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国土资源是指一个国家的土地、水域、矿产资源以及其他自然资源的总称。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国土资源,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本文将介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背景、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对国土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保证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各国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核心原则是“公有、统一、保护、可持续利用”。
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内容1. 国土资源的产权制度国土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国有土地由国家所有并由政府统一管理,集体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并由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国家对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
2. 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划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超出国土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
各地区必须制定相应的国土开发利用规划,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对于大规模开发利用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3. 国土资源的保护国土资源的保护是保证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环节。
各地区必须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调查和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国土资源的状况和变化情况。
对于破坏国土资源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修复和补偿。
国土资源重要保护区域必须进行严格保护,不得进行开发利用。
4. 国土资源的监管国土资源的监管是保证国土资源利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的重要手段。
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国土资源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审批和执法的效率和透明度。
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处罚,并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各国根据自身的国情和资源状况,制定了相应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和调整。
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行为,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一些企业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不合法行为,侵害公众权益。
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
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正文:---------------------------------------------------------------------------------------------------------------------------------------------------- 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14年4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14年4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四条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限期拆除;(五)吊销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章管辖第五条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但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省级、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七条国土资源部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权管辖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一)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而不予立案调查的;(二)案情复杂,情节恶劣,有重大影响的。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基本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基本内容建国以后,我国十分重视土地的合理利用与管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土地改革法》; 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土地管理法》,1988年进行了修改,该法是我国第一个较全面的综合性的关于保护土地的法律。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案)》。
199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年,国家又进行了修正。
其基本原则为土地公有原则、充分合理利用土地原则、节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原则、土地有偿使用原则等四项原则。
近年来,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经济平稳运行,国务院将土地管理作为宏观调控的一条重要手段,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宗旨是: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即:“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审批。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1、土地的所有制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通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有量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三个“刚性”指标来控制。
(完整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清单
(完整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清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清单
1. 《土地管理法》(2011年修订)
-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的基本原则、土地使用权的获取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和收回等内容,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2. 《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2019年修订)
- 该条例规定了土地征收的程序及相关补偿规定,旨在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3. 《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修订)
-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4.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订)
- 该法规定了城市房地产的开发、销售、租赁等管理措施,保障购房者和租房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修订)
- 该办法规定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环境保护的可行性。
6. 《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土地使用者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保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7. 《国土资源管理法》(2018年修订)
- 该法规定了国土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原则,保障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8. 《国家标准土地使用分类和编码》(2007年修订)
- 该标准规定了土地使用的分类和编码方法,便于统计和管理各类土地资源。
请注意,以上为部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清单,如需了解更多相关法规,请查询相关官方发布的文件或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行政处罚,维护国家土地资源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第三条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所用土地等主要处罚措施。
第四条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公正、公开、快捷,遵循定性确定、定额确定、适当确定的原则。
第五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并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六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决定的监督,建立申诉制度,对不服处罚决定的当事人提供申诉渠道。
第二章违法行为的认定第七条违法行为包括占用、滥用、破坏国土资源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八条占用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包括未经批准占用土地、超出土地用途、超范围使用土地等行为。
第九条滥用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包括擅自将未经许可的非农业用地用于农业生产、将农业用地改建为非农业用地等行为。
第十条破坏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包括违法采矿、非法携带、运输或者储存危(wei)险物质等行为。
第十一条其他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土地使用权、违反土地使用合同约定等行为。
第十二条对违法行为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相关证据,进行事实查明,依据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第三章行政处罚程序第十三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先进行调查取证,采集相关证据。
第十四条调查取证的方式包括勘验、检查、问询等,对当事人应当保护其合法权益,严禁侵犯当事人的人身权利。
第十五条在取证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即将中止违法行为,并制作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应当依法进行听证,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提供申辩意见。
第十七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辩意见后进行复核,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土地法律法规大全1. 引言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我国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介绍,以帮助读者了解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国家土地政策为了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平衡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土地政策。
其中包括土地规划、土地使用权制度、土地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政策。
这些政策为土地的规划、利用和管理提供了框架和指导。
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土地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空间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土地使用权制度土地使用权制度是现代土地管理的核心,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使用权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保护了土地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
土地利用税制度土地利用税是一种针对土地使用者征收的税费,用于调节土地利用结构和资源的高效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土地利用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等内容。
3. 土地管理和监督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土地合法权益,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和监督措施。
