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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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管理制度
(草稿)
1.0目的
为改善库存管理,提高商品库存的管理水平,以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2.0定义
库存商品是指存放在公司仓库及其他临时存放地的销售商品及其他库存商品核算的物资。
3.0适用范围
3.1适用于公司库存商品,出入库管理,仓库现场管理,及库存盘点与对帐管理等。3.2专卖店(连锁店、加盟店)分库管理制度另行制订。
4.0入库管理
4.1从供货厂家进货。由公司营销部根据营销状况,及对下一月(季)或者时段的市场销售预测,统一报批进货量。经财务人员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营销部按所批准的数量进货。
4.2从专卖店(连锁店、加盟店)返回的滞销商品。对于此类商品,必须由各店主管(店长)向营销部报告其商品名称及数量,经营销部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各店主管(店长)(或委派专人)负责运送到公司库房。
4.3验收入库
4.3.1在货品收到后,立即办理入库手续。营销部经办人(各店经办人)应积极协同仓库管理员办理货物验收入库。库管员应逐一填制“**产品入库单”(三联式),其内容包括:货物品名、型号、数量、产地等要素。同时库管员、营销部(各店)经办人员必须在入库单上签名,并加盖入库专用章。
4.3.2对于货物丢失、破损、淋湿情况须详细列明,由库管员和营销部(店)经办人员签字认可,并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4.3.3库管员应在货物验收入库的当天根据入库单存根,及时登记商品入库明细帐。4.3.4严禁未经验收入库的商品直接调给店铺或客户。
5.0出库管理
5.1各专卖店(连锁店、加盟店)需要配货时,需由各店主管(店长)向营销部提出详细申请,列明商品名称、数量等,由营销部统一报主管领导批准。
5.2营销部经办人员持商品出库通知书到库房,按通知书所载内容提货。
5.3库管员凭商品出库通知书出库,并填写出库单(一式三联),其填写方式与入库一样。但需填写出库单位(店铺名或经办人)。营销部人员及前来提货的店铺人员需在出库单上签字。
5.4团购出库。
5.4.1客户自行提货时。在店铺内能满足客户的情况下,首先满足客户需要,再及时补充货品。
5.4.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按特殊情况处理,但需立即电话报公司营销部,由主管领导批准。事后,按正常出库情况补办手续。
5.4.2.1如果客户愿意到仓库提货,需由店长(主管或其委派人)陪同前往。由店长(主管或其委派人)负责办理出库手续。
5.4.3如果客户不愿意在仓库提货,而店内商品不够的情况下,需由店长(主管或其委派人)前往仓库提货。
5.4.4客户需要的货品数量在该店不能满足是时,按以下程序执行,并限时办理。
5.4.4.1从其他店调拨,由主管领导直接下令办理,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5.4.4.2如果上述均不能满足,可向客户推介同等性价比的其他品牌;或让客户先提部分货,剩余货品由公司立即向厂家订购,用最快方式运送到公司,然后迅速将货品送到客户手中(一是近距离的由公司派员送达,远距离的根据货物多少采取相应的送到方式)。
5.5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按公司的规定,“一切以销售为主”,限时办理,不得推诿,需在承诺的时间内准时将货送到店或客户指定的地点。
5.6对于客户要求送到指点的情况,原则上先付款,后送货。对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正规公司,可在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将货送到后,按协议内容结算货款。
5.7对于库存滞销商品,按规定可以退还厂家的,按程序办理。
5.7.1清理符合可以退还厂家的货品,建立明细帐;
5.7.2提出退货申请,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7.3经公司批准后,营销部凭出库通知书,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并立即发回相应的厂
商。
6.0库存现场管理
6.1库房管理人员应严格按进出库制度管理货品;
6.2经常检查仓库的防水、防火、防盗、防潮湿、防污染等到设施是否齐全;
6.3 按时检查仓库货品是否帐实相符,相关凭据是否齐全;
6.4做好货品堆放工作,及时整理现场,做到井然有序。
6.5严禁擅自变卖或处置商品;
6.6发现仓库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等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7.0库存商品的盘点及对帐管理
7.1每月末最后一天,库管员按要求做好库存盘点。
7.2次月的第一天,公司会计、营销部负责人、库管员按库管员编制的商品盘存表逐一盘点。清点完毕,参加盘点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章认可。库管员、会计、营销部各一份留存。
7.3 对于帐实不符的情况,找出差异原因,公司会计根据不同情况作相应的帐务处理。并体现在公司财务月报表中,及时交财务主管领导和总经理。
8.0 违规处罚
8.1库管员必须凭公司出具的商品出库通知书出库,无商品出库通知书而擅自出库的,按出库货品的零售价的2倍罚款,并取消当月绩效考核,情况严重的按公司有关制度予以处理;
8.2公司其他人员无通知书,主管领导也没有打电话通知库管员出库品种和数量,强制库管员出库的,库管员应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并拒绝出库;如不上报,又出库的,库管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的100%的赔偿;强制出库者,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的300%的赔偿。
8.3公司其他人员虚报客户骗取公司商品出库通知书,提出货品的,按货品零售价值总额的300%罚款;
8.4公司其他人员假冒客户签名将货物提走擅自变卖、处置,并将款项据为己有者;按货品零售价值总额的300%罚款;
8.5与客户串通骗取公司货物后私分,按货品零售价值总额的300%罚款;
8.6对于上述行为,视其情节,按相应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7 库管员不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客户退(换)货及库存商品内部调拨手续,库存商品未按时进行盘点、对帐并查出帐实差异原因,仓库现场管理混乱或存在其它违规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财务部
2007-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