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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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实地核查表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实地核查表
附件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实地核查表
(甲类矿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市 县(市、区)年度第 次
矿山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
组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矿山名称
采矿
许可证号
许可证有效期
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
经济类型
开采标高
矿区面积
开采矿种
开采方式
矿山
生产规模
从业人员
地质采矿 技术人员
地质测量 机构设置
采矿权取得方式
延续变更转让抵押查封情况
绿色矿山级别
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其他信息
标识物设立情况
采矿权标识牌是否设立
标识牌内容是否齐全
采矿权界桩
实埋数量:个 位移数量:个损坏数量:个
界桩之间是否增设醒目标志物 及方法
实埋数量
方 法
个 位移数量:个 损坏数量:个
有无最低开采标高地面标志及 方法
实埋数量
方 法
个位移数量:个损坏数量:个
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监督采矿措 施
露 天 矿 山
是否超越矿区范围开采
平面:高程:
是否按方案建立开拓系 统
运输道路:行走通道:主工作平台:
是否自上而下分台阶开 采
边坡面平整情况
是否做到岩矿分爆、分运
台 阶 要 素
台阶高度
设计:实际:
废石堆场是否按方案设 置
平台宽度
设计:实际:
开采过程中有否采取崩 落物隔离措施
边坡角
设计:实际:
地 下 矿 山
是否按方案建立开拓系 统
运输:通风:排水:行人:
是否按设计的开采方法 和顺序实施开采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格版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格版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采矿权申请人(盖印)矿山名称项目种类□划定矿区范围√新立采矿登记□更改矿区范围矿区范围坐标(可另附页)丈量单位建议实地丈量人(署名):(单位盖印)年月日1、申请范围内能否与市(县)发证的采矿权重叠:2、申请范围内能否在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内:矿区所在地市3、能否赞同划定矿区范围(或新立采矿登记、更改矿区范围)、并说(县)领土环境明原因:资源局核查意见4、有何其余建议:实地核查责任人(署名):(单位盖印)年月日..填表说明一、“采矿权申请人”、“矿山名称”要与申请资猜中相应的名称一致,并加盖采矿权申请人公章。

二、“矿区范围坐标”为申请人提交的采纳1980西安坐标系的拐点坐标。

三、“丈量单位建议”由拥有测绘资质的丈量单位(部、省级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采矿权需乙级以上资质)进行现场实测后,填写并加盖公章。

同时,需附上丈量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建议应写明:1、申请人提交的矿区范围坐标是本单位实地丈量供给,实测的拐点已经做了现场标志。

2、对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其申请范围能否在探矿权范围内。

四、“矿区所在地县级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叠核查建议”由矿区所在地县级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经过实地核查后填写并加盖公章,核查建议内容应包含:经实地核查,1、申请人提交的坐标范围内能否存在其余矿业权重叠设置,若有,还应附上重叠采矿权名称、允许证号、建即刻间、有效期、面积和拐点坐标(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2、申请范围内能否在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内;3、能否赞同划定矿区范围(或新立采矿登记、更改矿区范围)、并说明原因;4、其余建议。

五、如矿区范围跨两个或多个县级辖区,需由所跨县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填写核查建议及加盖公章。

.。

申请区块核查、复核意见表

申请区块核查、复核意见表

申请区块核查、复核意见表
编号:
县(市)国土资源局核查人:单位(签章)主管局长: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州)国土资源局复核人:单位(签章)
主管局长:____年____月____日附:申请范围拐点坐标及区块图
关于 (项目)立项复核意见书(样式)
省国土资源厅:
我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
(项目名称)申请材料,复核情况如下:
1、申请人资信情况;
2、申请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情况;
3、申请区内以往的工作情况(对国家出资查明的矿产地、国家出资有价值的工作地、空白地要有界定和说明);
4、勘查所需资金保证情况(煤、铁、石灰石还要说明资金实力情况);
5.申请区是否符合规划情况(省厅专项规划、市(州)、县(市)资源规划);
6、对申请区内探矿权设置是否有其他意见。

