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9单位社保缴纳比例
2019单位社保缴纳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2%;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不缴费;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不缴费。
二、单位缴纳社保基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1、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就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就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若职工的工资在300%-60%之间的,则按实申报。
当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相关的资料证明。
三、社保查询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2019南京社保缴费标准
2019南京社保缴费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保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作为南京市民,我们对南京的社保缴费标准也应该有所了解。
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2019年南京社保缴费标准吧。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20%。
而对于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南京市规定为2019年不低于4272元,不高于21360元。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也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10%。
而对于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南京市规定为2019年不低于4272元,不高于21360元。
再来看一下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用由单位全额承担,不纳入个人缴费范围。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失业保险的费用由单位全额承担,不纳入个人缴费范围。
总的来说,2019年南京的社保缴费标准在保障参保职工权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单位的承担能力,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大家对南京社保缴费标准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以上就是2019年南京社保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果对社保缴费标准还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河南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河南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
准
一、缴费基数范围
河南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5691元/月,下限为3139元/月。
二、注意事项
1. 单位和职工的缴费基数应按照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进行确定,最高不得超过缴费基数上限,最低不得低于缴费基数下限。
2. 特殊情况下,如新参加工作、新转入本省的职工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缴费基数。
3. 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少缴或漏缴。
三、执行时间
以上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在此之前已经确定的缴费基数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1. 有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2. 单位和职工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
应当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确保缴费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以上是河南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9年度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关于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成社办〔2019〕26号各区(市)县社保局(处):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8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17元(以下简称“全口径省平”),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0464元(以下简称“在岗职工省平”)。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办发〔2019〕1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抓紧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6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273号)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社会平均工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
2019年5月1日起,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300%和50%(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核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附件1)。
(二)2019年5月1日起,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50%(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60%、80%、100%、150%、200%、250%和300%核定(附件2)。
社保经办机构应通知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补足对应已缴费标准的差额(附件3)。
(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1月至5月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规定的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已离职职工应当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并由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四)2019年5月1日起,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补缴中断缴费年限情形的,以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60%、80%、100%为缴费基数,20%为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中断缴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019年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9年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9年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在保障职工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作为确定社会保险费用的重要依据,对于用人单位和职工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2019年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主题,探讨其相关内容。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指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基础数额。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该按照职工的工资收入来确定,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在2019年,各地普遍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因此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相应上调。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通常是根据职工上年度的工资收入确定的。
例如,某公司2018年度某职工的工资收入为6万元,那么该职工在2019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就是6万元。
当然,如果该职工的工资超过了当地最高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确定缴费基数时也会按照最高工资标准来计算。
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指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基础数额。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当按照其工资收入来确定,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与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相似,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在2019年得到了相应的调整。
以某职工的工资收入为例,假设其2019年的工资为8万元,那么该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就是8万元。
同样地,如果该职工的工资超过了当地最高工资标准,那么在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也会按照最高工资标准来计算。
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意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对于用人单位和职工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调能够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越高,其社保待遇也会相应提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调还能够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水平,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2019合肥社保缴费标准
2019合肥社保缴费标准合肥市作为安徽省的省会城市,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一直备受关注。
2019年,合肥市社保缴费标准有了一些调整,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2019年合肥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
具体缴费金额根据个人实际工资收入和单位规定的缴费基数来确定。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同样,具体缴费金额也是根据个人实际工资收入和单位规定的缴费基数来确定。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同样,具体缴费金额也是根据个人实际工资收入和单位规定的缴费基数来确定。
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个人无需缴纳。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合肥市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通常会在每年年初进行,具体调整时间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为准。
2. 缴费基数的确定一般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依据,具体数值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个人在享受社保待遇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缴费情况来确定具体的养老金、医疗补助等待遇金额。
综上所述,2019年合肥市的社保缴费标准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调整,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及时了解并按时缴纳相关社保费用,以保障自身的社会保障待遇。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让更多的人能够受益于社保政策。
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
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社保是指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保障社会公平和稳定而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保缴费标准是指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的标准。
