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优秀范文5篇)
浅谈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浅谈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谈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昌吉州地税管理员2011年09月22日纳税评估对于提高税源监管能力,堵塞管理漏洞,从根本上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因此,重视和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掌握税源信息,实施纳税评估,就成为我们强化税源管理的合理的、也是必然的选择。
如何正确认识和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使其更好地为深化税收征管服务,已是当今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现就纳税评估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如下探讨。
一、开展纳税评估的现状昌吉市地税局现行的评估工作模式是由管理科根据总体评估工作计划定期向税务所下达评估任务,规定城区税务所季度评估户数不得低于1%、农区税务所季度评估户数不得少于1户,并要求被列入该局纳税前百名营业税纳税人和汇算企业重点检查的单位必须确定为纳税评估对象。
由主管税务所根据各类信息资料,合理确定纳税评估对象,按照程序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约谈、函告,形成评估、约谈报告,报管理科进行审查核对,由主管税务所对评估对象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以改善其征管质量。
自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许多问题急需解决,纳税评估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二、纳税评估工作现阶段存在的不足(一)纳税评估工作缺乏法律依据,评估工作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在有关纳税评估的法律依据方面,目前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均无有关纳税评估的规定。
仅有一个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范性文件,且评估通用的分析指标较为复杂、繁锁,无统一标准,操作难度大,对中、小企业帐务核算不健全的难以适用。
正因如此大家普遍对纳税评估的认识不足,就如何开展纳税评估思路不清,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出现了参差不齐的现象,致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评估工作的质量难以全面提高。
我国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我国的纳税服务是税收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关系到税收的公平、透明、高效和便捷等方面。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纳税服务的信息技术化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纳税服务窗口信息化程度较低,表格填写繁琐,纳税人办税时间长,效率低下。
2、纳税服务的综合能力与专业素质不足。
部分纳税服务人员缺乏必要的税收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导致在与纳税人进行咨询和业务办理时不够专业,甚至出现失误。
3、纳税服务的态度不够积极认真。
有些纳税服务窗口的人员存在工作不负责、服务态度不够积极认真的问题,导致纳税人的办税体验差。
4、纳税服务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一些不当的行为,如行贿和受贿等,还在某些窗口存在,这对纳税服务的公正和公平性带来负面影响。
二、解决对策1、提高纳税服务的信息技术化水平。
通过加强纳税服务窗口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税务软件的智能化程度,采用在线预约、自助服务等方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办税的难度。
2、提高纳税服务停业人员的素质。
加强纳税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税收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建立纳税服务人员敬业、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3、改善纳税服务停业人员的工作态度。
通过户外招待会、认真开展员工文化活动等方式实现纳税服务人员对工作具有热情和执着的心态,做好服务和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服务持续改进和优化的能力。
4、完善纳税服务的监管机制。
加强纳税服务窗口的监管,通过开展合格的免税服务人员素质评估活动,建立纳税服务窗口投诉机制,严格落实业务规范和纳税服务人员工作操守,以确保纳税服务的公正和公平性。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的探讨。
通过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可以促进纳税服务的升级和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做好现阶段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对策【可编辑版】
做好现阶段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对策做好现阶段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对策做好现阶段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对策一、基层管理分局纳税评估工作的现状1、纳税评估岗位设置体系不规范,缺乏统一性。
基层管理分局目前内部设置一般为综合管理股、管理一股、管理二股三个职能股,根据扬州市国税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共有4种评估岗位设置模式,适用于县(市、区)局的有两种模式。
目前县(市、区)局大多选用第二种模式,基层管理分局或将纳税评估管理岗位设在局长室或在综合业务部门或在管理二股,分析岗位设立于管理二股,工作联系、业务指导不协调,缺乏统一性。
2、人员配备不到位,内部制约体系脱节,评估工作流程不畅通。
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暂行办法,纳税评估共分为6个岗位,分别是评估管理岗位、对象确定岗位、评估分析岗位、评估复核岗位、异常企业评估资料受理岗位、基础资料受理传递岗位,其中评估对象确定岗位和评估分析岗位、评估复核岗位与评估分析岗位不得同岗,评估分析岗位一般由1-2人完成,而实际情况是基层管理分局大多在10人左右,一人多岗比比皆是,由于工作头绪众多,配合人员仅仅签名了事,复核岗位等内部制约机制也形同虚设,而形成了事实上的一人或几人的操作,未能发挥其系统工程作用。
3、计算机配备不足,人机相争时有发生。
目前,基层分局计算机配备不足,只能保证发票发售、报税认证、开票等窗口作业,有的纳税评估岗位未配备计算机或配备不全,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申报期满5日即可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评估岗位未配备计算机或配备不全的,势必与其他岗位争机用,工作条件限制了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
