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20年4月课程考试《物权法》期末作业考核试题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单选题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单选题1.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的物,物权的主体是特定的人。
以下哪项不属于物权的客体?A. 土地B. 房屋C. 债权D. 汽车答案:C2. 根据物权法,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遵循以下哪项原则?A. 自愿原则B. 公平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物权法定原则答案:D3.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这体现了物权法的哪项基本原则?A. 物权法定原则B. 物权绝对原则C. 物权相对原则D. 物权保护原则答案:D4.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何时起发生效力?A. 合同签订之日B. 合同生效之日C. 登记之日D. 交付之日答案:C5.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体现了物权法的哪项制度?A. 物权公示制度B. 物权登记制度C. 物权交付制度D. 物权占有制度答案:B6.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
下列哪项不属于物权登记的类型?A. 初始登记B. 变更登记C. 转移登记D. 租赁登记答案:D7.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交付。
下列哪项不属于物权交付的方式?A. 实际交付B. 简易交付C. 占有改定D. 债权转让答案:D8.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示。
下列哪项不属于物权公示的方式?A. 登记B. 交付C. 占有D. 公告答案:D9.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占有。
下列哪项不属于物权占有的方式?A. 直接占有B. 间接占有C. 共同占有D. 债权占有答案:D10.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下列哪项不属于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类型?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知识产权答案:D11.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吉林大学]《物权法》期末试题
吉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物权法》试题学生姓名专业层次年级学号学习中心成绩一问答题 (共10题,总分值60分 )1. 简述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6 分)2. 简述用益物权的概念及特性。
(6 分)3. 什么是交付?交付须满足哪些要件始生效力?(6 分)4. 简述物权的排他效力及表现。
(6 分)5. 简述登记对抗与登记要件的区别。
(6 分)6.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6 分)7. 简述善意取得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6 分)8. 简述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6 分)9. 简述预告登记。
(6 分)10. 简述物权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的区别。
(6 分)二案例题 (共4题,总分值40分 )11. 1994年4月16日,宋某正在家中耕田,被林山县公安局传唤。
公安局认为,宋某的耕牛是赃物,应予扣押。
宋某申辩,耕牛是买来的。
公安局调查后证实,此牛原为陈德所有,1993年12月25日,被王二偷走。
王二当天就把牛卖给了刘丕。
因为刘丕知道牛是赃物,因此只花了500元。
此牛在刘丕家饲养了不到一个月,便再次丢失。
刘根拾得此牛,饲养了12天,后又将此牛卖给了宋某。
(律考,有改动)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若陈德要求返还耕牛,宋某是否应当返还?为什么?(2)刘丕饲养耕牛的费用能够要求补偿吗?为什么?(3)请根据占有的几种分类,分析王二对耕牛的占有属于哪一类? (10 分)12. 李某在帮助张某挖地窖时,挖出三百块银元。
为银元的归属,二人发生争执,李说,银元是他挖出的,应归他所有;张说,银元是在他家的院子里挖出的,应归他所有。
经查,该银元为何人所埋藏不清楚。
问:银元究竟应归谁所有?(10 分)13. 王某与林某为邻居。
1962年王某全家迁往外地,因不知以后是否回来,遂将其四间房屋借给林某使用,并托林某妥为管理。
林某自王某离去后,即使用该房屋。
1980年林某因儿子结婚需要住房,即将王某的房子整修了一下,并在王某房屋占用的院内新盖厢房三间,共花费1 500元左右。
物权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列哪项不属于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抵押权C. 租赁权D. 用益物权答案:C2.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哪些条件进行?A. 合同B. 法定程序C. 双方当事人的意愿D. 法院判决答案:B3.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哪些?A. 诉讼B. 协商C. 调解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4. 物权法中,物权的客体是指什么?A. 物权的主体B. 物权的标的物C. 物权的法律关系D. 物权的效力答案:B5.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效力具有以下哪些特点?A. 绝对性B. 相对性C. 可转让性D. 可分割性答案:A6. 根据物权法,以下哪项不属于物权的设立方式?A. 法定设立B. 合同设立C. 遗嘱设立D. 继承设立答案:C7.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变更包括哪些情形?A. 物权的客体变更B. 物权的主体变更C. 物权的内容变更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8. 物权法中,物权的消灭有哪些情形?A. 物权的期限届满B. 物权的标的物灭失C. 物权的转让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9.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保护方式不包括以下哪项?A. 停止侵害B. 排除妨碍C. 消除危险D. 赔偿损失答案:D10. 物权法中,物权的登记制度具有什么作用?A. 确立物权的效力B. 保障物权的公示C. 促进物权的交易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物权法中,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以下哪些?A. 停止侵害B. 排除妨碍C. 消除危险D. 赔偿损失答案:ABC2. 物权法规定,以下哪些情形可以导致物权的设立?A. 法定设立B. 合同设立C. 继承设立D. 法院判决答案:ABC3. 物权法中,物权的效力具有以下哪些特点?A. 绝对性B. 相对性C. 排他性D. 优先性答案:ACD4.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变更包括以下哪些情形?A. 物权的客体变更B. 物权的主体变更C. 物权的内容变更D. 物权的效力变更答案:ABC5. 物权法中,物权的消灭有哪些情形?A. 物权的期限届满B. 物权的标的物灭失C. 物权的转让D. 物权的放弃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设立必须通过合同。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及解析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客体是()。
