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的通知(2020)
取水许可证延续申请报告
一、报告概述尊敬的水利局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单位于[原取水许可证颁发日期]取得了[原取水许可证编号]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至[原取水许可证到期日期]。
鉴于许可证即将到期,为确保我单位正常生产和生活用水需求,现向贵局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手续。
以下为详细报告:二、申请人基本情况1. 单位名称:[单位全称]2. 单位地址:[单位详细地址]3.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4.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5. 单位性质:[单位性质,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三、取水许可证原情况1. 取水许可证编号:[原取水许可证编号]2.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原取水许可证颁发日期]至[原取水许可证到期日期]3. 取水水源:[取水水源名称,如某河、某水库等]4. 取水用途:[取水用途,如工业生产、生活用水等]5. 取水量:[原许可取水量,如每日取水量、年取水量等]6. 取水设施:[取水设施类型,如泵站、取水泵等]四、取水许可证延续申请理由1. 合规性:我单位自取得取水许可证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进行取水活动。
2. 必要性:由于[具体原因,如企业生产规模扩大、生活用水需求增加等],我单位需要继续使用原取水许可证所规定的取水水源,以保证生产和生活用水的稳定供应。
3. 可持续性:我单位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水活动的可持续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用水效率;- 优化取水设施,减少取水量;- 加强水质监测,确保取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五、取水许可证延续申请条件1. 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我单位取水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
2. 符合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规定:我单位取水项目符合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规定,有利于水资源合理利用。
3. 取水水源可行、退水水质符合要求:我单位取水水源可行,退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对水功能区划无不利影响。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责令德阳市自来水公司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责令德阳市自来水公司限期办理取
水许可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18.12.19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责令德阳市自来水公司限期办理取水许可
证的通知
德阳市自来水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本条例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
《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单位或者个人利用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
泵、水井、水电站等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你公司孝感水厂于2002年建成投产,利用人民渠干渠取岷江水,按规定应当办理取水许可证。
经查实,你公司孝感水厂未办理取水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现责令你公司于12月29日前向水利厅提交法定申请材料,并办理取水许可证。
四川省水利厅
2018年12月19日。
取水许可证延期办理流程
取水许可证延期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取水许可证延期办理流程详解在水资源的管理中,取水许可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手续,用于规范和保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川省水利厅2020年取水许可证核发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水利厅2020年取水许可证核发情况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1.01.27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
正文
四川省水利厅2020年取水许可证核发情况的公告2020年,四川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依法行政,简政便民,创新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维护了良好的取用水秩序,累计核发取水许可证116套,其中新发45套,延续36套,变更35套。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请取水单位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各项法规及取水审批要求,节约用水,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四川省水利厅
2021年1月27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2.06.14•【文号】办资管〔2022〕189号•【施行日期】2022.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资管〔2022〕189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2020年以来,水利部组织开展了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核查登记和整改提升两个阶段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国取水口的分XXX取水情况,初步掌握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现状,整治解决了一大批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切实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水利部决定组织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