4、评估流之于形式,缺乏深度。
纳税评估面原为10%,后调低为5%,调低的目的就是要改变以往只要数量不抓质量的现象。
自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以来,被评估企业不下数拾、数佰,但评估出有问题户极少,是纳税依法纳税意识提高了吗?事实并非如此,评估后被查出存在偷漏税行为的也不在少数,其原因更重要的是在于纳税评估岗位人员责任心差,缺乏学习,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未能实现人机的最佳结合。
纳税评估-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
纳税评估?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当前,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各级税务机关都将纳税评估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了税源管理,规避了企业涉税风险和税务执法风险,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但是正处于探索阶段的纳税评估工作,也存在着与稽查的关系不够明晰、纳税评估工作的法律地位和依据有待进一步明确、从事评估的税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及评估所需涉税信息需要进一步拓宽等诸多问题。
一、目前纳税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一)纳税评估工作缺乏法律依据,评估工作无章可循现有关于纳税评估的法律依据方面,《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无有关纳税评估的相关规定,仅有国税发[2005]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但此办法只是一个一般性规范性文件,对管理人员如何进行纳税评估、评估工作是一个人就可以开展还是必须两人以上,纳税评估应按什么方式及程序等问题,没有统一规定,目前各地的做法不一,而且评估文书也不规范,可操作性差。
(二)纳税评估与稽查职能的区分存在问题纳税评估是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基础上的一项征管制度,侧重于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事前、事中的监督,对纳税人补税一般不作处罚,但应确定所属期限加收滞纳金。
纳税评估工作除了检验申报质量和征收质量,堵塞漏洞,及时发现和纠正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加强管理的依据外,还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在征收和稽查之间加一道防线,使一般性违章在评估阶段解决。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表现形式是通过资料分析、评估约谈等方式查找税收问题,近似案头的纳税检查,且为了与稽查工作区分,评估过程中一般不调取账簿凭证,不到纳税人的经营场所,方式上局限于查对相关经营报表、计算相关经营数据、与企业核实相关疑点等。
浅谈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系苏仙区局副局长)
(三)纳税人涉税信息不全,导致评估工作“效率低、效果差”。目前,评估信息来自三方面:一是税务机关内部筛选出的比对信息,对比对信息未作认真的分析和处理;二是银行、工商、地税、统计、海关等所提供的信息,这些部门的信息由于缺乏信息交换必要的保障机制,也影响信息的完整性、充足性;三是纳税人提供给税务部门采集的信息,由于纳税人提供的信息普遍缺乏真实性、准确性。以这样的信息进行评估,必然导致评估的效率低、效果差。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与市场经济和现代税制的要求还很不适应,在经济发展迅猛的今天,矛盾十分突出。在人力资源无法到位,在考虑纳税成本和社会效益。因此,目前需要拿出一个比较科学的方法帮助税务机关了解哪些税源有问题,需要重点监管。评税体系就是通过建立不同的评价标准和体系,对纳税人或者税务机关可能存在的问题。利用评税体系可以使税务部门对企业的发展和税源情况心中有数,是为适应市场多样性,以及经济全球化,多元化,是税收征管适应经济发展的一种趋向,是在新的经济环境中的产物。也已经被许多发达国家在税收管理和税源监控中得验证,是一个行之有效,可以节约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各级税务机关应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纳税评估的组织领导。
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006-05-29 15:36:00新乐市地方税务局李卫全纳税评估作为一种税收中期监控的有效管理手段,在现代税收征管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在提高征管质量,优化新征管模式方面展现出了独特的优势。
当前,随着全球经济化、信息化的迅猛发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迫在眉睫,作为深化改革中的新生事物,纳税评估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如何正确认识和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使其更好地为深化税收征管服务,已是当今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
现对纳税评估工作运行初期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做一探讨。
一、目前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一)纳税评估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全方位、大容量、多角度地搜索和掌握,要求评估人员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及自身综合知识和素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多层面对税源状况、纳税行为进行细致的案头分析,逐步审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但是,目前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不善于从掌握涉税信息中找出蛛丝马迹,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使很多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停留在看看表、翻翻账、对对数的浅层次上,评估工作的中期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二)纳税评估指标存有一定局限性。
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是确定行业内平均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一般这种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都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也就是说该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只要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似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产生较大影响。
