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奖惩制度94701492
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医院奖惩制度是一套旨在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和提高医疗质量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通过奖励优秀表现和惩罚不良行为,促进医院的发展和改进。
一、奖励制度1.优秀医务人员奖励:- 每年评选出优秀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赋予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 对在临床工作中表现突出、患者评价良好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鼓励医务人员进行学术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赋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
2.团队奖励:- 对医疗团队在危(wei)险病例救治、医疗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赋予奖励;- 对科室合作、团队协作表现出色的赋予奖励和表彰。
3.患者满意度奖励:- 根据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对满意度较高的医务人员进行奖励;- 鼓励医务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二、惩罚制度1.不良行为处罚:- 对医务人员违反医德、职业道德、纪律的行为进行惩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对医务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医疗事故责任追究:- 对医务人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医疗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对医务人员隐瞒医疗事故或者不按规定报告医疗事故的,赋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工作不称职处罚:- 对工作不称职、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岗位等处罚;- 对多次工作失误、严重影响医疗质量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执行机制1.奖励和惩罚的评定:- 奖励和惩罚的评定由医院设立的奖惩委员会负责,由医务人员、患者代表等组成;- 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程序由医院制定,并公开透明。
2.申诉机制:- 对于不满意奖励或者惩罚决定的医务人员,可以提出申诉;- 医院设立申诉委员会,负责处理医务人员的申诉,并赋予公正的裁决。
3.监督和考核:- 医院设立监督机构,对奖励和惩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定期进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和惩罚的依据。
四、效果评估1.医疗质量改善:- 通过奖励优秀医务人员和团队,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 通过惩罚不良行为和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甲医院护理奖惩制度
三甲医院护理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对下列情况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助人为乐,受到社会好评。
2、见义勇为,为保护医院财产、病区及患者安全做出贡献。
3、代表医院、护理部外出参加各种活动或比赛,为医院赢得荣誉。
4、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志及领导好评。
5、全年科室无护理投诉、差错、事故。
6、工作认真仔细,有效杜绝不良事件。
7、全年护理服务质量考核达标,质量考核在全院病区前五名、特殊区域第一名且无投诉和差错事故。
8、在核心期刊、报纸上发表文章。
9、获得护理科研立项、专利或科研获奖。
10、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且整改效果好。
二、惩戒制度:发生以下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通报批评。
1、违反护士仪表规范:不佩带服务牌(仪容、服饰不符要求)
2、上班迟到、早退、旷工、脱岗;上班时间电话聊天、玩电脑或手机。
3、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4、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导致患者投诉,经核查情况属实。
5、伪造护理记录且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
6、发生差错隐瞒不报或对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影响患者救治,造成严重
后果。
7、索要、接受患者财物,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医院奖惩管理制度
医院奖惩管理制度1.工作人员奖励制度:(1)为了鼓励医护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和技术水平,凡参加自学、自考、成教、专升本等形式学习的,在取得正规毕业文凭时,医院比照学奖励的数额进行奖励。
(2)医院规定所有医护人员每年至少完成一篇医学论文,在国家医学刊物上发表的,医院比照学奖励的数额进行奖励。
(3)在医院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给医院带来荣誉,通过自身努力给医院大幅减少预期声誉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经研究后医院给予300—500元的奖励。
2.工作人员处罚制度(1)职工第一次在行政、医疗方面违规出现医疗差错,未造成人身伤害但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写书面检查交到院部,经研究后报后勤管理处和人事处酌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并在全院职工大会上点名批评。
(2)如第二次出现违规医疗差错,将该责任人上报医院处理。
(3)因违规出现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医院将该责任人上报医院处理,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未坚守工作岗位出现医疗差错,未造成人身伤害但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理原则同第1条。
(5)未坚守工作岗位出现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处理原则同第2条。
(6)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医院公共财物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责任人要依照损失原因按价赔偿并严肃批评。
(7)人事代理人员、返聘人员和临时工因违规操作、未坚守工作岗位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直接或间接医疗差错,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扣发当月工资的30%。
(8)如第二次出现医疗差错医院立即与其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9)发生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
(10)接到急诊出诊通知应迅速出诊,如不及时出诊延误病情而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将该责任人上报医院处理。
(11)因工作不负责任,按规定各种记录不全或未记录的,一旦查出,记录在案,年终累计次数给以经济处罚50元/次,在劳务补助费中扣除,三次以上报学扣发一个月岗位津贴。
(12)工作不服从分配的经做思想工作仍不服从的,医院不再安排工作,同时停止考勤。
医院奖惩制度范本
医院奖惩制度范本
一、奖励制度:
1.岗位表现奖:对在岗位上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先进工作者奖:对在医院中取得重大成就、有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其进一步发挥作用。
