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及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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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培训)

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培训)
保不超通风系统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第二十七条 核定通风系统生产能力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防尘、防灭 火及安全监控系统,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 施完好可靠;
(二)必须采用机械通风,运转主要通风机 和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具备同等能力,矿井 主要通风机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 合格;
(四)矿井有2个及以上并联主要通风机通风 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主要通风机通风系统 分别进行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矿井的通 风系统生产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生产能力之 和;矿井必须按照每一通风系统生产能力合 理组织生产。
此类煤矿在核定报告中应对相应通风系统的作业 地点及通风系统生产能力分别予以明确。
第二十九条 矿井需风量计算办法
(五)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
2.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Qcfi=100×qcgi×kcgi(m3/min)
与《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不一致的一点:
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采掘工作面风量时,瓦
斯(CO2)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kcgi取值方式有重大
变化。“正常生产时连续观测 1个月,(日)最大绝对瓦
如果两台主要通风机的排风量稍微有差别,应 按照排风量小的主要通风机的能力进行能力核定。 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风机叶轮直径 1.8m 以 下的主要通风机每 1 年至少进行 1 次性能测定。
AQ1011-2005《煤矿在用主通风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第二十七条 核定通风系统生产能 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七)其他用风巷道风量计算中瓦斯涌出不均 与的备用风量系数(1.2~1.3)选取 瓦斯矿井的全岩巷道备用风量系数取 1.2 ;瓦 斯矿井煤巷、半煤岩及高瓦斯矿井的所有其他巷 道,备用风量系数取1.3。 应当注意,井下各用风地点中,采煤、掘进和 硐室等应根据每个用风地点的实际条件逐个地点

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及举例.

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及举例.

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及举例主要内容一、基本原则和要求二、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三、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的计算及验证四、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举例五、通风系统生产生产能力核定程序一、基本原则和要求《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八章分别从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的必备条件、核定的主要内容、矿井需要风量核定办法、核定计算方法以及矿井通风能力验证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标准。

通过通风能力核定,及时校正因通风系统发生变化而引起的能力变化,有效解决煤矿生产中的通风能力不足问题,以确保不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一)核定通风系统生产能力必备条件。

1、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防尘、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齐全可靠。

通风系统是矿井生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矿井的通风系统必须符合“系统简单、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系统简单才便于管理,经济合理可以节约费用,而安全可靠至关重要。

同时矿井通风系统也是“一通三防”的基础,是煤矿安全的重中之重。

所谓“独立通风系统”是指矿井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并有独立的进风井筒和独立的回风井筒,形成一个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网络结构。

如无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资质单位不得进行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2、必须采用机械通风,运转风机和备用风机必须具备同等能力,矿井通风机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

本条规定重点强调了以下四点:(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一般地,矿井通风有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两种方法。

自然通风是利用进、回风井口海拔标高的差距,致使进、回风侧空气温度不同所产生的自然风压而对矿井进行通风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受自然条件影响,通风极不稳定,容易导致重大灾害事故。

机械通风是利用安装在地面的主要通风机的连续运转所产生风压,对矿井实施通风的一种方法。

机械通风能够保障连续不断地供给井下所有用风地点足够的新鲜空气,还可以据矿井生产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在人风井筒、入风大巷发生火灾等灾害时,机械通风可采取反风的救灾措施。

通风能力核定

通风能力核定

永胜县良田煤厂一号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永胜县良田煤厂一号井2012年3月7日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一、核定通风系统能力必备条件:(一)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防尘、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齐全可靠;(二)必须采用机械通风,运转风机和备用风机必须具备同等能力,矿井通风机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三)安全检测仪器、仪表齐全可靠;(四)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规定;(五)采掘工作面的串联通风符合规定;(六)矿井瓦斯管理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二、通风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一)核查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及井下独立用风地点的基本状况;(二)核查矿井通风机的运转状况;(三)实行瓦斯抽排的矿井,必须核查矿井瓦斯抽排系统的稳定运行情况;(四)矿井有两个以上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的通风系统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能力之和。

矿井必须按照每一通风系统能力合理组织生产。

三、矿井需风量核定办法:(一)生产矿井需要风量按各采煤、掘进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巷道等用风地点分别进行计算,包括按规定配备的备用工作面需要风量,现有通风系统必须保证各用风地点稳定可靠供风。