另外,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制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资金的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效果和开展方向。
(三)纳税评估与征收、稽查各环节的关系不够理顺。
纳税评估指标优化建议
纳税评估指标优化建议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税务管理、提供纳税服务的方式之一。
通过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
纳税评估指标作为评估工作的重要工具,其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着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一、现行纳税评估指标存在的问题1、指标单一,缺乏综合性目前的纳税评估指标往往侧重于某一方面,如税负率、销售额变动率等,而忽视了企业的整体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这种单一的指标容易导致评估结果的片面性,无法全面反映企业的纳税情况。
2、行业标准不够细化不同行业的企业在经营模式、成本结构、利润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但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在制定行业标准时,往往过于笼统,没有充分考虑到行业的细分特点,导致评估结果在某些行业的准确性不高。
3、数据质量和时效性问题纳税评估指标的计算依赖于税务机关采集的企业数据,但由于数据采集渠道有限、数据录入错误等原因,数据质量往往难以保证。
同时,数据的更新速度也较慢,无法及时反映企业的最新经营情况,影响了评估指标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4、缺乏对新兴经济模式的适应性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兴经济模式不断涌现,如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
但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未能及时跟上这些新变化,对新兴经济模式下的纳税评估缺乏有效的指导。
5、指标阈值设置不合理部分纳税评估指标的阈值设置过于僵化,没有充分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企业规模的大小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因素。
这可能导致一些正常经营的企业被误判为异常,增加了税务机关和企业的管理成本。
二、纳税评估指标优化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纳税评估指标的优化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充分考虑税收政策、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确保指标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纳税能力和纳税风险。
纳税评估问题与对策
纳税评估问题与对策随着纳税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其实效性已毋庸置疑。
但现阶段纳税评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纳税评估潜在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尤其是基层农村税务分局。
因此,如何使纳税评估工作走向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目前纳税评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纳税评估中存在的共性问题1、纳税评估缺乏法律依据。
纳税评估是“后起之秀”,现行《征管法》及其细则均未定义纳税评估这一概念,使得纳税评估缺乏法律依托,工作开展缺乏法律刚性,置身于依法治税大环境中看纳税评估尤显底蕴不足。
2、纳税评估所需信息来源渠道较窄。
一个广泛的经济信息来源是开展纳税评估的基石。
目前由于与国税、工商、金融、房产和国土等部门信息交换和工作协作还不到位,评估人员取得外部信息数据难度较大。
纳税评估工作所依据的信息资料主要为纳税人申报的数据、财务数据和征管信息系统相关信息,这些涉税信息很不完整甚至可能失真,影响了纳税评估效果。
3、纳税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尚不完善。
目前纳税评估财务指标和行业指标体系建立还不到位,纳税评估过程中对相关指标评价缺乏统一标准,纳税评估工作仅停留在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简单稽核层次,很难深入开展,很大程度影响了纳税评估的质量。
4、纳税评估运用的方法和手段落后。
目前纳税评估工作尚停留在手工和纸质阶段,纳税评估工作仅仅是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和报表的简单审核、分析和评价,仅靠堆积大量的书面资料,纳税评估难以取得实效。
另一方面,纳税评估还没有充分运用纳税评估管理软件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化程度不高。
5、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亟待完善。
目前纳税评估工作尚不够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方法也不够科学合理,特别是纳税评估工作与税务稽查工作往往发生交叉重叠。
(二)我局在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纳税评估工作开展初期,由于缺乏统一认识,一些同志对纳税评估的内涵和作用认识不足,对纳税评估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对如何开展纳税评估概念模糊,致使纳税评估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我国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纳税服务已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纳税服务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如办税流程繁琐、服务不规范、信息不对称等,给纳税人带来了很大不便,也阻碍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纳税服务建设,完善税收制度,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
本文将结合当前我国纳税服务的现状,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 办税流程繁琐当前我国纳税服务的办税流程过于繁琐,纳税人需要填写大量的表格、提交繁杂的材料,这增加了纳税人的时间成本,也使得纳税人难以按时、按规定完成税务申报。
特别是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税务制度复杂,导致他们难以合规缴纳税款,从而影响了国家税收的稳定性。
2. 纳税服务规范化不足目前我国纳税服务的规范化程度不够,各地纳税服务中心的服务标准不一,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服务态度恶劣、效率低下的情况。
纳税人在办理纳税事务时,往往要面临服务态度不好、信息披露不全、规范操作不力等问题,给纳税人带来了较大的困扰和不满。
