第1,2名;备注:根据筑职改字[2010]1号文件对该条补充说明:(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与竞聘学科一致)获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以上(由省、市教科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不含论文,教学设计)获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以上2次(由省、市教科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提交)(2)、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与竞聘学科一致),至少有6人(次)获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

(个人提交)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的;备注:根据筑职改字[2010]1号文件对该条补充说明: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九个条件之一的:A特级教师B市级及以上教育名师C省级名校长D国家级骨干教师E贵阳市创新人才F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G省管专家或市管专家H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累计10万字以上I在七级岗位上工作十五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同行公认。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二)、专业技术条件在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等同奖项)第1、2名。

贵州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贵州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贵州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贵州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贵州高级职称评审是对职称人员的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的过程,是全面肯定和评价职称人员在相关领域取得的成绩和贡献的一项重要工作。

贵州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和材料要求是非常严格和规范的,需要职称人员提供详细的材料来证明自己的成就和能力。

在本文中,我将从贵州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和材料要求入手,深入探讨这一主题,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贵州高级职称评审的相关内容。

一、贵州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要求1.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贵州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要求首先包括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申报高级职称的职称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这是评审的基本条件之一。

职称人员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所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并且需要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成就和实践经验。

这一条件的核心在于职称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够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2.学术成果条件贵州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要求还包括学术成果条件。

职称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需要提供自己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成就。

这些成果和成就可以是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科研项目等形式,职称人员需要通过这些学术成果来证明自己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能力。

这一条件的核心在于职称人员的学术成果必须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才能够符合高级职称评审的要求。

3.业绩表现条件贵州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要求还包括业绩表现条件。

职称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需要提供自己在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和成绩。

这些业绩和成绩可以是工作业绩、技术创新、专利成果等形式,职称人员需要通过这些业绩表现来证明自己在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

这一条件的核心在于职称人员的业绩表现必须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才能够满足高级职称评审的标准。

二、贵州高级职称评审的材料要求1.申报材料清单贵州高级职称评审的材料要求包括申报材料清单。

职称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需要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

2024年贵州职称新文件

2024年贵州职称新文件

2024年贵州职称新文件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贵州省职称新政》的最新文件,引起了广大职场人士的关注和热议。

该文件主要针对贵州省内各行各业的职称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旨在提升贵州省职称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推动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

《贵州省职称新政》对职称评定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文件明确提出,职称评定应以绩效为基础,突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

同时,对于不同行业和职业的评定标准也进行了细化和调整,更加贴近实际工作需求。

这一举措有助于鼓励广大职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推动企业和组织的创新发展。

《贵州省职称新政》对职称评定的程序进行了优化。

文件明确规定了评审流程和时间节点,缩短了评审周期,提高了评审效率。

同时,文件还强调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了评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这将有效减少不合理评审和操纵现象的发生,提高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贵州省职称新政》还对职称评定的奖励机制进行了调整。

文件明确提出,评定获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将享受更多的福利和待遇,包括加薪、晋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这将进一步激发职工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整个职业群体的发展。

针对这一新文件的发布,广大职场人士普遍表示支持和期待。

他们认为,《贵州省职称新政》的出台将推动贵州省内各行业的职业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素质和水平。

同时,这也给广大职工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激励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

然而,也有一些人对于这一新政策提出了一些质疑和担忧。

他们认为,职称评定应更加注重实际工作经验和业绩,避免过分强调学历和论文数量。

此外,还有人担心评审过程中的不公正现象,希望能够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贵州省职称新政》的发布对于贵州省内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新政策的出台将促进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提高整个省内各行各业的素质和水平。

同时,也需要广大职场人士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确保新政策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贵州省职称评定办法

贵州省职称评定办法

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赤天化劳〔2010〕10号集团公司关于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371号)和《2010年全省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意见》(黔人社厅函〔2010〕453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现就集团公司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职称评审组织机构(一)初、中级职称评审(工程系列)。

各单位对申报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成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工作;(二)高级职称评审(工程、经济系列)。

各单位对申报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审核后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评审。

二、申报条件(一)2010年8月转正定级的本科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理工科类)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并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生如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三年)并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本科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并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可直接聘任为“助理”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技术工作三年并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聘任为中级职务。

(二)申报高一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程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申报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相关申报条件(见附件三、附件四),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填写评审表。

