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以新担当新作为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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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以新担当新作为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何海运

来源:《各界·下半月》2019年第01期

摘要:党的十九大强调,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新论断、新形势、新任务对于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肩负着崇高的使命和义不容辞的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工作重心,抓住工作要点,履行好新常态下的企业监督监察职能。

关键词:使命;作为;担当;健康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记自身的职责定位和肩负使命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党建的重要内容和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白自己的职责定位,牢记自己工作使命。

(一)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有了新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反腐惩贪,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内涵在不断演进,逐步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再到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这些变化折射出五年来全面从严治党波澜壮阔的历程,体现了反腐败斗争在动态发展过程中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纪检监察干部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新要求和新部署上来。

(二)充分认识纪委职责任务有了新定位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了全面部署,新修订的党章充实完善了纪委的定位和主要任务,明确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将主要任务规定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是对纪委定位和任务的重大完善,从“专门”到“专责”,一字之变,凸显出纪委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从“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到增加“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凸显出纪委的职能、使命和作用进一步拓展。这种新表述体现出纪委的定位更加清晰、责任更加明确,是党的反腐败工作的理论创新。

(三)充分认识监察范围和对象有了新内涵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正式落地,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颁布《国家监察法》,着力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了监察范围过窄、纪法衔接不畅、反腐败力量分散、手段单一等問题。《国家监察法》规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其中明确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作为监督的主要对象之一。企业监察机构贯彻落实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与地方监察委员会加强工作交流和对接,抓好内部行政监察工作,也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上发力

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好开展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自觉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把握原则,注重策略,努力取得最佳执纪效果。

(一)着力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上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落实主体责任,既要靠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又要靠纪委的有力监督。加强主体责任监督,关键是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同级党委尤其是班子成员的监督,这是党章和党的纪律所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任务。纪委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监督要做到“五督五看”:监督各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看是否做到了对标看齐;监督选人用人情况,看是否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监督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看是否做到科学民主决策;监督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管党治党情况,看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和“宽松软”问题,自觉做到“严紧硬”;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情况,看是否发挥“头雁”作用。在现实当中,企业纪委在监督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方面还具有一定的薄弱环节和难度,因此,纪委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找准着力点,落实好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沟通制度和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既当好党组织决策的“参谋”和“建议员”,同时也要当好“哨兵”和“探头”。

(二)着力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上发力,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于抓日常、抓经常,深核细查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领导人员作风监督,摒弃特权思想,不讲特殊条件、不搞下不为例。要以钉钉子精神,对持续深入纠正“四风”新变种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进行专项部署,重点整治贯彻决策部署调门高、表态好,但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要坚持寸步不让,继续关注对公车私用、超标准购车、超标准接待、违规报销个人支付费用等以往容易常犯的问题,严防反弹,严格执纪,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严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要予以通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三)着力在强化生产经营关键环节再监督上发力,确保企业管理人员的公权力正确行使

围绕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等管理要素,切实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要加强经营人员监督,严防经营人员以借经营之名假公济私;要加强经营费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合规经营。要紧盯物资采购、设备采购与租赁、招标投标、财务管理、劳务队伍管理、设计变更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强化事前介入,加强过程监督,做到放得开、防得住、管得了,防止权力滥用,确保企业管理人员正确行使权力。要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覆盖企业所有业务和岗位人员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洁风险监测分析与动态管理。强化巡察、审计、执法监察问题整改,健全督查制度,狠抓整改

落实。

三、处理好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的几个关系

(一)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与“三个区别开来”的关系

要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在实践中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抓早抓小,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和廉洁情况,积极采取谈话函询、教育提醒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要敢用、善用“第二、第三种形态”,依纪依规做出恰当处理,既彰显“全面”“从严”的坚决态度,又体现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要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干事守纪者撑腰、为创业开拓者护航。

(二)把握和运用好整合监督资源与落实纪委监督再监督的关系

整合纪检、巡察、监事会、组织、人事、审计、财务、法律等监督力量,形成问题会商、联动处置、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要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加强同级监督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强化职能部门监督,落实好职能部门的职责,抓好计划、检查、考核,确保职能监督落实到位。要强化纪委专责监督,落实“监督再监督”工作,按照“转变监督方式,由一线监督转为后台监督;聚焦监督重点,由全面覆盖转为突出重点”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备案、问题移送、意见反馈和追责问责机制,强化对职能部门的再监督,针对越权越位、滥用职权、搞特权等行为,对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以及乱作为等现象,倒查责任,进行监督问责,积极推进对部门和员工履职尽责监督再监督工作。要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形势和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积极与地方纪委、监察委做好对接,防止出现工作断层和真空。

(三)把握好纪检监察组织履职能力与担当作为的关系

履职能力与担当作为是纪检监察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保证监督效果的两个重要支柱,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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