3. 信息不对称在纳税服务过程中,纳税人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各级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的办理事项、纳税政策的解读、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等信息披露不足,导致纳税人在享受相应优惠政策时存在不明确的情况,也容易造成纳税人的漏税和逃税现象。
二、解决对策为了解决办税流程繁琐的问题,可以通过简化税收制度、取消繁复的税务申报表格、增加电子化办税服务等方式,让纳税人能够更便捷地完成税务申报。
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政策宣传和指导,降低他们的税收成本,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要提高纳税服务中心的规范化水平,可以加大对纳税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其服务行为。
建立纳税服务满意度评价体系,加大对服务不规范机构的处罚力度,从而引导纳税服务中心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加大对纳税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宣传方式,让纳税人了解最新的纳税政策,享受最大的纳税优惠。
浅谈当前纳税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纳税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存在的问题(一)法律地位依据不足。
尽管目前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县局都制定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但《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无有关纳税评估具体问题的处理规定,没有直接赋予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使得纳税评估的整个工作过程始终处于执法的法律边缘,使其相应职责、手段、方法等也都徘徊于管理与稽查之间,具体操作很难有个准确尺度。
对纳税人自行查补申报税款,纳税评估对此可以不予处罚,但《税收征管法》规定申报不实属偷税行为,纳税评估中关于补税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足,评估结果处理缺少法律依据,刚性不足。
(二)实用操作性不强。
一是在评估过程中,发现有税收违法行为嫌疑需要立案查处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时,稽查部门可以据此立案查处,但对不需要移交的,通常评估的结论并不被稽查部门承认,并可以继续对已经评估的纳税人进行稽查。
二是对评估的户数、每户年评估次数、评估户数的比例、预警值区域协调性、评估延期的期限、评估结论的反馈形式与内容等都未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评估时使用的文书名称、种类、具体内容不统一,比如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县都制定了评估管理办法,但是文书的式样却不统一,使税管员在实际操作中较难把握。
(三)评估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做好纳税评估工作,需要一批精通财务会计、计算机操作技能以及和纳税人约谈具有一定的专业技巧的高素质人员。
但是目前普遍存在干部结构不尽合理的现象,“催报催缴”干部较多,具备既会计算机操作,又通晓财务会计,能分析财务指标的税务干部很少,往往出现纳税评估有职责,但工作难以开展或开展不尽人意的现象,使纳税评估工作有些流于形式。
(四)监督约束机制不到位。
由于纳税评估工作刚刚起步,从调查情况来看,当前,对纳税评估工作尚未有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即使有,也是粗线条的,原则性的,很难把握和操作,致使以评代查,评而不查,重复评估、评估发现偷税问题让企业自行纠正或帮助企业隐瞒的现象仍然存在,对其如何监督,规范其运作尚无完善的办法,导致一些企业埋怨税务机关“多头”检查,而在另一些企业中出现“笑迎评估,背对稽查”的现象。
纳税评估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_0
纳税评估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一: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编者按:自20XX年我局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以来,市县(区)局设立了纳税评估专门机构,建立了纳税评估指标模型,做了一些工作,但多是停留在嘴上,落实在墙上,缺乏实际的行动和效果,全市纳税评估工作水平离省局的要求和兄弟单位的进展还有很大差距。
近日,市局徐林章局长在《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文章上批示,要求全系统“重新认识纳税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研究纳税评估工作的方法和举措,以本篇调研文章为例,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学习讨论活动,查找本单位纳税评估工作的瓶颈和问题,探究继续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办法和途径,以提高认识,改进方法,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尽快使这项工作步入正轨”。
如果说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新形势下税收征管的核心,那么纳税评估就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核心。
纳税评估工作成败对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直接影响全年税收任务能否顺利完成。
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徐局长批示精神,按照“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提高效率”的要求,高度重视评估工作,不断提升评估水平,在学习、讨论、调研、完善中把纳税评估工作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干好、干实、干出成绩,用实际行动助力“中国梦”,实现“地税梦”,建设“幸福地税”。
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榆川纳税评估作为税收征管的必经程序与核心环节,弥补了现行征管程序的缺失,是明晰征纳双方重要的法律界限,既是征管程序也是风险应对方法。
我市自开展纳税评估这项工作以来,在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增加税收收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距离理想的纳税评估工作状态还相差很大,在税源专业化的模式下如何更好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观念未转变。
(1)、作为单位决策者的观念没有转变。
认为纳税评估无非是以前的税务检查的另外一种叫法,换汤不换药,不需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还是由原来的税收管理员按照原有的管理范围实施管理和行使评估即可,换汤不换药;或者以无人可用、无人能用为借口无法成立,目前仅仅榆阳、神木两个单位有专业纳税评估机构,其余15个单位都未成立。
《纳税评估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5篇》
《纳税评估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5篇》第一篇。