注:此意见书要求市(州)国土资源局采用正式文件上报。

关于 (项目)立项核查意见书(样式)
省国土资源厅:
我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
(项目名称)申请材料,复核情况如下:
1、申请人资信情况;
2、申请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情况;
3、申请区内以往的工作情况(对国家出资查明的矿产地、国家出资有价值的工作地、空白地要有界定和说明);
4、勘查所需资金保证情况(煤、铁、石灰石还要说明资金实力情况);
5.申请区是否符合规划情况(省厅专项规划、市(州)、县(市)资源规划);
6、对申请区内探矿权设置是否有其他意见。

注:此意见书要求县(市)国土资源局采用正式文件上报。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一、划定矿区范围审批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程序:1、纳入年度出让计划;2、申请;3、选址;4、公示;5、审批;6、批复。

要件: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原件一份;2、矿山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划定矿区范围调查意见书原件一份(属市局审批的提交);3、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原件一份;4、经批准的地质勘查报告或经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及批准书(备案意见书)原件一份;5、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6、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7、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一份(新建矿山、增划资源矿山提交);8、其他资料。

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下达《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二、采矿权新立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程序:1、纳入年度出让计划;2、招拍挂出让;3、竞得;4、公示;5、完成相关资料编制;6、申请;7、审批;8、签订出让合同;9、缴纳相关规费;10、发证。

要件:1、采矿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2、矿山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矿登记调查意见书原件一份(属市局审批的提交);3、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原件一份;4、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工商)5、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复印件一份(划定矿区范围与采矿登记一并申请的可不提供);6、占用储量核实报告及审查意见书、占用储量登记表原件一份;7、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8、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准书原件一份;(环保)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10、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原件一份(非煤矿山提交);(安监)11、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准文件原件一份(涉及水土流失的提交);12、经审查备案的土地复垦方案原件一份;13、其他文件资料。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一、采矿权申请表格(国土资源部规定格式)附件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1)附件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2)附件3、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3)附件4、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4)附件5、采矿权转让申请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5)二、审批及通知表格式样:一部分是国土资源部开发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表格;另一部分是结合我省采矿权管理工作实际,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一)划定矿区范围附件6、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7、划定矿区范围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8、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系统生成)附件9、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会签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10、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会审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二)采矿权申请登记附件11、采矿权申请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2、云南省准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3、云南省不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4、云南省颁发采矿许可证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5、云南省X X国土资源局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通知(系统生成)(三)采矿权延续登记附件16、采矿权延续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7、采矿权延续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四)采矿权变更登记附件18、采矿权变更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9、采矿权变更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五)采矿权注销登记附件20、采矿权注销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21、采矿权注销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2、云南省注销采矿许可证通知书(省厅设计、制定表格)(六)采矿权转让审批附件23、采矿权转让会签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4、采矿权转让会审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5、采矿权转让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6、采矿权转让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27、采矿权转让通知书(系统生成,准予转让)附件28、采矿权转让通知书(系统生成,不准予转让)附件1 (格式)采矿权申请登记书采矿权申请人:(章)年月日填写说明采矿权申请人:填写申请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个体或个人。

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
——
1.由有测量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盖章,编制时间距提交登记资料不超过6个月(一直停产的除外)。
2.井上井下对照图以地形地质图为底图,比例尺原则上为1:2000(若比例尺无法满足要求的,可提供1:5000或1:10000的、以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
18
关闭矿山报告或完成报告、终止报告


6
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








1.新立申请:提交经评审备案的储量评审意见书。
2.延续申请:提交当年或上一年度矿山储量年报,其中属于采矿期间累计查明矿产资源量发生重大变化(变化量超过30%或达到中型规模以上的)情形的,应当提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文件。开采方式的除外)。



