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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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说明书

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说明书

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附件二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997—2015)说明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大理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98.12目录一、历史沿革及城址变迁 (1)二、城市历史文化的特色与价值分析 (2)三、大理历史文化名城现状及存在问题 (5)四、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保护原则 (7)五、保护内容与重点 (7)六、宏观保护措施 (9)七、古城区保护措施及视廊保护 (10)八、保护与控制的范围和要求 (13)九、保护、整治与利用 (14)十、规划实施、管理措施及建议 (17)附表……………………………………………………………………………18 附图一:南城门楼及城墙保护、整治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附图二:北城门楼及城墙保护、整治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附图三:崇圣寺三塔保护、整治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附图四:弘圣寺一塔保护、整治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附图五:元世祖平云南碑保护、整治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附图六:大唐天宝战士冢(万人冢)保护、整治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一、历史沿革及城址变迁(一)历史沿革古老的大理是我国西南边疆开发较早的地区之一。

早在四千多年前,已有原始居民生活,至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西汉武帝设立叶榆县(辖今大理、洱源、鹤庆一带),置县治于大厘城(今喜洲一带)。

唐朝建立后,洱海地区形成了许多部族,其中较大的有“六诏”。

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六诏中最强大的蒙舍诏即南诏王皮罗阁在唐朝的支持下兼并了各诏,初步统一了洱海地区,迁居太和城(今大理太和村),形成了洱海地区统一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后其孙异牟寻继位,迁都至羊苴咩城(今大理古城西),唐昭宗天复二年(公元902年)南诏灭亡。

继南诏之后,大长和国(公元902—928年)、大天兴国(公元928—929年)、大义宁国(公元929—936年)三个小王朝,皆定都于羊苴咩城。

后晋福二年(公元937年),段思平推翻“大义宁国”,建国号大理,仍以羊苴咩为都城。

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

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

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大理市位于云南省西部,是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

大理拥有众多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瑰丽灿烂的少数民族文化和苍山、洱海优美壮丽的自然景观。

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三顶桂冠于一身,是国家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

原城市总体规划(1989年编制)对近十年来的城市建设和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文化、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在原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修编。

规划期限:近期为2005年,远期为2015年,并对2015年以后的城市远景规划提出规划构想。

规划范围大理市市域范围,规划面积1448平方公里。

在此范围内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还包括苍山洱海风景区规划和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城市性质滇西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与国际接轨的风景旅游城市。

城市人口规模2000年2005年2010年2015年下关城区18万人20万人22万人约25万人大理城区2.2万人2.5万人2.8万人3万人凤鸣城区1.4万人2.2万人3万人4万人大理市(三城区)约22万人约25万人约28万人32-35万人考虑到大理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流动人口数量相对较高,故2015年各项城市基础设施以35万人进行配置。

城市用地规模一、2005年城市建设总用地25.4平方公里,人均101.6平方公里。

其中下关18.0平方公里,人均90.0平方米;大理3.4平方公里,人均136.0平方米;凤鸣3.5平方公里,人均159.1平方米;上登工业区0.5平方公里。

二、201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27.7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8.9平方米。

其中:下关19.0平方公里,人均86.4平方米;大理3.7平方公里,人均132.1平方米;凤鸣4.5平方公里,人均150.0平方米;上登工业区0.5平方公里。

三、2015年城市建设总用地31.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8.5平方米。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9•【字号】大政发〔2009〕57号•【施行日期】2009.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为加快城市建设,实现“城中村”区域与城市建设全面融合,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州“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在全州12县市中形成了一些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已经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的“城中村”。

这些“城中村”普遍存在建筑抗震安全未设防、火灾隐患突出、市政设施不配套、布局零乱、环境脏乱差和治安混乱等问题,“城中村”的长期存在和无序发展,威胁着所住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制约了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的提升。

