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法治思想研究参考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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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法治思想研究

作者:刘新文章来源:《法学家》1997年第5期更新时间:2013年06月07日梁启超先生是我国近代杰出的爱国主义者、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也是一位颇有建树的法学家。他在系统总结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的同时,热情宣传西方的法治思想,并提出了一系列独到而精辟的见解。早在本世纪之初,他就大声疾呼:中国要救亡图存,必须实行法治主义;法治必须与民权相结合;法治必须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实行法治要加强中西法律文化交流,走中法与西法相结合的道路。他这些见解,对我们当前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法制现代化,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一、必须实行法治主义

梁启超很重视法律在治国中的作用,认为为政必须实行法治。他反复强调:“非发明法律之学,不足自存矣”;“立法之业”,是“立国之大本大原”;“法治主义是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1〕他首先从法理学上深刻论证实行法治的必要性:

1.法是国家的意志。梁启超认为,实行法治的必要性,是由法的本质与特征决定的。而法的首要特征就在于法是国家的意志。他说:“凡人必有意志然后有行为”,“国家之行为何?行政是已。国家之意志何?立法是已。”〔2〕他从西方资产阶级抽象的国家观与法律观出发,把国家比作个人,认为个人有个人的意志,国家有国家的意志。法就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只有通过立法,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维护国家与国民的利益。因此,国家必须“立法以治天下”。

2.“法者,天下之公器”。这是我国古代思想家早已提出的观点。所谓“法者,天下之公器”,含有两层意思:一是提倡“刑无等级”、“同罪同罚”;二是强调任何国家都不能没有法律。梁启超把法说成是“天下之公器”〔3〕,意在阐明法是治理国家普遍而有效的工具,世界上没有无法之国。“有国斯有法,无法斯无国。故言治国而欲废法者,非直迂于事理,亦势之必不可得致者也”,“今世立宪之国家,学者称为法治国。法治国者,谓以法为治之国也。夫世界将来之政治,其有能更微于今日之立宪政治者与否,吾不敢知。藉曰有之,而要不能舍法以为治,则吾所敢断言也。”〔4〕梁启超把是否实行法治,视为区分国家文明与野蛮的标志。“文明之根源有定者何?其法律愈繁备而愈公者,则愈文明;愈简陋而愈私者,则愈野番而已。”〔5〕

3.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界限的工具。梁启超认为,人为了生存,要结成社会。人在社会中,要享有自己的权利,也要尽一定的义务。这样,才能有稳定的社会秩序。而这种权利与义务的界限就是由法律规定的。所谓“以法治国”,就是“一国之人各有权,一国之人之权各有限之谓也。”〔6〕同样,人在社会中,也要有自由。但自由也应有限度。“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7〕自由应以服从法律为前提。不受约束的自由,不服从法律的自由,对社会的危害,犹如洪水猛兽。因此,侵犯他人自由者,应该受法律的制裁。

“最文明之国民,能自立法而自守之,其侵人自由者益希,故政府制裁之事,用力更少。”〔8〕

在《管子传》中,梁启超把管子与霍布士对比。他很赞同霍布士所说:“国建而法制生,于是人人之权利,各有所限,不能相侵,于是正不正之名词始出焉矣。”他也赞同《管子》的说法:“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诈伪,有权衡之称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寻丈之数者,不可差以长短”,“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梁启超认为,《管子》中所说的“分”,就是“权利”,“创设权利,必借法律,故曰定分止争也。人民之所以乐有国而赖有法者,皆在于此。”他认为管子的话,正与霍布士的法定权利义务说相吻合。管子主张“以法治国”,就是为了“正定人民之权利义务,使国家之秩序得以成立。”〔9〕

在中国古代的宗法社会中,人们的个人权利观念淡薄,《管子》一书中,并没有明确提出用法律规定人民的权利与义务的思想。梁启超把管子与霍布士对比,是牵强的,是用他自己的观点来改造管子。不过,他假托古人所宣传的西方近代法治思想与权利义务观念,在当时确实起到了进步作用。

梁启超不仅从法理上论证,而且从历史与现实的社会实践中寻找实行法治的根据。

他认为,中国先秦法家的法治主义,不仅在理论上最有特色,在实践中也最有成效。他说:“法治主义,在中国古代政治学说里头,算是最有组织的最有特色的,而且是较为合理的。当时在政治上很发生些好影响。秦国所以强盛确是靠它。秦国的规模传到汉代,很有四百年秩序的发展,最后极有名的政治家诸葛亮,也是因为笃信这主义,才能造成他的事业。”〔10〕他认为中国历史上有政绩留传于后世的,都与实行法治主义有关。中国是如此,外国亦然。百年以来,欧美各国由于实行法治,使得“举国君民上下,权限划然,部寺省署,议事办事,章程日讲日密,使世界渐进于文明大同之域。”

怎样才能实行法治?梁启超认为,要实行法治,必须维护法的尊严,作到令行禁止,取信于民。他说:“立法非以为观美也,期于行焉,欲养成人民尊重法律之习惯,则当一法之将颁,必先有能推行此法之实力以盾其后,若法意虽甚善矣,而形格势禁,不获举而措之,则毋宁暂缓焉。”〔11〕立法不是为了摆样子装门面,而是为了实行。立法而不能实行,还不如不立。他赞扬先秦法家令行禁止、言必信、行必果的精神,认为法家法治主义可贵之处就在于“法令不立则已,立则期以必行而无所假借”,“管子既言法治之必要,而所举法治之实,则尤在法立而必施,令出而必行。”如果立法之后,国家对违法行为“莫能纠察焉。或朝令暮改而人民莫知所适从焉。凡此皆是以坠国家之威信而亵其主权。”国家不能取信于民,任何法律都起不了作用。梁启超认为,当时中国的时弊,就在于政府失信于民,令不行,禁不止。“堂堂五万万人之中国”,而屈从于“区区五千万人之日本”,原因就在于日本是“法无不立,令无不行”,而中国却是“法之所立令之所行者寡而所废者多。”〔12〕因此,法治主义“施之中国,尤药之瞑眩而可以瘳疾者也。”〔13〕法治主义是当今中国医治沉疴,振兴国家的苦口良药。

梁启超认为,要实行法治,做到令行禁止,还必须注意法的系统性,立法应成龙配套。他把立法事业,比作“锦之交丝”、“机之运转”,认为“单丝不足以成文,只轮不足以发力”。同样道理,“无论何种单行法,莫不与他法相丽,而始完其用”。任何一种单行法都需要有其他法的配合,才能发挥作用。所以立法时“其精力固当集注于本法之中,其眼光尤当四射于本法之外。”〔14〕如果不作通盘考虑,“头痛灸头,脚痛灸脚”,再好的法律,也会成为纸上空文。早在本世纪初,梁启超就明确提出了法的系统性问题,强调诸法要协调一致,应该说,这是他的远见与卓识。[NextPage]

二、法治必须与民权相结合

如上所述,梁启超是民权思想的鼓吹者。在戊戌变法前后,他连续发表文章,宣传西方资产阶级的民权学说,批判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他认为,十九世纪为民权之世界,开放民权已成为当今历史的潮流。法国大革命和日本明治维新之所以能使国家强盛起来,就因为争得并保全了民权。而中国自秦汉以来,历代封建帝王都把国家视为自己的私产,实行专制独裁,其结果是君权日尊,国威日损。因此,只有兴民权,才能救中国。这种民权思想体现在他的法治思想中,主要有以下几点:

1.立法权应属于国民。梁启超认为,实行法治,首先要解决立法权问题。“立法权之附属”问题,“为立国之大本大原”〔15〕,“有权利思想者,必以争立法权为第一要义。”〔16〕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国家为君主所私有,则君主之意志,即为国家之意志”,君主独揽立法权,一言可以立法,一言也可以废法。梁启超指出,这种制度已不合当今的世界潮流。“今则政学大明,知国家为一国人之公产矣,且内外时势,浸逼浸剧,自今以往,彼一人私有之国家,终不可以立优胜劣败之世界。”他从资产阶级人性论出发,认为“利己者,人之性也”,“操立法权者,必务立其有利于己之法,此势理所不能免者也。然则使一人操其权,则所立之法必利一人;使众人操其权,则所立之法必利众人”,“夫诽谤偶语者弃市,谋逆者夷三族,此不问而知为专制君主所立之法也。”〔17〕因此,要实行法治,就应效法西方文明国家,把立法权交给“多数之国民”,使法治和民权结合起来。这样,法律才能成为保障“人民参政权,服官权,言论结集出版迁移信教各种之自由权”〔18〕的工具。

