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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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1. 引言在现代社会中,语言文字是人们进行交流和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

为了促进有效沟通、维护形象和减少误解,企业和组织需要建立和执行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目标、适用范围、具体要求以及执行和监督机制等方面。

2. 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必要性2.1 提升沟通效率通过制定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可以统一词汇、语气和格式,提升沟通效率。

通过规范化的语言文字,可以减少沟通双方因理解差异而产生的误解和争议。

2.2 维护企业形象规范化的语言文字体现了一个企业的专业度和形象。

通过制定统一的语言文字标准,可以确保企业在外部表达上的一致性,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

2.3 避免法律风险语言文字的不规范使用可能涉及到不当言论、侵犯他人权益等法律问题。

通过建立规范化的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制度,可以避免企业因不当言论而面临法律风险,保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3. 规范化管理制度的目标3.1 统一语言文字标准通过制定统一的语言文字标准,包括词汇、语法、格式等方面的要求,实现语言文字的一致化,提升沟通效率和形象。

3.2 规范语言文字使用行为明确规定不当言论、侮辱性语言、歧视性言论等不允许出现的表达方式,以及不合适的语气、口吻等,确保使用语言文字时尊重他人、遵守道德和法律的原则。

3.3 促进专业化表达通过鼓励使用专业术语、准确表达思想和观点,提高专业度和专业形象,使语言文字更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

4. 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规范化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组织内部以及与外部人士进行交流的场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公司内部文件、公告、邮件等内部交流;•客户沟通、商务谈判、合同书面表达等外部交流;•在线平台、社交媒体等公开场合进行信息发布和回应。

5. 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5.1 词汇和语法要求•使用规范的词汇,避免使用口语化、俚语或方言等;•遵循相应的语法和标点符号规则,不随意省略或增加标点符号。

语言文字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组织内部的语言文字使用,提高专业素养,维护品牌形象,促进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内所有成员,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语言文字包括中文、外文、符号、图形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语言文字管理包括书面文字、口头语言、网络语言等形式。

第二章书面语言文字管理第五条书写规范:书写应该清晰、工整,规范使用标点符号,严禁涂改、错别字、错字漏字。

第六条文件格式:正式文件应选用标准格式,一律使用A4纸、宋体或仿宋字体、5号字。

第七条文件编号:所有正式文件应在首行右上角注明文件编号,编号格式为“年度/流水号”,并在文件底部附章页注明编号规则。

第八条公文格式:公文应按照国家规定格式书写,内容完整、明确、逻辑清晰。

第九条简报撰写:简报应结构清晰,内容简明扼要,不涉及机密信息。

第十条备忘录撰写:备忘录应及时通报重要信息,内容真实可靠。

第三章口头语言管理第十一条清晰发音:讲话应清晰明了,语速适中,音调婉转自然。

第十二条礼貌用语:与他人交往应使用礼貌用语,不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

第十三条会议发言:在会议上发言应表达清晰、简洁,不擅自插话、扰乱会议秩序。

第四章网络语言管理第十四条网络礼仪:网络沟通应文明有礼,不发布不实信息、辱骂他人。

第十五条禁止违规:不得在组织内外的网络平台发表损害组织利益或涉及机密信息的言论。

第十六条审核发布:任何发布到网络上的信息都要经过组织指定人员的审核才能发布。

第五章外文文字管理第十七条外文翻译:如需翻译外文资料,需由专业人员进行翻译,并加盖翻译章。

第十八条外文使用:外文文档应注明中文译文,以确保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内容。

第十九条外文学习:鼓励组织成员学习外文,提高专业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违规处理: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者,依据组织章程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组织所有。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加强学校语言文字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以及与学校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语言文字使用规范1.校园内使用普通话作为通用语言,教师、学生、工作人员等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交流等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

2.各类课程教学、讲座、学术报告、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3.校园内标牌、指示牌、告示牌等用字必须规范,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4.教师、学生在书面表达中应使用规范汉字,遵循正确的书写规范。