3.集体荣誉奖:对在医院中组织工作卓越、团结协作的科室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发全院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惩罚制度:
1.警告处分:对不按规定工作、不履行职责、造成轻微影响的医务人员进行警告处理,以纪律教育为主,促使其改正错误。
2.记过处分:对违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或者因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务人员进行记过处理,限制其晋升和评奖。
3.记大过处分:对涉及医疗事故、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医务人员进行记大过处理,限制其发展和从事相关工作。
三、奖惩程序:
1.奖励程序:
(1)由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发起奖励提名;
(2)综合考核委员会对提名人员进行评审,并确定奖励对象;
(3)由医院领导签署奖励名单,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个人。
2.惩罚程序:
(1)发现违纪或错误行为;
(2)由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3)综合考核委员会对调查结果进行评审;
(4)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处分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个人。
以上为医院奖惩制度范本,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奖惩制度(7篇)
医院奖惩制度一、总则:1、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奖则:奖励对象:各部门、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奖励。
2、维护医院利益,勇于揭露损坏医院利益行为,除为揭发人保密外,给予相应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给医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根据效益情况给以一次性奖励。
4、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分别给予____元奖励。
5、收到患者书面表扬信或锦旗给予50—____元。
6、爱护医院财产,精心维护设备,勤俭节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7、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8、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9、在突发事件及重大医疗抢救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10、为维护医院形象,能正确对待个别病人或家属的偏激行为,忍受委屈,经院务会讨论后给予奖励。
11、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2、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竞赛等活动获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
13、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较大资金流失,给予奖励。
14、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给予奖励。
15、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市级奖励____元、省级奖励200元国家级奖励____元。
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机构,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
该制度旨在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向上、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惩戒违规行为、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奖惩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奖励制度1. 优秀医务人员奖励- 每年评选出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服务、科研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并赋予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
- 设立年度最佳医生、最佳护士等奖项,赋予获奖者奖金、奖杯等奖励,鼓励医务人员在岗位上不断进取。
- 对于在医疗事故救治、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医务人员,赋予额外奖励和表彰。
2. 科研成果奖励- 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预科研工作,对于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参预国家级科研项目等,赋予相应的奖励。
- 设立科研成果奖,每年评选出一批科研成果突出的医务人员,并赋予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
3. 服务质量奖励- 设立患者满意度调查,对于服务质量得分较高的科室、医生和护士,赋予奖励。
- 鼓励医务人员参预患者教育、健康宣传等活动,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赋予奖励和表彰。
三、惩罚制度1. 违规行为惩罚- 对于医务人员违反医疗伦理、违反工作纪律、泄露患者隐私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赋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
-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虚报医疗收入、收受回扣等,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 对于医疗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后果,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停职、降职、开除等,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 对于医疗事故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后,需要进行事故教训总结和改进措施的制定,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不良行为惩罚- 对于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如态度恶劣、服务不周等,根据情节轻重,赋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等。
四、执行机制1. 奖励评选机构- 设立奖励评选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奖励评选标准、评审奖项和发放奖励。
医院奖罚管理制度
医院奖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有效对医院工作进行奖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奖罚原则:奖惩并重、公正公平、激励约束、严格执行。
第四条奖罚标准:奖励标准:根据医院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医院荣誉奖项、个人表彰等进行奖励。
处罚标准:根据医院规章制度、职业操守、工作失误等进行处罚。
第五条奖罚程序:奖罚程序应当符合程序正义的原则,先行奖励后处罚。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奖励范围:医院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进取、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医务人员进行各类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晋升等。
第七条奖励对象:医院奖励对象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各类医务人员。