2.立法应以谋求国民最多数之最大幸福为宗旨。梁启超继承与发挥了黄宗羲以“天下之法”代“一家之法”的思想,认为实行法治,必须立善法。他说:“管子信法治主义,以得良法为究竟者也。”〔19〕他不同意慎到“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的说法,认为“法而不善,则不肖者私便而贤者束手焉。无论得人不得人,皆不足以为治。”〔20〕何谓“善法”?梁启超认为,“善”与“不善”的划分标准,就在于为谁的利益服务,判断是非善恶,应“循所谓最多数最大幸福之正鹄”。以谋求“国民最多数之最大幸福”为宗旨的法就是“善法”。因为“众人之利重于一人,民之利重于吏,多数之利重于少数,昭昭甚明也。”〔21〕不善之法与此相反,它是以谋求个人或极少数人的私利为主旨。“乱国之立法,以个人或极少数人之福利为目的,目的不正,是法愈多而愈以速乱亡。”〔22〕主张立法应以国民最多数之最大幸福为目的,这是梁启超法治与民权相结合思想的又一体现。

3.实行法治,必须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梁启超认为“法是持政治制裁发生功用,在此政府之下,即不能不守此政府之法。”〔23〕不过,他反对政府“滥用国家之威权,而以压制人民为事。”〔24〕他从西方的民权思想出发,强调国家是“全国人之公产”,官吏是“民之公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立法之业,必揆诸人民”〔25〕,要实行法治,必须由人民来监督政府。他赞扬我国古代的“啧室之议”,认为,所谓“啧室之议”,就是“人民监督政府之机关”,人民监督政府的权利,是“管子所认为神圣而不可侵犯者也。”〔26〕显然,这是他假托古人,宣传他从西方学来的主权在民说。他宣传这些思想,在当时极端闭塞的中国社会中,使人耳目一新。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君权至上,法自君出,无真正的法治可言。先秦法家曾提出过“以法治国”的主张,但他们一开始就和维护君权结下了不解之缘。秦汉以后,也曾有些思想家、政治家有不同程度的法治思想,但都没有也不可能跳出君主专制的圈子。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黄宗羲适应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需要,对君主专制进行了猛烈抨击,主张以“天下之法”代“一家之法”,但他也没有明确提出民权思想。到了近代,康有为、梁启超等人适应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要求,在西方政治法律思想的影响下,才开始把法治与民权结合起来。而梁启超在这方面的表现更为突出。他明确提出法治必须与民权相结合;立法权应属于国民;立法应以谋求国民最多数之最大幸福为宗旨;人民有监督政府的权利。尽管他这些主张在当时并没有能够实现,但上述思想在中国近代史上起的启蒙作用是不应抹杀的。

三、法治应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近年来,我国法学界有不少同志认为,梁启超是主张“法治”与“人治”相结合。但仔细研究一下梁启超的法治思想,就不难发现,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

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人治”与“法治”的争论由来已久。先秦儒家主张“贤人治国”,认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法家则主张“以法治国”,认为治理国家要依靠法律,而不要依靠“贤者”。到了近代,梁启超适应其变法维新的需要,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明确地把儒法两家的争论,概括为“人治主义”与“法治主义”之争,并评论其优劣。

他认为法家的法治主义与儒家的人治主义相比,有以下长处:

第一,法治主义重视法律的作用,强调法律的权威法;

第二,法治主义使国家的治乱不因人而易,把国家的治理奠基于法律之上;

第三,法治主义可以使多数人成为“贤者”。梁启超认为,在人群当中,“贤”与“不贤”都居少数,“中人”居多数。实行“法治”,能够使多数人即“中人”有法可循、依法行事而成为“贤者”。

不过,法家的法治主义也有许多短处:

第一,缺乏民主精神。法家主张法自君出,君主可以一言立法、一言废法,这样,所谓“以法治国”就根本无法实现。梁启超认为,“法家的最大缺点,在立法权不能正本清源”。〔27〕

第二,法家的法治主义忽视人的个性自由。法家强调要“齐一其民”。梁启超认为,这是用一个模式来要求不同的人们,“其结果则如陶之治填,千器万器,同肖一型,个人之个性,为国家吞灭净尽”。〔28〕

第三,忽视道德的作用。治理国家,既离不开法律,也离不开道德。梁启超认为,法家重视法律的作用是其长处,但他们忽视道德的作用,鼓吹法律万能论则不可取。

儒家的人治主义则与此相反。儒家代表人物都十分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梁启超认为这是儒家的人治主义的主要优点。他赞赏孔子“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说法。“儒家确信非养成全国人之合理的习惯,则无政治可言。……引礼治主义根本精神所在。”他认为中国古代周公提出的,并被儒家一再称道的刑罚与道德结合使用的“教化主义”是“法律观念上的一大进步。”〔29〕

梁启超认为,儒家的人治主义也有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过分夸大所谓“贤者”的作用,使得国家的治乱因人而易。他批评荀子的说法:“荀卿有治人、无治法一言,误尽天下。遂使吾中华数千年,国为无法之国,民为无法之民”,荀子的说法,是“不知一人之时代甚短,而法则甚长;一人之范围甚狭,而法则甚广;恃人而不恃法者,其人亡则其政息焉。”〔30〕

把儒法两家的学说对比之后,梁启超得出结论:“两派各有缺点,专任焉俱不足以成久治。”〔31〕对两派的学说,应扬其所长,避其所短,既要重视法律的作用,也要重视道德的作用。为什么要这样?梁启超进一步论证说:

1.社会生活具有多样性、复杂性。法律不能包罗万象,也不是万能。“一尺可以尽物之长短,一衡可以尽物之轻重”。可是,法作为“国之权衡”所衡量的对象是人,而人际关系和社会生活是千头万绪,复杂多变,不能“百度皆准于法。”〔32〕,不可能处处事事都靠法律来解决。

2.法与道德的作用不同。梁启超赞同《礼记》所说:“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礼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徒善远罪而不自知。”他认为此言“可谓博深切明。法禁已然,譬则事后治病之医药。礼防未然,譬则事前防病之卫生术。”〔33〕法能治标,而礼德却能治本。他把管子和商鞅相比,认为管子远比商鞅高明,商鞅重法不重礼,治标而不治本;管子则既重法又重礼,标本兼治。

3.法与道德的保证手段不同。法是“恃政治制裁发生功用”,道德却是“专恃社会制裁发生功用”。是否遵守道德,尽可随人自由。但道德既为社会所公认,不遵守道德,就要受到社会公众舆论的谴责,即便是“有势位之人,亦终被摈弃”。〔34〕

4.法不能自立、自行。梁启超认为:“人能制法,非法制人”〔35〕,只有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的人,才能制定“善法”。有了“善法”,还需要有德之人执行。道德修养对于制法与行法都至关重要。“政治习惯不养成,政治道德不确立,虽有冠冕世界之良宪法,犹废纸也。”〔36〕法律与道德是“异用而同体”,“相互为用”〔37〕,二者缺一不可。“法治只有辅之以道德教育”,才是治国之良策。

由此可见,梁启超并不主张照搬法家的法治主义或儒家的人治主义,而是主张吸取两家的长处,把法治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那么,能否因此就可得出梁启超是主张“法治与人治相结合”的结论呢?不能。

梁启超说得很清楚;“法治主义为今日救时之唯一主义”。他还着重提出:“法治主义言之成理,最少亦没有如现代所谓立宪政体者以盾其后。”〔38〕他还极力主张,把立法权交给民众。这样,他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儒家的人治,也摈弃了法家的法治。他所提倡的是和民权相结合的近代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法治。

梁启超主张法治要“辅之以道德教育”,是针对当时中国的时弊而发的。封建统治者长期实行愚民政策,国势日衰,文盲遍地。少数知识分子埋头于“八股”,醉心于利禄。官吏愚昧无知,道德沦丧,贪赃枉法。梁启超对此痛心疾首。因此,他大声疾呼:“变法之本在育人才”〔39〕,认为只有发展教育,提高人的素质,“变法维新”才有成功的希望。他强调法要得其人,法治要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都是从这种观念出发的,是为了更有效地实行法治,而不是在提倡法治的同时,又提倡人治。主张以资产阶级的法治代替封建主义的人治,才是梁启超法治思想的实质所在。[NextPage]

四、中法与西法相结合

在中国近代史上,在如何对待中西法律文化的问题上,大致有三种不同的态度:一是民族虚无主义态度,完全否定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鼓吹法律文化全盘西化论;二是国粹主义态度,顽固坚持以纲赏名数为核心的封建主义法律文化,盲目排斥西方法律文化;三是主张对中西法律文化进行具体分析,在批判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同时,也积极吸收西方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梁启超正是持第三种态度。

梁启超目睹封建主义法律文化的流弊,深切感到封建主义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已成为中国社会前进的严重障碍。他痛心地指出:当时的中国虽然“法令如牛毛矣”,但由于官吏专横,贪赃枉法,草菅人命,以致“纪纲荡然,百事丛脞”〔40〕。中国实际上已成为“无法之国”。不改革旧法制,衰败的国势无法挽回。他预言中国正面临一个改革旧法制,建立新法制的时代,“自今以往,实我国法系一大革新之时代。”〔41〕

