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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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部门岗位职责及考核制度(修订-)

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部门岗位职责及考核制度(修订-)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部门岗位职责及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校社管会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各部门及其成员行为,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和社管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此社管会组织机构及其岗位职责和部门考核制度。

全体社管会成员应当树立高度的主人翁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规定按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参照考核制度和有关规定约束自己的言行,为建设高效规范和谐的社管会,为促进社团规范科学发展尽一份力。

此外,此文件将作为社管会干部考核评优标准和依据。

一、社管会组织机构示意图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社团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社管会主席团↓主席↓常务副主席分管副主席→各社团↓办公室宣传部实践部公益服务部纪检部新闻部↓部长副部长干事二、各部门间关系以及各部门职能(一)部门关系:各部门相互独立又密切联系,在主席团的统一领导下组成一个完整的集体,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二)各部门主要职能简介:(1)主席:主席领导和团结全体成员,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各部开展工作,制定总的方针和活动方案,配合学校贯彻执行校团委的行政任务。

1、负责主持社团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协调安排各副主席开展工作,对各项社管会大型活动进行总体安排;2、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督促与指导;3、评议考核社团管理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工作绩效;4、新注册成立社团的材料审核与批复;5、完成其他各项上级部门分配的工作。

(2)副主席: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社管会各部门及各学生社团活动工作的开展。

1、对社管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督促与指导;2、做好分管的社团的指导与联络工作,评议考核会长工作绩效;3、评议考核分管部门部长、副部长的工作绩效;4、新注册成立社团的材料审核与批复;5、组织策划社管会主办的相应活动;6、完成其他各项上级部门分配的工作;7、参与管理并指导社团开展活动,评议考核会长工作绩效。

(3)部门: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社管会内部事务的综合性部门,主要负责协助主席团和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并协助社管会进行全年工作计划的拟定,具体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2013年河南师范大学科研机构专职科研岗位和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

2013年河南师范大学科研机构专职科研岗位和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

2013年河南师范大学科研机构专职科研岗位和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0]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我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学校在发展较好的省级以上重点科研机构设置专职秘书和专职科研岗位,以加强科研机构研究力量,促进高水平研究成果产出。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机构仅适用于国家科技部、教育部、河南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等部门下文,并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教育部以及河南省等省级以上重点科研机构。

第三条为加强对科研机构专职科研岗位和专职科研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专职科研岗位设置第四条学校在每个省级以上科研机构设置专职科研岗位若干个,用于引进和聘任本领域的高水平优秀科研人才。

根据各科研机构任务量和研究工作开展情况,每个研究方向可设置1-3个专职科研岗位,原则上每个科研机构不超过4个研究方向。

第五条学校在每个省级以上科研机构设置专职秘书岗位一个,职责是协助科研机构负责人处理本机构日常事务。

第六条专职秘书和专职科研岗位编制计划单列,不占学院编制计划指标。

第七条专职秘书和专职科研岗位设置程序:1、专职秘书和专职科研岗位须由科研机构或者科研机构征求依托学院同意后共同提出申请,报校重点实验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论证审核。

2、校重点实验室领导小组负责论证各科研机构提交的专职秘书和专职科研岗位设置申请。

3、校重点实验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论证确定的各科研机构专职秘书和专职科研岗位情况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章专职科研人员聘任第八条人事处根据各科研机构专职科研岗位设置规划和校长办公会确定的岗位设置情况,定期发布专职科研岗位招聘计划和上岗条件。

第九条专职秘书和专职科研岗位人员的引进和聘用由人事处按照学校有关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

第十条专职秘书负责协助科研机构负责人处理日常事务和公文,要求岗位应聘人员熟悉本机构研究工作涉及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写作基础,一般应是硕士毕业。

第十一条专职科研岗位用于引进和聘任本领域的高水平优秀科研人才,增强科研机构研究力量。

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最新】

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校内各有关单位:《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附件:《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了主动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教育、文化发展的需要,总结我校自1997年实施学年学分制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并完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更加有利于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师生积极性、主动性及创新性的优秀人才培养的灵活机制,根据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为原则,以培养21世纪高素质、复合型、富有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宗旨,充分利用学校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挖掘教学资源,并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建立开放、灵活并相对稳定、科学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机制。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挖掘资源、平稳过渡”的基本原则分阶段逐步落实。