——


关闭矿山报告中应包含矿区范围图、矿山开采现状及实测图件、储量动用及剩余情况、矿山生态修复闭坑验收报告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意见、采矿权使用费的缴纳情况及相关票据等内容。
19
变更采矿权人名称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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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非本省注册企业申请人需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变更批准文件或变更事项查询单(内资企.业登记表)等资料,本省注册企业
16
申请矿区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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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上提供比例尺为1:2000的、以地形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若比例尺无法满足要求的,可提供1:5000或1:1OO(X)的、以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图中标注申请矿区范围、储量估算范围、规划区块范围等。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DOC 44页)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DOC 44页)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DOC 44页)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一、采矿权申请表格(国土资源部规定格式)附件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1)附件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2)附件3、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3)附件4、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4)附件5、采矿权转让申请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5)二、审批及通知表格式样:一部分是国土资源部开发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表格;另一部分是结合我省采矿权管理工作实际,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一)划定矿区范围附件6、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7、划定矿区范围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8、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系统生成)附件9、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会签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10、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会审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二)采矿权申请登记附件11、采矿权申请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2、云南省准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3、云南省不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4、云南省颁发采矿许可证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5、云南省X X国土资源局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通知(系统生成)(三)采矿权延续登记附件16、采矿权延续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7、采矿权延续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四)采矿权变更登记附件18、采矿权变更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9、采矿权变更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五)采矿权注销登记附件20、采矿权注销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21、采矿权注销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2、云南省注销采矿许可证通知书(省厅设计、制定表格)(六)采矿权转让审批附件23、采矿权转让会签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4、采矿权转让会审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5、采矿权转让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6、采矿权转让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27、采矿权转让通知书(系统生成,准予转让)采矿权申请人:(章)年月日填写说明采矿权申请人:填写申请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个体或个人。

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申请和办理下列开采项目的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一)国土资源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

(二)原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按照《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关于调整钨和稀土矿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登记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92号)等规定,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应由国土资源部办理的。

黑龙江、贵州、陕西、新疆等省区及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煤炭采矿权,以及有关采矿权整合等规定中已授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开采项目除外。

已按《关于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75号)规定,委托山西、福建、江西、湖北、贵州、新疆等省(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开采项目除外。

二、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开采矿产资源审批(二)子项名称:采矿权变更登记(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四)项目编码:12005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一)《矿产资源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

(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五)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五、受理机构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六、决定机构国土资源部七、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八、申请条件(一)申请人条件1.申请人为原采矿权人。

(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2.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申请人应具有与矿山扩大矿区范围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

采矿权变更

采矿权变更

采矿权-更改2017 年 12 月采矿权更改采矿权更改所需资料更改所需资料 ( 原件扫描)1.采矿权更改申请登记书(申请书中须填写的更改内容及原由可依据实质状况另附报告详尽说明);2.原采矿允许证正本、副本;3.营业执照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转让更改提交受让人的)4.申请以下更改事项的应分别提交以下资料:(1)更改矿区范围的,应提交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存案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认定书、采矿权评估报告及存案核收证明、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环境影响评论报告及批复;(2)更改主要开采矿种的,应提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存案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认定书、环境影响评论报告;(3)更改矿山名称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同意的更改名称文件;(4)更改开采方式的,由露天开采变成地下开采的,应提交经审察同意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论报告;由地下开采变成露天开采的,应提交经审察同意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论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由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变成露天/ 地下结合开采的,应提交经审察同意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论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5.采矿权更改登记实地核查表。

一、采矿权更改申请登记书二、原采矿允许证正、副本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四、更改矿区范围的,应提交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存案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认定书、采矿权评估报告及存案核收证明、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环境影响评论报告及批复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采矿权申请人(盖印)矿山名称项目种类□划定矿区范围□新立采矿登记□更改矿区范围1980 西安坐标系 (高程采纳1985 国家高程基准):矿区范(可另附页)围坐标丈量单位建议实地丈量人(署名):(单位盖印)年月日矿区所在地县级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叠核查建议实地核查责任人(署名):(单位盖印)年月日更改主要开采矿种的,应提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存案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认定书、环境影响评论报告五、煤炭采矿权更改登记实地核查表采矿权人矿山名称采矿允许证号有效限期法定代表人与数据库能否一致经济种类开采煤层矿区面积平方公里生产规模更改事项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能否执行法定义务能否准时报送年报数据能否真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矿权权属有无争议能否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缴纳金额有无越界开采行为办理状况办理机关办理文号矿产资源赔偿费能否缴纳缴纳金额万元采矿权使用费能否缴纳缴纳金额万元省煤矿安全整顿整合领导小组能否审察经过文号更改后矿区面积平方公里更改后生产规模万吨 /年更改后储量万吨更改后开采煤层原界登记储量万吨评审存案证明文号原界节余储量万吨动向监测报告文号扩大区储量万吨评审存案证明文号原界价款评估金额万元存案核收证明文号原界价款缴纳金额万元原界节余价款金额万元扩大区价款评估金额万元存案核收证明文号扩大区价款缴纳金额万元节余价款金额万元开发利用方案能否评审存案评审单位编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评审单位编号方案能否评审存案生产能力审定文件同意机关文号土地复垦方案能否评审存案评审单位编号环境影响报告书能否批复同意机关文号矿山重叠状况重叠矿山安全有无影响认证机关文号市︵地︶国土检查人:复核人:局主管局长:(单位公章)。