第八条奖励途径:医院可以通过颁发表扬信、奖金、晋升等形式对医务人员进行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医务人员的奖励程序应当根据工作表现、成绩,由上级领导提出奖励申请,经过医院奖励评定委员会评定后确定奖励对象。
第十条奖励个人:医院不定期评选年度优秀医生、护士等,为获得奖项者颁发荣誉奖状和奖金。
第十一条奖励团队:医院设立工作团队奖,对部门层面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团队进行奖励。
第十二条奖励荣誉:医院定期评选“先进工作者”、“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三章处罚第十三条处罚范围:医院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职业操守、工作失误等医务人员进行处罚,包括批评教育、降职、罚款等。
第十四条处罚对象:医院处罚对象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各类医务人员。
第十五条处罚途径:医院可以通过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罚款等形式对医务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处罚程序:医务人员的处罚程序应当符合程序正义的原则,由上级领导提出处罚申请,经过医院处罚评定委员会评定后确定处罚对象。
第十七条处罚个人:医院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者进行严肃处理,可给予停职、降职等处罚。
第十八条处罚团队:医院对存在集体违规行为的团队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对负有主要责任者进行停职等处罚。
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奖励制度奖励种类:医院设立个人优秀奖、团队贡献奖、医疗技术创新奖等多种奖项,以表彰在医疗服务、团队协作、科研成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
奖励标准: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赋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周期:医院每年进行一次个人优秀奖评选,每季度进行团队贡献奖评选,对医疗技术创新成果及时赋予奖励。
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晋升机会等,以物质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奖励审批:设立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标准和监督奖励评审过程,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三、惩罚制度惩罚种类:医院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设立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处罚措施,以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声誉。
惩罚标准:依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量刑定罚,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合理的原则。
惩罚程序:建立严格的调查取证和听证程序,确保惩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涉及员工重大违规行为的,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惩罚执行: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前,应告知其处罚依据和理由,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执行处罚时,应严格依法依规进行,避免权力滥用和人情干扰。
惩罚监督:设立监督机制,对惩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不当的处罚行为,确保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四、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依据岗位职责、工作性质和工作量等因素,对员工进行全面的绩效考核,包括医疗技能、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考核周期: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考核周期,普通以季度或者年度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领导评价、同事互评、患者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考核结果运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奖惩、晋升、培训等的重要依据,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业绩。
考核反馈:及时向员工反馈绩效考核结果,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
医院奖惩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医院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施严格规范。
二、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优秀员工,颁发荣誉证书;2. 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3. 表彰在技术创新、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4. 表彰在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医院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2. 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晋升、加薪等激励;3. 对在科研、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给予科研项目资助、技术奖励等;4. 对在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医院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申请、评审和发放:1. 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评审,确定奖励名单;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奖励。
三、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四种形式。
第九条警告适用于轻微违规行为,如迟到、早退、请假不规范等。
第十条记过适用于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如工作失误、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等。
第十一条降职适用于因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态度不端正等原因,不适合原岗位的员工。
第十二条辞退适用于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严重损害医院利益、不适合继续在医院工作的员工。
第十三条惩罚的申请、评审和执行:1. 部门负责人发现员工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门;2. 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3.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评审,确定惩罚措施;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惩罚措施。
四、奖惩实施与监督第十四条奖惩制度的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医院管理制度奖惩措施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惩措施。
二、奖惩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2. 实事求是、奖优罚劣的原则;3. 依法依规、奖惩结合的原则。