充分借鉴国内外有关高校教学管理经验,总结现有学分制改革方案并进一步加以完善,建立符合河南省学分制管理规定,适应河南师范大学校情的教学管理制度。

其主要特色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和“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因材施教、模式导向,发展能力、拓展素质,加强基础、注重创新,开放灵活、拓宽面向”的教学改革思路,实施前期按学科门类打通培养,后期进行宽口径专业教育,并与研究生阶段的课程相衔接,实施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贯通培养,促进我校的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培养方案本科教育阶段实行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并行修读和开放式贯通培养,即本科学生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在修读第一专业的同时,兼修第二专业。

第一专业计划设置,硬性开设;第二专业计划设置,弹性开设。

高校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高校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高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一、前言。

随着高校教育的不断发展,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对于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就高校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以期为高校的岗位设置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二、目标与原则。

1. 目标,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高校岗位设置体系,以满足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2. 原则,坚持以服务教学科研为中心,以适应学科发展为导向,以提高管理效率为目标,以激励人才为保障,以公平公正为基础。

三、实施方案。

1. 岗位设置与需求分析。

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对各类岗位的需求进行分析和预测,包括教学岗位、科研岗位、管理岗位等,以确保岗位设置与学校发展目标相匹配。

2. 岗位分类与职责明确。

对各类岗位进行科学分类,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岗位职责清晰、相互协调的体系,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岗位设置与激励机制。

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和工作需求,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包括薪酬福利、职称评定、晋升机制等,以激发工作动力,留住人才。

4. 岗位设置与评价考核。

建立科学的岗位评价考核体系,对各岗位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以推动工作持续改进和提高。

5. 岗位设置与培训发展。

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培训发展计划,为岗位人员提供持续的专业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以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

四、实施保障。

1. 领导重视,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岗位设置工作,加强对岗位设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

2. 全员参与,全校师生员工要积极参与岗位设置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实施方案的落地和落实。

3. 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的岗位设置制度,明确各项规章制度,为实施方案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4. 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和完善实施方案,以适应高校发展的新需求和新变化。

五、总结。

高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高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岗位设置体系,才能更好地满足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推动高校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某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全套

某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全套

某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全套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根据国家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以及《**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0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准**大学及附属中、小学岗位设置方案的函>》(皖人社函〔2010〕274号)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一)截至2010年5月31日,全校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对照聘用条件申报分级岗位的聘用;其它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三)校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2006年7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如符合高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与在职人员一起同时兑现待遇并重新计发退休费。

二、岗位总量、类别及结构比例(一)岗位总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设岗方案,我校岗位总量共计2744个,其中:管理岗位521个;专业技术岗位2058个;工勤技能岗位165个。

(二)岗位类别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学科研岗位是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精选11篇)

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精选11篇)

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1一、指导思想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优化发展。

二、竞聘原则竞聘上岗应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方法各等级岗位数多于竞聘人数的,依据上级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考核聘任;各级岗位少于竞聘人数的,采取量化评分办法,依据测评分数考核聘任。

四、单位基本情况响肠中心学校以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推动学前教育,促进中小学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为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

本单位属于教育局主管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拔款。

根据岳人社发[20xx]82号文件规定,我镇中小学编制总数为137人。

根据岳人社发[20xx]34号文件,核定我单位初中副高岗位为11人,中级岗位为29人,核定我单位小学中级岗位35人。

我单位现实有人数为129人。

专业技术人员数为128人,已聘人员中副高11人,中级77人(中学29人,小学48人),初级40人;工勤人员1人,属于高级工。

五、拟设置岗位情况本单位拟定岗位包括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

拟设置总岗位137人,中学73人,小学64人。

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36,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9.27%,中学工勤技术岗位1人,工勤技能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73%。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1、中学副高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28%,根据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为2∶4∶4,七级为11×4/10=4人,六级为11×4/10=5人,五级为2人。

2、中学中级岗位为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40.28%,根据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为3∶4∶3,十级为9人,九级为11人,八级为9人。

关于我校岗位设置方案的请示

关于我校岗位设置方案的请示

关于我校岗位设置方案的请示尊敬的上级领导:我校一直以来推崇“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员工的角色定位和合理的岗位设置。

为此,我们对我校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研究,现将请示上级领导审批。

一、背景介绍我校是一所综合性大学,拥有多个学院和研究中心。

近年来,我校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人员组成也逐渐呈现多元化的趋势。

为了更好地配合学校的发展战略,我们需要对现有的岗位进行科学的调整和规划。

二、调研结果我们组织了相关人员对校内各部门的岗位设置和工作流程进行了深入了解和研究,并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