2019年,我国的社保缴费标准有哪些变化呢?接下来,我们将对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具体来说,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在2019年有所上调,根据国家规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将逐步提高,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也会相应调整。
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也将有所变化,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都会有所不同。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也将根据国家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其次,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对于参保人员和单位来说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缴费标准的调整可能会导致个人缴费金额的增加,需要根据新的标准进行缴费。
对于单位来说,也需要根据新的标准进行缴费,可能会增加用人成本。
因此,需要及时了解和适应新的缴费标准,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最后,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调整社保缴费标准,可以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同时,也可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的长期稳定运行。
综上所述,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参保人员和单位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需要及时了解和适应新的缴费标准,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共同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改善。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对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有一个更加清晰的了解。
2019杭州社保缴费标准
2019杭州社保缴费标准杭州作为中国经济发达城市之一,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保缴费标准也备受关注。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2019年杭州社保缴费标准有了一些调整,以下将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2019年杭州社保缴费标准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8%、单位20%,合计28%。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上限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0.5%、单位1%,合计1.5%,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上限与养老保险相同。
其次,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2%、单位10%,合计12%,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上限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承担,分别为工伤保险0.2%、生育保险1%。
另外,2019年杭州社保缴费标准中还对补充医疗保险进行了调整。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4%,合计6%。
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上限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9年杭州社保缴费标准中,对于高收入人群的社保缴费上限进行了调整。
高收入人群指的是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的人员。
对于高收入人群,其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不再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而是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执行。
综上所述,2019年杭州社保缴费标准对于职工和单位的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缴费上限等均有所调整。
各类社保的缴费标准都有明确规定,需要各单位和职工结合实际情况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以保障自身权益,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2019社保缴费标准
2019社保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2019年,我国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有所调整,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养老保险。
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月计算,具体标准根据参保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而定。
一般来说,缴费基数在职工工资的60%至300%之间,具体标
准由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单位和职工各自缴纳8%,合计16%。
二、医疗保险。
2019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也根据参保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而定,缴费基数一般在职工工资的60%至300%之间。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单位和职
工各自缴纳2%,合计4%。
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比例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类似,也是根据参保地区的
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而定,缴费基数在职工工资的60%至300%之间,缴
费比例一般为单位和职工各自缴纳1%,合计2%。
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比例由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也是根据参保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具体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的通知为准。
总的来说,2019年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在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的同时,也要求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缴费,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职工权益。
希望各地单位和职工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2019
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2019社保是指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维护和提高社会公平、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求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保分为单位和个人两方面的缴费,其中单位缴费由用人单位代缴,个人缴费由个人自行缴纳。
本文将就2019年的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进行详细介绍。
在2019年,中国社保缴费比例较前几年有所调整,具体缴费比例如下: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19年,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然是单位缴纳比例为20%,个人缴纳比例为8%。
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2019年,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也没有发生变化。
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三、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在2019年也保持不变。
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1%。
四、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工伤保险由单位全额负担,个人不需要再进行缴费。
五、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生育保险缴费由单位全额负担,个人不需要再进行缴费。
综上所述,2019年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1%。
- 工伤保险:单位全额负担,个人不需要缴费。
- 生育保险:单位全额负担,个人不需要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缴费比例仅为一般情况下的缴费比例,实际缴费比例可能因地区、行业和个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因此,在具体缴费前,建议咨询所在地社保部门或相关单位以获取最准确的缴费比例。
除了缴费比例的调整外,2019年还有一些其他变化值得关注。
首先,2019年1月1日起,工伤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相关政策发生了调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负担工伤职工的相应医疗费用,工伤职工不再单独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次,2019年还将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根据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将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养老保险基金责任,实现中央和地方财政的统筹支持。
2019社保缴费标准
2019社保缴费标准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和提高生活水平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9年的社保缴费标准有所调整,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2019年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如下:1.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20%。
2. 最低缴费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当地最高工资标准的300%。
3.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可能有所调整,请以当地社保局公布的标准为准。
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9年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有所变化,具体如下:1.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2%,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10%。
2. 最低缴费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当地最高工资标准的300%。
3. 不同地区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失业保险是为了帮助失业职工渡过难关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2019年的缴费标准如下:1.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1%,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2%。
2. 最低缴费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当地最高工资标准的300%。
3. 具体缴费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规定为准。
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相对较低,2019年的具体标准如下: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0.5%,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0.8%。
2. 最低缴费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当地最高工资标准的300%。
3. 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规定为准。
总结,2019年的社保缴费标准根据国家政策有所调整,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务必按照当地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障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9年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标准表
缴费单位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额(元)
备注
企业及其职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纳入编制管理的职工
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个人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