对“城中村”实施改造,已经成为我州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从全州实际情况看,进行“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有利于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公共利益、增强城镇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镇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从各市、县(区)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

统筹考虑,科学规划,促进城市土地合理利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管理体系,保护“城中村”改造试点大多数村(居)民的合法利益,兼顾各方利益,通过改造,将“城中村”改造试点建设成为现代化城市社区,推进城市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整体联动,市县为主;——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改善基础,完善功能;——综合推进,改善民生。

大理白族自治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

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听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全州实际,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州下辖的12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项目用地规划管理第三条建设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

尚无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按已批准的上一级规划执行。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调整内容中,可以设置混合用地,将功能用途互利、环境要求相似且互相无不利影响的用地混合设置。

具有多种用途的用地应以其地面使用的主导设施性质作为归类的依据,同时不同用途功能的建筑规模,一般按照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拆分计算。

城乡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建设标准,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附表1-2)。

第四条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括: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红线距离、建筑高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工程设施以及其他要求。

第五条建设项目应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规划,项目规划应在现势地形图上进行编制,并采用各地统一的城建坐标和高程系统。

分期实施、分期审批的建设项目,应当先行编制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按规划设计条件确定总体建设控制要求和分期界线后,方可分期实施。

第三章建筑规划控制第六条建筑间距除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安全保密、视觉卫生、环保、防灾、交通、管线敷设、建筑保护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第七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

第七条平行布置或垂直布置的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得小于《多、低层居住建筑间距最小距离控制表》(附表3)的规定。

第八条当北侧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位于南侧南北向布置的居住建筑两端,且两建筑夹角α大于等于60°(附图1)的建筑间距,可按附表3要求控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xxxxxxxx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说明目录第一章规划区概况 5 1.1规划区范围 (5)1.2现状建设概况 (5)1.2.1地质地貌 (5)1.2.2气象气候 (5)1.2.3植被 (6)1.2.4场地地质条件 (6)1.2.5场址建设条件 (6)第二章规划依据与原则 7 2.1规划依据 (7)2.2规划原则 (7)第三章总平面规划 7 3.1规划设计理念 (7)3.2空间组织....................................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道路交通规划 (8)3.4竖向规划图 (8)3.5功能布局 (8)3.6分地块指标 (9)第四章建筑设计引导 10 4.1建筑风格引导 (10)4.1.1建议的建筑风格-现代建筑风格 (10)4.2建筑色彩引导 (10)4.3建筑体量引导................................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绿地景观规划 11 5.1规划原则 (11)5.1.1生态性原则 (11)5.1.2适宜性原则 (11)5.1.3协调性原则 (11)5.1.4系统性原则 (11)5.1.5多样性原则 (11)5.2绿地系统规划 (11)5.2.1“点”状绿地 (11)5.2.2“线”状绿地 (11)5.2.3“面”状绿地 (11)5.3景观体系规划 (12)第六章道路工程规划 12 6.1现状及交通分析 (12)6.1.1现状 (12)6.1.2交通分析 (12)6.2规划原则与思路 (13)6.2.1规划原则 (13)6.2.2规划思路 (13)6.3道路网络规划 (13)6.3.1网络规划 (13)6.3.2道路分类及横断面规划 (13)第七章街区竖向规划 13 7.1规划原则 (13)7.2规划设计处理方法与措施 (14)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14 8.1给水工程规划 (14)8.1.1现状概述 (14)8.1.2规划原则 (14)8.1.3用水量预测 (14)8.1.4高峰时用水量 (14)8.1.5水源及给水厂 (15)8.1.6给水系统 (15)8.1.7消防给水 (15)8.1.8管道材料 (15)8.2排水工程 (15)8.2.1现状概述 (15)8.2.2规划原则 (15)8.2.3排水体制 (15)8.2.4雨水工程 (15)8.2.5污水工程 (15)8.2.6管材选择 (15)8.3燃气工程规划 (14)8.3.1规划原则 (16)8.3.2远期用气率及规模预测 (16)8.3.3气源规划 (16)8.3.4燃气设施规则 (16)8.4电力工程 (16)8.4.1现状概述 (16)8.4.2电力负荷预测 (16)8.4.3电力系统 (17)8.5电信工程 (17)8.5.1现状概述 (17)8.5.2通讯 (17)8.5.3其他通信工程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式版)

