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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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优质ppt]

2016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优质ppt]
• 补发专用章主要是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院。补发 专用章用于出生证的补发。
• 出生证的正页、副页和存根上分别加盖出生证专用章或出 生证 补发专用章。 使用红色印泥,不得涂抹,不得盖其 他印章或骑缝章。
• 加盖印章前要认真核实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证上盖章。 • 各单位要落实专人管理印章,实行证章分别管理。 • 现我县补发出生证的单位:富平县妇幼保健院
• (2)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的各项制度(申领、出 入库、保管、签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
• (3)实行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 • (4)加强宣传告知工作。 • (5)严格签发流程,落实相关人员职责,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
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工作,并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监 督检查。
• 各级管理机构和签发机 构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 责任人,建立管理机构 和签发机构的终身责任 追究制度,签订《出生 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 承诺书(见附表16)。
附表16:
《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 、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医学证明文书 ,对保护新生儿合法权利具有重要意义。本人承诺在《出生医学证 明》管理和签发过程中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并终身承担相应责任。
承 诺 人: 机构盖章: 日 期:
三、证件管理
(一)空白证管理
1.申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计划申领(见附表2)。 各级管理机构和单位依据上一年度活产数和出生证使用情况、
当年库存数,按季度上报申领计划。
附表2:
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表 上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出生医学证明培训课件

出生医学证明培训课件

出生医学证明培训课件一、引言出生医学证明是每位新生儿身份的重要证明,也是孩子在未来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证件之一。

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新生儿出具准确的出生医学证明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本课件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出生医学证明的开具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便我们共同为新生儿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出生医学证明的概述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证件,由医疗保健机构出具,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状况和出生时的情况。

该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上学、出国等方面的有效凭证。

三、出生医学证明的开具流程1. 核实身份:确保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信息准确无误,以避免出现证件错误的情况。

2. 填写表格:指导家长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确保填写内容完整、准确。

3. 核实信息:对家长所填信息进行核实,如有错误或遗漏,需及时纠正或补充。

4. 出具证明:根据核实无误的信息,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5. 登记备案:将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后续查询和管理。

四、出生医学证明的注意事项1. 妥善保管:出生医学证明一旦开具,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

如不慎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或换发。

2. 防止伪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提高警惕,防止伪造、篡改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 更新信息:如新生儿父母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相关信息,以确保证件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4. 遵循法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证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同时,也要对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实,避免出现证件冒领等情况。

5. 加强沟通:在开具出生医学证明过程中,医务人员应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家长对办理流程和要求有清晰的了解。

如有疑问或困难,应及时给予解答和帮助。

6. 持续培训:医疗机构应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他们对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法规和办理流程的认识和掌握程度。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幻灯片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幻灯片
3.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不具备助产技术效劳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具有助产技术 效劳资质的医务人员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理的新生儿,由县妇幼保健方案生育效劳中心〔县妇幼保 健院〕负责签发 〔1〕办理时限:及时办理,不超过1个月。 〔2需提供的材料: ①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并附助产技术人员亲笔签名的处理记录 ,处理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助产技术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②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人员查看原件,留存 复印件。
三、合江县卫生与方案生育局、合江县公安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 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合卫发[2021]8号〕
5.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由县妇幼保健方案生育效劳中心〔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补发〔仅针 对本县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1〕补发情形: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损毁 〔2〕需提供的资料: ①在公开发行的报纸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供登有声明的报纸。 ②原签发机构提供的加盖单位鲜章的原签发记录复印件。 ③婴儿父母的书面申请书,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④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人员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⑤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婴儿母亲亲自办理,不得代办。因母亲死亡等原因确实无法 由母亲亲自办理的,可由父亲亲自办理。
处理记录,处理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 ②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人员查看原
件,留存复印件。
三、合江县卫生与方案生育局、合江县公安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 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合卫发[2021]8号〕
③原那么上由母亲本人亲自办理,如果因特殊原因母亲本人无法到场办理 的,需提供母亲本人签名并加盖拇印的授权委托书。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 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人员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出生证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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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相应位置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盖印要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抹,
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