A. 行为B. 物C. 权利D. 义务答案:B解析:物权法中规定的物权客体是指物,即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有形物或无形物。
2. 根据物权法,下列哪项不属于物权的分类?()A. 所有权B. 抵押权C. 租赁权D. 用益物权答案:C解析:租赁权是一种债权,而非物权,因此不属于物权的分类。
3.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取得方式包括()。
A. 继承B. 赠与C. 购买D. 所有上述方式答案:D解析:物权的取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继承、赠与、购买等。
4. 物权法中,物权的消灭方式包括()。
A. 转让B. 抛弃C. 灭失D. 所有上述方式答案:D解析:物权的消灭方式可以是转让、抛弃或灭失等。
5. 根据物权法,下列哪项不是物权的效力?()A. 排他效力B. 优先效力C. 追及效力D. 债权效力答案:D解析:物权的效力包括排他效力、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而债权效力不属于物权的效力。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物权法中,下列哪些属于物权的基本原则?()A. 物权法定原则B. 物权的排他性C. 物权的独立性D. 物权的可转让性答案:ABC解析: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排他性和物权的独立性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2. 物权法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物权的行使方式?()A. 占有B. 使用C. 收益D. 处分答案:ABCD解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都是物权的行使方式。
3. 根据物权法,下列哪些情形下物权可以被确认?()A. 通过法定程序B. 通过合同约定C. 通过法院判决D. 通过遗嘱答案:ABCD解析:物权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合同约定、法院判决或遗嘱等方式被确认。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答案:正确2. 物权法中,物权的客体只能是有形物。
民法物权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民法物权法期末试题及答案[注意:本文不包含小节或小标题,仅为题目中所要求的格式,仅供参考]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 物权是对具体的物的控制权B. 物权是绝对权利C. 物权具有直接性、绝对性和排他性D. 物权不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2. 根据我国《民法》,下列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不动产物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B. 不动产物权主要通过登记方式取得C. 不动产物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D. 不动产物权可以通过转让方式获取3. 根据我国《民法》,下面关于担保物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 担保物权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B. 担保物权是担保人面对债权人承担的一种财产义务C. 担保物权的设立需要办理登记手续D. 担保物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益清单4. 根据我国《民法》,下列关于抵押物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抵押物权的债权以及利益清单都可以被抵押B. 抵押物权的设立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C. 抵押权消灭的方式包括债务清偿和抵押物处分D. 抵押物权的转让需要债权人的同意...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 请简要说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条件和取得方式。
答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条件包括具有不动产物权对象、法定的取得方式以及满足必要的法律程序。
不动产物权的对象可以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取得方式主要通过登记方式进行,包括登记处分、登记转让等。
此外,取得不动产物权还需要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确保权利的正式确立。
2. 请简要说明动产物权的设立条件和种类。
答案:动产物权的设立条件包括具有动产物权对象、合法取得和符合法律程序。
动产物权的对象可以是各种动产,包括货币、车辆、家电等。
设立动产物权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占有、取得所有权、普通物权和担保物权等。
不同的设立方式适用于不同的场景和权利需要。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1. 某市市民王某在购买一处房产时,发现该房产存在多份抵押权登记记录,导致房产的权属产生争议,请简要分析王某的法律权利和解决途径。
物权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解析
物权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解析根据您提供的题目,即"物权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解析",我将为您撰写一篇相应的文章。
文章将围绕物权法的期末试题展开讨论,并对每个试题的答案进行解析。
以下是正文:---物权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解析一、简答题1. 请简述物权的概念与特点。
物权是指主体对特定物体享有的权利。
其特点主要包括绝对性、直接性、排他性、持续性和继承性。
绝对性是指物权人可对他人依法查询或排除其对该物体的干涉;直接性强调物权人的权利直接对应于特定物体;排他性表明物权人对他人的干涉有权主张;持续性强调物权的存在与物体的存在相连;继承性则强调物权可以通过继承等方式得到传承。
2. 解释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