14
1、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2018年省月平均工资5536元的60%(3322元),最高不高于2018年省月平均工资5536元的300%(16608元)。
2、各参保单位应于7月25日前,根据职工实际收入自行申报缴费基数。企业逾期未申报的,其职工缴费基数将从2019年7月起按其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3、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分别确定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0.5%、0.9%、1.1%、1.2%、1.4%、1.6%、1.9%。符合工伤费率浮动条件的单位,以浮动后实际费率缴纳。
个人缴纳
0.5
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
18
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2018年省月平均工资5536元的60%(3322元),最高不高于2018年省月平均工资5536元的300%(16608元)。
医疗
保险
C类
个人缴纳
8
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2018年温岭市月平均工资5122元的80%(4098元),最高不高于2018年温岭市月平均工资5122元的300%(15364元)。
4、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缴费基数从7月起核定为2018年省月平均工资5536元。
个人缴纳
8
医疗
保险
C类
基本医疗
单位缴纳
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
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社保缴费标准是指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比例。
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对企业和个人都有一定的影响,下面将就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具体来说,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有所调整,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也有所变化,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也有所调整。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所变化。
其次,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对企业和个人的具体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对于企业来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成本支出,尤其是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言,社保缴费的增加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造成一定的压力。
对于个人来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将直接影响个人的社保待遇和个人负担,一方面可能会增加个人的社保负担,另一方面也可能会提高个人的社保待遇。
再次,针对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相关部门也发布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以缓解企业和个人的压力。
比如,针对企业的社保缴费优惠政策、减免政策等,以及针对个人的社保缴费补贴、个人税收优惠政策等。
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出台将对企业和个人起到一定的支持和帮助作用。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也是为了更好地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
因此,企业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政策的落实,合理合法地履行社保缴费义务,共同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对企业和个人都有一定的影响,需要企业和个人共同关注并积极应对。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杭州2019社保缴费标准
杭州2019社保缴费标准
杭州市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已经出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这些信息,本文将对杭州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杭州市2019年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文件,2019年杭州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6096元/月,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每人每年1200元。
这些缴费基数是按照国家规定和杭州市实际情况确定的,缴费人员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需要按照这些基数进行缴纳。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杭州市2019年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2019年杭州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5%,政府财政贴补55%,集体资金贴补40%。
这些缴费比例也是按照国家规定和杭州市实际情况确定的,缴费人员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需要按照这些比例进行缴纳。
除了上述两点,我们还需要了解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比如,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如果其个人缴费金额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可以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缴费。
此外,对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政府和集体资金的贴补标准也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进行具体了解。
综上所述,杭州市2019年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包括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以及特殊情况下的缴费标准。
了解和掌握这些信息对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来说非常重要,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内容。
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按照规定认真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2019社保缴费标准表
2019社保缴费标准表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所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每年,各地区都会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变化来调整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
了解最新的社保缴费标准对于职工和企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2019年的社保缴费标准表。
1.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退休后能够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而设立的。
2019年,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来确定,一般为工资的8%至20%不等。
具体的缴费比例由各地区人社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职工收入水平来确定。
2.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病就医时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而设立的。
2019年,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一般为职工工资的2%至10%不等。
同样,具体的缴费比例由各地区人社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职工收入水平来确定。
3.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失业时能够得到一定的生活保障而设立的。
2019年,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一般为职工工资的1%至2%不等。
具体的缴费比例由各地区人社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职工收入水平来确定。
4.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一定的医疗和生活保障而设立的。
2019年,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一般为职工工资的0.5%至1%不等。
具体的缴费比例由各地区人社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职工收入水平来确定。
5.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子女时能够得到一定的生活保障而设立的。
2019年,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一般为职工工资的0.5%不等。
具体的缴费比例由各地区人社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职工收入水平来确定。
总的来说,2019年的社保缴费标准表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各地区的经济情况来确定,具体的缴费比例由各地区人社部门发布。
企业和职工都要根据最新的标准来缴纳社会保险,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和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希望各地区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社保缴费标准,让职工和企业都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利益。
2019社保缴费标准
2019社保缴费标准社保是指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和提高生活水平而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和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行为。
社保缴费标准是指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金额和标准。
2019年的社保缴费标准有哪些变化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2019年的社保缴费标准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有所调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9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合计28%。
具体来说,个人按月缴费金额为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
而单位按月缴费金额为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
此外,个人月缴费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其次,2019年的社保缴费标准在失业保险方面也有所变化。
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1%,单位缴费1%,合计2%。
个人月缴费金额为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0.5%,单位月缴费金额为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0.5%。
同样,个人月缴费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再者,2019年的社保缴费标准在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也有所调整。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分别为个人缴费0%,单位缴费0%,合计0%。
具体的缴费金额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最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9年的社保缴费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在缴费时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以免出现缴费不足或者超缴的情况。
综上所述,2019年的社保缴费标准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都有所调整,具体的缴费比例和金额都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希望广大职工和单位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个人权益。
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
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社保是指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而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