通过分析比较,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岗位设置应与学校战略相匹配。

岗位设置应基于学校的战略目标和重点领域,根据学科门类和实际需要进行分类,充分发挥各部门和人员的专业优势,实现全员覆盖、协同运作。

2.岗位设置应与职责分工相符合。

岗位设置应主要依据工作职责及相应的能力要求,确保不同岗位之间职责分工清晰,不产生重叠和矛盾;同时,通过不断地完善岗位设置,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促进工作的高效和顺畅。

3.岗位设置应与薪资福利相匹配。

岗位设置必须考虑到员工的职业发展,确保岗位与薪资福利的相对平衡,保障员工的利益和权益,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三、岗位设置方案基于上述调研结果,我们制定了一份全新的岗位设置方案,主要内容如下:1.在各学院和研究中心设立相应的教职工岗位,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助理教授等等。

2.设立行政管理岗位,包括人事、财务、采购、后勤、安保等职位。

3.设立研究岗位,包括科研助理、研究员、科研项目管理人员等职位。

4.设立学科服务岗位,包括图书馆、实验室、信息管理、网络技术等职位。

5.设立后勤服务岗位,包括餐饮、维修、环保等职位。

四、方案实施我校将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对岗位职责、薪资福利、晋升通道等进行全面的调整。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员工的岗位职业规划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请上级领导审批该岗位设置方案,并支持我校开展相关的实施工作。

河南师范大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类办法(试行)

河南师范大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类办法(试行)

河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改革,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各类人才的能力与水平,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等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由学校自主开展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为契机,完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和考核办法,淡化资格,强化聘任,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持续推进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二、实施原则(一)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岗位设置相结合。

(二)坚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

(三)坚持同行评价、分类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

(四)坚持德才兼备与质量优先相结合。

三、实施范围及职务设置学校自主评审的实施范围仅限高校教师(实验)系列。

图书、档案、出版、科学研究、会计、经济、审计、统计、工程、卫生、中小学教师等系列由学校向校外相关评审机构择优推荐评审。

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分别设置如下:(一)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师、教学科研型教师、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三种类型,中级、初级职务不分类。

(分类办法见附件)(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

(三)图书、档案、出版、科学研究、会计、经济、审计、统计、工程、卫生、中小学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置按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意见(试行)

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意见(试行)

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意见(试行)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和改善对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宏观管理,优化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合理配置,落实高等学校用人自主权,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现就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和岗位设置提出如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原则确定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搞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是实施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重要前提。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需设岗、因事设职原则。

充分考虑社会的需求、单位事业的发展以及人才结构的调整、人才的培养等因素,以教学任务及业务职责设立专业技术岗位。

(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原则。

教学和科研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师系列是高等学校的主体系列和重点。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有利于学科发展,有利于学校综合实力的增强。

(三)优化、合理、精简、高效原则。

根据单位特点,确定最合理、最优化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使设置的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协调、配合、有序,发挥最佳的整体效益。

能以较低职务满足工作需要者,不设较高职务;能以少量岗位满足需要者,不多设岗位。

(四)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控制原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受结构比例、岗位职数的双重控制,不得突破已经批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主系列和输系列设置的岗位不得超过规定的职务层次。

二、学校分类及结构比例(一)学校分类对高等学校进行科学分类,是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标准的重要基础。

根据我省实际,高等学校划分为:A 、教学科研型本科院校。

承担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培养任务;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教授职务评审权;重点学科比较集中,已形成教学、科研两个中心,一些学科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高校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高校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高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高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前言。

随着高校教育的不断发展,高校岗位设置也逐渐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合理的岗位设置可以更好地发挥教职工的专业特长,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高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显得至关重要。

二、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为高校岗位设置提供一套可行的实施方案,以期能够更好地满足高校教职工的需求,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实施方案。

1. 制定岗位设置标准。

首先,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岗位设置标准。

这些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到高校的教学科研特点,包括学科门类、教学科研任务、学校规模等因素,以及教职工的专业特长和个人发展需求。

同时,还应当考虑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岗位设置的合法合规。

2. 确定岗位设置程序。

其次,需要确定一套清晰的岗位设置程序。

这包括岗位设置申报流程、评审程序、公示和公开程序等。

在程序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

3. 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机制。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岗位设置管理机制。