纳税评估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科技化、信息化的不断普及,企业偷税手段越来越高明,隐蔽性也越来越强,这大大加重了税务机关的征收压力,但是如果动辄就采取稽查手段,又会影响到税企之间的良好关系,不利于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
而纳税评估的监督性与导向性恰恰能解决这个问题,作为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纳税评估这种税收中期监控的有效管理手段,更加体现出“服务型税收”的改革理念,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正处在探索阶段的纳税评估因为与征收、稽查各环节的关系不够明晰,纳税评估的工作定位较为模糊。
一、纳税评估职能定位上存在的问题1、纳税评估与稽查职能的区分问题。
长久以来,纳税评估是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基础上的一项征管制度。
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目标,除了检验申报质量和征收质量,堵塞漏洞,及时发现和纠正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加强管理的依据外,还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通过确定被查对象、采析涉税信息、确定检查重点、强化案件审理、加强内部制约等一整套工作流程来作为税务稽查的选案环节,并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在征收和稽查之间加一道防线,使一般性违章在评估阶段解决,减轻稽查的压力。
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一旦纳税评估在“点到即止”还是“继续深究”这个问题上把握不准,很容易使得纳税评估工作走入“变相稽查”的尴尬误区。
2、纳税评估应不应当下企业的问题。
税务机关为了把评估与稽查严格区分,强调评估时不调账,不下企业。
因此不能全面看到可查阅的账簿凭证和企业经营过程的原始记录,而目前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不包括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其他交易、价格相关信息,是不完整的涉税信息。
所以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渠道获取这些信息,只能发现一些表面问题或嫌疑问题,对报表和税负等即便存在怀疑,但由于信息不完整或有可能错误,无法把问题完整地分析出来,不仅评估效率低,而且误差较大。
我国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在我国的地位变得愈发重要。
随之而来的是纳税服务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纳税服务的不畅通不仅对纳税人造成了不便,也对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税收征管的效率产生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结合我国纳税服务的现状,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探讨解决对策。
1. 纳税服务缺乏透明度在我国,纳税服务的相关信息和政策并不够透明,纳税人往往难以获取准确的信息,有时甚至无法及时了解自己需要缴纳的税费。
这给纳税人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也容易导致出现漏缴税款或者错误缴纳税款的情况。
2. 纳税服务渠道不畅目前,我国纳税服务主要通过税务机关、互联网和电话等渠道提供。
由于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不高,网上纳税环境不够完善,以及电话咨询的效率低下,导致纳税人在咨询和办理纳税事务时遇到了很多麻烦,缴纳税款的效率也较低。
3. 纳税服务缺乏个性化目前我国纳税服务仍然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缺乏个性化的服务。
很多纳税人由于各种原因需要特殊的纳税协助,但是现有的纳税服务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
4. 纳税服务存在安全隐患现有的纳税服务渠道并不够安全,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容易被泄露,有时还会受到电话、网络诈骗的骚扰,给纳税人的切身利益造成了威胁。
二、解决对策1. 加强纳税服务的信息公开政府应该加强纳税服务信息的公开,向纳税人提供透明、准确的纳税政策和流程信息。
这可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来实现,比如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渠道,让纳税人能够随时随地获取到所需要的信息。
2. 完善纳税服务渠道政府需要完善纳税服务的渠道,提高办税服务大厅和网上纳税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可以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比如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提高纳税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3. 推行个性化纳税服务政府可以研究建立个性化纳税服务的机制,采用信息技术手段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比如在税务机关设立专门的个性化服务窗口或者在线平台,由专业人员为纳税人提供定制化的服务。
《完善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对策研究》
《完善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对策研究》一、引言纳税评估制度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保障税收公平、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纳税评估制度仍存在诸多不足,如评估标准不统一、评估方法不完善、信息共享不畅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对完善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对策进行研究,旨在提出一系列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措施。
二、当前我国纳税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1. 评估标准不统一: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纳税评估工作存在较大差异,导致评估结果的不公平性。
2. 评估方法不完善:现有的纳税评估方法多以定性分析为主,缺乏定量分析和综合评估,难以全面反映纳税人的真实情况。
3. 信息共享不畅: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导致纳税评估工作难以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
4.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税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影响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完善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对策(一)建立统一的评估标准体系为了解决评估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评估标准体系。