(三)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精神,今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公需科目“创新能力建设”考试合格成绩,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达到所申报级别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数,中、高级需要72个学时,初级需要32个学时。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生产力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分别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教师资格。

第六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助理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七条申报助理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并经考核合格。

四、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八条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硕士学位,担任教学工作2年以上。

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事厅•【公布日期】1995.02.25•【字号】黔人职[1995]13号•【施行日期】1995.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职[1995]13号)各地(州、市)、县职改办,省直各厅(局),各大专院校、人民团体:现将《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自发文之日起,原《贵州省工程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及实施意见》[黔职改办字(1993)14号]停止执行。

贵州省人事厅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五日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为使工程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有所遵循,确保评审质量,参照国家已颁布的工程系列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评聘工作技术中、高级职务推荐条件。

第一条推荐评审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

第二条推荐评聘工程技术中、高级职务的人员,任现职期间各年度政治业务考核优秀或称职。

第三条推荐评聘工程技术中、高级职务的人员,应参加省组织的外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四条推荐评聘工程师职务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符合《工程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七年以上。

二、在能力、业绩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完成一项以上省(部)级重点项目,独立承担项目中的一项主要技术工作,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提供项目及鉴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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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事厅•【公布日期】2006.06.09•【字号】黔人通[2006]85号•【施行日期】2006.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通[2006]85号)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中央在黔单位:现将《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自发文之日起,原《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黔人职〔1995〕13号)和《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破格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人职〔1995〕14号)停止执行。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将申报、评审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

贵州省人事厅二OO六年六月九日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工程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二、基本条件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三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完成规定的本专业继续教育任务。

第五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人员管理工作总结3篇_工作总结

人员管理工作总结3篇_工作总结

人员管理工作总结3篇提供一篇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作为参考!xx年年我科室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xx大会议精神,深刻领会xx大精神实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依靠科技进步和西部人才培训战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市委、市政府的人事工作方针、政策。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结合我科室工作实际,开展了以下工作,现总结如下:一、理论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会议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对于共性学习和个性学习,我科室人员都进行认真学习并作了学习记录。

二、业务目标1、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认定,资格委托评审工作。

在接到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转发〈关于xx年年度全省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筑职改〔xx年〕39号)后,我科室组织全市开评职称的事业单位,包括十一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于6月5日召开全市职称工作会,对xx年的职称工作做出总结,对xx年年的职称工作做出安排。

在会上将相关文件转发给各个单位。

并要求他们1 / 21在限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我们办公室。

各个单位将申报职称的材料报送到我办后,我们再根据省人事厅《关于xx年年度全省职称工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通〔xx年〕38号)、省人事厅、省农业厅文件《关于印发〈省农业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人通〔xx〕88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人通〔xx〕85号),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xx年年高校、中专、中小学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教人发〔xx年〕146号),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二○○七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卫发〔xx年〕128号),省广播电视局《关于xx年年度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广职〔xx 年〕193号),中共省委党校《关于xx年年度党校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党校通〔xx年〕20号)文件精神,对各个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查,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个人就开出市专业技术职务委托评审工作介绍函推荐到市人事局参加评审;共开出专业技术职务委托评审工作介绍函428份。

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_百(精)

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_百(精)

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通知黔人通 [2007]194号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政府(行署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人民团体、各省属高等院校、各省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的通知》 (国人部发 [2006]70号、《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7]8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实施意见 >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 我们研究制定了《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 认真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附件: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二 00七年十月十二日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为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7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实施意见 >的通知》(黔人发 [200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一、适用范围1. 本《意见》适用于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忠的高级专业技术一至七级以及特设高级专业技术一至七级岗位。

2.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高级专业技术一至七级岗位。

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3.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7个等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

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随着全国改革的推进,贵州省不断加强公务员职称评定,以提升公务员的素质,加强公务员的能力建设,使公务员能够更好地为贵州省的发展贡献力量。

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已经经过严格的评审,由贵州省出台,现将此评审条件公布如下。

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人必须在贵州省行政机关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有突出的业绩成绩;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第二条:申报人的学历应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第三条:申报人的职业技术应符合规定的要求;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第四条:申报人必须参加组织给付的考试和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第五条:申报人必须提交一份有关学习、业绩、技术成果、获奖情况以及有关从事该工作的工作经历等综合性材料;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第六条:评审专家必须就申报人的学习、工作、技术等方面作出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评价,准确地把握其资格;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第七条:评审专家必须根据申报人的学历、业绩、技能、主观素质等各方面的取得成就,按照比例评定其综合素质,并给出相应的评定量化结果;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第八条:评审专家必须按照贵州省职称评定标准,比较全面准确地了解申报人的业绩、学历、技术等情况;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第九条:评审专家必须对申报人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准确的评定结论。