动产是指可以移动的物体,如书籍、衣物等;而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的物体,如土地、建筑物等。
其区别主要在于物体的可移动性与不可移动性。
3. 请解释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
所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使用权是指物权人依法支配并支配物体的权利;收益权是指物权人享受物体所带来的利益的权利;处分权是指物权人依法处理物体的权利。
所有权受到法律的限制,如法定限制、合同限制等。
物权法还规定了土地所有权的特殊规定,如土地所有权的转让需要经过审批。
二、判断题1. 非法占有属于物权的一种方式。
判断:错误解析:非法占有是指没有合法依据侵占他人物体的行为,不属于物权范畴。
2. 预告登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判断:正确解析:预告登记的目的是为了让债权人在获取还债时能够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案例分析1. 某人拥有一块农田,在无偿让与他人使用时,他是否保留了该农田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人拥有所有权的同时可以设定他人对该物的使用权。
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可以分离的,即物权人仍保留了该农田的所有权。
2. A购买了一辆汽车,但在车辆过户时未办理登记手续,该车被他人购买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此时,谁是车辆的合法所有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车辆的所有权需要通过登记手续进行确认。
吉大——物权法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物权法》大作业
学生姓名专业
层次年级学号
学习中心成绩
年月日
作业完成要求:大作业要求学生手写,提供手写文档的清晰扫描图片,并将图片添加到word文档内,最终wod文档上传平台,不允许学生提交其他格式文件(如JPG,RAR等非word文档格式),如有雷同、抄袭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2)甲公司的要求李某返还轿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要看李某可否是善意第三人,如果是善意第三人,不能要回车辆,公司只能诉讼刘某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不是善意第三人,能够要求李某返还车辆,李某和刘某之间按照法律限定或者合同商定解决。
3、女甲婚后无房,与丈夫乙协商,欲向娘家父母、兄长要钱200万元,购买一套住宅,丈夫乐而从之。甲遂要的钱来,又以个人身份,与百花庄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得180平方米单元楼房一套。
2005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
2006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原来,2004年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请依法判定当事人的纠纷,并说明判决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女甲婚后无房,与丈夫乙协商,欲向娘家父母、兄长要钱200万元,购买一套住宅,丈夫乐而从之。甲遂要的钱来,又以个人身份,与百花庄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得180平方米单元楼房一套。 房屋登记时,甲之兄丙提醒于甲万一- 乙将来变心,房子可是大问题,要求甲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甲虽考虑再三,最终仍将房屋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同时,夫妻二人与甲之父、母、兄订立了“抵押书”,载明,房款200万元全系从甲娘家借得,现以该房抵押担保,10 年以内还清,如若不然,甲之家人有权对该房变卖、拍卖,优先受偿。双方自愿不办理抵押登记。三年后,乙另有新欢,夫妻关系即告破裂,双方果生房屋归属争议,甲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屋买卖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房屋归个人所有。甲之父母、兄长也作为一方加入纠纷,要求按照“抵押书”实现权利。诉讼中,乙辩称: 200万元房款不是借款,是甲娘家人在甲婚后的赠与,属于夫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房屋为夫妻共有;抵押书形式真实,但不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甲当时以感情胁迫自己,耗不过老婆,勉强签名,其实是胁迫之结果,请求法院撤销该抵押书。
吉大20年4月课程考试《物权法》离线作业考核试题(答案)
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物权法》大作业学生姓名专业层次年级学号学习中心成绩年月日作业完成要求:大作业要求学生手写,提供手写文档的清晰扫描图片,并将图片添加到word 文档内,最终wod文档上传平台,不允许学生提交其他格式文件(如JPG,RAR等非word 文档格式),如有雷同、抄袭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5分,共100分)1、齐某与李某是同学。
因李某住房困难,2000年齐某将自己继承的3间房屋借给李某居住,2005年李某将其中两间出租给别人用于商业经营,月租金800元,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遂向李某提出收回出借的3间房。
李某以自己居住多年、多次翻修、长期管理为由拒绝返还。
李某并认为,齐某是从未对他维修房屋进行干涉或交付费用,实际上他已放弃了对房屋的所有权。
齐某多次要求李某返还房屋未果,遂向法院起诉。
问:(1)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3)有关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问题,我国的有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答:(1)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
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本案齐某既没有让与房屋的意思表示,也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所以,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
(2)法院应支持齐某的主张。
因为齐某只是将房屋借给李某,属无偿行为,所以,齐某有权随时收回所出借的房屋,李某有返还的义务。
(3)所有权的转移,首先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而所有权,《物权法》中,是物权的一种,《物权法》规定:物权法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进一步规定: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即所有权是权利人对于某特定货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习题与包括答案.docx