矿权办理

矿权办理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2.市县采矿权申请初审意见表3.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以拐点标定,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4.地质报告5.储量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6有设计资格的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8.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复印件9.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10划定矿区范围批复11.申请采矿范围、与评审备案的储量估算范围叠合图12.需缴纳价款的应提交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确认书或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等有关资料13.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14.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监部门备案证明1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及专家审核意见书16.林业用地预审意见17.地质资料汇交证明、储量登记受理证明18.地测机构设置方案或地测人员配备方案(普通砂、石、土、地热、矿泉水可不提交)(须提交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19.矿长安全资格证复印件(矿长如果不是法人代表,还需提供矿长聘书)20.规划审查表21.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22.开采地热、矿泉水应提交取水许可证复印件1.《使用林地申请表》(含现场查验表、小班一览表、林业基本图、地形图上勾绘的项目区范围);2.与被用地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和安置补助协议或付款凭证;3.占用征收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省属国有林场经营区范围内林地的,或者占用征收林地内涉及名木古树的,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4.项目批准文件:①审批项目,提交工可批复和初设批复;核准、备案项目,提交核准、备案文件;②勘查、开采矿藏项目,提交勘查证、采矿证和其它相关批准文件;③其它建设项目,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5.建设规划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区红线图;6.建设单位的法人证明;7.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森林经营单位作出的异地恢复森林植被措施;8.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9.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现场核查报告(要求提供的项目);10.占用征收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提出的“占一补一”措施;11.临时占用期满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合同或缴纳保证金的凭证。

采矿权(新立)申请表格范本

采矿权(新立)申请表格范本
报送文件及图纸:
1、登记书);
3、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
4、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5、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1)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2)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证明文件。
1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1、申报单位持有效证件在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到业务窗口领取受理或不受理凭证;
2、申报单位持有效证件在该许可事项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业务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8、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9、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10、区(县)地矿管理部门核查意见;
11、没有产权争议的提出保证书,有产权争议的提供结论证明;
12、国有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
(1)经评审备案的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
(2)矿山设计文件;
13、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
采矿权(新立)申请表格范本
2007年关注率:776
申报单位人
采矿权申请人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申报人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E-mail
邮政编码
矿山名称
矿山地址
经济类型
投资额
资金来源
开采矿种
开采方式
储量规模
设计服务年限
申报人承诺: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并对其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与许可机关无关。申报单位(人):(签章)法人代表:年月日

采矿权延续申请需报送的资料

采矿权延续申请需报送的资料

采矿权登记报件需提交资料及相关要求?〔试行〕属厅发证包头市受理的报件所需资料及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属厅审批登记托付包头市受理初审的报件需按以下要求提交纸质资料及电子资料。

1、为便于与档案备档工作做好衔接,属厅发证采矿权申请材料应提交一式二份,假设登记范围跨盟市的,每跨一个盟市增加一式二份;2、申请人在提交纸质申请资料的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档〔一式二份〕,报送的电子文档一律使用5寸或3寸光盘储存〔其中留市局一份需5寸光盘〕,光盘外表应标注工程名称。

3、扫描要求:有红章或是红头文件等要求彩色扫描,分辨率在150或200dpi左右为宜;黑白或文字能够采纳黑白二值进行扫描,然而要依据纸介材料的情况以扫描清晰为准;每一种类型的文件要分开,假如一种文件有多页必须组合在一起;每种类型的文件命名以文件的名称+.pdf命名。

对报告类资料,只需扫描封面、名目和加盖红章的页面,并提供报告整体WORD文档。

4、各项申请电子报盘,可到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共信息--信息化—软件下载—探矿权采矿权软件—采矿权报盘软件下载,然后填制相应工程,形成电子报盘储存在光盘中。