社保缴费标准是指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标准。
2019年的社保缴费标准有哪些变化?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方面。
其中,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有所调整,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也有所变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相应的调整。
其次,根据国家规定,2019年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而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相应的规定。
再次,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社保缴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一线城市的社保缴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二线城市和三线城市的社保缴费标准会相对较低。
因此,企业和个人在缴纳社保费用时,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缴纳,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
最后,2019年的社保缴费标准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企业和个人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标准进行缴纳,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自己的未来生活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方面,具体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也有所变化。
不同地区的社保缴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企业和个人要根据当地规定进行缴纳。
这一系列的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019宁波社保缴费标准
2019宁波社保缴费标准宁波市社会保险是指由宁波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宁波市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宁波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2019年,宁波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8%,单位缴费比例20%,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二、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019年,宁波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2%,单位缴费比例8%,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三、工伤保险。
根据《宁波市工伤保险条例》,2019年,宁波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
四、失业保险。
根据《宁波市失业保险条例》,2019年,宁波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0.5%,单位缴费比例1%,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五、生育保险。
根据《宁波市生育保险条例》,2019年,宁波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0.8%,单位缴费比例1.6%,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六、总体趋势。
2019年,宁波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整体呈现稳定趋势,各项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均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调整,保障了参保人员的权益。
同时,宁波市也加大了对社会保险缴费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欺诈行为,保障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2019年宁波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实现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希望广大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和稳定。
2019上海社保缴费标准
2019上海社保缴费标准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2019年上海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有所调整。
以下是具体的缴费标准及相关说明: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2019年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如下:1.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4%,单位缴费比例为4%。
2.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上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具体缴费基数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 个人缴费金额=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单位缴费金额=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9年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如下:1.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8%。
2.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上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具体缴费基数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 个人缴费金额=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单位缴费金额=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2019年上海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如下:1.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单位缴费比例为0.5%。
2.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上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具体缴费基数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 个人缴费金额=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单位缴费金额=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个人无需缴纳。
五、缴费时间和方式。
上海市规定,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至指定的银行账户。
个人缴费金额可通过工资代扣或自行缴纳至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结语。
以上即是2019年上海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及相关说明,希望各位职工和用人单位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以确保自身权益和社会稳定。
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19年1月起)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分账比例
合计 单位 个人 个人账户
缴费基数
举例说明
基本+地补 养 (深户)
22%
13%+1%
8%
老保Leabharlann 险 基本(非 深户)21%
13%
8%
深户职工小李月工资总额
8%
职工上月工资 4000元;则单位+个人缴
总额。最高为 交为4000×22%=880元
社平工资的3
倍,最低为最
2019年1月 起
0.49% 、 0.63% 、 0.66% 、 0.78%、0.96%、1.14%。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
工伤保险现行费率基础上阶段
0
性下调30%。
同养老保险缴 费基数
职工小李月工资5000元, 应缴生育保险费为5000× 0.45%=22.5元,全部由 单位承担
最低工资标准 2200元
职工小王月工资20000 元,失业保险费单位缴交 2200×0.7%=15.4元, 职工个人缴交2200× 0.3%=6.6元
同养老保险缴 费基数
某单位适用四档0.63%的 工伤保险费率,该单位小 李月工资5000元,应缴工 伤保险费为5000×0.63% ×70%=22.05元,由单位 承担
说明:1、表中的“社平工资”是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表中的“最低工资”是指深圳 市当年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3、不同时间点的“社平工资”、“最低工资”以市政府公布数据为准; 4、本市户籍的个人缴费人员,参加一档医保的缴费比例为8.7%,基数为社平工资40%-300%,参加二档医 保的缴费比例为1%(均包含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社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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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
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社办〔2019〕26号
各区(市)县社保局(处):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8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17元(以下简称“全口径省平”),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0464元(以下简称“在岗职工省平”)。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办发〔2019〕1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抓紧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6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273号)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社会平均工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
2019年5月1日起,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300%和50%(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核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附件1)。
(二)2019年5月1日起,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50%(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60%、80%、100%、150%、200%、250%和300%核定(附件2)。
社保经办机构应通知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补足对应已缴费标准的差额(附件3)。
(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1月至5月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规定的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已离职职工应当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并由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四)2019年5月1日起,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补缴中断缴费年限情形的,以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60%、
80%、100%为缴费基数,20%为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中断缴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9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的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社会平均工资,按2018年度在岗职工省平执行。
国家、省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
2019年5月1日起,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300%和60%核定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附件1)。
(二)2019年5月1日起,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以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80%核定;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以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100%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