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特殊管理药品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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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规定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行为,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以及特殊管理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定义: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药品管理法》及其相关管理法规要求对此类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与保管麻醉药品:2.1.1 麻醉药品必须严格实行专库(或专柜)保管,可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放于同一专库(柜)内。

2.1.2 麻醉药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库内应安装有安全报警,措施,如报警器、监控器等。

2.1.3 按照具体品种的性质决定贮藏条件,麻醉药品的大部分品种,特别是针剂,易遇光变质,应采取有效的避光、遮光措施。

2.1.4 建立麻醉药品收支专帐,专人登记,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如发现差错问题,应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1.5 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品种,应双人清点登记,单独妥善保管,经管理小组负责人审核,列表上报卫生局医政管理部门。

2.1.6 卫生局医政管理部门指派专人和医院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管理小组人员现场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建立档案,记录内容应包括销毁日期、时间、地点、药品的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方法等,销毁执行人员及销毁监督人员均应签名或盖章。

精神药品:2.2.1 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实行专柜保管,双人双锁保管,库内需有安全措施,如报警器、监控器:但可与麻醉药品存放同一专库(柜)内。

2.2.2 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建立收支专帐、专人登记、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若发现差错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2.3 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品种,应清点登记,单独妥善保管,经管理小组负责人审核,列表上报卫生局医政管理部门。

急救药品管理规范

急救药品管理规范
10、洛贝林:剂量3mg /支 用法:皮下肌注、静滴 用 途:用于中枢性呼吸衰竭,CO中毒。

常自律 自觉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及良好的工作 习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操 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
1、建立药柜的药品存放、使用、限额、 定 期检查的规范制度,存放麻醉、精神类药 品的管理和登记制度,符合法规要求。 2、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 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 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的作用


1、肾上腺素:剂量1mg/支 用法:皮下、肌注、 静滴、心内注射。 作用:兴奋心脏,舒张血管, 升高血压,扩张支气管。 用途:心脏骤停、过 敏性休克首选,支喘急性发作;与局麻药合用, 使作用延长、毒性减低。 2、去甲肾上腺素:剂量2mg/支 用法:静滴 作用:收缩血管,兴奋心脏,升高血压 用途: 神经性休克早期
急救车药品基本配置目录



11.呋塞米(速尿)针 20mg/2m1/支×5支 12.利多卡因针 l00mg/5ml/支x 5支 13.5%碳酸氢钠注射液 250ml/瓶×1瓶(或l Oml /支×1 O支) 14.10%葡萄糖酸钙针 1ml/支×5支 15.50%葡萄糖针 20ml/支×5支 16.20%甘露醇注射液 250ml/瓶×1瓶 17.硝酸甘油片剂 0.5mg/片×1 0片 18.5%葡萄糖注射液 250ml/瓶×1瓶(配好网套) l9.0.9%氯化钠注射液 250ml/瓶×1瓶(配好网 套)
急救药品的作用


5、阿托品:剂量:0.5mg/支 用法:皮下、静 注 作用:抑制腺体分泌、散瞳、升眼压、解痉、 解救有机磷中毒、心率快、 扩张血管 用途: 麻醉前给药,缓解胃肠道痉挛,缓慢性心律失 常及抢救中毒休克。 6、地塞米松:剂量:5mg/支 用法:肌注、静 注、静滴 作用:抗炎,抗过敏,抗毒,抗休克 作用 用途:过敏性休克,感染性休克,输血输 液反应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特殊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特殊药品的定义特殊药品是指治疗罕见病、慢性病等需求相对较少但疗效重要的药品,具有疗效确切、用途明确的特点。

第四条特殊药品的调查研究生产特殊药品的企业应当对其产品进行调查研究,确保其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五条特殊药品的生产生产特殊药品的企业应当具有相关生产资质,严格按照国家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

第六条特殊药品的流通特殊药品的流通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按照批准文号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销售或变相销售。

第七条特殊药品的配送特殊药品的配送应当由有资质的配送企业进行,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不得私自配送或变相配送。

第八条特殊药品的使用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当按照医师的处方进行,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医嘱进行使用,不得擅自增减剂量或更换药品。

第九条特殊药品的监测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应当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药品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十条特殊药品的储存特殊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不得过期使用或受潮霉变。