这包括岗位设置的动态调整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岗位激励机制等。

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可以更好地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4. 加强岗位设置宣传。

最后,需要加强岗位设置的宣传工作。

通过多种途径,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岗位设置的相关政策法规、程序流程和管理机制,引导教职工积极参与岗位设置工作,形成全校上下共识,推动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结语。

高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高校教学科研水平、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为高校岗位设置工作提供一些可行的思路和方法,为高校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一、引言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地方,需要合理的岗位设置来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行与发展。

本实施方案旨在制定学校岗位设置的具体方案,以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岗位设置原则1.适应学校发展需求:岗位设置应与学校的规模、特点和发展战略相适应,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效益。

2.合理分工:岗位设置应合理分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避免工作重叠或漏洞。

3.人员专业化:岗位设置应以人员的专业背景和能力为依据,确保拥有合适的人选来完成工作任务。

4.弹性设置:岗位设置应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适应学校的变化和需要。

三、岗位设置方案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将岗位设置分为教学类岗位和管理类岗位两大类别。

1.教学类岗位教学类岗位主要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位:(1)校长:负责学校的整体管理和发展规划。

组织和协调各项教学工作,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2)教务处长:负责学校的教务工作,制定和实施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

组织评估和改进教学质量,推动教学和创新。

(3)教师:负责具体的教学工作,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要求进行教学活动。

承担学科研究和课程开发等任务。

2.管理类岗位管理类岗位主要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位:(1)行政处长: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

(2)学工处长: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招生、学生考勤、学生活动和学生事务管理等。

四、实施步骤1.调研分析:对学校的现有工作岗位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了解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2.制定方案: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分工合理,无重叠或漏洞。

3.人员配置: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合理配置人员,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专业的人才来担任。

在招聘人员时,要综合考虑其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能力等因素。

4.实施监督:在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岗位设置的效果和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解决。

最新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最新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添加作者:dangban 浏览次数:124校党字〔2008〕15号校字〔2008〕45号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已先后经校第四届教职工暨第十五届工会会员第六次代表大会和第四届教职工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来的校党字〔2002〕5号校字〔2002〕8号文件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河南师范大学2008年5月20日主题词: 人事改革方案通知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5月20日(共印80份)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一、改革的指导思想适应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后在高层次上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建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工作机制;从岗位管理模式过渡到岗位管理与业绩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加大分配中劳动因素的比重,克服岗位管理中分配方面平均部分过多、效率体现不充分的弊端;最大限度调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提高办学效益。

二、改革的原则1.编制从紧,总量控制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相关指标要求,结合我校四年改革的实际情况,调整我校编制中的生员比和生师比。

调整后的编制办法,更加注重人力资源的投入效益。

从总量上控制职工规模,在有限的编制中,进一步向教学科研第一线倾斜,向承担高层次突破使命的学科倾斜。

2.目标明确,职责量化各类岗位均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量要求。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津贴与业绩挂钩,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职工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岗位工作量后,可以获得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及岗位津贴,超额工作量可以获得奖励津贴;减少分配中的平均部分,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骨干教师倾斜。

4.两级管理,各负其责学校实行校院(处)两级聘任、两级考核、两级分配的管理模式。

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意见(试行)

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意见(试行)

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意见(试行)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和改善对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宏观管理,优化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合理配置,落实高等学校用人自主权,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现就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和岗位设置提出如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原则确定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搞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是实施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重要前提。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需设岗、因事设职原则。

充分考虑社会的需求、单位事业的发展以及人才结构的调整、人才的培养等因素,以教学任务及业务职责设立专业技术岗位。

(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原则。

教学和科研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师系列是高等学校的主体系列和重点。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有利于学科发展,有利于学校综合实力的增强。

(三)优化、合理、精简、高效原则。

根据单位特点,确定最合理、最优化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使设置的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协调、配合、有序,发挥最佳的整体效益。

能以较低职务满足工作需要者,不设较高职务;能以少量岗位满足需要者,不多设岗位。

(四)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控制原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受结构比例、岗位职数的双重控制,不得突破已经批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主系列和输系列设置的岗位不得超过规定的职务层次。

二、学校分类及结构比例(一)学校分类对高等学校进行科学分类,是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标准的重要基础。