以下是其中几个重要的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土地使用和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土地承包、出让等方面的规定,保护了土地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为了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该法规定了土地承包权的设立、转让和继承等规定,保障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民的收益。
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建设公共利益工程而对土地的征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条例》规定了土地征用的程序和条件,并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进行了详细规定,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
土地法律法规汇总(大全)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二、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1956年6月30 日)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1959年4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1960年11月3 日)中共中央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1962年2月13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1962年9月27 日)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984年8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妥善处理军队与地方部分房地产权属问题的通知(1988年7月18日)铁路用地管理办法(1992年10月27 日)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3月11日)土地登记规则(1995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2001年2月2日)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年1月3日)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1996年9月26 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1993年2月2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认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意见》的通知(1997年)关于印发对大庆油田土地权属问题的协调处理意见的通知(1999年3月8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土地管理局《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涉及土地权属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1999年5月24日)浙江省咼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涉及土地权属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1999年3月15日)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2002年12月4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2003年11月14日)关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2004年3月23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2004年11月2日)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2004年11月2日)四、最咼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同意西南财政部规定的房地产典期满后超逾十年未经回赎得申请产权登记的意见的联合通令(1952年7月31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农村合作化后所发生的土地、继承纠纷的复函(1958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一土地登记在两个土地证上应如何确认权属的复函(199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地被征用所得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归被征地单位所有的复函(1995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5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抵偿给抵押权人问题的批复(1998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2月25日)农业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03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2003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管理机关能否撤销错误的注销抵押登记行为问题的批复(2003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相关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12月26 日)五、法律法规适用解释及函复关于开垦荒地的产权问题给江西省人民政府的复函(1953年11月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对大连市土地局关于以国有土地联建,其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的请示”的答复(1989年11月1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砂金生产用地意见的函(1989年11月17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滩涂管理问题的复函(1989年11月12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林地、滩涂及矿山企业用地确权发证问题的批复(1989年12月16日)国家上地管理局对贵州省关于公路两侧留用地发证问题的批复(1990年2月19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用地确权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年2月24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山东省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属问题请示的答复(1992年2月22 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国营林场在所经营的林地内建护林哨、开林业公路、盖办公楼是否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请示的复函(1992年2月2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农场用地确权有关问题的函(1992年6月2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天津市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意见请示的批复(1992年6月1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重庆市国土局土地登记中几个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2年6月2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对福建省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属问题请示的批复(1992年7月1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宁波市关于宁波汽车制造厂等成建制划转北京内燃机总厂涉及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2年11月17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土地确权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1993 年2月2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土地权属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1993年2月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属问题请示的答复(1993年8月1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铁路用地登记发证问题的复函(1994年1月19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单位分立引起土地使用权纠纷问题请示的答复(1994年9月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土地使用权纠纷有关问题的答复(1994 年9月6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关于乌鲁木齐铁路局要求收回退耕土地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4年9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青海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国有土地管理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批复(1994年9月1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富阳市有关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回复(1994年9月1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请研究处理衡阳市有关土地权属问题的函(1994年9月27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辽宁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对执行《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请示的批复(1994年11月10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宗教部门自用土地涵义的答复(1994年10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北京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权属问题的请示》的答复(1994年12月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农民集体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答复(1994年12月9日)关于对虾岭头西南面争议土地确权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1995年2 月24)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天津市海口路公园土地权属问题的批复(1995年3月1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山西省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第五十六条适用范围的请示的复函(1995年7月3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鲁土籍函字[95]第17号文的复函(1995年8月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辽宁省土地管理局关于确认土地权属政策有关条款的请示的批复(1995年8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关于对有关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行文问题请示的批复(1995年9月19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浙江省土地管理局有关确权问题请示的批复(1995 年10月2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陕西省土地管理局关于河滩地确权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5年10月3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确权登记中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5年11月9日)对错发土地使用证如何更正问题的答复(1996年1月1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权属问题的批复(1996年3月6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广东省国土厅关于确权有关规定是否适用确认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请示的批复(1996年3月7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认通辽车站铁路用地图纸法律效力的函(1996年4月17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蓖子沟矿采矿崩落区土地权属问题意见的函(1996年5月23日)对天津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坟地及公用房屋用地登记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6年9月17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河南省土地管理局关于洛阳市土地权属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6年9月23 