第十一条特殊药品的回收特殊药品的回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废弃药品的安全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倒卖。

第十二条特殊药品的处置特殊药品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不得任意焚烧或倾倒,确保环境和公共安全。

第十三条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特殊药品的处罚对违反本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XX机构所有,如有修改,应当经XX机构批准。

以上为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凡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以确保特殊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养护_OK

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养护_OK
(2)毒药化学药制剂品种
亚砷酸注射液(主要成分为三氧化二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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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放射性药品分类
1.按核素分类
(1)放射性核素本身即是药物的 主要组成部分:如131I、125 I等
(2)利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药物
2I试验
(2)用于治疗:90Sr治疗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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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醉药品(narcotics)
指具有依赖性潜力,不合理使用或者滥用可以 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即成瘾性)的药 品、药用原植物或者物质,包括天然、半合成、 合成的阿片类、可卡因、大麻类等。
4
2.精神药品(psychotropic substances)
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者抑制, 具有依赖性潜力,不合理使用或者滥用可以产生 药物依赖性的药品或者物质,包括兴奋剂、致幻 剂、镇静催眠剂等 。
岗位职责 项目 负责集成项目软、硬件产品与网络设备的安 实施 装、调试及使用培训、售前技术支持。
售后 负责项目及相关技术问题的跟踪和解决,售 运维 后设备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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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总结
项目运维
东毛隧道
语音电话 人员定位基站 隧道监控 停车场
银青高速
无线网桥 视频监控
项目实施
银青路基五标 项目全面实施 (IP设置) 贵州独平高速 项目全面实施 (监控室机柜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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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毒性药品(toxic drug)
是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简称,系指毒性剧烈,治疗 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致人中毒或死亡的 药品。
如毒性西药品种:阿托品、洋地黄毒苷、三氧化 二砷等;毒性中药品种:生附子、生巴豆、生马钱 子、砒霜、水银、雄黄等。
6
4.放射性药品(radiopharmaceuticals)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4篇)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4篇)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药品保管储存是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合理的药品保管储存管理能够有效预防药品变质、失效和损毁等问题,确保药品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其原有的质量和疗效。

为了规范药品的保管储存工作,下面制定了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以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的保管储存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临床药学疗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所有药品保管储存工作。

第三条所有从事药品保管储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条药库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医药学知识和管理经验,并能够熟练操作药品保管储存设备和仪器。

第五条药品保管储存应当遵循“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系统性”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保管储存的要求第六条药品的保管储存应当符合药品的保存条件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温度、湿度、光照、防潮和通风等。

第七条药品储存室应当是专门的场所,禁止其他杂物的存放和使用,应当保持环境清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第八条药品的保管储存区域应当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和分区。

不同性质和特点的药品应当分开存放,并标明名称和批号。

第九条药品的储存设备和容器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确保药品不受污染和损坏。

储存设备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第十条药品的保管储存记录应当真实、详细,并及时更新。

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进货渠道、进货日期、存放位置等。

第三章药品保管储存的管理责任第十一条药库管理员是药品保管储存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管理到位。

第十二条药库管理员负责制定和实施药品保管储存的工作计划,保证库存药品的适度、合理。

第十三条药库管理员应当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药品保管储存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药库管理员应当配备相应数量和质量的保管储存人员,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药品保管储存能力。

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

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证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除普通药品以外,分别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包括在临床过程中使用的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第三条医疗机构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指定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按需做好购进计划,合理调配库存。

第四条对购进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验,验收至最小单元包装,并认真做好购进验收记录。

第五条特殊管理药品的外包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印有规定的标志。

第六条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

专用账册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第七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出库、配发时,实行双人核对制度,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第八条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第九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凭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调配、发放使用,并严格限定剂量,毒性中药饮片不得单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的医师处方限量调配、发放,调配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并按规定将处方留存备查。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第十一条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品种,应清点登记,单独妥善保管,并列表上报卫生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章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第七章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第七章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20分)主要内容第一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第二节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第三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第四节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第五节兴奋剂的管理第五节疫苗的管理【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范畴】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毒麻精放)2、预防性生物制品(疫苗)的流通3、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等)注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一定的特殊管理)注2:兴奋剂药品,依其品种不同实施不同层次的管理第1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一、概述(一)麻/精药品的界定和专有标志1、界定: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2、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义:是指未作为药品生产和使用,具有成瘾性或者成瘾潜力且易被滥用的物质。