中国法系应怎样改革呢?他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克服妄自尊大的心理,打破闭关自守的状态,努力向西方学习。他说:“吾侪殊不必妄自尊大,谓吾所有者必有以愈于人,更不宜讳疾忌医,掩盖其所短,以窒息进步。”〔42〕又说:“今日不欲强吾国则已,欲强吾国,则不可不博考各国民族所以自立之道,汇择其长者取之,以补吾之所不及。”〔43〕从这种思想出发,他热情赞扬并广泛介绍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学说。“顾欧洲有十八世纪之学说,而产生十九世纪之事实。自拿破仑法典成立,而私法开一新纪元;自各国宪法公布,而公法开一新纪元。逮于今日,而法学之盛,为有史以来所未有。”而中国的情况则与此相反。在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下,法律学说的发展被窒息,旧的法律制度百弊丛生,已形同僵石。而我中国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强化,思想被禁锢,“而固有之法系,几成僵石。”〔44〕他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中国不仅要引进西方的法律学说,而且要引进西方的法律制度,制定民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等国内法。为了国际交往和维护国家的主权和独立,还应加强研究和发展国际法。

梁启超积极主张向西方学习,但他反对照搬,认为学习西方的法律制度与思想,应根据本国的情况,有鉴别地吸收。“万不能将他社会之思想全部移植,最少亦要从本社会遗传共业上为自然的浚发与合理的箴砭洗炼。”〔45〕

他强调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持自己民族文化的特点,认为“凡一国能立于世界,必有其国民独具之特质。上自道德法律,下至风俗习惯、文学美术,皆有一种独立之精神。祖父传之,子孙继之,然后群乃结,国乃成,斯实民族主义之根柢源泉也。我同胞能数千年立国于亚洲大陆,必其所具特质,有宏大高尚完美,厘然异于群族者,吾人所当保存之而勿失坠也。”〔46〕越是民族的,也就越是世界的。只有保持自己民族的特点,发扬自己的长处,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民族的特点泯灭,民族的独立性也将更新换代。为此,他特别反对数典忘祖和盲目崇拜西方。本来,中国传统文化中,也含有很多优秀成果。但有的人却视而不见。这种人“喜谤前辈”,拣起“欧美学说之一鳞一爪”作为资本,动辄“诬其祖”〔47〕。其实,这并无损于中国优秀文化成果的光辉,只表明他们自己轻率、狂妄和无知。

梁启超主张中国改革法制,应该“采西人之意,行中国之法”,或“采西人之法,行中国之意”,走中法与西法相结合的道路,既要吸收西方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也要批判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遗产。他认为中国传统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值得认真研究。他以先秦的政治思想为例,认为通过对先秦政治思想的研究,

“可知先秦诸哲之学术,其精深博大为何如”,“研究先秦政治思想和研究欧美政治思想,两样的地位和价值都不多。”〔48〕

诚然,中国传统文化中也含有许多陈腐落后的东西。因为“无论若何高度之文化,一成为结晶体,久之必僵腐而蕴毒”。就拿儒家学说来说,它也“不免有流弊为后世诟病。”但他认为,文化遗产中,好的固然值得研究,不好的也值得研究。“本国人对于本国政治思想,不惟其优良者有研究价值,即其窳劣者亦有研究价值。”因为一国文化的发展,有其历史的延续性。作为历史文化遗产,不论是它的优秀成分还是劣质的东西,都影响着现在。“现代社会本由多世遗传共业所构成。此种共业之集积完成,半缘制度,半缘思想,而思想又为制度之源泉,过去的思想,常以历史的无上权威无形中支配现代人,以形成所谓国民意识者”。因此,“改革政治,根本要改革国民心理”,“学政治的人,对于本国过去的政治学说,丝毫不能放过。好的固然要发挥它,坏的也要察勘他,要看清楚国民心理的来龙去脉,才能对症下药。”〔49〕认为“改革政治,根本要改革国民心理”,这种看法是肤浅、片面的。但他认为,任何一种政治主张与设施,都不能置国民意识于不顾,不符合民众要求的政治主张,断不能有效,这种见解却是相当深刻的。

对于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学说,同样也是“好的固然要发扬”,“坏的也要察勘”。梁启超不仅如此主张,而且见之于行动。他在《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先秦政治思想史》和《管子传》等论著中,对先秦诸子,特别是对儒家的人治主义和法家的法治主义,详加论述,指出其优点与缺点,并与西方的法律学说对比,从而得出“采西人之意,行中国之法”,或“采西人之法,行中国之意”,走中法与西法相结合的道路的结论。他的变法维新和法治思想是在广泛研究中外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的。可以说,他的法治思想,就是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产物。

梁启超的法治思想,也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他虽然极力提倡民权与法治,但没有彻底否定君权。不过,总的来说,他的法治思想,在中国近代史上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他的法治与民权相结合的思想;实行法治必须加强人民对政府监督的思想;法结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思想;中法与西法相结合的思想,对我们今天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仍具有现实意义。[NextPage]

注释:

〔1〕《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

〔2〕《论立法权》

〔3〕《变法通议》

〔4〕《管子传》

〔5〕《论中国宜讲求法律之学》

〔6〕《答某君问德国日本裁抑民权事》〔7〕《新民说·论自由》

〔8〕《论政府与人民之权限》

〔9〕《管子传》

〔10〕《先秦政治思想史》

〔11〕《箴立法家》

〔12〕《管子传》

〔13〕《管子传》

〔14〕《箴立法家》

〔15〕《论立法权》

〔16〕《新民说》

〔17〕《论立法权》

〔18〕《论立法权》

〔19〕《管子传》

〔20〕《箴立法家》

〔21〕《管子传》

〔22〕《箴立法家》

〔23〕《先秦政治思想》〔24〕《先秦政治思想》〔25〕《管子传》

〔26〕《中国积弱溯源论》〔27〕《先秦政治思想》〔28〕《先秦政治思想》〔29〕《先秦政治思想》〔30〕《论立法权》

〔31〕《中国法理学发达史》〔32〕《先秦政治思想》〔33〕《先秦政治思想》〔34〕《先秦政治思想》〔35〕《先秦政治思想》〔36〕《先秦政治思想》〔37〕《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38〕《先秦政治思想》

〔39〕《变法通议》

〔40〕《管子传》

〔41〕《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

〔42〕《先秦政治思想》

〔43〕《新民说》

〔44〕《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

〔45〕《先秦政治思想》

〔46〕《新民说》

〔47〕《先秦政治思想》

〔48〕《先秦政治思想》

〔49〕《先秦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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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教育思想研究论述

近三十年来梁启超教育思想研究概述 梁启超是我国近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史学家、文学家。他在匡国济世上施展雄才大略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对子女的言传身教。其渊博的学识和健康向上的思想也润泽在子女身上,不仅悉心培育出了三个院士,还缔造出满门才俊的又一个传奇。 不仅如此,这与梁启超先生对近代的教育也有十分独到的见解,并且致力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他不仅提出了许多科学的理论,而且付出了许多的努力,为我国近代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所以,近十年来学术界对于梁启超的教育思想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下面,笔者就针对学术界对梁启超教育思想的研究进行文献综述。 一、梁启超的儿童教育观 对于梁启超的儿童教育观的研究,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可谓颇丰。有许多学者曾经就梁启超的儿童教育观做了很深入的研究与思考。如谢毓洁的《梁启超的儿童观和儿童教育观》①、刘先飞的《少年新国民:论梁启超的儿童观》②都对梁启超的儿童教育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讨论。以谢毓洁的《梁启超的儿童观和儿童教育观》一文为例,作者在文中描写了梁启超对于儿童教育的方法及加强对儿童教育的原因,作者在文中认为:梁启超之所以会对儿童的教育如此关心,是因为他认为近代中国落后于西方的原因就是国民没有普及文字阅读,而在先进的西方国家,国民文字阅读的普及率远远要高于中国。 同时,梁启超十分重视女性对儿童教育的作用和影响。他认为妇女的知识水平和素养直接影响到儿童蒙养的效果,而蒙养则直接关系到民族的未来与发展。而《少年新国民:论梁启超的儿童观》的作者刘先飞则认为梁启超认为要提高儿童蒙养的质量与水平,就必须要改编蒙学之书,并且指出梁启超极力推崇少儿歌谣,在梁启超的心目中,音乐、诗歌是改造国民品质的重要手段,歌谣可以用来塑造刚健雄壮的国民气质。于是,歌谣作为儿童教育的手段而被梁启超所选中。 梁启超强调要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反对对儿童施加暴力,认为那样不仅对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而且是对儿童人格的不尊重。谢毓洁的《梁启超 ①谢毓洁,《梁启超的儿童观和儿童教育观》,《石家庄学院学报》,2009年01期 ②刘先飞,《少年新国民:论梁启超的儿童观》,《学术探索》,2011年06期