Q矿≥(∑Q采+∑Q掘+∑Q硐+∑Q备+∑Q胶轮车+∑Q其他)· K (m3/min)Q矿≥(220+164)×1.2Q矿≥460.8 (m3/min)式中:∑Q采—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Q掘—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Q硐—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Q备—备用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Q胶轮车—井下采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尾气排放稀释需要的风量,m3/min;∑Q其他—矿井除了采、掘、硐室地点以外的其他巷道需风量的总和,m3/min;K—矿井通风需风系数(抽出式取1.15~1.20,压入式取1.2 5~1.30)。

(二)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每个回采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和爆破后的有害气体产生量以及工作面气温、风速和人数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

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及举例.(DOC)

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及举例.(DOC)

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及举例简介通风系统是众多工业和商业建筑中的重要设备,它提供了对人员和设备必要的空气流动。

通风系统的生产能力核定是为确保它能够满足建筑物的需要,而进行的重要步骤。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的过程,并提供实际案例,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过程。

生产能力核定的过程正确理解建筑物的需求在进行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建筑物的需求。

我们需要知道建筑物中使用的设备数量、人数、设备功率、照明等等因素。

通风系统的设计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以确保通风系统能够为建筑物提供必要的空气流动。

选择适当的通风系统选择适当的通风系统是确保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成功的重要部分。

选择通风系统时,我们需要考虑以以下几个因素:•载荷需求:对于工业和商业建筑,载荷需求通常是更大的。

需要选择具备更高通风效率的系统,以确保通风系统能够满足建筑物的需求。

•操作和维护的成本:在选择通风系统时,我们需要考虑到操作和维护的成本。

设备的运行成本,以及设备的维护成本,都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通风系统的选择。

•安装和布置:通风系统需要安装在建筑物中,所以它的布局和安装必须经过正确的规划。

生产能力核定测试生产能力核定测试允许我们在实际使用情况下测试通风系统的性能。

通常情况下,我们将进行一个分别包括额外负载、设备更新和使用场景变化三个因素的负载测试。

在测试过程中,将会有可信的数据记录工具对通风系统的运行效率进行测量,以确认通风系统是否能够达到建筑物的需求。

如果测试结果表明通风系统的性能超出了建筑物的需求,那么我们可以减少一些元件或停机来节省能源成本。

如果测试结果表明通风系统的性能不足,那我们就需要对通风系统进行升级或改进。

优化在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测试完成后,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所有的数据和测试结果,来对通风系统进行优化。

优化包括:•检查和调整设备,以求效率最高。

•评估安装和布局,以进一步优化通风系统。

•检查所有的设备和元件,以发现是否有自然故障或设备老化的迹象。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范例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范例

通风系统能力核定一、通风概况(一)通风方式、方法xx矿矿井通风方式为混合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二)进、回风井筒数量及风量矿井现有进风井筒3个、回风井筒2个,主井、副井布置在井田中央和布置在井田北端的北副井,作为进风井使用,井田南端浅部露头处的南风井和井田北端深部的北风井作为回风井使用。

(三)矿井需要风量、实际风量、有效风量目前矿井总进风量19300m3/min,需风量13378m3/min,矿井有效风量16960m3/min。

其中南风井系统进风量9440m3/min,有效风量8146m3/min,需要风量6489m3/min;北风井系统进风量9860m3/min,有效风量8512m3/min,需要风量6889m3/min。

(四)矿井瓦斯等级,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绝对、相对涌出量xx矿历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均被定为低瓦斯矿井。

2008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瓦斯和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分别为15.46 M3/Min、14.16 M3/Min,瓦斯和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分别为3.38M3/T、3.10M3/T。

(五)主通风设备及运行参数,风量,风压,通风阻力,等积孔xx矿南风井安装了两台型号为BDK-8-№28轴流式对旋防爆通风机,配套电机功率2×450KW,一台运转,一台备用。

总排风量10530m3/min,通风阻力3000Pa,等积孔2.85m2。

北风井安装了两台型号为GAF26.6-14-1轴流式对旋防爆通风机,配套电机功率1250KW,一台运转,一台备用。

总排风量10500m3/min,通风阻力3200Pa,等积孔2.52m2。

(六)分区通风情况xx矿井下实行分区通风,现有四个生产采区,即三2煤-390m水平22采区、三2煤-370m水平21采区和二2煤-550m水平的21、-600m水平东采区,另有三2煤-500m水平掘进准备区和二2煤-700m东掘进准备区、-700至-770m延深开拓区。

通风系统能力核定

通风系统能力核定

第七章通风系统能力核定第一节矿井通风基本情况兴达矿目前布置为一个水平,开采1号、3号、5号、5号下、6号5个煤层,采用长壁工作面后退式回采方式;共有4个井口,采用3进1回,通风方式为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一、兴达煤矿有完整独立的通风、防尘、防灭火机安全监控系统,井下所有通风设施完好可靠。