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22年6月14日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为巩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取得实效,防止违法违规取水问题反弹,切实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细,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规范取水户取用水行为,压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坚决遏制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多发势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水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对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整改通知》)要求,重点围绕取水口核查登记全不全,问题认定准不准,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监管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等,组织开展“回头看”。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明确取水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水规字〔2020〕1号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明确取水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明确取水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水利(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工作,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以下简称《取水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等有关规定,现将取水许可办理中的几个具体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供水单位办理取水许可问题。
对于申请取水的供水单位,若其供水范围内有用水户已经取得取水许可证,供水单位需要与该用水户达成一致意见,用水户同意由供水单位供水,并书面承诺供水单位取得相应取水许可证后同时注销其取水许可证;若其供水范围内有用水户已取得水资源论证批复、尚未取得取水许可证,供水单位需要与该用水户达成一致意见,用水户同意由供水单位供水并书面承诺不再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若供水单位与上述用水户未达成一致意见,在办理取水许可时应从供水单位申请水量中扣除相应水量。
二、关于延续、变更取水许可实施主体问题。
按照《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年取地下水5万立方米以上新增取水的审批、延续、变更由省水利厅负责批准;其他取水的审批、延续、变更由设区的市承担取水许可审批职能的部门批准。
在2015年省政府划定禁采区之前在禁采区取水且现状无替代水源,其取水许可证需要延续、变更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取水许可审批权限。
其他在《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实施之前取得的取水许可,符合《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四)项规定的,其延续、变更由省水利厅负责批准。
关于申请延续取水许可的函
关于申请延续取水许可的函尊敬的水资源管理局:我是某某公司的负责人,代表公司向贵局申请延续取水许可。
我在此信中将详细说明我们公司的情况以及延续许可的必要性。
我代表公司向贵局表达我们对水资源的珍视和重视。
作为一家从事制造业的公司,我们的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使用水资源。
水是我们生产的重要原料,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
我们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水资源的节约使用,通过多种方式来减少水的浪费,例如安装节水设备、优化生产流程等。
我们也积极参与各类水资源保护活动,提高员工的水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公司一直按照贵局颁发的取水许可进行合法取水。
我们严格按照许可的规定使用水资源,并及时向贵局上报取水情况。
我们的取水行为始终符合法律法规,没有对水资源造成任何浪费或污染。
我们也非常注重环境保护,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然而,由于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市场需求的增加,我们对水资源的需求也随之增加。
目前的取水许可期限即将到期,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我们希望能够延续取水许可。
延续取水许可对于我们公司来说至关重要。
如果无法获得延续许可,我们将无法继续使用水资源进行生产,这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严重影响。
我们不仅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也无法保证员工的就业和福利。
延续取水许可将给我们提供一个稳定的生产环境,使我们能够继续为社会做出贡献。
为了获得延续取水许可,我们愿意继续遵守贵局的各项要求,并配合贵局的监督检查。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水资源的节约使用,确保取水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并减少对水资源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我们也将积极参与水资源保护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希望贵局能够审慎考虑我们的申请,并予以支持。
我们将继续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做出努力,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贵局对我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此致敬礼。
关于申请延续取水许可的函
关于申请延续取水许可的函尊敬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我是XXX公司的申请人,特此函告您,我公司计划延续取水许可。
在此,我向您提出正式申请,并希望得到您的审批和支持。
我想简要说明一下我们公司的背景和需求。
XXX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生产XXX产品的企业,我们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制造等领域。
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我们需要持续取水,以确保原材料的供应。
目前,我们已经获得了取水许可,并按规定进行了取水。
然而,由于业务扩张和市场需求的增长,我们需要延续取水许可,以满足未来的发展需求。
在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中,我们郑重承诺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取水许可的要求进行操作。