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式版)

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规化和标准化,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结合全州实际,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州下辖的12县市城市规划区围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项目用地规划管理第三条建设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

尚无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按已批准的上一级规划执行。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调整容中,可以设置混合用地,将功能用途互利、环境要求相似,且互相无不利影响的用地混合设置。

具有多种用途的用地应以其地面使用的主导设施性质作为归类的依据,同时不同用途功能的建筑规模,一般按照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拆分计算。

城乡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按照现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附表1、附表2)。

第四条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括: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红线距离、建筑高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工程设施以及其他要求。

对建筑风貌有特殊要求的地段,规划设计条件应包含建筑风格和建筑材料等相关要求。

第五条建设项目应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规划,项目规划应在现势地形图上进行编制,并采用各地统一的城建坐标和高程系统。

分期实施、分期审批的建设项目,应当先行编制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按规划设计条件确定总体建设控制要求和分期界线后,可分期实施。

第三章建筑规划控制第六条建筑间距除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安全保密、视觉卫生、环保、防灾、交通、管线敷设、建筑保护和空间环境等面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第七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

第七条平行布置或垂直布置的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得小于《多、低层居住建筑间距最小距离控制表》(附表3)的规定。

第八条当北侧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位于南侧南北向布置的居住建筑两端,且两建筑夹角α大于等于60°(附图1)的建筑间距,可按附表4要求控制。

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全文

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全文

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附件一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15)说明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大理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98.12项目名称: 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委托方(甲方): 大理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承担方(乙方):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事业法人代码: 40001083-0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等级: 甲级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编号: 0010001院长:总规划师:院规划成果专用章: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一九九八年十月院长:王静霞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院主管总工:汪志明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主管所长:杨保军高级城市规划师主管副所长:朱思诚高级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涂英时高级城市规划师杨明松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张险峰城市规划师项目组成员:张险峰城市规划师闵希莹高级城市规划师郝之颖城市规划师秦晓昂助理城市规划师谢映霞高级工程师官晓红工程师大理市参加编制人员:赵济舟中共大理州委秘书长袁爱光中共大理市委员会书记杨志东大理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忻德昆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辉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尚榆民大理州建设局局长高级工程师李彪大理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程师丁榆生大理市设计院总工高级工程师孙明大理州建设局副局长工程师马永福大理州建设局副局长工程师张国安大理州计委副主任周云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许安溥大理市建设局局长工程师杨中雄大理市建设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舒伟大理市建设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郭强大理市建设局副局长工程师杨国华大理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张焰铎大理市文化局局长沈幼熙大理市计委主任杨文虎大理州交通局副局长段立大理市交通局局长工程师杨朝阳大理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徐光述大理州建设局科长工程师张崇礼大理州风景区管理处处长工程师李滨喜大理市建设局规划管理处处长城市规划师赵丹阳大理市建设局规划管理处副处长目录前言一、城市概况与规划背景 (1)二、规划修编依据、目标和指导思想 (4)三、规划期限及规划范围 (6)四、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和发展战略 (7)五、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1)六、城市性质 (35)七、城市规模 (37)八、城市总体布局 (44)九、对外交通规划 (61)十、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65)十一、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77)十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83)十三、苍山洱海风景区规划 (98)十四、旅游规划 (105)十五、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114)十六、环境保护规划 (134)十七、综合防灾规划 (140)十八、近期建设规划 (148)十九、城市远景规划 (150)二十、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控制要求 (152)二十一、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建议 (152)图纸目录 (156)基础资料与参考文献目录 (159)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大理市人民政府修编<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附件2:《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的批复》附件3:《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案》汇报会会议纪要附件4: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评审会评审意见附件5: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前技术交流交流意见书附图1:下关城区道路编号图附图2:凤鸣城区道路编号图附图3:大理城区道路编号图附图4:区域位置图附图5:现状图附图6:总体规划图附图7:远景规划构想图前言应大理市人民政府的邀请,受大理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从1997年10月起,承担大理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任务。