新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照药用类和非药用类分类列管。

非药用类麻/精药品发现医药用途,调整列入药品目录的。

3、麻/精药品的专有标志(二)麻/精药品的管理部门、职责1、国务院药监部门——负责全国麻/精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药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麻/精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公安部门——负责对造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

3、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内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麻/精药品目录——由国务院药监部门 [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我国生产使用的麻醉药品(27种)和精神药品(第一类7种;第二类29种)1.麻醉药品品种淑芬因贵妃签订影片合同2.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7种)马吲哚丁丙诺啡三唑仑司可巴比妥哌醋甲酯氯胺酮γ-羟丁酸【口诀】马丁三思派氯酸第二类精神药品有29个品种:应用分析A、曲马多B、氯胺酮C、麦角胺D、罂粟壳1、按麻醉药品管理的是2、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是3、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是【答案】DBA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1、生产总量控制——国家先确定需求总量,然后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麻/精药品的生产实行总量控制。

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本

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本

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本一、概述特殊药品是指那些具有较高危险性、独特疗效或受特殊管理的药品,其储存、管理和使用应该遵循一定的制度和规则。

本制度旨在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和监控,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二、储存制度1.特殊药品的储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特殊药品应储存在指定的药库或特殊药品专用储藏设施中。

3.储藏设施应满足以下条件:a) 环境温度恒定,且符合特殊药品的储存要求。

b) 设有合适的温湿度监测仪器,能够随时监测环境温湿度。

c) 设有适当的通风设备,确保储藏区域的空气流通。

d) 设有合适的灭火设备,以防止火灾发生。

4.特殊药品应按照类别、批号等信息进行分类储存,避免混淆和错用。

5.特殊药品的储存期限应根据药品的性质和有效期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三、管理制度1.特殊药品的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特殊药品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以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3.特殊药品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并进行书面化记录。

4.特殊药品的管理应采用严格的监控和审计机制,确保相关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5.特殊药品的管理应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数据安全性。

四、使用制度1.特殊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嘱和适应证进行,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

2.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实施双人确认制度,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特殊药品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频率进行,禁止擅自增加或改变用药剂量。

4.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及时监测疗效和不良反应,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5.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建立用药档案,包括患者的相关信息、用药情况和疗效评估等内容。

五、监督制度1.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应接受定期的内部和外部审计,确保制度的执行和合规性。

2.特殊药品的监督应由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为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行为,确保依法管理和使用,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特殊管理药品:指除普通药品以外,分别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等四大类。

二、特殊药品的进货与使用1.医疗用毒性药品:①购进医疗用毒性药品,必须严格按照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下达的计划进行,不得随意扩大品种或增加数量,超计划采购;②医疗用毒性药品必须从具有该类具体品种生产、经营资格的生产医院或经营单位购进;③该类药品的使用须按国家规定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计划进行;④该类药品的进货与使用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2.麻醉药品:①从事麻醉药品的购进与使用,必须经卫生局审核批准,取得《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否则不得从事麻醉药品的购进使用活动:②购进麻醉药品,必须在省特殊药品监控网上,从指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③麻醉药品的购进与使用,应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3.精神药品:①购进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应凭卫生部门核发的《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在指定的经营单位购买。

②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

③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必须从具有该类具体品种的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