学年论文 梁启超的新闻思想

论梁启超的新闻思想 学生:施妍 学号:2010221109120006 专业:新闻学 指导老师:杨翠芳 【摘要】梁启超是近代中国声名远播的学者和政治家,同时也是一位著名的新闻工作者。他的新闻传播思想主要是通过报刊传播,在办报过程中梁启超形成了他自己的报刊理论和新闻思想。他提出了?去塞求通?的办报思想,认为报馆有两大天职:监督政府、向导国民。且有办报的四原则,并提出强调舆论之母、舆论之仆与造舆论的重要。最后还提出了党报的观念。 【关键词】去塞求通监督政府向导国民办报四原则舆论党报作为中国近代资产阶级著名报人,梁启超对我国近代新闻事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和影响,其新闻思想?是半个世纪国人探索新闻传播规律的最高成就,因其标志着资产阶级报刊思想萌芽期的结束?。 一、梁启超及其办报活动 梁启超(公元1873~1929年),字卓如,一字任甫,号任公,别号饮冰、沧江,又号饮冰室主人,人称?梁任公?。广东新会县茶坑存人。生于1873年2月23日,殁于1929年1月19日,终年57岁。他从小熟读经、史,"八岁(1880)学为文,九岁能缀千言?(梁启超《三十自述》,1902年)。12岁考中秀才。15岁进广州学海堂就学。

17岁考中举人。次年入京会试,但未考中。南归途中,经过上海,?够得《瀛环志略》读之,始知有五大洲各国?(见《三十自述》),并见到上海制造局译出的若干中西书。梁启超接触西学自此始。回到广州后,由同学陈通甫的介绍,得见康有为,并拜康氏为师。对康有为的维新思想,当时的梁启超异常倾倒,他在《三十自述》中回忆说:?先生乃以大海潮音,做狮子吼,取其所挟持之数百年无用旧书更端驳诘,悉举而摧陷廓清之。自辰入见,及戌始退。冷水浇背,当头一棒,一旦尽失其故垒,惘惘然不知所从事,且惊且喜,且怨且艾,且疑且惧,与通甫联床竟夕不能寐。明日再谒,请为学方针。先生乃教以陆王心学,而并及史学西学之梗概。自是决然舍去旧学,自退出学海堂而间日请业南海之门。生平知有学子兹始。? 从1892~1894年,梁启超就学于广州府内长兴里的万木草堂三年。 1895年后,梁启超和康有为一道,参加并组织了资产阶级的正直改良运动,在当时起了积极的进步作用,成为维新变法运动中的领袖人物。 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流亡日本,组织保皇会(1899年3月),鼓吹?保皇?。后又组织宪政会(1906年冬)、政闻社(1907年10月)等政治团体,鼓吹?君主立宪?。 辛亥革命后,梁启超在?仓皇去国?14年后,于1912年10月间从日本神户启程回国。民国初期,他倚靠袁世凯又组织进步党(1913年5月),1914年曾任熊希龄内阁司法总长职数月。1915年初,袁世凯阴谋复辟帝制,梁特撰《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予以痛击,积

浅谈梁启超的教育思想

浅谈梁启超的教育思想 摘要:梁启超是中国近代颇有影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一代学术宗师,但很少有人把他当做一位教育家来研究。从戊戌变法时期到20世纪20年代,梁启超先后发表了《变法通议》、《倡设女学堂启》、《教育政策私议》、《论教育当定宗旨》、《教育与政治》等十几篇教育论文,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许多方面均有论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教育主张。其晚年又先后在南开大学、清华研究院等多所大学任教和讲学,参与教育实践,因此对近代教育体制、教育思想的发展和实践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说他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也不为过。本文从两个方面对梁启超的教育思想进行研究和探讨,以就教于史学界同人。 关键词:近代教育; 国民教育; 教育思想. 一、教育之宗旨 梁启超一直强调教育应该有正确的目的。可以说,他是第一位写出教育重要性的教育家。在他的“关于教育的永恒原则”中,文章第一次提出教育必须有目的,他认为人与动物、植物、文明与野蛮最大的区别在于自觉而有目的性的活动。教育是一项非常重要和复杂的人类活动,它不能没有目的,必须是正确的。他认为任何事物如果没有目的都是可以接受的,而教育也是有目的的[1]。 梁启超在批判传统教育和外交教育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教育目标,并随着时事的变化不断完善教育使命。 在1898年的改革时期,梁启超提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中国和西方的政治人才。他呼吁以政治科学为基础学习西方。他认为过去的“在中国西部,皮毛,只有运行时间的技能,以及法律的管理,所以方言、数学、制造、武器都是建立起来的,而宫廷的政治是腐烂的。”于是他总结道:“今天的学校,当涉及到政治时,这就是艺术的教义。”因为政治更容易学,也更难学;政治的使用范围更广,艺术的使用也更狭窄。为了使他的州政府不能够做艺术,行政人员,振兴艺术,直耳!……它不是政府的权力让它公开,但是统治者不知道如何使用它,它将永远被其他人使用。 梁启超是教育的目标是“以学为根本”的结论,其主要原因是他认为富裕的西方国家和日本在这方面,他说:“泰西州,第一个重量级的政治学院,也是它的学习。基于公理公法,古希腊和罗马的古代历史被用来作为建国的第一正义。日本的法学院是第一个,而日本的学校在政治上是最重要的。就日本而言,日本的情况是众所周知的,而且也不是十年就能完全改变的。 在学习如何学习的过程中,梁启超在《南方隐藏历史理论》一书中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以“形象”为校本,以《公法公理》为补充,以校核世界;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历史,为了使古代人民统治世界;要利用当前形势,寻求当今世界的治理是很重要的。这样,学者们就知道了当今的制度。他是复古的,他是古老的。古人的系统,今天认为是好的,今天不太好。什么是可行的在今天是不可行的。

论梁启超的调适思想

论梁启超的调适思想 梁启超的《新民说》在其一生的学术思想中占了很大的份量,研究梁启超的《新民说》必须从两个阶段来深入,第一阶段:1902~1903年,趨向于革命道路。第二阶段:1903年访美归来之后,他不再持激进、破坏的观点,而趋向于改良道路。分析了梁启超从激烈走向保守的调适思想,也从中看出20世纪初中国近代史发展的规律。 标签:梁启超;新民说;调适思想;革命道路;改良道路 1关于《新民说》的思想来源 学术界普遍认为《新民说》是梁启超反思戊戌变法和接受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结晶,是梁启超在对比中西文化巨大差异的基础上而提出的改造国民性课题,其理论基础是严复所介绍的进化论、社会有机体论。但在《新民说》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和理论基础的具体问题上,学术界还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本文认为,梁启超着手撰写《新民说》一文的思想来源,应该是以下两个因素的结合: 第一个因素:梁启超的《新民说》主要渊源于中国文化传统。“新民”思想贯穿梁启超思想的始终,“与中国固有文化传统和近代特定的社会历史土壤不无关系”、“中国文化重视培养真善美三者和谐统一的理想人格和直观理性主义倾向是孕育新民理论萌生和形成的主要文化传统”,梁启超把西方资产阶级的伦理学说和中国固有的修身养性的道德原则有选择地移植过来,充当了如何“新民”的思想素材。 第二个因素:民族主义是梁启超“新民”思想的理论来源。“近代民族主义对国际竞争,以及对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概念,不仅是梁启超强调新民的理论基础,而且也决定了他对中国近代化方案的选择”,梁启超认为民族主义是立国之本。是抵御外辱的有效手段,而全体国民资格的具备是民族主义实现的前提。 梁启超正是立足于中国文化传统和对近代民族主义和国民性的深入了解,这也为他日后思想的调适作下了铺垫。 2梁启超思想的调适 关于梁启超的调适思想,本文试两个方面解释: (1)从梁启超着手撰写《新民说》一文的思想来源来看,不难看出,梁启超从激进走向保守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整体来说,在20世纪初叶的中国似乎处于思想的十字路口,在政治改革与文化修改的方法上,则主张渐进改良,并肯定传统在现代化中的角色。梁启超的调适思想有许多的连续性,他主张“新学输入,古义调和”、“采合中西道德以为德育之方针”又主张“淬厉与采补并重”在他自美返回之后,力主以“祖宗遗传固有这旧道德”维系社会。

梁启超的办报活动及其新闻思想

新闻121班:惠才贤 梁启超的办报活动及其新闻思想 梁启超的报刊活动 梁启超一生办报生涯共有27年,亲自创办和积极支持过的报刊有17家,撰写各类文章达1400万字,其新闻实践和新闻思想对报界和近代报业史产生过重要影响。他的报刊生涯分为五个时期:戊戌运动时期、启蒙运动时期、立宪运动时期、护国运动时期、五四运动时期。 一、维新变法时期 在此期间,梁启超为推行变法,重视办报制造舆论。他主笔的《万国公报》、《强学报》、《中外纪闻》等,开风气之先,成为宣传维新的重要传媒,为即将到来的国人办报高潮拉开了序幕,也成为中国政党报之先河,。 《万国公报》、《中外纪闻》: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出版的第一份报刊,1895年8月17日由康有为创于北京,梁启超、麦孟华担任编辑,为双日刊,不署出版时间和地点,自撰文章不署名,每期有一篇论文,主要表达变法维新的强烈要求,宣传富国强兵之道、国家振兴之源、养民教民之法。

