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车间安全生产守则(精编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铸造车间安全生产守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铸造车间安全生产守则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公司员工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政策、法规, 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新入公司及变换工种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或考试不合格者, 不准上岗。特种作业(电气、起重、金属焊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人员, 须经专业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外来参观学习人员, 亦应接受安全教育并由有关人员带领入厂。
3、进入车间,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扣紧衣领、下摆, 袖口;要把长过颈部的发辫放入帽内;不准穿脚趾及脚跟外露的凉鞋及拖鞋;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穿短裤、裙子;不准系领带或围巾。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高速切削时要戴防护眼镜。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 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场所, 不准穿易集聚静电的服装。
4、操作前, 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 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
5、严禁酒后进入工作岗位。工作中应集中精力, 坚守岗位, 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两人以上共同工作时, 必须有主有从, 统一指挥, 指挥信号
不明或未理解信号含义绝不乱操作;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凡运转的设备, 不准跨越。不准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 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 要先停电关机。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车, 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 应切断电源, 才准离岗。
7、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在进入其工作前, 必须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 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必要时设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其他人员禁止摘牌合闭。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闭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8、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除另有规定外, 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 配用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 并戴好绝缘手套后操作。行灯、机床和钳台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用电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机动车辆在厂内行驶, 要严格遵守厂内限速规定:直线行驶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出入厂门、路口及转弯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车间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叉车叉运铁水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严禁超员载人, 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及抛卸物品。
10、禁止停车的地区不得停放任何车辆, 厂内机动车辆不准随意驶出厂外。
在厂区路面或车间安全通道上进行土建施工, 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 夜间要设红标灯。
11、厂内车辆行驶要做到一般车让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先行;空车让载重车先行;拐弯车让直行车先行;人力车让运输车先行。
12、行人要走指定通道, 注意警示标志, 严禁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和停留;行车吊运的物件严禁从人头上越过。
13、安全、防护、监测、信号、照明、警戒标志及防雷接地等装置, 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 保持良好状态, 严禁挪作他用, 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
14、厂区内不得擅自动火乱烧废纸、树叶、垃圾等物, 动火前须经消防部门同意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15、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蚀性等物品, 必须分类妥善存放, 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 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16、生产过程发生有害气体、液体、粉尘、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必须使用防尘、防毒装置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应先检查和开动防护装置、设施, 运转有效方能进行作业。
17、变配电室、发电机房、空压机站、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门,非本岗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在封闭厂房(空调/净化间)作业和深夜班、加班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18、登高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 戴好安全帽, 不准穿硬底鞋, 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品.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 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 并标明禁止
通行的牌子。患有严重心脏病, 高血压、神经衰弱者, 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19、在轻质屋面工作时, 要用梯子、木板等物垫垫于脚部, 防止踩破屋面坠落伤人。
2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 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21、使用砂轮机时, 首先要进行空运转, 待正常后方可进行磨削;人应站在砂轮的侧面;磨削工件时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磨。
22、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急救措施, 保护好现场, 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23、搞好安全生产, 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粉尘、废料等工业垃圾。
24、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的设施, 需经安全验收后, 方准进行生产作业。
25、各种气瓶, 不能在阳光下暴晒, 不能碰撞;气瓶的漆色要符合规定, 颜色要鲜明, 有防震圈、钢帽, 距离明火10米以上。
26、锅炉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 并定期检验。各种压力容器不得随意敲击、碰撞, 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2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重大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末班下班前必须断开电源、气(汽)源, 熄灭火种, 检查、清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