④验收购进与使用精神药品,应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三)特殊药品的验收1.医疗用毒性药品:①一般可根据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进行验收,双人开箱,双人收货,双人签字,并做好验收记录;②外观检查验收可从药品包装外表查验,不得随意拆开容器;③医疗用毒性药品外包装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2.麻醉药品:①成批进货时,在原包装箱外包装完好的前提下应双人开箱查验、双人签字入库,并做好入库质量验收记录:②麻醉药品外包装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3.精神药品:①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同麻醉药品,即应坚持双人开箱验收,清点,双人签字入库制度;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验收与保管同普通药品,验收合格后可储存在普通药品库内;②精神药品的外包装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卫生职称--药学士(专业实践能力题库讲解)8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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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药品的仓储与保管
第二节 药品的入库验收
(三)药品验收记录 药品验收应做好记录,验收记录记载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供货 单位、生产企业、产品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到货日期、注册商标、 合格证、外观质量情况、包装质量、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签名日期等项内 容,如采用计算机数字化管理手段记录验收数据,应保留原始记录。
35%-75%
第四章 医院制剂
第一节 称量操作
最大称量是天平所能称量的最大值,是天平的最大负载量。 感量又称分度值,即最小称量,是一台天平所能显示的最小刻度,是使 天平产生一个最小分度值变化所需要的质量值。感量越小,天平越灵敏。
量器主要有量筒、量杯、量瓶、滴定管等玻璃制品,带有容量刻度,其 主要的量取单位有升、毫升等。 有些量器为搪瓷制品,可以用于量取加热的液体。
第三章 药品的仓储与保管
第四节 药品的存储与养护
• 易爆品、剧毒品必需专库保管,实行“五双”管理, • 即双人保管、双锁保管、双人收发、 双人领取、双本记账。
搬运时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撞击。应经常检查包装容器是 否严密,若发现封口不严、渗漏,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 药品的仓储与保管
第四节 药品的存储与养护
第三章 药品的仓储与保管
第四节 药品的存储与养护 (二)药品的养护:应按照质量标准“贮藏”项下规定的条件分类储存。
第三章 药品的仓储与保管
第四节 药品的存储与养护
• 药品使用原则:遵循 “先产先用”、“先进先用”、“近期先用”和 按批号发药使用的原则。
• 按药品性质分类时,应注意内服和外用药分别存放&名称易混的药品分 别存放。性能相互影响的药品分别存放。药库管理员发现药品质量问题 时,应按色标管理制度及时更换色标。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本文将围绕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展开讨论,并给出一个管理制度的范本。

在构建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时,首要任务是确立明确的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应包括确保药品质量安全、防止非法流通和使用、维护公众健康等方面。

基于这些目标,制度中需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要素:1. 许可与注册:所有涉及特殊管理药品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或注册证书后方能进行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

2. 人员培训:对于操作特殊管理药品的工作人员,需定期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妥善处理这些药品。

3. 药品采购与验收: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程序,每批药品的采购都应有完整的记录,并在入库前进行质量检验。

4. 储存与保管: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环境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同时,应实行双人管理和定期盘点制度,防止药品丢失或被盗。

5. 分发与使用:对特殊管理药品的分发和使用要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确保药品用于合法、合规的用途,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记录。

6. 紧急处置:制定紧急情况下的特殊管理药品处置预案,包括药品事故、药品召回和药品滥用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7. 监督检查: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以评估和提升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

8. 法律责任:明确违反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的法律后果,加大违规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接下来提供一个简化版的管理制度范本供参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公共健康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许可与注册从事特殊管理药品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人员培训相关人员须接受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上岗。

第四条药品采购与验收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有明确的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质量检验标准。

第五条储存与保管特殊管理药品应在符合安全标准的场所储存,实行定期盘点和双人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制度

特殊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制度

特殊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制度是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特殊药品在储存、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制度,建立科学的操作流程。

一、储存制度1. 温度控制特殊药品在储存过程中需要保持适宜的温度,以避免药物成分的降解或者活性的丧失。

储存环境的温度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做出选择,合理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同时,储存药品的区域应设有温度检测仪器,定期进行温度的监测和记录。

2. 湿度控制湿度是一个重要的储存因素,过高或过低的湿度都会对特殊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储存区域应保持适宜的湿度水平,在湿度较高的地区可以配备除湿设备,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

3. 光线控制光线也是一个影响特殊药品质量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储存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阳光直射。

储存区域应设有合适的遮光设备或采取其他适当的措施,保持光线暗淡,防止特殊药品受到光线的照射。

4. 药品分类特殊药品应按照其特性和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和分区。

根据药品的储存条件和特殊性要求,合理划分储存区域。

在每个储存区域内,应设置标识和提醒,确保特殊药品被正确储存。

同时,在储存药品之间要避免混放,以免产生交叉污染。

二、管理制度1. 药品登记特殊药品的管理应建立药品登记制度,对每批次的药品进行必要的记录,包括进货日期、有效期、供应商、数量等信息。

登记表应详细记录特殊药品的流向,以便追溯和跟踪,以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2. 进货检验特殊药品的进货应进行严格的检验。