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
首次签发不规范的主要表现
• 项目填写不完整,缺项漏项(如病历号等); • 填写不规范:涂抹、修改或变更信息,圆珠笔填写等 ; • 签发流程不规范;废证过多,废证换证概念不清。 • 证章未分开管理。 • 一经盖章,视为已签发,若错按换证处理 • 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公民,如需出生证明,以司法部门“出生公证书”
为合法有效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
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
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
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
住院分娩首次签发
• 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本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直接签发。
• 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加盖科室专用章)。
• 按照首次签发要求规范出具。
• 按编号顺序签发,不跳号。
• 做好签发登记,资料归档。
• 解读:

1.只要以前没发过,均属首次签发。

2.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办证流程和要求,告知家长应当及时为新生儿申领出生证,敦促父母或监护人
尽早(出院前)领取。

3.引导家长提前准备好新生儿姓名。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及登记本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课件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课件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PPT课件
了解《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背景和定义,探讨其重要性和申请流程,并展 望其未来的发展。
背景介绍
探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历史和背景情况,以及其在社会医疗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出生医学证明的定义
具体解释什么是出生医学证明,包括其所涵盖的内容和使用场景。
Hale Waihona Puke 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重要性
探讨当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面临的挑战,如信息安全、虚假证明等,并提出 相应的解决方案。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未来发展
展望将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发展趋势,如数字化管理、自动化流程等,探 讨其潜在的改进和优化空间。
分析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对个人、医疗机构和社会的重要性,强调其对社会秩 序和公共安全的作用。
出生医学证明的种类
介绍出生医学证明的不同种类,如出生证明、新生儿筛查和新生儿疫苗接种证明等,并解释它们的用途和意义。
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流程
详细说明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的步骤和要求,包括所需文件和手续。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挑战

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ppt课件

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ppt课件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停止征收“母婴三证”工本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08〕225号)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公告(2013年 第2号) ➢ 2014-3-31,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司照会各国驻华大使馆,就五版出生证的特点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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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至1999年,《出生医学证明》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码,其中 前二位号码为省级行政编码,后七位为顺序编码。
2000年开始,《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增加为10位: (1)第1位是大写英文字母,代表不同印制年份,如2000年为“A”,
2001年为“B”,依此类推(见下表); (2)第2-3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编号,河南省为41; (3)第4-10位是0000001号起始的顺序编码。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制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私自印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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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卫生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管理的通知 (卫妇社发〔2004〕 319号),要求由助产单位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方便群众申领。
➢ 2009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卫妇幼发〔2009〕96号),进一步 明确了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的概念和要求,明确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出生证的 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强调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停止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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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出生证管理文件解读
(四)豫卫妇幼〔2017〕9号文解读
3.加强出生证的申领、保管与发放
* 申领与发放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 按顺序配发、使用,不得跳号,不得跨地区和机构流通、借用; * 严格出入库管理,双人验收; * 保管要求“两锁三铁四防”; * 出生证丢失的处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案例评述与问题解答定稿ppt课件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案例评述与问题解答定稿ppt课件
该区公安机关吸取了第一季度 涉嫌虚假出生医学证明案件的 教训,从重打击证明销售人员 以及加强对生育机构前置审批 制度,遏制证明贸易。
北京市卫健委 - 强化 组织协调
北京市卫健委提出指导意见, 明确了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流 程和验收审定程序,对早期发 现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向各级 党委和政府通报。规避了大量 社会不安因素。
从管理员角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可以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纸质证明流程化、线上审批、数据共享,方 面高效便捷、错误率低,同时数据统计分析更透明。
从用户角度
从手机点击APP到取证只需要15分钟,免去了用户追证的麻烦,提供安全、快捷、优质服务, 为群众节省了大量时间、精力和心力。
从管理层意图角度
提出建立更加完备、多样的证明标准,促进不同地区行政间信息对接与共享,实现管理效率 提升、社会治理更加规范。
对于证明真实性难以把握的情况,建立核查流程, 加大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相关案例分享
宝坻区妇幼保健院 创新管理模式
通过减少现场审核环节,实现 了快速审核,提高大众满意度。 同时建立绿色通道、开通微信 服务等,让大众感到趋利避害, 院方流程优化受到广泛好评。
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局 - 加强社会管理
结论和建议
我们建议政府加强管理力度,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机制,并建立数据共 享机制。同时,各医疗机构应该努力将出生医学证明制作和审核工作规范化, 并推广联网审批,以便证明的高效审批与高质量。
3 信息不对等
出生医学证明在不同地区标准不统一,信息 不对等,需要统一规划。
4 工作繁琐
办理过程需要反复印刷、制作和存储证明, 存在许多不便之处。
现状评述
1
信息获取不便
2
生育手续办理中需要获得当前居住地社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问题课件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问题课件
#
首次签发
• 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出生 1.出生所在的医疗机构签发 2.免费 3.核对婴儿分娩记录和父母身份信息后填写
4.三联都应盖章(不要盖骑缝章) • 不增设任何条件和程序限制《出生医学证明》 发放。
#
首次签发
• 出生医学证明》 首次签发登记表
• 整合分娩信息、
父母及领证人相 关信息,设置存 根联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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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父母信息
• 必须提供三方亲子鉴定证明
• 福建省内具有亲权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
鉴定机构
#
外籍人士
• 必须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 姓名等信息无法译成中文,可使用本国 文字
#
补发问题
• 1996年1月1日前出生需要《出生医学证 明》,可否补发? --不予补发。 --如何解决? 卫生部2003年8月照会各国驻华大使 馆,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公民,如需 出生医学证明,以“出生公证书”为合 法有效文件。(对天津市卫生局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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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发
• 审核下列材料: 1.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 新生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
3. 无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 要求变更父母信息的,需提供三方亲子鉴定 证明。
#
换发
• 做好换发原因登记
• “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 签发时间:办理换发手续时间
#
保存
• 签发过程产生很多纸质材料:申领表、存根联、各类 核查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点和存 在问题
主要内容:
•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点
•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存在问题
#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点
• 一、法律证件、法律效力 • 二、依法管理 • 三、管理环节