该体系应包括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程序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各地、各行业在纳税评估工作中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同时,根据经济发展和税收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评估标准,以适应新的税收征管需求。
(二)完善评估方法在完善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加强定量分析和综合评估。
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方法,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税收贡献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
同时,结合纳税人的信用记录、行业特点等因素,综合判断其纳税情况,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通过与工商、银行、海关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纳税人的全面、准确信息,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共享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当前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当前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当前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近年来,纳税服务工作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和“一切为了纳税人,一切方便钠税人”为服务理念和宗旨,在实行办税厅标准化建设,推行“一窗式”办税模式和实行多元化申报等优化服务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和尝试,并取得了较大成效,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改进,税收征管质量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得到了极大提高。
但是,当前在纳税服务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笔者认为,有“四个不到位”。
现就有关问题和解决途径列述如下,以供参考。
一、当前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办税场所设置不到位。
导致这一问题存在的原因,应该说与过去实行的“集中征收”模式在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有关,认为“集中征收”在于全面压缩征管机构,降低税收成本。
受这种认识的误导,大量撤并了各征管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在一个县、市区中一般只设立一个办税服务厅。
这给纳税人尤其是给农村和边远地区的纳税人的申报纳税带来了较大的不便。
如原来在分局办税服务厅没有撤并之前,纳税人可就近办理纳税事宜,而现在,不管纳税人远近,都只能到设在城中的一个办税厅办理纳税事宜。
虽然,现在实行了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等方式方便了纳税人。
但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领购发票等诸多事项中,仍要在管理分局和办税服务厅之间来回奔波。
尤其是农村和边远地区的纳税人,要办理一项税收事宜,来回跑几十里上百里路是常有的事,再遇到点特殊情况,冤枉路就跑得更多了。
目前,办税服务厅不仅场所设置不足,而且在人员配备上也显得相对薄弱,办税厅所占人员比例只有6—10%左右,而在机关或其他岗位上则往往是人浮于事。
在申报期内,往往出现纳税人排队等候现象。
二、协调服务工作不到位。
一是有的管理分局或科室在与办税服务厅的数据采集录入和传递上不协调不同步,因管理工作不到位和责任心不强,该及时录入的没有及时录入,该及时传递的没有及时传递,文书流转存在着机外流转办结,而在系统中还未受理现象。
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分析目前纳税评估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缺乏透明度纳税评估过程的信息流动不够透明。
纳税人往往无法获取到评估过程中涉及的数据和计算方法。
这导致了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和公信力缺乏。
2. 数据不准确评估依赖的数据来源不准确。
纳税人提供的数据可能存在虚假报告或错误填写的情况。
这样的数据会导致评估结果的偏差,影响纳税人的权益。
3. 评估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评估机构使用的评估标准存在差异,导致同样条件下的纳税人在不同地区或评估机构面临不同的纳税额。
这种差异化对纳税人的公平性造成了负面影响。
二、对策建议为了解决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1. 提高透明度建立一个公开的纳税评估平台,纳税人可以在该平台上查询评估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和计算方法。
同时,对于评估结果的发布也应该向公众进行公开,在有关部门或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2. 加强数据准确性加强对纳税人所提供数据的审核和核实工作,采用该数据在其他渠道的验证方式。
同时,加大对虚报和欺诈行为进行打击和处分力度,提高纳税人的报税诚信。
3. 统一评估标准建立一个统一的纳税评估标准,确保不同地区和评估机构在评估工作中使用相同的标准和方法。
这样可以确保纳税人在不同地区或评估机构面临的纳税额是公平的,防止因差异化带来的不公平问题。
4. 加强监督和反响机制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和反响机制,让纳税人能够对评估过程和结果进行投诉和申诉。
同时,对于评估机构的绩效和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良。
5. 提供纳税教育和辅导加强对纳税人的纳税教育和辅导,提高纳税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理解和参与度。
这样可以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误解和不满情绪,提高评估过程的公众认可度。
三、结论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透明度缺乏、数据准确性不高和评估标准不统一等方面。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提高透明度,加强数据准确性,统一评估标准,加强监督和反响机制,以及提供纳税教育和辅导。
当前基层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基层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基层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纳税评估工作有了正式的文件依据,它在税收工作中已经发挥出明显的作用,但它毕竟是一项新的工作,从理论到实践都还缺乏成熟的经验,具体工作中还地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于探索和完善。