三、奖励措施1. 优秀员工奖励:对在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优异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1)年度优秀员工:根据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选,授予“年度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一定奖金。
(2)季度优秀员工:根据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选,授予“季度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一定奖金。
2. 先进科室奖励:对在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1)年度先进科室:根据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选,授予“年度先进科室”称号,并给予一定奖金。
(2)季度先进科室:根据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选,授予“季度先进科室”称号,并给予一定奖金。
3. 优秀党员、团员奖励:对在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党员、团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四、惩罚措施1. 违纪违规处罚: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医院形象、影响医疗服务质量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2. 违规操作处罚:对违反医疗操作规程、造成医疗事故或安全隐患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 质量事故处罚:对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医疗质量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 通报批评:对在医院工作中表现不佳、影响恶劣的个人或科室,给予通报批评。
五、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评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评选,并公示结果,经医院领导批准后,予以表彰和奖励。
2. 惩罚程序:由医院相关部门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经医院领导批准后,予以处罚。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明确员工奖惩标准,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制度1.优秀员工奖励:对工作表现出色、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可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评选优秀员工应综合考虑员工业绩、服务质量、科研成果、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等因素。
2.工作表现奖:根据员工工作表现,采取多种形式的奖励方式,如奖金、旅游、学习进修等,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3.科研成果奖:对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员工,医院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发表论文、专利申请等。
4.创新奖:对具有创新意识并在工作中提出有效创新方案的员工,医院将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在工作中不断创新。
5.工作实绩奖:对基层员工在医疗、后勤、行政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金、荣誉等奖励,以鼓励他们努力工作,提高绩效。
二、惩罚制度1.违反纪律惩罚:对违反医院工作纪律、廉洁纪律、职业道德的员工,根据违纪情节,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
2.服务质量惩罚:对于工作中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员工,根据客户投诉次数、投诉严重性等因素予以惩戒,包括罚款、扣除绩效工资等。
3.违反院规院纪惩罚:对染指患者利益、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违反院规院纪的员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公开曝光,以警示他人。
4.违反职业道德惩罚:对医德、医风、医纪等方面严重失职、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医务人员,将给予限制行医、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严厉惩罚。
5.泄露患者隐私惩罚:对泄露患者隐私、违反保密约定的员工,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包括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停职、辞退等。
三、奖惩实施程序1.奖励程序:员工可以向所在部门、上级主管或人事部提出奖励申请。
部门或人事部将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员工的申请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给予奖励。
2.惩罚程序:如有员工违规、失职情况发生,部门主管应及时报告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医院奖惩制度_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_医院奖惩制度一、奖励制度1.综合奖励:根据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中的综合表现来评定奖励内容和金额。
综合表现包括医疗技术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通过评定综合奖励,可以激励医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并以更高的工作态度和技术水平服务患者。
2.业绩奖励:根据医务人员在医院中取得的业绩来评定奖励内容和金额。
业绩奖励可以包括医疗技术突出、工作成绩优异、学术论文发表、科研成果等方面。
通过业绩奖励,可以激励医务人员在各个岗位上追求卓越,提升医院整体的业务水平。
3.荣誉奖励:根据医务人员所获得的荣誉和称号来评定奖励内容和金额。
荣誉奖励可以包括省级以上相关学术和医疗荣誉、医疗研究和创新成果等方面。
通过荣誉奖励,可以激励医务人员在医疗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提升医院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二、惩罚制度1.警告处分:对于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一般违纪、轻微失误等情况,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记入档案。
警告处分的目的是提醒医务人员警惕自身行为,避免再次犯错。
2.记过处分:对于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丢失医疗资产、违反患者隐私等严重情况,可以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入档案。
记过处分可以激励医务人员严守纪律,保护医院的利益和声誉。
3.开除处分:对于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有严重违纪、医疗事故、贪污行为等极其严重情况,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并取消相关资质。
开除处分的目的是严惩责任人,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患者的权益。
三、实施措施1.公正公平原则:医院奖惩制度应建立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之上,任何奖励和惩罚都应该有明确的依据和程序,并以事实为依据。
2.信息公开透明:医院需要将奖惩制度的内容和实施细节向医务人员公开,并及时向医务人员通报奖惩结果,确保医务人员了解奖惩政策和实施情况。