-WORD格式 -- 试题 - 范文范例 -- 指导案例《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一、单选题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
A. 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2.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 。
A.不动产B.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C.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D.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C. 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D.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4. 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
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
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A. 三人共同共有B.三人按份共有C. 三人区分所有D.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5.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6. 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20 万元, 6 月 1 日向李某借款 l0 万元。
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
6 月 2日,向赵某借款 10 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l6 万元。
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B.他们处于同一顺序C. 李某优先得到实现D.二者协商处理7.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 。
《物权法》作业考核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作业考核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下列哪项不属于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知识产权答案:D2. 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B. 物权是债权的一种C. 物权是相对权D. 物权具有人格性答案:A3. 下列哪项属于用益物权?A. 土地使用权B. 房屋所有权C. 质权D. 留置权答案:A4. 下列关于物权的设立,正确的是:A. 物权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B. 物权的设立可以不受法律限制C. 物权的设立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同意D. 物权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家批准答案:A5. 下列关于物权的变更,错误的是:A. 物权的变更包括物权的转让、消灭和变更内容B. 物权的变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C. 物权的变更可以不受法律限制D. 物权的变更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同意答案:C6. 下列关于担保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而设定的B.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C. 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D. 担保物权具有排他性答案:C7. 下列关于物权的消灭,正确的是:A. 物权的消灭包括物权的转让、消灭和变更内容B. 物权的消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C. 物权的消灭可以不受法律限制D. 物权的消灭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同意答案:B8. 下列关于物权的保护,错误的是:A. 物权的保护包括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责任B. 物权的保护可以采取诉讼和非诉讼方式C. 物权的保护不受法律限制D. 物权的保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答案:C9. 下列关于物权的优先性,错误的是:A. 物权优先于债权B. 物权优先于人格权C. 物权优先于知识产权D. 物权之间没有优先性答案:D10. 下列关于物权的公示,正确的是:A. 物权的公示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B. 物权的公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C. 物权的公示可以不受法律限制D. 物权的公示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同意答案:A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物权的特征。
期末物权法试题及答案
期末物权法试题及答案本文为期末物权法试题及答案分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物权法相关知识。
以下将按照试题的顺序逐一进行解答。
一、选择题1. 下列权利中,属于物权的是:A. 著作权B. 私人借款权C. 知识产权D. 所有权答案:D. 所有权解析:物权是指对某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著作权、知识产权、私人借款权都属于其他权益,不属于物权范畴。
2. 物权的主要内容包括:A. 支配权和占有权B. 监管权和使用权C. 相对权和绝对权D. 接受权和处分权答案:A. 支配权和占有权解析:支配权和占有权是物权的两个基本内容。
支配权是指物权人对物的支配、使用、处分等行为权利,占有权是指物权人对物的实际控制和占有。
3. 下列情形中,不符合物权的保护条件的是:A. 善意取得的宝物B. 接手物品过程中产生的破损C. 取得遗失物后不及时通知失主D. 看守他人财物担保债务的情形答案:C. 取得遗失物后不及时通知失主解析:物权的保护条件包括取得、保有、利用、处分等要件。
对于遗失物,获得者应该尽快通知失主或者上报有关部门,否则不符合保有的要求。
4. 物权的取得方式包括:A. 侵占和遗失B. 物主放弃和荒废C. 所有权转移和物权诞生D. 设立债权和担保物权答案:C. 所有权转移和物权诞生解析:取得物权的方式包括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所有权转移,以及法律规定的物权的诞生。
二、判断题1. 所有权的归属不受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