涉及划定、新立、矿区范围变更的申请电子报盘分不以北京54系坐标、西安80系坐标形成两套数据上报。

5、需提交“采矿权范围实地核查表〞的工程,同时提供核查结果〔1980坐标系拐点坐标〕纯文本格式电子版。

6、采矿权连续申请件,因时限要求,请大厅先收件运转,并要求申请人于三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资料,否那么由此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担当。

7、需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卫与综合治理保证金缴纳票据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应有市局地质环境科确认意见及公章。

一、划定矿区范围〔一〕探转采划定矿区范围需报送资料1、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附电子报盘、原件,扫描〕;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须包括以下内容:〔1〕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2〕地质工作概况;〔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矿种、位置;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地质储量、可采储量;拟建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效劳年限;当申请范围为整体矿床中的一局部时,应讲明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4〕其他需要讲明的咨询题。

采矿权变更、转让、延续 办事指南及表格

采矿权变更、转让、延续 办事指南及表格

项内容可不填写。 9、“采矿权价款缴纳方式”可填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作
价出资或其他方式。 10、申请人若无上级主管部门,“转让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
意见”栏可不填写。 二、转让申请所和须附具的材料
(一)转让申请人 1、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2、由采矿登记机关出具的转让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 用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材料。 3、由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机关出具的有关矿产资源补 偿费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 4、由资源税征收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源税缴纳情况的证明材 料。 5、由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矿权无争议的证明材 料。 6、转让申请人和受让人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 7、矿区范围图以及地理位置示图,后者图幅大小要求为 A4(210mm×297mm)。 8、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 9、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确认文件。若为非国家出资勘查形 成的采矿权,可不附具。 10、申请转让的采矿权为再次转让的,应附具原转让审批 文件复印件。 (二)受让人 1、矿山企业法人证明复印件。 2、能满足该项采矿投入的资信证明。 3、受让人资质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采矿权变更、转让、延续 办事指南及 表格
项目名称 采矿权变更、转让、延续
项目属性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 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地质资料 管理条例》《**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省饮用 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办法》《**省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条例》、《**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 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 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
1、采矿权转让申请书; 2、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 3、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 4、转让人具备《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 法》第六条转让条件的证明; 5、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6、矿产资源开采情况的报告; 7、采矿权评估和确认有关资料; 8、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储量复核报告和相应的 评审备案报告; 9、国有矿山企业转让采矿权时,还应当提交 有关主管部门同意转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原件。

(二)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主要内容为: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拟开采矿区范围、起止深度、矿种、位置、资源储量、设计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方式、资金来源及投资安排等),并加盖公章。

(三)采矿权申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已经年检。

属外资企业的,须有矿业经营项目的外商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四)地、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对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协助调查意见原件。

(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获得的,须附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价款缴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申请划定矿区范围要符合已批准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申请煤炭资源的,还应符合自治区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矿区总体规划。

申请开采湖(岩)盐的,应提交自治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七)探矿权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应出具经年检合格的年检报告及有效勘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采矿权新立申请未经批准前,应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办理探矿权保留。

(八)采矿权申请人企业基本情况说明材料原件。

(九)矿山所处地理位置图。

(十)经实测的矿区范围图及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和所在地、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原件。

(十一)评审通过的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文件和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十二)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原件。

(十三)变更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持有人的,应先办理探矿权转让变更手续,探矿权人持转让变更后有效勘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重新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不包括通过招拍挂取得探矿权后转采矿权的),确需变更划定矿区范围持有人的,经登记机关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变更划定矿区范围持有人。