根据我省实际,高等学校划分为:A 、教学科研型本科院校。

承担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培养任务;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教授职务评审权;重点学科比较集中,已形成教学、科研两个中心,一些学科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大学岗位设置方案

大学岗位设置方案

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科学设岗是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全员聘用制的前提和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工勤队伍的建设促进学校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岗原则1.坚持精简、高效、科学的原则。

设岗必须在学校核定的人员编制、岗位职数限额与结构比例内,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科学分类,优化结构。

通过设岗,形成一种有利于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的竞争激励机制。

2.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岗位设置既要做到统观全,综合考虑,又要从学校的中心工作出发,重点保证教学与科研的需要。

在教师岗位设置中,既要重点保证重点学科及学位点建设中对高级职务岗位数量的需要,又要顾及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的需要。

3.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原则。

岗位设置要从严掌握,并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各部门可在设定的岗位职数内聘任相关人员,人员可以流动,但岗位不能流动。

但确因任务发生变化或遇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增减岗位时,可适度调整。

4.坚持岗位设置与岗位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每个岗位应有饱满的工作量,明确的职责权限及任职条件,使岗位的确定与岗位管理的可操作性相结合,与岗位的聘后管理相结合.5.岗位设置要留有余量,以保证学校学科发展和引进人才等情况的需要。

6.处理好教职工队伍现状与长远建设的关系,按照学校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平稳过渡,逐步到位。

二、岗位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工作性质和特点,全校岗位可设置为下列四大类:1.教学科研岗。

教学科研岗是指为专职从事教学工作、学术研究工作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所设的岗位。

设教授岗、副教授岗、讲师岗、助教岗四种,其中,副教授岗又分设两个层次,上岗人员分别为:第一层次: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第二层次:一般副教授。

2.教学辅助岗(或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岗)。

教学辅助岗是指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电化教育、信息技术等人员所设的岗位。

各个均根据不同的职务名称分设高级职务岗、中级职务岗、初级职务岗。

7.4.2 教学督导组工作方案

7.4.2 教学督导组工作方案

教学督导组工作方案
河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细则(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根据工作实际,现对我校《教学督导工作方案》作部分修订。

修订后的《河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l、学校成立5-7人组成的教学督导组,聘请部分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身体条件许可的退休教授或副教授担任校级教学督导员。

2、校级教学督导员由教务处负责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推荐选拔人选,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学校聘请并颁发聘书。

3、校教学督导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

教务处负责协调教学督导组工作。

4、教学督导员每届任期1年,可以连聘连任。

聘期内本人提出辞聘,须经学校同意,同时选补新成员。

4、各学院应成立教学督导组,配合校教学督导组工作。

负责本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

二、教学督导组职责
1、对学校教学运行秩序进行监督和检查;深入课堂听课,听课后评议并填写《听课评议表》,向各级教学管理部门提出加强与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协助学校做好考试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学校的教风、学风、考风检查。

3、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作业批改情况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4、每学期组织1次学生评价教学效果的问卷调查。

5、教学督导组每学期结束前1周写出工作总结,并就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其材料连同工作日志、听课记录、听课评议表交教务处统一归档。

6、参与学校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督导员工作待遇
校级督导组成员由学校发给适当的报酬,提供必要的办公工作条件。

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实施计划方案

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实施计划方案

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和绩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国内影响较大的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和实施范围1.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一人一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根据文件精神,首次聘任原则上保证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3.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4.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学校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类别我校岗位设置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一)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领导管理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以外的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工程、图书、档案、卫生、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小幼教师及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02

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02

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09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一、改革的指导思想;适应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后在高层次上又好又快;二、改革的原则;1.编制从紧,总量控制;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相关指标要求;调整后的编制办法,更加注重人力资源的投入效益;2.目标明确,职责量化;各类岗位均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量要求;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津贴与业绩挂钩,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一、改革的指导思想适应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后在高层次上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建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工作机制;从岗位管理模式过渡到岗位管理与业绩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加大分配中劳动因素的比重,克服岗位管理中分配方面平均部分过多、效率体现不充分的弊端;最大限度调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提高办学效益。

二、改革的原则1.编制从紧,总量控制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相关指标要求,结合我校四年改革的实际情况,调整我校编制中的生员比和生师比。

调整后的编制办法,更加注重人力资源的投入效益。

从总量上控制职工规模,在有限的编制中,进一步向教学科研第一线倾斜,向承担高层次突破使命的学科倾斜。

2.目标明确,职责量化各类岗位均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量要求。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津贴与业绩挂钩,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职工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岗位工作量后,可以获得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及岗位津贴,超额工作量可以获得奖励津贴;减少分配中的平均部分,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骨干教师倾斜。