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明确了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中应具备的要求,旨在确保公务员职位评定的公平、公正性,推进贵州省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以强化对公务员素质要求,促进贵州省公务员队伍建设。

贵州省职称评审体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包括评审专家的评审、申报人的参加考试和评审的交互过程等。

在这一过程中,评审专家需要全面审视申报人的学习、工作及技术成果、获奖情况,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准确把握其资格,为申报人评定职称以及给予表彰和荣誉提供公正、客观的依据。

此外,评审还要求申报人提交一份有关学习、业绩、技术成果、获奖情况以及有关从事该工作的工作经历等综合性材料。

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2007]194号)一、三级四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1、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3、博士点负责人;4、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同等奖项)第1名;5、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6、任现职以来贡献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人员;二、四级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三、五级六级任职五年以上(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的,首聘可在七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1、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等同奖项)第1、2名;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的;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四、六级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1、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同等奖项)第1、2名;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直聘条件:四级岗位直接聘入三级[符合第(1)至(5)项之一者(1)在管理期内的省核心专家;(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在管理期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重点专家;(5)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同等奖项)第1、2名或二等奖(或同等奖项)第1名;副高职称,符合第(1)至(5)项之一的,由七级岗位直接聘入五级专业技术岗位,1、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3、博士点负责人;4、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同等奖项)第1名;5、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符合第1至3项之一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由七级岗位直接聘入六级专业技术岗位。

2名;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的;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在七级岗位任职十五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同行公认,直接聘入五级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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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通…2006‟85号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中央在黔单位:现将《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自发文之日起,原《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黔人职…1995‟13号)和《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破格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人职…1995‟14号)停止执行。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将申报、评审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

贵州省人事厅二OO六年六月九日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工程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二、基本条件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三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完成规定的本专业继续教育任务。

第五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 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 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 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

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的学历、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获得理工类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

2 获得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三年以上。

3 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4 理工类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5 理工类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七年以上。

第七条申报高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理工类博士后出站人员。

2 获得理工类博士学位,担任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

3 获得理工类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三年以上。

4 获得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5 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6 理工类大专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七年以上。

(二)申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任职资格,必须具有理工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四、评审条件第八条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 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 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二)工作能力和业绩,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和经历。

2 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 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4 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地(厅)级科技奖1项;或获得大型企业科技奖1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2)主要参与完成省(部)级1项或地(厅)级2项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

(3)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参与完成地(厅)级1项或县级3项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

(4)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5)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地(厅)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提供验收证明材料)。

(6)作为参加者,编写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1项,并正式公布实施(提供验收证明材料)。

(三)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一万字以上。

2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

3 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第一作者在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4 撰写由本人参与的地(厅)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技术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总结等3篇,学术观点准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

5 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二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第九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全面、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具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

2 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

3 掌握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主要技术知识和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二)工作能力和业绩,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2 具有科学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 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4 任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或地(厅)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获得地(厅)级科技奖二等奖2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2)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地(厅)级科技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3)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承担完成省(部)级重大项目、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2项。

(4)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承担完成地(厅)级重大项目、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3项。

(5)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税务或财务部门证明材料)。

(6)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实现技术产业化,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提供验收证明材料)。

(7)在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2项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引进大型先进设备(部分主要设备),在生产实践中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并有创新技术成就,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提供验收证明材料)。

(8)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编写国家标准、规程、规范1项或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3项,并正式公布实施。

(9)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三)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

2 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和在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

3 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二万字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4 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十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第十条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在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水平具有创造性研究和较高的造诣。

2 引领本专业某一领域最新发展趋势,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有独到见解。

3 熟悉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二)工作能力和业绩,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具有把握、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2 具有科学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重大技术问题和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 具有指导高级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4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1项;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2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2)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2项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或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科研项目和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科研项目。

以上项目须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3项,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实现技术产业化,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通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编写国家标准、规程、规范3项以上或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6项,并正式公布实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三)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十五万字以上。

2 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其中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

3 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二十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五、破格条件第十一条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获省(部)级科技奖1项;或获地(厅)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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