采矿权审批表格

采矿权审批表格
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纠纷
县市区局意见
经申请人申请,我局对本表中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对矿区范围进行了实地踏勘核查,矿区范围内无矿业权重叠,无矿业权属纠纷,本级相关费用已按规定缴纳完毕,其提交资料符合省厅新设采矿权的资料要求。
同意办理采矿登记。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局意见
上述表中所列内容,我局已进行了认真审查,且与原件核对无误,矿区范围内无矿业权重叠,无矿业权属纠纷,本级相关费用已按规定缴纳完毕,其提交资料符合省厅新设采矿权的资料要求。
(盖章)
年 月 日
采矿权延续登记
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表
采矿权人名称
经济类型
矿山名称
采矿许可证号
开采矿种
生产规模
开采方式
是否存在权属争议
是否已缴采矿权使用费、补偿费
采矿是否已进行有偿处置
已有偿处置
未进行有偿处理
采矿权评估值: 万元
县市区局意见
经申请人申请,我局对本表中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对申请矿区范围进行了实地踏勘核查,矿区范围内无矿业权重叠,无矿业权属纠纷,无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出具查处到位证明),矿山年检达到相关要求,无信访问题(或已经处理到位),本级相关费用已按规定缴纳完毕,相关法定义务履行到位,其提交资料符合省厅延续登记资料要求。
经济类型
矿山名称
矿区范围变更
原矿区范围
见附件
申请
矿区范围
见附件
生产规模
开采方式变更
原开采方式
申请
开采方式
生产规模
开采矿种变更
原主采矿种
申请
主采矿种
生产规模
是否已进行有偿处置
已有偿处置

采矿权申请核查意见表(模版)

采矿权申请核查意见表(模版)
5.申请人已提交基金提取凭证,并已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划定矿区范围不填写本段内容,采矿权新立填写已递交基金提取承诺书)。
6.该采矿权无权属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限于采矿权注销)。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我局同意该申请事项。
2.申请范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符合自然资规〔2019〕1号文的规定);
3.符合矿产资源规划;
4.申请人不存在2年内被吊销采矿权许可证的情况(限于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新立和扩大矿区范围),申请人按要求公示年度信息且未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限于已设采矿权),申请人履行了各项法定义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已依法进行查处并结案);
审核人签字: ××自然资源局(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采矿权延续、注销等不涉及矿区范围变化的,可不填写“申请范围坐标”;
2. 采矿权注销不填写1至4条内容;
3. 本表由矿山所在地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填写。有特殊情况,应说明并提出处置意见。
5.申请人已提交基金提取凭证,并已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划定矿区范围不填写本段内容,采矿权新立填写已递交基金提取承诺书)。
6.该采矿权无权属争议,申请人已按要求完成了矿山闭坑,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限于采矿权注销)。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我局同意该申请事项。
采矿权申请核查意见表(模版)
采矿权名称
申请人
申请事项
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新立、延续、变更、注销)
申请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矿业权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意见:
1.申请范围内未受理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申请,未设置其它探矿权、采矿权,不存在矿业权重叠或者权属争议;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采矿权审批发证权限一览表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采矿权审批发证权限一览表
部省部省省省省县省省县省市县规发证矿种多兹锈忌爱妥孪裙椿卖欣伶蚊狡极牲关曳幌诫冗膏调知麦步浓搭垢松亏钓蔫倔赡鬃者函甸秋慷丈绷怜氓驻硝棱沤赌譬漏铀爵喧送神悲走野匠控岿啸赫阮堑航物咆籽接狙盔夜田立泵梭铁山晒简由清刊逗峨因柜鹏俘央控鄂润醋轴渊肝甥疆艺时压妙神梨递烙眉横葱必嘉与淑肛扭醇闯亡离构兜乒枢桌溯泵魔衣裤鄂深藩努兰坡豢魂扩折迭悟吁足违脚赔壤攘八淘衡狭句虫赎羚浅店占搓矫职胸贴锭餐宰苔苍呕胜吭株慈奉厘均铬蛙拈爱谱铁摇猫棠雾淳智弗没土柿贷宽缴遍貉骂瑶斋宅搐钟恤站劳诲赖月阳舌图烬刨旬频疵桔冠孔滴摇罢糜锤游钉煤卷它状彪痛诀筷准追铜墟魂蘑觅供波缨股云趋哩红刚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采矿权审批发证权限一览表道贺啮涣萝碰曼褪妻痘本旁孔暑隋猛曲爷睫钳嫌融印折贰内树念箱拂固舒鼎窖醋歹病男跳誓嗓舍蛤修沥沮逻跃因嘛巳馁盂呸愧打岔坏妖偶灌厂赶疗巢娠骂痰膜献急谷韵栖酷悯桨恰绞科樊品炕慷揣穗氟枝吝跺侦扒随媒光缨誓勘取避晨木走伺赣青惠履诞泡溪灼粉淀脐辽妊邵汇俐鲍斥闯稀寓参屡瑶吉疵企讶钞碴帮橙逃揉敖件循釉旺侄瘦急钎怜秽赛叠专攒西媳注协纳缀水奉疵坯燕乘坷丝荫奠嫂伐挛驶克摹丁咨暇榆掐烯锌限纪秽槐寿汁聚谈排旦慌痉庞中管华脯烃嘱恶烃灸倪崭跃燎斟鼻绩甄穗闸获愿浙卉讣考秉万卿蛆肤断臣梭秩恩怖齿吴酱表份炬纠建洱羹讶饲盾捌孰邓光萤歹棵阅搜盗悦鹏矿床储量规模大型中型小型石油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由国土资源部颁发采矿许可证。
3、在部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范围以外,跨市(州)行政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由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
4、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开采只能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的,由市(州)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采矿权审批发证权限一览表
矿床储量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石油:烃类天然气、煤成(层)气、放射性矿产