日)对陕西省土地管理局关于西安市香米园穆斯林坟地权属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6年10月9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辽宁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权属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6年11 月14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安徽省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属问题的批复(1996 年11月2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浙江省关于注销土地登记进行公告的请示的批复(1996年12 月26 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属问题的批复(1997年3月4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山东省土地管理局有关黄河滩地权属问题的复函(1997年5月2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河南省土地管理局有关库区消落地行使管理权问题的批复(1997年7月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登记中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1997年8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7)18号函的复函(1997年8月18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77- I号议案的答复(1998年5月27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对收回被司法机关查封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批复(1998年12 月11日)国土资源部对确定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批复(1999年1月19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广元军用旧机场产权处理意见的函(1999 年6月2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复函(1999年6月4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关问题的复函(1999 年6月7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平顶山矿区塌陷地征用后能否退还农民集体所有问题的复函(1999年9月10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复函(2000年3月14日)关于对广东省公路用地土地登记发证问题的批复(2000年5月25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地下建筑物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复函(2000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问题的复函(2000年11月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对原铁路用地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批复(2001 年10月10日)关于跨越或穿越铁路用地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2002年4月5日)关于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2002年6月21 日)关于供销合作社使用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2002年10月18日)关于带地入社土地确权问题的复函(2002年12月3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问题的复函(2003年6月30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股权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5月31日)关于确认海涂、滩涂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2004年6月25日)关于对农民集体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复函(2005年1月1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的解释意见(2005年3月4日)关于铁路管理体制改革中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2005年8 月2日)。
土地法律法规全书法律法规目录
土地法律法规全书法律法规目录一、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土地管理方面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监督检查等重要内容。
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作为土地管理法的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三、农村土地承包法这部法律旨在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要规范城市房地产的开发、交易和管理,其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等方面的规定。
五、耕地占用税法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了耕地占用税法,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耕地占用税。
六、土地增值税法土地增值税法是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七、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于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
八、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机构、程序等,为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提供了法律依据。
九、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旨在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基本农田的划定、保护、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十一、土地复垦条例为了落实土地复垦义务,加强土地复垦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明确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程序、种类和适用范围,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9号——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9号——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1.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9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稽查执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9号《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已经2017年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2018年1月2日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2017年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行为,依法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职责,切实保护国土资源,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国土资源执法监督,遵循依法、规范、严格、公正、文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强化遥感监测、视频监控等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也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发挥现代科技对执法监督工作的支撑作用,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第五条对在执法监督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公务成绩显著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由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第六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下列执法监督职责:(一)对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二)对发现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限期改正;(三)对涉嫌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四)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五)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国家工作人员行政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六)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有关材料;(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国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第一部《国土法》是1986年6月25日由六届人大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987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
现在我们所使用的《国土法》是1998年8月29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共有八章86条条款,主要内容是:1、《国土法》确定的几项制度:(1)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第33条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这是《国土法》确定的一个重要制度,也是土地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
(2)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土法》总则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之下,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土地利用限制条件,并要求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3)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国土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占用耕地制度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用地单位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当缴纳耕地开垦费(28元/m~18700元/亩),由政府组织开垦耕地的制度。
(4)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国土法》第34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首次确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法律地位。
(5)土地调查制度与统计制度《国土法》第27条规定:“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土地调查的任务是查清土地的权属、利用、类型、数量、等级和分布情况。
土地调查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等三种形式。
统计制度:《国土法》第29条规定:“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基本任务是为国家编制计划、规划及制定政策以及制订宏观控制指标,而对土地权属、利用差别、等级及其面积和分布的现状及动态变化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分析、整理并提供统计资料。
与土地有关的法律法规