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同时,我们也会积极推行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为了证明我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我们还计划开展一系列环保项目。
首先,我们将加强水资源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取水量和排水量的合理平衡。
其次,我们将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用于水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我们还计划与当地环保组织合作,共同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除此之外,我们还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
我们将组织员工参加环保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同时,我们还将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
我公司急切希望能够延续取水许可,并保证对取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我们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审批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取水活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我代表XXX公司再次向您表达我们的诚意和愿望,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批准。
我们相信,在您的领导下,我们的申请将得到公正的审批和处理。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此致敬礼XXX公司代表。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08.4.9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取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取水许可管理活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水利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流域内批准取水的总耗水量不得超过国家批准的本流域水资源可利用量。
行政区域内批准取水的总水量,不得超过流域管理机构或者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可供本行政区域取用的水量。
第二章取水的申请和受理第五条实行政府审批制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
纳入政府核准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
纳入政府备案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取水工程开工前,提出取水申请。
第六条申请取水并需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申请人在提出取水申请的同时,应当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并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第七条直接取用其他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退水或者排水的,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申请。
第八条需要申请取水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其中,取水量较少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可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但应当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情形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的格式及填报要求,由水利部规定。
水利部关于公布并换发新版《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公布并换发新版《取水许可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文号】办资源[2006]160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公布并换发新版《取水许可证》的通知(办资源[2006]160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为规范和加强取水许可申报和审批工作,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的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新版《取水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及《取水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现将《许可证》和《申请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关于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6]117号)的要求,做好新版《许可证》的换发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版《许可证》由正本、副本两部分组成。
正本长42cm,宽29.7cm(缩印件见附件1),应明示于工作场所;副本由封皮、正本缩印件(长29.7cm,宽21cm)和《取水许可证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组成。
二、《申请书》(见附件2)是申请取水的重要材料,由取水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审批机关,其内容和格式不得改变、缺失。
《登记表》(见附件3)由取水许可审批机关依据批准的取水事项填写,载明已批准的取水许可的详细内容,审批机关只需填写与审批项目取水内容有关的表格。
三、《许可证》正本、副本封皮和正本缩印件由我部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伪造。
《申请书》和《登记表》可从水资源管理网()下载填写。
四、《许可证》由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订购。
我部委托水资源管理中心统一负责订购工作。