检验包括药品的标签信息、外观质量、包装完整性等方面。

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特殊药品,应及时退回或报废。

3. 有效期管理特殊药品的有效期管理非常重要,必须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避免过期药品的使用。

要建立有效的有效期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检查特殊药品的有效期,并及时处理即将过期或已经过期的药品。

4. 质量控制特殊药品的质量控制是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

要严格执行药品质量控制标准,建立药品质量跟踪制度,定期进行质量监测和抽样检查。

特殊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1、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2、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3、特殊药品均应使用专用处方,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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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管理的规章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的规章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特殊药品的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殊药品是指对人体具有一定疗效,但同时伴随着一定风险和副作用的药品。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肿瘤药品、免疫抑制药品、生物制剂等。

第三条特殊药品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特殊药品在合理期限内使用,保证患者使用特殊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特殊药品管理的原则是科学合理、严格规范、依法管理、安全有效。

第五条特殊药品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医疗伦理、医疗准则和患者权益保护的原则。

第六条特殊药品管理应实行“专人专管、专库专用、专门配送”的原则,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特殊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特殊药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特殊药品管理应强化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特殊药品的溯源追踪。

第九条特殊药品管理应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特殊药品的采购和储存第十条特殊药品的采购应根据临床需要进行合理采购,保证供应量充足且质量可靠。

第十一条特殊药品的采购程序应明确,经过审批并有相应的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特殊药品的储存应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特殊药品的储存应进行分类分区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特殊药品的储存条件应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第三章特殊药品的配送和使用第十五条特殊药品的配送应由专人专车进行,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六条特殊药品的配送过程应记录好相关信息,确保药品的追溯性。

第十七条特殊药品的使用应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确认,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患者进行观察和记录,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第十九条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效果监测,确保用药效果。

第四章特殊药品的管理与监督第二十条医院特殊药品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特殊药品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医院特殊药品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5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5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为保证特殊管理药品在本医疗机构合理、安全的使用,保障人民健康,对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的管理:(1)按药监部门审核的计划量凭《麻醉药品购用印签卡》向制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2)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专用处方,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由开方医生签名,配方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出访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3)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4)持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患者,其用法用量按专用卡的有关规定办理。

(5)定期盘点,做到账务相符,如发现差错问题,应立即报告市药监局、卫生局,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使用的品种,应双人清点登记,单独妥善保管,并列表上报市药监局,听候处理意见。

如决定销毁,则必须经市药监局监督销毁,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人员亲临现场,做好销毁记录,并由监销人员签字,存档备查,不得随意处理。

2.精神药品的管理(1)一类精神药品按药监部门审核的计划量凭《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向制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2)医生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合理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

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三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七日常用量。

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3)精神药品的处方必须注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

(4)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做到专人负责、专用处方、专柜加锁、专用账册,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购买的精神药品只准在本单位内使用,不得转售。

(5)定期盘点,做到账务相符,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市药监局、卫生局。

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使用的品种,应按麻醉药品的管理(5)条处理。

特殊药品储存制度

特殊药品储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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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药品生产企业, 其关键生产岗位、储存场所应当设置电视监 控设施,安装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 4.制剂室应设专用保险柜存放小包装麻黄碱, 指派专人管理,做到帐务相符,实行双人双 锁管理,入库应当双人验收,出库应当双人 复核。
• 5.设全院统一的警示标示。
• 3.药品应分类存放,药斗应贴相应的品名 标签。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有 关科室,补充药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保证药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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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 1.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专库中设专柜存放药品类易 制毒化学。
• 2.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专 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 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制度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 济宁市市中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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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包括:
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放射性药品 三、医疗用毒性药品 四、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五、高浓度电解质、化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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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1.药库应设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 库,专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 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实行专库和 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 6.储存方法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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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高浓度电解质、化疗药物
• 1.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不得与 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 2.高危药品应有醒目标识,并全 院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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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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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放射性药品

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文

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文

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文一、储存制度1. 药品储存环境药品储存应选择通风良好、避光干燥、温度适宜的场所,并设置相应的温湿度监测装置。

