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镇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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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镇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实施贫困地区百镇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云阳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一、基本思路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建设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在我镇24个村选取4个村为示范点,组织实施标准,总结积累经验,示范带动建设,逐步完善我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镇委宣传部牵头镇文化、广电、体育等单位对接好省、市有关部门,确保上级扶持资金和器材使用到位,用两年时间,在我镇建设4个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探索建立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使用的基本模式。
二、基本原则
1.乡镇主导,上级扶持。充分发挥乡镇主体作用和积极性,上级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对工作积极的乡镇给予适当补助。
2.统筹力量,整合资源。从我镇农村实际出发,整合宣传、文化、广电、体育等各类面向农村的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标准建设示范工程项目。
3.建立机制,适用实效。明确乡镇在农村综合文化服中心建设过程中的责任,建立运行机制,镇委宣传部、镇文广新局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宣传教育群众、丰富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实施范围
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我镇有4个村列入2015年度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范围。
在示范点的选择上要统筹考虑,做到与特色文化新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示范点相结合,与“农家书屋+电商+扶贫”工作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统筹各方资源,着力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全面、环境优美、文化浓郁的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
四、建设内容
根据中宣部《贫困地区百镇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方案》要求,每个示范村拟按照“七个一”标准进行建设,具体包括:一个文化活动广场(1000平方米),一个文化活动室(90平方米),一个简易戏台(长10米、宽5米、高0.8米),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嚣材(含一套音响和部分乐器),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含1个篮球场、2个乒丘球台、1套体育健身器材)。
其中,文化活动室可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等方式解决,凡现有条件能满足需要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或新建。宣传栏可利用文化活动室外墙建设。
五、资金投入
根据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内容测算,每个示范点工程需投入资金约26万元。其中,中宣部对每个示范村补助8万元;文化部协调安排每个示范村2万元的文化器材资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协调安排每个示范村2万元的广播器材资金;国家体育总局协调安排5万元的体育设施器材资金,省级承担每个示范村剩余9万元资金投入的主体责任。
同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它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捐助等方式,参与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
六、工作步骤
(一)组织申报。镇委宣传部印发《云阳镇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各乡镇根据方案要求,精心选择、积极申报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示范点。(2016年6月1日前完成)
(二)确定名单。对各乡镇申报的示范点名单,镇委宣传部会同镇文广新局、镇广电新闻中心、镇体育局进行评审,确定24个示范村名单,并及时向乡镇反馈示范村名单。(2016年6月15日前完成)
(三)制定方案。各村根据《云阳镇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地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举措、保障等,各乡镇方案于2016年6月18日前报送至镇委宣传部。
(四)明确任务。召开全镇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会议,组织各乡镇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建设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要求,明确建设目标、标准、时间、任务、举措等,做好贯彻实施准备。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对照《云阳镇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和省市有关标准,认真开展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村建设。
(六)督查指导。由镇委宣传部牵头成立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业务指导小组,分片联系、指导、督查乡镇开展示范点建设,并协调、解决示范村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示范点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七)考核验收。由镇委宣传部牵头,成立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已经完成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的乡镇,可以向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相关补助。
(八)工作总结。及时总结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村建设工作情况,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示范村建设工作总结。适时召开总结大会,交流经验,宣传推广试点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做法和成功做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是中央、省市对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特殊关爱,是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惠民的重要举措。各乡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推动示范村建设的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要组建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示范村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以高标准、高品位、高保障为目标,努力将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打造成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乐园。
(三)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和完善建设工作信息通报机制,各乡镇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
(四)强化跟踪督查。建立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镇建设业务指导督查小组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督查,对示范村建设的督促指导,对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在项目和资金上予以倾斜;对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