联系人:张鸿星靳顶联系电话:************************传真:************************附件:1、《取水许可证》(略)2、《取水许可申请书》3、《取水许可证登记表》附件2计算机编码:取水许可申请书编号:()申字 []第号取水许可申请人(签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以下栏目由取水许可申请人填写│├────────┬─────────────────────────────────┤│取水许可│││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性质││行业类别││├────────┼─────────┴─────────────┴─────────┤│申请日期│年月日│├────────┼───────────────────────┬───┬─────┤│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工作部门││职务(│││││││职称)││├────────┼────┼──────────────┼───┼───┼─────┤│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申│││请│││取│││水│││理│││由│││及│││依│││据││└───┴──────────────────────────────────────┘┌──────────┬─────────────────────────────┐│年申请取水总量│万m3│├──────────┼─────────────────────────────┤│地表水│万m3│├──────────┼────────┬──────┬──────┬──────┤│水源类型│江河│湖泊│水库│其他│├──────────┼────────┼──────┼──────┼──────┤│年申请取水量(万m3)│││││├──────────┼────────┼──────┼──────┼──────┤│取水地点│││││├──────┬───┼────────┼──────┼──────┼──────┤│取水方式│蓄││││││├───┼────────┼──────┼──────┼──────┤││引││││││├───┼────────┼──────┼──────┼──────┤││提│││││├──────┴───┼────────┼──────┼──────┼──────┤│计量方式│││││├──────────┼────────┼──────┼──────┼──────┤│最大取水流量(m3/s)或││││││日最大取水量(m3/d)│││││├──────────┼────────┴──────┴──────┴──────┤│地下水││││万m3│├──────────┼────────┬──────┬──────┬──────┤│水源类型│普通│地热水│矿泉水│其他│├──────────┼────────┼──────┼──────┼──────┤│年申请取水量(万m3)│││││├──────────┼────────┼──────┼──────┼──────┤│取水地点│││││├──────────┼────────┼──────┼──────┼──────┤│取水方式│单井()井群(│单井()井│单井()井│单井()井│││)自流()│群()自流│群()自流│群()自流││││()│()│()│├──────────┼────────┼──────┼──────┼──────┤│计量方式│││││├──────────┼────────┼──────┼──────┼──────┤│最大取水流量(m3/s)或││││││日最大取水量(m3/d)│││││├──────────┼────────┴──────┴──────┴──────┤│申请取水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取水标的│├────┬─┬──────────┬─────────────────────────────┤│城镇生活│生│供水人口│人││取水│活├──────────┼─────────────────────────────┤││用│年取水量│万m3│││水││││├─┼──────────┼─────────────────────────────┤││公│年取水量│万m3│││共│││││用│││││水││││├─┼──────────┼─────────────────────────────┤││一│年取水量│万m3│││般│││││工│││││业│││││用│││││水│││├────┴─┼──────────┼─────┬─────────────────┬─────┤│工业取水│主要产品│││││├──────────┼─────┼─────────────────┼─────┤││设计年产量│││││├──────────┼─────┼─────────────────┼─────┤││用水定额│││││├──────────┼─────┴─────────────────┴─────┤││年取水量│万m3│├──────┼──────────┼─────┬─────────────────┬─────┤│农业取水│设计灌溉面积││有效灌溉面积│亩││││亩││││├──────────┼─────┴─────────────────┴─────┤││主要作物品种│││├──────────┼────────┬──────────────┬─────┤││ 灌溉定额(P=50%)│m3/│灌溉定额(P=75%)│m3/亩││││亩││││├──────────┼────────┼──────────────┼─────┤││ 年取水量(P=50%)│万m3│年取水量(P=75%)│万m3│├──────┼──────────┼────────┴──────────────┴─────┤│发电取水│发电分类│水电:一般水电();抽水蓄能发电()│││(以√标示)│火电:空冷();闭式循环水冷();直流水冷();││││其它:││├──────────┼─────┬──────────────┬────────┤││机组台数与││年发电量│Kw h│││装机容量│││││├──────────┼─────┼──────────────┼────────┤││设计年利用小时│h│年取水量│万m3││├──────────┼─────┼──────────────┼────────┤││水电分类的最小机组发│万m3/s│火电分类的最高小时用水量│米m3/h│││电流量││││├──────┼──────────┼─────┼────────┬─────┴────────┤│其他取水│年取水量│万m3│用途:││├──────┴──────────┴─────┴────────┴──────────────┤│取水量年内分配(万m3)│├─┬──────────┬─┬─────┬────────┬─────┬────────┬──┤│1 ││4 ││7月││10月│││月││月││││││├─┼──────────┼─┼─────┼────────┼─────┼────────┼──┤│2 ││5 ││8月││11月│││月││月││││││├─┼──────────┼─┼─────┼────────┼─────┼────────┼──┤│3 ││6 ││9月││12月│││月││月││││││├─┴───────┬──┴─┴─────┴────────┴─────┴────────┴──┤│设计日最大取水量:│万m3出现月份:│└─────────┴─────────────────────────────────────┘┌───────────────────────────────────────────┐│水井工程│├───┬────────────┬────┬────┬─────┬─────┬────┤│ 井号│水源地点│凿井深(│孔径│ 日开采量│ 出水流量│备注││││m)│ (m)│ (m3/d)│ (m3/s)││├───┼────────────┼────┼────┼─────┼─────┼────┤││││││││├───┼────────────┼────┼────┼─────┼─────┼────┤││││││││├───┼────────────┼────┼────┼─────┼─────┼────┤││││││││├───┼────────────┼────┼────┼─────┼─────┼────┤││││││││├───┼────────────┼────┼────┼─────┼─────┼────┤││││││││├───┼────────────┼────┼────┼─────┼─────┼────┤││││││││├───┼────────────┴────┴────┴─────┴─────┴────┤│ 补充│││ 