一、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7日)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6月17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2年4月30日)二、土地承包与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年8月27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7月29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2004年11月2日)三、土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3月8日)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10月22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9月28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2006年5月31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6月11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9日)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3月2日)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1999年10月28日)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2001年12月31日)四、土地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年3月16日)六、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复垦规定(1988年11月8日)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12月14日)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2003年10月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29日)七、土地使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2006年12月19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009年2月4日)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07年11月19日)闲置土地处置办法(1999年4月28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实际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确定办法(2007年9月5日)八、土地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九、争议与救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1995年12月18日)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2005年8月31日)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1月9日)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2001年7月17日)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6年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系统法(2019修正版本)(2020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4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共49条)
46、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47、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48、贵州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4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50、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2、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5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8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附加件一) 84、森林法 85、物权法、 86、水利法 87、坏境保护法 88、贵州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89、《刑法》有关条文(228条、342条、410条、156条) 90、信访条例
第二节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知识培训
二O一O年九月五日
第一节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摘 要)
第一部分 土地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共86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共46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共72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共54
条) ●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共47条)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共36条) ●9、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共32条) 10、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一部分 土地管理
●11、土地复垦规定 ●12、土地登记规则 ●13、贵州省土地登记条例(共36条) 14、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5、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16、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1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共28条) 1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19、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贵州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1、贵州省荒山有偿使用管理条例 22、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 23、关于发布《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一、保护土地资源的法律规定
一、保护土地资源的法律规定(一)土地资源概述土地是地球陆地的表层。
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是社会生产活动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土地还是植物生长发育和动物栖息及繁衍后代的场所。
因为,土地是土壤、水以及由此所养育的动植物所构成的。
其土壤是覆盖地球表面的无机质碎屑物(质),由于气候、地形(特别是水的作用)的影响以及生物(特别是植物)的作用,经过一定的时间,获得一定的断面形态和机能的物质,还要加上生物的作用,才能在地球生物圈首次形成土壤。
而今仍与生物的生命维持机构有着密切的联系。
通常认为,这宝贵的土壤在现在的气候、植被等条件下,要经过几百年到几千年才能生成。
作为人类环境的土壤是植物(作物)的生息地,是粮食生产的场所,在环境构成要素(土壤、空气、水、生活空间、矿物、野生动物、森林)中其重要性相对最大。
土壤对环境净化,健康生活和作为工业材料也是必不可缺,正是土壤为分解者提供了居住场所土壤是一种有限的资源,也是自然资源的依托,随着对土地和自然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乃产生了竞争和冲突,从而引起土地退化。
(二)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2008年全国耕地18.2574亿亩,林地35.41亿亩,牧草地39.27亿亩。
2012年我国批准建设用地61.52万公顷,其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42.91万公顷,耕地25.94万公顷,同比分别增长0.6%、4.5%、2.5%。
(三)保护土地的法律规定保护土地的法律,主要有《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农村土地承包法》(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起施行)、《农业法》(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等。
保护土地的行政法规,主要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2月22日起施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等。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解读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解读1. 简介国土资源是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为了规范国土资源的管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国土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包括《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
2. 土地管理法2.1 法规背景《土地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于1998年颁布实施。
该法旨在规范土地使用和管理,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2.2 主要内容《土地管理法》包括了土地的基本属性、土地利用权、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使用税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对于土地征收与补偿涉及到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和使用,以及相应的补偿和安置政策。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征收目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给予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同时,对于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乱占滥用、擅自转让等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2.3 相关问题和解决办法在实践中,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遇到了一些问题。
首先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存在着征地过程中征收方与农民之间信息不对称,补偿不公平的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公正的征收程序和完善的补偿标准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土地使用税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不够明确,征收方式也比较复杂。
建议通过明确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和简化征收程序来提高征收效率。
3. 矿产资源法3.1 法规背景《矿产资源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于1986年颁布实施。
该法旨在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保护矿产资源,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3.2 主要内容《矿产资源法》包括了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矿产资源的开采权、勘查权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矿产资源的开采权是指国家授予矿产资源开采的权利。
矿产资源的开采必须符合国家规划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必须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2023年土地管理法全文解读)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2023年土地管理法全文解读)一、【总论】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23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23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23年修正)4.土地复垦条例(2023年施行)5.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23年修正)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23年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23年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3年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修订)10.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1999施行)11.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2023施行)12.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23〕17号,2023年施行)1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综合性实施方案》(2023年)14.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23修正)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15号)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办理征收拆迁案件的通知(法[2023]148号)17.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23〕11号)二、【土地征地与补偿】(一)用地审批1.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的批复(国函〔1999〕131号)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正)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2023年修正)4.各类用地报批会审办法(国土资发[1998]145号)(二)征地费用管理1.财政部、国家发展委关于征地补偿安置费性质的批复(财综[2004]19号)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3〕100号)(三)征地补偿安置与监管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23修订)2.征收土地公告办法(2023年修正)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23]14号)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23]31号)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3号)8.