二、主扇情况:1、1#风机、型号:FBCDZ№-8-23、转速:740r/min、风量55-140m ³/s、电机:BFh-355L3-8,功率:2×200KW,电压660v、风量范围:80~131.5m³/s,风压范围: 80~1220Pa、防暴合格证号:320110587、煤安标志号:MDA100068、出厂编号:11A0042、出厂日期:2011年6月16日、厂家:山西安鑫节能防暴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2、2#风机、型号:FBCDZ№-8-23、转速:740r/min、风量55-140m ³/s、电机:BFh-355L3-8,功率:2×200KW,电压660v、风量范围:80~131.5m³/s,风压范围: 80~1220Pa、防暴合格证号:320110586、煤安标志号:MDA100067、出厂编号:11A0042、出厂日期:2011年6月16日、厂家:山西安鑫节能防暴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三、各种安全检测仪器、仪表齐全,性能可靠。

四、局部通风机安装和使用符合规定,安装前机电队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的安好情况,不合格不允许安装。

进风口2米范围内必须畅通无阻,不允许有杂物堆放或安放启动装置,启动装置安装位置必须便于人员操作。

必须设置“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必须安装在进风流中,距回风口≥10m,且安装在专用支架上,离地高度≥0.3m,风筒末端距掘进工作面距离≤5m。

必须采用全负压供风,且供风量不得小于吸风量,风筒出口风量不小于40m³/min,不能随意停开。

通风能力核定

通风能力核定

通风系统能力核定一、通风概况(一)通风方式、方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

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二)进、回风井筒数量及风量该矿井装备四支井筒,主井、副井、行人井为进风井,回风竖井为专用回风井,主井进风量2686 m3/min,副井进风量6117m3/min,行人井进风量4686m3/min。

(三)主要通风设备及运行参数,风量、风压、通风阻力、等级孔矿井现安装FBCDZNO.34型对旋式通风机两台,风叶角度-21.3°/-19.5°,现矿井总进风量13489m3/min,总回风量13569m3/min。

通风阻力:2302.7Pa,通风等级孔:4.26(四)分区通风情况井下开采9#煤层,15#煤层为预抽放煤层;9号煤风量主要由副井、行人井供给,总回风量10015m3/min;15号煤风量主要由主井和行人井供给,总回风量3495m3/min;二、根据采掘计划衔接情况,未来三年采掘布置用风情况如下:回采工作面1个,准备工作面1个,煤巷掘进工作面3个,岩巷掘进工作面3个,硐室3个。

(一)计算过程及结果(1)回采工作面风量计算(以9305综采工作面应配风量为准):根据2011年瓦斯鉴定,9#煤会采工作面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5.83m3/t,矿井一天生产原煤5280吨,矿井瓦斯涌出量为:15.83×5280÷60÷24=58.04m3/min由于本矿井已采用抽放系统,回采时高抽巷瓦斯抽出率为60%以上。

即矿井风排量为:58.04×40%=23.22m3/min根据回风巷、尾巷瓦斯管理规定,尾巷排瓦斯为40%,回风巷为60%,计划尾巷排瓦斯为13.93m3/min,回风排瓦斯为9.29m3/min。

按瓦斯涌出量计算:Q=Q回采+Q采尾=100×q采×KCH4+(qcH4尾/2.5%)×KCH4Q ———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Q回采———工作面回风风量;Q采尾———工作面尾巷风量;q采———回风风排瓦斯涌出量;qCH4尾——尾巷风排瓦斯涌出量;KCH4 ——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通风系数,实际小于1.3的取1.3,实际大于1.3的取实际值;2.5% ——尾巷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5%;100———单位瓦斯涌出配风量,以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换算值Q =100×9.29×1.3+(13.93/2.5%)×1.3= 1207.7+724.36=1932.06m3/min2、按采煤工作面温度计算需要风量。

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XXXXX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报告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一、通风概况矿井有主井、副斜井、风井三个井筒,其中主井和副井为进风井,风井为回风井,主井直径3.2m,井深290m,副井直径3.6m,井深317m,风井直径2.6m,井深175m。

风井安装有型号为FBCZ-4-NO13,主扇2台,总排风量1480m3/min,总进风量1390m3/min。

风压106mmH2O,通风阻力740Pa,等积孔1.04m2;新鲜风流自主、副井进入,流经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道分别进入各个用风地点,冲洗工作地点后,经回风巷道、风井排至地面。

井下的各个工作地点均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实施独立供风方式,通风系统完善,网络优化,风量稳定,能够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需要。