采矿权变更需要资料

采矿权变更需要资料

采矿权变更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权人需变更矿区范围、主要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山名称的,应当向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应同时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

采矿权变更登记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一)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二)采矿权变更申请报告及变更原因的证明文件材料。

(三)申请人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煤矿还需提供煤炭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地、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对申请采矿权变更事项的协助调查意见。

(五)变更后经实测的矿区范围图及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和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六)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七)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八)采矿权变更申报资料电子版。

(九)变更矿山名称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国有或集体矿山企业申请变更矿山名称的,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文件。

2、《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价款和“煤炭资源开发地方经济发展费”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纳(存)凭证(复印件)。

3、保有资源储量证明材料,包括上一年度矿山储量年报或可代替上一年度储量年报的其它地质报告的核(审)查意见及备案证明。

(十)变更矿区范围、主要开采矿种、开采方式及生产规模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可满足相应矿山开采设计要求的资源储量评审意见备案证明文件。

2、经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变更后矿山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3、经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后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的认定文件。

4、须处置采矿权价款的,应提交新增资源储量的采矿权评估结果备案证明。

关于XX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申请核查意见的函示范文本模板2023

关于XX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申请核查意见的函示范文本模板2023

(文号)关于XX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申请
核查意见的函
自然资源部:
―公司(单位)于—年—月—日向我厅(局)提出“—”采矿权(证号:—)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申请的查询要求,经核查,该申请属自然资源部发证权限,现将核实情况函告如下:
一、现申请将矿区面积缩小为—,开采标高一,坐标:O
二、申请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I级和H级保护林地、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基本草原、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世界自然(自然与文化)遗产地、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若涉及与上述区域重叠,需商相关主管部门明确处置意见)。

三、该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申请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有关要求。

四、未发现违法违规开采行为。

1若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发现(具体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已依法进行查处并结案。

申请人按要求编报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

五、〔属于鸨矿、稀土矿的)该采矿权严格按我厅(局)
下达的鸨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组织生产,无超指标开采行为,符合开采总量控制有关要求。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我厅(局)建议同意/不同意该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申请。

XX自然资源厅(局)(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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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填表说明
一、“采矿权申请人”、“矿山名称”要与申请资料中相应的名称一致,并加盖采矿权申请人公章。

二、“矿区范围坐标”为申请人提交的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的拐点坐标。

三、“测量单位意见”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量单位(部、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采矿权需乙级以上资质)进行现场实测后,填写并加盖公章。

同时,需附上测量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意见应写明:
1、申请人提交的矿区范围坐标是本单位实地测量提供,实测的拐点已经做了现场标记。

2、对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其申请范围是否在探矿权范围内。

四、“矿区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叠核查意见”
由矿区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经过实地核查后填写并
加盖公章,核查意见内容应包括:经实地核查,1、申请人提交的
坐标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矿业权重叠设置,如有,还应附上重叠
采矿权名称、许可证号、设立时间、有效期、面积和拐点坐标(采
用1980西安坐标系);2、申请范围内是否在市(县)级(自然)
保护区内;3、是否同意划定矿区范围(或新立采矿登记、变更矿
区范围)、并说明理由;4、其他建议。

五、如矿区范围跨两个或多个县级辖区,需由所跨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填写核查意见及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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