答案:错误解析:所有权的归属受到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的约束。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权的获取和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进行。
2. 所有权人享有对物的直接支配权、占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
答案:正确解析:所有权人享有对物的直接支配权、占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这是物权的主要内容。
三、案例分析题某市政府决定对一处滨江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现需要征收该地块上所有建筑物的所有权。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题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遵循的原则是:A. 自愿原则B. 公平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合法性原则2. 物权法中,关于物权的保护,以下哪项说法不正确?A. 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B. 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C. 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D. 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3. 根据物权法,以下哪项不属于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抵押权C. 地役权D. 租赁权4.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进行登记的,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A. 第三人B. 债权人C. 债务人D. 权利人5. 物权法中,关于共有物的处分,以下哪项说法不正确?A. 共有人可以单独处分共有物B. 共有人处分共有物,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C. 共有人处分共有物,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D. 共有人处分共有物,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物权法中,关于物权的设立,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物权的设立,可以基于法律行为B. 物权的设立,可以基于事实行为C. 物权的设立,必须经过登记D. 物权的设立,必须经过公证7. 物权法规定,以下哪些行为属于物权的保护方式?A. 请求恢复原状B. 请求赔偿损失C. 请求返还原物D. 请求支付违约金8. 物权法中,关于不动产登记,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法定程序B. 不动产登记应当由权利人或者其代理人进行C. 不动产登记后,权利人可以对抗第三人D. 不动产登记后,权利人可以对抗所有其他人9. 物权法中,关于共有物的处分,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共有物的处分,必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B. 共有物的处分,可以由部分共有人单独进行C. 共有物的处分,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D. 共有物的处分,应当遵守法律规定10. 物权法规定,以下哪些行为属于物权的消灭?A. 物权的转让B. 物权的消灭C. 物权的消灭原因D. 物权的消灭效力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简述物权法中关于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12. 简述物权法中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
物权法 吉林大学考试题库答案
物权法1、下列属于善意占有的是:( ) 1.A.甲将他人遗失的书籍误以为是自己的而为占有2、以下属于自主占有的有:( ) 2.B.甲占有其所有的房屋3、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1.A.所有占有均受占有制度的保护4、下列属于占有的是:( )4.D.戊租借一辆自行车,对该车的占有5、甲在路边拾得一只木箱,将其带回家。
晚上,乙闯入甲的家中,将该木箱偷走。
后甲在乙家发现该木箱,遂要求乙返还,乙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3. C.甲是木箱的直接占有人,可向乙主张占有物返还请求权6、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3.C.物权是对人权7、2004年2月,甲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向乙借款5万元,期限二年,并以自己所有的一辆小轿车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
2005年4月,乙向丙购买了一批价值4万元的原材料,但因没有资金周转,便决定将自己对甲的5万元债权全部转让给丙,作为合同款。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1.A.乙必须将抵押权也一并转让给丙9、甲企业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
经查,该企业有净资产(一栋办公楼)150万元,2005年5月和10月分别欠下乙、丙两家企业各100万元,2006年13月欠丁企业100万元(以甲的办公楼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乙、丙、丁对甲的债权应如何实现?( )4.D.丁获得全部清偿,乙、丙各受偿25万元10、对当事人创设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之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3.c.生效,但不生物权效力11、马某将收藏的一件明代瓷器出售给冯某,冯某当场付清价金,约定马某10天后交货。
第二天,季某听说此事后,表示愿以双倍价钱购买,马某当即决定卖给季某,约定3天后交货,并收取一成定金。
冯某得知此事后,诱骗马某7岁的儿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他。
以下关于该瓷器所有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2. B.所有权仍属于马某12、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棉袄当作垃圾扔掉,没有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元国库券。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毕业考试物权法
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毕业考试《物权法》大作业学生姓名专业层次年级学号学习中心成绩年月日一、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简述占有的权利推定的含义及效力。