(一)通风方式、方法本矿井按低瓦斯矿井设计,结合矿井的开拓布置,确定本矿井额通风方式为全负压抽出式通风。

(二)进、回风井筒数量及风量矿井进风井井筒有二个,即副井和主井,副井进风量为865 m3/min,主井进风量为525 m3/min;回风井筒有一个,即风井,风井回风量为1440m3/min。

(三)矿井需要风量、实际风量、有效风量矿井需要风量为1150m3/min,实际供风量为1390m3/min,有效风量为1230m3/min。

(四)矿井瓦斯等级,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绝对、相对涌出量根据河南省理工大学2011年瓦斯涌出量测定结果表明: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22m3/min,相对涌出量为0.76m3/t,鉴定结果为低瓦斯矿井,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0.29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0.29m3/t。

(五)主通风设备及运行参数,风量,风压,通风阻力,等积孔风井安装有型号为FBCZ-4-NO.13主扇2台,总排风量1480m3/min,总进风量1390m3/min。

风压106mmH2O,通风阻力740Pa,等积孔1.04m2(六)分区通风情况目前井下共有一个采区,即12采区,11开拓准备采区。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1. 引言在矿井的开采过程中,通风系统的运行对于维持矿井安全和生产效率至关重要。

通风能力核定是评估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满足需求的过程。

本文将介绍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目的、方法和步骤,并提供一些实施的实例。

2. 目的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目的是确定通风系统是否能够提供足够的风量来满足矿井内的通风需求。

通过核定,可以评估现有通风系统的性能,并根据需要作出调整和改进。

3. 方法3.1 收集必要数据在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之前,需要收集以下数据:•矿井的布局图和平面图•矿井的设计参数,如矿井深度、矿井截面积等•矿井中所需通风的工作区域和设备的数量和类型•矿井内空气质量和温度的监测数据•通风系统的设计参数,如风机类型、风机数量、管道布局等3.2 进行现场测量和观察在核定通风能力之前,需要进行现场测量和观察,以获取真实的通风情况。

这包括测量通风系统的风量和风压,观察各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检查通风管道的状况。

3.3 进行计算和分析基于收集的数据和测量结果,进行通风能力计算和分析。

这包括确定通风系统的风力分布、风速和压力变化等参数。

利用这些参数,可以评估通风系统是否满足矿井的通风需求,并确定系统的瓶颈和改进的方向。

3.4 制定改进措施根据通风能力核定的结果,制定改进措施。

这可能包括增加或改变通风设备,调整风机运行参数,修改通风管道布局等。

改进措施应该能够提高通风系统的性能,并满足矿井的通风需求。

4. 步骤4.1 准备工作•收集矿井相关数据•准备测量设备和工具4.2 进行现场测量和观察•测量通风系统的风量和风压•观察各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通风管道的状况4.3 进行计算和分析•利用收集的数据和测量结果进行通风能力计算和分析•评估通风系统是否满足需求4.4 制定改进措施•根据通风能力核定的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完善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参数4.5 实施改进措施•根据改进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检查改进后的通风系统的性能和效果5. 实施实例下面是一个实施通风能力核定的实例:1.收集矿井相关数据,包括矿井的布局图、平面图和设计参数。

(新标准)矿 井 通 风 能 力 核 定

(新标准)矿 井 通 风 能 力 核 定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一、矿井通风概况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新、老副井两个井筒进风,老副井净直径4.5米,新副井净直径6.0米;上、下组煤两座风井回风,上组煤风井直径3米,垂深87.54米,下组煤风井直径4米,垂深83米。

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矿井采用两个进风井(老、新副井)进风,两个回风井(上、下组煤风井)回风;老副井主要服务于上组煤-120m水平的六采区、-400m水平的八采区,新副井主要服务于下组煤-280m水平的西三、西四、东三采区及-480m水平延深的西五采区,上、下组煤分别有独立的回风系统,故矿井上、下组煤通风系统相对独立;矿井各采区内无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各用风地点无角联通风线路,进回风线路干、支清晰,通风网络合理、稳定。

2009年8月矿井总进风量7983m3/min,总排风量8376m3/min,计算需要风量7573m3/min,矿井有效风量7335m3/min,有效风量率87.6%;其中:上组煤总进风2440m3/min,总排风量2558m3/min,有效风量2233m3/min,计算需要风量2342m3/min;下组煤总进风量5543m3/min,总排风量5818m3/min,有效风量5102m3/min,计算需要风量5231m3/min。