1895年强学会成立后,将其转为机关报,并改名为《中外纪闻》,仍为双日刊,署出版时间、地点,报刊接受袁世凯等达官贵人的捐款,经济实力雄厚,内容更加丰富。 《强学报》:康于1896年1月创立《强学报》,是上海强学会的机关报,其政治色彩比北京的两份报纸更加鲜明,大张旗鼓地倡导变法维新,提出“明定国是”、“开议院、立议员”等激进的政治主张。 《时务报》:由汪康年、黄遵宪、梁启超等人于1896年8月9日在上海创刊,成为办报活动高潮的标志性事件,内容设“论说”、“谕旨恭录”、“奏折录要”、“京外近事”、“域外报译”等栏目,初期由汪任总经理,梁担任主笔,在每期卷首发表鼓吹维新变法的政论文章,文字通俗、切中时弊,其中最有名的是《变法通议》,成为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纲领性文件。他在报章中呼吁变法维新,痛陈亡国的危险,喊出了“变亦变,不变亦变”的驱赶时代前进的号令,吹起了时代的最强音。开创了新式报刊文体——时务文体。这种新式报刊论说文体是从文言文向白话文过度的形式,它生动活泼,夹杂着大量的俚语和外来语,雅俗共赏。 此外,梁启超还策划和支持了澳门的《知新报》、上海的《农学会报》、《蒙学报》、《演义报》和《萃报》。《知新报》与《时务报》南北呼应,紧密配合,对维新思想的传播,对士大夫知识分子的思想解放,都起过很大的促进作用。 梁启超通过舆论宣传变法图强的道理,使中国第一场政治和思想文化的现代化运动——戊戌维新运动开辟了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道路,

梁启超教子有方

(梁启超画像,来自网络) 梁启超教子有方 梁启超共有九个孩子,个个出类拔萃,其中梁思成、梁思永、梁思礼三人为院士。梁启超教子有方,概括起来,有三个突出特色: 一是给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梁家子女都受到了很好的学校教育,梁思顺毕业于日本女子师范学校;梁思成先就读于清华学校,后留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获硕士学位;梁思永先就读于清华学校,后往哈佛大学攻读考古学和人类学;梁思忠毕业于美国弗吉尼亚陆军学校和西点军校;梁思庄先留学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后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梁思达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系;梁思懿,先入燕京大学学医,后又往美国南加州大学学习;梁思宁,先入南开大学学习,后因日本侵华,参军抗日;梁思礼先入美国普度大学,获学士学位,后就读于辛辛那提大学,获硕士和博士学位。

为弥补孩子们国学根底不够的不足,梁启超在家中开设国学训练班,还经常给子女购买图书和各种学习用品。1912年流亡日本多年刚刚回国的梁启超,就为远在加拿大的大女儿梁思顺买《东坡集》《韩柳合集》等。为使二儿子梁思永在考古学研究上有所进步,梁启超亲自为他联系自费参加著名考古学家李济在山西的考古发掘,甚至还和瑞典考古学家斯文赫定联系,让梁思永自费参加其在西北的考古活动。为了让梁思成和林徽因在建筑学上大展宏图,他特意花巨资安排他们到欧洲度蜜月,细心考察欧洲建筑艺术。 二是给子女传输科学的人生理念。作为思想理论家的梁启超,总是从哲理的高度,把人生的一些基本理念,用通俗直白的语言告诉孩子们,希望他们少走弯路。将这些论述概括起来,精华的东西是:做人应该尽兴、理智、随缘。 所谓尽兴,就是将兴趣和能力发挥到极致。梁启超视兴趣为幸福的源泉,成功的基石。他时常教诲子女对生活、对事业要有广泛而浓厚的兴趣,还特别强调支持兴趣持久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希望,希望是成功的阶梯,他一再告诫子女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万万不可悲观。他在家信中说:“我以为一个人什么病都可以医,唯有…悲观病?最不可医,悲观是腐蚀人心的最大毒菌。”梁启超总是告诉子女们要时刻明白自己的性格和能力,不要好高骛远,只要将自己的能力充分发挥出来了,就应该心满意足。他说:“要各人自审其性之所近何如,人人发挥其个性之特长,以靖献于社会,人才经济莫过于此。” 所谓理智,就是用理性约束感性。他告诉子女任何时候都要头脑清醒,用自己的智慧去理性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在给孩子们的信中,他说:“青年为感情冲动,不能节制,任意决破礼防的罗网,其实乃是自投苦恼的罗网,真是可痛,真是可怜。”梁启超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处理感情问题上,一定要以理智超越情感,发乎情止乎礼,不可随心所欲。即使是交友,梁启超也希望子女们要理智,他告诫二女儿思庄说:“庄庄多走些地方,多认识一些朋友,性格格外活泼些,甚好甚好,但择交是最要紧的事,宜慎重留意,不可和轻浮的人多亲近。” 所谓随缘,就是对得失顺其自然。梁启超的基本思路是:遇到失败或挫折首先要平静地接受,任其自然;其次要看作是磨练自己的机会,妥善寻求解决的办

梁启超读后感(总结类)

读《梁启超传》有感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少年中国说》之所以想了解一些有关梁启超的生平事迹,可以说完全是因为《少年中国说》里的这段话。身为梁启超口中的少年的我们,在如今快速发展的时代洪流中,又该如何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做到真正的中国少年呢?或许通过对《梁启超传》的阅读,了解他的身处的特殊环境,感受他屹立时代前沿的想法,能让我收获不少吧。 梁启超,字卓如,号任公,别号饮冰室主人,广东新会人,他的名字与中国近代史上一系列重要的事件,如公车上书、立宪行动、辛亥革命、护国战争等等紧密相联。他一生多变,受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古今中外各种思潮的影响,其政治思想和学术观点都极其复杂,且时常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在中国近代史上,他是争议颇多的人物之一。他的兴趣广泛,学识渊博,在文学、史学、哲学、佛学等诸多领域都有较深的造诣。通过他既可以从一些侧面了解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脉络,又可以从一些层面了解近代中国思想文化变化的轨迹。 《梁启超传》是李喜所和元青所著,由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学术性传记。一方面对其思想文化建树分析评价;另一方面对他的家庭生活、个人性格、业余爱好、人际关系,以及后人情况等进行介绍。 读书之前,就曾听说读梁启超,如果能读出忧患,便是读懂了他所处的时代,甚至也会读懂他身后即今天的中国和世界。确实如此,梁启超一生,可谓波澜壮阔而事业多艰,这也是跟近代国家之忧患坎坷相合。他的思想,也是在不断地求新求变,其思想正如他自己所言的:“以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战;以明日之我,与今日之我战。”但其思想的一个核心,还是爱国,强国之梦,忧国,忧民之心。 梁启超所生于的时代,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末世,内忧外患,乱象毕现,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堕入地狱的底层”。然而最可悲的还不在此,而在于当时道德的堕落、思想的颠倒和民智的固陋,堕入地狱的底层而不自知,“哀莫大于心死”!梁氏师从康有为,率先睁开了眼睛,为挽狂澜于既倒,发动戊戌变法,创学会,办报纸,达到了其政治生涯的顶峰。然而,诚如梁氏后来所言,“戊戌维新之可贵,在精神耳”,戊戌变法是次很不彻底的改革,依靠的是绝无寸柄的光绪帝,方行百日,即为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封建顽固势力所扼杀。如何不叫人感到无奈与惋惜呢?或许这就是那个时代的悲哀吧。 读《梁启超传》给我新的认识是:一是不能用“维新志士”这样一个简单的标签来概括梁启超复杂的一生,二是不能把康梁混为一谈,梁启超是常求新求变的,其后来之发展,远远走在了康有为的前面。如果说孙中山先生是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则梁启超便是民主思想的先行者。他为民主共和冒死冲锋,其功绝不在武人之下。他自己承认“陈胜、吴广”之功,但天下后世的公评,他的勤劳、他的气魄、精神、声威,实在比陈胜、吴广高出万倍。 梁启超处国家危亡之时势,奋而欲变法救国。其维新运动之时,思想为学日本明治维新,