说明││└───┴───────────────────────────────────────┘┌────────────────────────────────────────────┐│提水工程│├─────┬───┬──────┬────┬───┬──────┬─────┬─────┤│ 工程名称│设计扬│水泵型号│单台设备│ 台数│设备总取水能│年取水总量│备注│││程(m ││取水能力││ 力(m3/s)│ (万m3)││││)││(m3/s)│││││├─────┼───┼──────┼────┼───┼──────┼─────┼─────┤│││││││││├─────┼───┼──────┼────┼───┼──────┼─────┼─────┤│││││││││├─────┼───┼──────┼────┼───┼──────┼─────┼─────┤│││││││││├─────┼───┼──────┼────┼───┼──────┼─────┼─────┤│││││││││├─────┼───┼──────┼────┼───┼──────┼─────┼─────┤│││││││││├─────┼───┼──────┼────┼───┼──────┼─────┼─────┤│││││││││├─────┼───┴──────┴────┴───┴──────┴─────┴─────┤│补充│││说明││└─────┴──────────────────────────────────────┘┌─────────────────────────────────────────┐│引水工程│├─────────┬───────┬──────┬──────┬─────────┤│取水建筑物名称│取水建筑物主要│设计引用流量│年取水总量(│备注│││ 特征值(m)│(m3/s)│万m3)││├─────────┼───────┼──────┼──────┼─────────┤││││││├─────────┼───────┼──────┼──────┼─────────┤││││││├─────────┼───────┼──────┼──────┼─────────┤││││││├─────────┼───────┼──────┼──────┼─────────┤││││││├─────────┼───────┼──────┼──────┼─────────┤││││││├─────────┼───────┼──────┼──────┼─────────┤││││││├─────────┼───────┼──────┼──────┼─────────┤││││││├─────────┼───────┼──────┼──────┼─────────┤││││││├─────────┼───────┼──────┼──────┼─────────┤││││││├─────────┼───────┼──────┼──────┼─────────┤││││││├─────────┼───────┼──────┼──────┼─────────┤││││││├─────────┼───────┼──────┼──────┼─────────┤││││││├─────────┼───────┼──────┼──────┼─────────┤││││││├─────────┼───────┼──────┼──────┼─────────┤││││││├─────────┼───────┴──────┴──────┴─────────┤│补充说明││└─────────┴───────────────────────────────┘┌────────────────────────────────────────────┐│蓄水工程(一)(水电站专用)│├─────┬────┬──┬────────────────────┬──┬──┬───┤│ 工程名称│水源名称│集雨│库容特征│水库│最小│发电引││││面积├──┬─┬───┬──┬──┬──┬──┤调节│下泄│水口至││││(km2│总库│正│ 库容│防洪│库容│死水│库容│方式│流量│尾水口││││ )│容( │常│(万m3)│限制│(万m│ 位│(万m││(m3/│河道长│││││万m3│蓄││水位│ 3) │(m) │ 3) ││ s) │度(m) │││││ )│水││(m) ││││││││││││位││││││││││││││(m││││││││││││││) │││││││││├─────┼────┼──┼──┼─┼───┼──┼──┼──┼──┼──┼──┼───┤││││││││││││││││││││││││││││││││││││││││││├─────┼────┼──┼──┼─┼───┼──┼──┼──┼──┼──┼──┼───┤││││││││││││││││││││││││││││││││││││││││││├─────┼────┴──┴──┴─┴───┴──┴──┴──┴──┴──┴──┴───┤│工程设计任│││务││├─────┼──────────────────────────────────────┤│蓄水期、运│││行期水量调│││度方案(原│││则)等补充│││说明││└─────┴──────────────────────────────────────┘┌───────────────────────────────────────────────┐│蓄水工程(二)(非水电站)│├─────┬───┬──┬─────────────────────┬─────────┬──┤│ 工程名称│水源名│集雨│库容特征│设计供水情况│备│││称│面积├──┬──┬──┬──┬───┬──┬──┼──┬───┬──┤ 注││││(km2│总库│正常│库容│防洪│ 库容│死水│库容│年供│供水保│最小│││││ )│容( │蓄水│(万m│限制│(万m3)│ 位│(万m│水总│ 证率│下泄││││││万m3│ 位│ 3) │水位││(m) │ 3) │ 量│ (%)│流量││││││ )│(m) ││(m) ││││(万m││(m3/│││││││││││││ 3) ││ s) ││├─────┼───┼──┼──┼──┼──┼──┼───┼──┼──┼──┼───┼──┼──┤│││││││││││││││├─────┼───┼──┼──┼──┼──┼──┼───┼──┼──┼──┼───┼──┼──┤│││││││││││││││├─────┼───┼──┼──┼──┼──┼──┼───┼──┼──┼──┼───┼──┼──┤│││││││││││││││├─────┼───┼──┼──┼──┼──┼──┼───┼──┼──┼──┼───┼──┼──┤│││││││││││││││├─────┼───┴──┴──┴──┴──┴──┴───┴──┴──┴──┴───┴──┴──┤│ 补充说明││└─────┴─────────────────────────────────────────┘┌──────────────────────────────────────────┐│水资源论证情况│├────────────┬─────────────────────────────┤│论证报告书名称││├────────────┼────────────┬──────┬─────────┤│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单位资质编号││├────────────┼────────────┼──────┼─────────┤│论证报告书审查单位││审查时间││├─────┬──────┴────────────┴──────┴─────────┤│论证报告书│││ 主要结论││├─────┼────────────────────────────────────┤│论证报告书│││主要审查意│││见││└─────┴────────────────────────────────────┘┌─────┬────┬─────┬─────┬────┬─────┬────┬─────┐│ 节水措施│非常规水│污水处理回│再生水│ 矿坑水│微咸水│海水│其他│││源使用情│用量││││││││况(万m3├─────┼─────┼────┼─────┼────┼─────┤││)││││││││├────┼─────┴─────┴────┴─────┴────┴─────┤││主要节水││││技术、节││││ 水设施││├─────┼────┼─────────────────────────────────┤│污废水处理│处理设施│││措施├────┼─────────────────────────────────┤││处理规模│││├────┼─────────────────────────────────┤││处理工艺││├─────┼────┴─────────────────────────────────┤│退水量││││t/d│├─────┼──────────────────────────────────────┤│ 