(推荐)大理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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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市总体规划⼤理市总体规划(⼀)城市概况⼤理市位于云南省西部,东距省会昆明398 公⾥,西离中缅边境的瑞丽市580 公⾥,是昆畹公路(320 国道)和滇藏公路(214 国道)的交汇点,也是滇西重要的交通节点和物资集散中⼼。

⼤理属⾼原盆地地形,西⾯是横断⼭脉南端的点苍⼭群,东⾯是鸡⾜⼭的南延⼭脉,中间是洱海和洱海湖滨盆坝,市域⾯积1468 平⽅公⾥。

⼤理地处低纬度⾼原地区,属北亚热带⾼原季风⽓候,四季如春,⾬量充沛,光照充⾜,风能丰富。

⼤理市是⼀个以⽩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境内居住有⽩、汉、彝、回等25 个民族,1996 年末全市总⼈⼝47.47 万⼈,⼈⼝密度338 ⼈/ 平⽅公⾥,⾼于全省平均⽔平。

总⼈⼝中⽩族30.92 万⼈,占总⼈⼝的65.1 %;汉族13.54 万⼈,占总⼈⼝的28.5 %。

⼤理历史悠久,四千多年前⽩族先民就在这⾥繁衍⽣息。

公元737 年⾄公元1253 年,⼤理分别经历了南诏国和⼤理国时期,成为云南政治、经济、⽂化中⼼。

⼤理历来是云南的农业⽣产基地,商贸、⽂化发达。

⼤理市集国家级历史⽂化名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然保护区于⼀⾝,拥有众多珍贵的历史⽂化遗产和风光秀丽的⾃然景观,对民族学、⼈类学和云南⼈类进化史的研究都具有很⾼的价值。

⼤理市是⼤理⽩族⾃治州州府所在地。

1983 年下关市、⼤理县合并成⽴⼤理市,现辖下关、⼤理两个办事处,喜洲、凤仪两镇,市郊、七⾥桥、城⾢、湾桥、银桥、挖⾊、海东、太⾢8 个乡,共89 个村公所、429 个⾃然村。

⼤理州政府、市政府均设在下关。

1992 年,经省⼈民政府批准,在市内设⽴了省级经济开发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

⼤理市处于云南省地震多发地区,地质构造复杂,确定为9 度抗震设防区。

因此,抗震防灾对⼤理市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规划背景建国初期,⼤理和下关县、市分制,下关即编制了总体规划⽅案;1983 年,⼤理县⼜编制了《⼤理历史⽂化名城总体规划》⽅案。

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件)

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件)

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城镇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州的实际,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州下辖的12县市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其规划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定规划和规范。

第二章项目用地规划管理第三条建设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

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项目选址应符合《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表1)的规定。

第四条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括: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红线距离、建筑高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工程设施以及其他要求。

第五条建设项目应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规划,项目规划应在现势地形图上进行编制,并采用各地统一的城建坐标和高程系统。

第三章建筑规划控制第六条建筑间距除应当考虑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卫生、环保、防灾、交通、管线埋设、建筑保护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第七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七条平行布置或垂直布置的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得小于《多、低层居住建筑间距最小距离控制表》(附表2)的规定。

第八条当北侧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位于南侧南北向布置的居住建筑两端且两建筑夹角岽笥诘扔 60°(附图1)时的间距,可按(附表3)要求控制。