药品应保存在密封、防潮、防尘、防虫的容器内,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药品储存区域划分药品储存区域应划分为普通药品区域和特殊药品区域。

特殊药品区域应设有专门的储存柜或储存架,并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存放。

3. 药品储存标识每个药品的储存柜或储存架上应标明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4. 药品储存记录对特殊药品的储存情况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储存位置、储存条件等信息,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二、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管理采购特殊药品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药品采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采购过程应有明确的记录和审查程序。

2. 药品入库管理特殊药品入库前应进行必要的验收工作,包括对药品的数量、质量和有效期等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符合标准和要求。

入库记录应详细、准确,并及时更新到库存管理系统中。

3. 药品领用管理特殊药品的领用应严格按照医嘱和使用要求进行,领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领用记录应详细、准确,并及时更新到库存管理系统中。

4. 药品盘点管理定期对特殊药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记录一致。

盘点应有特定的人员进行,记录应详细、准确,并及时更新到库存管理系统中。

三、使用制度1. 药品使用前检查在使用特殊药品之前,应仔细检查药品的包装、标签和有效期等,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并停止使用。

2. 药品使用监测特殊药品的使用应有专门的监测人员进行监测,包括药物效果、不良反应和用药安全等方面。

对于有特殊风险的药品,应进行更加严格的监测和记录。

3. 药品使用记录特殊药品的使用记录应详细、准确,并及时记录到病历或药品使用管理系统中,以便于药学和临床监察人员进行追溯和分析。

结语: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制度是医疗机构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药品的管理规定

药品的管理规定

药品的管理规定生活中药品是我们常见的一种,大到住院小到感冒都离不开它,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药品的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药品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推进医院药房现代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在药品的购进、储存和使用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包头市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疗机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第一节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对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下设验收员、养护员),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县级医疗机构可以对制度执行情况不做检查和考核)第二节人员与培训第七条、医疗机构药剂科负责人(可兼任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员)应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具体规定如下:三级医院药剂科负责人应具有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二级医院药剂科负责人应具有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一级医院药剂科负责人应具有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

第八条、从事药品采购验收、养护、计量、保管、处方调配和审核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

第九条、医疗机构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1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可在药品零售医院药房销售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有毒中药配方品种、麻醉中药品种和二类精神药品。

2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从省级(含)由上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批发医院药房购买,并指定专人负责。

4特殊管理的购进药品必须由两人逐一验收,直至最低包装。

5 特殊管理药品到货后发货5小时内验收完毕。

6特殊管理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必须标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警示语或警示说明。

7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锁在专柜内、专人管理和专帐记录。

8其他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在柜台销售、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专柜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

9 特殊管理药品出库到柜台时,应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10 特殊管理药品必须限量销售,并在医生处方上加盖医疗单位公章,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1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规定剂量不得超过每日七次;处方必须载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处方不得涂改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2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得单独配方;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

必须由配方人员和具有执业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审核人员签字盖章后方可发放;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审定后再进行调配;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3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等应提供完整的程序和记录。