出生医学证明课件

出生医学证明课件
出生医学证明课件
欢迎参加本次出生医学证明课件!本课件将介绍出生医学证明的含义、作用、 内容和标准、申请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常见问题解答。请跟随逐页进行学习。
出生医学证明的含义
出生医学证明指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个人出生事实及相关医学信息的文件。 它是证明个人身份和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的作用材料进行审核后,核发出生医学证明,由申请人或代理人领取。
出生医学证明的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
尽早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以免延误后续办事。
准确信息
填写申请表格时,务必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 及家庭信息。
保管妥善
出生医学证明是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妥善 保管,防止丢失。
注意有效期
出生医学证明的有效期根据地区和法规不同而 有所不同,请留意。
出生医学证明的常见问题解答
疑问一
出生医学证明在哪里 可以办理?
答:可前往当地医疗 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窗口办理。
疑问二
证明办理需要多长时 间?
答:一般情况下,申 请后约需3至7个工作 日领取。
疑问三
证明的费用如何?
答:费用因地区和医 疗机构不同而有所差 异,一般在50至200 元之间。
疑问四
证明丢失如何补办?
内容
• 个人基本信息 • 父母信息 • 出生日期和地点 • 新生儿健康状况
标准
• 明确、准确、可靠 •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医疗机构的信誉和资质 • 印章和签名等法定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收集个人身份证明、父母身份证明、医疗机构相关证明文件等所需材料。
2
办理申请
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填写申请表格,并递交相关材料,缴纳申请费用(如有)。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课件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课件
申请方式
可通过现场、邮寄、网上等多种方式进行申请。
审查与决定
01
审查内容
签发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核实新生儿出生信息、父母身份 等关键信息。
02
03
审查流程
决定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确保审查过程合法、公正、公开。
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签发机 构作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决定。
签发与送达
签发
总结词
迅速响应,补办便捷
详细描述
如果出生医学证明不慎遗失,家长应尽快前往签发机构进行挂失,并提交补办申请。签 发机构会根据挂失记录和申请材料重新签发证明,补办流程相对简单快捷,但需要提供
相关身份证明和亲子关系证明。
案例三:证件伪造的防范与打击
总结词
严厉打击,维护公正
VS
详细描述
对于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应依法严 厉打击。签发机构应加强证件真伪的鉴别 ,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情况。同时,加强 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出 生医学证明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案例四:其他问题的解决
总结词
灵活应对,合理解决
详细描述
对于其他涉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的问题, 如证件有效期、证件更换等,家长和签发机 构应灵活应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 商解决。同时,加强沟通和协作,确保问题 得到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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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观看
证件信息错误的处理
证件信息错误
01
如发现证件信息错误,需及时联系签发机构进行更正,确保证
件信息的准确性。
错误原因分析
02
可能是证件签发时信息录入错误,也可能是证件签发后信息变
更未及时更新。
处理方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与使用
2010年6月
整体 概述
一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叙述内容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 叙述内容
三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叙述内容
介绍内容
一、概述 二、《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职责 三、空白证件的发放流程 四、印章管理 五、签发 六、废证管理 七、档案管理
介绍内容
3.1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发文
⑶《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卫基妇发〔2003〕23号)
⑷《关于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管 理的通知》(卫妇社发〔2004〕319号)
3.2卫生部文件
卫生部下发了多个文件,对《出生医学证明》 的管理与使用的具体事宜作出详细规定。
⑴《关于〈母婴保健法〉法律证件管理和使用 的通知》(卫妇幼发(1995)第56号)
八、真伪鉴定 九、保密管理 十、信息统计 十一、宣传工作 十二、人员培训 十三、监督检查 十四、处罚
一、概述
1.《管理办法》简介 《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共七章,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与监督,第三章首 次签发,第四章换发与补发,第五章印章, 第六章处罚,第七章附则,共计三十九条。
(6)关于下发《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 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卫妇[2010]第4号
3.4河北省卫生厅下发的文件
(1)关于《母婴保健法》有关法律证件申报及收费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卫妇字[1997]第2号。
(2)关于转发卫生部妇幼司“关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母婴保健法》法律证件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 知。冀卫妇字[1998]第2号。