第九条高层建筑对其他居住建筑平行布置(大面对大面)的间距按以下计算原则控制,并应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一)高层居住建筑各侧面宽小于等于30米的,与其他被遮挡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20米;(二)高层居住建筑面宽大于30米且小于等于60米的,与其他被遮挡居住建筑的间距为:高层建筑总高小于等于36米的,按L=1.0 H的计算值进行控制;高层建筑总高大于36米的,建筑高度每超出1米,间距在36米的基础上增加0.1米。

大理规划方案

大理规划方案

大理规划方案第1篇大理规划方案一、背景分析大理市位于中国云南省西部,地处滇西高原,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人文资源。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大理市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旅游产品单一、城市交通拥堵、环境保护压力增大等。

为此,本规划方案旨在提出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促进大理市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目标1. 优化旅游产业结构,丰富旅游产品,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2. 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

3.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大理市可持续发展。

4. 挖掘和传承大理文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5. 提高市民生活水平,增进民生福祉。

三、具体措施1. 优化旅游产业结构(1)丰富旅游产品:开发农业旅游、工业旅游、红色旅游、户外运动等多元化旅游产品,满足游客个性化需求。

(2)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提高旅游信息化水平。

(3)加强旅游市场营销: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拓展国内外市场,提高大理市旅游知名度。

2. 改善城市交通状况(1)优化公共交通网络:增加公交线路,提高公交覆盖面;合理规划公交站点,方便市民出行。

(2)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城市道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提高道路安全水平。

(3)推广绿色出行:鼓励市民使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出行。

3.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1)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

(2)严格环境监管:加强对企业污染排放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保护水源地: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市民饮水安全。

4. 挖掘和传承大理文化(1)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对大理市范围内的文物古迹进行修缮和保护,传承历史文脉。

(2)推动文化产业发展: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创新,开发特色文化产品;扶持文化企业,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

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

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有效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和经批准的《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结合大理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大理市规划区内进行的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

大理市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名街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相关的名城、名镇、名村和名街保护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划要求。

编制和审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以及有关建筑设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规范。

大理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工程建设活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未作出规定或者尚无经批准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照上层次城市规划和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在本市规划区内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和进行建设应当采用1994年大理城建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第四条本市规划区根据经批准的《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

在本市范围内非城市规划区的区域,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五条本市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分类和建设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镇建设用地分类和建设标准按《镇规划标准》执行。

(一)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分为10大类: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水域和其他用地(E)。

(二)镇的建设用地分为9大类: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生产设施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工程设施用地(U)、绿地(G)、水域和其他用地(E)。

第六条在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中,对用地性质的确定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按已批准的上层次规划和本规范执行。

(完整版)滇西城市群规划-2030

(完整版)滇西城市群规划-2030

滇西城市群规划2011—2030年公示稿(上)作者:来源:云南房网添加日期:11年11月30日第一章总则在全球化迅速发展、以区域(城市群)为单元的竞争日益激烈。

在我国经济面临转型、对外扩大开放的战略背景下,滇西地区作为我国西部极具发展特色与潜力的地区之一,同时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滇西地区的发展应站在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高度,从加快推进我省重要桥头堡建设的角度,明确滇西城市群在这一发展过程中的职能,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滇西区域各城市之间的协调合作,最终实现滇西城市群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为了更好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协调好区域发展的各种关系,科学合理布局生产力,促进滇西地区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及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依据、原则第一条规划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扩大对外开放力度,深化改革力度;整合区域资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滇西特色的发展模式,走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保护集约利用资源、能源,保护好自然、人文环境。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审批办法(4)《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5-2020)》(5)《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6)《云南省社会与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7)省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滇西各州市相关政府文件第三条规划期限滇西城市群规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2-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16-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

第四条规划范围本次滇西城市群规划的范围本次城市群规划范围涵盖大理、德宏、保山三个州市级行政区及怒江两个县级行政区(泸水、兰坪)。

国土面积合计68015 km2,共包含252个城镇单元,其中5个街道办事处、122个城镇、125个乡集镇.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层次。