5.学校对外宣传、出版、发行等用字必须规范,不得使用不规范汉字。

四、语言文字工作职责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活动中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教师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

3.政教处负责学生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开展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活动。

4.各年级、班级负责组织学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提高学生语言文字水平。

5.教师、学生、工作人员等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全校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对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创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幼儿园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师和幼儿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指导,贯彻执行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高教师和幼儿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与网络1.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2.健全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网络,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语言文字工作职责。

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1.教师语言应用(1)教师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使用方言。

(2)教师应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进行备课、写教案、批改作业等。

(3)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注重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引导幼儿使用规范的语言进行交流。

2.幼儿语言应用(1)幼儿在园内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鼓励幼儿在家中使用普通话。

(2)幼儿园应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活动,提高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

(3)幼儿园应创设良好的语言环境,为幼儿提供使用规范语言的机会。

3.语言文字环境建设(1)幼儿园应加强语言文字环境建设,营造浓厚的语言文字氛围。

(2)幼儿园应定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提高教师和幼儿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3)幼儿园应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

四、语言文字应用监督与评估1.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应用监督机制,定期对教师和幼儿的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检查。

2.幼儿园应定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评估工作,对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

3.幼儿园应将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和幼儿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五、语言文字应用保障措施1.幼儿园应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落实。

学校语言文字管理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提高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其他在学校内部使用语言文字的行为。

第三条学校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1. 依法管理,规范使用;2. 教育为主,管理为辅;3. 普及与提高相结合;4. 传承与创新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2. 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活动;3. 指导、监督各部门和班级开展语言文字工作;4. 审查、评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成效;5. 处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学校语言文字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校语言文字环境建设、宣传教育和考核评价。

第八条各部门、各班级负责本部门、本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第九条学校内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遵循以下规范:1. 课堂教学、学术交流、行政管理、宣传报道等,必须使用普通话;2. 学生作业、论文、报告等书面材料,必须使用规范汉字;3. 信息技术应用,应当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第十条学校禁止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1. 乱写、乱用繁体字、异体字;2. 使用错别字、生造字;3. 乱用方言、俚语、网络用语;4. 使用不文明、不健康的语言。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1. 使用规范、准确、简洁、生动的语言表达;2. 使用富有感染力、富有教育意义的语言;3. 使用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精神的语言。

第四章语言文字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学校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精彩10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精彩10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精彩10篇】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篇一为全面推进我院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院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我院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对我院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我院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言类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我院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我院公文、教师教案、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

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我院开设普通话、书法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八、我院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

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十二、不定期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篇二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教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和其他公众网与Internet网互联的载体。

单位用语言文字管理制度

单位用语言文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语言文字管理,规范语言文字使用,提高全体员工的文明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及与单位业务相关的各类活动。

第三条我单位语言文字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规范使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语言文字使用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准确。

第六条各级员工应积极参与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高自身语言文字素养。

第三章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第七条我单位应使用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在会议、培训、接待等场合鼓励使用普通话。

第八条文字材料应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第九条公文、报告、总结、公告等正式文件应使用规范的公文格式,语言表达准确、简洁、清晰。

第十条广告、宣传资料等应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不得出现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

第十一条媒体报道、新闻报道等应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表达。

第十二条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输入法应设置为规范汉字输入法。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语言文字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提高我单位员工的语言文字素养,规范语言文字使用,为创建文明、和谐、进步的单位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制度,共同推动我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持续发展。

单位语言文字管理制度

单位语言文字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语言文字管理,规范单位内部语言文字使用,提高单位工作人员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促进单位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及与单位业务活动相关的外部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语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

2. 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单位语言文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培训,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执行语言文字管理制度。

4. 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语言文字管理制度,提高自身语言文字素养。

四、语言文字使用规范1. 通用语言文字(1)单位内部工作文件、公告、宣传材料等应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2)对外交流、会议、培训等场合,应使用普通话。