所谓权利推定效力是指在无相反证据情况下,法律规定,占有人在占有物上行使的权利,推定其依法享有该等权利。
如此规定的理由为:保护占有背后的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与交易安全。
关于权利推定的适用范围,原则上只有动产可生权利推定问题,未登记的不动产物权也有权利推定问题。
占有的权利推定,非但立于消极地位者可以援用,且占有人对于他人积极主张其为有权占有时,也可援用。
2、简述物权客体的范围和特征。
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物。
即指凡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财产。
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其特征表现为:(1)物权的客体必须是单一物,即在形态上能单独、个别存在的物。
(2)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独立物,即在物理上、观念上或法律上能与其他物相区别的物。
(3)物权的客体必须是有体物,即具有一定的物质形体,能为人们所感觉的物。
(4)物权的客体必须为特定物,即具有单独的特征,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
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物权客体的这些特征也都有了新的变化。
3、简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
物权公示是指以一定的公开的、外在的、易于查知的形式展示物权存在和变动的情况。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当事人必须以法定的公开的方式展现物权变动的事实,否则,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物权的变动如不能以一定的方式公开、透明,则既不利于明确物权人的权利并加以保护,也不利于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难免对交易安全造成极大妨害。
因此,物权公示原则对于维护物权秩序和交易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关于物权公示的方法,因不动产物权或动产物权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交付。
关于物权公示的效力,我国法采取了以公示要件主义为原则,公示对抗主义为例外的立法模式。
物权法考试试题
物权法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物权法中所称的物权是指什么?A. 债权B. 知识产权C. 财产权D. 对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2. 根据物权法,以下哪项不属于物权的分类?A. 所有权B. 抵押权C. 地役权D. 继承权3.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A. 双方当事人的同意B. 必须依法进行登记C. 必须支付相应的费用D. 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4. 物权法规定,以下哪项不是物权的效力?A. 排他性B. 优先性C. 追及性D. 相对性5. 甲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A. 甲B. 乙C. 属于甲乙共有D. 属于无主物6. 物权法中,关于物的占有和使用,以下哪项说法是错误的?A. 占有者有权使用该物B. 使用权可以与占有权分离C. 占有者必须对物进行妥善保管D. 占有者可以随意处分该物7. 甲将一块土地出租给乙,乙在土地上建造了房屋,根据物权法,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乙对土地拥有所有权B. 乙对土地上的房屋拥有所有权C. 乙对土地和房屋都拥有所有权D. 乙对土地上的房屋没有所有权8. 根据物权法,以下哪项行为不构成对物权的侵害?A. 非法占用他人土地B. 故意破坏他人财物C.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专利D. 误将他人物品当作自己的使用9. 物权法规定,以下哪项不是物权保护的方法?A. 请求返还原物B. 请求恢复原状C. 请求支付违约金D. 请求赔偿损失10. 甲将一幅名画寄存于乙处,乙未经甲同意将画卖给了丙,丙并不知道该画是甲的,根据物权法,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丙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B. 甲失去了该画的所有权C. 甲可以要求丙返还该画D. 甲只能要求乙赔偿损失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物权法中,物权的客体包括哪些?A. 土地B. 建筑物C. 股权D. 货币12. 以下哪些情况可以导致物权的消灭?A. 物的灭失B. 权利人放弃权利C. 权利人转让权利D.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3. 物权法规定,以下哪些行为属于对物权的侵害?A.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B. 盗窃他人财物C.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专利D.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14. 以下哪些属于物权法中规定的物权内容?A. 使用权B. 收益权C. 处分权D. 管理权15. 根据物权法,以下哪些情况下,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需要进行登记?A.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B. 房屋所有权的设立C. 动产的买卖D. 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6. 简述物权法中物权的排他性特征。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一、单选题1。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所有权 B。
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准物权2.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A。
不动产B.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C。
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D.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C.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D。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4.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
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
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A.三人共同共有 B。
三人按份共有C。