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3]96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土资电发〔2023〕28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15号)11.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23]8号)12.征地管理费暂行办法(1992施行)13.国务院关于深化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节录)(国发[2004]28号)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节录)(国办发〔2023〕100号)1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922号)16.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国法[2023]35号)1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土资电发〔2023〕28号)三、【拆迁与补偿】(一)一般规定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23年执行)2.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答记者问(2023年)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3〕4号)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法[2023]97号)(二)房屋估价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23〕77号)2.房产测绘管理办法(2001年施行)3.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三)补偿安置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城市私有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答复(2002年)2.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关于对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房屋拆迁政策法规的答复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请示》的复函(2002年)四、【权属与登记】(一)一般规定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3年修正)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修正)3.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23〕177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23〕25号)5.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23〕50号)(二)土地权属与登记1.土地调查条例(2023年修订)2.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23年修正)3.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23年修正)4.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23年修正)5.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23年施行)(三)房屋权属与登记1.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2001年施行)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23〕8号)3.关于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领域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建设的意见(司发通〔2023〕132号)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5.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6.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关于房屋权属登记中如何界定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公共通道的请示》的复函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3〕15号)8.房产测绘管理办法(2001年施行)五、【纠纷处理】(一)一般规定1.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2023年施行)2.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2023年施行)3.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适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三条有关问题的通知(监发〔2023〕5号)4.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土地问题实地核查办法》的通知(国土督办发〔2023〕16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31号)6.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第22号令)7.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23年修订)8.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施行)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23〕28号)10.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发〔2023〕117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修订)(二)行政复议土地法律法规大全(2022年土地管理法全文解读)土地法律法规大全(2022年土地管理法全文解读)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3年实施)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国法[2023]35号)4.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2023年施行)(三)行政诉讼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23年修正)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3〕1号)3.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2023年施行)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人民法院对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法研[2001]51号)5.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村民委员会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答复(法研[2001]116号)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3〕20号)(四)民事诉讼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3修正)(上,1-225)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3修正)(下,226-552)六、【典型案例】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征收拆迁十大案例(第一批)(2023年)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征收拆迁典型案例(第二批)(2023年)七、【其他专题】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2.招标投标法律体系。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处理依据
一、对土地行为的行政处罚及适用法律依据1、对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罚款适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8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2、对破坏耕地行为的行政处罚:限期改正或治理;罚款适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4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0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I的耕地开垦费l 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鸟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非法占地行为的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限期拆除;没收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适用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6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方面法律法规汇总
土地方面法律法规汇总word格式....关于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汇总(2022版)收编日期截止至2022年5月1日一、综合类法条名称1.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1.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版)1.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修订)1.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修订)1.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1.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94年修订)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修正)1.1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1.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抵偿给抵押权人问题的批复1.14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15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1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1.17划拨用地目录1.18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二、土地权属登记法条名称2.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修订)2.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修订)2.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修订)2.4土地登记规则(1989年修正)2.5土地登记规则(1995年版)2.6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版)2.7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2022修订)2.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9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2.10土地登记办法2.11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22修订)2.12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2.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一土地登记在两个土地证上应如何确认权属的复函三、土地征收法条名称3.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87年版)3.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98年版)3.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22修订)3.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3.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3.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用土地、落实私房政策等具体行政行为相互矛盾而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应由人民法院处理的复函3.10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通知3.1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3.12国土资源听证规定3.13征收土地公告办法(2022修正)四、土地储备法条名称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4.2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4.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4.4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4.5建设部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4.6土地储备管理办法4.7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4.8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法条名称5.