2. 专业术语(1)使用专业术语时,应准确、规范。

(2)在对外交流中,如对方使用方言,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沟通。

3. 标牌、指示牌(1)单位内外的标牌、指示牌应使用规范汉字。

(2)在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少数民族文字。

4. 信息技术应用(1)单位内部信息系统、办公软件等应使用规范汉字。

(2)网络用语、社交媒体等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五、培训与考核1. 人事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语言文字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开展语言文字学习活动。

3. 单位将对工作人员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六、奖惩措施1. 对在语言文字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语言文字管理制度的个人和集体,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五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五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一、普通话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二、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无错别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2、学生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化、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5、常年坚持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检查城市大街小巷宣传牌、门牌、广告语用字不规范状况。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二)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玉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我局日常工作用语。

(一)局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状况务必使用普通话:1.执行公务时;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3.各类会议的发言;____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理解媒体采访等;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____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公务员,都要到达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四)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新录用人员的一项条件。

二、加强对局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局机关下列用字务必规范:1.机关的名称牌;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精神,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动校园语言文化建设,提高师生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一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加强和开展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语言文字方面的培训和督查。

4.学校每学期有计划地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二、语言制度1.普通话规范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

未达标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争取尽快达标。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3.对于违反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的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师生素质修养和文化水平。

希望全体师生认真遵守执行,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

保留了原文本的基本信息和含义,但在语言表达和组织上进行了重新构思和调整:首先,我们需要将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

校园用语用字管理规章制度

校园用语用字管理规章制度

校园用语用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校园用语的使用,创造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保持校园治安,校园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来校参观、实习等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定义1.校园用语:指在校园内使用的语言文字,包括口头和书面。

2.违禁用字:指不文明、侮辱他人、传播虚假信息、违反法律法规的用字。

第四条:文明用字原则1.在校园内使用语言文字应当文明礼貌,尊重他人,不得使用侮辱、辱骂他人的用字;2.不得散布虚假信息,误导他人;3.不得传播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4.不得使用违法违规的用字。

第五条:管理措施1.学校设立用字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校园用字管理规定,监督实施;2.学校定期举办宣传活动,普及文明用字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文明意识;3.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学生、教师对违规用字的举报。

第六条:违规处理1.发现违规用字的学生,将被批评教育,要求改正,并做出相应的处罚;2.对于严重违规用字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3.对于教师、员工等工作人员使用违规用字,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并做出相应处罚。

第七条:监督检查1.学校领导及时巡视校园,对用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2.用字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班级、各部门进行检查,对违规用字情况进行整改。

第八条:奖惩制度1.学校设立文明用字奖励制度,对表现良好的师生员工给予奖励;2.对违规用字行为进行处罚,严重者可以取消奖励资格。

第九条:其他规定1.学生在校园内举办活动时,必须遵守校园用字管理规定;2.在校园内发生用字纠纷时,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附则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改,将另行发布。

以上就是校园用语用字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师生员工能够遵守规定,共同维护校园环境的文明和谐。

愿我们的校园更加美好!。

小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规范语言文字使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教职工,旨在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条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以普及普通话、规范汉字使用为核心,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文字素养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五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三)组织、协调全校语言文字工作;(四)开展语言文字培训、竞赛和检查活动;(五)收集、整理语言文字工作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第三章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第六条学校教育教学、办公、会议、宣传等活动中,必须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七条教师在教学、办公、会议等场合,应使用普通话,并规范书写汉字。

第八条学生在课堂、校园内应使用普通话,并规范书写汉字。

第九条学校各类标牌、宣传栏、指示牌等,应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第十条学校出版物的用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第四章语言文字培训与竞赛第十一条学校定期开展语言文字培训,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

第十二条学校每年举办一次语言文字竞赛,激发师生学习语言文字的兴趣。

第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和学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语言文字竞赛。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全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师、学生的考核内容。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规范校园用语用字,促进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在学校范围内的语言文字应用。

三、语言文字应用原则1. 尊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积极推广普通话,规范使用规范汉字。