矿井分三个水平开采,第一水平为-120m水平(现生产水平),第二水平为-280m水平(现生产水平);为提高矿井提升及抗灾能力,矿井于1997年进行了技术改造,矿内施工一座新副井(立井),井底标高为-280m,第三水平为-480m水平,即矿井下组煤主要延深水平,现正在开拓施工。

矿井及生产采区实现了分区通风,无风量不足的生产作业地点,2009年8月全矿井共有生产采区6个,其中:上组煤2个生产采区(1个生产,1个准备),布置有1个采煤工作面,4个掘进工作面,5个机电硐室, 1个井下爆炸材料库,1个其它工作地点;下组煤6个采区(3个生产,2个准备,1个开拓),布置有2个采煤工作面,1个备用工作面,8个掘进工作面,5个机电硐室,1个井下爆炸材料库,3个其它工作地点。

通风系统能力核定

通风系统能力核定

新疆红湖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通风系统能力核定一、核定人员二、通风概况(一)通风方式、方法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二)进、回风井筒数量及风量现有三条井筒,主井为入风井,入风量为850m3/min,担负主提任务;风井为斜风井,回风量为1170m3/min,担负回风任务;行人井入风,入风量为300 m3/min,担负行人任务。

(三)矿井需要风量、实际风量、有效风量矿井需要风量843m3/min,实际总进风量1150 m3/min,有效风量1083m3/min。

(四)矿井瓦斯等级,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绝对、相对涌出量矿井瓦斯等级为瓦斯矿井,2013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24m3/min、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79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0.64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4.77m3/t。

(五)主通风设备及运行参数副井安装有二台轴流式主要通风机,型号为FBDNo.3,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现矿井排风量1150m3/min,负压210Pa,等积孔1.467m2。

矿井反风方法为主扇反转反风。

(六)分区通风情况全矿井共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局部通风合理,不存在串联通风、循环风等不合理通风现象,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

三、计算过程及结果(一)矿井需要风量计算生产矿井需要风量按各采煤、掘进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巷道等用风地点分别进行计算,包括按规定配备的备用工作面需要风量,现有通风系统必须保证各用风地点稳定可靠供风。

Q矿≥(ΣQ采+ΣQ掘+ΣQ硐+ΣQ备+ΣQ其它)〃K (m3/min)1、采煤面实际需风量(1)按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因二氧化碳涌出量高于相对瓦斯涌出量故采用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计算)矿井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4.32m3/t。

Q=100×q绝×K=100×(4.08×280/24×60)×1.8=142.8m3/min(2)按工作面温度计算采煤工作面应有良好的劳动气象条件,温度和风速应符合表2-2-2的要求。

通风能力核定及计算方法

通风能力核定及计算方法

矿井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53.29m3/min、瓦斯相对涌出量为8.61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23.75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3.83m3/t;煤尘爆炸指数为29.84~46.75%;煤层自然发火等级:Ⅰ级17号煤层,其余为Ⅲ级。

第七节通风系统能力核定一、通风概况(一)通风方式、方法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混合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二)进、回风井筒数量及风量现有四条井筒入风,主井、副井、混合井、斜井,入风总量为23850m3/min;回风井为南风井、中部风井、北风井,总回风量为24170 m3/min,担负回风任务。

(三)矿井需要风量、实际风量、有效风量矿井需要风量22729m3/min,实际总进风量23850m3/min,有效风量23150m3/min。

(四)矿井瓦斯等级,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绝对、相对涌出量矿井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2009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瓦斯绝对涌出量为53.29m3/min、瓦斯相对涌出量为8.61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23.75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3.83m3/t。

(五)主通风设备及运行参数南风井、中部风井、北风井均安装二台BDK-8-No.28型对旋主扇,功率为2×355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现矿井排风量24170m3/min,负压1409 Pa,等积孔12.77m2。

矿井反风方法为主扇反转反风。

(六)分区通风情况全矿井共布置4个采煤工作面、11个掘进工作面和19个开拓工作面(包括矿建4个场子),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局部通风合理,不存在串联通风、循环风等不合理通风现象,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

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根据《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规定,我矿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采用“方法二”,即由里向外核算法计算通风能力。

(一)、矿井需要风量计算矿井需要风量按各采煤、掘进、开拓、硐室及其他巷道实际需要风量计算Q矿≥(∑Q采+ ∑Q掘+∑Q硐+∑Q备+∑Q其它)×K矿通式中∑Q采—采煤工作面需要的风量∑Q掘—掘进、开拓工作面需要的风量∑Q硐—硐室需要的风量∑Q备—采煤备用面需要的风量∑Q其它—其他巷道需要的风量K矿通-矿井通风系数取1.15采煤工作面需要的风量我矿现有采煤工作面5个:3个综采面、1个综放面、1个高档面;开采煤层有17层、21层、22-1层、27层、33层五个煤层。