4.两级管理,各负其责学校实行校院(处)两级聘任、两级考核、两级分配的管理模式。

学校负责处级正职和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考核和分配,其余人员由所在单位聘任、考核和分配;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的结果,拨付各单位的津贴总额,单位依据本单位对职工的考核结果核算每人的津贴。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一)编制核算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规程》、教育部教人[1999]16号文件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坚持用效率第一、满负荷工作量等原则进行编制核算,用编制杠杆调控各类人员结构并进行指标调整,具体内容为:1.党政管理机构按上级规定的机构数设置。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2月目录1、河南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 (1)2、河南师范大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 (20)3、河南师范大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 (24)河南师范大学图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4、(29)5、河南师范大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 (32)6、河南师范大学会计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 (37)7、河南师范大学审计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 (41)8、河南师范大学经济、统计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 (45)河南师范大学附小、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9、(49)10、河南师范大学出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 (55)11、河南师范大学党政管理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 (59)12、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聘用条件及首次申请办法 (60)河南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申报条件与岗位职责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各级职务的申报条件,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够完成岗位任务,且在此次岗位聘用前已被聘用到相对应岗位。

一、教师岗位基本职责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3、积极承担科研工作,组织、领导或作为成员参加教学科研团队,参加教学科研项目,或参加教学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任务;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承担相应学科、专业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双语教学,积极承担导师工作;5、完成学校或学院(部)安排的出题、阅卷任务,积极承担监考等教学辅助工作,完成学校和学院(部)安排的其它工作;6、积极参与学校或学院(部)的各类活动,对学校或学院(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预申报条件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申报人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任同职级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申报相应级别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通过职称聘任。

一、副高级岗位1.五级岗位爱岗敬业,具有系统而坚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组织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熟悉本专业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

对本岗工作有深入研究;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实验工作任务;有显著的工作实绩。

具备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聘用年限不少于3年,且任同职级年限满13年者,可申报五级岗位。

2.六级岗位爱岗敬业,具有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组织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熟悉本专业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

对本岗工作有一定研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组织指导完成较重要的实验工作任务;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具备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聘用年限不少于3年,且任同职级年限满5年不足13年者,可申报六级岗位。

3.七级岗位爱岗敬业,具备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通过职称聘任者,可申报七级岗位。

二、中级岗位1.八级岗位爱岗敬业,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且有较强的专业实验实践能力,能分析解决实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较好的完成本岗工作。

具备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聘用年限不少于3年,且任同职级年限满12年者,可申报八级岗位。

2.九级岗位具备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聘用年限不少于3年,且任同职级年限满6年不足12年者,可申报九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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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和绩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国内影响较大的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和实施范围1.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一人一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根据文件精神,首次聘任原则上保证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3.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4.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学校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类别我校岗位设置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一)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领导管理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以外的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工程、图书、档案、卫生、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小幼教师及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四、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一)机构规格和岗位总量学校岗位总量依据河南省编办核定的编制数量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审批结果确定。

(二)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注:专业技术岗位为我校主系列岗位,其中教师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0%,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高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20%。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1.管理岗位根据国家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我校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如下表)。

2.专业技术岗位全校专业技术岗位中的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43:45:12。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实行目标控制。

(如下表)。

注1:在不突破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前提下,高级岗位的数量适当向教师岗位倾斜。

学校设定的教师岗位最高等级为3级。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4级。

注2:专业技术岗位中可设置少量的特设岗位,特设岗位是指根据学校办学特点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为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属于学校非常设岗位。

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或特殊情况消失后,按照岗位核准权限予以核销。

3.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注:根据岗位设置有关文件要求,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全校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不超过25%,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全校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5%。

五、岗位设置管理组织与程序(一)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全面工作,成员如下:主任:张亚伟焦留成委员:王海旺王桂兰徐存拴王新生杨林黑建敏孙先科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岗位设置、聘用管理的日常工作。