2. 坚持文明礼貌,提倡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粗俗、污秽、侮辱性语言。

3.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应用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四、语言文字应用规范1. 普通话应用规范(1)全校师生、员工在日常交流、教学、会议、活动等场合,应自觉使用普通话。

(2)教师应在课堂上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提高普通话教学水平。

(3)学生应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争取达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2. 规范汉字应用规范(1)学校所有标牌、标识、宣传栏、公告等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2)教师、学生在书写、打印、发送电子邮件等过程中,应使用规范汉字。

(3)学校各类文件、报告、论文等应使用规范汉字。

3. 其他语言文字应用规范(1)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时,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政策,使用规范语言文字。

(2)学校开展各类活动,应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进行宣传和报道。

五、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和管理。

2.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全校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提倡良好的语言文字使用风气,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师生员工,在学校内外进行的一切语言文字表达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交流、书面材料、校园广告宣传等。

三、原则1.尊重多样性:尊重并包容不同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和文化习惯,反对歧视性言论和行为。

2.精确表达:语言文字使用应准确、清晰、简练,避免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达。

3.严谨求实:言辞严谨,避免夸大、虚假的言论,尊重科学事实和真相。

4.良好风气:树立良好的语言文字使用风气,避免骂人、辱骂和恶意攻击言论。

四、管理办法1. 语言文字使用审核凡在学校内外进行的有关语言文字的出版、发表、宣传等活动,需经过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符合本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后方可发布。

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

五、意义与效果制定并严格执行本规范化管理制度,对于校园言论环境的净化、校园文化的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重大的意义和积极的效果。

以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特殊应用场合及相应条款1. 在线社交平台使用增加的条款•所有学校师生员工在使用在线社交平台时,应遵守学校相关网络规定,并按照本规范进行语言文字表达。

•禁止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与学校名誉或个人隐私相关的负面言论或照片。

问题及解决办法问题:学生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不当言论或图片,影响学校形象。

解决办法:学校建立监测机制,定期对学生的社交平台活动进行审查,并提醒学生注意言行举止。

如发现不当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和辅导。

2. 学术研究论文撰写增加的条款•学术研究论文应遵循学术诚信原则,准确引用参考文献,并避免剽窃和抄袭。

•禁止发表内容含有明显错误或虚假的学术研究论文。

问题及解决办法问题:学生在论文中存在引用不规范或抄袭现象。

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提高语言文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保护语言文字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使用语言文字的活动。

第三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语言文字的基本规律,避免使用错误、糟糕的语言文字。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丑化、歪曲、捏造、篡改语言文字的内容和形式,不得侵犯语言文字的版权和知识产权。

第五条语言文字使用应当注重文明礼貌,尊重他人的感情和权益,杜绝粗俗、低级、歧视性的言论。

第六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注重精准性和规范性,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明确的语言文字。

第二章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原则第七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准确性原则,确保信息传达的真实、准确、客观、全面。

第八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规范性原则,确保语言文字的标准、规范、统一。

第九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尊重性原则,确保言辞文雅、礼貌、尊重他人。

第十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实用性原则,确保信息简洁、清晰、易懂、易记。

第十一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创新性原则,鼓励创造性、富有表现力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

第三章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要求第十二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守语法规则,避免语言错误、拼写错误、句法错误等。

第十三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语言文字的规范,避免使用方言、外来语、网络用语等不当语言文字。

第十四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文字规范,避免使用自造词、造句、造语等不规范语言文字。

第十五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语境,避免使用不合适、不恰当的语言文字。

第十六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注重信息传递,避免使用废话、冗词、空话等无效信息。

第四章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国家语言文字管理部门负责对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语言文字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九条语言文字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语言文字使用进行评估和考核。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精选10篇)精选全文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精选10篇)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精选10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1一、普通话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二、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无错别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2、学生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化、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5、常年坚持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检查城市大街小巷宣传牌、门牌、广告语用字不规范状况。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2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全体教师教学时务必使用普通话。

上班时间务必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忙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班会活动,用心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用心参加社区、共建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