某煤业有限公司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某煤业有限公司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某煤业有限公司通风能力核定报告某煤业有限公司通风能力核定报告随着我国煤炭产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近年来煤矿事故频发,通风系统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某煤业有限公司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与经济效益,制定了“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本文将对该报告进行详细的介绍及分析。

一、通风能力核定概述通风系统是煤矿生产的重要支撑系统,主要作用是保证矿井内的空气流通,排除有害气体,调节温度和湿度,为煤矿生产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通风能力核定指对煤矿通风系统进行评估、测算和分析,以确保其能够满足煤矿生产的需要,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与效益。

通风能力核定报告是对煤矿通风系统进行评估和测算的结果,全面反映煤矿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和效率。

该报告对煤矿通风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运行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煤矿通风系统的改进和优化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通风能力核定报告主要内容1. 通风系统基本资料该部分主要介绍煤矿通风系统的设计参数、运行方式、通风设备类型及数量等基本信息,为通风能力核定提供必要的依据和参考。

2. 通风系统测量数据该部分通过实地测量,对煤矿通风系统的风量、风速、风压等数据进行详细的测算和分析,全面反映煤矿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

3. 通风系统运行评价该部分对煤矿通风系统运行效率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通风系统的稳定性、效率、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旨在揭示通风系统的问题和瓶颈,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 通风系统改进措施根据通风系统核定的结果和评价的情况,该部分提出了相应的通风系统改进措施,为煤矿通风系统的改进和优化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三、通风能力核定报告的意义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煤矿生产安全通风系统是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支撑系统,通风能力核定报告能够全面反映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和效率,及时发现通风系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为煤矿生产安全提供及时保障。

2. 优化通风系统运行通风能力核定报告能够评估和分析通风系统的运行效率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优化方案,为通风系统的运行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2014.7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2014.7

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一、通风概况(一)通风方式新发矿井采用对角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

(二)进回风井筒数量及风量三条进风井,二条排风井。

主、付井(立井)、西部入风井(斜井)为进风井井;北风井和西风井(均是斜井)为排回风井(北风井排风6330 m3/min,等积孔2.5;西风井排5490m3/min,等积孔2.3;矿井联合等积孔4.7。

矿井总入量11350m3/min,矿井总排风量11820m3/min。

(三)矿井需要风量,总进风量,有效风量矿井需要风量10325 m3/min,总进风量11350 m3/min,有效风量10580 m3/min,有效风率为92%。

(四)矿井瓦斯等级、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绝对、相对涌出量2013年度矿井瓦斯鉴定结果确定为高瓦斯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02m3/min,相对涌出量23.82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4.73 m3/min,相对涌出量2.8 m3/t。

(五)主要通风设备及运行参数北风井地面安装2台BDK-10-№28通风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西风井地面安装两台BD-11-8-№24通风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北、西风井使用电机均为2*315KW,通风机出厂最大流量均为10000 m3/min。

二、计算过程及结果1、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计算该矿有2个采煤工作面,101高档普采队,107高档普采队。

(1)按气候条件进行计算Q cfi=60×70%×v cfi×S cfi×k chi×k cli(m3/min)101采队:现采西三采27层右一工作面,最大空顶距5.2m,采高2m,采面长度系数1.2,温度系数1.1。

Q cfi=60×70%×v cfi×S cfi×k chi×k cli(m3/min)Q101=60×70%×1.0×9.6×1.1×1.0=443 m3/minQ107=60×70%×1.0×9.1×1.0×1.2=458 m3/min式中v cfi—第i个采煤工作面的风速,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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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及举例主要内容一、基本原则和要求二、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三、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的计算及验证四、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举例五、通风系统生产生产能力核定程序一、基本原则和要求《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八章分别从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的必备条件、核定的主要内容、矿井需要风量核定办法、核定计算方法以及矿井通风能力验证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标准。

通过通风能力核定,及时校正因通风系统发生变化而引起的能力变化,有效解决煤矿生产中的通风能力不足问题,以确保不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一)核定通风系统生产能力必备条件。

1、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防尘、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齐全可靠。

通风系统是矿井生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矿井的通风系统必须符合“系统简单、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系统简单才便于管理,经济合理可以节约费用,而安全可靠至关重要。

同时矿井通风系统也是“一通三防”的基础,是煤矿安全的重中之重。

所谓“独立通风系统”是指矿井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并有独立的进风井筒和独立的回风井筒,形成一个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网络结构。