北京市海淀区2019届高三历史上学期期末考试

北京市海淀区2012届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试题历史 本部分共32小题,每小题1.5分,共计48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最符合题目要求的一项。 1.梁启超在介绍某部作品时,说该作品的要点是“西汉经学,并无所谓古文者,凡古文皆刘歆伪作……因欲佐莽篡汉,先谋湮乱孔子之微言大义。”这部作品是 A.《变法通议》 B.《劝学篇》 C.《新学伪经考》 D.《孔子改制考》 2.以下有关“预备立宪”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实现了从专制政治向宪政体制的转变 B.实际上是“中体西用”政治上的体现 C.缓和了社会矛盾和清政府统治的危机 D.实现了维新变法运动提出的改革目标 3.清末有人说:“吾之乘电车也,非节费也,实以腕车(人力车)之以人代马,心有不忍,不欲同人道于牛马耳。且光阴宝贵,取其捷也。”依据材料分析,影响近代交通发展的因素有 4.①近代工业的发展②人权与平等思想的影响③节省时间的考虑④晚清政府提倡移风易俗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5.孙中山将西方的“三权分立”发展为“五权分立”的政治设想,借鉴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 A.中枢机构分权制度 B.选官制度和监察制度 C.官吏考核和任免制度 D.内外朝分立制约制度 5. 1915年群众性反帝爱国运动高潮针对的是 A.德国强占胶州湾 B.袁世凯复辟帝制 C.签订“二十一条”D.巴黎和会外交失败 6.辛亥革命前后,中国的近代经济获得一定的发展。促使革命前后经济发展的相同原因是 A.政府鼓励发展实业的政策 B.列强的经济侵略有所缓解 C.国际国内市场的逐渐扩展 D.社会变革形成稳定的国内环境 7.报刊往往能够反映政情舆论。近代以来,“专制仆而立宪政体殖焉。……经济问题继政治问题之后,则民生主义跃跃然动,20世纪不得不为民生主义之擅场时代也。”以上言论应该刊登于 A.《时务报》 B.《国闻报》C.《民报》 D.《新青年》 8.按下列对联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序,正确的是 9.①“台湾省已归日本,颐和园又搭天棚。” 10.②“七十二健儿酣战春云湛碧血;四百兆国子愁看秋雨湿黄花。” 11.③“共争青岛归来,同看国贼罢黜;欢呼学生复课,庆贺商店开门。” 12.④“男女平权,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阴阳合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 A.①③④② B.③②①④ C.②③④① D.①②④③ 9.1925年,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提出了 A.“坚持无产阶级领导权” B.“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 C.“政权是由枪杆子取得” D.“建立各革命阶级的统一战线” 10.“1926年9月被人嗤之以鼻的国民党人攻下了长沙岳州武昌和汉口。1927年春他们拿下了南京和上海,到1928年6月,北京和整个中国北方都归他们统治了。”这则新闻报道反应的中国政局变化是指 A.国民党反袁斗争取得胜利B.北洋军阀的统治基本结束 C.日本侵华受到有效遏制D.国民党发动第五次“围剿” 11.不同历史时期党员构成的变化反映了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不断发展。对下表中党员构成变化的原因理解准确的是 中国共产党党员构成

梁启超的教育思想研究_杨晓梅

2004年5月 学 术 交 流 May,2004 总第122期 第5期 Academic E xchange Serial No.122 No.5梁启超的教育思想研究 杨晓梅 (哈尔滨学院历史系,黑龙江哈尔滨150086) [摘 要]尽管人们对梁启超的认识和了解不在教育方面,但作为中国近代的政治家、思想家,梁启超从家庭教育到学校教育,颇有见地地提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主张。他的教育宗 旨随着时世的变迁不断发展,从戊戌维新时期主张培养政治革新人才到20世纪初培养现代 国民,逐渐把教育的着眼点放到更广泛、更普遍的人群,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他特别强调女 子教育的重要性,把女子教育同国家强盛联系在一起,这种主张可谓前无古人;他借鉴日本所 制定的学校教育的四个阶段,为近代学制的颁布提供了重要参考;他关于义务教育和教育经 费的见解在中国教育史上也具有开创性。梁启超的教育思想极大地丰富了近代教育史的内 蕴,也为近代教育制度的完善和国民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梁启超;教育思想;教育宗旨 [中图分类号]G40-09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284(2004)05-0166-06梁启超是中国近代颇有影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一代学术宗师,但很少有人把他当做一位教育家来研究。从戊戌变法时期到20世纪20年代,梁启超先后发表了 变法通议 、 倡设女学堂启 、 教育政策私议 、 论教育当定宗旨 、 教育与政治 等十几篇教育论文,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许多方面均有论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教育主张。其晚年又先后在南开大学、清华研究院等多所大学任教和讲学,参与教育实践,因此对近代教育体制、教育思想的发展和实践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说他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也不为过。本文从两个方面对梁启超的教育思想进行研究和探讨,以就教于史学界同人。 一、教育之宗旨 梁启超一直强调教育应该有正确的目的,可以说他是最先撰文论述教育目的的重要性的教育家。他在 论教育当定宗旨 一文中首先提出教育必须有目的,他认为人与动植物、文明人与野蛮人最大的不同点就是活动的有意识、有目的。教育是人类一种非常重要而复杂的活动,不能没有目的,而且这种目的还必须是正确的。他认为任何事情没有宗旨都可以苟且迁就,教育没有宗旨是寸毫不能有成的。 首先,梁启超对封建教育的错误目的进行了抨击。中国的传统教育自从汉武帝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之后,始终将儒学及儒家的经典作为学校惟一的教学内容。隋朝实行的科举制,经过唐代的发展,一直沿用到明、清,前后达1300年的时间,这种制度把学校教 [收稿日期]2004-03-18 [作者简介]杨晓梅(1965-),女,四川威远人,哈尔滨学院历史系副教授,历史学硕士,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 166

梁启超的办报活动和新闻思想

梁启超的办报活动和新闻思想 1、梁启超的身份 我们在介绍梁启超的时候,通常都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他:资产阶级改良派的主要领导人、维新运动出色的政治宣传家、近代中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等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梁启超首先是一个政治家。这和以前早期的国人办报者的身份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像王韬,那一批办报者大都是知识分子身份,他们办报只是为了“立言”,已实现他们个人的“修身齐家治天下”的抱负,因此,他们所办的报纸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代表个人的意见,而不是代表某个阶级或阶层民众的意见,所以早期的报纸经营惨淡也就可想而知。而政治家办报,则注重的是他所代表的那个阶级的民众的意见,个人的东西少了,公众的东西多了,所以也能够受到来自他所代表的那个阶级的支持。梁启超一生中亲自创办、主编的报纸达到11种,这是中国新闻事业史上十分罕见的。而所有的这些办报活动都是梁启超以一个政治家的身份去从事的,或者换一句话来说,就是,梁启超投身政治活动的一个特点是主要从事办报宣传工作。这个特点,使政治和报纸这两个词紧紧联系在了一起。这一点与我国以前的国人办报活动是有区别的,这一点也是我们理解梁启超所办报纸的性质的关键。 2、梁启超的办报活动和新文体 梁启超最早与报刊接触,是从参与编辑康有为创办的《万国公报》和《中外纪闻》开始的,当时《万国公报》几乎每期都刊登一篇他的论说文章,在当时的舆论界就已经初显锋芒。 后来黄遵宪在上海办起《时务报》,梁启超担任主笔,所有的编撰工作都有他一个人来完成。每天要写4千多字的评论,还要撰写、修改2万多字的文稿。但是他当时是一个热情洋溢的青年,20岁出头,因此不知疲倦地夜以继日的工作。他这样描述了自己当时的工作状态:“六月酷暑,洋蜡皆变流质,独居一小楼上,挥汗执笔,日不遑食,夜不遑息。”为了宣传维新变法的需要,梁启超这个时候开始改革和发展了王韬的报刊政论文体,并逐步形成自己的风格。被世人称之为“时务文体”。 戊戌变法后,梁启超开始独立创办报纸,先后办了《清议报》和《新民丛报》,仍然亲自担任报纸的主笔,继续撰写大量的政论文章。这个时期的文章比前一阶段更加成熟,被当时的人称作“新民文体”,梁启超本人也因此而被人称作“舆论之骄子,天纵之文豪”。梁启超的新文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即“时务”)有感而发。原来文坛中存在的诗词曲赋,不能够促使民族觉醒,反而有巨大的麻醉作用,因此,以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人士主张用救国醒民的“时务”文章,来冲出义理考据词章的限制,来达到宣传变法图强的政治主张的目的。从这一点出发,他们写出的文章生气勃勃,激动人心。 (2)语言浅显易懂、文体灵活自由。梁启超认为报纸上的文章是为“开民智”而作,所以应该浅显易懂。他大量使用口语来论证问题,用比喻深入浅出地说明道理。同时,他还主张打破写作上的清规戒律,无拘无束,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因此他的文章恣意奔放、酣畅淋漓。 (3)梁启超的文章感情充沛,富于煽动性。这是他文章最能打动读者之所在。他的文章也因此而具有了某种魔力,使读者不知不觉地就会被他说服。 3、梁启超的新闻思想

【素材】《最苦与最乐》对梁启超先生的评价(北师大)

《对梁启超先生的评价》 《最苦与最乐》拓展阅读 巢湖市柘皋中学葛庆国老师 梁启超先生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影响巨大的人物,但对他的评价却褒贬不一。过去很多人批判他是保皇派和反革命直到近几十年才对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给予正确的评价。我对梁启超先生的评价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奇才,并归纳了他对近现代中国的十四大贡献。 一、梁启超是中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 梁启超先生最早将西方的民权,民主自由思想系统地介绍到中国。促使了国人的觉醒,使国人产生了近代化意识。以戊戌变法为界,中国思想此前是封建正统思想,此后是启蒙思想兴起。他将民权思想引进实务学堂,培养新式人才,开创了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新阶段。他的启蒙思想还影响到其他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具有国际意义。 二、梁启超先生坚决不妥协地反封建专制,倡导民主宪政,开创了中国政治民主化,思想自由化和法律制度化的新时代。 三、梁启超是中国杰出的宣传家。 梁启超先生把报刊作为宣传思想的阵地,先后创办了《中外纪闻》、《实务报》、《清议报》、《新民丛报》、《国闻报》、《大中华》、《申报》等有重大影响的报刊。他的文章反映了当时最科学的思想,广受知识分子的欢迎,影响广泛。他将西方的哲学、政治学、政治经济学、财政学和法学等当时先进的学科和学说介绍到中国。 四、梁启超是世界史上罕见的社会活动家和杰出的政治家。