退水地点││├─────┼──────────────────────────────────────┤│退水水质要│││ 求(包括│││主要污染物│││名称和总量│││)││├─────┴──────────────────────────────────────┤│││││││││││││││││取水许可申请人││(签章)│└────────────────────────────────────────────┘注:退水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灌溉尾水等┌────────────────────────────────────────┐│以下栏目由审核、审批部门填写│├────────────────────────────────────────┤│取水口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主管负责人(单位印章)││(签章)││年月日│├────────────────────────────────────────┤│取水口所在地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复审意见:││││││││││││││││││││主管负责人(单位印章)││(签章)││年月日│││└────────────────────────────────────────┘┌────────────────────────────────────────┐│取水口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主管负责人(单位印章)││(签章)││││年月日│├────────────────────────────────────────┤│审批机关审批意见:││││││││││││││││││││主管负责人(单位印章)││(签章)││年月日│└────────────────────────────────────────┘附件3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取水()字 [ ] 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审批机关││├──────┼────────────────────────────────────┤│监督管理机关│(若委托其他机关实施监督管理,应附具委托书)│├──────┼────────────────────────────────────┤│取水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单位类型││行业类│││││别││├──────┼─────────────────────────┼───┼──────┤│申请取水起始││许可证│││日期││有效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工作部门││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年取水总量│万立方米│├──────────┼─────────────────────────────┤│地表水│万立方米│├──────────┼────────┬──────┬──────┬──────┤│水源类型│江河│湖泊│水库│其他│├──────────┼────────┼──────┼──────┼──────┤。
关于申请延续取水许可的函
关于申请延续取水许可的函
申请延续取水许可的函通常是由水利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发出,用于申请者延长其取水许可的有效期。
这样的函件需要包含一些重
要的信息和内容,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首先,函件的开头应当包括明确的标题,如“关于申请延续取
水许可的函”,以便让收件人一目了然地知道函件的主题。
接下来,函件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管理机构对申请人的身份
进行核实和联系。
在正文部分,函件应明确表达申请延续取水许可的目的,并说
明延续的理由。
申请人需要清晰地阐述自己的取水需求,并说明延
续取水许可对其业务或生活的重要性。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
关的取水许可证明文件,以支持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另外,申请人还需要在函件中承诺遵守水资源管理的相关法规
和政策,并愿意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这样可以展现申请人
的诚信态度,有利于获得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批准。
最后,函件的结尾处应表达申请人对管理部门审批工作的感谢之情,并期待尽快得到答复。
在结束语中,可以再次表达申请人对取水许可延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
总的来说,申请延续取水许可的函需要清晰地陈述申请人的意愿和理由,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并展现诚信态度,以期获得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批准。
希望这些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
水利部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12.17•【文号】水资管〔2020〕280号•【施行日期】2020.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水资管〔2020〕280号黄河水利委员会,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省(自治区)水利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要求,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解决黄河流域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问题,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决定对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超载地区范围。
根据黄河“八七”分水方案、跨省重要支流水量分配方案、有关省(自治区)对“八七”分水方案细化到干支流和地市指标、按“丰增枯减”原则确定的年度水量分配指标,以及近年来各地实际耗用黄河水情况和地下水超采情况,水利部组织复核后,明确以下地区为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一)地表水超载地区甘肃省:白银市(黄河干流超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黄河干流超载)。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黄河干流超载)。
山西省:临汾市(汾河超载)。
河南省:焦作市、济源市(沁河超载)。
山东省:东营市、德州市、滨州市(黄河干流超载);泰安市(大汶河超载)。
在以上地表水超载地市中,相关省(自治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会同相关地市人民政府,根据黄河耗水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县级行政区的情况和近年来实际耗水情况,提出地表水超载的县级行政区并报我部;我部组织复核后明确以县为单元的地表水超载地区。