3.监督制约机制: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监督奖惩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通过监督制约,可以确保奖惩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激励机制与培训机制相结合:医院可以将奖励制度与培训机制相结合,通过培训来提高医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进而提高他们获得奖励的机会。
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医院奖惩制度(精选16篇)医院奖惩制度篇1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使我院的安全生产逐步走向医院化、制度化。
一、建立医院安全奖惩专项基金1、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1)从医院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2)从医院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3)发生工伤事故科室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2、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由医院医疗保障办室管理,财务组单独下账专款专用,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副院长领导批准后拨付使用。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医院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2、对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举报或提出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3、对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科室、部门、科室以及个人;4、对被评为省、市、局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5、对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6、对抢险救灾有功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7、对安全生产科研方面有所发明创造,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且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有明显的效果者;8、其它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
三、奖励程序1、安全生产先进科室和个人,由医院评比产生,材料上报院领导审核批准;2、分管领导提出奖励意见,报医院院长办公会议批准;4、奖励分为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亦可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1、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3、对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规、违纪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4、接到安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宄科室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6、事故发生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8、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医院奖罚制度
医院奖罚制度第1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明确奖惩依据和标准,建立依法治院的管理机制,规范员工行为,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在本院进修、实习、见习的各类人员、医院派出(各类)在外工作、培训、进修或执业的人员。
第3条本制度相关内容的执行程序,由相关职能科室、医院考核小组及各类管理组织根据规章制度作出处理决定后,书面报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根据事件性质必要时由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执行。
(二)奖励第1条奖励应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院内网表扬栏公布),适当给予经济奖励或奖品。
所有的奖励均记录个人医德(美德)档案,并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及先进评选的依据。
第2条及时阻止或预防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奖200—2000元。
第3条见义勇为、维护公共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奖200—2000元。
第4条在无医疗差错、职责偏失的前提下,为医院、科室利益对病人的无理辱骂、殴打等过激行为保持克制者予以委屈奖200—1000元。
第5条举报科室或个人收受药品、试剂、设备等回扣及顾客红包情况属实者,奖500—2000元。
第6条收到顾客表扬信、镜框、锦旗,每件奖50元,被新闻单位表扬者每次奖200—1000元(反映者应署名)。
第7条退还顾客红包者(指有顾客书面点名表杨),每次奖50元。
第8条因工作表现突出(详见[2022]29号文件),荣获“感谢卡”的员工,每次奖50元。
第9条各级各类比赛优胜者(以医院名义参加)奖励标准。
全国1000—5000元、省级500—2000元、市区级200—1000元、院级100—300元(纪念性活动开展的板报等单项性比赛,比照上述标准减半奖励)。
第10条对合理化建议(金点子)、修旧利废、增收节支、创造发明等,并取得明显效益者奖100—2000元。
第11条住院病历质量奖标准为。
(1)每月归档病历抽查平均得分≥95且未出现≤90分的科室奖励500元;(2)入选为院优秀病历进行展览的,每份奖300元。
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做到规范、明确、精细管理。
提高服务质量,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奖罚有章可循。
确保医院工作和改革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奖惩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奖励和惩罚相结合,奖惩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等原则。
第四条奖惩方面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负责督查。
第五条年度内被评为各类先进的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参加医院派出的各级各类技术操作比赛或其它竞赛活动,获得三等奖或相当于三等奖以上为医院争得荣誉者,按不同级别予以奖励。
第七条见义勇为,避免国家、集体、个人财产遭受损失或减轻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打击犯罪,举报或抓获不法分子,给予100—1000元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第八条维护医院声誉,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有突出贡献,给予表扬,并奖励100—500元。
对医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取得显著成效者,给予奖励。
第九条医德医风好,遇不可推卸的财物主动及时上交者,按上交财物金额的10%奖励。
第十条罕见重危病人抢救成功;突发性灾害事故集体伤(病)抢救及在各种抢险救灾、传染病防治中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100—1000元。
第二章奖励第十一条对于损害医院的现象及行为敢于揭露、当面批评、干预、制止的,经查实证属实的,给予表扬及一次性奖励50—500元。
对于举报工作人员有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反卫生部的“八项行业”及省卫生厅关于医务人员“五不准”等规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给予通报表扬及一次性奖励100元。
第十二条对工作(职责范围内)中能及时发现、纠正缺陷。
把缺陷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者,给予奖励100—500元。