(3)关于转发“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出生 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冀 卫妇字[2001]第5号。
4.3河北省卫生厅公安厅下发的文件
(4)转发“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出生医学 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卫 基妇字[2003]第6号。
(5)关于转发“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新版 〈出生医学证明〉启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冀卫基妇字[2004]第53号。
⑹为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其他事 项提供依据。合发文 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下发了4个文件,对《出
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 等相关情况提出了明确规定。 ⑴《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 (卫妇发(1995)第10号) ⑵《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 的通知》(卫基妇发〔2001〕45号)
卫生部和公安部(卫妇发(1995)第10号)规 定,我国自1996年1月1日(边远地区3月1日) 起开始启用由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 明》。
3.《出生医学证明》作用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⑴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的出生状 态;
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河北 省母婴保健条例》及《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统 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规章,制定本办法。”
2.《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 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⑻《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96号)
4.3河北省卫生厅公安厅下发的文件
(1)关于转发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 《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的通知。冀卫妇字 [1996]第18号。
(2)关于下发“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 法”的通知。冀卫妇字[1998]第4号。
4.2卫生部文件
⑸《关于〈母婴保健法〉执法证件管理的补充 通知》(卫基妇妇卫发(1999)第41号)
⑹《关于转发关于同意继续收取〈中华人民共 和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工本费等 问题复函的通知》(卫规财发〔2001〕316号)
4.2卫生部文件
⑺《关于停止征收“母婴三证”工本费有关 事宜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08〕225号)
(3)关于转发卫生部妇幼司“关于进行《母婴保健 法》相关法律证件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的通知。冀卫基妇字[2001]第31号。
3.4河北省卫生厅下发的文件
(4)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在医疗保 健机构外分娩的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问题的 函”的通知。冀卫基妇字[2003]第19号。
(5)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河北省母婴保健 法律证件管理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冀 卫妇字[2007]第16号。
1.《管理办法》简介
本办法是在1998年《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 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改,但做了较大的改动, 增加了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等内容,对首次签发 和换发、补发也作了详细解释,对《出生医学证 明》的发放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2.《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
《管理办法》第一条明确写到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
⑵证明新生儿的血缘关系(卫妇社发〔2004〕319 号);
⑶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卫妇社发〔2004〕 319号);
3.《出生医学证明》作用
⑷作为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户口登记、取得 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原始凭证(卫妇发(1995) 第10号、卫妇社发〔2004〕319号);
⑸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卫妇 发(1995)第10号);
3.4河北省卫生厅下发的文件
(6)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停止征收“母婴三证” 工本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卫妇字[2009]第 1号。
(7)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上线运行“河北省妇 幼保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冀卫妇[2009]第8号。
⑵《关于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有关法律证件等问题的通知》(卫妇幼妇发 (1996)第51号)
4.2卫生部文件
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法律 证件有关事宜的通知》(卫妇幼妇发(1997) 第62号)
⑷《关于〈母婴保健法〉执法证件收费归口管 理的通知》(卫基妇妇卫发(1999)第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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