三人区分所有 D.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5.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A.耕地 B。
林地 C。
荒地 D.草地6。
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20万元,6月1日向李某借款l0万元。
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
6月2日,向赵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l6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 B。
他们处于同一顺序C。
李某优先得到实现 D。
二者协商处理7.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C.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D。
物权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期末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下列哪个不属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A. 合法性原则B. 独占性原则C. 私权保护原则D. 公平交易原则答案:D2. 按照我国《物权法》,下列哪个不属于动产?A. 汽车B. 土地C. 手机D. 书籍答案:B3. 下列哪个权利是属于不动产的物权?A. 使用权B. 期限权C. 担保权D. 扣押权答案:C4.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动产担保物权可以设立在下列哪种情况下?A. 债务人因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出示汽车作为担保物B. 债务人因购房需要向银行借款,抵押房屋作为担保物C. 债务人因旅行需要向银行借款,出示珠宝作为担保物D. 债务人因医疗需要向银行借款,抵押医疗设备作为担保物答案:A5. 根据我国《物权法》,部分物权除了依法取得外,还需满足什么条件?A. 需要所在地政府的授予B. 需要符合公共利益要求C. 需要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D. 需要具备知识产权答案:B二、简答题1. 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及特点。
答案:所有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动产、不动产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绝对权利。
其特点包括:永久性、绝对性、排他性和依法保护性。
2. 简述动产担保物权的设立条件和效力。
答案:动产担保物权的设立条件包括:合法取得标的物、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标的物可供抵押、抵押权人在标的物上优先公示等。
动产担保物权的效力主要包括:合同的法律效力、债权人拥有优先受偿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申请拍卖标的物等。
3. 简述对物权物力系统的保护措施。
答案:对物权物力系统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物权登记制度、完善物权保护职能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查和监督、加强对不动产网签的管理和监督等。
4. 简述物权法对抵押权设立的要求。
答案:物权法对抵押权设立的要求包括:债务履行行为的合法性、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占有、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抵押物能够明确确定和交付等。
三、论述题论述我国《物权法》对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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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物权法》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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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5分,共100分)
1、齐某与李某是同学。
因李某住房困难,2000年齐某将自己继承的3间房屋借给李某居住,2005年李某将其中两间出租给别人用于商业经营,月租金800元,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遂向李某提出收回出借的3间房。
李某以自己居住多年、多次翻修、长期管理为由拒绝返还。
李某并认为,齐某是从未对他维修房屋进行干涉或交付费用,实际上他已放弃了对房屋的所有权。
齐某多次要求李某返还房屋未果,遂向法院起诉。
问:(1)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3)有关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问题,我国的有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答:
(1 )没有发生转移,双方只是借用合同关系,并且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他们都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所以说房屋还是齐某的。
(2) 李某出租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归还齐某的房屋,其中因维修和附添的部门由齐某给予一定的补偿。
(3) 以登记为要件。
答案解析:(1)没有发生转移,双方只是借用合同关系,并且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他们都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所以说房屋还是齐某的。
(2)李某出租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归还齐某的房屋,其中因维修和附添的部门由齐某给予一定的补偿。
(3)以登记为要件。
2、甲公司购买一辆轿车作为办公用车,给经理张某使用,并将轿车登记在张某名下。
后来,张某擅自将车卖与王某。
甲公司知道后,要求王某返还轿车。
问:(1).甲公司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讲明原因)
(2).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讲明原因)
答:甲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根据《物权法》规定,王某的行为符合善意取得制度,在本案中,汽车属于动产,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要件,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后,把汽车交付王某就完成了所有权的变动,而且,不以是否支付对价为要件。