第十三条科室或职工个人收到服务对象表扬信、感谢信每次奖20元,锦旗每面50元。
科室全年累计五件且无投诉、举报和纠纷的,年底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六件至十件给予通报表扬及一次性奖励300-500元。
医院奖罚制度
医院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医院管理效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3. 奖罚原则:公平、公正、透明、及时。
二、奖励制度1. 表彰奖励:对于在医疗、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3.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进行医疗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对于实施效果显著的创新项目,给予奖励。
4. 应急奖励: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违规惩罚: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疗操作规程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记过等处分。
2. 医疗事故惩罚:因个人疏忽导致医疗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职、解聘等。
3. 服务态度惩罚:对于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患者投诉的员工,经查实后,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记过处分。
4. 廉洁自律惩罚: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如收受回扣、贿赂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奖罚程序1. 奖罚决定由医院奖罚委员会根据事实和相关规定提出,并报医院管理层审批。
2. 奖罚结果应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并在医院内部公示。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医院应组织复核。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或医院实际情况需要,可适时修订。
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为实行医院科学规范管理,鼓励员工爱岗敬业,遵章守纪,努力工作,惩治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使奖惩工作有章可循。
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医院对工作努力,踏实肯干,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为医院赢得荣誉和两个效益的员工予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一)优质服务,受到上级、新闻媒体和患者表扬的;1、市及市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奖200-500元;2、市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表彰的奖200-400元;3、患者送感谢信、锦旗、牌匾感谢的奖20-50元。
(二)廉洁行医拒收患者红包、礼金、拒绝患者吃请的奖20-50元。
(三)钻研技术、勇于创新,为医院业务发展、技术提高做出贡献的;1、科研项目获得市级奖励的每项奖500元;2、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奖100-300元;3、在市级医学理论及技能竞赛中获得优胜名次的奖100-300元;4、在市级医疗业务检查中获表彰的奖100-300元;5、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两个效益明显的奖100-1000元;6、院年度医疗质量检查或业务竞赛获得前三名的奖20-100元。
(四)为维护医院利益、形象、名誉、品牌做出贡献,表现突出者,医院奖励50-500元。
二、处罚医院对违章违纪、工作不负责任、违背医德规范、影响医院声誉、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并予以经济处罚:(一)服务质量低下,因服务态度被患者投诉罚50-100元;被新闻单位曝光批评罚200-300元;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的罚100-200元;(二)不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无正当理由推诿病人罚1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加重处罚;不执行首问责任制,被病人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100元;(三)利用职权,收受患者红包及财物、接受吃请者罚100元,并追回收受钱物;(四)私自收费或利用患者名誉开取药品除追回收取的现金和药款外,并处2-5倍的罚款;(五)不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据情处罚50-500元;在上级工作质量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罚款50-200元;(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班聊天、干私活、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帽)、戴胸牌一次罚20元;旷工一天扣两天的工资(以上月的日平均工资为基数),旷工三天予以解聘;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上班不发工资;(七)因责任原因造成医院财产和资金损失的,当事人赔偿损失额的30-50%;(八)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损害医院形象者,据情处罚50-500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确保医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老人,为了老人一切”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依据卫生部《医养院工作制度和医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医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三、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四、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五、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楼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七、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元。
奖励范围:一、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二、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第十四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第十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十六条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较大资金流失者。
第十七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十八条获得市级、区级或乡镇一级表彰奖励者。
第十九条社会满意度超过95%的科室或个人。
第二十条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区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5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关心维护医院和病人利益,敢于举报行业不正之风和损害集体利益者。
第二十三条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或拒收红包的科室或个人,每次奖励50元。
第三章医德医风罚则第二十四条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扣发当事人100—300元。