梁启超先生是资产阶级维新运动的主将,君主立宪的倡导推动者,革命共和的大力鼓吹者和立宪派领袖。辛亥革命后任进步党党魁,熊希龄主阁时任司法总长兼财政总长。袁世凯称帝,他愤然拒绝重金收买,发表著名文章《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公开讨袁,与蔡锷等组织护国运动。一战后任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会外顾问,极力主张力争国权。他事先探听到日本欲接管山东这一帝国主义图谋,及时将消息传回国内并在报纸上发表,引发了标志中国民主革命转入新阶段的五四运动。 五、梁启超是坚决反帝的旗手。 梁启超组织领导了公车上书反对签定《马关条约》。发表文章《瓜分危言》揭露帝国主义欲瓜分中国的野心。坚决地反对日本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 六、梁启超是中国杰出的教育家。 由于过去对他主要是大力批判,梁启超的教育思想没引起国人的重视。他的教育思想主要是:(1)倡导教育救国,提出培养人才是基础的教育救国论。(2)兴办学堂等教育机构,主张废八股,设立京师大学堂和国内各级学堂。他率先引进西方学制和管理制度,制定教育方针。(3)设立图书馆,他先后设法组建了京师图书馆、北京图书馆、松坡图书馆,组织建立了中国图书馆学会。(4)实地讲学,早年在东莞办学,后任万木草堂学长,主讲于实务学堂。辛亥革命后任清华大学教授并为清华题写了“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校训。(5)教育以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主张首先教学生做人,次则传授知识,贯彻“立志,爱国,成才”的教育理念。他的九个儿女中有八个出国留学,又都学成归国,其中三个是院士。他在理论和实践上为中国近代教育奠定了基础。 七、塑造国民精神。 梁启超毕生致力于倡导继承和发扬民族的优秀精神,引进西方先进文化。梁启超是中国近代历史上首先提出改造国民懦弱性的学者,主张塑造新智新力的新国民,只有这样中国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八、梁启超是百科全书式的学者。 梁启超先生把当时几乎所有的西方社会科学都介绍到中国并结合中国实际加以推广。他广泛研究中国历史,指出二十四史只是为帝王作谱牒,提出了新的史观。因此我们可以说梁启超先生是中国旧学的终结者,新时代中西结合新文化的开创者,是划时代的文化人物。 九、首创思想解放,反对儒训。 梁启超开创了中国学术的新时代。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第一个宣传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人并不是李大钊,而是梁启超先生。早在1902年梁启超就发表文章宣传这一学说,李大钊是

梁启超-翻译强国思想

题目:论梁启超的翻译强国思想 学校学院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 专业班级 2009级MTI 学生姓名冀菲菲 学生学号2120011492 2010年3月1日

摘要: 梁启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政治的变化引发了思想的变化进而引发翻译思想的变化,梁启超在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时候提出了变法图强、学习西方、救国图强的思想。本文就其翻译强国思想提出的背景揭示其主要内涵及其与当时政治的关系。 关键词: 梁启;翻译;强国;政治;文学 引言: 在中国近代史上,梁启超常被誉为“维新志士”,凸显其在政治领域的地位;同时很多人也将他赞为“百科全书”似的学者,褒扬他的学识渊博。诚然,梁启超在这两方面都是当之无愧的“急先锋”。然而他在另外一个领域的成就,往往为人忽视,那就是他对翻译西学的提倡和对翻译的独到见解。与同时期著作等身的严复与林纾相比,梁启超的确稍逊一筹,但在翻译理论和方法的贡献上,可与之平分秋色。梁启超的翻译强国思想,翻译文体革命及翻译文学理论,翻译的语言价值以及其翻译方法与标准直到今天也有其特殊的借鉴意义。 (一)“翻译强国”提出的背景 1.社会背景 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而封建制度更是长达两千年之久,自清朝以来,封建制度衰落,政治危机四伏。在经济上,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土地兼并严重;在政治上,清政府政治腐败,阶级矛盾激化;文化上,八股文、大兴文字狱;而在外交上,坚持“闭关锁国”的政策,二次鸦片战争之后,这些情况进一步巩固,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因此在当时企图走军事强国之路是行不通的,因此在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爆发,中国再次战败,军事强国之梦化为泡影,战争后中国国势艰危,民生凋敝,中华民族陷入极其深重的危机。为挽救统治危机,清王朝进行了军事改革。除此之外,面对民族和生存危机,中国的知识界和各阶层民众始而震惊,继而奋起,以不同的形式展开了救亡图存的斗争。许多知识分子意识到中国的几次战败归根结底是由于中国的闭关锁国、中国的封建制度以及各类禁锢人们思想的愚民手段,因此,鸦片战争、甲午战争失败后,明智的中国人如龚自珍、魏源、郑观应乃至曾国藩、李鸿章等人都意识到中国正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变局,正面临着亘古未对之强敌,中国必须变革,必须向西方学习,才能够生存下去,开始了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 2.基本形成过程 2.1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康有为率同梁启超等数千名举人联名上书清光绪皇帝,发起了维新变法运动,他们试图引进西方的政治体制以求自救,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最终失败了,但是这次运动却促进了新的价值体系的产生,它也是近代中国一次思想潮流的解放。资产阶级接维新派提倡新学,主张兴民权,对封建思想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在社会上起了思想启蒙作用,促进了中国人民的觉醒。 2.2维新思想家认为中国之所以贫穷落后时因为中国的体制,军权日益尊,而民权日益衰。而在西方实行的是民主制度,因此中国必须向西方学习,实行民主制度,梁启超认为,要兴民权则就应该开民智,而开民智就应该放在开绅智上,最好的途径就是通过翻译,因此梁启超提出,“国家欲自强,以多译西书为本,学子欲自强,以多读西书为功”。其翻译强国思想由此基本形成。

梁启超成才之路的教育启示

梁启超成才之路的教育启示 黄秋琳 工商三班 1116103013 摘要:梁启超是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启蒙思想家、资产阶级宣传家、教育家、史学家和文学家。作为维新派的代表人物,梁启超对于推动历史进程起到了重要作用。他本身的成才之路对现代教育具有典型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梁启超成才;主观因素;客观因素;启示 一、论梁启超成才的主观因素 梁启超从小便天赋过人,颖慧异常且勤奋好学。他热爱读书,涉猎面极广,而且很有针对性和选择性,绝非泛泛而读。他深许康有为的名言:“无专精则不能成,无涉猎则不能通”,对史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和新闻学等等都颇有研究。“他求知欲,创新与极强,学一门爱一门,学一门钻一门,一头扎进去,孜孜不倦,务求有心得,有造诣。”(《梁启超评传》P6)他生平著述极多,涉及各个领域,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留下了一笔丰硕的文化遗产。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学问的增长往往有赖于阅历的丰富。梁启超年少时,就已博览群书,游历八方,到县城、省会去观光求学,开拓视野,增长见识。但他不甘局限在国内,短短几年间,他便游历了新加坡,澳洲,美洲,考察了多个国外知名城市,并拜会了当时的美国总统罗斯福,他还亲眼目睹了明治维新后日本各个方面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些常人难以做到的丰富阅历,锤炼了他的性格,陶冶了他的情操,使之拥有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抱负。 光学理论,而不加以改进和应用,便是纸上谈兵。不同于只知读死书,死读书的孔乙己,梁启超坚持独立思考,善于举一反三,将所学的各领域的知识融会贯通,从中顿悟并发掘出新的认识和见解。他身体力行,进行了大量专题性历史研究,从西方诸哲和国学大师,尤其是先秦诸子两方面汲取营养,而后借助早期改良派所用的方法,将西学和中国古典文说有机的融为一体。他用西学改造中学,重建新国学,这对于当时思想还未彻底解放的国民来说是比较容易接受的。他还综合欧美和日本等国的经验,倡导由政府监督,行政立法,实行小学义务教育。 梁启超之所以取得辉煌的学术成就,得力于他强烈的爱国主义之情、社会责任感和时代感。正是这样的爱国之情时刻激励着他奋发图强,走上政治舞台,为当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中国奔走呼号,寻找新出路。在《少年中国说》中他曾激扬文字:“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中国现行的高考制度其实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范围和时间。学生花了大部分时间跟着老师的引导,学习与考试科目相关的书籍。由于考试的标准答案缺乏灵活性,导致学生的答案也摆脱不了课本内容的桎梏,他们创新的机会少之又少,于是他们渐渐失去了学习的兴趣。他们的时间随着作业,考试与