一、当前在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纳税评估工作存在观念认识上的偏颇。
纳税评估工作缺乏统一认识。
多数的税收管理员对纳税评估工作的内涵、作用认识不足,对如何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在概念上、方法上发生模糊认识,致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评估工作的质量不能提高。
另外对纳税评估执法方式认识不一致,未能正确认识税收稽查与管理评税的区别,评估工作不能有效开展。
二是纳税评估运转机制不统一。
从流程看,纳税评估一般可分为收集整理评估资料、确立评估对象、审核分析、举证确认、评定处理、成果反映六个阶段。
从职能看,纳税评估可分为评估立项、评估对象确定、任务下发、评估实施、评估成果落实及统计、评估资料整理归档等环节。
目前的问题,一是基层税源管理部门纳税评估岗责不统一;二是评估制度不完善;三是业务上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县级评估机构受上级多个业务部门指导,且部门间各有各的要求,各有各的标准和做法,导致下级评估机构无所适从;四是纳税评估文书不统一,政出多门。
三是评估指标设置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评估指标的科学性是影响纳税评估工作有效开展的首要问题。
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于保证纳税评估质量,推进纳税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当前对纳税评估指标的建立仅是起步和探索阶段,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虽然明确提出了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使用方法及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使用方法,但由于各地税务机关对所需数据资料缺乏足够的积累,实际工作中又多根据经验设定指标预警值,使得评估工作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
四是纳税评估的信息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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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编者按:自2012年我局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以来,市县(区)局设立了纳税评估专门机构,建立了纳税评估指标模型,做了一些工作,但多是停留在嘴上,落实在墙上,缺乏实际的行动和效果,全市纳税评估工作水平离省局的要求和兄弟单位的进展还有很大差距。
近日,市局徐林章局长在《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文章上批示,要求全系统“重新认识纳税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研究纳税评估工作的方法和举措,以本篇调研文章为例,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学习讨论活动,查找本单位纳税评估工作的瓶颈和问题,探究继续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办法和途径,以提高认识,改进方法,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尽快使这项工作步入正轨”。
如果说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新形势下税收征管的核心,那么纳税评估就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核心。
纳税评估工作成败对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直接影响全年税收任务能否顺利完成。
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徐局长批示精神,按照“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提高效率”的要求,高度重视评估工作,不断提升评估水平,在学习、讨论、调研、完善中把纳税评估工作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干好、干实、干出成绩,用实际行动助力“中国梦”,实现“地税梦”,建设“幸福地税”。
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榆川纳税评估作为税收征管的必经程序与核心环节,弥补了现行征管程序的缺失,是明晰征纳双方重要的法律界限,既是征管程序也是风险应对方法。
我市自开展纳税评估这项工作以来,在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增加税收收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距离理想的纳税评估工作状态还相差很大,在税源专业化的模式下如何更好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观念未转变。
(1)、作为单位决策者的观念没有转变。
认为纳税评估无非是以前的税务检查的另外一种叫法,换汤不换药,不需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还是由原来的税收管理员按照原有的管理范围实施管理和行使评估即可,换汤不换药;或者以无人可用、无人能用为借口无法成立,目前仅仅榆阳、神木两个单位有专业纳税评估机构,其余15个单位都未成立。
形成专业评估任务无机构应对,无人应对的局面。
(2)、税收管理员对纳税评估的重视不够,不能从税源管理的角度认识纳税评估的重要性,大多数,税收管理员不愿意从事纳税评估工作,不愿转到纳税评估岗工作。
目前我市纳税评估岗位人员共有180名,其中日常评估岗135人,专业评估岗45人,只占到基层税收管理人员的32%,而且大多数人员是兼岗,这与省局规定的从事纳税评估人员要达到基层税收管理人员的50%以上的要求相差很大。
(3)、风险管理意识淡薄,没有真正把纳税评估作为执法风险防范的有效手段引入工作中,不能利用纳税评估来防范风险,规避执法风险,提高管理水平。
2、纳税评估工作流于形式,评估质效不高。
按照省局风险管理系统设置,各个基层税务所的所长及日常评估岗负责每月风险管理系统推送的日常评估任务,但是从工作形式、程序和结果上看,很多人把这项工作当做了额外的负担,认为评估工作只是整理一些形式上的资料,仅仅完成评估面,不讲求质量和效果,我市2013年一季度系统推送日常评估任务3190户,仅有9户评估有异常,评估税款仅为5.8万元,工作被动应付,风险管理系统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对税源管理的应有作用。
3、人员素质不能适应纳税评估工作技术要求,有待提高。
纳税评估是一种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手段,对评估人员的财会知识、税收工作经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计算机操作水平等综合素质的要求较高,对目前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考验和更深的要求,业务知识不全面或者工作停留在表面就不能很好地开展评估工作。
同时,我市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干部的政治素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不强,也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有效展开。
阻碍了纳税评估工作取得预期目的和效果。
4、第三方信息渠道不畅,严重影响纳税评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纳税评估是应用数据信息比对的方法,对纳税人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判断,进而发现问题,并对税源管理提出建议的一种有效管理手段。