(二)地下水超载地区黄河流域共有62个县级行政区地下水超载。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梅市府〔2020〕1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梅市府〔202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部分市级取水许可审批权限调整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效。
市水务局和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此次调整行政职权的交接和实施工作,切实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确保相关市级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在完成交接工作后,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的各项监管工作,坚决做到“审批权限下放、监管力度不下降”;要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切实做好水体质量维护、河长制湖长制履行和“五清”行动落实等各项工作。
附件:梅州市取水许可审批事项下放目录梅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4日附件:梅州市取水许可审批事项下放目录类别实施部门市级事项名称处理决定备注行政许可市水务局取水许可审批1. 下放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跨县级行政区域取水除外)。
2. 相应加强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和实施监督。
梅州高新区(广梅产业转移园)管委会继续由市水务局委托实施(梅市府办〔2019〕6号)。
——结束——。
关于办理延续取水的申请模版
关于***延续取水的申请:我单位(或个人)持有的取水许可证(证号)即将到期,现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向贵局申请延续取水期限5年,取水地点,取水水源,取水方式,取水量万立方米/年,取水用途,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万立方米/年。
请予以审批。
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申请延续取水评估报告书(表)单位(盖章)年月日延续取水评估报告书提纲及技术要求1 概述1.1 取水户基本情况1.1.1 项目概况延续取水户基本情况。
取水工程或设施地点(经纬度)、行业性质、生产产品和规模、工程投产年限,取退水线路、取退水构筑物及设施、取水保证率、取退水情况等。
1.1.2 取水许可管理情况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管理落实情况。
分析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结论中取水户对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内容应逐项说明原因。
1.2 延续取退水方案1.2.1 取水方案及规模1.2.2 退水方案及规模1.3 编制基础1.3.1 评估依据1.3.2 评估范围1.3.3 评估水平年2 取用水合理性分析2.1 取用水政策合理性分析根据近年来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分析项目所在行业用水工艺及相应标准变化、行业用水定额及技术标准发展变化情况,重点分析取用水政策合理性。
2.2 用水指标合理性分析分月列出近五年取用水情况,结合项目水平衡测试分析评估成果和实际取用水监测资料,分析延续取水申请指标的合理性。
开展过水资源论证的项目还应与水资源论证时取用水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其差异性。
2.3 用水水平合理性分析根据行业用水定额,考虑类似用水户的用水情况,对取水规模、用水水平等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其取水规模及用水水平的合理性。
2.4 节水措施开展情况和节水潜力分析分析近五年计划用水、水平衡测试及节水措施落实情况,指出用水效率变化及其对取用水量的影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同意柳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证延续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同意柳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证延续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桂水资源函〔2020〕88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行政许可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同意柳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证延续的函柳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延续取水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对你公司取水进行了延续评估,同意你公司取水许可证延续,批准年取水总量为22000万m3,其中柳东水厂、柳西水厂、柳南水厂、城中水厂取水许可证编号分别为取水(桂)字〔2007〕第00008号、取水(桂)字〔2007〕第00009号、取水(桂)字〔2007〕第00010号、取水(桂)字〔2007〕第00011号,批准年取水量分别为2800万、13900万、3200万、2100万m3,有效期从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请你公司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取用水管理,特殊情况下,应当服从我厅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加强取水计量设施维护,完善用水计量台帐,按要求报送取水量数据,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厅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
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0年12月31日。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的通知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17.07.17
•【字号】川水函〔2017〕929号
•【施行日期】2017.07.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的通知
川水函〔2017〕929号
各有关取用水单位: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经查实,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取用水单位(名单附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已经届满,未按规定向水利厅延续取水许可证,但目前仍在继续取用水。
请于7月22日前向水利厅书面报告逾期未延续的原因,并立即办理延续手续。