大理南涧城市风貌控制性规划文本

大理南涧城市风貌控制性规划文本

大理南涧城市风貌控制性规划说明第一部分现状概况一、南涧县域概况1.1区位条件分析1.1.1区位分析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位于中国云南省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南端,地处东经100° 06' -100 ° 41北纬24° 39' -25 ° 10'之间,东与弥渡县接壤,南与景东县毗邻,西南与云县以澜沧江为界,西至黑惠江与凤庆县隔水相望,北与巍山县山水相连。

全县东西最大横距59千米,南北最大纵距55千米,边界长约215 千米,县域面积1731.63 平方千米,其中山区面积占99.3%,0.7%属于河谷平坝,人口密度120 人/ 平方千米。

1.1.2区位交通南涧古时属滇西通往东南亚国家的重要渡口和古驿站。

南涧是大理州的南大门,是滇西、滇西北通往滇南、滇西南和东南亚国家的重要通道,也是通往临沧、思茅、西双版纳的必经之地。

2 1 4国道纵穿全境,省道小普公路(小军庄至普洱)起于南涧通往思茅地区。

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已形成了国道、省道、县乡道相连接的公路交通网络,境内交通便利,自然村通路率达69%,2 1 4国道、小普、巍南等公路交汇于县城,形成交通咽喉,较好的通达性为南涧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交通基础。

1.1.3地域文化南涧是以彝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境内居住着汉、彝、回、白、苗、布朗、傈僳等17 个民族。

各民族相互依存、繁衍生息,创造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

各民族的文化交融,使南涧民族文化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

1.2自然环境条件1.2.1地形地貌南涧县地处云南省西部横断山系纵谷区,地势起伏比较大,由中南部向东北、西南逐渐降低,境内地形复杂多样,地质结构特殊,形成了一个以高山和中山为主体的山地地貌特征。

境内最大的山脉为无量山和哀牢山脉,其中山地占99.3%,平坝0.7%,境内河流有把边江、南涧河、阳瓜江,河流多沿断层发育,地形丰富,河流水量较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建设咖啡之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建设咖啡之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建设咖啡之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公布日期】2023.08.24•【字号】大政办发〔2023〕39号•【施行日期】2023.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建设咖啡之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大理州建设咖啡之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24日大理州建设咖啡之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认真落实《云南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方案》和《大理州产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有关要求,发挥大理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咖啡之城建设,促进大理咖啡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全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持“两城一区、三个走在前”发展定位,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原则,按照全力以赴“拼经济、破困局、开新篇”的要求,依托大理人文、区位、资源、生态等优势,以培育咖啡消费市场为切入点,有序推动咖啡产业与大理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二)发展目标深挖“中国咖啡之源—大理”的历史文化,充分整合资源,重点在消费、仓储、加工、贸易环节谋划发展咖啡产业,打造“中国咖啡之城—大理”。

到2025年,全州咖啡消费市场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咖啡仓储、加工、贸易产业及配套产业产值达100亿元以上,创造就业岗位3万个以上,为构建完整的大理咖啡产业链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聚焦消费引领、资源聚集和产业发展,按照“一城二园三基地”的产业布局,打造“咖啡+”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

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

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有效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和经批准的《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结合大理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大理市规划区内进行的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

大理市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名街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相关的名城、名镇、名村和名街保护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划要求。

编制和审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以及有关建筑设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规范。

大理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工程建设活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未作出规定或者尚无经批准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照上层次城市规划和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在本市规划区内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和进行建设应当采用1994年大理城建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第四条本市规划区根据经批准的《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

在本市范围内非城市规划区的区域,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五条本市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分类和建设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镇建设用地分类和建设标准按《镇规划标准》执行。