在纳税评估过程中要运用大量的数据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定性分析,并进行相关的指标测算。
没有数据资料,纳税评估工作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目前税务机关通过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所获取的信息非常有限,而且其真实度不高,不能为纳税评估提供确实的依据,并且缺乏其他方面的信息印证。
我市地税系统还没有足够的渠道获取企业相关信息,第三方信息采集有困难,渠道不畅,信息来源单一,影响评估人员的准确判断,也影响了纳税评估的深度和广度。
5、现有运行的征管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功能不完善,衔接不畅。
如:在实施评估过程中出现补税无法补办发票;评估结果处理选择错误后无法返回修正;需要移交稽查的案件无法与稽查系统对接;对未缴纳评估税款和未完成财务信息采集的纳税人无提醒或限制申报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顺畅有序开展。
6、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职能界限不清。
在风险管理的流程下,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对象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转换,因此就形成了评估向稽查移交案件的条件。
按照风险管理工作流程,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同为风险应对的手段,两者的职能划分主要以风险的等级高低来确定,对于中低风险的纳税人推送纳税评估部门应对;对于高风险的纳税人推送稽查部门应对,作为税务稽查的直接案源。
但目前为止,从总局到省局都没有高、中、低等级的具体划分标准,纳税评估的案件在什么时间移交稽查,在哪一个标准时移交稽查都没有明确标准,这就形成了纳税评估中的最大执法风险,评估与稽查也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来达到促进税源管理水平的提升。
7、现行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制约着纳税评估的质量。
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确定的行业税负、各项财务指标比对平均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和财务核算的一种假设,将这种假设的测算指标与被评估对象的实际执行税法的结果进行比较,根据偏差程度来判断评估对象的申报是否正常的方法。
现在我们运用的指标是省局风险管理系统设定的105项通用指标,标准值是根据全省的同一行业的平均值与方差形成的普遍数据。
但因我省南北中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消费水平不同、成本计价水平不同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系统内生成的指标数据对某一个地区的实际指导意义究竟有多大还需进一步验证。
尽管系统给各市留有接口可以对本地区的数据进行修订和维护,但是因水平有限、数据采集困难等原因,我们有代表性的行业指标迟迟不能出台,也影响着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改进纳税评估工作的对策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完善机构,充分认识纳税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要在全员中学习税收征管改革的精神,特别是各单位的决策者,要认识到纳税评估是此次征管改革的重中之重,树立风险管理理念,要明白今后一段时期基层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大部分力量和精力都要集中到纳税评估中去,要通过纳税评估促进税收征管,让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不断提高。
各个单位要设置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应对专业评估任务,充实纳税评估人员队伍,特别是要把业务熟,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安排在纳税评估部门,凸显纳税评估的作用,真正做到以评促管,以评促收。
2、加强人员培训力度,打造高素质的评估队伍。
鼓励干部参加“三师”考试,对取得“三师”资格的人员重奖;开展每年一次的纳税评估能手的评选,对成为能手的人员重用;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每年将评估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急需提高的行业、税种等作为培训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培训见实效;推行团队化和“主辅评”制的评估模式。
要在各个单位树立几个纳税评估标兵,以点带面,以强带弱,共同提高。
市局应适时将个单位的评估标兵组织起来实行跨区域的企业专业纳税评估,逐步打造一支技能全面,业务娴熟的纳税评估人才队伍。
3、强化考核机制,提高评估质效。
针对目前评估质效不高的现象,要用考核的办法来制约,对责任心不强、敬业精神不强的现象用完善的机制来限制。
对无异常结果处理的评估户要进行定期的复评复查,如复评复查结果与原结果不同,要对单位在目标责任考核中扣分,对评估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真正把风险管理的理念树立起来,把风险管理系统的作用发挥出来。
4、尽快建立第三方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积极请示政府,通过政府协调将财政、工商、金融、技术监督、煤炭、住建、统计等部门的数据纳入税务分析系统,形成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充分掌握纳税人相关信息,为纳税评估的高等级、精细化分析提高强大的支撑,真正做到信息数据的无缝隙联网。
5、建立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
在风险管理的流程下,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对象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转换,因此确立纳税评估和稽查案件移交原则是建立互动机制的关键。
要厘清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职能界限,中等级风险的纳税人由评估部门进行应对,对经过纳税评估分析、约谈、核查后发现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纳税人,评估部门要移交给稽查部门;高风险的纳税人推送稽查部门应对,作为稽查部门的直接案源。
要充分发挥两大职能部门的作用,要通过纳税评估促进征收管理,让纳税人不能不遵从;要通过稽查查办大案、打击威慑、防范重大税收流失的职能作用,让纳税人不敢不遵从。
通过总局或者省局出台相关的案件移送标准,既不能淡化纳税人的违法责任,同时也规范评估工作行为,降低评估工作风险。
6、积极调研,做实做细相关的指标和模型。
科学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是做好纳税评估工作的有力保障。
各个单位应该将自己管辖的重点税源行业、重点纳税户作为建立指标体系和模型的重点,注重收集各类信息资料,权衡各种因素,应用多种方法,通过制定—验证—修订—再验证的程序,确实做出能指导本单位实践的指标和模型。
要使这些指标和模型真正成为纳税评估工作中的指南针、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