成立以下分委员会具体开展各项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1.教师岗位聘用分委员会主任:王桂兰委员:吴益民张建国陈广文张现周武军会李兴校梁立明杨宗献李帅军张贵生马治军主要职责:制订教师岗位聘用条件和基本岗位职责,组织四级以上教师岗位评议并提出拟聘名单;复核各学院(二级单位)五级以下教师岗位拟聘名单;负责评议作为特例的由校长提名的高级岗位人选。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分委员会主任:杨林委员:张景空苏全有王荣阁高宏卿刘镇徐燕鹏郭玉宋鲁伟张顺利巨永明赵启才岳桂英欧占枝根据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实际,下设实验工程、图书档案、卫生、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小幼教师及出版7个岗位聘用小组。

主要职责:组织成立下辖的各专业类别岗位聘用小组,制订各专业类别的岗位聘用条件和基本岗位职责,组织评议并提出拟聘名单。

七个岗位聘用小组的牵头单位分别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校医院、财务处、人事处、附属小学、学报编辑部。

3.校管理岗位聘用分委员会主任:王海旺委员:朱华北阎留义张建国马治军来俊军李勇陈作珊张豪锋金绪泽主要职责:制订管理岗位聘用条件,组织评议并提出拟聘名单。

牵头单位:组织部4.校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分委员会主任:王新生委员:包卫忠张进江魏海琴孔德贤彭富旗刘文安主要职责:制订工勤岗位聘用条件,组织评议并提出拟聘名单。

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5.校岗位聘用申诉分委员会主任:王海旺委员:孙玉珍金俊岐秦静良各学院(二级单位)工会主席主要职责:负责接受教职工在岗位聘用工作中的投诉和申诉;针对应聘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询问;就有关申诉与投诉问题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汇报,与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分委员会进行沟通,商定处理意见。

牵头单位:校工会6.各学院(二级单位)岗位聘用组织各学院(二级单位)成立由单位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的聘用组织,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聘用工作。

岗位聘用组织由7—11人组成,其成员原则上由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党政领导成员组成。

主任(组长)由行政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副组长)由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等担任。

其主要职责是制订本单位的岗位聘用条件和细则;审查本单位各类人员拟聘各级岗位的资格,推荐拟聘各级岗位的人选;受理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关事宜。

(二)岗位任职条件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文件规定执行。

1.管理岗位基本条件(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该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符合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试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三)聘用程序岗位聘用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严格人员聘用程序。

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是:1.公布岗位。

公布各级各类岗位数量、聘用条件、岗位职责等事项。

2.个人申请。

应聘者向所在单位提出聘用申请,填报《岗位聘用申请表》。

3.基层推荐。

各单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聘用条件进行审核。

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向各聘用分委员会提出拟聘用人员推荐名单。

4.组织评议。

各聘用分委员会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评议,提出拟聘人选。

5.确定拟聘人员。

各聘用分委员会将拟聘名单报学校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批准。

6.结果公示。

拟聘用结果确定后,学校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7.签约上岗。

公示无异议,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六级以上管理岗位受聘人员与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聘用合同,其他受聘人员与所在单位负责人(学校委托代理人)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合同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岗位任务、薪酬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内容。

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可以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聘用合同期满,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政策对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五)岗位考核聘用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主要对个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重点对个人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进行考核。

(六)聘用期限聘期一般为3年。

其中,管理岗位四级及以上职员的聘期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聘期内变动岗位的,原聘期终止时间不变。

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受聘人员,岗位聘用合同只签至达到退休年龄的时间,聘用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其中,符合上级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可申请延长退休年龄。

(七)低聘、解聘、辞聘低聘、解聘、辞聘等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八)新进人员的聘用1.引进的杰出人才,进校后首次进行岗位聘用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合同执行。

2.新进人员按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首聘合同终止时间,一般确定为校内同一系列受聘人员合同终止的相应时间。

(九)投诉与申诉1.应聘者对聘用情况有异议的,可提出投诉或申诉,投诉或申诉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2.学校岗位聘用申诉受理委员会统一受理投诉和申诉,负责调查,并向学校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工作领导组报告。

3.任何投诉或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

投诉人的投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岗位聘用申诉受理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1.学校岗位严格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进行管理,各类岗位的人员首聘原则上不得随意转岗。

确需转岗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转岗。

2.学校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确需兼任的,由学校统一明确,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申报教师岗位的,列入所属学科进行申报。

3.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与其岗位聘用基本条件相一致;不一致的,原则上不予聘用。

4.教师一至二级岗位聘用按有关规定执行,教师三至四级岗位由学校组织聘用,教师五至十二级岗位由学院(二级单位)组织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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