六、用心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用心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潜力。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3为了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的目标,用心有效地开展我校普通话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级语委的规定,特制定以下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制度: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师生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意识。

语言文字管理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管理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规范语言文字使用,提高国家形象,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公共场合使用语言文字的行为。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语言文字规则,倡导文明用语,不得使用辱骂、侮辱、诽谤、暴力等不当言辞。

第四条加强语言文字教育,提倡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鼓励多语种学习,促进交流互动。

第五条维护语言文字纯净环境,严禁在公共场合张贴、散发违法违规言论,不得传播淫秽、低俗、暴力等有害信息。

第六条推广标准化语言文字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标准,保证信息表达准确清晰。

第七条支持语言文字技术发展,鼓励使用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新技术,提高信息处理效率。

第八条加强语言文字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对违反语言文字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九条政府部门应加强语言文字管理,在官方文件、公告、标识等方面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语言文字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范,引导员工文明用语,提高企业形象。

第二章语言文字规范第十一条公共场合使用语言文字应尊重他人,不得使用辱骂、侮辱、诽谤等语言。

第十二条言论应明确、简洁、准确,不得散播虚假信息、歪曲事实。

第十三条使用中文时,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标准,注意规范用词、正确发音、正确书写。

第十四条使用外语时,应尊重各国语言文字规定,遵守国际通用语言文字惯例。

第十五条推广多语种学习,提倡学习多国语言,促进跨文化交流。

第十六条禁止使用低俗、淫秽、暴力等不良语言,保持文明用语,维护社会风气。

第十七条弘扬民族文化,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促进多元文化发展。

第十八条不得在广告、宣传品、室内外标识等方面使用不雅语言文字,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应设置语言文字标识,明确指示出口、紧急通道等重要信息,保障人员安全。

第二十条依法制定语言文字管理相关标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制度(3篇)

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言语文字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的语言文字工作。

第三条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应以普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重点,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言语文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应设立言语文字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言语文字工作。

第七条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言语文字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言语文字水平。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八条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使用普通话授课,规范使用汉字,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校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开设相关课程,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第十条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提高教师的普通话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对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四章语言文字规范第十二条学校师生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不得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十三条学校禁止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出版等活动中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十四条学校禁止在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等公共场合张贴不规范的语言文字标语。

第十五条学校禁止在学生作业、试卷、论文等书面材料中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十六条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定期对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十八条学校将言语文字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学校对在言语文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师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条例》,提高我校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1. 师生能够熟练运用普通话进行交流,达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2. 校园内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3. 师生能够掌握基本的语言文字知识,提高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全校语言文字工作。

2. 学校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

3. 各部门、各班级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语言文字工作。

四、工作内容1. 教师培训: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提高教师的普通话水平。

将普通话水平作为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

2. 学生教育:在课程设置中融入语言文字教育内容,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开展“推普周”活动,宣传普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3. 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在校园内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规范使用汉字。

校名、标语、标牌等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4. 评价考核: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教师、学生进行语言文字水平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评优等挂钩。

五、保障措施1. 财务保障: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人员保障:配备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3. 奖惩措施:对在语言文字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幼儿园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促进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营造规范、健康、和谐的语言环境。

第三条幼儿园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管理,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二)坚持规范与创新相结合,促进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

(三)坚持面向全体,关注个体差异,促进教师和幼儿全面发展。

(四)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提高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幼儿园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幼儿园设立语言文字工作专管员,负责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的具体事务。

第六条幼儿园各班级设立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员,协助教师开展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

第七条幼儿园定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部署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

第三章教师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第八条教师应遵循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九条教师在备课、教学、批改作业、与家长沟通等环节,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和普通话。

第十条教师应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培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第十一条幼儿园将教师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业务考核范围,作为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幼儿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关注幼儿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创设良好的语言环境。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活动,提高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将幼儿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关注个体差异,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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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菜园子镇中心小学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主抓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语文教研组长为组员,明确职责分工。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

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八、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
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九、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建立不规范语言文字监督制度,定期公布监督意见,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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