梁启超法治思想研究

梁启超法治思想研究 作者:刘新文章来源:《法学家》1997年第5期更新时间:2013年06月07日梁启超先生是我国近代杰出的爱国主义者、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也是一位颇有建树的法学家。他在系统总结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的同时,热情宣传西方的法治思想,并提出了一系列独到而精辟的见解。早在本世纪之初,他就大声疾呼:中国要救亡图存,必须实行法治主义;法治必须与民权相结合;法治必须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实行法治要加强中西法律文化交流,走中法与西法相结合的道路。他这些见解,对我们当前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法制现代化,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一、必须实行法治主义 梁启超很重视法律在治国中的作用,认为为政必须实行法治。他反复强调:“非发明法律之学,不足自存矣”;“立法之业”,是“立国之大本大原”;“法治主义是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1〕他首先从法理学上深刻论证实行法治的必要性: 1.法是国家的意志。梁启超认为,实行法治的必要性,是由法的本质与特征决定的。而法的首要特征就在于法是国家的意志。他说:“凡人必有意志然后有行为”,“国家之行为何?行政是已。国家之意志何?立法是已。”〔2〕他从西方资产阶级抽象的国家观与法律观出发,把国家比作个人,认为个人有个人的意志,国家有国家的意志。法就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只有通过立法,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维护国家与国民的利益。因此,国家必须“立法以治天下”。 2.“法者,天下之公器”。这是我国古代思想家早已提出的观点。所谓“法者,天下之公器”,含有两层意思:一是提倡“刑无等级”、“同罪同罚”;二是强调任何国家都不能没有法律。梁启超把法说成是“天下之公器”〔3〕,意在阐明法是治理国家普遍而有效的工具,世界上没有无法之国。“有国斯有法,无法斯无国。故言治国而欲废法者,非直迂于事理,亦势之必不可得致者也”,“今世立宪之国家,学者称为法治国。法治国者,谓以法为治之国也。夫世界将来之政治,其有能更微于今日之立宪政治者与否,吾不敢知。藉曰有之,而要不能舍法以为治,则吾所敢断言也。”〔4〕梁启超把是否实行法治,视为区分国家文明与野蛮的标志。“文明之根源有定者何?其法律愈繁备而愈公者,则愈文明;愈简陋而愈私者,则愈野番而已。”〔5〕 3.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界限的工具。梁启超认为,人为了生存,要结成社会。人在社会中,要享有自己的权利,也要尽一定的义务。这样,才能有稳定的社会秩序。而这种权利与义务的界限就是由法律规定的。所谓“以法治国”,就是“一国之人各有权,一国之人之权各有限之谓也。”〔6〕同样,人在社会中,也要有自由。但自由也应有限度。“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7〕自由应以服从法律为前提。不受约束的自由,不服从法律的自由,对社会的危害,犹如洪水猛兽。因此,侵犯他人自由者,应该受法律的制裁。“最文明之国民,能自立法而自守之,其侵人自由者益希,故政府制裁之事,用力更少。”〔8〕

梁启超法治思想研究

梁启超法治思想研究 作者:新文章来源:《法学家》1997年第5期更新时间:2013年06月07日梁启超先生是我国近代杰出的爱国主义者、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也是一位颇有建树的法学家。他在系统总结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的同时,热情宣传西方的法治思想,并提出了一系列独到而精辟的见解。早在本世纪之初,他就大声疾呼:中国要救亡图存,必须实行法治主义;法治必须与民权相结合;法治必须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实行法治要加强中西法律文化交流,走中法与西法相结合的道路。他这些见解,对我们当前的与法制建设和法制现代化,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一、必须实行法治主义 梁启超很重视法律在治国中的作用,认为为政必须实行法治。他反复强调:“非发明法律之学,不足自存矣”;“立法之业”,是“立国之大本大原”;“法治主义是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1〕他首先从法理学上深刻论证实行法治的必要性: 1.法是国家的意志。梁启超认为,实行法治的必要性,是由法的本质与特征决定的。而法的首要特征就在于法是国家的意志。他说:“凡人必有意志然后有行为”,“国家之行为何?行政是已。国家之意志何?立法是已。”〔2〕他从西方资产阶级抽象的国家观与法律观出发,把国家比作个人,认为个人有个人的意志,国家有国家的意志。法就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只有通过立法,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维护国家与国民的利益。因此,国家必须“立法以治天下”。 2.“法者,天下之公器”。这是我国古代思想家早已提出的观点。所谓“法者,天下之公器”,含有两层意思:一是提倡“刑无等级”、“同罪同罚”;二是强调任何国家都不能没有法律。梁启超把法说成是“天下之公器”〔3〕,意在阐明法是治理国家普遍而有效的工具,世界上没有无法之国。“有国斯有法,无法斯无国。故言治国而欲废法者,非直迂于事理,亦势之必不可得致者也”,“今世立宪之国家,学者称为法治国。法治国者,谓以法为治之国也。夫世界将来之政治,其有能更微于今日之立宪政治者与否,吾不敢知。藉曰有之,而要不能舍法以为治,则吾所敢断言也。”〔4〕梁启超把是否实行法治,视为区分国家文明与野蛮的标志。“文明之根源有定者何?其法律愈繁备而愈公者,则愈文明;愈简陋而愈私者,则愈野番而已。”〔5〕 3.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界限的工具。梁启超认为,人为了生存,要结成社会。人在社会中,要享有自己的权利,也要尽一定的义务。这样,才能有稳定的社会秩序。而这种权利与义务的界限就是由法律规定的。所谓“以法治国”,就是“一国之人各有权,一国之人之权各有限之谓也。”〔6〕同样,人在社会中,也要有自由。但自由也应有限度。“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7〕自由应以服从法律为前提。不受约束的自由,不服从法律的自由,对社会的危害,犹如洪水猛兽。因此,侵犯他人自由者,应该受法律的制裁。“最文明之国民,能自立法而自守之,其侵人自由者益希,故政府制裁之事,用力更少。”〔8〕

析梁启超之新闻思想

析梁启超之新闻思想 专业:新闻学学号:0627 姓名:姚金沯 梁启超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风云人物,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是中国近代报刊事业的奠基人。在他56年的生命历程中,梁启超系统地阐述了一套资产阶级报刊思想,这包括他的报刊功能观、报刊舆论观、党报理论,以及他对报刊编辑方面的思考和观点。 梁启超在办报活动的前期,认为报刊的功能在于“去塞求通”,而后期则发展为“监督政府”和“向导国民”;在报刊舆论观中,他认为舆论不仅监督政府,还具有反映的功能,在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方面,他一直努力不懈地追求;党报理论,也是梁启超新闻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梁启超在报刊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编辑经验,完善了他的编辑思想,提出报刊“论说”、“纪事”写作要求,并且对报刊版面编辑和报章文体方面作出积极创新。 (一)报刊功能观 梁启超报刊功能观经历了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早期他认为报刊具有“去塞求通”功能,把报刊之“通”功能与国家兴亡相联系。1902年以后,梁启超认识到报刊具有“向导国民”、“监督政府”两大天职。 1、去塞求通,通耳目喉舌之功能 1896年,梁启超在《时务报》第一期上发表了第一篇论述报馆作用的新闻学术论文《论报馆有益于国事》,他认为国家的强弱,在于内外上下是通是塞;中国的落后受侮,原因在于上下内外不通,有“废疾”;他将报纸的作用概括为“去塞求通”。 2、监督政府、向导国民之功能 1902年10月,梁启超在《敬告我同业诸君》中说:“某以报馆有两大天职:一曰对于政府而为其监督者,二曰对于国民而为其向导者。”这一报刊功能上认识的转变,体现出他在对报刊功能的认识提升到另一高度。 (1)监督政府的功能 梁启超认为,政府受公众委托管理国家事务,权力重且大,若没有限制、监督,不免会存在权力滥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舆论是政府的监督者,报馆操纵着舆论。 (2)向导国民的功能 梁启超重视报刊的向导国民的作用。报馆面对普通人,其发行量大,传播面广,可以长期有效地向导国民。 除此之外,在梁启超的新闻实践中,也常常体现出他对报刊教育功能和政治宣传功能的高度认识和把握。 (二)报刊舆论观 梁启超把报馆作为舆论机关,报刊之监督功能来源于其舆论效应。梁启超对于报刊舆论方面的论述主要集中在《国风报叙例》、《读十月三日上谕感言》章中,对健全舆论、对报纸怎样才能造成健全的舆论等等作出详细的论述。 梁启超自接受西方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新闻理论后,一生都没放弃对新闻自由的坚持和追求。他冲破封建统治者和其他统治势力的言禁,打破封建统治者垄断新闻事业的局面。他在《清议报一百册祝辞并论报馆之责任及本馆之经历》一文提到“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此三大自由者,实惟一切文明之母” ;他在《敬告我同业诸君》一文中提到:“西人有恒言:‘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为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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