如无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资质单位不得进行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2、必须采用机械通风,运转风机和备用风机必须具备同等能力,矿井通风机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

本条规定重点强调了以下四点:(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一般地,矿井通风有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两种方法。

自然通风是利用进、回风井口海拔标高的差距,致使进、回风侧空气温度不同所产生的自然风压而对矿井进行通风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受自然条件影响,通风极不稳定,容易导致重大灾害事故。

机械通风是利用安装在地面的主要通风机的连续运转所产生风压,对矿井实施通风的一种方法。

机械通风能够保障连续不断地供给井下所有用风地点足够的新鲜空气,还可以据矿井生产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在人风井筒、入风大巷发生火灾等灾害时,机械通风可采取反风的救灾措施。

(2)严禁采用单台或多台局部通风机替代主要通风机。

因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对矿井实施通风难以保证矿井通风的可靠与安全。

如:局部通风机或小型风机的设计制造和工艺结构的可靠性、安全性较正规的主要通风设备有很大差距,容易发生故障;同一地点多台小型风机并联运转,相互之间会发生干扰,出力不均,可靠性差,甚至会发生烧毁电机等事故。

另外,这些设备的安装、施工都比较简陋、粗糙,漏风极为严重(一般在30%以上),不能保证井下足够的有效风量。

(3)运转风机和备用风机必须具备同等能力。

规定了运转风机和备用风机相匹配的原则。

如果两台主要通风机的排风量稍微有差别,应按照排风量小的主要通风机的能力进行能力核定,以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4)矿井通风机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

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装完毕之后,为了掌握安装后的通风机真实的性能参数,核实矿井真实的通风能力,在使用前,必须对通风机的排风量、风压、功率、效率等性能参数进行测定和试运转工作。

经过较长时间运转的主要通风机,通风机的性能和参数可能发生变化,所以,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主要通风机的性能测定。

在通风系统能力核定时,一定要认真查验矿井通风机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证明的意见。

矿井无机械通风、使用局部通风机、风机群或主要通风机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不合格时,资质单位不得进行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3、安全检测仪器、仪表齐全可靠。

4、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规定。

5、采掘工作面的串联通风符合规定。

6、矿井瓦斯管理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综上,《标准》第27条中第1、2款的内容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7条和第121条确定的,如达不到规定要求,资质单位不得对该矿进行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第3、4、5、6款达不到要求的,可进行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但应作为问题提出,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通风系统能力不足以及导致矿井通风能力变化的因素。

1、矿井通风能力不足的主要表现(1)通风动力能力不足;(2)通风网络能力不足,井下通风系统不合理;(3)用风地点有效风量不足;(4)矿井稀释瓦斯能力不足。

2、导致矿井通风能力变化的主要因素(1)矿井更换了主扇风机;(2)主扇电动机功率发生变化;(3)主扇风机改变了运行状态;(4)技术改造后矿井通风网络发生重大变化;(5)开采水平发生变化;(6)开采区域发生变化;(7)用风地点显著增加或采煤工艺发生重大变化;(8)由低瓦斯区域转向高瓦斯区域或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生产。

矿井通风系统(网络)发生重大变化或通风能力有较大提高时,应由具备资质的通风检测检验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做为核定能力的依据。

二、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核查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及井下独立用风地,最的基本状况。

本条规定是关于井下各工作地点核查的内容,核定时应认真调查矿井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及井下独立用风地点的配风状况,为矿井需要风量计算和能力计算做好准备。

(二)核查矿井通风机的运转状况。

核定时应对矿井通风机的运转状况进行现场实际查验。

重点是:1.主要通风机及配套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

2主要通风机的电动机运行功率不应超过额定功率,主通风机系统的保护及相关设施应齐全,符合《煤矿安全程》(2004版)的规定。

如:双回路供电、防爆门、反风性能及反风设施、欠压和过流保护、监视仪器仪表等。

3.主要通风机装置运行效率应不小于最高效率的’70%。

风量和风压应满足矿井的需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4.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风量和风压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现运行工况点是否在风机特性曲线上。

(三)实行瓦斯抽排的矿井,必须核查矿井瓦斯抽排系统的稳定运行情况。

本条规定明确了对矿井瓦斯抽排系统稳定性运转的核查内容。

核定时应重点检查抽放系统定期测定的有关记录,查看定期检查抽放系统的记录,检查抽放检测仪表是否齐全,是否定期校正,检查瓦斯抽放工程施工。

(四)矿井有两个以上通风务统时,应按照每一个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的通风系统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能力之和。