14 销毁不合格特殊管理的药品,报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现场监督销毁,销毁工作应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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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片类:阿片、阿片片、阿片粉、复方桔梗散、复方桔梗片、阿片酊
吗啡类:吗啡、盐酸码啡、盐酸吗啡注射液、盐酸吗啡阿托品注射液、盐酸吗啡片、
盐酸乙基吗啡类、盐酸乙基吗啡、盐酸乙基吗啡片、盐酸乙基吗啡注射
可待因类:可待因、磷酸可待因、磷酸可待因片注射液、磷酸可待因片、磷酸可待因糖浆、福尔可定、福尔可定片
可卡因类:可卡因、盐酸可卡因、盐酸可卡因注射液
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禁止非法使用、贮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医疗单位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一)麻醉药品的概念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例如临床上常用于镇痛的吗啡、度冷丁等。麻醉药品也称为成瘾性的毒性药品。
麻醉剂包括全身麻醉药如麻醉乙醚,以及局部麻醉药如普鲁卡因等,它们与药事管理的麻醉药品不同,它们虽有麻醉作用,但不成瘾。
(二)麻醉药品的保管范围
根据我国《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规定,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吗啡类、盐酸乙基吗啡类、可待因类、福尔可定类、可卡因类、全阿片素类(潘托邦类)、大麻类和合成药类。具体品种如下。
经诊断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止痛的危重病人,可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发给《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专用卡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按规定开方配药。
二、神药品的管理
1988年以前,我国将精神药品纳入医疗毒药、限制性剧药进行管理,并于1979年,卫生部和国家医药管理局联合下达了《医疗用毒药,限制性剧药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精神药品的管理,国务院于1988年12月27日正式发布《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共8章28条,内容包括总则,精神药品的生产、供应、运输、使用、进出口、罚则和附则。
教学重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制毒药品保管范围和保管要点。
教学难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制毒药品的保管要点。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启发引导法、小组讨论法、合作探究法
复习:组织学生复习上一次教学重点
新课导入:
2006年9月5日,毕业于一著名大学的化学工程师黎戊贤与有着多年制药经验的制药工程师谭锦畴,因伙同另外5名被告人共同制造大量毒品摇头丸,在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法庭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该案件涉及摇头丸粉末1300公斤、摇头丸片剂240万粒。
1978年9月,国务院又重新订颁布了《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在颁发的通知中指出,麻醉药品具有双重性,用之得当,可治疗疾病,减轻病人痛苦;用之不当,就会成为瘾癖,起毒害作用。这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际斗争中也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卫生部制订了《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细则》并于1979年2月公布实行。为了进一步落实《药品管理法》中有关麻醉药品管理的规定,国务院于1987年11月28日又发布《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提问学生:
为什么特殊管理?
如果管理与使用不当,会造成严重的人身、环境及社会危害。因此需对这些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进行严格的管理。
新课讲授:
一、麻醉药品的管理
由于历史上中国人民深受麻醉毒品的危害,所以建国以来的数十年向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直实行特殊管理办法,以正确发挥防病治病的作用。早在1950年11月,经政务院批准,卫生部颁布了《麻醉药品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对麻醉药品的品种范围、生产、供应和使用规定由卫生部设立或专门机构负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私自种植、制造和贩卖。以后又作了多次修改和补充规定。1963年5月,卫生部会同公安部、化工部、商业部、财政部发出加强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丰富了1950年条例的内容。
黎戊贤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学生思考问题:
1、什么是特殊管理药品?
——特殊管理药品的定义与分类
2、为什么要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药品的特殊性
3、“特殊管理药品”管理的“特殊”之处在哪?
——麻、精、毒、放药品管理的具体内容
引出相关法律依据:
2005年8月3日国务院发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作废。
特殊管理药品的“特点”
麻醉药品: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品,滥用或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瘾癖;
精神药品:作用于中枢精神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具有依赖性潜力,滥用或不合理使用能产生药物依赖性的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接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
放射性药品:具有放射性。
2、麻醉药品的供应
麻醉药品经营点必须经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审核批准,按规定限量供应给批准的使用单位。罂粟壳可供医疗单位或指定的经营单位凭医生处方(盖医疗单位公章)配方使用,不得零售。
3、麻醉药品的使用
具备手术或有一定医疗技术条件的医疗单位,经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供应级别后,发给购用印鉴卡,每季限量定点供应。
特殊管理药品的保管教案
课题:特殊管理药品的保管授课人:吴鹏飞
教学目标:
1、掌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制毒药品的概念及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要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可适当补充);
2、熟悉我国生产的麻醉、精神药品品种,麻醉、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存储、运输管理规定;
3、了解放射性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兴奋剂、生物制品批签发的管理规定。
合成麻醉药类:度冷丁、度冷丁注射液、度冷丁片、安侬痛(安那度尔)、安侬痛注射液、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美散痛注射液、美散痛片、盐酸二氢埃托啡、盐酸二氢埃托啡片、罂粟壳
以上几类麻醉药品是我国目前生产、供应使用的品种。
(三)麻醉药品的保管要点
1、麻醉药品的种植和生产
原植物的种植或药品的生产单位必须经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农牧渔业部,国家医药管理局)批准,按计划种植或生产;对成品、半成品、罂粟壳及种子等,种植或生产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自行销售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制毒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各级医疗单位使用特殊药品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严格管理。
热身活动:
下列哪些药品属于特殊管理药品?(让学生判断)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戒毒药品、毒性药品、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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