且车登记在张某名下,王某在购买车辆时,完全有理由相信张某是汽车的合法所有者,尽到了善意的注意义务,因为王某已经是该车的合法所有者,该公司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3、女甲婚后无房,与丈夫乙协商,欲向娘家父母、兄长要钱200万元,购买一套住宅,丈夫乐而从之。
甲遂要的钱来,又以个人身份,与百花庄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购得180平方米单元楼房一套。
房屋登记时,甲之兄丙提醒于甲万一乙将来变心,房子可是大问题,要求甲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甲虽考虑再三,最终仍将房屋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同时,夫妻二人与甲之父、母、兄订立了“抵押书”,载明,房款200万元全系从甲娘家借得,现以该房抵押担保,10年以内还清,如若不然,甲之家人有权对该房变卖、拍卖,优先受偿。
双方自愿不办理抵押登记。
三年后,乙另有新欢,夫妻关系即告破裂,双方果生房屋归属争议,甲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屋买卖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房屋归个人所有。
甲之父母、兄长也作为一方加入纠纷,要求按照“抵押书”实现权利。
诉讼中,乙辩称:200万元房款不是借款,是甲娘家人在甲婚后的赠与,属于夫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房屋为夫妻共有;抵押书形式真实,但不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甲当时以感情胁迫自己,耗不过老婆,勉强签名,其实是胁迫之结果,请求法院撤销该抵押书。
请依法判定当事人的纠纷,并说明判决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女甲婚后无房,与丈夫乙协商,欲向娘家父母、兄长要钱200万元,购买一套住宅,丈夫乐而从之。
甲遂要的钱来,又以个人身份,与百花庄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得180平方米单元楼房一套。
房屋登记时,甲之兄丙提醒于甲万一乙将来变心,房子可是大问题,要求甲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甲虽考虑再三,最终仍将房屋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同时,夫妻二人与甲之父、母、兄订立了“抵押书”,载明,房款200万元全系从甲娘家借得,现以该房抵押担保,10年以内还清,如若不然,甲之家人有权对该房变卖、拍卖,优先受偿。
双方自愿不办理抵押登记。
三年后,乙另有新欢,夫妻关系即告破裂,双方果生房屋归属争议,甲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屋买卖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房屋归个人所有。
甲之父母、兄长也作为一方加入纠纷,要求按照“抵押书”实现权利。
诉讼中,乙辩称:200万元房款不是借款,是甲娘家人在甲婚后的赠与,属于夫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房屋为夫妻共有;抵押书形式真实,但不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甲当时以感情胁迫自己,耗不过老婆,勉强签名,其实是胁迫之结果,请求法院撤销该抵押书
4、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
洽谈时,乙告诉甲屋顶有漏水现象。
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
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
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
更换瓦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
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
2005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
2006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
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
原来,2004年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
别墅由戊使用。
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问题:
1.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何行使权利?
2.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3.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摔伤工人的医药费用、损失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4.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5.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2005年6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
6.丙可否行使对别墅的承租使用权?理由是什么?
7.丙应如何向戊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是什么?
答:1.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1)甲有权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乙未履行维修义务,甲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负担。
(2)甲的维修属于无因管理人的行为,由乙承担其支出的必要费用。
瓦片质量问题不影响乙对该项义务的承担。
(3)因维修影响了甲的使用,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但装修期间不在延长租期的范围。
3.(1)甲丁之间属于无名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并可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例如,费用承担问题适用赠与合同的规则,完成工作问题适用承揽合同规则。
(2)应由丁承担。
因为丁为雇主,应对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乙可以要求甲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理由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无权。
造成第二次漏水是甲自身的原因,乙无过错,因此损失应由甲自行承担。
6.丙有权对乙主张自己基于原租赁合同对该别墅的承租使用权。
因为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7.丙有权请求戊返还原物。
因为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合法占有人,有权请求侵占人返还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