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5.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5.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5.5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5.6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5.7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5.8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5.9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5.10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5.11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5.1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5.1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5.14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5.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5.16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5.17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5.18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5.19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5.20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修订)5.2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修订)5.2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5.2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5.24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5.25监察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法条名称6.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6.2建设部关于对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请求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条文释义的请示》的复函6.3建设部关于贯彻《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通知6.4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98年修正)6.5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2修订)6.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6.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6.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七、涉外法律相关法条名称7.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90年版)7.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修订)7.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22修订)7.4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7.5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7.6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06年修订)7.7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22修订)7.8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7.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收购境内土地使用权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7.10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7.1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7.12商务部关于做好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备案工作的通知7.13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八、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8.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8.1.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8.1.2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8.1.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的解释意见8.1.4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8.1.5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几个问题的答复8.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8.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8.2.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8.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8.2.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8.3城中村改造8.3.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991年版)8.3.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版)8.3.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8.3.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拆迁强制执行的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8.3.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8.3.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8.3.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8.4农村宅基地8.4.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版)8.4.2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2022修订)8.4.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8.4.4国务院关于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的通知8.4.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父亲的格局决定家庭的方向一个家庭的福气运道,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是家庭成员共同努力得来的。
土地管理与法规: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第⼋部分《国⼟资源听证规定》⼀、《国⼟资源⾏政复议规定》出台背景实施时间:【法规标题】《国⼟资源听证规定》【类别】⼟地/⼟地管理机构【发⽂字号】国⼟资源部第22号令【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部/国⼟资源部【发布⽇期】2004.01.09【实施⽇期】2004.05.01【效⼒级别】部门规章⼆、重要条⽂学习第⼀章 总则第⼆条 县级以上⼈民政府国⼟资源⾏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职权或者依当事⼈的申请组织听证的,适⽤本规定。
第三条 听证由拟作出⾏政处罚、⾏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件、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的事项的主管部门组织。
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作机构为听证机构;但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办机构作为听证机构。
本规定所称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是指依法由本级⼈民政府批准后⽣效但主要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事项,包括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组织编制或者修改⼟地利⽤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拟定拟征地项⽬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案、拟定⾮农业建设占⽤基本农⽥⽅案等。
第四条 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
依职权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以听证会形式公开举⾏,并接受社会监督;依当事⼈的申请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隐私外,听证公开举⾏。
第五条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当事⼈放弃听证权利或者因情况紧急须即时决定的,主管部门不组织听证。
第⼆章 听证的⼀般规定第六条 听证参加⼈包括拟听证事项经办机构的指派⼈员、听证会代表、当事⼈及其代理⼈、证⼈、鉴定⼈、翻译等。
第七条 听证⼀般由⼀名听证员组织;必要时,可以由三或五名听证员组织。
听证员由主管部门指定。
听证设听证主持⼈,在听证员中产⽣;但须是听证机构或者经办机构的有关负责⼈。
记录员由听证主持⼈指定,具体承担听证准备和听证记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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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共47部,分别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7.《云南省测绘管理条例》;
8.《云南省测绘项目施测交验测绘资质证书管理规定》;9.《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10.《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15.《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6.《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7.《土地登记规则》;
18.《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19.《土地复垦规定》;
2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21.《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去权规定》
23.《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2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6.《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7.《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
28.《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29.《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30.《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1.《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32.《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33.《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34.《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
3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6.《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37.《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38.《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39.《云南省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
40.《云南省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
41.《云南省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登记管理规定》;
42.《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4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44.《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45.《国土资源信访规定》;
46.《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47.《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