逾期不办理,我厅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予以注销,并根据《水
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水资源处关蕴杰************
附件:取水许可证逾期未延续的取用单位名单(略)
四川省水利厅
2017年7月11日。
《延续取水许可申请》
《延续取水许可申请》延续取水申请书申请人(盖章)申请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填表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延续取水申请手续。
取水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延续取水时,填写此表。
取水单位或个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申请手续的,取水许可证期满自行注销。
当取水量、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发生较大变化的,需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1.原取水许可证载明情况:如从网上填表,系统将自动读取原取水许可证的信息;手动填表由申请人根据原取水许可证信息填写。
2.取用水有关情况说明:包括有效期内年实际取用水量、取用水监测计量运行情况、取用水变化情况等,并说明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的取用水行为。
3.有效期内各年实际取用水量:按法定计量器具计量数据填写,单位为万m3/年。
4.取用水监测计量设施运行情况:应提供取用水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的证明文件。
5.延续申请取水量:填写申请延续的取水量,应小于等于原许可取水量,单位万m3/年。
6.延续申请取水期限:申请延续取水期限,填写年月日。
一、原取水许可证载明情况(系统自动读取)取水单位(或个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取水地点水源类型取水类型取水用途年取水量有效期限二、取用水有关情况说明有效期内各年实际取水量(万m3/年)(系统自动读取)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设计规模以及主要生产用水技术、工艺、设备是否有变化□是□否具体变化情况: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工程、取水用途是否有变化□是□否具体变化情况:取用水监测计量设施运行情况监测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情况□是□否取水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情况□是□否上传检定或校准的证明文件检定或校准的部门:最近一次检定或校准时间: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内是否发生过计量器具安装位置的拆改挪移或计量方式的调整或计量器具的更换□是□否具体调整情况:计量设施的维护方式□自维护□第三方维护□政府组织维护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的取用水行为□是□否具体违法行为:三、申请的取水量和期限延续申请取水量万m3/年延续申请取水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延期开展取水许可技术审查的公告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延期开展取水许可技术审查的公告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0.02.03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延期开展取水许可技术审查的公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严格落实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时期实行网上办、电话办、邮递办、预约办的公告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月3日起,延期开展全省取水许可技术审查、取水工程(或设施)验收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一般性取水许可申请事项,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现场核查、验收及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二、对与疫情防控相关需紧急审批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可采取召开视频会审或者函审方式。
三、对关系国计民生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可通过电话预约方式提前预约登记,合理确定核查、审查、验收时间。
未事先预约的,疫情防控期间不予办理。
联系人:胡海军*************135****5621
河北省水利厅
2020年2月3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的通知(2020)
各取用水单位(户):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规范取水行为,依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第34号令)的规定,按照《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延续取水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水资发〔2017〕33号)相关要求,现就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的有关事项通知:
一、办理对象和范围
截止2020年3月15日,取水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的用水户。
(详见附件1)
二、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27日
三、办理地点
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4号楼243室
四、需提交的材料
(一)延续取水申请书:一式六份及电子版,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二)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正副本)、取水许可登记表。
(三)交纳水资源税的凭证复印件。
(四)延续取水评估表(详见附件3)。
(五)上一年实际用水量相关材料。
(六)水量核定单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需延续取水许可的取水单位,务必按通知要求办理延续手续。
(二)逾期未提交延续申请的,我局将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对你单位取水许可证予以注销。
(三)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须自行拆除取水设施。
如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立案查处。
附件:1.取水许可证到期用户名单.docx
2.延续取水申请书.docx
3.延续取水评估表.docx
联系人:黄美佳
电话(略)
西安市水务局
2020年3月18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