矿井必须按照每一通风系统能力分别合理组织生产。

本条规定明确了矿井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通风系统时矿井通风能力的计算原则,是根据煤矿生产实际,对有关通风系统能力核定标准的进一步明确和深化。

当矿井有两个以及两个以上通风系统时,用总体核算法核定时需要以每一通风系统的进风量、上年度实际需要风量和上年度平均日产煤量作为计算依据,计算出每一通风系统的生产能力,然后对每一通风系统的生产能力进行累加。

用由里向外核算法核定时,需要对每一通风系统的掘工作面能力分别计算,然后对每一通风系统的生产能力进行累加。

此类煤矿由于其通风系统能力为每一系统通风能力之和,因此煤矿组织生产时,其每一系统的生产能力必须控制在通风系统能力范围之内,严禁超每一系统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三、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的计算及验证该部分包括矿井用风地点的需风量计算、矿井通风能计算和矿井通风能力验证三部分内容。

公式计算比较明确,在此仅对一些与以往有变化的及需要强调的内容作重说明。

(一)通风系统能力核定参数选取原则。

正确选取有关参数是做好通风系统能力核定的关键,核定中使用的参数必须真实、可靠。

1、对核定中使用的经验数据(如上年度、同类型矿井),必须进行必要的验证,确保数据真实、可靠;2、检测机构所测试的设备、设施必须与当前现场实际持一致;3、现场实测的数据必须是在矿井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测定的。

(二)重点条款说明。

1、第29条第1款有关胶轮车需要风量的计算。

Q胶轮车——井下采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尾气排放稀释需要的风量。

是因为胶轮车在井下运输时所排出的有害气体,影响井下空气质量,需要利用新鲜风流进行稀释。

在煤矿井下胶轮车配风标准尚未出台之前,可参考下式计算配风量:Q胶轮车i=4 ×n i×Pi ×ki ×1.36( m3/min)式中:Q胶轮车i——第i个地点胶轮车尾气排放稀释需要的风量,m3/min;n i——第i个地点胶轮车的台数,台;Pi——第i个地点胶轮车的功率,kW;Ki——配风系数,第i个地点使用1台胶轮车运输时,ki为1.0;第i 个地点使用2台胶轮车运输时,ki为0.75;第i个地点使用3台及以上胶轮车运输时,ki为0.50;1.36——kW与Hp的换算系数,lkW =1.36Hp。

2、第29条第1款关于矿井通风需风系数K的确定。

《标准》中规定,矿井通风需风系数K:抽出式取1. 15~1.20,压人式取1.25—1.30。

矿井通风需风系数主要考虑矿井内部漏风和配风不均衡等因素。

一般情况下:低瓦斯矿井独立供风采掘工作面数量少于12个且最大通风流程小于l0000m时,抽出式取1.15,压人式取1.25。

否则抽出式取1.20,压人式取1.30。

高瓦斯矿井抽出式取1.20,压入式取1.30。

3、第29条第2款关于低瓦斯矿井不同采煤方式工作面所需的基本风量的计算。

Q基本= 60 ×工作面控顶距×工作面实际采高×70% ×适宜风速(不小于1.0m/s)此处的工作面控顶距为采煤工作面的平均控顶距,核定时取采煤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和最小控顶距的平均值。

对于综采工作面,工作面控顶距×工作面实际采高=综采支架的断面积。

4、第29条第2款关于按回采工作面炸药量计算需要风量。

矿井回采工作面以炸药量为基础计算需风量时,每千克炸药供风≮25m3/min(硝酸铵炸药),则Q采>25A(m3/min)。

此公式仅适用于使用硝酸铵炸药的矿井计算需要风量,不适用于目前大多数使用乳化炸药的煤矿。

所以,使用乳化炸药的煤矿可以不进行此步计算。

5、第29条第3款关于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的计算。

按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计算需要风量时,岩巷掘进:Q掘=Q扇×Ii+60 ×0.15S(m3/min)煤巷掘进:Q掘=Q扇×Ii +60 ×0.25S(m3/min)式中:Q掘——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m3/min。

安设局部通风机的巷道中的风量,除了满足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外,还应保证局部通风机吸人口至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之间的风速岩巷不小于0.15m/s、煤巷和半煤巷不小于0.25 m/s,以防止局部通风机吸入循环风和这段距离内风流停滞,造成瓦斯积聚;Ii——掘进工作面同时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台数。

本条是关于掘进工作面按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计算需要风量的要求。

6、第29条第4款关于井下硐室需要风量计算。

应按矿井各个独立通风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来计算。

矿井井下不同硐室配风原则:(1)井下爆炸材料库配风必须保证每小时4次换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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