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500—1000元,且2年内不得有评优、晋升资格。
第二十五条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发责任人3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发当事人5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发科室50元。
第二十八条科室社会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发100元。
满意度在75%以下的扣发300元。
第二十九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第三十条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降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三十一条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00元,扣发科室1000元;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
违者,扣发科室负责人200元,扣发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发当事人10元。
第三十四条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发当事人100元,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发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发当事人200元。
非医学需要,利用B 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200元。
第三十五条无故拖延诊疗时间,未按预约时间绐病人作检查,出报告(机器故障或停电除外),扣发当事人100元。
病人对门诊的服务态度或质量不满意,造成影响者,扣发当事人100元。
不经医院同意擅自停门诊,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100元。
第三十六条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擅自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擅自改变收费范围,谋取私利的,追缴个人所得,并扣发当事人100—300元;收费部门乱收费、少收费或以无零钱找补为由拒绝收费,或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情况,扣发当事人100—300元,并视情节予当事人离岗学习1—3月。
第三十七条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追缴所得款项,扣发300元,对于从中截留失分的,除如数追缴外,扣发截留金额的5—10倍。
第三十八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积极催收患者应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发现一例,扣发当事人200元,并处以漏收金额3倍罚款。
科室不处理,加扣科室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九条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发300元,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个人未经医院同意外出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出服务,除交回个人所得外,扣发当事人2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罚。
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发科主任200元;如系科内几个人私自结伙外出服务,则按个人外出服务处理。
未经允许的外出服务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
第四十一条医务人员不能将病人引导到院外进行诊疗、卖药,经查实,扣发其所得的10—20倍,低聘专业技术职称一年,情节严重的解聘处理。
第四十二条凡私自介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住院,从中获取“介绍费”或好处费,或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受财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发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扣发1000元并降聘技术职务一年至二年。
第四十三条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扣发200元。
第四十四条医务人员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发当事人100—300元。
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当事人300—600元。
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值班人员脱岗、怠工,延误治疗或其它工作,扣发当事人300—600元。
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职工,损害医院和职工利益,获取个人私利的,除追缴获利外,视情节扣发当事人100—500元,低聘专业技术职务一年;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七条凡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zhengfu、部门点名批评等有损医院美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发科室500—1000元,个人所为扣发当事人300—60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待岗学习1—3月。
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四十八条医德医风差,业务水平低,被病人投诉一次扣发300元,如连续被病人投诉3次者,离岗学习3—6个月,或予以除名。
第四章医疗质量罚则第四十九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
如有违者,引发缺陷、差错、争议(事故)发生,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院的《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管理办法》对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判定标准进行分级处理。
(1)发生缺陷受到的处罚:重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100元;中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轻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20元。
(2) 发生差错受到的处罚:一般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20元;严重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
(3) 发生医疗争议(事故)受到的处罚:因技术水平有限而发生的非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个人承担10%,科室承担50%;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10%加3000元以上承担部分30%,科室承担10%;由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职业道德等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3000元下,个人承担70%,科室承担30%;赔偿金额在3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70%加3000元以上部分40%,科室承担40%。
第五十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临床诊疗规范,对违反该临床诊疗规范相关条款的,每违反一条扣发责任人10元。
第五十一条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我院的《病历质量控制评分表》认真书写,病历质量实行三级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