(一)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分为10大类: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水域和其他用地(E)。

(二)镇的建设用地分为9大类: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生产设施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工程设施用地(U)、绿地(G)、水域和其他用地(E)。

第六条在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中,对用地性质的确定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按已批准的上层次规划和本规范执行。

关于大理城市规划的思考

关于大理城市规划的思考

〔文章编号〕 1002-2031(2010)03-0044-05关于大理城市规划的思考宋伟轩 朱喜钢 〔摘 要〕 大理同时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滇西中心城市,面临着城市发展与自然生态、历史文化保护的突出空间矛盾。

结合新区域主义理念和有机集中思想,在分析大理城市发展诉求与自身特征的基础上,认为要解决大理城市发展的空间困境,必须跳出行政区划的桎梏,整合大理与周边城镇的发展空间来共同承载滇西中心城市的职能。

〔关键词〕 新区域主义;名城保护;有机集中;滇西中心城市;大理〔中图分类号〕 T U9841274 〔文献标识码〕 A 〔作者简介〕 宋伟轩(1981—),男,汉族,吉林敦化人,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城市与区域规划;朱喜钢(1959—),男,汉族,江苏太仓人,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城市规划与城市空间。

〔基金项目〕 欧盟资助项目(ECUBS -230824)。

〔收稿日期〕 2009-06-01〔修回日期〕 2009-09-02 一 问题的提出 城市规模等级体系失衡是云南省当前城市化发展的显著特征之一。

昆明作为特大城市一枝独秀,而大城市出现断层。

特别是在广袤的滇西地区,省会城市昆明的高级职能作用难以传递到滇西,而滇西又缺少吸引力大、带动性强的核心城市,城市体系结构的不健全导致滇西城市对区域经济的聚集与辐射作用有限。

随着国家西部开发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深入,滇西地区的战略地位迅速由西南边陲跃升为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陆路桥头堡,培育滇西地区核心城市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凸显。

位于云南西部的大理在唐宋时期曾是云南的政治文化中心,如今是滇西经济中心与交通枢纽,2008年末全市人口64.34万人,城市化率为55.95%,国内生产总值126.6亿元,人均G DP 超过3000美元,是滇西首屈一指的中心城市,但与省会昆明相比,大理在滇西的首位程度并不十分明显(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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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内修产业,做强做大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强 化城市支柱产业,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以高效生 态农业、新型工业、文化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为 重点,培育中心城市的产业支撑体系,解决大理 市产业竞争力不强、带动力弱的问题,形成强有 力的经济增长极,进而做大城市经济规模,扩大 城市经济能级,促进人口聚集,提升城市化水平 ,逐步扩大城市规模,按照“一海、两线、一城 、七镇”的城市发展空间结构,以洱海为中心, 以苍山为生态屏障,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 独具特色、充满活力的城市格局,做强做大中心 城市的核心区。
• 大理市是云南省省域二级城市,是滇西区域中心城市。本 次规划期限为2010年至2025年,规划范围为大理市行政区 范围,面积为181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分为两个层 次,即市域和中心城区。其中中心城区包括大理、下关、 凤仪、海东4个组团,
• 该规划体现了两大特点,一是使大理市外联六市 ,共同构建大理滇西中心城市;以大理市为中心 ,结合周边祥云、宾川、弥渡、巍山、洱源和漾 余5县作为城市群一体化协作圈层, 发挥交通服务、门户与地区性服务中心的重要作 用,通过圈层结构共同推进大理滇西中心城市的 建设和大理州的总体协调发展。
大理城市规划
大理简介
• 大理位于云南省中部偏西,总面积 29459平方公里,地域 辽阔,资源丰富,山川秀丽,四季如春,是祖国大西南一 块待开发的宝地。大理市是人理白旅白治州州府所在地, 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集“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国 家级风景名胜区”、“_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国优秀 旅游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和“苍山国家地质公 园”六顶桂冠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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